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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百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百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百貨管理制度 篇一

百貨商場制度彙編之撤場管理規定

1.目的

規範商户撤場流程及其遺留物品的管理,降低公司損失,維護公司利益。

2、適用範圍

公司的所有商鋪撤場管理工作。

3、定義

撤場:合同到期正常終止、商户提出撤場申請或因違反合同約定公司要求其撤櫃等,按公司正常流程辦理撤場手續,並終止商户在廣場的經營行為。

逃場:商户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正常流程辦理撤櫃手續,自行終止在廣場的經營行為。

4、職責

4.1招商部負責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和辦理撤場手續。

4.2營運部負責商鋪撤離現場全過程的監控與管理,商鋪撤場場地驗收和商户逃場後的相關工作。

4.3物業後勤部負責對商鋪撤場/逃場的現場監管,對有逃場跡象的商户進行監控,對經營場地進行拆除與驗收。

4.4財務部負責費用核算與收取。

4.5行政部負責利用法律程序對逃場商户進行欠費追繳和逃場撤櫃扣押物品與遺留物品入庫、保存與處理。

5、程序

5.1公司百貨品牌、邊角租賃類和特色店類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場與未達成續約意向的商户撤場。

5.1.1商户須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續簽意向,招商經理於續約申請提出後的10個工作日內回覆商户是否繼續合作。招商經理將續約申請與相關資料情況和續約談判情況彙報招商部門經理、副總及公司總經理確認。合同續約參見《招商管理制度》。

招商經理與商户於合同到期前30天未達成續約意向,招商經理即給商户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商户未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0天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招商經理根據商鋪經營情況與洽談情況於商户合同到期前30天給商户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5.1.2招商經理於《解除合同通知書》下發後5個工作日內與商户進行撤櫃洽談並要求商户上報撤櫃申請與商鋪拆裝施工方案。

5.1.3招商經理在確定撤場日期前兩個工作日填寫《撤櫃審批單》(詳見附表b),註明準確的`撤場日期與商鋪交付租金日期,後附撤櫃申請,經招商經理、營運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一個工作日連同商户商鋪拆裝施工方案一併轉物業後勤部。

5.1.4營運樓層經理在審批《撤櫃審批單》後,帶領商户到物業後勤部安管人員為商户辦理撤場手續,保證商户正常撤場。

5.1.5物業後勤部根據《撤櫃審批單》中註明具體撤場時間通知相關設備人員做能源核算與商鋪撤場場地驗收的準備,並審核商鋪拆裝施工方案防止野蠻施工。物業後勤部核算能源費後立即將《撤櫃審批單》與商鋪拆裝施工方案傳至招商經理。

5.1.6招商經理接到物業後勤部傳至的《撤櫃審批單》後立即填寫《撤櫃確認單》(詳見附表c),連同審批後的《撤櫃審批單》於撤櫃當天一併傳至財務部核算是否欠費,如欠費,商户補齊後方可撤場。《撤櫃審批單》由財務部保存。

5.1.7招商經理持財務確認無欠費後的《撤櫃確認單》和商鋪拆裝施工方案傳至營運樓層經理,營運樓層經理需在《撤櫃確認單》上註明同意放行,並傳給物業後勤部,審核後傳至營運樓層經理,營運樓層經理下發至商户。相關部門各執一聯,並將招商留存聯轉至招商經理做合同終止。

5.1.8商户持《撤櫃確認單》於撤櫃當天晚18點後直接撤出經營場地,並按商鋪拆裝施工方案現場施工,物業後勤部和營運樓層管理人員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管。

5.1.9營運樓層管理人員、物業後勤部各設備人員與商户在撤櫃場地清空後,根據該商鋪《商鋪交接表》對撤櫃場地進行場地驗收,三方簽字確認後留營運部樓層保存。撤櫃場地如有損壞,商户須按公司標準賠償,賠償金可在裝修押金中扣除。

5.1.10撤出場地後,物業後勤部清理場地。營運樓層經理將《商鋪交接表》於次日早10點前交財務部保存。

5.1.11商户於合同結束後三個月到財務部結算貨款與保證金等費用。財務部根據《撤櫃審批單》和《商鋪交接表》給商户結算費用。

5.2公司百貨品牌、邊角租賃類和特色店類商户違反合同約定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或商户已被確定為公司經營調整目標的,公司要求其撤櫃。

5.2.1招商經理與商户洽談撤櫃事宜,並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違約行為,招商經理須與諮詢法律顧問確認,保證公司的處理意見與國家法律法規一致。

招商經理將商户違約事實與法律顧問的意見,以書面形式呈報經營管理中心

副總和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財務部核算相關費用,防止欠費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5.2.2具體撤場流程參見5.1.2至5.1.11程序。

5.3公司獨立項目和主力店的合同到期商户正常撤場與未達成續約意向的商户撤場。

5.3.1商户須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六個月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續簽意向,招商部門經理於續約申請提出後的30個工作日內回覆商户是否繼續合作,並將續約申請與相關資料情況和續約談判情況彙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及公司總經理確認。合同續約參見《招商管理制度》。

招商經理與商户於合同到期前3個月未達成續約意向,招商經理即給商户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商户未在商鋪合同期屆滿前6個月向招商部提出書面續約申請,招商部門經理根據商鋪經營情況與洽談情況於商户合同到期前3個月給商户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5.3.2招商經理於《解除合同通知書》下發後5個工作日內與商户進行撤櫃洽談並要求商户上報撤櫃申請與詳細的商鋪拆裝施工方案。

5.3.3招商經理在確定撤場日期前七個工作日填寫《撤櫃審批單》(詳見附表b),

註明準確的撤場日期與商鋪租金交付結算日期,後附撤櫃申請,經營運樓層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一個工作日連同商户商鋪拆裝施工方案一併轉物業後勤部。

5.3.4營運樓層經理在審批《撤櫃審批單》後,帶領商户到物業後勤部辦理租用臨時能源費的手續與到物業後勤部安管人員為商户辦理撤櫃手續,保證商户正常撤櫃。

5.3.5具體撤場程序參見本制度5.1.5-5.1.11程序。

5.3.6營運樓層經理在確定撤場後2天內組織物業後勤部人員、公司財務人員共同對商鋪內不可移動的物品與未撤走的物品進行登記與固定資產折舊核算,並與公司行政物業中心人員交接

現場物品入公司一級庫保存。由公司財務人員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商鋪《固定資產折舊審批表》轉營運樓層經理。經物業後勤部核對後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及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由營運部樓層經理和招商經理保存,以備在洽談新商户時使用。

1.4公司獨立項目和主力店商户違反合同約定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或商户已被確定為公司經營調整目標的,公司要求其撤櫃。

5.4.1招商經理與商户洽談撤櫃事宜,並下發《解除合同通知書》。

構成解除合同條件的違約行為,招商經理須與諮詢法律顧問確認,保證公司的處理意見與國家法律法規一致。

招商經理將商户違約事實與法律顧問的意見,以書面形式呈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和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財務部核算相關費用,防止欠費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5.4.2具體撤場流程參見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

5.5公司強行撤場的處理辦法,包含百貨、獨立項目、商業街花車項目和邊角租賃項目。

5.5.1招商經理未與商户就撤場事宜達成一致,招商經理)起草《解除合同通知書》後附《商户違規操作單》,報公司行政部法務人員審批。審批後轉營運部並下發給商户。

5.5.2營運樓層經理在接到商鋪《解除合同通知書》後,知會物業後勤部,聯繫當班的物業後勤部安管值班人員和商户或營業員等乙方人員三方共同清點封存(若乙方無人到場,營運部樓層經理須聯繫相關人員做影象記錄,將錄象資料存公司行政物業中心保存),並填寫《商品清點台帳》,三方清點人均要簽字確認。並根據場地需求聯繫物業後勤部或物業後勤部指定的裝修公司對商鋪場地進行拆除,並對拆除後的場地進行驗收。將商鋪清點封存貨品與確認後的《商品清點台帳》與商鋪拆裝後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點後與公司行政經理交接入庫,商鋪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負責保存與處理。

5.5.3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填寫《撤櫃審批單》與《撤櫃確認單》報公司審批,審批後將《撤櫃確認單》轉招商部綜合業務經理做合同終止。

5.6逃場商鋪的撤櫃處理辦法:

5.6.1營運樓層經理確認商鋪逃場後,營運樓層經理填寫《商户違規操作單》將撤場/逃場的情況經過(包括時間、地點、見證人、確認人等)與商户欠費單做為證據報經營管理中心副總審批,審批後公司總經理審批,其他依據以公司行政部法務人員要求為準,各部門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提供,確保公司利用法律程序追繳欠款。

5.6.2營運樓層經理得到商鋪逃場的公司審批意見後,知會物業後勤部服務中心。物業後勤部服務中心安排具體人員協助營運樓層經理對商鋪內物品進行封存和商鋪裝修的拆除。

5.6.3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填寫《撤櫃審批單》與《撤櫃確認單》報公司審批,審批後將《撤櫃確認單》轉招商經理做合同終止。

5.6.4逃場遺留物品處理:

營運樓層經理聯繫當班的物業後勤部安管值班人員和商户或營業員等乙方人員三方共同清點封存(若乙方無人到場,營運部樓層經理須聯繫相關人員做影象記錄,將錄象資料存公司行政部保存),並填寫《商品清點台帳》,三方清點人均要簽字確認。

物品清點完畢後由營運樓層經理將《商品清點台帳》交公司行政部經理處入公司一級庫保存,營運樓層經理做好交接工作。公司行政部做好扣押物品的出入庫賬簿登記,保留出入單據以便核查,公司行政部負責扣押物品的處理和利用法律程序對商户的欠款進行追繳。

營運樓層經理根據場地需求聯繫物業後勤部或物業後勤部指定的裝修公司對商鋪場地進行拆除,並對拆除後的場地進行驗收。將商鋪清點封存貨品與確認後的《商品清點台帳》與商鋪拆裝後可以再次利用的物品清點後與公司行政部經理交接入庫,商鋪物品由公司行政部負責保存與處理。

營運樓層經理負責聯繫商户,並與之協調以儘量減少雙方損失。

如果與商户達成一致,則由營運樓層經理填寫《欠款/逃款商户遺留物品處理審批表》報經營管理中心審批,經總經理審批後,報公司行政部審批。按公司審批意見執行。

如果與商户無法達成一致,公司行政部負責利用法律程序追繳欠款。

5.7商户合同未到期,商户申請撤櫃包含百貨類商户、邊角租賃類商户和特色店類商户、臨時經營商户和獨立項目商户。

5.7.1商户在合同執行期向招商部提出書面撤櫃申請,招商經理根據資源儲備情況與商鋪賣場經營情況與商户進行談判並洽談新商户資源。

商户同意繼續經營,商户撤回撤櫃申請。

新商户有簽約意向,招商經理(部門經理)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獨立項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場,按照《招商管理制度》和《進場裝修管理流程》安排商户進場。撤場商户合同保證金、已交租金不予返還。

商户不同意繼續經營並且無新商户進場,招商經理在商户提出書面撤櫃申請第六十天後,按照本程序5.1.3至5.1.11程序(獨立項目按照5.3.2至5.3.6程序和5.1.5至5.1.11程序。)安排商户撤場。撤場商户合同保證金、已交租金不予返還。

5.8臨時經營商户的撤櫃:

5.8.1招商經理在《臨時經營合作協議》到期前3個工作日內,確定本期促銷到期後撤櫃的商鋪,並填寫《撤櫃審批表》經招商經理、營運經理、經營管理中心副總、總經理審批通過後,於撤場日期前兩個工作日傳至營運樓層經理處。營運樓層經理負責安排臨時商鋪撤場。

6、記錄

《解除合同通知書》、《撤櫃審批表》、《撤櫃確認單》由招商部保存,期限一年。

《欠款/逃款商户遺留物品處理審批表》由營運部、行政部保存,期限一年。

7、參考文件

《招商管理制度》

8、附錄

百貨管理制度 篇二

百貨商廈倉庫管理辦法

一、為使倉庫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倉庫為易燃場所,嚴禁任何人攜帶明火進入倉庫,倉庫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若因此造成的後果,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倉庫為儲藏公司商品的場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存儲私人物品。

四、任何單位進入倉庫提取貨品時,須填寫商品領用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交倉儲組辦理,。

五、公司任何員工入庫提貨,須由倉儲人員陪同。

六、商品進出倉庫,倉儲人員須辦理入庫、出庫手續,並存檔備案。

七、倉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商品,商品入庫時,各單位應詳細填寫商品內容,倉儲人員有權拒絕上述商品進入倉庫。

八、倉庫商品應歸類存放,以便隨時核查、提貨,服裝類商品應用吊掛存放。

九、倉儲人員應保持倉庫的乾燥、通風,倉庫應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維修,同時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

十、倉儲人員應定期檢查倉庫的。商品,如發現損壞、蟲蛀、變質,應及時通知營業單位核實,同時填寫報損單,經公司主管核准後,報財務部作報損處理。

十一、本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 篇三

百貨商廈店內外裝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1、各部門裝修的防火設計必要遵照國家、地區有關的標準、規範要求,設計和施工單位必須持有設計管理機關核發的《工程設計書》。

2、建築內裝修工程,必須經警衞部,市消防局監督機關審批,凡未經批准一經查出,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責任人50-200元的罰款,未經批准強行施工造成火災和經濟損失者,應承擔經濟和行政責任,造成火災和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設計,要嚴格按照設計圖施工,必須變更防火設計,應經得設計單位、監督機關的同意,包括原審批的消防監管機關批准。

4、建築內裝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築安全 出口,不宜採用在燃燒時產生大量濃煙或有毒氣體的。材料。

5、貨場、車庫施工和裝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電氣焊的應辦理動火證,並由專人看護和採取預防措施。

嚴格遵守用電管理規定,各部門增加自用設備施工,改動供電線路,須經工程部門審批,嚴防因超負荷運轉發生電器線路火災。

6、施工單位需與安保部簽定《施工防火安全責任書》、《施工治安安全責任書》、《場內作業審批表》。

百貨管理制度 篇四

一、理貨員崗位職責

1、為所有的顧客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微笑服務、禮貌用語、回答顧客諮詢、簡單介紹商品的性能、為顧客提供購物籃。

2、保障商品的銷售,及時對端架、堆頭和貨架上的商品進行補貨作業。

3、保證銷售區域的每一種商品都有正確地條形碼、正確地價格標籤。

4、做好理貨陳列要求,力求達到整齊美觀豐滿的效果。

5、做好銷售區域的衞生,保持購物通道的順暢,及時清除雜物。

6、進行商品的現場促銷,以提高營業額。

7、控制商品損耗,對特殊商品進行防盜處理,及時處理破包裝商品。

8、整理貨架庫存區和倉庫,做好庫存商品,標識清楚,碼放整齊,規律有序。

9、做好商品的先進先出,並檢查保質期。

10、負責整理好退貨商品,並填寫相關單據。

11、具備防盜意識,對易丟失商品和可疑人員予以關注。

12、參加本店的週期性盤點。

(一)理貨員的主要工作:補貨、理貨

(二)商品的陳列要求

1、每個單品整潔、平展、無縐皺。

2、商品之間間隙緊湊,無裸露層板,滿陳列。

3、貨架前排商品呈80度―90度,豎直陳列,貨架前排商品與貨架邊齊平。

4、商品前後陳列無粘連,橫成排,豎成行。

5、大類商品縱向陳列,小類商品橫向陳列。

6、大類商品,按包裝特點,分佈陳列,商品陳列,高低相近。

7、商品正面面向顧客,標價齊全、正確。

8、貨架、通道內乾淨無雜物。

9、堆頭整潔,商品豐滿、醒目,pop宣傳到位,貨架存貨安全、整齊,高低適中。

10、商品先進先出。

11、檢查標價籤是否正確,包括促銷商品的價格檢查。

12、商品與標價籤五對應。

13、補完貨後及時清理空紙箱。

14、必須做到及時補貨,不得出現有庫存、貨架上無貨的情況。

15、補貨時,不能影響通道暢通,不補貨時,通道上不能堆放任何商品。

16、破損及折包商品及時處理。

17、理貨時,應檢查商品條碼是否與標價籤五對應,貨物的正面是否面向顧客。

18、定期清理貨架衞生及商品衞生。

二、收銀員職責

1、嚴格執行顧客服務的原則和個人着裝標準。

2、為顧客提供快速、準確、微笑、主動、禮貌地服務,回答顧客諮詢,主動同顧客打招呼,堅決杜絕一切與顧客爭執的事件發生。

3、保持誠實的品質,嚴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則,快速、準確、安全地收取貨款,減少現金差異地發生。

4、負責所有商品的消磁工作,並協助防損檢查。

5、保證隨時有足夠的零錢找給顧客。

6、提高掃描的正確率和速度,以提高勞動生產率。

7、熟悉收銀機、驗鈔機、消磁板等設備的操作,能解決簡單故障,隨時準備好簡單耗材。

8、營業結束和營業前,負責收銀台區域的清潔衞生以及所管區域的商品陳列。

三、後台操作員的`崗位職責

1、負責店內電腦系統的使用、維護和故障排除。

2、負責後台電腦的故障處理、價格變更工作。

3、負責店內各種報表的打印分發。

4、協助店內的商品盤點。

5、負責每日營業款的收繳以及零錢的兑換。

四、防損員的崗位職責

1、保證店內正常經營秩序,確保人員、財產、商品設施的安全。

2、防止偷竊並對盜竊行為依照公司規定處置。

3、負責落實上級有關消防規定,發現隱患及時與當地有關消防負責人聯繫,共同制定整改措施並報告店長。

4、負責賣場消防設備的檢查完善,隨時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協助店長對消防設施地檢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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