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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書記廉政黨課講稿

縣委書記廉政黨課講稿

實踐“四種形態” 加強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

縣委書記廉政黨課講稿

——縣委書記廉政黨課講稿

同志們:

按照省紀委要求和安排,我作為全縣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給大家上一堂題為“實踐‘四種形態’,加強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專題廉政教育黨課。

目前,全國都在組織開展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活動,十八屆六中全會的兩個重要理論成果就是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黨內監督條例》第七條規定“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寫進條文,這既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最新實踐成果的總結與集納,也為開展黨內監督工作提供了遵循。《準則》中要求“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也是落實“四個形態”中第一種形態的具體要求。

剛才大家都看了警示教育片,這些貪腐分子都是一步步滑向違紀違法甚至犯罪深淵的。這也充分説明了我們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層層設防阻止,避免小錯誤演變成大禍害的極端重要性。

基於以上考慮,這次廉政教育黨課我就講講“四種形態”的問題。

一、深刻把握“四種形態”的科學內涵

2015年9月24日至26日,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福建調研時強調,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嚴明的紀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這是“四種形態”的首次提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具體要求是: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少數。

理解才能求解。那麼我們該如何準確把握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呢?我們知道,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是依據紀律和規矩這把尺子劃分的。第一種“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強調的是“防致病”理念,要求全體黨員勇於自我批評、自我監督,並養成自覺接受監督的習慣,同時強化組織責任,加大組織監督力度,嚴抓嚴管,小過即問,小錯即糾,遠離紀律和規矩“底線”,防止一時迷失,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第二種“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強調的是“正歪樹”理念,對那些自律不嚴、常態化監督不力而觸碰黨紀黨規“底線”的,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及時處理和糾偏,防止小錯演變成大錯、小患釀造成大禍。第三種“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強調的是“治病樹”理念,對嚴重違紀但不足以淪為“階下囚”的,要不留情面,依紀依規嚴肅處理,以達到當頭棒喝、用猛藥、治病救人的目的。第四種“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強調的是“拔爛樹”理念,對這類嚴重腐敗分子,除通過紀律處分予以懲戒外,要堅決追究法律責任,依法嚴厲打擊,及時清除黨內毒瘤,保持黨的健康肌體。“四種形態”所對應問題性質逐步加重,所涉範圍卻逐步減少,真正體現出對黨員幹部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只有自覺站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準確理解和把握“四種形態”內涵,我們才能有的放矢,正確處理“樹木”與“森林”的關係,區分“極極少數”與“絕大多數”、“小毛病”與“大問題”、“破紀”與“破法”、“輕處分”與“重處理”的界限,適時有針對性地“防致病”、“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切實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從而維護整片“森林”的健康生態。

二、要提高對“四種形態”重要性的認識

一是“四種形態”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哲學新思維。“四種形態”與“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思想上一脈相承,理論上不斷深化,體現了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深刻意藴。“四種形態”,通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解決的是“整體”和“部分”的問題;通過讓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解決的是“一般多數人的問題”;通過加強權力監督制約,重處分嚴重違紀者,解決的是“重點少數人的問題”;通過立案審查、嚴打腐敗分子,解決的是“極極少數人的問題”;通過減存量、控增量,解決的是量變、質變問題。這“個別”與“一般”的處理,“多”與“少”問題的解決,“量變”、“質變”的管控,體現的是馬克思主義哲學思維,是黨中央和中央紀委用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在審視、指導新形勢下的黨風廉政建設。我們必須堅持這一基本立場觀點方法,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係、“量變”與“質變”的關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好“四種形態”的要求,用黨規黨紀管住全黨,使黨永遠為民宗旨不改變、永葆本色不退化、永立潮頭不落伍。

二是“四種形態”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新方略。全面從嚴治黨,關鍵在全,要害在嚴,重點在治。“全”,不是針對個別人,而是包含全體黨員和各級黨組織;“嚴”,不僅只抓涉嫌違法,而是更加註重日常的管理監督和違紀幹部的處理挽救;“治”,不僅有打“虎”拍“蠅”的懲治,而且有日常的管治以及對違紀幹部的救治。只有三者統籌兼顧,有機統一,才能實現全面從嚴治黨的目的。“四種形態”不僅體現出了“全”,要求教育大多數、管住大多數、保護大多數;又體現出了“嚴”,不僅要求嚴格,而且動輒則咎,不僅抓早、而且抓小,不僅處理違法、而且處理違紀,罰責相當,公平嚴格;還體現出了“治”,不僅“正歪樹”、而且“治病樹”,還堅決“拔爛樹”。可以説,“四種形態”既涵蓋全體監督對象,囊括不同程度問題,又綜合多種執紀方式,與全面從嚴治黨的內涵高度契合,是着眼於全面從嚴治黨這一戰略作出的具體部署,是實現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舉措。“四種形態”的提出,對黨員幹部來説,要求不是放鬆了,而是更嚴了,標準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來講,任務不是減少了、而是增多了,力度不是減弱了、而是增強了,節奏不是放慢了,而是加快了。

三是“四種形態”體現了正風反腐新思路。正風反腐需要創新思路、把握規律。“禍患常積於忽微”。黨員幹部“破法”者,無不從“破紀”始,這是作風問題、腐敗問題產生的一般性規律。如何打破非“好同志”即“階下囚”的困境,“四種形態”回答了這一實踐問題,那就是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誰違反了紀律、破壞了規矩,就會隨時受到紀律的懲戒;何處發現不正之風和違紀問題,就會立刻查處、及時處理;何時有“蟲子”,何時就有“啄木鳥”,不讓正樹成歪樹,歪樹變爛樹,從而最大限度減少腐敗存量、最大限度控制腐敗增量,這是對反腐倡廉標本兼治方針的深化。“四種形態”突出預防,“初病”早治,防止病情擴散、醫治遲緩,是“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的新體現,貫穿着抓早抓小、嚴管就是厚愛的工作理念,彰顯了中央和中央紀委對黨員幹部的高度負責和關心愛護,這是對我們黨“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優良傳統的繼承和發揚。“四種形態”由對腐敗問題的“零容忍”向違紀問題的“零容忍”轉變,彰顯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紀挺法前、從嚴執紀的鮮明態度,這是對“零容忍”態度的深化和強化。

四是“四種形態”體現了深化“三轉”新方向。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是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四種形態”的提出,為“三轉”指明瞭方向,找到了目標。落實“四種形態”,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職能定位進一步迴歸黨章“原教旨”,工作重心進一步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向進一步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標進一步體現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深化“三轉”必須衝着紀律去,自覺把“四種形態”作為方向引領,積極調整職責定位、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進一步轉變政績觀,樹立查辦大案要案是政績,抓早抓小是更大政績的觀念;進一步強化底線意識,將工作由法律底線向紀律底線推進,從“盯違法”轉向“盯違紀”,守牢紀律防禦陣地;進一步轉變執紀理念,將工作重心由嚴懲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轉變;進一步提高紀律審查的綜合效應,綜合運用紀律處分、組織處理等方式,提高違紀處理的政治、社會、法紀效果。

五是“四種形態”體現了反腐倡廉工作新遵循。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首先在於管黨治黨的現代化,在於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學化。@@縣有近6萬名黨員,情況千差萬別,問題各有特點,管黨治黨從來沒有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只能不斷審時度勢、探索規律,堅持因人施教、分類管理、對症下藥。“四種形態”對“一般健康”“亞健康”“得小病”“患重病”的不同對象提供了分類診療方案,提出了科學的處理原則,體現了防微杜漸、寬嚴相濟和教育懲處並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針。不僅可以通過日常的監督管理,預防黨員幹部踩紅線、闖雷區,而且可以通過對違紀黨員幹部的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實現教育挽救,還可以通過移交司法,對極極少數嚴重違紀違法黨員幹部進行懲處,發揮震懾作用,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實效性,能夠有效地實現管全黨治全黨,是反腐倡廉的理論創新和基本遵循。工作中,我們應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把“四種形態”要求貫徹落實到黨員幹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之中,從小事抓起,從平時抓起,有事必管、違紀必查,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始階段。

三、要警惕對“四種形態”的幾種錯誤認識

“四種形態” 提出後,社會上曾出現了一些困惑和誤讀,有的還很有一定的迷惑性,需要我們警惕。

一是警惕“放鬆懲處論”,持續保持遏制腐敗高壓態勢。“四種形態”提出後,社會上有一種擔憂,“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是不是反腐敗鬥爭要放緩了,要轉向了?這是對反腐敗形勢的誤判,是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誤解。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在法律底線之上設置多道防線,目的是攔截黨員幹部從違紀走向違法,避免“好同志”淪為“階下囚”,絕不是對反腐敗“高壓態勢”的“放鬆”和“退縮”等,更不是數量和力度上放緩反腐節奏,絕不意味着對違法犯罪的腐敗分子以紀代法、高舉輕放。我們要改變的,不是腐敗分子的結局,而是其墮落的軌跡,通過在黨紀的底線上設置多道防線,一級一級地進行阻擋和處理,從而防止小缺點變成大錯誤,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最終遏制腐敗蔓延的勢頭。

“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是希望這樣的人越少越好,而不是説只能處理極少數、極極少數。極極少數是個目標,要讓嚴重違紀的人員越來越少。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任務依然艱鉅,如果不能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就失去堅實的土壤,不可能落地生根、開花結果。所以必須要持續保持執紀審查高壓態勢,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特別是對三類重點人,即,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嚴重、羣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領導幹部,三類情況同時具備的是重中之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多少查處多少,用最堅決的態度減少腐敗存量,用最果斷的措施遏制腐敗增量,始終做到態度不能變、決心不能減、尺度不能鬆。

我們可以看到,“四種形態”提出後,全國反腐敗鬥爭絲毫沒有放鬆的跡象,查處了不少大老虎,特別是2016年,全年共宣判大老虎30人,2015年該數字為16人,2014年為4人。這就充分證明了,“四種形態”提出後,絲毫沒有放鬆對腐敗分子的懲處,遏制腐敗的高壓態勢沒有發生絲毫變化。

二是警惕“單打一論”,全面把握、綜合運用“四種形態”,一些地方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割裂開來,片面強調某一種形態而忽視其他,有的單靠批評教育,有案件也不查,有的依然以查辦大案要案論英雄,一查就要送到監獄裏。實際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有機整體,每一種形態都是從嚴治黨的利器,環環相扣、相輔相成,必須全面把握、統籌兼顧。全縣近6萬名黨員,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不可避免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四種形態”為運用紀律尺子衡量黨員幹部行為標出了準確的“刻度”,就像醫生看病一樣,針對違紀行為的不同程度,分為四種情況,提供了分類治療方案。運用“四種形態”必須在從嚴執紀、分類執紀、精準執紀上下功夫,按照不同的違紀情況採用不同的處置方式,從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到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再到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最後是嚴重違紀違法立案審查,共同構成完整的監督執紀鏈條。只有把前一種形態落實到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之中,一級一級地進行阻擋和處理,才能使後邊的形態成為“少數”和“極極少數”,從而形成下多上少穩定的金字塔結構,取得源頭防控、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樣,只有最後高懸達摩克利斯之劍,前邊形態才有説服力、約束力,才能取得敲山震虎、震懾常在的效果。我們要綜合運用“四種形態”,使每種形態都發力生威,發揮從嚴治黨的利器作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多管齊下,真正做到拔“爛樹”、治“病樹”、正“歪樹”、養護“森林”,共同營造政治生態上的綠水青山。

  三是警惕“容易論”,做深做細做實監督執紀問責。有人認為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與查辦大案要案相比更加容易,因而掉以輕心。實際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經過不懈努力後才能達到的理想狀態,是紀委深化“三轉”的新方向,看起來沒什麼高難度動作,但想真正踐行好很不容易,需要很強很強的政策把握能力,需要很實很實的工作作風、方法,需要很純很純的事業心、責任感。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意味着及時提醒、糾正和查處黨員幹部的“小毛病”“小問題”成為常態,比如一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四風”問題,一些領導幹部明裏不吃暗裏吃,賓館飯店不吃了去農家小院吃,掂個茅台酒到路邊店去吃,因為吃頓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自己還很不理解,覺得是小題大做,這是我們實踐“四種形態”的最大障礙。其次,雖然過去不斷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但查處的腐敗分子畢竟是少數,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意味着面向全體黨員幹部和黨組織,涉及更多監督內容,但凡黨規黨紀規範所涉及的事項都應納入“四種形態”,工作量大幅增多。其三,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政治要求高、政策要求高,我們既要準確把握反腐敗工作大局,又要熟練掌握黨規黨紀內容,既要正確把握“常態、大多數、少數、極極少數”的關係,又要恰當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輕處分和組織調整、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等方式處理各類違紀行為。因此,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工作難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不是易了,而是更難了,要求更高了。

四是警惕“與黨委無關論”,各級黨組織要擔負起主體責任是下面我重點講的一個問題。

四、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主責在黨委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什麼?”各級紀委的同志恐怕沒有不知道的,而且在努力推動實踐運用。然而,面對這個問題,有的基層黨委書記卻回答不全,甚至答不上來。有的還説,既然是屬於“監督執紀”範疇的工作,應該是紀委的事。

其實,這種認識是片面和錯誤的。用好“四種形態”是對各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明確要求,這份主體責任中有領導有管理也包含監督。首先,“四種形態”的具體內容中,無論是黨內關係正常化,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還是組織處理,黨紀處分,乃至立案審查,都是管黨治黨的日常工作,都要由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委來領導決定和組織實施。其次,我們黨實行黨管幹部原則,黨組織負責選拔、任用和管理幹部,既要選準用好乾部,更要把幹部管嚴看住,不能任命幹部時當仁不讓,平時對幹部卻放任自流,出了事就撂挑子給紀委。再則,黨內監督是全黨的任務,第一位的是黨委監督,黨委監督是全方位的監督,包括批評教育、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工作。因此,把握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委職責的應有之義,是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化。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全面瞭解掌握黨員幹部情況,發現問題、苗頭,及時處理、採取措施,不要怕得罪人,不得罪人反而會把人害了。

認為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只是紀委要乾的事,説明這樣的黨委書記在落實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中已經嚴重缺位。當前,管黨治黨存在的突出問題是,一些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旗幟不鮮明、態度不堅決,嘴上喊得多,實際行動少,甚至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錯誤方式應對,把全面從嚴治黨僅僅寫在文件的黑體字中,當成了口號。有的奉行“鴕鳥政策”,搞好人主義,對錯誤現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幹部身上存在的問題三緘其口、聽之任之。有的不善於運用談話批評、函詢誡勉等方法,不會為不善為,日常管理監督缺少有效管用的招數。“四種形態”既是對紀委監督責任的要求,更是對黨委主體責任的強化,它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以黨委為主體,多方配合,協同作戰,形成合力。所以説,全面從嚴治黨,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主責在黨委。需要提醒的是,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是要被嚴肅問責追究的!

前一段,駐馬店市汝南縣發生了一起多名縣直及鄉鎮主要負責人工作日午間聚餐飲酒致1人死亡的嚴重事件,事件披露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多名省領導作出批示,要求徹查嚴查。省紀委成立專項核查工作組進行督導核查,並向中央紀委上報了相關情況。省紀委書記任正曉分別對駐馬店市市委書記和紀委書記進行了批評談話,汝南縣紀委對7名直接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駐馬店市紀委對5名負有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汝南縣領導分別給予了黨內警告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汝南縣的這一追責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如果我們的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出了問題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委書記的職責。黨章第三十一條規定,黨的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四種形態”是以黨的紀律為尺子進行劃分的,既針對苗頭性問題,又覆蓋了各種違紀行為,為黨委履行好主體責任提供了具體方法和抓手。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就是要把紀律規矩作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針對從違紀苗頭到涉嫌破法的不同程度,區別不同情況,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黨紀輕處分、黨紀重處分、職務調整或執紀審查等多種形式進行處理。很顯然,這為管黨治黨提供了具體方法和有效抓手,與黨委履行日常管理監督責任有直接關係。“四種形態”提出的時間已不算短,而且已經正式“入列”黨內法規。在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全黨每一位同志都不能置身事外的今天,作為黨的領導幹部,對“四種形態”還不甚瞭解,實在是説不過去。

實踐和運用“四種形態”,主責就在黨委。加強批評教育,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抓早抓小,推動黨內關係正常化,批評與自我批評常態化,強調的是黨委主體責任,是黨組織對黨員幹部最基礎、最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既是監督執紀的要求,也是黨章規定的黨委的主體責任。“四種形態”不是紀委一家的事,恰恰相反,“四種形態”主要是黨委的事。加強批評教育,都是黨委的職責,是黨委、黨委書記應該直接、主動開展的工作。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上多下功夫,當好“婆婆嘴”,敢於板起臉來抓管理抓監督,使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成為常態,及時阻斷違紀進程,防止“破紀”演變成“破法”,是各級黨委、黨委書記必須落實的任務。紀委對黨員的執紀審查、紀律處分,也需要黨委的領導、支持和保障。黨委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增強責任擔當,在率先垂範的同時,壓實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才能推動各級黨組織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管黨治黨才能實現從寬鬆軟走向嚴實硬。

對黨委書記而言,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僅是職責任務,而且是必修課;不僅要推動落實,而且要親自實施。對此,無論哪一級的黨委書記,都必須謹記、篤行。

五、用好“第一種形態”是關鍵

我們曾經在國中學過一篇課文,叫《扁鵲見蔡桓公》,蔡桓公作為一國之君,很害怕別人説自己有病,諱疾忌醫,結果病情越來越重,後來導致疾病深入到了骨髓,成了不治之症,最終無藥可醫而死。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對小病不能放鬆警惕。其實,管黨治黨也應循着這樣的思路,就是要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嚴”字當頭,防微杜漸,防治小病發展到大病,甚至是不治之症。

“四種形態”排第一位的就是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這是防止“好同志”成為“階下囚”最基礎、最主要的一環。從範圍上看是面向絕大多數,從處理上講這是最輕處理,而且這應該是常態,必須在這方面下功夫。2016年1至11月,中央紀委處置反映中管幹部問題線索中,談話函詢1305件次,比2015年同期增長96.5%。同時,“四種形態”是一個整體,每種形態的多與少是相對而言的,只有把第一種形態做實做細了,真正成為常態,其他三種形態才能有效減少。所以,我們高度要重視這項工作,切實加大談話函詢力度,首先把好“四種形態”第一關。

一是夯實基礎。我們針對反映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要堅持把“四種形態”和五類處置標準緊密結合起來,建立分檔處置台賬,實行動態管理、跟蹤督辦。同時,要不斷加強學習培訓,切實提升對實施“四種形態”的理解和把握,既要消除談話函詢可能造成執紀手段弱化的顧慮,解決“不敢用”“不願用”的問題,又要嚴格按照線索處置標準執行,避免主觀性和隨意性,防止出現“亂用或濫用”的問題,為做好談話函詢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講究方法。每次談話前,實施談話的領導幹部都要針對具體的人和事,結合實際情況,全面分析研究,理清問題線索的具體內容和主要脈絡,做好充分準備。具體操作過程中,堅持從教育警示黨員幹部的目的出發,堅持從黨性上説事,按黨章規定説理,注意方式方法的選擇。由於談話對象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因人、因事靈活對待,才能取得好的效果。總的原則是,依法依紀,慎重處理,對那些對黨忠誠、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的幹部,我們要綜合考慮問題性質、認錯態度等因素,體現黨的“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依規依紀從輕處理。

三是加大力度。我們要充分發揮談話函詢防微杜漸、關口前移的警示教育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始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見人見事、動真碰硬,緊盯關鍵崗位的領導幹部,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不斷增強談話函詢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對於一些幹部心存僥倖,兜圈子、繞彎子,避實就虛、“轉移視線”、瞞天過海,甚至是屢談不認、拒不配合的,一方面要進一步耐心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對那些問題特別嚴重的“極極少數”,該立案調查的必須立案調查,繩之以紀、繩之以法,絕不讓腐敗分子矇混過關,該嚴懲的要堅決嚴懲。

四是注重效果。談話的目的,主要在於通過談話讓黨員幹部受到教育警醒,引導他們重温黨章,學習黨規黨紀,增強黨的觀念、紀律觀念,增強接受監督的意識,習慣於在紀律監督下工作,這樣才能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

同志們,春節馬上就要到了。為了讓大家過一個廉潔祥和的春節,我再強調一下節日期間的黨風廉潔問題。春節是中國的傳統佳節,也是我們守好廉潔關口的關鍵時間節點,對我們每個領導幹部來講,也是面臨的一次嚴峻考驗,有很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不廉潔問題往往就發生在過節這樣的敏感時期,我們有很多幹部往往也是過節期間,造成難以糾正的遺憾。為了預防“節日病”的發生,縣紀委下發了《關於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做好黨風廉潔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嚴禁公款旅遊,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旅遊等非公務活動,嚴禁違規使用公車,嚴禁違規贈送和接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年貨節禮,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這些規定和我們出台的治理酒桌腐敗“十條禁令”就是縣委的態度和要求。希望同志們要嚴格遵守、身體力行。縣紀委要暢通信訪渠道,強化執紀監督,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明察暗訪,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嚴肅實施責任追究,並對典型案件及時通報曝光。

最後,祝同志們過一個快樂祥和廉潔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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