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彙報材料 >

目前我區政府採購監管情況的工作彙報

目前我區政府採購監管情況的工作彙報

近年來,政府採購工作在國家推行“放、管、服”改革的大環境下,我省政府採購監管方式已於2015年從事前審批審核轉到事中事後監管。

目前我區政府採購監管情況的工作彙報

2015年省財政廳將政府採購業務系統中事前採購審批功能(包括採購預算的審核、採購方式的選擇、招標文件的確認、採購公告公示以及合同備案的審核)由採購管理部門端口調整到採購人端口,全省新增了主管部門審核賬號,審批權限下放至各主管部門,區財政採購辦沒有行政審批權限,工作重點轉入事中事後監管,進一步明確了採購人的主體責任。

進一步突出事中、事後管理。

一是堅持事後採購合同的備案管理。按照規定採購人應當在政府採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要將政府採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在採購合同簽訂結束後,及時跟蹤監督檢查,加強對採購合同的備案管理。

二是加大事後監督檢查和處理力度。對採購單位嚴要求,對採購項目信息進行核對效驗,對全區政府採購項目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對代理機構強監管,加強依法對代理機構代理的政府採購項目進行專項檢查。對供應商重處罰。對供應商存在串標、圍標,不按規定簽訂合同、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採購合同、不依法履約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頂格處罰的原則,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列入黑名單等行政處理決定。

三是規範事中事後投訴舉報處理的程序。嚴格按照《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94號令)文件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uibao/yjm4p.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