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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檔案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檔案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檔案室的管理制度 篇一

一、必須建立由檔案工作分管領導、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領導和檔案員組成的檔案鑑定領導小組。定期對檔案進行全面和部分檔案的鑑定。

二、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規定,確定各類檔案的`保管期限,正確劃分需要保密檔案的密級。

三、對檔案的全面鑑定每五年進行一次,對部分檔案根據實際需要確定。通過鑑定的檔案,必須寫出鑑定報告,註明鑑定意見和日期,並由鑑定領導小組負責簽名。

四、通過鑑定的檔案,力求達到保定期限準確,保管單位質量符合標準,對在鑑定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整改;對已超過保管期或失去價值的檔案,必須慎重處理,嚴格掌握,還有一定價值的檔案可暫封存,待觀察後再行銷燬。

五、對確定銷燬的檔案,應先造好清冊,提交銷燬報告,經有關領導審批後,報送檔案主管機關備案,在銷燬檔案時要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

六、要檔案的保管過程中,要切實做好檔案銷燬後的善後工作。

檔案室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加強和規範會計檔案管理,建立健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根據《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歸檔範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會計年度數據備份盤、會計核算系統軟件、操作人的密碼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記錄和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明細賬、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年度財務報告、其他財務報告,報告中要有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必要的文説明。

(四)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及其他在會計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及各核算單位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核算資料。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一)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二)會計賬簿: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户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殼,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a、會計賬簿裝訂封面;

b、賬簿啟用表;

c、賬户目錄;

d、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項頁;

e、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輔助賬。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一)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業務人員保管一年,期滿後轉入檔案室並由專人保管。

(二)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閲、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三)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質會計資料的歸檔。年度終了,系統管理員將當年賬簿、報表等會計電算化資料備份並詳細標註,裝盒交檔案室歸檔。包括:會計年度數據備份盤;同期的操作系統、相關應用程序軟件及會計核算系統軟件;操作人的密碼、操作日誌等其他會計資料。會計檔案磁性資料保管期限與書面資料一致。會計軟件保管期截止該軟件停止使用或有重更改後五年。以磁性介質保存的會計資料,根據保管期限,由系統管理員定期複製,且應標識清楚,雙份歸檔,異地存放。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定期保存的會計檔案其保存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分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類。詳見附表一。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借閲。

(一)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閲登記清冊。

(二)凡需借會計檔案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閲手續。

(三)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四)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局領導批准,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銷燬:

(一)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由檔案管理人員會同財務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

(二)局分管領導要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

(三)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同級檔案機構、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派人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燬的會計檔案。銷燬後,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七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

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在建項目尚未完成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已滿也不得銷燬。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移交。移交會計檔案,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並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監交。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檔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盜、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塵、防蟲、防鼠,磁性介質資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資料實行雙備份,一份存檔案室,另一份異地存放。磁性介質資料應定期複製。經過系統整理以後的檔案要入庫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號順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進行排列,環境保持通風透光。

第十條檔案管理人員做好會計檔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檔案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各類檔案負責人要隨時做好檔案資料的收集、管理、歸檔工作。

二、檔案室除檔案管理員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內。

三、管理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要定期檢查防水、防盜設施效能。檔案室和櫥櫃的鑰匙不得隨意轉讓他人,特殊情況由領導批准,要注意關好門、窗、鎖、燈。

四、檔案室內不準接待客人,不準吸煙,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管理員在接收檔案時,要嚴格履行接交手續,填寫移交檔案清單,並做好整

理、分類、保管和統計工作。

六、管理員按規定將檔案分類排放,排列整齊,檔案的整理符合基礎教育管理要求。

七、管理員要熟悉檔案存放情況,對檔案的保管定期進行檢查、校對,做到帳物相等,對破損和字跡退色的檔案,應及時複製。

八、檔案室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温、防強光等工作。

九、切實做好檔案借閲記錄,對借出檔案要登記造冊,並在一定時間內收回。

十、檔案管理人員不許私自銷燬檔案,要經學校領導同意方可銷燬相關檔案。檔案管理員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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