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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多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多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多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和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不合格的範圍

本制度對原材料、外購件、外協加工件、半成品、成品交付後發生的不合格進行控制。

二、管理職責

1、檢驗科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並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2、生產設備科負責對不合格品採取糾正措施。

3、技術副總、檢驗科長和質檢員負責在各自範圍內,對不合格品作處理決定。

三、不合格的分類

嚴重不合格:經檢驗判定的無法修復的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直接影響產品質量、安全性能、主要功能、技術指標等的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局部不影響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能的或可修復的不合格。

四、不合格的處理

當質檢員或倉庫保管在檢驗或驗收時發現原材料、外購件不合格的,應

鶴壁市太行通用振動機械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彙編 B/0 採用挑揀、退貨等方式處理。

由檢驗科負責做好原材料、外購件不合格情況的記錄並保存。

當質檢員或倉庫保管發現半成品、組裝件、成品的不合格時應進行判定,對於質檢員能判定可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負責按要求進行返工、返修,質檢員做好不合格情況的記錄。返工、返修後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質檢員應做好複檢記錄。

對於質檢員不能判定或無返工、返修價值的不合格品,質檢員應填寫《不合格品報告處置單》,交檢驗科長簽字確認,由質量否決人負責按照《質量否決制度》的規定決定處理方式。相關部門按所決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對已經確認的不合格半成品和成品,所屬車間必須進行隔離放置,並做好明顯的不合格標識,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

4、所有不滿足標準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不準轉入下道工序,整機不準對外銷售。

倉庫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了使倉庫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做到數據準確、質量完好、收發迅速、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個倉庫物料的收發、貯存、搬運、包裝和管理。

三、職責

1、倉庫組長:

(1)在生產部主管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各個倉庫的管理工作,保證生產物資需求。

(2)制訂倉庫管理制度及人員分工。

(3)合理協調倉庫收發貨,確保帳、卡、物一致。

(4)監督各倉管員做好倉庫的“6S”及防塵、防鏽、防盜工作,物資定置管理工作。

(5)負責各倉庫報表的審核並按時上報生產部主管。

(6)安排各倉庫每月月底盤點,每月自盤一次,每季度專人普查一次,每季上報盤點報告。

2、倉管員:

(1)負責各類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庫管理。

(2)熟悉所保管的各種物資的特點、性能和保護、保管方法。

(3)執行倉管制度,做好物資的收發工作,台賬清楚、準確,賬、物、卡相符。

(4)做好庫存物資的防火、防鏽、防蝕、防水工作,按規定進行易燃、易爆、易蝕和有毒物品的領發。

(5)庫存物資定期盤存、上報,做到同類物資先進先出。

(6)協助倉庫物品的搬運、卸貨工作。

四、倉庫定置管理規定

1、倉庫設置:根據我公司的生產需要及廠房條件,設置五金倉庫、包裝倉庫、塑料原料倉庫、塑料半成品倉庫、成品倉庫、淨水器倉庫,由生產部直接管理。

(1)五金倉庫:儲存從外部購買或委外加工的五金衝壓件、電子電氣件、標準件、緊固件、輔助材料、零星物料、機器配件、工具。

(2)包裝倉庫:儲存各種產品的印刷包裝件、外購塑料件、外購橡膠件、裝配車間的半成品。

(3)塑料原料倉庫:儲存所有塑料原料及色粉、色母等,包括PVC(聚氯乙烯)、PE(聚乙烯)、PP(聚丙烯)、PS(聚苯乙烯)、PC(聚碳酸酯)、POM(聚甲醛)、PA(尼龍)、ABS、PBT、AS等。

(4)塑料半成品倉庫:儲存所有公司自己開模(包括客供模具),注塑車間自己生產或委託外面工廠加工生產的塑料件。

(5)成品倉庫:儲存已經全部加工完成等待出貨的產品。

(6)淨水器倉庫:儲存所有淨水器成品、專用物料及其配件。

2、料位設定

(1)倉庫區域劃分以方便物料進出為原則,並將劃分區域的倉庫定置圖繪出,懸掛於倉庫醒目位置。

(2)物料定位應符合先進先出的原則。

3、存儲方式

(1)立體堆放,儘量利用空間。

(2)按物料體積大小及重量分別存放在貨架上或週轉箱中。

4、物料標示

(1)建立物料位置標識牌,在標識牌上寫清楚位置代碼、物料名稱、規格型號等。

(2)建立物料台帳,明確標示出物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出庫日期等。

(3)物料進、出之後,其標示的數量、日期等內容應及時變更。

(4)應保證不同批次的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5)應用顏色管理或區域來區分不同性質的物料,如綠色區(或綠色箱子)存放合格品,黃色區(或黃色箱子)存放待檢暫存品,紅色區(或紅色箱子)存放不合格品,配料區存放按單配好即將投放生產的物料

五、實施

1、搬運

(1)成品進倉搬運中要根據產品標識,按訂單、按品種進行單獨存放,堆放時各天、各班組生產的產品有明顯的位置、空間區別,以便追溯。

(2)搬運時要用專用的搬運車輛搬運,要輕拿輕放,禁止野蠻操作。

(3)搬運中要嚴防對產品型號及級別的混裝和丟失,做好防水防潮工作,雨天應用防雨蓬布或塑料布遮蓋,以免產品受潮,影響使用壽命。

2、入庫

(1)外購外協件入庫

①暫收作業:

a. 供應商交貨時憑《送貨單》向倉管人員申請辦理入庫手續,必要時需提供《產品購銷合同》。

b. 倉管人員將供應商提供的《送貨單》與本公司《產品購銷合同》(或採購明細表)進行核對,確認供應商所送物料的規格型號、名稱、數量等是否與《產品購銷合同》相符,是否有超交現象。

c.超交的物料以退回為原則,但可以考慮讓供應商寄存於我公司倉庫,而不作進料驗收處理。

d.倉管人員在核對所交物料時,如發現規格型號不符,數量不符,或混有其他物料,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時,必須要求供應商的送貨人員立即修改《送貨單》,或予以拒收並報採購員處理。

e.倉管人員核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名確認並通知進料檢驗人員(IQC)進行質量驗收。

②驗收檢查:

對倉管人員清點、核對無誤的來料,IQC接到通知後,依據《外購外協件抽樣檢驗管理辦法》、《來料檢驗管理辦法》實施檢驗,填寫《進料檢驗記錄》,並對來料做好質量標識。進料檢驗結果有兩種,即合格(或允收)和不合格(包含挑選使用、加工後使用、特採使用、退貨)。

判定合格時,由進料檢驗人員(IQC)在《送貨單》上蓋“合格”印章並簽名,並反饋倉管人員辦理入庫手續。

判定不合格時,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同時在《進料檢驗記錄》上註明不合格項目、數據等,並上報技術品質部主管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不合格評審,不合格評審的結果有四種:挑選使用、加工後使用、特採使用、退貨。

a.最終評審結論為“挑選使用”或“加工後使用”時:

由採購員聯繫供應商(或裝配車間)安排人員挑選或加工,處理完畢經進料檢驗人員(IQC)複檢合格後方可入庫和投入生產,對於挑選或加工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或依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

b.最終評審結論為“特採處理”時:

特採的物料數量由技術品質部主管確認,並提出必要的處理方式,如需對供應商進行處罰的,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c. 最終評審結論為“退貨(拒收)”時:

採購人員及時聯絡廠商辦理退貨手續,倉管人員與廠商對清物料數量、品名一致時,進行物料交接,並做好相應的登記。倉管人員按照公司物品出廠管理規定,協助廠商辦理退貨物料出廠手續。

③入庫作業:清點核對無誤、檢驗合格的來料方可安排入庫,將《送貨單》中的一聯交供應商,另一聯交倉管人員作為開具《入庫單》的依據,倉管員根據《送貨單》填寫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等,將實物點檢入庫,並根據點檢結果如實填制《入庫單》,《入庫單》一式三聯,交貨人須就貨物與《入庫單》的項目與倉管員核對,確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做到貨、單相符。同時倉管人員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來料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結餘數量等,並將《產品購銷合同》、《送貨單》、《入庫單》整理齊全,核對無誤後交採購員,由採購員整理彙總後交財務部做帳及安排付款。

(2)成品入庫

a.成品必須經過專職檢驗員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b.成品進倉前倉管員應清理場地,做好接收貯存準備工作。

c.憑裝配車間的《入庫單》驗收進倉,核實入庫產品名稱、型號、級別及數量。

d.全都核實無誤後倉管員在《入庫單》上簽名確認,並將《入庫單》作入庫憑證交財務部做帳,同時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入庫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庫存數量等。

(3)工裝夾具、工具、機器配件、計量器具、零星物料入庫

a.新購買的工裝夾具、工具、機器配件、計量器具、零星物料等,倉庫管理員仔細對照《零星物品請購單》、《送貨單》進行物料清點,確認所送物料的規格型號、名稱、數量等是否與《送貨單》相符,確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字並安排入庫,在相應的物料台帳上做好登記。

b. 對生產車間暫時不使用的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等,由倉庫管理員登記後歸類存放,需要時憑《領料單》從倉庫領出。

(4) 委外加工品入庫規定

參照“外購外協件入庫”規定辦理,需登記每一委外訂單的入庫數,包括我公司隨同產品一起提供的週轉箱的數量,以核對廠商從本公司領用的物料是否有缺少現象,如有於廠商結帳時進行相應的扣減。

(5) 自制塑件半成品入庫

注塑車間生產的產品必須經檢驗員檢驗合格並簽字(或蓋合格印章)後,方可入庫。入庫時由倉管員對入庫產品進行入庫清點,將操作工姓名、產品型號名稱、數量等準確填寫在《入庫單》上,《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留存,一聯操作工留存、一聯交財務部核算工資,同時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入庫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庫存數量等。

3、貯存保管

(1)倉庫必須建立外購外協件、成品、半成品、工具等管理台帳(明細表),做到及時記帳、帳面清楚,帳、物、卡一致,定期核對賬、卡、物,發現問題及時查對,憑證要裝訂成冊,妥善保管,賬目不準隨意塗改,改正必須蓋章或簽字。

(2)原輔材料、成品應根據其品種標識,做到分類貯存,標識向外,堆放平穩、庫容整齊;物料堆放盡量做到過目點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整齊易取。

(3)所有原材料及成品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經抽樣複檢被確認為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出庫。

(4)對長期積壓的成品,要經常檢查是否超過防鏽期,有無鏽蝕現象,一經發現,要及時清洗、除油並再次進行油封,以保證產品的防鏽質量。

(5)經常檢查,掌握記錄在庫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和庫存情況,以及零星物料、常用生產輔助材料、工具的管理狀態,及時彙報採購員、副總經理以便採用相應的處理措施。

(6)成品庫保管員有權不收無計劃、超計劃和不合格產品入庫,特殊情況憑副總經理指令辦理入庫手續。

(7)上班後及下班前認真檢查,瞭解倉庫門道、窗户及其它設施的異常情況,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解決。

(8)做好倉庫內的防潮、防火、防盜工作,倉庫管理員要做好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的防鏽工作,經常用機油擦拭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以防止產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損壞或變質。

(9)物料如有損失、報廢、盤盈、盤虧,倉管員應如實上報,由部門主管審批後方可處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帳目或處理物料。

(10)物料儲存要考慮其特性,注意温度、濕度、通風、照明、防水等條件,保證物料安全和不變質。

(11)倉庫面對生產車間發放物資,是供應服務重點,要堅守崗位,改善態度,為生產做好服務。

(12)倉庫應防衞嚴密,慎防盜竊,其他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隨意進入庫內。

4、領發料管理規定:

(1)領料規定:各車間、部室人員領用物料時,依據訂單核定的數量,開具《領料單》,《領料單》上應填寫領用物料的訂單號、物料名稱、規格型號及領用數量,並有負責人簽名。大批量的按單領料可憑《配料單》發料。

(2)發料規定: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倉管人員接到領料單位的《領料單》時,仔細核對手續是否齊全,與訂單上的訂單號、名稱、規格、數量是否相符,一切出庫物資發放必須由庫管員驗證領料單據是否合法、有效,簽字是否齊全,對不符合規定的領料單應拒絕發料。符合時當面清點交付物料,《領料單》一式三聯,除《領料單》第一聯退領料單位外,其中一聯自存並登記入帳,另一聯交財務部。

(3)成品出庫:成品根據銷售部開具的《發運單》發貨,經複核無誤後予以出庫,成品出庫必須做到規格、數量準確無誤、包裝無損,標誌清晰。成品出庫時由倉管員填寫《出庫單》,一式三聯,除《出庫單》第一聯倉庫自存並登記入帳外,其中一聯交收貨人(可由銷售部代收),另一聯交財務部。

5、退補料管理規定

(1)退料規定:

a.餘料退庫:車間餘料退庫應填寫《退料單》,在對應的欄目中詳細填寫品名、規格、數量及退料原因等。

b.質量不良退庫:如果是因為質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須經過車間檢驗員檢驗,並註明原因(製程損壞、來料本身不良等)後方可退料。

(2)補料規定:車間損耗超標或製程異常,導致物料數量不夠需要補料時,需由車間主任填寫《補料單》,註明品名、規格、數量、補料原因等,經過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補料。如果是因為物料本身不良需要補料時,可憑不良物料以次換新,按調換處理,倉管員做好相應的登記。

6、呆滯物料處理規定:

對於呆滯物料,由副總經理組織倉庫、生產、採購、品質等相關人員進行評審,做出處理,通常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將呆滯物料再加工後予以利用。

(2)將呆滯物料代用於類似物料,以不影響功能、安全、及外觀為原則。

(3)將呆滯物料退還供應廠商。

(4)將呆滯物料轉售給其他使用廠商。

(5)將呆滯物料售與中間商,如廢品回收站。

(6)暫緩處理,繼續呆滯,等待時機。

(7)將呆滯物料報廢處理。

7、倉庫盤點管理規定:

(1)實行缺料盤點法,當某一物料的存量低於一定數量時,(如體積大的物料低於100個,體積小的物料低於400個時),倉管員應及時盤點,核對數量與帳目是否相符。

(2)實行循環盤點法,每月底由倉管員對庫存物料逐一盤點,核對數量與帳目是否相符。

(3)實行定期盤點法,每年一次,在年底進行,盤點完畢後在《物料管理明細表》(台帳)上做好相應的記錄,並註明“年底盤點”,經過倉庫組長審核簽字後交財務部和副總經理。

8、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1)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物料堆放不得影響照明,不得妨礙機械設備的操作,不得妨礙通道與出入口,不得妨礙消防器具的緊急使用,不得堵塞電氣開關及急救設備。

(3)物料儲存重量不得超過貨架的安全負荷量。

(4)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隔離存放。

六、相關記錄表格

《物料管理明細表》(台帳)

《領料單》

《補料單》

《退料單》

《入庫單》

《出庫單》

《配料單》

《採購明細表》

《產品購銷合同》

《零星物品請購單》

《合理庫存一覽表》

七、附則

倉庫管理制度 篇三

一、各單位材料員對本單位小倉庫管理工作具體負責。

二、各單位小倉庫的設立必須到調度室備案,其它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礦用物資。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負責人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三、各區隊小倉庫和修理房要進行區分,小倉庫存放未投入使用的備用材料,修理房存放待修和回收的材料。新舊材料混放,每次對隊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四、小倉庫內任何一種物資庫存量不得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50元/項。

五、小倉庫必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物資出入庫管理制度和修舊利廢制度等有關規章制度,並嚴格落實。否則對單位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50元。

六、小倉庫必須建立物資流動台帳,其內容包括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庫存數、入庫數、發出數、時間、領用人員簽名等,並做到帳、卡、物三對照,否則罰材料員50元/項。

七、小倉庫必須按標準實行動態達標,所有能上架的必須上架,碼放整齊,新舊物資、報廢物資分開存放,衞生整潔。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20元/項。

八、各隊小倉庫或修理房嚴禁幹私活,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次,並按原值對所屬單位進行罰款。做到專物專用,私自改用者按原值對所屬單位進行罰款。

九、每月月底前各隊必須把當月庫存物資的種類、數量、金額以及本月本單位物資交舊領新情況以報表形式報調度室備查。不報罰材料員200元,遲報罰材料員100元,上報數據不準,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對材料員罰款20元/項。

十、小倉庫內超過兩個月不用的積壓材料和廢舊材料必須上報或交舊,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300元,對材料員罰款100元

十一、小倉庫因管理不善出現失盜現象,對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對材料員罰款200元。

十二、各單位小倉庫庫存物資調度室及系統主管部門有權統一調配使用,相關手續由調度室或系統主管部門協調處理。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材料員調離工作崗位。

十三、各區隊必須按要求積極配合礦組織的檢查。拒不接受檢查,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材料員調離工作崗位。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加強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付。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公司內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發生的不合格的控制和處理。

三、職責

1、食品安全小組,

1)負責原輔料、產品的質量標準標準制定,並負責對公司內控標準的最終解釋;

2)理化或微生物指標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如有必要小組需共同與質監部進行評審;

2、質檢部門

1)負責對不合格產品、原輔材料的鑑定及信息傳遞工作;

2)保存不合格品的檢測記錄;

3)核實處理決定的執行情況;

3、各生產車間

1)執行質檢部門處理決定;

2)負責不合格原輔材料及產品的隔離、存放過程中的標識、退貨和銷燬;

3)制訂糾正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4、倉庫

1)負責對不合格原輔材料的退貨;

2)負責向供方轉達不合格原輔材料的質量缺陷和處理決定;

3)負責索取供方產品的相關技術資料和證件。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為控制、提高產品質量,確保不合格品得以控制,防止其非預期使用或交付,特制定本規定,各相關部門遵照執行。

二、不合格品的處理方法

(一)外購、外協件不合格品處理管理規定

1.不合格品的判定

(1).檢驗員對外購、外協產品進行檢驗或驗證,發現不合格品告知相關負責人將不合格品進行標識、隔離存放以防止誤用,填寫≤不合格品處置單≥,相應責任人分別填寫其內容:

①.質檢部經理負責判定並決定處置不合格品的方法,以及批准不合格品是否讓步使用。

②.生產部對外協的不合格品提出處置建議,執行質檢部的處置意見。

③.供應部對採購的不合格品提出處置建議,執行質檢部評審意見。

(2).檢驗員負責將不合格品責任部門填寫處理建議後的≤不合格品處置單≥送質檢部負責人,質檢部提出對不合格品進行返工、返修、報廢或退貨的處理意見。檢驗員對評審意見跟蹤落實,並將不合格品的處置情況填寫在“不合格品處置記錄欄”中。

2.不合格品的處理

(1).需返工的不合格品,由技術部下發《返工單》,責任單位根據《返工單》技術要求進行返工。返工後的產品,檢驗員應重新對其進行檢驗,以證實其是否符合有關技術要求。

(2).經評審確定退貨的不合格品,檢驗員填寫“退貨通知單”交供應部辦理。

(3).評審確定的廢品,檢驗員填寫“廢品通知單”,質檢部經理簽字後按要求將廢品轉移至廢品庫並標識。

3.不合格檢驗記錄所有不合格品的檢驗記錄,以及重新檢驗的記錄均由質檢部收集、整理保存,保存期為五年。

(二)車間生產產生的不合格品處理管理規定

1.不合格品區域的規劃

①、操作工當場檢測出來的不合格品和質檢員檢測出來的不合格品,都集中存放在規定的不合格品存放區。各車間不合格品存放區由車間主任負責根據車間所生產產品種類、特點具體規劃。

②、在不合格品存放區附近應有明顯的“不合格品存放區”標牌指示。

③、不合格品存放區應分區為返修件區、工廢件區、料廢件區。

2.不合格品標識

①.生產中出現的不合格品必須用不合格品標籤標識清班次、生產日期、班次、操作人及原因;

②.不合格品標識分料廢、工廢和返修三種,使用紅色記號筆在工件顯眼部位標出。其標識符號分別為:料廢“×”,工廢“”,返修“○”,料廢件應用記號筆將料廢處圈出,工廢和返修標識符號後面應寫出不合格尺寸值。標識好後應將不合格品放入相應的不合格品存放區。應用舉例:某工件外圓要求尺寸φ30+0.02-0.01,實際檢驗尺寸φ30.05時,則應標識“○φ30+0.05”,若實際檢驗尺寸為φ29.97時,則應標識“φ30-0.03”。

3.不合格品的處理

①.每班生產結束前由操作責任人將所產生的不合格品送到車間的不合格品收集區。由質檢員進行確認處理,如果質檢員不能處理的問題由質檢員彙報車間主任召集生產、技術共同解決。

②.確認可返修的工件由當事操作工負責返修,確認報廢的工件在質檢員開了報廢單後(當事操作工簽字)由當事操作工將其運至廢料區。

4.待處理區產品的管制規定

①.待處理區內的不合格品,在沒有質量管理部的書面處理通知時,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處理或動用不合格品。

②.處理不合格品時,必須要在質量管理部的監督下進行。

5.不合格品記錄

①.每班的不合格品及廢品,由當班質檢員開據相應的不合格品返工單或廢品單;

②.所有記錄應有質檢員統一收集並管理,每天由車間統計員對每天的廢品進行統計做好每天的合格率報表。

編制:技術部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節不合格原材料

第1.1條嚴格執行公司《原材料初檢規定》,對不合格原材料進行分別處置。

第1.2條材料班(磅房)須逐車核對隨車資料和送貨單,與約定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拒絕進場,並上報材料班長。

第1.3條對於目測就不合格且供貨商對目測結果無異議的原材料,應堅決退貨,並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第1.4條當供需雙方對目測結果有異議時,應當即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快速試驗,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試驗結果作為最終判定結果。

第1.5條當對材料有懷疑、目測無把握時,應及時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快速試驗,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試驗結果決定是否退貨。

第1.6條材料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場原材料按批量隨機取樣,將樣品送試驗室進行檢測。如檢測不符合標準要求,試驗室應將檢測結果反饋給材料班,由材料班進行記錄,並報告技術經理,採取措施禁止不合格原材料進入生產環節。

第1.7條當巡場發現不合格原材料或料場有混料時,應由分公司技術經理根據不合格程度或混料狀況,決定是否清運出場或降級使用。對於降級使用的材料應分開堆放,在保證混凝土強度滿足設計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許使用在強度等級不大於C15非結構混凝土中,並雙倍留置相應的驗證試件。

第二節不合格產品

第2.1條出廠質檢發現混凝土和易性不滿足出站要求時,應立即阻止該車混凝土出廠,並通知質檢班長或試驗室主任,採取合理措施進行調整,在保證該車混凝土強度和和易性均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的情況下再放行出場,並留置相應的調整記錄和驗證試件。

第2.2條到工地後,因離析或違規加水而被退回的混凝土,應作廢品處理(製作地磚或經沖洗後分離提取砂石)。

第2.3條對於因工地多要或準備不充分而導致的退灰,應及時進行處理:出場2h以內,且混凝土和易性良好的,可按照原強度等級使用;出場2-4h內,如通過摻加適量外加劑能夠滿足施工要求得,可降低1-2強度等級使用;出場4h-6h內,只能用於主體以外低強度部等級部位,如墊層等。出廠超過6h或已過初凝,作廢品處理。對於有抗凍、抗滲要求的混凝土在出場4h以內,降低1-2強度等級作普通混凝土使用,並不得用於有抗凍、抗滲要求的部位。

第2.4條對退回混凝土的處理及調整應有技術依據,調整人員要經過技術經理授權並填寫剩退灰調整記錄,調整使用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超過原設計強度等級,並應至少留置一組混凝土驗證試件。調整人員應根據退回混凝土的實際質量狀況採取適宜的調整方案,應確保調整後的混凝土質量。

第2.5條單位工程混凝土出廠檢驗試件強度評定不合格時,由各分公司技術班組參加,提出調查處理報告和技術改進措施,經技術質量部批准後交分公司執行。

第2.6條如甲方工程混凝土試件強度不合格時,應由技術經理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並立即執行公司文件《預拌混凝土技術管理規定》中有關“質量事故的報告和處理”程序。

第三節質量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第3.1條發生—般質量事故(預計經濟損失小於或等於10000元)時,由技術質量部會同各公司技術部門處理並報總工程師,事故報告存檔備查。

第3.2條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時,分公司技術經理必須在三小時內報告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在調查的基礎上,召集質量事故專題會議,對事故進行深入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及責任者,責成責任部門認真總結事故教訓,制定和落實糾正措施,提出防止事故再發生的改進措施,並將事故結果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

第3.3條質量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事故發現及發生的時間、地點、有關人員姓名。

b.事故情況、特徵的概述。

c.事故損失及原因分析。

d.事故責任分析及責任者。

第3.4條重大質量事故的全部材料,彙總後作為產品質量檔案歸檔保存。

第四節持續改進

每週彙總、按月分析不合格品出現的原因以及相應的改進措施,不斷完善公司的管理體系,以確保“進廠原材料100%合格”、“出廠混凝土100%合格”的質量管理目標得以實現。

醫療器械公司管理制度 篇七

1、全院各科室所需用的醫療器械、儀器、設備均由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和院領導審批後,交設備科負責採購、供應、調配、管理和維修,並由該科監督其維護和保養。

2、各科室所有的醫療器械、儀器設備必須一律造冊登記,千元以上或進口的貴重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制定出詳細的使用操作規則,嚴格執行一械一卡一檔,專人使用、維護和保養制度,一般常用的醫療設備要建冊登記,專人或兼職保管,如違反操作常規造成器械、儀器的損壞、變質,應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並予以處分。

3、各科需新添的貴重器械、儀器設備,必須由科室負責人填寫申請單,報設備科審查後做出意見,提交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論證和院領導審批,由設備科會同購置科室、財務科一起集體參與談判,方為生效。一般常用的器械設備,由科室申報計劃,設備科按計劃進行採購供應。不準科室或個人私自購置器械、儀器設備,違者財務科拒絕付款。如強行購置造成經濟損失,視其情節輕重對當事人及科室負責人追究經濟責任。

4、需要維修的器械、儀器設備,應填寫維修申請單報設備科,由設備,科組織維修,如器械未發生故障而擅自停機、停產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科室負責經濟責任。

5、報廢的器械、儀器設備,由科室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報設備科,由設備科派員鑑定屬實,報院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和領導批准後才能報廢。經批准報廢的設備,由科室送交設備科入庫保管。

6、各科室領取新添的器械、儀器設備,若無客觀原因,一個月內應投入使用,否則,科室負責人要向院領導寫出書面檢查,並視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處罰。所有投入使用的貴重器械儀器設備,必須建冊登記工作量,以備考查。

7、申報維修的器械及儀器設備,必須由科室負責清潔工作,否則,維修人員有權拒絕維修或退回科室,如科室拒不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設備科有權追究科室負責人和保管人的責任。

8、大型進口的貴重儀器,到了保養期科室應安排保養,否則,機構損壞造成的損失,應追究科室負責人和保管人的責任。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八

1、化驗員檢出不合格中間體或最終產品後,應做擴大取樣重新分析,確認不合格後,馬上報主管領導,同時通知車間不得用不合格中間體投料。出廠產品不合格的,不得簽發檢驗報告。

2、對於貨源緊缺、生產急需但又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包裝材料,由供應部門和生產部門協商解決,化驗員在原始記錄上做好備註。

3、檢出的不合格品,化驗員填寫“檢驗報告單”留存。 作為原始記錄歸檔和產品可追溯記錄。

4、出現不合格成品時,重調或返工後的產成品,需重新檢驗,合格後入產成品庫存放。

5、當不合格產成品為出廠原藥主含量等不合格時,可通過營銷中心尋找到特殊質量需求的用户後,開具客户要求的指標值的檢驗報告。

存放在庫房的'應通知庫官員將不合格產成品做明顯標識,並隔離放置。

不合格產品管理制度 篇九

一、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交付或使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的控制。

三、職責

1、質檢人員負責不合格品的檢測和識別,並對不合格品出具處理意見,並採取糾正措施後進行驗證;

2、生產科負責對不合格品採取糾正措施。

四、管理內容

1、產品檢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產品標準,掌握瞭解檢驗技能,堅持原則,不受行政干擾,獨產的行使職權,科學公正的對產品進行檢驗;

2、各級崗位檢驗人員發現不符合產品標準或合同要求的產品,認真判定,分為合格品、不合格品,做好標識,隔離存放,填寫檢驗記錄,不合格品做技術處理後應進行重新檢驗,仍不合格的做其他處理;

3、檢驗人員發現不合格品及時提出糾正處理,發現批次的不合格品,應及時通知生產部及公司相關領導,由生產部及技術人員分析原因,查找根源,解決和糾正問題,防止不合格品的繼櫝出現,制定出研究不合格品的補救措施;

4、質檢人員對出現不合格提出處理意見,彙報主管領導批准,如果責任車間和責任人對處理意見有異意時,由品管部負責解釋、答覆;

5、建立不合格品管理檔案,對不合格品補救後的質量狀態標識準確清楚,避免與合格品混在一起;

6、不合格品出現在哪裏,哪裏負責,並且落實到人,誰生產的誰負責;檢驗員沒發現,由檢驗員負責;車間沒有標識,造成混亂,由車間負責;庫中混放由庫管員負責。凡是不合格品必須認真統計管理,進行綜合分析,查找原因進行補救措施,返工的產品重新檢驗判定;杜絕一切漏洞,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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