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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隊管理制度【多篇】

車隊管理制度【多篇】

車隊管理制度【多篇】

車隊的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1、目的:規範公司車隊管理,明確駕駛員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車隊有效運行。

2、原則:一人一車,一車一卡,出車必登記,誰的車誰管理,誰違章誰負責,誰出事故誰承擔,績效考核,按制度獎懲。

二、出車與收車

1、駕駛員出車前須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並對車輛進行衞生清理和檢查;

2、收車後車隊隊長鬚對各車輛及《行車記錄表》、《加油登記表》整理核查。

三、行車登記

1、駕駛員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

2、車隊隊長每一天對《行車記錄表》進行核查整理,每週末統計一次,每月進行存檔。

四、車輛維修及保養

1、公司車輛須定期定點進行維修及保養,駕駛員不得私自更換車輛保養地點;

2、車輛維修須由車隊隊長陪同或行政辦另作安排。

五、備用金及報銷

1、車隊備用金由車隊隊長統一管理,駕駛員每次出車費用報銷須及時申報,做到一次一結;

2、車隊隊長應對備用金及費用報銷做好登記工作。

六、長途外勤管理

1、駕駛員長途外勤由車隊隊長統一安排,採用輪換制;

2、駕駛員長途外勤中,公司給予每餐五十元的外勤補助,此補助已包含早餐補助。

七、車輛違章

1、駕駛員誰開車誰違章誰負責;

2、車隊隊長每週核查一次車輛違章情景,駕駛員每月底處理一次。若駕駛員一個月內沒有對車輛違章進行處理,公司從當月工資內扣除違章罰款金額;

3、駕駛員每月違章超過五次(含)以上者,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八、安全事故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過程中,須對車輛安全負全責;

2、駕駛員每月發生車輛刮蹭等安全事故三次(含)以上者,或全年發生車輛刮蹭等安全事故十次(含)以上者,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車隊司機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目的

第1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為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2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幹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司機班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班長説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准,專車司機須經領同意後,方可請假。

第7條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礦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9條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聯繫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

第10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車內吸煙時應禮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條嚴禁在車內賭博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第一次給與嚴重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查處。

第14條司機下班後,車輛需回庫。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並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由司機負責,如車輛失竊,司機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第15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車內放有物品文件,司機必須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6條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後做好相關的工作。

(1)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收車後,應填寫《車輛使用日誌表》,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和相關管理人員報告。

第16條所開車輛經總經理批准後,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後,應做好確認工作。

第17條出現事故時,司機應能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辦公室和總經理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範

第18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2)注意頭髮、手部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説話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並親自為乘車人開關車門。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停車位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要遠離車輛,不得在車上睡覺,不得翻看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應予以幫助。

第20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22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脱鞋。

第23條接送公司客人時,應主動打招呼並自我介紹,然後打開車門將客人讓進門內,關車門是注意客人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第24條行車過程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者音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乘車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5條在接送貴賓中,司機對待賓客要彬彬有禮、不卑不亢,態度自然大方。如對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

第26條司機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禮品,或者示意索要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後應上交至辦公室統一登記、處理。

第27條公司專車司機須保證車內隨時有飲用熱水供公司客人和領導飲用。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範

第28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9條司機每天應保證車輛的清潔,做到晴天停車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塵。

第30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31條出車前,應搞好車衞生,車外要抹洗乾淨,車內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第32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3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潤滑油、剎車油、助力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

第34條出車前嚴禁酗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吸煙、談笑、接打電話等有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第35條行車過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6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37條除認定司機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責任。但在保險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1/2。

(3)公司車輛違章的罰金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38條酒後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9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繫,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行駛證號、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有效信息。

(5)儘量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後聯繫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和程度,條件許可時,可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

(7)記錄現場目擊者的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警的詢問。

(9)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責任外,不得將責任攬於一身。

第六章第六章附則

第40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41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審批,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車隊司機管理制度 篇三

為了公司適應的發展,根據目前工作需要,為更好地調動司機工作積極性,維護企業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順利,特定本規定。

1、司機每月能完成當月任務及安全準時行車的,發給安全獎200元/月。

2、當班司機撞壞車輛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並負責修理費的70%。

3、缺水、缺機油、缺牙油造成燒壞發動機、尾牙、波箱、水箱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並負責修理費50%。

4、運行班車在途中發生機械故障,當班司機要盡力排除故障,如無法修復行駛,應立即通知車隊長,請求救援,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車輛,違者扣100元;當班司機無論何原因,被扣車輛行駛證或駕駛證,必須在當天內向車隊長彙報,若隱瞞不報,每次扣100元。

5、司機收車後要負責檢燃油、機油、凡燃油量不足1/4,機油不足4/3以上;要負責加油方能下班,如違反扣50元/次。

6、出車前,司機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檢查出畫造成車輛在中途缺燃油、機油影響運行的,當班司機扣50元/次。

7、未經車隊負責人同意,擅自將車輛交由非本公司人員駕駛或他人駕駛,(包括將車交與持有的駕駛證與駕車型不相符的人駕駛)每次扣100元。

8、嚴禁車輛載乘客進入油庫加油,若有違反每次扣100元。(只限於客車)。

9、司機每班次必須檢查車內清潔衞生,每日清潔車輛,保持車輛外表清潔,違者扣50元/次。

10、司機的出車任務必須由車隊負責人指派方可執行,違者每次扣100元。

11、當班司機必須定時定點發車,並做好行車登記,違者每次扣100元。

車隊的管理制度 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明確駕駛員崗位職責和獎懲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調度和保險費、養路費繳納規定。

(1)車輛保險、養路費的繳納等事務統一由調度員負責管理。車輛保險的具體險種承保公司由公司總經理決定。

(2)車輛調度由調度員統一調度,調度員外出時由辦公室主任代為調度。

2、申請用車程序和原則

(1)外勤出差或其他公務須用車時,用車人須將經用車部門負責人簽字的《用車申請單》報車輛調度員,由調度員根據具體用車原因指派車輛以及駕駛員。用車人須將經調度員簽發的《用車申請單》交駕駛員,駕駛員憑出車單出車,出、回車時間由門衞或用車人簽字確認。《用車申請單》由駕駛員交調度員統計登記後附於出差費用報銷單後。

(2)公務用車原則:

【1】、超出浦江縣域範圍的公務用車(不含貨車),須經辦公室主任審批,原則上除副總以上領導及營銷區域經理和財務部人員外,一般不予派公務專車。技術骨幹人員經由杭州機場來回的,報銷杭州機場與義烏間的航空大巴車費及義烏與浦江間額定出租車費25元。如一次人員集中較多可安排專車接送。其它特殊情況時,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可安排車輛到義烏(或浦江)站接送。

【2】、浦江縣域範圍內的公務用車由調度員負責審批指派,原則上除副總以上領導、財務部存取現金外其它部門人員不予派車。特殊情況確需派車的,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

【3】、需要安排接待用車時,接待部門應事先與辦公室主任取得聯繫,由辦公室主任通知調度派車。

【4】、節假日調度員應安排一名駕駛員值班。

(1)經公司同意外借的車輛,調度應及時辦理外借手續,明確安全行車責任人,掌握車況、外借時間等,以利於整個車輛的統籌安排,保證公司內部用車之需。

(2)總經理等領導親自調度用車時,駕駛員應主動到調度員處辦理相關手續或電話向調度員彙報,否則一次扣考核分5分。一般情況下領導應通知調度員安排調度,以免失控。

3、維修管理

(1)修理:車輛對應的駕駛員以《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形式將車輛需維修情況報至調度員,然後由調度員牽頭,辦公室、督管辦、財務部配合共同確定維修單位以及維修項目與費用。報銷發票由調度員統一登記,辦公室主任和督管辦主任簽字後,報總經理批准報銷。

(2)維護保養:維護保養原則上由駕駛員自行完成,需購買材料零件的,由駕駛員報調度員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後組織採購。費用由調度員統一登記,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簽字後報總經理批准報銷。

(3)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另件時,駕駛員應電訊徵得辦公室主任批准。報銷費用時隨車人需簽字確認。

4、油料費用管理

(1)由公司辦公室會同財務部測算制訂各輛車的每公里耗油標準,按此標準對車輛耗油進行考核。

(2)加油實行油票制,油票由公司統一購買,駕駛員按計劃行駛公里數領取。駕駛員不得用現金加油。

(3)長途外出確需現金加油的,需經隨車人員簽字確認才能用於考核報銷。

二、駕駛員出車費用預支及報銷規定

1、預支費用程序:駕駛員填報借款單→調度員審核登記→辦公室主任批准。

2、駕駛員預支費用累計不得超過2000元/人。超過部分轉為有償借款,公司按月息1分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3、出差費用報銷實行“一事一報”制度,車輛駕駛員出差回來後第二天,必須將相關票據整理粘貼,經調度員簽字報財務部審核後,再經分管副總批准報銷。《車輛使用申請單》必須附後。《車輛使用申請單》內容填寫不齊的不予報銷。

三、駕駛員守則:

1、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汽車駕駛員崗位職責》。

2、出車必須按指定線路行車,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特殊情況由跟車人員及時彙報,否則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負。

3、臨時出車返回後駕駛員應及時補開《用車申請單》,否則視為駕駛員擅自出車。

4、每次出車返回後應及時將車鎖匙交回調度員,如遇下班或假日應將車鎖匙交門衞。

5、車輛對應的駕駛員負責各自車輛的加油,如發現車輛油紅燈亮,每次扣考核分5分。

6、駕駛員請假需提前一日書面申請,一日期限經車隊長批准,超過一日需經辦公室批准,超過三日需總經理批准同意。

7、節假日駕駛員應保持手機開機待命,各部門用車應提前半日申請。

8、停車管理:

(1)上班時間車輛未執行公務的,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放、亂靠、影響通行和廠容廠貌。

(2)下班時間原則上一律停放公司內指定地方,駕駛員在每次出車回來後將鑰匙及時交車隊長。早上於5:00前出車或晚上22:00以後回公司的,經調度員同意駕駛員可酌情將車開回家中,駕駛員應確保旅途安全,確定安全停車點(無安全停車點的,駕駛員一律不得將車輛開回家),不得私自用車。

四、獎勵與處罰:

1、獎勵:

(1)安全行車獎:安全行車每公里補貼0.06元。(貨車縣內不予補助,小車金華地區內不予補助)

(2)年度安全行車無事故、無違章、無投訴的年終給予2000元獎勵。

(3)節油獎:具體考核辦法如下(每月各輛車行駛公里數×每公里耗油標準-實際加油數)作為考核依據。節耗部分公司與駕駛員實行5:5分成,反之超耗部分由公司與駕駛員5:5承擔。

2、處罰:

(1)未經調度員許可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違者罰款500元並由駕駛員承擔一切不利後果。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違反交通規則,其交警罰款和扣分由駕駛員負擔(先按月從工資中代扣300元/次,以後憑處罰繳款單退還多出部分),並列入考核。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違規的公司將給予罰款500元,一年內累計發生五次以上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交通肇事處理:

1、因公肇事責任在己者,司機承擔公司該承擔那部分的20%;

2、因私肇事,司機承擔法律、經濟全部責任;

(4)駕駛員擅自出車或公務用車期間駕駛員擅自私事用車的應自行承擔一切不利後果,自理一切費用同時第一次罰款500元,第二次罰款500~1000元,第三次罰款1000~2000元,並且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駕駛員月度考核連續兩次處於本部門(所有駕駛員)末位且考核得分低於75分的,視其不能勝任工作,降薪一檔,公司安排其停崗培訓學習一週。以後再出現月度考核處於末位且考核得分低於75分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一年內累計發生一般交通責任事故(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元/次)達到三次的,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

(7)因駕駛員失職,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0元或給公司造成無形損失的,視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駕駛員不服從調度的行為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經同意駕駛員將車輛開回家期間發生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負,對駕駛員停車情況,公司組織人員進行檢查。檢查內容:

(1)有無用作他途;

(2)車輛是否在固定停車點;

(3)公司認為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如發現一次扣考核分10分並處罰款200元。一年內累計發現三次視作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本制度與公司原有其他制度有不一致時,以本制度為準,未涉及的按有關制度執行。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隊司機管理制度 篇五

1、為加強車輛、司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制定本員工管理制度。

2、分配到各部門的車輛和司機,由部門進行管理,駕駛為領導服務車輛的司機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司機要經常打掃車內外衞生,保持車輛清潔狀態。

4、司機平時要注意對車輛的保養,發現故障及時上報,及時維修,車輛進廠修理期間,司機要認真看守,隨時檢查修理情況。不準帶故障強行出車。

5、車輛出市或非工作時間出車要經本部門車輛管理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6、嚴禁私自將車輛借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使用。

7、嚴格按工作程序要求,出車要由部門分管領導派出,回來後要報告。

8、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辦法中關於車輛維修、加油、車庫租用和事故處理等規定。

9、不準向用車單位和個人吃、拿、卡、要,耍態度。

10、接送通勤要準時正點,不準隨意改變通勤路線,不準讓非本單位人搭乘通勤車。

11、公務出車要熱情服務,動作迅速;不準借工作之便出私車、出順風車;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已租用車庫的不準車輛夜不歸庫,未租用車庫的要將車輛妥善保管。

12、出車等候時不準離開車輛很遠,要讓辦事人員出來後能夠及時找到。在本單位待命時要在所在辦公區域內等候,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13、不準酒後駕車;不準開蠻車、賭氣車。

14、要遵章駕駛,作文明司機。司機因違章受到的罰款,由個人承擔。

15、司機在公休日、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服從有關領導工作上的調配。

1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車隊的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未來發展趨勢和加強對司機服務水平的管理,確保車輛安全行駛,順利完成駕駛任務,為公司各個部門和其他單位提供良好的用車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司機。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3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不準危險駕駛、逆行、搶道,飆車、開鬥氣車、英雄車。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必須專人專車,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混開、混用。如有必要駕駛公司其他車輛時,必須獲得相關領導批示後,方可換車、用車。並做好車輛交接。

第5條領導因公外出或前往外地學習、開會等,不使用車輛期間,其專職司機的工作由車輛主管負責安排。

第6條接送本公司員工外出公事或接送客户、領導指派的其他人員時,要提前規劃合理行車路線,並及時出車,不得延誤時間。

第7條車輛外借時,如不是本人駕駛時,交接前應告知對方司機本車具體車況及注意事項。交接後應及時檢查(包括車輛外觀、內飾、性能及車體各個常用部件)並及時填寫用車記錄。

第8條如有臨時出車(下班後、上班前或節假日期間)司機都應積極配合公司領導的統一調度,並保證手機24小時暢通。

第9條所有司機嚴禁酒後駕駛本公司機動車,因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員傷亡、交通處罰,一律由司機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10條無論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予他人駕駛,更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練車。

第11條司機出車後,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並説明原因。

第12條司機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還應做好車輛年檢前的相關準備,車貼、車標清晰乾淨。

第13條公務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司機應禮貌地制止;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司機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4條司機下班前應主動問訊領導或相關人員是否繼續用車,待確認無相關事宜後,需將車輛停放回對應車庫,並將車鑰匙交予門崗或辦公室。

第15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點。

1、司機因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並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地段。

2、車中放有重要物品、現金或機密文件資料,而司機又必須離開時,應將車輛放置在明顯醒目區域內,有必要時應隨身攜帶。

第16條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和收車工作。

1、出發前,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2、收車後,司機應填寫行車記錄(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和行車裏程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須告知相關管理人員。

第17條司機必須經車輛主管及相關人員同意後,才能進行車輛維修。車輛修理完後,應認真做確認工作。將拆換的舊件帶回公司,並向修車廠索要正式發票。

第三章禮儀規範

第18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2、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儘量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説話應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並在注意燃油經濟性的前提下適當保證車內温度,儘量提供一個舒適的乘車温度。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應將車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車場、收費或免費停車區),不得隨意、逆向停車。由此帶來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司機自行承擔。

5、中途等候時,司機不準遠離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翻閲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車喇叭催促乘車人。

6、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第20條車內客人談話時,司機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第22條接送公司客户時,司機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並作自我介紹,然後打開車門請客人上車,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夾傷。

第23條司機在行車中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24條在社交活動中,司機對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禮又要不卑不亢,態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對方主動打招呼,司機可按一般禮節同其握手、交談。

第25條司機在社交活動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禮品或示意索取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要爭得隨車領導同意後方可接受。領導不在時,交回公司,由公司領導決定和處理。

第四章車輛養護規範

第26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注意保養車輛,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7條司機應每天抽時間擦洗自己所保管車輛。平時要保持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的清潔,要經常清洗輪胎外側和防護罩,並經常擦洗發動機室和後備箱。雨雪天氣過後,待領導批示後方可去刷車場付費刷車。

第28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29條司機應保持車內外的整潔美觀,車外要擦洗乾淨,打蠟擦亮,車內也要勤打掃,及時更換香水、香包、香料,保證車內無異味。並確保擦車工具一應俱全。(包括車拖、納米毛巾、鹿皮、刷子等)。

第30條司機平時必須檢查潤滑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滅火器和三角支架的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1條出車前,司機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緊固狀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檢查隨車工具、備胎是否齊備。

第32條司機出車前必須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查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有無漏油、漏水和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如不能自行修理可上報公司領導或相關負責人。

第33條行車過程中,司機應密切注意道路上的機動車、三輪車、畜力車、電動車和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和轉彎拐角時要主動禮讓,避免剮蹭。

第34條收車後,司機要將車身、車輪擋板和車底等處全面沖洗乾淨,清潔車箱內壁、沙發、腳墊。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5條因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過失造成的交通違章,如:違規停車、證件不全、超速、壓黃線、逆行、闖禁行等違反交通規則的罰款,由當事人承擔全額罰金。

第36條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如認定是司機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車輛損壞,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如在保險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賠償車輛損失差額與保險金差額。造成人員傷亡的有當事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37條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維修費用外,司機還應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8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以下幾點。

1、迅速與公司聯繫,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迅速撥打122、120。並看護好現場。

3、應記錄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填寫“事故報告單”。

4、記錄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和身份證號碼等,以便事後聯繫。

5、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6、儘可能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和聯繫電話等資料。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第39條為了確保上述規定能得到認真貫徹執行,使公司司機的總體素質和服務水平得到顯著提高,公司將不定期對所有在崗司機進行文明、禮儀、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40條考核採取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本部門考核與用車人員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儀態儀表、敬業精神和安全行車等方面。

第41條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年終公司將給予現金獎勵。

第42條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和表現突出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現金、表彰等獎勵。

第43條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和發生事故者,公司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辭退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44條本制度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相關制度制定,由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地45條指定車輛修理廠,指定加油站或油卡加油。

第46條統一制定車輛管理台賬。

車隊的管理制度 篇七

一、全面負責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車的調度使用,並及時做好派車登記,完成局(公司)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每月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通管理部門的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

三、按照車管部門的規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車輛的年檢和駕駛員的年審工作。

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報批制度。

五、負責對駕駛員行駛公里、出車補貼的核準、報批,加強對汽車和摩托車油料的管理和標準核算,每月對車輛用油情況進行單車核算,建好各類台帳。

六、每月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確保車況良好。

七、紮實抓好對車輛停放的督查工作,對因公派出車輛要按規定及時查詢,掌握動態。

八、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並及時將信息報辦公室。

九、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駕駛員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二、精心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維修,避免機械責任事故的發生。

三、車輛出車前後要清洗,保證車容車貌整潔、美觀。

四、嚴格遵守局(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自覺遵章守紀,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私自出車;完成任務後應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及時報告派車負責人登記,嚴禁將車開回家過夜。

五、加強業務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做好節約用油。

六、文明駕車,禮貌待客,不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酒後駕車,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七、自覺參與安全教育活動,做到警鐘長鳴,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八、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駕駛員安全教育制度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客户服務部安全教育例會每月不得少於一次,每月對送貨駕駛員的安全情況進行一次講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四、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局(公司)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五、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六、根據上級要求並結合局(公司)實際,辦公室(車隊)每年要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並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對多次測試不合格的駕駛員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提出整改處理意見。

七、局(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車隊要嚴格考勤。

八、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九、每年邀請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領導進行實例教育,着力提高駕駛員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台帳記錄,以便備查。

車輛檢查制度

一、堅持做好出車前檢查和完成任務後的車輛清洗、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維修。

二、車隊要定期組織對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況良好,原則上每月不少於一次。對不符安全要求的車輛要及時提出整改維修意見,並報辦公室核准實施,消除隱患。

三、駕駛員要對所駕車輛做到胸中有數,認真檢查保養,發現機件損壞、失靈要及時報告搶修,否則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責任,並負擔賠償責任。

四、車隊長要加強對駕駛員和車輛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職責,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車隊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要造冊作好登記,並對隱患整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抓好落實。

六、每次車輛檢查情況將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嚴格獎懲兑現。

車輛及駕駛員保險制度

一、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車隊)具體負責登記實施。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户經理摩托車,由局(公司)統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

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

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台登記,並按時續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保,不得脱保,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台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登記制度

一、局(公司)辦公室(車隊)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車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妥善處理。

三、客户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車隊)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並逐級上報。

四、發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後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

五、辦公室(車隊)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台帳,並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聘的重要依據。

車隊司機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車隊管理制度 篇九

一、目的:

規範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範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採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審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審核,於每週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調度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准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後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濕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並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並通告批評。並將行車日誌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項目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彙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 ;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説明。在徵得公司同意後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 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範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 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

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徵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 對於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 至少每週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乾淨。

10.6 隨時注意里程數,於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 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 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 ,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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