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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之家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一

一、職工之家活動室作為學校教職工文化、體育、健身活動的場所,以滿足教職工文化娛樂活動為基本職責。同時,也為學校對外交流、活動服務

二、活動室的'所有設備器材歸公司所有,資產管理處代表公司、學院行使監督管理職責,並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三、活動室的所有設備器材由工會落實專人進行日常管理和使用,在管理和使用中做到賬物相符,不得私自挪用、轉移和外借。

四、活動人員應愛護活動室所有活動器材與設備。健身器材、音響設備要按使用説明正確操作,杜絕粗暴行為。

五、設備器材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應及時報告並查明原因,屬使用不當應及時進行整改,無故人為損壞,追究使用人和保管人並照價賠償。

六、管理人員負責設備器材的管理、操作、保養及維護。定期對活動室設備器材進行安全檢查,切實做好防塵、防潮、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七、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11:30—13:30。

職工之家的管理制度 篇二

為增進全局幹部職工之間的交流,制定本制度。

一、職工之家是全局幹部職工、工會會員開展工會活動和課餘文化生活的陣地,用於我局幹部職工、工會會員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各類文化活動。

二、職工之家由工會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為按規定時間開關門,保持室內清潔衞生。

三、活動人員必須遵守活動紀律,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譁,不影響其他科室、單位工作。

四、活動人員注意公共衞生,不得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不隨意擺放其他物品,主動搞好清潔衞生,保持室內整潔有序。

五、活動人員應愛護室內各種設施器具,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六、活動人員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室內,違反者造成人身財產事故,追究事故責任。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三

為活躍工會會員文化生活,維護學校正常工作秩序,加強活動室管理,確保安全、防火,保持環境衞生,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職工之家由工會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為按規定時間開關門,保持室內清潔衞生,維護設備安全。

二、除學校組織的訓練或比賽等特殊情況外,工作時間一律不得進入職工之家活動,活動人員必須遵守活動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

開放日期:週一到週五。

開放時間:15:00—17:30

三、職工之家主要為學校內部服務,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需邀請外人蔘加,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凡職工之家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管理制度。

五、會員參加活動應遵守以下要求:

1、不超過規定時間,不影響工作。

2、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譁,保持室內安靜。

3、注意保持公共衞生,不得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積極做好教工之家衞生保潔工作。

4、要注意節約用電、用水,並注意安全。活動人員請按照器材使用規則安全使用,愛護室內各種活動的設施器材,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5、為保證會員活動正常使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借用教工之家。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四

目的:為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本公司員工可根據各自情況選擇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權審核員工是否適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如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進行登記。

3、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牀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牀位、房間。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違反者,公司將視情況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最高可取消入住資格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5、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到企管部辦理取消住宿手續,並交清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在正式離職之日起的2天內在企管部或宿舍長人員的陪同下搬離宿舍。

6、每晚門衞22:00準時鎖公司大門。22:00後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員必須在警衞室的《外出人員登記表》登記,並由門衞簽字批准後將大門鎖好。

二、宿舍規定

1、嚴禁在休息時間22:00-06:00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等,影響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須關燈。

2、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除手機充電器之外,未經公司許可不得在宿舍內使用電熱管、電爐、電飯煲、電壺、電暖器等其它家用電器。凡發現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視為正在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予以罰款。

3、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4、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有毒、易燃、易爆、兇器、武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5、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

7、嚴禁無故擺弄和自行移動消防器材。

8、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9、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必須將燈管、門窗關好。

10、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三、衞生值日

1、公司宿舍實行宿舍長負責制,宿舍長由住宿舍的員工推舉並報公司同意後產生,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衞生值日表,監督衞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 申報日常維修, 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牀位, 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衞生大掃除等。

2、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宿舍長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衞生值日員,衞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衞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3、公司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安全、衞生等方面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衞生死角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處理完畢。對檢查中連續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並全體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宿舍內非私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宿舍內非私設施,未經宿舍長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牆壁、陽台上亂貼、亂掛、亂塗、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6、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五、除原價賠償外,違反以上任何一項規定罰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20xx-3-1起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並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和補充完善。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五

為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嚴禁在宿舍內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爐、煤油燈、電爐、應急燈等炊具或大功率電器;

二、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亂裝電燈、亂安插座等行為;

三、在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更換燈頭及改裝宿舍內線路等行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一切違禁電器和其他違禁物品,發現一次當場沒收;

五、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後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住宿須知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住宿登記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整理備案。

(2)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被褥自備。

(3)員工必須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牀、卧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4)集體宿舍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住員工宿舍的員工不再享受公司有關制度中規定的相應的住房補貼。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行政部的同意,並填寫《外來留宿人員登記表》。

(7)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品類器具設施,如電視、牀鋪、牀墊及宿舍原有廚衞設備、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8)不準私自調換房間、牀位。

(9)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員有義務定時輪班打掃衞生(衞生值日表見附表),自覺將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保持宿舍清潔整齊。

(11)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須到行政部辦理手續,退還公司所發的一切物品,並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3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並填寫《公司宿舍檢查情況表》,住宿人員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結果對內公佈。

第四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上班時間除工作原因外,員工不得私自返回並滯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須返回宿舍的須經過行政部經理的批准。無特殊原因員工私自返回宿舍滯留,按公司有關規定按曠工處理。技術服務部的員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門負責人後告知行政部。

(3)員工自己的貴重財物應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5)使用電視、收音機、電腦等電器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不準隨地吐談、亂丟東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

職工之家的管理制度 篇七

教職工之家”是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文化娛樂活動的重要場所,為加強“教職工之家”管理,營造良好的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校“教職工之家”只對本校教職工開放,原則上不對外來人員開放,如需邀請外人蔘加,須經工會主管領導批准;

二、活動室內講究禮貌衞生,請勿隨地吐痰、大聲喧譁,禁止吸煙,持續室內整潔有序;

三、活動室內空調、桌、椅、球拍等設備,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將其外搬或借用;

四、愛護公物,活動後將器材、物品歸放原位,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物品損失或丟失等應照價賠償;

五、一切活動要嚴格執行學校精神禮貌建設、治安消防等有關規定,嚴禁賭博,任何人不準以活動為名,搞不健康和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六、參加活動的教職工、應服從活動室工作人員的管理;

七、節約用電,注意防火、防盜。活動結束後應及時關窗、關燈和關門,並及時通知管理員,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八、院系、部門需借用活動室應與院工會聯繫預約。

開放時間:每週五的晚上和週六白天。

週五晚上

夏季:18:30——21:00

冬季:18:00——20:30

週六白天

夏季:9:00——18:00

冬季:9:00——17:30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八

為了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有序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休息,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住宿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按指定房間住宿。住宿房間及房間內設施不得隨意改造和變更。

二、宿舍所有設備(包括牀鋪、門窗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損壞者,由其擔負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三、住宿員工應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用火及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預防事故發生;發現問題或隱患應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報告。

四、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安排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拉私接用電設備。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牀被要疊放整齊。

5、果皮、雜物不得丟棄地上,不得隨地吐痰,保持室內清潔衞生。

6、使用電視以及其他音響設備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7、宿舍不得私自留宿親友,會客應進行登記並注意時間。

8、個人貴重物品應儘量不在宿舍存放,必須存放時,應採取安全保險措施,防止丟失、損壞。

9、不準隨意在牆壁、門窗、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0、房間清潔由住宿員工輪流負責,廢物、垃圾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11、節約用水、節約用電、節約用煤(指冬季取暖)。

12、不得在宿舍內酗酒鬧事、聚眾賭博,不得從事各種不健康的違法活動。

13、個人行為不得影響公司和其他員工。

職工之家管理制度 篇九

一、醫療救助對象

凡屬平頂山市管轄的各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納入醫保範圍的在職會員職工(含農民工)、下崗職工、待業人員、離退休職工,且在工會幫扶系統中建立困難職工檔案的特困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屬住院醫療救助對象。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平頂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

2、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當年平頂山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30%以內的“低保邊緣户”。

3、職工本人患大病、重病、子女接受非義務教育、各類自然災害、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導致實際生活水平低於“低保邊緣户”。

二、申請醫療救助所需材料

1、《平頂山市特困職工愛心醫院醫療救助申請表》

2、所屬基層工會對申請人家庭經濟收入狀況證明,需註明每個家庭成員的月收入金額。

3、申請人身份證和家庭户口本原件、複印件。

4、參保職工住院確認表。

5、工會會員證。

三、醫療救助申報流程

1、申請“醫療救助”的特困職工在住院5日內(節假日順延)持醫保住院確認表到平頂山市總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以下簡稱“市總幫扶中心”),按規定填寫《平頂山市特困職工愛心醫院醫療救助申請表》。

2、市總幫扶中心根據申報材料,認真核實,履行審批手續。

3、特困職工愛心醫院接收醫療救助對象,進行醫療診治。

4、特困職工在愛心醫院治療結束後,有愛心醫院直接對特困職工進行醫療救助。

四、醫療救助的方式以及結算方法

1、特困職工住院應享受的醫療救助費用,由市總工會與愛心醫院共同負擔,通過愛心醫院補貼給住院的特困職工(受助對象)。

2、參加醫保的特困職工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按醫療保險核定基數的20%部分中,再享受70%的醫療救助(最高限額為2萬元),醫療救助部分由市總工會和愛心醫院各承擔50%。

3、特困職工因病住院次數不受限制。

4、市總工會依據愛心醫院出具的醫療救助憑證和《平頂山市特困職工愛心醫院醫療救助申請表》每半年對醫院結算醫療救助資金。

五、醫療救助工作要求

1、特困職工愛心醫院要向醫療救助對象明確醫療項目和自費藥情況,並提供優質服務。

2、市總保障部負責協同相關部門定期對醫療救助專項資金審批情況和醫療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認真履行指導、監管職責。

3、市總保障部負責向基層工會宣傳醫療救助工作政策,督促基層工會為符合條件的職工做好申報工作,把工會組織對特困職工的關懷落到實處。

4、市總幫扶中心負責審驗申請醫療救助對象的身份,並幫助醫療救助對象完善各項手續,必要時要深入受助特困職工家庭實地走訪。

5、市總幫扶中心負責與愛心醫院的無縫對接,切實做到對住院特困職工家庭的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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