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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多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多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多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一

醫院行政值班是指在節假日、雙休日期間,由部分行政人員組成的一種正常上班制度。

一、行政值班人員由院級領導、機關職能處室和羣團組織負責人組成,分成若干值班小組,由院級領導擔任組長。每個值班小組值班一天,實行輪轉,長假期間不另行排班。

二、在節假日、雙休日期間,由院辦公室提前一天通知值班小組的組長,告知值班時間,值班組長通知組內人員。組長遇出差或有其它事情不能參加值班,要指定一名組內人員擔任臨時組長(事前告知院辦),負責本組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小組在值班期間,負責處理當天醫院的各種醫療業務和行政事務,包括適時地對臨牀科室的查崗檢查。當天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不能處理的事情應做好記錄,在機關行政人員集體上班時進行處理。凡遇特殊緊急情況又必須在當天進行處理而本值班小組又處理不了的,應及時通知相關科室和領導進行開會研究處理。

四、值班小組組長應委託一名組內人員做好當天的值班記錄,並在當天值班結束時將值班記錄本交到院總值班室,院總值班室人員負責將值班記錄本送交到下一值班小組,下一值班人員在上班時也應主動到院總值班領取值班記錄本,以此往下傳遞。院人員在上班時,應對值班記錄本進行檢查,對在值班期間沒有進行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地提交到有關領導和科室或相關會議進行研究解決。

五、八小時工作時間之外,機關所有工作人員都處於預備行政值班狀態,保持二十四小時通訊聯絡暢通。醫院總值班人員在值班過程中遇有處理不了的問題,請示、通知到相關領導、相關科室人員時,必須給予明確的答覆,需要到場處理的,必須無條件地及時到場處理相關問題。

六、機關工作人員在休息時,凡醫院遇有抗擊各種自然災害、重大醫療搶救等緊急情況時,無論通過哪種渠道瞭解到準確消息後,必須主動及時地趕到辦公樓,視情況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七、行政值班人員無故不值班的,機關工作人員在院總值班人員請示、通知後無故推卸或不到場處理的,凡發現一次取消當月的管理津貼或獎金,並取消當年的評先選優的各種資格,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損失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有效使用、資金的安全運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法合規,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河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冀財資[2008]5號),現制定“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承德市所管轄的行政事業單位。

第二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機構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搞好會計核算。

2、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經費以及其他有關專項業務經費,制定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編報部門預算,審查核定年度預算,做好相關資金的綜合統籌平衡工作。

3、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4、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節約開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財務數據,客觀、真實地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為領導提供準確數據。

5、負責債權、債務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記賬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

7、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8、負責本單位所屬各科室(單位)經費申請報告和政府採購手續的審查、監督和呈報工作。

9、組織本單位及系統財務人員,學習國家財政法規制度和現代化財務管理。

10、接受並配合審計、財政、税務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本部門(單位)財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現金、銀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則:嚴格審核、手續齊備,當面點清、堅持複核,加蓋戳記、編證入賬,賬賬核對、日清日結,查核限額、及時存取,嚴禁“白條”、不得坐支,禁止違規大額提現,嚴防挪用、確保安全。

2、開支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項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積極推廣使用財政公務卡。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5萬元(以人民幣為單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一般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各單位應根據銀行卡受理環境等情況,積極擴大公務卡使用範圍,儘量減少現金支出。公務卡的使用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強賬户管理,按規定辦理存款、取款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户的開立和使用情況。

2、嚴格遵守銀行支付結算紀律。

3、定期獲取銀行對賬單,查實銀行餘額,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4、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註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管理,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五條預借款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借用現金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籤,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後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辦理借款手續時,要出具有關批示或會議通知等相關資料。借用現金的經辦人員必須是正式在編人員。非公務活動一律不得借款。

2、辦理現金借款時,借款人應依據公務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數額,借款數額限定在外出、參會所必需的基本費用之內。除會務資料費外,省內出差,一般情況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過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過元。集體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過元。

3、借用現金應在1個月內報銷結賬。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報銷,應向財務機構出具書面説明材料。對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結清借款的人員,由財務機構通知其所在科室(單位),限期辦理報銷手續。限期仍未及時報銷結賬的,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直至結清欠款。

4、需要以銀行結算方式預付款的,應填寫《預付款申請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籤、財務負責人審批後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報銷票據的管理制度

1、作為報銷依據的發票或收據必須符合税務、財政部門的統一規定,未經税務或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監製的發票和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2、發票或收據須按規定要求其全聯、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其中,發票的“商品名稱”欄須開具所購商品具體名稱。因購買商品較多、無法在發票聯上全部列明的,須附賣方出具的購物小票或商品明細清單。收據上必須要求其詳細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遺失車票、船票、飛機票的,必須由當事人書面説明情況,科室負責人籤批意見,經審定後,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金額以核定數為準。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財務專用章的證明(需註明票據號碼、金額和內容)或原票據記賬聯的複印件(須加財務專用章證明),由經辦科室負責人籤批意見,經審定後,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

4、跨年度的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報銷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陳述理由,按規定程序審批。

5、經辦人員辦理報銷業務時須將發票和收據等原始憑證粘貼整齊、有序。

第七條會議培訓費的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組織召開會議必須遵守有關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管理和會議審批等規定。

2、會議培訓費開支範圍:會議培訓費開支包括會議室租金、住宿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文件印刷費、夜餐費、醫藥費、會標桌籤通行證製作費、旗幟鮮花租用費等。

3、會議培訓費開支標準。在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各項費用按不高於定點飯店政府採購協議價執行。

4、會議參加人員和開支標準要從嚴掌握,會前必須填報《承德市會議培訓審批單》,細化開支預算,並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核定後的會議培訓預算和舉辦地點安排,對超過預算標準的費用或在定點飯店以外場所召開會議或舉辦培訓的,財務一律不予支付。

5、會議培訓費採取一會一結的辦法,有關科室(單位)應於會議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培訓審批單、正式發票或收據(票據上需開列房租費、場所費、伙食費、其他費用等分項數額)、會議費結算清單、會議培訓人員簽到表,並附會議通知原件和會議安排等資料。

第八條差旅費管理制度

1、職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寫出差任務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後,作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並粘貼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報銷差旅費時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差旅費報銷要嚴格按照《承德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3、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出差人員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按在途實際天數核領。在出差地工作期間,無接待單位的,憑出差地就餐發票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憑接待單位開具的有效憑證在規定標準內核領伙食補助。沒有接待單位有效憑證的,不發伙食補助。

5、工作人員報銷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要附舉辦單位的正式會議培訓通知或主管領導同意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的批示。領取學習、進修、掛職鍛鍊、幫助工作等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要提供領導批示件,並經人事教育機構審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6、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進行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7、因公出國(境)經費須列入年初部門預算,出訪任務要與經費性質一致。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發生的計劃外項目,必須按規定程序報批,並落實經費來源,且各項開支必須符合有關外事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

8、需要預撥出國(境)費用時應提供以下文件:組團單位出國任務通知書、國外邀請函、活動日程安排、費用預算明細、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領導批示件。以上手續齊全後,可按規定程序辦理預付款。不需預付款的,在報銷時提供上述文件。回國後應憑正式票據及時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九條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財務收支原則上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具體額度各單位可以自定,但對於重大支出事項,必須履行集體審批制度。

2、事業性收費的範圍和標準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許可證執行。

3、在單位經費預算內的單項經費支出數額在元以內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超過的報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審批。專項經費按相關項目的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審批。

4、報銷程序為:經辦人填制報銷單並簽字—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開支(差旅費除外)>。—財務報銷。

第十條財務分析制度

1、財務部門每季度對預算編制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情況、負債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分析。

2、財務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佔總支出的比重、專項支出佔總支出的比重等。

3、財務分析的方法以對比分析法為主。

4、財務分析要形成書面報告。財務分析的編寫要抓住主要矛盾,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數字運用恰當、準確,觀點與材料相統一。文字精練、準確。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分工: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國家統一所有,單位佔有、使用的管理體制。財務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通過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帳卡相符、帳證相符、賬賬相符。單位內各科室(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負責人負責制,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科室(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填制“固定資產變動情況表”,經科室(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報財務機構。

2、固定資產的購置:固定資產是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各科室(單位)所需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按照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進行配置。購置固定資產首先填制“因定資產購置申請表”交財務機構,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長或領導辦公會議研究審批,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要實行政府採購。

3、固定資產的調撥:是指單位內部有償或無償調撥固定資產(包括機關與各事業單位之間調撥),要由調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由調出調入單位雙方簽章,經領導審批後,交財務機構一份,雙方單位各存一份,據此辦理固定資產增減手續。

4、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對單位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註銷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處置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承市政【2005】140號)規定的權限及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處置。對擅自處置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是指單位對其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經審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將存量資產進行出租、出借的行為。資產出租、出借,嚴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對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國有資產收入管理:單位取得的國有資產收入,嚴格執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繳管理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按規定編報收支預算,經市財政局審核彙總、統籌平衡並按程序報批後編入部門預算。有隱瞞、截留、擠佔、挪用、坐支等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等行為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由財務機構統一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重點清查。對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根據《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後處理。

8、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配備(調撥)的、用專項資金購買的固定資產,根據調撥單、原始發票等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進行管理。

第三章收費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範圍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預算單位(指與財政部門有經費領撥關係的單位)經營服務收入依法納税後的餘額、與非税收入有關而暫時收取的款項(含暫扣款、保證金、押金等)也要繳入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本部門凡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准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實行收費。除財政部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隸屬關係分別使用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票據,並及時上繳財政專户。

第十三條票據由財務機構負責到相應的財政部門領取,實行限量發放,驗舊領新制度。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由專人負責購領、保管票據,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到財務機構核驗,按期限上繳收入。用票單位應按票種設置票據登記簿,如實反映收費、罰沒票據的購領、使用、結存情況,並定期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收費、罰沒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漏頁、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開具的票據必須內容完整,字跡工整,印章齊全。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填錯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保存其各聯備查,不得塗改、挖補、撕毀。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查明原因,聲明作廢,並寫出書面報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處理。

第十四條已開具的收費、罰沒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應為五年。個別用量大的票據存根存放五年確有困難的,經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准,可適當縮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滿需要銷燬的票據存根,由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核准後銷燬。

第十五條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原則上由財務機構負責使用,各科室(單位)因業務需要,經領導批准方可領取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在使用中,要嚴格按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範圍使用票據,嚴禁以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代替收費票據使用。領用新票據前,各科室(單位)先將舊票據上繳財務機構,待財務機構到財政部門核銷舊票據後,再領取新票據。

第十六條撤銷、改組、合併的單位和收、罰項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單位,應按規定辦理“票據購領證”的變更或註銷手續。單位購領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罰項目的票據,由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准後銷燬。任何單位不得私自轉讓、銷燬票據和“票據購領證”。

第四章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負責人崗位職責制度

1、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綜合管理本級及本部門的計財工作,監督本系統嚴格執行《會計法》、《預算法》、國家財經政策和內部制定的有關規定,嚴守財經紀律。

2、組織編制並督促執行本級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證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3、切實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認真實施財務監督。對違背預算程序、分配程序、撥付程序、借貸程序及其他違背財經紀律的事項,嚴格把關,拒絕受理。

4、定期分析本級和本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情況,認真考核各類資金的使用效益,組織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對存在問題及時採取改進措施。

5、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措施。

6、審查本單位對外提供的一切會計資料和統計資料。

7、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督促完成上級部門或同級財政、審計、統計、物價、税務等部門交辦的財務、統計等工作,配合完成內部各業務處室涉及計財方面的有關事項。

8、負責本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參與研究本系統會計人員的作用和調配。

9、負責處理本單位與其他部門之間的經濟業務關係。

10、與本單位負責人沒有直系親屬關係。

第十八條總賬會計崗位職責制度

1、根據批准的財務收支計劃或年度預算,及時編制年度月分經費收支計劃,及時、準確地組織和供應資金。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科學設置各種會計賬冊。區分資金渠道,認真做好各類資金以及各類資產的記賬、算賬、對賬、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堅持做到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

3、嚴格加強會計核算,定期檢查、分析並彙報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保證各單位按預算、有計劃地使用資金。定期考核各類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意見和建議。

4、嚴格劃清資金渠道和各項支出性質,認真進行會計監督。通過對各户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逐筆審核,及時發現和處理違紀行為和各種不規範行為。定<>期清查各類財產物資,建立健全資產檔案,按規定及時審查和處理(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財產物資的添置、計價、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等事宜。及時清理和結算本局各類債權債務,及時催收各種上交款項。

5、負責按期編制、彙總和報送本級、本單位各種會計報表。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詳實的會計資料和分析報告。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及其他各種財務、會計資料,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未經批准,不得對外公佈各種會計資料。

7、做好本系統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工作。

第十九條出納崗位職責制度

1、嚴格區分資金渠道,熟練掌握各類費用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堅決執行規定的預算報批程序和經費報銷程序。

2、熟練使用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準確及時支付各項費用。

3、熟練使用市財政非税系統,準確開具非税票據,並記錄、核對已上繳財政和各項收入,及時撥回暫存款等資金。

4、認真審查各種原始單據,對不真實、不合規的原始單據堅決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全、內容不完整或報批程序不規範的憑證必須在更正、補充後才予受理。

5、根據合規的原始單據,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6、嚴格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餘額控制在規定範圍內,定期核對現金餘額。

7、按規定程序處理並及時結算各種暫付款項,逾期不結算追究其責任。

8、認真保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收據、銀行支票及其他有價證券。領用空白收據和銀行支票必須履行批准程序,辦理領取和註銷手續。

9、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能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係。

10、承辦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稽核員崗位職責制度

1、協助審查本級及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和預算計劃。

2、負責逐筆複核本單位各户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並對複核簽署的一切憑證負責。

3、定期抽查各户賬簿記錄。

4、複核各種會計報表,並對複核的報表負責。

5、承辦財務檢查和財務監督的相關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專項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第五章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第二十一條根據財政部頒佈的會計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置總賬會計科目和明細賬會計科目。

第二十二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取得或填制、審核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第二十三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設置、啟用、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輔助賬,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進行對賬、結賬、錯賬更正。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定期編制和報送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説明。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説明清楚。

第六章、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調整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負責監交。

第二十六條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票據、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部門,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二十七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户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户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户餘額核對相符。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八條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監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第三十條及時編制清冊,填寫交接清單,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第三十一條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閲登記簿。

第三十二條會計檔案的借閲:

1、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

2、外部借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

3、單位內部人員借閲會計檔案時,應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

4、借閲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閲簿,將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5、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劃、標記、拆散原卷,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印原件(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印原件)。

6、借出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並辦理註銷借閲手續。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會計憑證、報表、帳簿、會計電算化數據備份的銷燬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

1、軟件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

2、審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

3、計算機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管理機內會計數據。

4、數據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

第三十六條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對操作人員的密碼嚴格管理,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授權操作會計軟件。

2、操作人員離開計算機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件。

3、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保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時間、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會計電算化軟、硬件和數據管理制度

1、確保會計數據和會計軟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對數據和軟件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數據保存雙備份。

2、對正在使用會計軟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數據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換。

3、健全必要的計算機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條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以及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盤存儲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

2、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專人管理。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對會計檔案雙備份的應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採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的,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複製,防止由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對任何偽造、非法塗改變更、故意毀壞數據文件、賬冊、軟盤等行為,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理。

6、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盤、計算機設備、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

7、借閲會計資料,應當履行相應的借閲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閲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往來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和本單位個人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的款項。單位往來款核算的內容主要包括:暫付款、暫存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借入款項、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第四十條健全應收賬款台賬制度、催收責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壞賬核銷制度等,進一步規範往來賬款核算行為。建立債權債務責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財務及相關人員及時清理往來款項。

第四十一條對各單位往來款項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種往來款的性質、類型及形成的原因,並針對不同情況,分清責任,強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處理相關賬務。

第八章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收入的管理

1、各項收入中國家規定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要專款專用。收入與支出有對應的,要劃清界限,避免相互擠佔、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堅持“先收後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在編制年度預算時,依據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納入本單位的收入預算,實行統一的預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時入賬,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的財務管理,任何科室(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故私設“小金庫”,不得設置帳外帳,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的管理。財務機構彙總各科室(單位)上報的季度月份用款計劃,分“款”、“項”來填寫“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財務機構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撥款,並結合事業計劃完成情況、資金餘存情況來撥款。

2、撥入專款的管理。要按照專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財務機構在收到專款時分別設置賬户,並單獨組織會計核算。要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及時報送撥入款的使用情況和事業成果情況的報告,項目完成後專項辦理報賬手續,餘款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處理。

3、事業收入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自己確定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繳納税款。使用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取得的收入及時入賬。

4、各項收入都要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管理。各相關的科室(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第九章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行政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保證人員經費和日常工作開展的必須開支。

2、加強經費項目使用情況分析,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項目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3、嚴格專項支出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單獨設帳、專門核算,及時監督資金支出、結算等情況。

4、建立健全經費支出監督控制制度,依據經批准的預算和相關規定審核辦理各項支出。

5、有計劃並結合實際業務進展安排資金使用,既要節約開支,又要講求支出實效。

第四十五條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事業支出的開支範圍和標準。

2、勤儉節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在各項事業支出之間保持合理的支出結構,要控制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事業活動的不斷髮展。

4、劃清事業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一是達到基本建設額度的支出,報請相關部門從基建投資中安排,不得擠佔事業經費。二是由個人承擔的支出,不得由單位負擔。三是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四是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不得計入本單位的事業支出。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承德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三

一、為了貫徹《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規範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有事業單位。

根據財政部規定適用特殊行業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不執行本制度;事業單位有關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執行本制度;已經納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的事業單位,按有關企業會計制度執行。

三、國有事業單位的會計組織系統分為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向同級財政部門領報經費,併發生預算管理關係,下面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主管會計單位;向主管會計單位或上級單位領報經費,併發生預算管理關係,下面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二級會計單位;向上級單位領報經費,併發生預算管理關係,下面沒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基層會計單位。

以上三級會計單位實行獨立會計核算,負責組織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的全部會計工作。不具備獨立核算條件的,實行單據報賬制度,作為“報銷單位”管理。

四、事業單位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編號,各單位不得打亂重編。

五、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

六、事業單位會計檔案的管理,按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有關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及會計核算事宜,按財政部印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辦理。

七、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未經財政部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制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1988年發佈的《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同時廢止。各地區、各部門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會計制度,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應停止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通用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二、事業單位通用會計科目使用説明

(一)資產類

第101號科目現金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的庫存現金。

2、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餘額反映庫存現金數額。

3、事業單位應設置“現金日記賬”,出納人員根據原始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餘數,並將結餘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並編制“庫存現金日報表”。

現金收入業務較多,單獨設有收款部門的單位,收款部門的收款員應將每天所收現金連同收款收據副聯編制“現金收入日報表”,送會計部門的出納員核收;或者將所收現金直接送存開户銀行後,將收款收據副聯、“現金收入日報表”和向銀行送存現金的憑證一併交會計部門的會計員核收記賬。

4、有外幣現金的事業單位,應分別按人民幣、各種外幣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102號科目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銀行賬户的管理,由會計部門統一在銀行開户,避免多頭開户。

2、事業單位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銀行存款數額。

3、事業單位按開户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名稱以及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終時,單位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應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屬於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4、有外幣存款的事業單位,應在本科目下分別按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事業單位發生的外幣銀行存款業務,應按當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人民幣外匯匯率,將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賬,並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年度終了(外幣存款業務量大的單位可按季或月結算),事業單位應將外幣賬户餘額按照期末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人民幣外匯匯率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户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種外幣賬户人民幣餘額與原賬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兑損溢列入事業支出科目。

第105號科目應收票據

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因從事經營活動銷售產品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兑匯票和銀行承兑匯票。

2、事業單位收到應收票據,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等有關科目。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借方餘額為應收票據未到期數額。

單位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扣除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經營支出”科目,按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使用説明

一、為了規範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下列事業單位除外:

(一)按規定執行《醫院會計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

(二)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對本制度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三、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

四、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採用收付實現制,但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核算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採用權責發生制。

五、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或相關財務制度的規定確定是否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按照本制度規定處理。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不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不設臵本制度規定的“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不考慮本制度其他科目説明中涉及的“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

六、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和支出。

七、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設臵和使用會計科目。

在不影響會計處理和編報財務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明細科目。

(二)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閲賬目,實行會計信息化管理。事業單位不得打亂重編。

(三)事業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得只填列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篇四

內部控制是一個過程,是任何組織管理系統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任何組織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和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止發現和糾正錯誤,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措施和程序。從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開始加大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推動作用,內部控制理論研究不斷深入,取得了很大進展,有關內部控制方面的規定也逐漸出台,對明確和規範企業的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的職責和行為,提高管理效益,保護資產安全和完整,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特別是行政事業單位,由於其單位性質的特殊性,大都存在着管理鬆弛,內控弱化,資產流失,營私舞弊,損失浪費等問題,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就顯得尤其重要。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涉及單位內部各個部門,貫穿於單位內部的各項工作,必須根據行政事業單位的性質和特點建立適合的內部控制系統。內部控制系統應包括貨幣資金控制系統、收入支出預算控制系統、對外投資控制系統、固定資產控制系統、財會電子信息化系統、會計崗位設計控制、會計業務環節及核算控制。

一、內部控制制度在行政事業單位管理中的作用

(一)保護會計信息真實、可靠

隨着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信息越來越成為政府管理部門、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進行宏觀調控、投資決策、以及評價財務狀況的重要參考依據。

行政事業單位通過內部控制程序實施職責分工、建立內部互相牽制制度,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各部門各司其職,互相協調和制約,避免了工作有誤時責任不清、互相推諉的現象。健全、有效、嚴格的內部控制能夠保證各項經濟業務真實、完整的記錄下來,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

(二)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產都屬於國有資產。在瞬息萬變的社會環境下,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安全、完整是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標和責任所在。通過對財產物資的驗收、保管、領用、清查、記賬等環節的控制,來防止損失浪費,提高使用效率,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三)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通過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會計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督促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並確保貫徹執行。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人員素質低

內部控制制度是由人建立的,還要由人來執行,因此,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素質的高低決定着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效果。如果員工在心理上、技能上、行為方式上未能達到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對控制制度、控制目標、控制程序、控制措施誤解、誤判。那麼,即使內部控制制度再健全,恐怕也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而行政事業單位因為多年來積澱下來的工作不積極、不主動、缺乏責任心、得過且過,往往造成制度執行的偏差、打折,造成內控制度形同虛設。

(二)內部控制意識薄弱

目前大多數的行政事業單位仍處於傳統的管理方式,習慣於行政指揮,往往是一把手説了算,輕視內部控制制度,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學的管理方法,無章可循和有章不循的現象較為突出,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十分薄弱。在工作中遇到具體問題往往不按規定程序辦理,使內部控制失去了應有的嚴肅性。

即使單位內部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也只是制定了一些書面文件,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的難度。這主要是單位管理者對內部控制認識不足,以及組織機構和人員素質等控制環境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內部控制制度執行起來力度不夠,崗位職責、職權劃分不夠明確,起不到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作用。

(三)行政事業單位權利制約失衡

由於行政事業單位的特殊性,往往會出現一支筆現象。對領導層往往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權利制約機制要求出納、會計、會計主管、事後監督要完全分離。以起到相互制約、相互牽制、查錯防弊和防範核算風險的作用。

但目前,由於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部門的會計人員不足或者業務水平較低,難以按崗位配置人員以達到有效制衡。如有的會計人員即從事出納工作又從事記賬,即掌控支票又掌控支票印鑑等。這是會計核算中經常發生案件的重要原因。

(四)缺乏評價、監督機制

目前,財政部門僅對企業制定了《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規範》,還沒有形成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整體框架,因此,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就缺乏統一的標準和體系,致使檢查監督和評價都沒有可參照的條文,監督和檢查就流於形式,效果不理想。在內控制度的涉及和評價上,往往各自為政、就事論事。同時,建立內控制度是一個涉及單位內部方方面面的大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協調,但往往是領導説了算,制衡機制不健全,缺乏對決策層的約束監督。

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措施

(一)提高人員素質

現代社會是人才競爭,服務的競爭,但歸根結底還是人才。只有高素質的人才,才能創造出優質的服務。內部控制是否有效,關鍵在於人的專業素質和道德水平。因此,加強人才培養,提高員工各方面的素質是內部控制能否得到有效執行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強化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根據目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現狀,之所以內部控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主要原因往往是單位負責人沒有帶頭執行。單位負責人沒有充分認識內部會計控制在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防範欺詐和舞弊行為,實現單位經濟目標等方面的重要性。或者內部控制只對下不對上。也有的負責人認為,內部控制不能創造效益,還佔用人員,增加成本,因此,對內部控制不是十分重視。但是《會計法》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負有執行《會計法》的法律責任,提高單位負責人的內部控制意識,強化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就尤為重要。同時提高全體人員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明確各自的責任,建立有效的相互制衡、激勵、獎懲機制,形成單位內部會計控制人人蔘與,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三)建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加強內部審計制度

內部審計作為內部控制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其主要工作是監督本部門的方針政策執行情況。內部審計部門的缺失,是造成內部控制制度執行不力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單位內部應建立一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有效地行使監督權。要正確認識內部審計的職能,科學合理地設立內審機構,使其保持必要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然而,由於我國長久以來行政事業單位都不重視內部審計的作用,審計人員和會計人員互相兼任,使內審部門根本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因此,要想充分的發揮內審的作用,就必須使內審人員獨立出來,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直接對領導層負責。同時加強內部審計制度建設,高素質的人才、完善的制度,二者的有機結合才能發揮出內審的作用。

(四)加強內部牽制制度

內部牽制是指對具體業務進行分工時,不能由一個人或者一個部門獨立完成一項業務的全過程。在設計建立內部牽制制度時,要優先明確哪些是不相容的。內部牽制制度由不相容職務分離、適當授權、相互制約等環節組成,要明確規定各個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使不相容崗位和職務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

如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檔案、保管、收入,費用、賬務登記等;審批人員不得記賬;銀行印鑑不能有一個人保管等等。同時,對重要崗位建立輪換機制,根據不同崗位的重要程度,嚴格執行崗位輪換制度,通過換崗工作的交接,揭示出內部控制制度上和管理上的缺陷。

(五)加強內部控制的監督與評審

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相對獨立的審計部門,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內審人員的責任不再侷限於監督單位的內部控制是否被執行,而是通過獨立的檢查和評價活動,針對內部控制的缺陷、管理的漏洞,提出切合實際的建議和措施,促進管理當局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同時還應藉助政府和社會的外部審計力量對內部控制的雙重監督。總之,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要綜合運用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模式,運用行政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才能真正健全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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