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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合同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合同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合同的簽訂 篇一

(一)合同的主體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及所屬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其他部門、機構、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二)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三)合同的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3、數量: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託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託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10、合同聯繫制度

履行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繫制度。

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

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四)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1、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第四條第一款”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並複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2、銷售、採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後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編寫合同編號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3、除銷售、採購合同以外的合同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會同相關部門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商談,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加蓋合同專用章。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合同,合同成立後由辦公室依法及時辦理。

5、合同正式簽訂後,合同文本除經辦人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會審表交存公司辦公室一份備案。

考核與獎懲 篇二

(一)公司、所屬各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二)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三)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1、未經授權批准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2、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

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四)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3、遺失重要證據。

4、發生糾紛後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託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6、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五)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合同管理辦法 篇三

摘要: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下,法律經濟與契約經濟相互融合,形成一種全新的市場經濟體系,合同成為該體系的重要發展產物,成為企業開展商品交易活動的法律表現。石油作為我國經濟發展領域的重要支柱,隨着油田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石油產品在市場中的交易量日益增加,做好合同風險管理工作對石油企業的發展與進步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關鍵詞:石油企業;合同風險;法律保證

在法制社會建設的背景下,落實合同風險管理工作,對企業的發展具有不可推卻的作用。石油企業作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下的重要分支,在整個市場運營中受多種風險因素的影響,需要石油企業提高對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視,將合同風險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一、石油企業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風險因素

(一)系統風險因素

系統風險因素是石油企業合同管理中最為常見的一種風險類型,主要是受市場生產活動中所存在的一切不可控的風險,例如市場風險、市場石油價格變化等,除此之外,系統風險因素還涉及石油企業盈利能力變化、高級管理層發生變化等,這些因素均增加合同管理的難度,進而提升合同管理的風險性。

(二)監督風險因素

監督風險因素對石油企業合同管理的影響最大,主要發生在石油企業同其他企業簽訂合同之後。石油企業在簽訂合同後未及時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與管理,導致實施成果與合同簽訂內容有所出入,進而為石油企業帶來經濟風險與管理風險。除此之外,監督風險因素還涉及石油企業未充分認識到科學履行合同的重要性,缺乏科學的管控機制,且對合同的管控工作為全面落實到位,進而為石油企業的正常運行帶來一定風險。

(三)法律風險因素

法律風險因素主要是指合同中與法律體系有關的風險,例如石油企業所簽訂的合同與國家所制定的法律體系相違背,此時石油企業所簽訂的合同將被視為無效;石油企業和金融機構針對資金融資所簽訂的借貸合同,若合同內容設立不全將被視為無效;簽訂存在法律問題的合同,必將為石油企業及其合作企業的經濟利益帶來威脅。

二、石油企業合同風險管理辦法

(一)系統風險的控制管理辦法

石油企業對系統風險因素進行控制與管理時,需要將控制系統風險作為合同風險管理的基礎,將市場經濟環境中現有的經濟條件為前提,石油企業對合同運行的整個過程同風險管理工作緊密的結合到一起,實現石油企業運行效益的最大化以及運行目標的最大化,並對合同整個運行環節所存在的風險進行深入考察、系統評估,為石油企業積極應對合同風險、落實合同風險管理工作提供科學、有利的管理依據;石油企業與合作企業簽訂合同時,需要從自身實際情況出發,瞭解當下市場運行的實際情況,例如企業對市場的需求量、石油價格波動情況等,科學、合理的制定出對石油企業運行有力的合同。

(二)監督風險的控制管理辦法

監督是保證合同能夠落到實處的有效途徑,對石油企業合同風險控制工作具間接影響。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工作主要涉及條約具體實施情況、違約管理情況、變更管理情況等,因整個合同履行過程受諸多因素的影響,需要石油企業合同管理人員提高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由基層單位負責合同條約的執行工作,由機關監管部門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由審計監察部門對合同實施的真實情況進行全面監督,由石油企業分公司定期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各部門及時針對合同履行情況以書面形式做好報告,為監督部門的審查工作提供可靠的理論依據。

(三)法律風險的控制管理辦法

法律為石油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需要石油企業提高法律意識,堅持依法管理,嚴格遵循國家的各項法律規章,將法律規章作為合同簽訂的基本標準,確保合同的簽訂過程與實施過程不會受到任何風險因素的干擾,嚴格遵循法律規章對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風險點進行審查,並制定出與之相匹配的管理措施與控制辦法,石油企業的主管負責人應對合同中的各項內容瞭然於心,實現對合同風險管理的有效控制。

(四)機制風險的控制管理辦法

合同風險管理機制為石油企業合同風險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論依據,能夠使系統風險、監督風險、法律風險能夠嚴格按照機制風險的各項要求,對合同風險管理的各個環節進行規範與整合。為此,石油企業應根據自身發展的實際情況,科學制定管理流程與管理制度,實現合同風險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與法律化,用制度為合同規範化簽訂與有序運營提供有力保障。石油企業制定合同風險管理辦法,需要保證管理機制層次分明、職責明確、程序規範,為石油企業風險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理論依據。

三、總結

綜上所述,石油企業合同風險管理具有較強的複雜性,需要石油企業從多角度、多層次出發,不斷對合同風險管理工作進行優化,有效規避合同簽訂中與簽訂後所存在的系統風險、監督風險與法律風險。

參考文獻:

[1]李秀雅。石油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基礎問題分析[J]。法制博覽,20xx(32):182.

[2]王維宇。非洲地區石油EPC工程合同風險分析及管理研究[D]。中國科學院大學(工程管理與信息技術學院),20xx.

[3]李玉芝。石油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範與控制研究分析[J]。財經界(學術版),20xx(01):87.

合同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對於公司的正常運行,優化管理都具有重要作用。現在,就來看看以下兩篇合同管理制度吧!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閲後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繫,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複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合同管理辦法 篇五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合同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保障公司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合同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四川路橋怡達投資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公司對外簽訂或出具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一切協議、協定、會議紀要、備忘錄、聲明書、承諾書、訂單、招標書、投標書以及其他類似法律文件,也包括這些文件的補充文件,但勞動合同除外。

第二章 合同分類

第三條 為規範合同管理,便於建立台帳、歸檔管理、清晰查閲,本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對所有合同進行分類管理。

第四條 結合公司管理與項目管理特點,將合同分為以下九個類別:總承包類(ZB)、監理類(JL)、科研類(KY)、設計類(SJ)、徵遷類(ZQ)、諮詢類(ZX)、辦公類(BG)、財務類(CW)、其它類(QT)、協議類(XY)等十個類別。

第三章 合同的談判與訂立

第五條 關於合同對方的確定,應按照本公司招標管理辦法進行選擇,並嚴格執行國家與廣東省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第六條 合同的協商與談判

(一) 合同經辦部門或人員應按照公司利益,就合同所涉及的交易事

項與對方充分協商,力爭達成對公司最為有利的成果。

(二) 合同條款必須完整齊備、覆蓋交易的整個流程和各個節點,尤其是必須在充分預判各種可能出現情況的基礎上建立切實有效的風險防範與應變處理機制,避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受到不良影響。

第七條 合同的訂立是指雙方當事人就合同條款達成協議的法律行為。訂立合同,必須主體和客體合法、確定,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內容合法,主要條款齊備,權利義務明確,責任分明,並應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在協商、訂立合同過程中,應堅持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防止發生締約過失。

第八條 合同應具有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住所、電話、傳真、聯繫人或經辦人員;

(二)合同標的簡介;

(三)合同標的數量;

(四)合同標的質量;

(五)合同的價款或酬金(含支付或收取方式);

(六)詳細的費用組成;

(七)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解決爭議的方法;

根據有關交易的具體情況,合同還應該包括其他相應的條款,使雙方權利義務關係得到全面、準確的界定,避免在履約中產生分歧或發生糾紛。

第九條 對與同一家單位簽定的需按項目分攤費用的合同,原則上應按項目分別簽定合同。

第十條 除零星採購等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採取書面形式。國家有

關部門推行示範文本的,可採用或參考使用該文本。對於不能採用“示範文本”而自行擬定的合同文本,應由甲、乙方雙方共同討論起草合同。

第四章 合同的審查與審批

第十一條 簽訂合同前,合同經辦部門應詳細瞭解對方的主體資格、簽約代表的身份與授權範圍、資質許可、經營範圍、資信情況、從業經驗、履約能力。對方資信不明的,可要求對方提供有效擔保,並簽訂擔保合同,明確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主要條款形成後,合同經辦人員應將合同草案報本部門負責人初審。對於權利義務關係比較複雜的合同,還應由公司行政部聯繫有關律師進行審查。

第十三條 合同經辦人員應按合同審批流程、權限劃分、合同立項會籤的要求送相關部門會籤,呈送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第五章 合同的簽訂

第十四條 公司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重大的合同,並根據《四川路橋怡達投資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授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外簽訂其他合同。除董事長和董事長授權的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外,任何他人無權代表公司簽訂合同。

第十五條 完成合同立項會籤審批流程後,由公司董事長或授權的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簽字、加蓋公章,一般應請對方單位先行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嚴禁未按審批程序簽訂、履行、變更或解除合同,嚴禁持有蓋章的空白合同。

第十六條 對在自然災害、搶險等緊急情況下發生的先履行、後補籤的合同事宜,須及時告知公司主管領導,並及時補籤《合同立項會籤表》,報相關領導審籤同意後,再簽訂合同。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十七條 公司實行合同事宜經辦部門負責制。合同經辦人員應本着“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負責代表公司嚴格履行合同、防止我方違約,並積極督促對方履行合同,維護公司權益,確保合同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

第十八條 合同經辦人員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根據乙方合同任務的完成情況辦理支付。每次支付須填寫《支付審核表》,按程序交相關部門及公司各級領導審核。關於總承包合同、監理合同費用的支付方式與程序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或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二十條 合同經辦人員除具體負責公司的履行事宜外,還必須主動、積極地跟蹤對方的履行情況,防範履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雙方無法控制的情況,使雙方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能合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時,或根據法律導致雙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繼續履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雙方協商完善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一律無效。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

第二十二條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七章 合同履行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合同經辦部門的負責人,承擔監督合同履行的直接責任。 第二十四條 公司合同經辦人員,根據公司領導的授權或指示,對具體

合同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規範公司工程建設及材料採購招投標活動,加強對招投標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司利益,保證項目工程質量,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二、招投標工作程序

(一)投標

1、投標項目由經營部負責,集團內部招標由生產計劃部進行協調,對外投標由信息科進行協調。

2、經營部、生產計劃部與信息科共同蒐集、調查市場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據實際情況由經營部初步決定是否參與投標。

3、對於初步決定參與投標的項目,由生產計劃部或信息科填寫《投標審批表》,報總經理批准後,負責登記報名、索取招標文件等工作。

4、生產計劃部獲取集團內部的招標信息後,需要技術部提供材料計劃的由技術部提供,生產計劃部編制投標預算。

5、生產計劃部編制的投標預算須報經營部進行審定。如生產計劃部編制的預算未報經營部審定的,對責任人將處以500-20xx元的罰款,損失重大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6、信息科獲取的招標文件報經營部,由經營部安排投標工作。對於審批後確定投標的項目,由信息科牽頭按照程序完成投標書的製作。

7、技術部負責技術標書的編制、提供材料計劃、參加答疑會、進行諮詢、澄清等。

8、經營部負責投標保證金的使用與收回,財務部辦理手續。

9、投標工作時間必須按標書要求進行,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內的至少提前一天報經營部審批;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報總經理審批,不得延誤。

10、信息科負責打印、審查,裝訂、密封、投標(退標)文件。由於工作失誤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標時間延誤的,將對責任人處以500-20xx元的罰款。

11、所有參與投標工作人員必須恪盡職守,保守公司投標機密,嚴禁將投標過程透露給其它單位及人員。若發生以上情況將對泄密人處於20xx-5000元的罰款。

12、開標會議由總經理指定相關人員參加。

13、信息科應儘可能的瞭解其他廠家的。投標情況(名稱、廠家、數量、價為等)、中標及未中標原因,並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團內部投標的文件資料由生產計劃部存檔保存,其餘投標文件資料由信息科歸檔保存。

(二)招標

1、所有招標項目均由經營部負責。各部門提出的採購計劃報經營部審批,對於審批通過的項目由經營部決定自主採購或招標採購。

2、對於確定招標採購的,由信息科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招標文件和評標實施細則,發佈招標信息。

3、投標商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個人身份證明等有效證件。

4、經營部與技術部共同負責審查投標單位的資質材料。

5、經營部組織初審,技術部、信息科、生產計劃部相關人員參加審定。

6、由經營部牽頭,前款規定的各部門參加組成評標小組,完成開標、定標。所有參與評標人員要認真負責,保守機密,違反者視輕重處以500-20xx元的罰款。

7、招標結束後,資料由信息科歸檔保存。

8、所有工作程序都應有文字記載、收發記錄、交接記錄等,以便責任的劃分。

合同管理辦法 篇七

一、總 則

為進一步優化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同檔案管理,規範日常合同歸檔、查閲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 用

本辦法適用於管理中心、各子公司、事業部合同歸檔、查閲相關事宜。

三、定 義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在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中,對內、對外訂立的不同性質的協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文件:

3.1 人事類:勞動合同、競業禁止協議、保密協議、離職協議等。

3.2 經營類:招投標合同、合作協議、市場開發協議、投資協議、融資協議、保險合同、租賃協議等。

3.3 購銷類:採購合同、供貨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等。

3.4 工程類:項目建設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承攬合同、維護保養合同等。

3.5 技術類:技術開發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代理合同(資質申報)、代理報關協議等。

3.6 訴訟類: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起訴狀、上訴狀等。

3.7 其他具備合同性質的文件。

四、職 責

管理中心行政中心,各子公司、事業部印章審核員兼任合同檔案管理員,負責日常合同檔案管理工作。具體如下:

4.1 負責合同歸檔手續辦理、更新《合同檔案目錄》。

4.2 負責合同查閲手續辦理、維護《合同檔案查閲審批表》。

4.3 負責合同檔案存檔、整理、核對、登記、接交等日常性工作。

4.4 工作變動時,應辦妥移交手續,列出合同檔案移交清單。

4.5對管理中心各中心、子公司、事業部的合同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4.6 其他合同檔案管理事宜。

五、歸 檔

5.1 合同經我方加蓋印章後,合同檔案管理員應跟蹤合同去向,監督業務經辦人員提交存檔已經各方蓋章之終版合同。

5.2 經辦人員提交存檔合同,合同檔案管理員於《合同檔案目錄》進行更新錄入,經辦人員於《合同檔案目錄》簽字確認。合同檔案管理員應於接收前對合同進行相應的核實工作,確認對方是否已蓋章,是否漏頁、缺頁等。

5.3 合同檔案管理員將合同檔案存放於專用文件櫃內,注意防火防潮。存放時,遵循合同的形成規律和特點,分門別類。

5.4 合同以原件或正本歸檔。特殊情況不能留存原件或正本的,應將複印件或副本歸檔,並於《合同檔案目錄》註明原件或正本所在。

六、查 閲

6.1 需查閲合同檔案的人員,應至合同檔案管理員處領取《合同檔案查閲審批表》,經所在部門主管籤批後,方可進行查閲。查閲地點限於公司辦公場所內。

6.2 合同檔案不予外借、掃描,且查閲過程需由合同檔案管理員陪同監督。如有複印必要,可進行合同文件的複印。

6.3 查閲或複印合同檔案時,應確保合同檔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塗改、勾劃、裁剪、拼接、抽取、拆頁或損毀。

6.4 查閲涉及公司經營決策、發展規劃、訴訟文書、重要合同等重要的或應予保密的或尚未依法定程序披露的合同須經總經理批准。

6.5查閲合同交還時,合同檔案管理員查須當面核對,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

七、期 限

常規性合同檔案保管期限為三年,但涉及公司重大經營管理活動和商業機密,對企業經營管理和業務發展有長遠利用價值的合同,則為永久保存。

八、處 罰

為了確保合同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於發生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公司有權視情給予通報批評、適當經濟處罰或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則轉送司法機關嚴肅

8.1 損毀、丟失或者擅自銷燬公司合同檔案的;

8.2 擅自抄錄、複印、公佈公司保密合同的;

8.3 擅自塗改、篡改、偽造、變造公司合同檔案的;

8.4 違法違規出賣、倒賣公司合同檔案的;

8.5 合同檔案管理人員、經手人員其他玩忽職守情形的。

九、其他

9.1 本辦法由行政中心負責制訂、解釋、及修改。

9.2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合同檔案目錄》

2、《合同檔案查閲審批表》

行政中心

年 月 日

合同管理員工作總結 篇八

一、高度重視、組織有力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高度重視《勞動合同法》的宣傳、貫徹和實施工作,成立了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合同法》專項檢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在抓好本部門專項檢查活動的同時,切實加強對各縣(市)區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各縣(市)區勞動保障局也都成立了此次專項檢查活動工作機構,負責對本地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抓好《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培訓工作

1、抓好宣傳普及工作。利用“xx勞動保障網”、xx電視台和《xx晚報》專刊開設三期《勞動合同法》專題欄目,擴大了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影響和輻射力,設立了40多個宣傳點,開展勞動保障政策宣傳諮詢,散發《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宣傳資料2萬餘份,接待諮詢勞動保障相關政策的達800多人次,拓寬了《勞動合同法》的宣傳途徑,擴大了宣傳影響力。

2、落實培訓工作。開設了一期《勞動合同法》培訓,全市勞動保障系統工作人員、用人單位負責人、人事管理人員參加了培訓,涉及用人單位180家,培訓各類人員200多人。通過培訓,進一步增強了對《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的認識和理解,為推動用人單位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認真落實勞動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法律條款和建立用人單位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認真維護勞資雙方權利、義務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工作將起到積極推進作用。

三、加強對《勞動合同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結合勞動保障監察,監督檢查各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通過這次勞動保障監察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從9月1日起,xx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全市780多家各類用人單位在執行招用工備案、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用人單位通知責令改正。結合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的開展,對參加等級評價的用人單位進行了專門的培訓和宣傳,散發宣傳資料萬餘份,各縣(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用人單位共徵訂《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彙編》500套,領取《勞動合同法》文本達1萬多份,《勞動合同》文本達1.9萬餘本,提高了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認真開展投訴、舉報事件的處理,xx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今年以來共受理投訴舉報案件185起,結案率達100%。通過監督執法的開展,11户用人單位為785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34户用人單位為495名職工參加社保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目前,全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基本實現全覆蓋,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率達到90%,社會保險參保率達到70%以上。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繼續做好《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作用

按照xx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合同法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各項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切實把《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實施工作作為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重點宣傳對象,把《勞動合同法》宣傳實施與勞動保障監察日常業務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貫穿於主動監察、專項檢查、書面審查、舉報投訴等各個工作環節,不斷提高勞動保障監察的效果和作用。

(二)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在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中,要積極關注全市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後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情況,向用人單位提供及時的工作指導。一是指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及時訂立勞動合同,做到必備條款完備,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要求,約定條款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二是指導用人單位正確履行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三是指導用人單位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依法與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四是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不得侵害或變相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合同法》的監督檢查工作力度

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查處違法行為。今年年底,我們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還準備組織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合同法情況專項檢查回頭看活動,重點檢查發現問題的一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充分運用執法手段,積極推進《勞動合同法》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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