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從業人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從業人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從業人員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一

一、從業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四、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在職從業人員應進行衞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五、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

六、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應進行消毒。

七、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處理食物前。

3、上廁所後。

4、處理生食物後。

5、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

6、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

7、處理動物或廢物後。

8、觸摸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9、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

八、操作人員進入食堂時,應更換食堂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從事非操作無關的工作。

九、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堂。

十、食堂內不得有抽煙、飲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一、進入食堂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衞生要求。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二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於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證就餐者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全體師生員工服務的所有食堂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從業人員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先到指定的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錄用並從事餐飲工作。

四、食堂負責人或食品衞生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對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人員,夥管辦應立即辭退。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七、食堂管理負責人和食品衞生管理員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確保與食品有直接接觸的人員不患有影響食品衞生的疾病,保證食品衞生與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員工健康管理

1、員工衞生知識培訓與體檢

1.1公司每年統一組織一次體檢,凡有可能與食品直接接觸的與食品生產、銷售有關的在職人員(包括生產部、品管部、研發部、銷售部等直接接觸食品或生產設備的人員)都必須參加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繼續上崗。

1.2.凡患有細菌性痢疾或痢疾帶菌者,傷寒或傷寒帶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帶毒者,活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脱屑性皮膚病或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有接觸食品的人員,為健康狀況不合格人員,不得從事有可能與食品直接的工作,如原從事與食品直接接觸工作的,必須調離工作崗位;員工如患有或發現患這類疾病時必須及時向主管人報告。

2、工作過程中出現疾病或負傷的情況處理。

所有在工作中要接觸食品或生產設備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生病或受傷應及時向主管報告,由主管批假治療。禁止帶病帶傷生產。

3、健康檔案的建立與保存

3.1有可能與食品直接接觸的與食品生產、銷售有關人員的健康證明材料按部門、班組進行分類存放,保證每一在冊有接觸食品的生人員有相應的健康證明材料。健康證明材料存放兩年以上的可以銷燬。

3.2.按部門或班組建立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詳細填寫員的健康狀況,對患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或傷患的員工,還需注意處理措施。《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保存期為兩年,超過保存期的可以銷燬。

3.3.非生產檢驗人員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人員亦按部門建立好相應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健康證明材料可以是《健康證》以外的相關醫療部門發放的健康材料。

4、費用報銷

4.1.凡在體檢當月工作未滿一年者,當期體檢費用需從工資中扣除,工作滿一年後,公司將全額無息退還。

4.2.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體檢費用由公司支付。 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四

一、健康管理的範圍和要求

1、健康體檢的範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範圍包括:食堂承包人、食堂工作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員。

2、食品從業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食堂承包人負責食堂員工的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年檢等工作。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崗位,將追究承包人和負責部門的責任。

2、入職體檢:凡食堂每年新招的上述範圍內的食品從業人員,均須經過入職體檢。檢查範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上述人員如果檢查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入我校食堂從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不予安排入職。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員工健康證上牆,並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食堂負責人每日早晨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如果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食堂承包人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應聯繫當地疾控中心的授權指定單位,統一組織健康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生產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生產的員工在任職過程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學校將有權將其調離崗位。承包人應將健康證年檢情況及時通知學校總務處,如查出不合格人員應上報。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如果屬於暫時性的,管理者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複檢合格後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癒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應安排其他適合的崗位,決不可繼續留在原崗位。承包人應將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情況和相應人員安排情況詳細記錄在《員工健康證信息台帳》中。

7、監督檢查:學校總務處聯合校醫室定期開展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知識培訓。學校總務處及校醫室對食堂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重點檢查是否從事直接接觸食品崗位的人員都納入了健康證的管理,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是否進行了妥善的安排。如果發現不合格的情況,應立即指出並責令做出正確處理。

三、員工其他衞生管理規定

1、個人衞生要求: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衣着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頭髮、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衞生。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在進行操作接觸食品前或便後以及接觸污染物以後必須將手洗淨,方可從事操作或接觸食物。食堂中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除將手洗淨,還必須佩戴口罩,使用工具售貨,不收受現金。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2、工作服換洗要求:冬天車間員工工作服應保持兩天一換,夏天車間員工工作服應做到每天一換。

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規範本企業人員健康狀況管理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防止藥品污染變質,保證所經營藥品的質量。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適用範圍:本企業人員健康管理。

4、責任:辦公室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 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5.2 凡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和出庫複核崗位的人員,應每年定期到當地縣(區)級以上或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5.3 健康檢查除一般身體健康檢查外,應重點檢查是否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膚病等;質量管理、驗收、養護崗位人員還應增加視力程序(經矯正後視力應不低於0.9)和辨色障礙(色盲或色弱)等項目的檢查。

5.4 健康檢查不合格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

5.5 對新調整到直接接觸藥品崗位的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合格後才能上崗。

5.6 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若發現本人身體健康狀況已不符合崗位任職要求時,應及時申請調換工作崗位,及時治療,爭取早日康復。

5.7 人事教育部門負責每年定期組織直接接觸藥品崗位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企業和個人的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篇六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八、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淨,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後;3、處理生食物後;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後;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後;6、處理動物或廢物後;7、觸摸耳朵、鼻子、頭髮、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後。

十、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十一、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十二、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三、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衞生要求。

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篇七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五)對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對德、能、勤、紀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篇八

一、目的:加強對員工健康、個人衞生的控制,以防止因人員因素對產品質量造成的危害。

二、範圍:參與產品生產、配送人員及其他與產品質量安全相關人員。

三、員工健康管理

1、公司綜合部須建立員工健康檔案,並每年組織進行1次健康教育培訓。

2、對新入廠的員工進行培訓,要特別強調在以後的生產過程中如果生病或受傷、或是與傳染病患者(如腸道疾病、肝炎疾病等)有接觸,都必須立即通知生產主管人員(尤其是他們尚無症狀時,更應注意向主管人員彙報),培訓結果記錄存檔。

四、員工個人衞生控制

1、按照培訓計劃對員工進行個人衞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訓,新進廠員工要集中進行系統的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培訓和考核效果要記錄。

2、員工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衣、勤理髮,不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3、員工上班時,統一着長褲,禁止穿九分褲、七分褲、五分褲等;禁止穿拖鞋、涼鞋等露腳趾類的鞋;禁止塗口紅、化粧、噴香水、塗指甲油、佩戴任何飾品、手錶等。

4、生產區域內禁止吸煙、吃東西、嬉戲、跑步或追逐打鬧。

5、員工進入車間時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物品,在預進間內換工作鞋、換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衣、帽應穿戴整齊,頭髮不得露在衣帽外面。

6、工作人員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並於進入加工場所前、上衞生間後或手部受污染時,須即刻洗手消毒。

6.1洗手消毒程序:

A:清水沖洗→洗手液搓洗→清水沖洗→消毒液浸泡20秒→清水沖洗→烘乾 B:清水沖洗→洗手液搓洗→清水沖洗→烘乾→75%酒精噴灑搓洗消毒

注:穿短袖工作服要洗至肘部

6.2員工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在生產過程中的有以下情況時,必須對手進行清潔消毒: a:去洗手間後;

b;處理廢物後;

c:離開工作區域或進行與生產無關的工作後,重返崗位前;

d:接觸產品前;

e:接觸到身體其它未清潔部分或不潔淨物品後;

f:開工前進入車間及連續工作2小時;

g: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員工必須在每1小時內進行洗手、消毒。

7、進入車間前,鞋靴底部要在鞋消毒墊浸泡消毒後,方可進入車間。

8、主管、領班在生產前應檢查員工衞生狀況:衣帽、口罩、工鞋是否按規範佩戴、穿着,頭髮是否外露等;手部衞生是否達標,指甲不得超過0.5mm長;是否有人帶傷上崗;是否有人患病上崗等。

9、生產過程中接觸成品的操作必須戴上一次性手套,手套要完整、無破損、不透水,當手被污染後必須按上述洗手消毒程序重新洗手消毒。在工作過程,包裝人員必須每2小時用75%酒精對手進行消毒;成品再加工人員因工藝操作原因,要接觸裸露成品的,必須每1小時用75%酒精對手進行消毒一次

10、生產期間不允許接聽電話(主管、領班除外),如有特殊需要,需請示上級領導後,到生產區域外接聽,接聽後需先洗手消毒才可再進行生產加工。

11、工作人員的個人衣物及物品要放置更衣室,不得帶入加工間;也不得穿戴工作服到加工區域外的地方,並在工作期間工作服的口袋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12、員工上衞生間時,必須在更衣室更換工作服、帽、工作鞋等,不得將工作服、帽、工作鞋穿進衞生間。上完衞生間後須將雙手清洗和消毒。

13、非生產人員(即檢驗、管理人員等)及一切外來人員進入車間等同生產人員要求。

五、員工健康要求

1、員工應參加每年一度的健康檢查,檢查合格後才能上崗。嚴禁未體檢先上崗。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一經發現立即勸退或辭退。

2、員工患呼吸道疾病(如感冒、咳嗽等),輕微者可戴口罩操作,但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食品工作;病情嚴重者,主管或領班安排其休息,痊癒後方可返崗。

3、員工手部有傷口時,傷口輕微者,包紮後戴上一次性手套可安排參加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若傷口較深,主管或領班安排其休息,痊癒後方可返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6kojq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