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多篇)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1  目的

為強化企業建設項目(工程)安全管理,明確建設項目安全工作職責,保障施工人員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企業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引進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

3  建設項目管理、送審、內容及程序

3.1  根據項目建議書,由各企業企劃部門負責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其中應有該項目的危險、危害因素和相應的防範措施的論述。

3.2  根據國家規定,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建設項目,應進行預評價;

3.2.1  大中型和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

3.2.2  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3.2.3  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或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3.2.4  大量生產或使用Ⅰ級或Ⅱ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3.2.5  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遊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3.2.6  其它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4  預評價工作各企業應選擇並委託設計單位以外的有勞動安全預評價資格的單位承擔。

5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衞生預評價,是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和預測該項目存在的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種類和危險、危害程度,提出合理的管理對策及明確的防範措施,並作為該建設項目初步設計中勞動衞生設計和管理、監察的主要依據。

6  承擔預評價的單位應按規定編制預評價大綱和預評價報告書,各企業企劃部門應組織在初步設計審查前完成預評價報告書的評審,在評審中要體現安監部對預評價報告的審閲意見。

7  可行性研究報告會審時應有安監部門及相關部門參與討論,安監部門提出可行性論證意見,其中環境保護方面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組織者應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並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如實予以闡述。

8  建設項目總髮包方應將承包方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企業資質證、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件等相關證件交安監部門審核,經審核符合要求的,造冊留檔。

9  投標、承包單位不論大小,都要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專兼職安全人員以及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審查考核等制度。

10  在簽訂承包合同時要根據工程項目的要求和內容,明確訂立並履行各方對安全生產所應負職責的具體條款。分包單位執行和遵守發包單位的一切安全規定,並接受督促檢查。

11  安全施工與檢查

11.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1.2  發包企業要把安全管理要求向承包單位進行傳達,承包單位要定期組織對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包企業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11.3  在施工期間,各企業的基建部門、安監部門對施工單位應經常進行檢查,以確保勞動安全衞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入使用。如發現隱患,應及時提出書面整改通知,並監督檢查其整改情況。

11.4  發包企業與承包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互相協助或新增項目時,要及時補充安全協議,明確雙方責任,承包施工單位應確保施工人員不得進入企業生產作業現場和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同時承包施工還應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工作,防止因施工而影響周邊人員安全。

12  建設項目中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各企業設備和資產管理部門應委託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檢驗,直至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書,如電梯、起重機等。

13  凡進行勞動安全衞生預評價的建設項目,各企業企劃部門應根據預評價報告書及上級部門審批意見,會同安監部門進行自查,合格後,在竣工驗收前五十天,委託規定迴避的單位以外具有檢驗資格的單位承擔預驗收,編制《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衞生預驗收專題報告》。

14  建設項目在各個階段的送審資料及上級行政部門的審查批覆文件,有關部門應妥善保管,在竣工驗收時,一併歸入該建設項目技術檔案資料內,由專門部門統一保管,有關部門及安監部門應保存必要的複印件以備查。

15  建設項目“三同時”要求

15.1  建設項目均應執行職業安全、環境保護、工業衞生和消防“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與衞生措施、環境保護設施、消防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

15.2  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論證階段應有企業安全部門參與,提出可行性論證意見,其中環境保護方面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組織者應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並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如實予以闡述。

15.3  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以及初步設計應有職業安全、工業衞生、環境保護和消防的內容,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會議應有企業安全部門參加,並有企業安全部門的書面認可意見。

15.4  建設項目進行立項審批時,主管部門必須把相關的安全準備事項填寫《建設項目立項安全審核表》報安全部門審核,此時安全部門可以根據審核內容,把安全、消防、環境的要求書面通知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把要求寫入建設施工合同。

15.5  每項需要經過立項建設的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都必須填寫《建設項目立項安全審核表》,此審核表作為建設工程項目開設財務施工工號的前提條件之一。

15.6  建設項目主管部門應將該建設項目設計圖紙資料以及有關的安全、環保、衞生、消防等方面的設計圖紙和文件相應的地方主管部門進行報建審批,未經審批或審批不同意的建設項目不得動工。經審批同意後,各相關資料應該複印送安全部門一份,項目主管部門應按設計要求組織職業安全衞生措施、環境保護設施和消防設施的施工,其施工進度與主體工程一致,並保證施工質量。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施工要求的項目,有權停工整改。

15.7  建設項目竣工後,項目主管部門應組織有企業安全部門參加的內部驗收,填寫《建設項目驗收記錄表》,此表作為企業工程項目付款的前提條件,驗收不合格的財務部不與付款,主管部門應督促施工、監理單位予以整改並複驗直至合格。

15.8  在單位內部有安全部門參與的竣工驗收合格後,項目主管部門應將有關完工圖紙和文件送與上述相應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審批手續,經各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竣工驗收,建設項目才能投入使用。

16  本規定由安監部負責解釋。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鋼筋工

1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入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2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不準用胸、肚接觸推槓,並緩慢鬆解,不得一次鬆開。

3展開盤圓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緊。

4人工斷料,工具必須牢固。掌克子和打錘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錘區域內的。人和物體,切斷小於30釐米的短鋼筋,應用鉗子夾牢,禁止用手把扶,並在外側設置防護箱籠罩。

5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綁紮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7綁紮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內,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台。柱樑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8綁紮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設計規定擺放鋼筋支架或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9綁紮高層建築的圈樑、挑檐、外牆、邊柱鋼筋,應搭設架或安全網,綁紮時掛好安全帶。

10起吊鋼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須待骨架降落到離地1米以內始準靠近,就位支撐好方可摘鈎。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認真貫徹有關建築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管工程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工程建設工作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 、各單位要根據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工程建設期和年度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項目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後,組織落實,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備案。

4 、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

5 、項目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應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項目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傳達上級安全文件、會議精神,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和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6 、企業和各單位在簽訂工程管理合同時,要將安全生產要求列入技術和商務條款中,要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為保證惠康居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工程的正常開展,在遵循湖北省住建廳、武漢市建委、武漢市江岸區建築管理站及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文件的前提下,結合惠康居項目的實際情況,特編制以下制度。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在總公司的幫助指導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項目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組織,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採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項目和建築羣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項目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設備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據合同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絡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5)儘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築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做好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儘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佈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佔,少佔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項目部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審核和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設備部,項目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項目部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規劃部署執行。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本制度是為了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准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項目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准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項目。

2.項目部應在接到工程項目任務後,質檢安全部門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總負責人審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項目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審核,由項目部總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批准,並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項目工程部編制,經技術負責人審定,項目部總負責人批准,並備案。

6.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設備的操作使用,必須提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使用規定。報技術負責人審定,項目部總負責人批准。

7.安全技術措施費,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提出,會同質檢安全人員審查,項目部總負責人統一平衡批准後列入開支計劃。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項目、質檢安全負責人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相關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項工程定期交底,並要有交底人簽字。

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瞭。

3、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施工特點,做好針對性的做好口頭安全交底,必要時要有書面記錄。

4、新進場的`施工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上崗。

四、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以及施工中所使用的塔吊等設備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塔吊及施工設備安裝後,由項目部及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後,方可掛牌使用。

3.所有架體搭設或塔吊等設備的安全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有結論,數據量化。

4.架體及塔吊等設備安全檢查,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班組長或操作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各種質量安全檢查、驗收,如發現問題應採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記錄在案。

6.質量安全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許可證、準用證與合格證。需按規定要求做好設備試運轉記錄,用電設備須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作業人員省市級資格許可證和身份證的複印件。

五、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築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後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設備每次運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班組長和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班組長和操作工人蔘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設備的性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於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對於技術複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並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六、安全檢查制度

1.按照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項目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施工單位每週至少檢查一次,班組每天檢查不少於一次。對特殊施工項目、或預製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迴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均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後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督促檢查,限期整改並進行復查。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範,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工程施工單位應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安全生產教育內容有:

①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文件規定。

②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生產十個不準。

③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一切規定、制度和有關協議規定的要求。

④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⑤以往施工生產中的事故教訓和預防措施。

⑥班組必須每天實行崗前班組安全教育培訓,開展班前安全教育並須有每日安全活動書面記錄。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

2.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一是對新入職工人的安全教育;二是對調換新工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三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並考核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登記,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項”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質檢安全人員會同施工單位對新入場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施工單位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和勞動紀律教育。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累計為20學時。

職工的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經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後,須經市、區勞動部門考試合格頒發證書。上述特殊崗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採用新的施工方法、新設備、新材料時,項目部技術人員和工程施工單位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各類安全培訓計劃由項目部總負責人審批,質檢安全負責人落實。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上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驗評標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對年度工程質量獲得優質獎的,按照上級部門的獎勵辦法執行。

1.開工前,必須查驗安全組織設計和持證人員履歷表及證件是否齊全,經審核合格後方可開工,如不執行規定擅自開工,按下列規定罰款。

(1)為了加強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須配備執證專職人員。如發現沒有配備持證專職安全員或專職安全員不到位,處以100元罰款。

(2)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現缺一名持證人員或持證人員不到位,處以500元罰款。

2.工地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並接受部門質檢安全部門的工作指導。如工地貫徹不力,經月度安全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外,對工程建築單位處以1000元罰款。

3.平時質檢安全人員到工地檢查工作,如發現腳手架、施工用電、電氣設備、施工機械及起重設備、施工機具等分項,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處以200元到1000元的罰款。

腳手架的立杆基礎:立杆間距、小橫杆間距、大橫杆間距、杆件搭接、拉結、防護欄杆、踢腳杆、腳手板鋪設、腳手架材質、上人便道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

施工用電:電器設備、離高壓線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低壓幹線架設、變配電裝置、開關箱、漏電保安器(採取三級防護)、熔斷絲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四口”防護: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台口等有一處沒防護設施的,處以20元到50元罰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險裝置、路基與路軌、塔吊與輸電線路距離、夾軌鉗的通擋驗收、電纜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龍門架、井字架、限位保險、纜風繩、卸料平台、吊籃操作棚、避雷驗收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施工機具:平刨、電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拌和機、乙炔發生器、氣瓶、潛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

4.被當地質檢安全部門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程不文明的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上級處罰外,項目部將再對工程施工單位處以相同額度的罰款。

5.工地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向上級或總公司報告外,作如下規定。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地違章指揮,要求工人冒險作業或工地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進行刑事處分。

工地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人違章作業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6.工地開工前,應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後新增工人也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如發現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崗作業,每發現一人罰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記錄。如發現未經交底而參加作業,每人罰款10元。

8.“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使用: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安全網。如工地在臨街處或人行道通道處不掛安全網,處以1000元處罰。高空作業按規定繫好安全帶,如發現不繫安全帶而進行高空作業,每人罰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帶,工人不繫者,罰款由個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罰款10元。

9.工地必須懸掛“七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責任保衞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如發現缺一塊,罰款300元。

10.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而且要有針對性,發現安全資料不全,缺一項罰款100元。

九、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都要有安全、事故報告,有事報告事情,無事報告平安。

2.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項目部、總公司。同時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由總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上級有關傷亡事故報告程序進行。

3.對發生的事故,應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處理,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4.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通過調查、分析、處理、整改安全管理工作。

十、衞生保潔制度

1.生活區場地必須做硬地坪,有排水溝,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

2.設置盥洗池,二層以上宿舍。要有給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設置。

3.設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蓋加鎖,有專人負責清運垃圾及茶水供給。

4.宿舍明亮通風,東西物品堆放整齊,室內清潔,有衞生負責人和輪流值日清掃制度,保持室內整潔。

5.安排專職衞生保潔人員,負責公用場地清掃,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衞生。

7.辦公室要保持清潔,文具應擺放整齊,做到窗明地淨,無蠅,無鼠。

8.食堂要做到防塵,防蠅,防鼠,遠離污染源,食堂內外必須每天做到清洗打掃,並保持內外環境的整潔。

十一、消防(動火)安全責任制度

2.建築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築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3.焊割作業要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嚴禁違章動火,必須持證上崗(焊工操作證動火證),明確監火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油漆間、木工棚及危險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和規定的禁火區域嚴禁吸煙。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產性電加熱和煤油爐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圍不準任意堆物,保持道路暢通。

十二、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上班前要讓全體職工知道,安全生產是每天工作的第一目標,從這個目標出發,必須人人知道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思想觀念。

二、班組長應根據當日工作內容,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

三、應檢查操作崗位周圍的安全生產環境,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

四、應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情況及其他不安全行為,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制止進入施工現場。

五、應檢查勞動使用工具、材料、電氣、設備的安全狀況。

六、下班後進行當天安全總結評比,離崗下崗檢查。經常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十三、不擾民措施

為了保障建築工地職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促進工程的正常運行,制定下列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噪聲、固定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現場要制定防塵措施,以達到減少或杜絕揚塵的目的。特別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風景遊覽區,療養區及國家規定的文物保護區內施工,施工現場要制定灑水降塵制度。

3.施工現場提倡文明施工,儘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譁,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噪聲擾民的自覺意識。

4.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噪聲作業的,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間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於6時,特殊情況需連續作業(或夜間作業)的,應儘量採取防噪聲措施,事先作好周圍羣眾工作,並報工地所在的區,縣環保局備案後方可施工。

5.加強施工現場環境噪聲的長期監控,凡超過《施工場界噪聲限值》標準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噪聲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達到施工噪聲不擾民的目的。

十四、門衞值班與保衞制度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加強對施工現場保衞工作的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建立門衞值班與保衞制度。

1.施工現場要建立門衞和巡邏護場及交接班制度,護場守衞人員要佩帶值勤標誌。

2.非施工人員及本工地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聯繫業務或找人,警衞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工地。

3.進入工地的材料,警衞值班人員必須進行登記,註明材料規格、品種、數量、車的種類和車號。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警衞人員方可放行。

5.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開一次治保會,定期組織保衞檢查,並將會議檢查整改記錄資料存入檔備查。

6.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管理制度,並設專庫、專人發放保管,作好成品保護工作,並制定具體措施,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

7.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和災害事故,要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偵破。

8.門衞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崗位,如有發現,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並給予罰款。

十五、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1.每天上班前,施工現場電工應檢查一遍線路和電氣設備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月對所有的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並將檢查和維修情況做好記錄。

2.每週由項目經理負責,在施工現場組織安全員、技術員、電工對工地的用電設備、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並把檢查和解決的情況做好記錄或匯成材料歸檔備查。

3.每月由項目部組織質檢安全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查出問題時,定人、定時、制定措施進行整改,對整改的情況進行復檢。

檢查內容按建設部國家工程建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等有關內容進行檢查。

十六、建築工地“三寶四口”安全防護規定

施工現場“三寶四口”保護應按(JGJ59—20xx)有關標準認真落實,具體規定如下:

2.搭設井架、腳手架等高空作業或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3.陽台、樓面、屋面等臨時保護必須防護嚴密,設不小於二道防護攔杆或掛安全網封閉。

4.樓梯踏步及平台必須設牢固的臨時防護攔杆,電梯井口必須設置高度不低於1.2米的安全防護柵欄或採用全封閉圍護。

5.預留洞口、坑井的防護要有嚴密的防護蓋板。1.5㎡以上的洞口,四周須設雙道防護欄杆,洞口張掛安全平網,並設警示標誌。

6.通道口應均搭設防護柵欄,柵欄寬大於通道,柵欄頂鋪腳手架,高層建築通道口防護柵欄頂須設雙層片(交錯搭設)。

7.嚴禁使用破損,缺帶安全帽和黴變斷裂,硬脆的安全帶或安全網。

十七、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制度

現場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現場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為節約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現場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築垃圾倒在指定地點。

2.樓層、道路、建築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砼、砂漿、碎磚等雜物,建築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做到就層就地破碎利用。

3.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設備週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後及時沖洗鏟淨,按規定存放並上油,注意保管。在腳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後及時清除腳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時,不能影響其它班組區域的落手清工作。

5.每天班組長下班前先檢查一次,然後報相應對口的管理人員檢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聽從有關人員的指揮的,處以材料價5倍的經濟處罰。

十八、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工人做好本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有勸勸阻他人不違章作業。

2.要熟知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3.加強設備維修,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正確使用、妥善保護各種防護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據工藝要求精心操作,各種生產記錄要正確、清楚、可靠,正確分析、判斷,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工作前要進行設備檢查,嚴禁帶病運轉,電工每天上班前要對現場用電進行檢查。

⑴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⑵二米以上的高處、縣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

⑷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⑹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⑽不準隨便進入建設單位的車間、倉庫、辦公室等重要場所。

十九、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生產班組每天上班前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及時做好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交底要有針對性的內容。

2.施工員、安全員每天對作業面上須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對檢查時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採取整改措施,落實執行人員和整改期限。

3.項目工程部每週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並由質檢安全人員及時做好台帳。

4.檢查要有重點,要講究實效,並建立項目整改書面通知單,及整改反饋檔案制度。

5.要設置專人負責安全的管理及有關記錄,對較大隱患在短期內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向上級請示。

6.對操作班組或個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制度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並採取相應的獎罰措施進行制約。

7.檢查施工現場的“十項安全技術措施”是否落實:

⑴施工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上崗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⑵禁止任何人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拌和場地時必須戴安全帽。進入其他作業現場時需配備相應的防護用具。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作時間嚴禁擅自脱離崗位。

⑶上崗前檢查本崗位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向領導報告。

⑸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現危險徵兆,主動採取措施。

⑹司機必須持證駕駛自己車輛,不準酒後駕駛,不準開帶病車。

⑺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全部接地接零。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掉閘裝置。

⑼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應有警戒標誌,夜間要紅燈示警。

⑽掌握本工程事故搶險的技術和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發生事故時,積極進行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向負責人如實報告。

二十、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掛好安全網和安全隔離裝置,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要有禮貌、講文明,不準打架鬥毆和爭吵罵人。

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護。電源線要完好無裸露。

施工現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業現場。

認真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內部人員的各項檢查。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就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建築工程項目的工程量大、建設週期長、技術複雜、涉及的單位多、風險大;所以,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予以高度重視,並常抓不懈。

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特點和存在問題

1、施工過程的特點

1)動態多工種的立體作業

2)生產設施的臨時性

3)作業環境的多變性

4)人機的流動性,形成了人—機—料的動態集中

2、存在的問題

1)建設、施工等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劃分不明確、管理不到位

2)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力或者疏忽大意

3)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執行落實

4)安全工作只是浮於表面,沒有做細做實,沒有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規程、未落實各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5)對安全管理工作認識片比較面,説一套做一套。

6)存在浮躁的思想,安全觀念淡薄,平時不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沒有掌握第一手的'、真實的、全面的現場信息,對現場安全防範措施是否準確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進行深入細緻研究,而熱衷於走過場、瞎指揮。

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

1、管理措施

1)、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施工過程中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管理責任到位,是抓好施工安全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關鍵所在。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設單位制定出《安全生產責任書》,並與各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各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出企業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層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施工安全職責具體落實到部門、班組、個人,將施工安全的職責、權限進一步規範化、明晰化,實現公司上下同欲、齊抓共管,確保施工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

2)、加強防範措施

防止誤操作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是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重點,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操作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細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和獎懲措施,制定詳細準確的施工組織方案、技術措施作業指導書,規範員工作業行為,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統一、規範、切實可行的標準。

3)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在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方法有:通過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專業知識、技能和企業規章制度而獲得相關的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素質;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如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學習、觀看事故錄像等;重點應放在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發生事故後的危害性,説明發生安全事故與員工切身利益的關係,讓員工認識到意識到安全工作是與他們的生命、健康及財產是密不可分的;在隊伍中選拔一批有事業心和責任心、技術過硬的人員或資深的專業人員擔任培訓員,為他們提供各種機會提高自然後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積極效應,營造出一種你追我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的氛圍,從而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中存在的違章行為,真正從源頭上控制最大的安全隱患即:人的不安全行為。

2、技術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是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範發生事故。主要的技術措施有:

1)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2)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規定

3)高處作業及立體作業的防護規定

4)施工臨時用電防護規定

5)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規定

6)防火防爆的措施

7)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

8)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隨着科學技術水平不斷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深入,一方面人們對安全生產規律的認識及對安全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技術手段會有新的發展,由於施工企業實力的增強,可以採用更先進、更安全的設備、設施、工具和工藝方法;另一方面,由於湧現出很多新設計方案,由此出現大量新產品、使用新材料、新的施工工藝,可能產生很多新的安全問題,按照以往的安全管理方法有些隱患可能一時還無法識別。所以,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與國外工業發達國家相比,與市場經濟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要不斷的學的現代安全管理將是企業決策者和廣大安全工作者所思考的。總之,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光靠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要將我們的員工變成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安全監督員,將“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只有全員參與了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保證安全生產,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企業的發展才會更高、更遠、更強。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本項目施工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每月二十八日作為安全生產教育日(各隊每月開展兩次,班、組、承包人每月開展三次),其內容: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標準化作業等學習內容。

二、按照項目部三月六日簽發的。《關於成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誰缺誰補”的原則。

三、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二十五日為安全檢查日,每月二十八日公佈檢查結果,並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每季度或半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內容及時間另行通知)。

四、各隊負責爆破的人員,必須持有安全技術合格證,無證上崗者罰款200元、罰隊1000元。使用火工品要嚴格按《火工品的管理辦法》執行,如發現用炸藥炸魚或作其它用途者,處理同上,出現倒賣火工產品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違者罰款10元/次,罰隊50元/次;超過3米高以上的高空作業者,必須拴好安全帶,違者罰款20元/次,罰隊100元/次。

六、汽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罰50元、罰隊200元;嚴禁酒後駕駛,違犯者罰款100元/次,罰隊500元。

七、機械操作必須專人專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則,熱愛本職工作,若出現故意破壞機械設備或刁難用户等行為視情節給予嚴懲。

八、供電線路管理,項目部由***負責。各隊也要配專業電工,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罰隊100元。現場臨時管線應合理佈設,特別是洞內,搞好用電安全。

九、嚴禁違章指揮,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對發生工傷事故或惡性安全事故,要及時彙報,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

十、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上班,違者罰款10元;嚴禁在施工時嬉戲打鬧,違者罰10元;嚴禁酒後鬧事、打架,違者罰50元;嚴禁下江洗澡,違者罰20元;嚴禁擅自撤除安全警示牌,違者罰50元。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項目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小組組長,施工隊隊長、安質工程師為副組長,各施工隊安全員為組員,協助項目經理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

2、經理部及各施工隊必須經常性的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的有關知識、文件,每月至少一次,並做好文字記錄。

3、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項目經理、安質工程師和各施工隊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防機械傷人、防觸電、防火災、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別是本工程位於林區施工,應非常注意防火。進場施工人員嚴禁吸煙,嚴禁在林區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災。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定計劃,限期整改。

5、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安全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爆破警戒區。

6、施工各現場必須設置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誌。

7、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當保護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或有關領導,採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項目部將對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條例進行處罰,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處以50~100無的罰款。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追究施工隊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7kdjr1.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