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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如何提升鄉鎮公務員工作積極性的措施與方法

淺談如何提升鄉鎮公務員工作積極性的措施與方法

淺談如何提升鄉鎮公務員工作積極性的措施與方法

淺談如何提升鄉鎮公務員工作積極性的措施與方法

鄉鎮公務員是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工作人員,是國家機關部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着傳達和落實中央以及地方上級方針政策的重任。作為基層政府的中堅力量,鄉鎮公務員工作繁瑣,責任重大。因此鄉鎮公務員更需要具備吃苦耐勞和奉獻的精神。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造成相當一部分鄉鎮公務員在工作上得過且過積極性不高。所以瞭解鄉鎮公務員的工作狀況,掌握他們的工作態度積極探索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的措施和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和歷史意義。  

總體説來絕大多數公務員還是都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熱愛本職工作,在專家的工作崗位上任勞任怨,做出了很多貢獻。當然同時也有一部分鄉鎮公務員責任心不強,工作積極性不高,結合當前社會形勢,並針對當前社會現狀提出以下幾點措施及方法。

一、提升基層公務員工作積極性的幾點措施

(1)加強對基層政府幹部隊伍的管理

抓好管理才能加強幹部隊伍的團結協作,才能在幹部隊伍中形成一股強勁的戰鬥力。如果抓不好管理,隊伍就會像一盤散沙無法形成合力和戰鬥力,從而導致幹部隊伍缺乏責任感,工作起來推諉拖拉效率低下。因此要使工作達到預期效果~就要加強基層幹部隊伍的管理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首先實行分層管理。書記、鎮長管理好班子成員班子成員管好被分管的幹部職工管理者應留心分管幹部的工作表現和思想動態對錶現不好的幹部職工不要一味嚴厲地批評而應找其談心誠懇地做其思想工作給予其相對的寬容和信任。

(2)完善單位各項規章制度

制度就像規矩約束着人們的行為促使其形成方圓即積極的行為。人們在沒有規章制度的單位裏工作如同在沒有規則的情況下下棋必定會隨心所欲亂作一團更不可能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要使幹部職工隊伍能在工作中儘可能地發揮聰明才智把工作推上一個新台階就必須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用規章制度約束幹部職工隊伍的消極行為挖掘他們的優點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3)注重幹部職工隊伍的教育和培訓

不管做什麼工作素質始終是決定人們成敗的關鍵因素。在鄉鎮~提高幹部職工隊伍的素質同樣十分重要而只有提高了幹部職工隊伍的素質~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才能得到保證。。

(4)完善制定公正的賞罰制度。

賞罰分明能直接調動和提高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因此~在基層政府制定公正的賞罰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公務員法》規定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蹟的對於積極工作成績顯著的,對遵守紀律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模仿作用突出的給予獎勵。同時對那些不遵守紀律工作不積極作風不正表現差的,給予懲戒。具體要做好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權限分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對鄉鎮幹部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通過考核對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評定優秀,對工作不積極表現不好完成任務差的應按程度輕重提出批評教育或評為不稱職或堅決予以辭退。

一、提升基層公務員工作積極性的幾個方法

(1)提高薪資待遇

目前我國公務員工資實行的是以職務和級別為主的職級工資制。儘管公務員的基本工資是全國“一刀切”但津貼、補貼、獎金等可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可作出不同的調整。鄉鎮基層公務員由於覺得自己職務和級別都低,導致工資不高,此外隨着物價水平飛漲,在高消費的現代生活中鄉鎮公務員的工資越發顯得少往往讓他們覺得沒有“錢途”更別提“前途”了。所以説提高薪酬待遇可以最直接提升鄉鎮公務員工作積極性。

(2)充分發揮職級隊基層公務員的激勵作用

對於工作達到或超過一定年限的鄉鎮工作人員,讓其享受較高級別的工作薪金待遇,以使鄉鎮基層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同時增加從鄉鎮基層工作人員中選拔縣級以上機關公務員的比例,提高從鄉鎮提拔領導幹部的比例。只有讓鄉鎮基層隊伍看到希望,才能真正發揮政策的激勵作用,充分調動基層力量的工作積極性。

(3)完善培訓機制

建立健全鄉鎮公務員定期培訓制度,制定長遠培訓規劃,保證培訓時間、內容、人員、經費四落實。努力改進培訓方式,採取集中輪訓與學歷教育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外出考察相結合、理論知識學習與實用技能培訓相結合等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培養一支“能辦大事、敢辦難事、真辦實事”的鄉鎮公務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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