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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廠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廠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範措施,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責任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況,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鑑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並提出防範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判斷、處理、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並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保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特別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各部門有關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斷提高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規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員工由公司組織一級安全教育,由公司領導負責,教育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本公司生產性質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安全知識。

2.由安全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是:生產特點和工藝流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重點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項,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和應急的方法。

3.由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是本班組的工作性質特點,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二、現場教育

1.從事重大危險工作,必須由安全員進行系統教育,內容是從事此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

2.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分析,介紹經驗教訓。

3.推廣和介紹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是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各個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提出防患於未然的。有效方法。為使安全生產檢查經常化、制度化,制定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公司的普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2.每次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由公司經理和安全員參加。

3.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採取臨時安全措施,並定出計劃,按期完成。

4.每年對鍋爐、電氣裝置、運輸車輛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視氣候特點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防凍保温等工作,進行防預防性季節檢查。

交接班制度

1.交接雙方的班長(或主操作工)要當面對口交接,交接內容要有記錄並雙方簽字。

2.交接要全面、認真,不得隱瞞事故隱患,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負責。

3.接班者要及時處理上班遺留下的問題,不得拖延,當班不能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負責。

巡迴檢查制度

1.操作人員接班後要按時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巡檢不及時造成的事故由當班負責。

2.巡迴檢查要按規定的路線和內容進行,不得漏檢。

3.檢查要認真、仔細,不得馬馬乎乎敷衍應付。

4.檢查情況要隨時記錄,記錄要清晰,不得隨意塗改。

防火管理制度

為保障我公司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頒佈的《消防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任

1.負責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

2.主持制定和修訂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業一切規章制度並組織貫徹執行。

3.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宣傳教育,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定。

4.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防火規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並負責研究解決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因素。

5.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制定防範改進措施,保證今後的安全生產。

7.決定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和處理;對防火工作做得好和杜絕重大火險的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二、生產負責人、安全員責任

1.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並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問題。

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按期組織防火、防爆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員工對防火、防爆工作的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生火情,立即上報告,並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器具的保養檢修,確保正常使用。

動火管理制度

根據公司生產過程中原料、產品易燃易爆的特點,必須加強對使用明火的管理,從嚴控制火源。對生產中確需使用明火作業,如焊割,必須分程度申請用火,實行三級用火管理。

1.一級動火:內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管道、儲罐等需動火時為一級動火。凡能拆下的要拆下,妥善處理後,運到指定地點動火,原則上不能在本體上動火,如確需動火,由動火人員報公司領導和安全員批准。

2.二級動火:除一級和三級用火外的生產裝置及劃定範圍的用火為二級用火,由動火單位領導與安全員共同研究,搞好防火安全措施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指已固定的長期用火的地方或不存在引起燃燒的條件的設備動火時,可由班組長負責管理。

動火前,各種設備,容器及管線,都要認真檢查,對易燃、易爆、有毒的,都要根據不同物質進行清除處理,或增加擋板,防止火串入其他系統,然後按動火要求辦理手續(包括分析化驗和審批)。在動火時,必須有監護人,必要時配備消防器材或配帶防護用具,作好滅火準備工作。

電氣焊防火制度

1.電氣焊屬於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非電氣焊工人員不得進行此項作業。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子內的材料必須排淨,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氣,應立即關閉閥門並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應及時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餘火引起火災。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結合車間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安全,車間運營正常,全體車間員工必須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3.全體車間員工必須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履行制度內容。

4.員工上班必須按規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相關特殊工種還需穿戴保護和防護用品。

5.上下班工作時間內,不得在生產維修車間追逐、戲嬉、玩耍、打鬧和大聲喧譁等。

6.上下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在生產維修車間工作現場區域內吸煙,使用明火等行為。

7.嚴禁無證、未經考核和允許駕駛車輛,嚴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動和駕駛車輛。

8.嚴禁在生產維修車間和廠區內試剎車,在車間和廠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8Km/h。

9.嚴格按照維修設備操作規定來操作和使用設備,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設備損壞。

10.維修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理工作區域積水、油污、雜物和垃圾,並將相關維修設備放回指定位置,保持區域場地整齊清潔,防止造成人員的滑倒和傷害。

11.油漆、油漆輔料、油品類物品,不得隨意亂放,要進行專人管理和定期檢查制度。

12.在生產維修車間、油品房和油漆材料房等地方,應該配備充足滅火器和消防器材。

13.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持消防器材良好狀態,所有人員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設備。

14.車間維修照明工作燈應採用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並經常檢查導線和插座是否良好。

15.嚴禁手上有水或潮濕時,扳動電力控制開關、插拔供電電源插座、用電設備和電源線路,電源供給和控制的電控箱、電源插座要定期進行檢查。

16.非專業高壓電維修人員,嚴禁擅自修理更換配電箱、供電插座上的用電設備器材。

17.每天下班前,必須按要求關閉和切斷工作區域內相關用電維修設備和電器設備,關閉和鎖好門和窗户,避免用電設備在下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損壞。

18.定期對維修車間工作區域和現場進行安全、防火、防盜檢查,尤其是節假日,更要重點檢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篇三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及本企業的有關規章制度,對車間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直接領導責任。

2、車間在安排、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將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到每個生產環節中去,使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認真組織好安全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針對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

3、會同安技部門組織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專業崗位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按有關規定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上崗操作。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並經考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4、組織制定本車間負責的檢修和臨時任務的安全措施,主管部門審查後執行,並有專人現場指揮。

5、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方案,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對企業發生的因公傷亡事故負責現場保護,及時上報,安技部門查明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負責徹底整改和措施的具體實施。

7、教育監督職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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