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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規則對接存在的困難和建議

粵港澳大灣區規則對接存在的困難和建議

粵港澳大灣區存在三個關税區,三套法律、司法體系,三種貨幣、這與國際上其它灣區有所不同,協同好是優勢,協同不好對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將存在困難。

粵港澳大灣區規則對接存在的困難和建議

規則對接存在的困難主要體現在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融合問題。針對以上困難,建議如下:

1.在大灣區建設的推進過程中,需要有國家更大的政策支持,更強的協調力度,9+2灣區城市政府需要常設更強的組織、人員對接落實國家優勢政策及城市之間的協同工作,先行先試,建立與大灣區發展相配套規則與制度,提供符合市場規則、國際慣例和企業需求的制度供給極其重要。

2.出台人才引進政策,建立專門機構為之服務,特別是建立引進鼓勵香港青年到灣區創業,到深圳創業的專門服務平台。這樣也將有利於一國兩制的實施和香港的繁榮穩定發展。

3.習主席指出大灣區的發展關鍵在於創新。深圳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在全國乃至全世界都走在前列,國家給予深圳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應該更好的發輝、例如“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建設應該在空間規劃,功能定位等方面有更大的突破,為灣區建設提供範例。

4.向香港學習,優化現有商事登記體系。香港目前實施的商事登記體系與大陸仍然有所區別,最明顯優勢在於,在港備案過程中,會明確禁止行為。企業不需因公司經營業務內容變更而頻繁走工商登記變更流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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