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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一

城南學校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

1、物理課教師必須在授課進度計劃中定出實驗計劃。

2、實驗室負責教師要負責設立《實驗室儀器、設備總帳》《材料損耗清單》《儀器、設備修理、報廢單》等表冊,負責採購計劃的初訂和登記入庫、驗收工作,並負責本實驗室的儀器、儀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修理工作使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3、物理課教師要做好實驗前準備工作,負責上好指導課,批改學生實驗報告,確定和登記實驗成績。

4、實驗室的儀器設備陳列安放,應做到類別有序,並做到防塵、防潮、防曬等,以保護好儀器設備。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更應加強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發生。

5、學生上實驗課時,必須按時進入實驗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實驗前,需清點器材、藥品,發現缺損及時報告。

6、未經指導教師許可,不得搬弄儀器、設備,以及擅自開始實驗。實驗時,應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發現異常立即停止。

7、學生分組實驗,必須準備充分,嚴格要求,認真指導,有始有終。實驗指導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教育。

8、實驗完畢,學生應及時整理儀器,並打掃實驗室,經教師清點和檢查批准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9、對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應照價賠償,另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

實驗預約準備制度

一、實驗教師(任課教師)在開學初要有實驗計劃和實驗進度表。

二、任課教師要認真備好實驗課,明確實驗要求、所用儀器、藥品、實驗過程、方法、注意事項。

三、中學任課教師應在學生實驗一週前、演示實驗三天前將實驗預約通知單填交實驗教師,實驗教師在器材準備完畢後,和任課教師一起進行檢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響實驗課的正常開展。

四、任課教師在課前必須做一遍學生實驗或演示實驗,掌握儀器的性能及實驗中的注意要點,提高實驗的成功率。

五、學生實驗所用器材、藥品應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實驗桌上。

六、易損(耗)品及有腐蝕、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顯標記,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以防萬一。

儀器使用、借用制度

一、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凡借用儀器一律填寫儀器出借登記表。

二、儀器借用應按時歸還。借前和收回時應對儀器的質量、性能狀況進行檢查,並交待清楚注意事項。

三、儀器應妥善保管,不移作他用,杜絕教學儀器的流失。

四、外單位借用儀器,須經分管領導同意,並按時收回。

五、儀器管理人員應做好每年一次的帳物核查工作,如發現缺損應查明原因,及時追回。

儀器損壞賠償制度

一、個人借用的儀器,造成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二、學生實驗違章操作而損壞儀器的,應照價賠償。

三、儀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賠償處理。

四、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外單位借用的儀器,造成損壞的,由借用單位負責維修或賠償。

五、對賠償儀器的金額,原則上按現價賠償。

儀器報損制度

一、教學儀器在使用前應仔細閲讀儀器説明書,在使用中嚴格按照操作要求進行操作。

二、師生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能修復的應及時修理,無修理價值的應根據審批權限及時辦理報損手續,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三、對各類儀器、藥品一學期檢查一次,及時做好儀器的保養和維護工作。

四、教學儀器報損(耗)手續每學期辦理一次。

五、審批權限:儀器(材)報損須填寫教學儀器(材)消耗報告表,低價易耗儀器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做好報損手續。單價在100元以上的儀器報損,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並報相關部門審批後才能報損。

六、對辦理報損的'儀器應及時補充添置。

七、對報損的儀器應註明損壞的程度及原因。

八、對報損的儀器應及時在儀器明細帳和總帳中做好減少工作,並填好結存欄。

儀器交接制度

一、儀器保管人員調動或更換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儀器總帳和明細帳,逐一核對帳物,對短缺的儀器、藥品原保管人應作出解釋並負責追回。

三、移交範圍包括各類帳冊、儀器、鑰匙及有關的所有資料、記載等。

四、交接清單必須由主管領導、移交人、接收人簽字。

安全守則

一、實驗前應認真預習,瞭解實驗中的安全操作規則。

二、不要把餐具帶進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實驗完畢,應洗盡手再離開實驗室。

三、使用電器時要謹防觸電,不要用濕手接觸電器。用電結束、應切斷電源。

四、使用易燃試劑,一定要遠離火源。

中學生物理實驗守則

一、學生必須明確實驗室是鞏固科學知識的重要基地。

二、實驗前,每個學生必須做好實驗預習,明確實驗內容,目的要求和實驗步驟。

三、進入實驗室,由任課老師確定學生組數、組長,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調動。

四、在教師宣佈實驗開始前,不得動用儀器。實驗前,小組長應查點本組實驗器材是否齊全,發現問題主動報告老師。

五、實驗過程中,必須仔細觀察,認真思考,按實驗步驟進行實驗,並做好實驗記錄。

六、實驗結束,小組長必須再次清點器材,保證齊全,該洗刷的必須洗刷乾淨,得到教師允許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實驗室內自始至終保持安靜,保持室內衞生嚴禁喧譁、吵鬧。

八、實驗器材是國家財產,必須人人愛護,因違犯操作規程損壞儀器的,必須照價賠償,同時,要進行批評教育,以防再次發生。

xx學校信息處傳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二

一、教學儀器是國家財產,管理人員要根據各種儀器的特點定期對各類儀器進行保養,並做好防塵、防火、防潮、防鏽、防黴、防凍、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對有關儀器定期採取開機、通電、充電等措施,確保儀器性能完好,並做好記錄。

二、管理人員要在教師借領儀器前,對儀器進行一次檢修,保證儀器性能完好,教師歸還儀器後,再進行一次檢修,把維修好的儀器放回原處,並認真填寫維修記錄。

三、對精密貴重儀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性能,不能擅自拆修,對自己不能維修的儀器可送專業部門維修。

四、學生分組實驗時,管理人員要根據具體認真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儀器,隨堂及時維修有故障情況儀器,確保實驗順利進行。實驗完成後對每組儀器進行檢修。

實驗室安全操作守則

一、實驗前熟悉每個具體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二、用完酒精燈後應立即熄滅,點燃的火柴用後應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三、使用電器時謹防觸電,不用濕的手、物接觸電源。實驗後應立即把連接電源的插銷拔下。

四、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氣味,應保持一定距離,慢慢地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扇向自己。

六、稀釋濃酸(特別是硫酸)時,應將酸注入水內並不斷攪拌,切無將水注入酸內,以免濺出或爆炸。

七、傾注藥劑或加熱液體時,不要俯視容器,以防濺出。試管加熱時,切記不要將管口向着自己或他人。

八、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後必須仔細把手洗淨。

九、離開實驗室之前,應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1、非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未經許可,謝絕入內。

2、進出實驗室需要嚴格登記。如有不符合實驗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進入 。

3、使用人員需參加專門的實驗室使用規範培訓並通過考核後,方可獲准進入進行實驗。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實驗室或使用相關設備。

4、實驗人員應愛護實驗室各類儀器,按照規則使用並保持設備清潔。實驗中的昂貴設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關。精密儀器需經專門培訓方能操作未經許可不得改變設備儀器的預設參數。設備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事故,應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5、工作時間不得在實驗室內聊天、會客、吃東西、帶小孩。

6、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等級制度。發現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7、不隨便帶外來人員到實驗室,等不得私自用實驗室儀器設備和藥品為外人做實驗。

8、實驗室鑰匙持有人對實驗室的安全負責。

9、各種財產包括儀器、設備工具等嚴禁帶出實驗室。如有特殊需要(諸如去別的公司作分析),應取得周總同意後方可帶出,並負責帶回。各種設施一律不借給私用。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10、人存放於冰箱內的培養液要註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的培養液和翻看其他實驗者的細胞,以免交叉污染。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一、學生進入物理實驗室後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靜,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藥品。

二、如需使用電源,務必經過教師檢查線路後才能接通電源,嚴禁帶電接線或拆線,實驗後要切斷電源。

三、實驗中要注意安全,如儀器設備出現異常氣味、打火、冒煙、發熱、響聲、振動等現象,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儀器,並向教師報告。

四、要愛護儀器設備,遇有儀器損壞應立即報告,檢查原因並登記損壞情況,按規定賠償。

五、實驗記錄要真實、準確、整齊、清楚。實驗完畢應把原始記錄交給教師審閲,要整理好桌面上的儀器和藥品方可離開實驗室。

六、實驗完畢,值日生整理儀器及枱面,打掃實驗室,清倒廢物,檢查電源開關,關好門窗。

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台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六

一、管理制度:包括

1)檢驗人員培訓和考核制度

2)樣品採集、保管、檢驗處理制度

3)計量儀器、設備、器皿使用規程

4)標準試劑配製及管理制度

5)檢測記錄填寫、檢查、保管制度

6)精密儀器使用維護制度

7)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8)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二、微生物室管理

1、實驗室內物品要擺放整齊,試劑要有明晰的標籤。

2、禁止在實驗室內吸煙、飲食和會客。

3、做好檢樣的登記、編號、明確檢驗目的,不符合要求的樣品必要時應重新採樣。

4、無菌室操作前用消毒液擦試,桌面及工作台面,開紫外燈消毒30~60分鐘,開啟超淨台紫外線燈。

5、進無菌室操作前洗手。

6、操作過程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7、操作時關紫外線燈,開日光燈p風門及點燃酒精燈或煤氣,並用75%酒精棉球拭手。

8、工作結束,關風門、電源、酒精燈、處理污物、枱面,將超淨台內物品擺放整齊。

9、定期檢查温箱、水浴箱、冰箱及低温冰箱等的性能。

10、各種玻璃容器量杯、燒杯、量筒、刻度吸管等應校正後使用,細菌接種環直徑3~5mm,長6~8cm,接種針6~8cm。

11、試劑的質控應要求按照實驗要求分別選用(AR)、(GR)等級,所用溶液應用去離子水或蒸餾水。

12、定期對實驗進行徹底的消毒清洗。

三、微生物實驗室衞生與安全管理規定

1、實驗室所有工作場所均需指定專人負責環境的衞生與安全工作。

2、實驗室人員每天工作前後要做好實驗室清潔工作。定期對超淨工作台和無菌室用適宜的消毒液清洗,以保證其潔淨度符合要求。

3、實驗室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維護工作場所環境整潔。測試人員在測試過程中要保持工作場所環境衞生整潔。

4、實驗室人員在每天工作結束後要檢查工作場所的水、電、門、窗的安全情況。

5、實驗室應配備必要的防火用具,如滅火器等。

6、要在實驗室安放廢液、廢棄物的回收裝置,測試人員要把廢液、廢棄物放入回收裝置,污染的廢液和廢棄物,必須經過高壓滅菌後方可處置。按《廢棄物品處理規定》處理廢液和廢棄物。

7、實驗室人員要定期檢查實驗室衞生安全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實驗室人員要對環境條件進行定期的監測、控制,並做好記錄。

9、與檢驗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實驗室時,必須穿工作服、帶鞋套,離開時將工作服放在指定的位置,鞋套放在指定的存放容器內。

10、無菌室使用前必須打開紫外燈輻照滅菌30分鐘以上,並且同時打開風機進行吹風。操作完畢,應及時清理無菌室,再用紫外燈輻照滅菌20分鐘。

11、工作人員進入無菌室必須更換工作服、鞋、帽子、口罩。

12、無菌室應備有工作濃度的消毒液,如70%的酒精,0。1%的新潔爾滅,5%的來蘇兒溶液等等。

實驗室的管理制度 篇七

1、凡進入實驗室參加實驗的人員,在進入實驗室時,必須着工作服,行為文明,遵守紀律。

2、實驗結束後,必須將工作台、儀器設備、器皿等清潔乾淨,並將儀器設備和器皿按規定歸類放好,不能任意搬動和堆放。所有實驗所產生的廢物放入廢物箱內,並及時處理。

3、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保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排放超標廢氣、廢水和廢物。實驗室過程中產生的有機溶劑、腐蝕性液體及放射性液體的廢液必須盛於廢液桶內,貼上標籤,統一回收處理。

4、實驗室必須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衞生制度。保證桌面、儀器無灰塵,地面無塵土、無積水、無紙屑等垃圾,牆面、門窗及管道、線路、開關板上無積灰與蛛網等。

5、離開實驗室時,要關好門窗、水龍頭,斷開電源。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八

實驗預約準備制度

一、實驗教師(任課教師)在開學初要有實驗計劃和實驗進度表。

二、任課教師要認真備好實驗課,明確實驗要求、所用儀器、藥品、實驗過程、方法、注意事項。

三、任課教師應在學生實驗一週前、演示實驗三天前將《實驗預約通知單》填交實驗教師,實驗教師在器材準備完畢後,和任課教師一起進行檢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響實驗課的正常開展。

四、任課教師在課前必須做一遍學生實驗或演示實驗,掌握儀器的性能及實驗中的注意要點,提高實驗的成功率。

五、學生實驗所用器材、藥品應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實驗桌上。

六、易損(耗)品及有腐蝕、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顯標記,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以防萬一。

儀器借用制度

一、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凡借出儀器一律填寫儀器借還登記表。

二、教師演示實驗借用教學儀器必須提前三天給實驗管理員或實驗教師發《實驗通知單》,教師和學生其它用圖借用儀器須經主管教務主任同意後方可履行借還手續。

三、外單位借用儀器,須經主管領導同意,並按時收回。外借儀器以不影響本校的實驗教學為原則,如有影響絕不外借。

四、凡外借儀器必須按時收回。借前和收回時應對儀器的質量、性能狀況進行檢查,並説明注意事項。

五、借出的儀器如果損壞,在歸還時要及時填寫損失報告並與領導及時勾通,主管領導要及時提出合理的處理意見。

六、儀器管理人員應做好每年一次的帳物核查工作,如發現逾期末歸還的儀器應查明原因,及時追回,確保所有教學儀器全部入庫。

儀器損壞賠償制度

一、個人或單位借用的儀器,造成損壞的,應照原價賠償。

二、學生由於正常進行實驗操作導致儀器損壞無需賠償;因違章操作而損壞儀器的,應照原價賠償;故意損壞儀器的,要按儀器原價的兩倍賠償。

三、本校教師借用儀器用於本校教學目導致損壞的無需賠償,如因故意或嚴重違章操作等不負責任行為而損壞的,應照原價賠償。

三、儀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的賠償處理。

四、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外單位借用的儀器,造成損壞的,由借用單位負責維修或賠償。

五、對教學儀器或實驗室設備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要報教育局和教學設備管理中心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儀器報損制度

一、師生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能修復的應及時修理,無修理價值的應根據審批權限及時辦理報損手續,並報教學設備管理中心備案。

二、審批權限:低值易耗儀器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做好報損手續。單價在100元以上的儀器須經教學設備管理中心審批後才能報損。

三、教學儀器損壞要及時報損,低值易耗儀器報損手續每學期末到教學設備管理中心辦理一次,貴重物品隨時辦理。

四、對辦理報損的儀器應及時補充添置。

五、儀器報損須認真填寫教學儀器損失報告單,尤其是報損儀器損壞的原因、造成損失的責任人和處理辦法等各項內容。

六、對報損的儀器應及時在《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中減去,並填好結存欄。

七、凡是損壞的儀器要作為報損的依據,不能私自處理,要在報損手續辦理完畢,經教學設備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採取丟棄、掩埋等處理措施。

儀器交接制度

一、實驗室管理員或實驗教師調動或更換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逐一核對帳、物、卡,對短缺的儀器、藥品原保管人應作出解釋並負責追回,在確保帳物相符的情況下方可辦理交接手續。

三、移交範圍包括各類帳冊、儀器、鑰匙及有關的所有資料、記載等。

四、交接清單必須由主管領導、移交人、接收人簽字。

物理實驗守則

一、學生必須明確實驗室是鞏固科學知識和開發創新思維的重要基地,必須端正實驗態度,積極參與實驗教學。

二、實驗前,每個學生必須做好實驗預習,明確實驗內容、目的、原理和實驗步驟。

三、進入實驗室,由任課老師確定學生組數、組長,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調動。

四、在教師宣佈實驗開始前,不得動用儀器。實驗前,小組長應查點本組實驗器材是否齊全,發現問題主動報告老師。

五、實驗過程中,必須仔細觀察,認真思考,按實驗步驟進行實驗,並做好實驗記錄。課後撰寫實驗報告。

六、實驗結束,小組長必須再次清點器材,保證齊全,該洗刷的必須洗刷乾淨,得到教師允許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保持實驗室衞生整潔,保持實驗室安靜,嚴禁喧譁、吵鬧。

八、實驗器材是國家財產,必須人人愛護,因違犯操作規程損壞儀器的,必須照價賠償。

物理實驗儀器管理制度

一、物理教學儀器是進行物理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條件,是學校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作用。

二、國家調撥或自購的教學儀器,經廠家技術員與實驗教師或實驗管理員一起對儀器進行校正和性能測試合格驗收後,登記到學校《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交由實驗教師或實驗管理員填寫《實驗儀器設備卡》,編號分類,並上櫃上架,統一保管。

三、教學儀器要編號、分類擺放在儀器櫃或架上,貴重、精密儀器應專櫃加鎖,嚴加保管。櫃外應標明儀器類別、名稱和數量。

四、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都要做到賬物、賬賬、帳卡相符。

五、教學儀器説明書要妥善保管,分類裝訂成冊。按照説明書要求,對教學儀器要經常保養及時維修,保持清潔。要注意防塵、防鏽、防潮、防震、防磁。不準隨意拆卸儀器零件挪作他用,保持教學儀器整潔完好。

六、教學儀器不準借給個人或變為己有。外校借用時須持單位借據,經教研組同意,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後由實驗員登記借出,並負責按期索回。

七、任課教師使用實驗儀器必須通過實驗教師。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需用的儀器,由任課教師提前一週提出儀器使用計劃,由實驗員給予準備(學生實驗最好提前一天準備好)。課前任課教師必須對所用儀器進行必要的準備和操作,以保證實驗順利進行。演示教學儀器使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實驗室。歸還儀器時須經實驗教師驗收。儀器使用時,如有損失,在歸還時應向實驗教師説明,實驗教師隨時登記並按教學儀器報損和賠償制度的規定處理。

八、實驗時要愛護儀器,嚴格按“使用説明書”的規定操作。實驗完畢由任課教師負責整理歸還,實驗員驗收及時放回原處。凡因責任事故造成儀器損壞、丟失者,均應追究責任,按價賠償。

九、每學期末由教研組與實驗管理員或實驗教師共同對教學儀器設備實行帳、物、卡進行一次清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向學校主管領導做書面報告。

十、對不能修理的損壞儀器和長期使用不上的陳舊儀器應下架妥善保存。對報廢的儀器,須經學領導審批後,從《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中註銷,並上報教育局和設備管理中心備案。

十一、要加強安全管理,室內應備有滅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盜,經常通風,保持清潔衞生。

實驗室管理員(實驗教師)職責

一、認真執行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學校有關實驗室的工作計劃,負責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

二、負責設立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實驗儀器設備卡》、《實驗儀器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單》、《實驗儀器設備借用登記表》、《實驗易耗材料領用登記表》、《實驗易耗材料購買申報表》、《實驗管理員崗位日誌》、《實驗儀器使用情況登記表》等表冊,負責採購計劃的初訂和登記入庫、驗收工作。

二、按照本校實驗教學計劃做好實驗教學準備工作,積極配合有關教師做好學生分組實驗和演示實驗,保證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並積極為學生課外科技活動創造條件。

三、不斷總結經驗,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教學儀器研製,開發新的實驗項目。主動學習,積極參加有關的培訓學習活動,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

四、掌握實驗儀器設備的規格、構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藥品的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使用、維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五、按《中學物理儀器管理制度》做好儀器、設備、藥品、標本、模型、掛圖、教具等物資管理工作,保持實驗整齊、清潔,並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實驗習慣。

六、完善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對實驗室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七、確保學生在實驗室的人身安全。

八、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不定期對對教學儀器設備實行帳、物、卡進行清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向學校主管領導做書面報告。

九、每天填寫崗位日誌和實驗儀器使用情況登記表,記錄實驗室運行過程中的情況。

實驗室安全規則

一、學校成立安全檢查小組,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組長,教務科負責人、總務科負責人和實驗室管理員任組員。

二、每學對需進行實驗教學的年級,按班級進行實驗室安全教育,由任課教師和實驗管理員負責解講。

三、實驗室是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保持室內安靜、整潔。

四、實驗過程中操作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確保儀器設備和人員人身安全。

五、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要保持乾燥、清潔,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供電線路設施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六、使用乾燥箱、烘箱、電爐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管理,按章使用,用畢要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工作使用電熱器具。

七、加強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管理。此類物品必須單獨存放,專人保管,嚴格執行危險品管理制度。對貴重物品的保管要落實到人,嚴防被盜或丟失。

八、加強對電源、水源、氣源的管理,保持開關、閘、閥等設施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並關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水龍頭、氣閥等。

九、實驗室內嚴禁煙火,消防器材必須按規定放置。如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除採取必要的緊急搶救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保衞處。

十、各級安全責任人應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經常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狀況,隨時注意安全隱患,特別是在學期開學、寒暑期前和重大節日前夕組織檢查全校實驗室、倉庫等的防火、防盜設施,及時消除隱患。

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根據中學物理教學大綱的要求,要注重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驗正是培養學生動手能力,提高實驗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徑。

一、學校成立實驗教學管理小組,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任組長,物理教師、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任組員。

二、任課教師與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制訂具體的實驗教學周計劃,並交由實驗教學管理小組備案。

三、實驗教學管理小組要制定學期實驗準備報告。

四、實驗管理員(實驗教師)每次實驗課後要填寫崗位日誌,記錄實驗室運行情況。

五、每次實驗課後,學生要撰寫實驗報告,根據實驗現象、數據及結果分析並得出結論,並由老師批閲。

六、保證演示實驗,分組實驗開出率要達100%。

七、物理考試試卷的題目設計要按教學大綱要求,包括規定比例的實驗題目。

八、制訂實驗操作技能抽測計劃,按一定比例隨機抽選一部分學生進行實驗操作並寫實驗報告,由任課教師和實驗管理員共同對實驗操作技能評分,由任課教師評定實驗報告成績。

九、任課教師與實驗管理員制訂自制實驗教具計劃,根據實驗教學計劃製作實驗教具。

實驗室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實驗室檔案資料是實驗室管理建設的重要部分,完整的檔案資料對於實驗教學的開展具有積極意義。中學實驗室應健全完善檔案資料的建設。為規範中學實驗室檔案資料的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檔案資料分教學檔案和設備管理檔案兩部分。

二、教學管理檔案包括:實驗計劃總結、實驗記錄、實驗通知單、實驗室各種表格;

三、中學實驗室教學管理資料應包括:學期實驗計劃、學期實驗總結、實驗通知單、實驗情況記錄表、學期演示(分組)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國小實驗室教學管理資料應包括:學期實驗計劃、學期實驗總結、實驗通知單、實驗情況記錄表、學期演示(分組)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實驗教學管理論文、實驗教學情況分析。

四、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帳冊應備有實驗設備管理檔案包括:《實驗儀器設備總帳》、《實驗儀器設備明細帳(分類帳)》、《實驗室低值易耗品帳》、《實驗儀器設備卡》。

五、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資料包括:各種實驗儀器(含標本、模型、掛圖)、器材、標籤、《實驗儀器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單》、《實驗儀器設備借用登記表》、《實驗易耗材料領用登記表》、《實驗易耗材料購買申報表》、《實驗管理員崗位日誌》、《實驗儀器使用情況登記表》。《實驗室各種管理規章制度(打印稿)》、實驗儀器設備技術資料等。《實驗儀器設備報損記錄表》、《實驗儀器設備申報表》、《實驗室管理人員交接記錄》等。其他管理資料還包括:實驗室管線佈線圖、實驗室所有管理制度打印稿、上級關於實驗室建設文件、實驗室專業報刊、雜誌。

六、實驗室帳冊的填寫登記應做到帳、物、卡相符,帳目清楚,填寫完整,記帳及時,流程規範。

七、實驗室資料的填寫登記應做到填寫及時、完整規範、字跡清晰。

八、所有檔案資料應在年末按檔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分類、裝訂成冊、裝盒存放。儀器總帳應交學校總務部門一份,其他帳冊及使用資料可由實驗室保存。

九、檔案資料應列入移交範圍,移交時應將所有檔案資料列出清單,清單上要有學校分管領導、教務(導)處主任、實驗室管理員及交接雙方等人簽名。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九

一、實驗室的安全管理,環境保護是關係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大事。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實驗室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二、加強實驗室人員的安全教育,通過崗前培訓,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常識。

三、實驗前,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對所用儀器、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進行實驗。

四、學生在進行實驗操作過程中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不得違章操作。

五、實驗室內使用的電器設備如電爐等,必須定點使用,專人管理,周圍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六、實驗結束,再次對實驗用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並檢查所有的水、電和門窗關閉完好之後方可鎖好實驗室門離去。

七、每個實驗室都要設有安全員,按制度每週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工作紀錄。

八、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取,領用時應嚴格例行手續,有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劇毒危險品的申購由院、系領導審批,並指定學院兩位老師監控管理;劇毒危險品的使用須由專人申報、領用、保管、回收與報廢。

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十

一、目的

規範各類實驗操作,保證化驗員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確保檢測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實驗室各類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對安全操作的監督;化驗員負責安全操作規範的貫徹實施。

四、內容

(一)、一般要求

1、嚴禁化驗人員將與檢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化驗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從事各種產品檢驗的工作人員,都應熟悉所使用的藥品的性能,儀器、設備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項;

3、進行檢驗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進行,掌握對各類事故的處理方法;

4、實驗室內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風設施;

5、進行檢驗時,勞動保護用具必須穿戴整齊;

6、所有藥品、樣品必須貼有醒目的標籤,註明名稱、濃度、配製時間以及有效日期等,標籤字跡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觸化學藥品和危險性物質,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鑑別物質。如工作需要,必須嗅聞時,用右手微微扇風,頭部應在側面,並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用燒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飲水,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蝕性液體時,管尖必須插入液麪以下,防止夾帶空氣使液體衝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揮發性或易燃的液體儲瓶,在温度較高的場所或當瓶的温度較高時,應經冷卻後方可開啟;

10、凡參加實驗項目的人員,必須熟悉所使用物質的性質,操作規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11、在進行有危險性工作時,應採取安全措施,參加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熱藥品時,必須放置平穩,瓶口或管口禁止對着別人和自己;

13、加熱試管內的溶液時,管口不得對着面部,加熱時要不停地搖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發生沸騰而引起的燙傷,加熱蒸餾結束後應先拿出冷凝管後移開酒精燈以防產生倒吸使儀器破裂;

14、在移動熱的液體時,應使用隔熱護具輕拿輕放,穩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鹼、有毒物質及致病菌等玷污時必須及時處理;

16、停電停水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關閉水閥;

17、廢酸廢鹼,有機溶劑以及易燃物質,必須經過中和處理後,方可傾倒指定地點,禁止直接傾入水槽中;

18、化驗工作結束後,所有儀器設備要清洗乾淨,切斷電源,關閉水、電、氣閥門,溶液、試劑和儀器應放回規定地點;

19、下班時,應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水、氣閥門是否關閉;

20、實驗室內應設置砂箱、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當室內發生易燃易爆氣體大量泄露的危險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動用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工作,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加快通風。

(二)、玻璃儀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儀器在使用前要詳細檢查,有裂紋或損壞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體(1升以上)的瓶子時,必須一手握住瓶頸部,一手託瓶底,不準單獨握住頸部以防負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壓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過500℃(指硬玻璃),下壓或負壓操作時,不得超過400℃,温度的升降應緩慢進行;

4、裝鹼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膠皮塞,以免腐蝕粘住;

5、清洗裝有腐蝕性、危險性物質的器具時,必須將危險物質除淨後,再用水清洗乾淨;

6、非耐熱器皿和廣口瓶、量筒、表面皿、稱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不得在器皿內進行放熱的操作,如器皿內有水珠應放在烘箱中烘乾;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熱、受冷。例如在加熱、冷卻設備的操作過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劇的温度變化而破裂。

(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

1、嚴格遵守電器作業安全規定,非電工嚴禁從事電器作業。檢修電器設備、線路、開關照明、安裝臨時電源作業,均應由電工作業;

2、電器設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電閘時要扣緊,拉下電閘時要徹底,推進必須快速;

3、在同一電源上,不能同時使用過多儀器設備,以免造成負荷過大;

4、使用電器設備時,要檢查電源電壓是否與使用設備的電壓相符;

5、絕緣不合格,導線裸露或破裂,發現漏電的電器設備儀器,不準使用,要儘快修理;

6、如電器設備的線路一旦發熱或温度超過規定,而發生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由電工檢修;

7、電器設備應嚴防受潮,禁止用濕布擦拭電源開關。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電閘;

8、在加熱電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當用電爐加熱的容器破裂時,必須切斷電源,然後再進行處理;

9、所有電熱設備,必須放在石棉板上,發熱量大的設備還應架空,並採取隔熱措施;

10、當室內有易燃易爆氣體和蒸汽時,必須確認合格後,方可給電器設備和儀器送電;

11、在有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室內,所用的電器設備和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

12、發現有人觸電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立即進行搶救。

(四)、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與使用

A、管理

1、盛裝有毒物質的容器,在標籤應註明“有毒”或“劇毒”字樣和醒目的危險標誌;

2、凡毒性化學品應分類貯存,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及氣化腐蝕性等化學品貯存在統一庫房;

3、凡劇毒化學品應用專門鐵櫃單獨存放,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藥品管理制度,入庫、發放時必須認真檢查記錄,定期清點,帳物必須一致,發現數量不符時應立即認真追查原因,及時報告,毒品應配備兩名專人進行管理,堅持雙人兩鎖兩本帳制度;

5、有毒藥品庫嚴禁非保管人員入庫,保證有毒藥品庫絕對安全;

6、各部門領取有毒藥品必須由兩名可靠的專人負責,並填寫領料單,登記數量;

7、有毒藥品的發放與領取應加強計劃管理,使用部門(單位)領導應嚴格履行有毒藥品領用審批手續;

8、使用部門按生產、檢驗的需要定期編制計劃送相應部門。

B、使用

1、有毒藥品庫貯存量不得過多,一般不許超過一個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藥品時,必須當日使用,當日領取,用多少領多少,嚴加保管,不準無關人員接觸,如使用有剩餘,必須立即退回有毒藥品庫,不準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過的設備工具一定要清洗乾淨,使用過的廢水一定要進行處理,並定期取樣化驗分析,沉澱的廢渣要埋在指定的地點;

4、凡裝放有毒藥品的工具如鐵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許亂放、隨意處理,必須經過消毒,化驗無毒才能使用或處理;

5、在使用有腐蝕性、刺激性及劇毒物品時,如:強酸、強鹼、濃氨水、氫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須戴膠皮手套和防護眼鏡,且須有人監護;

6、禁止將有毒物質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帶出實驗室,發現丟失或被盜竊,應及時報告;

7、從事微生物檢驗的人員,工作結束後應洗手消毒,下班時應脱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質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與空氣混合後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操作;

2、嚴禁在火源附近進行易燃易爆物質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質,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進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須使用軟木或膠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將易燃物質(如苯、甲醇、乙醇等)進行明火蒸餾或加熱。其沸點低於100℃者,應在水浴上加熱,沸點高於100℃者,應在油浴上加熱。水浴和油浴應使用閉式電爐,禁止油浴加熱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熱易燃液體時,必須在冷卻迴流器的燒瓶中進行;

6、蒸發可燃液體時,禁止將蒸汽直接排在室內空間;

7、熔融石蠟時,應放在砂浴上進行,切莫過熱,以免着火;

8、禁止將氧化劑與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紙上稱量氫氧化鈉;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過氧化氫等)禁止振動、碰撞和磨擦;

10、易發生爆炸危險的操作,應採取安全隔離措施,具有特別危險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質)應採取特殊防護措施,並在符合規定的隔離室內進行;

11、加熱操作或實驗過程中,如發生着火爆炸,應立即切斷電源,熱源和汽源進行滅火;

12、取用鉀、鈉、鈣、黃磷時必須使用專用鉗子,禁止用手接觸。鉀、鈉、鈣存放在煤油中,禁止與水或蒸汽接觸,黃磷應放在水中,均應浸沒於液體下面與空氣隔離;

13、揮發性有機藥品,應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鐵櫃內,低燃點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過高時,應備有冷卻裝置。

(六)、腐蝕性、刺激性物質的安全使用

1、稀釋濃酸時,必須將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緩慢不停地進行攪拌,禁止將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釋時,應緩慢進行,若温度過高應待冷卻後再進行;

2、溶解化學物品和稀釋濃溶液時,必須在耐熱容器和硬質玻璃器具中進行;

3、在處理髮煙酸和強腐蝕性物品時,要特別謹慎,防止中毒或灼傷;

4、當酸、鹼溶液、化學試劑灼傷皮膚或濺入眼睛時,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救護,情節嚴重的急送醫院;

5、開啟盛溴、過氧化氫、鹽酸、氫氟酸、發煙酸等物質的瓶塞時,瓶口不得對着人;

6、溶解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鉀時,要嚴防沸騰濺出,酸鹼中和時應緩慢進行,嚴禁液體飛濺;

7、禁止濃硝酸與可燃物接觸;

8、如需將濃酸或鹼中和時,應先行稀釋,絕不許將濃酸、濃鹼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嚴禁抽煙,不準亂拋火柴或其它火種;

2、實驗室必須設置防火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和補充,滅火器材應放在固定地點。化驗人員每人都必須熟悉防火知識,並能操作;

3、使用易燃揮易揮發試劑時,附近必須沒有火源或遠離火種;

4、酒精燈或噴燈必須在火種熄滅的情況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熱可燃液體時,不能直接用火加熱,必須在水浴上加熱或加墊石棉網;

6、要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漏電現象;

7、實驗室裏,可燃試劑的貯存不宜超過規定量(一個月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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