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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供應商管理制度標準範本

採購供應商管理制度標準範本

採購供應商管理制度標準範本

採購供應商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為加強採購計劃管理,規範採購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採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採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以下統稱為採購物品)。

三、職責權限

1、總經理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分管副總、財務總監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審核;

3、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制定。

4、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的採購由企管部負責;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

四、採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物品採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後服務、資信、客户羣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並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採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採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審核後,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索原則:採購人員隨時蒐集市場價格信息,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庫,瞭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採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採購物品質量,降低採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採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採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及市場信息。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採購原則: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採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於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採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採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採購流程

1、採購申請:物品(物資)需求部門根據生產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企管部負責採購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採購物品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提出採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註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註明相關參數、指標要求。按採購申請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經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部門採購。各審核環節對採購申請提出議異者,應於2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給採購申請部門。

2、詢價比價議價:

(1)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2)採購員接到報價單後,需進行比價、議價,並填寫《詢價記錄表》,按低價原則進行採購。

(3)屬下列情況者,無須進行比價、議價: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原廠零配件無代用品,但仍需留下報價記錄。

3、樣品提供和確認:

(1)若須進行樣品提供和確認的,須確定送樣週期,由採購人員負責追蹤,收到樣品後,須第一時間送交需求部門進行確認,必要時需會同財務部等部門相關人員予以確認。

(2)對於需要保存樣品的,須作封樣處理,以便日後作收貨比較。

4、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客户認可的供應商。採購人員須建立供應商信息台帳。

5、合同簽定:

(1)供應商經送樣審查合格後,由採購部門與選定的供應商簽訂合同。

(2)交易發生爭執時,依據合同的核定條款進行處理。

6、進度跟催

(1)為確保準時交貨,採購人員應提前採用電話、傳真或親自到供應商處跟催,以確保物品(物資)能適時供應。

(2)若採購物品(物資)無法在預定時間內交貨的,採購人員須提前通知需求部門,尋求解決辦法,並須重新和供應商確定新的交貨期,並知會需求部門。

7、驗收入庫:採購物品(物資)到公司後,屬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非經營性固定資產、大宗勞保用品等經需求部門驗收,辦公用品等常用品經庫管驗收合格後,庫管開具《入庫單》,按流程辦理入庫手續。如驗收不合格的,由驗收部門通知採購部門,2日內辦理換(退)貨手續。

8、對帳付款:採購物品(物資)辦理入庫後,由採購員憑《入庫單》按合同或約定的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

9、採購流程圖:(附後)

六、考核:凡違反本制度的人員,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七、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行政部,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八、本制度附件:

1、《XXXXX請購單》

2、《XXXXX詢價記錄表》

採購供應商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市場部採購行為並對採購過程進行控制,保證採購的產品符合規定的要求,杜絕費用浪費,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市場部的採購活動。

第三條 市場部採購範圍包括但不限於:項目設備及辦公設備。其中辦公設備包括:傳真機、打印機、複印機、投影儀、碎紙機、掃描儀、一體機、複合機、考勤機、電教設備、電腦及其配件、程控交換機、網關、集線器、移動存儲設備、錄音筆、相機、辦公電話等辦公相關設備。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市場部分管副總負責審批合格供應商名單及採購詢價結果。

第五條 相關業務承辦部門負責提供採購物品詳細資料。

第六條 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物品採購發起及出入庫。

第七條 市場部負責組織供應商的評價並實施物品的採購。

第八條 各技術部門負責職能範圍內的項目和外購產品的檢驗。

第三章 供應商的控制

第九條 供應商檔案的建立

(一)市場部負責對日常商務合作中的供應商進行評價。評價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供方的生產能力、交貨能力、產品信譽及質量體系狀況。

(二)評定合格的供應商,市場部需建立供應商檔案。

供貨商檔案包括:公司名稱、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供貨商資質文件及產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產品合格證、產品專利證書等)。

第十條 供應商的審批

(一)由市場部根據供方檔案建立“合格供應商名單”,記錄供貨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對供應商進行警告,造成損失的需要供應商負責,情節嚴重者取消其合格供應商資格。

(二)市場部負責組織對“合格供應商名單”每年評審一次,結果交由部門分管副總審批。

第四章 採購行為的審批及實施

第十一條 採購物品資料的控制

採購物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型號、規格、技術指標、技術要求、數量、單位等。

第十二條 採購行為的審批

(一)物品的申領由相關業務承辦部門發起,需提前填寫“資產申請表”,報部門經理、部門分管副總審批後,交付資產管理員。如果倉庫內有所申請物品,倉庫管理員直接辦理領用手續;如倉庫沒有,由資產管理員根據採購界限填寫“採購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分管副總審批,進行委託購置後辦理領用手續。

(二)承辦人需填寫“採購申請表”, 註明申購日期、申購單位、用途説明、品名、規格、數量等資料,由部門經理、部門分管領導批准。

(三)市場部接到經批准“採購申請表”後,則辦理採購程序,依採購程序辦理完成核籤。

(四)資產收到後,由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並填寫“入庫單”,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並同時對資產進行編號。及時更新台賬,落實使用責任人。

第十三條 採購的實施

(一)市場部在執行採購任務時,首先檢查所採購物品資料是否齊全,當資料不齊全時,應通知業務承辦部門申請人,補充必需的資料。

(二)市場部根據“採購申請單”,從合格供方處進行採購,採購分為兩種情況,對於常規採購應選擇三家以上供應商通過“採購詢價單”進行傳真或電子郵件的詢價,對於專用設備廠商或其授權代理商進行商務談判,採購人員應保存所有的記錄文件。

(三)對於常規採購的三方詢價結果,由市場部保留“採購詢價單”,並根據詢價結果提供紙質採購建議説明,連同擬定的採購協議,交由部門分管副總審批。

(四)部門分管副總審批通過以後,市場部開始組織簽訂採購協議,並跟進具體採購過程。如果審批不通過,市場部根據審批意見,重新組織採購或詢價。

採購供應商管理制度(三)

1目的

為規範供應商管理,建立安全、穩定的供應商隊伍,防止外購原材料、零件、設備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向公司長期供應原輔材料、零件、部件及帶給配套服務的廠商。

3職責

各單位採購部門負責本單位對外採購。負責供應商資質鑑定、信用等級評價、產品質量等。

4資料

4、1管理原則和體制

4、1、1各單位公司採購部門對供應商實行管理,生產、技術等部門予以協助。

4、1、2各單位採購部門可對供商評定信用等級,建立供應商目錄,根據等級實施不同的管理。

4、1、3各單位採購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供應商進行評價,不合格的解除長期供應合作協議。

4、1、4對選定的供應商,各單位可與之簽定採購協議,在協議中具體規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言互惠條件。

4、2供應商的評定資料

4、2、1資質鑑定,供應商應帶給相關資質證明,具備合法性。

4、2、2產品質量水平評定。包括:(1)物料來件的優良品率;(2)質量保證體系;(3)樣品質量;(4)對質量問題的處理。

4、2、3交貨潛力評定。包括:(1)交貨的及時性;(2)擴大供貨的彈性;(3)樣品的及時性;(4)增、減訂貨貨的批應潛力。

4、2、4技術潛力評定。包括:(1)工藝技術的先進性;(2)後續研發潛力;(3)產品設計潛力;(4)技術問題材的反應潛力。

4、2、5服務評定。包括:(1)零星訂貨保證;(2)配套售後服務潛力;(3)服務態度。

4、2、6合作狀況評定。包括:(1)合同履約率;(2)年均供貨額外負擔和所佔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關係。

4、2、7價格評定。包括:(1)優惠程度;(2)消化漲價的潛力;(3)成本下降空間。

4、3供應商評定步驟

4、3、1採購部進行市場調查,擬出至少3傢俱備資質和潛力的單位。

4、3、2由採購部組織相關人員組成的評選小組,對擬訂的供應單位進行實地考查,構成考查報告。

4、3、3依據考查報告,採購部確定供應商排行順序,建立供應商資料。

4、4採購部每年組織對供應商進行重新評估,不合格的進行淘汰,同種採購商品的供應商至少應持續3家。

4、5採購部可對供應商信用狀況劃分信用等級,對最高信用等級的供應商,可進行優先選取和優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單位對重要供應商應定期進行實地考查,掌握供應商生產、管理狀況。

4、6、2各單位對購入物品應進行檢查和分析,隨時掌握商品質量。

4、6、3各單位應用心開發新的供應商,減少對個別供應商大户的過分依靠,分散採購風險。

採購供應商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優化、開發供應商資源,建立供應商市場準入和業績評估體系,維持供應商隊伍穩定可靠,為企業生產、建設帶給可靠的物資供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供應商管理的範圍,包括對供應商的調查、選取、開發、使用和控制等綜合性管理工作。調查是基礎,選取、開發、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條供應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基礎上,構成優存劣汰機制,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冊》。第四條《合格供應商名冊》是採購工作中選取、使用供應商的主要依據。對於未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的供應商,經過調查、評估合格後,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冊新增部分。

第五條對於未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未經過調查、評估,或經過調查、評估後不合格的供應商,無投標資格,不得簽訂合同。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所轄各生產性公司。

第二章供應商資源調查

第七條供應商資源調查是供應商管理的基礎工作。分為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調查。

第八條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是供應商資源調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現有供應商基本狀況、與hg集團的合作年限,集團各公司產品使用狀況(數量、金額、使用壽命),售後服務狀況,價格水平,財務付款與欠款狀況。

第九條新增供應商的綜合實力調查,是供應商資源調查的補充,包括新增供應商基本工商資質、主要生產設備與檢測設備先進水平、生產規模、財務潛力、主要產品技術指標、主要用户使用狀況(業績、使用壽命),售後服務狀況,價格水平,等等。

第十條供應商資源調查工作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牽頭組織。

根據調查工作計劃,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組織使用量(金額)最大的用户公司採購部,進行現有供應商的合作業績調查;組織推薦人所在公司採購部,開展新增供應商的綜合實力調查。

調查過程中,各公司工程部(採購部)都務必用心配合集團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進行的調查,帶給相關真實數據。調查後,調查小組務必撰寫調查報告、如實填寫供應商資料卡,上報集團工程管理部。

調查報告的格式模板見附件1、

供應商資料卡見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建立與維護管理

第十一條在分析、綜合供應商資源調查報告的基礎上,評估現有供應商、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編制《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十二條集團工程管理部負責《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審核、建立,户頭增減維護,定期頒佈。建立計算機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並指定專人進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包含的資料:供應商代碼、註冊名稱(全稱)、屬地、註冊地址、實際地址、企業網址、性質(外資/國有/國有控股股份/民營控股/民營獨資/個資/個體)、經營性質(生產/貿易)、企業法人代表姓名、註冊資金(萬元)、職工人數、年銷售額(萬元)、所屬行業、行業地位、企業主導產品、與hg集團合作年限、聯繫人姓名、聯繫人職務、聯繫人固定電話、聯繫人手機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

《合格供應商名冊》基本數據保存的形式是電子表格excel,計算機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據此導入引用。

《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封面、內頁樣式見附件3、

《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資料字段約定見附件4、

第十四條集團工程管理部制定供應商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紀律、考核規定,保障《合格供應商名冊》基本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更新。

第十五條《合格供應商名冊》的建立與維護管理包括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現有供應商評估、違規供應商除名、供應商資格註銷、新增供應商添加。

第十六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現有供應商評估、違規供應商除名、供應商資格註銷、新增供應商添加的審批權限見附件5、

第十七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基於集團公司經過多年實踐,已經構成較完善的供應商隊伍,集團工程管理部結合供應商資源調查的成果,集中組織評估,對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合作期較長、信譽良好、作風端正的供應商,直接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

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流程見附件6、

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封面、內頁模版見附件7、

第十八條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的原則:

1、合格供應商名冊初始建立的總户數不超過現有供應商總户數的80%;

2、現有供應商,產品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合作期較長(一年以上)、信譽良好直接進入;其他現有供應商進入評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評估篩選、資格註銷、違規除名

第十九條《合格供應商名冊》的評估篩選,是集團工程管理部組織的定期評估,在供應商資源調查和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的基礎上進行,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的標準與打分表見附件8、

第二十條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團工程管理部統一組織安排。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程序見附件9、

第二十一條供應商年度評估務必於年底前完成,並及時下發下年度《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二十二條評估小組的組成:使用單位技術人員代表1人、使用單位領導1人,專業工程師1人,相關採購人員2人(集團1人,分公司1人),監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條現有供應商年終評估分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檔,對應的評估分值和應對管理措施見附件10:

第二十四條供應商資格註銷是指因供應商破產、一年以上無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應商名冊》資格的狀況。

第二十五條供應商違規除名是指供應商在與本集團公司合作過程中,採用欺詐、脅迫、串標等不正當手段,受到本集團公司審計、監察等職能部門除名處罰。

供應商除名與註銷流程見附件11、

第五章新供應商資源的引進

第二十六條對於有實力的新增供應商,透過資料卡的建立、綜合潛力評估,適時納入《合格供應商名冊》。

第二十七條新增供應商綜合實力評估標準與打分表見附件12、

第二十八條新供應商添加審批流程見附件13、

第二十九條新增供應商申請審批卡見附件14、

第六章違規考核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合格供應商名冊》是選取、使用供應商的依據,對於違反本制度選取供應商的行為執行如下考核,見附件15《供應商管理制度執行狀況考核處罰表》。

第三十二條工程管理部負責制度執行狀況的檢查與考核,對於違反制度的狀況,及時下發《整改與處罰通知單》,對於年度內連續兩次、累計三次違反制度的採購人員,調離採購崗位。見附件16、

第三十三條工程管理部供應商管理系統管理人員工作紀律、考核規定見附件17、

第三十四條對於帶給虛假資料,騙取《合格供應商名冊》資格的供應商,一經查實,做無條件除名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工程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釋工作。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採購供應商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xx採購市場秩序,防範xx採購風險,規範供應商經營行為,確保xx採購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根據《xx省xx採購供應商管理暫行辦法(暫行)》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供應商是指具備向採購機關帶給貨物、工程和服務潛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包括中國供應商和外國供應商。

第三條:沒有取得市級xx採購供應商資格或未透過省級xx採購資格預審的供應商,不得參加市級xx採購活動。

第二章:申請市級xx採購供應商資格的條件

第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能夠申請取得xx採購中國供應商資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資格或獨立承擔民事職責的潛力;

(二)遵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記錄;

(四)具備完善的生產、供貨或帶給服務的潛力;

(五)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和經營狀況;

(六)履行繳納社會保障、税收義務;

(七)生產企業或經營商品貼合國家環保標準;

(八)法人代表在申請資格前沒有職業和刑事犯罪記錄;

(九)原則上供應商經營時間在一年以上,特殊行業要在三年以上;

(十)xx採購管理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能夠申請取得xx採購外國供應商資格:

(一)經批准,一次性准入xx採購市場的外國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條約、協定所承諾的,准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xx採購市場的外國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外國供應商享有並履行與中國供應商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供應商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xx採購供應商享有以下權利:

(一)貼合xx採購市場準入條件的,可按規定向xx採購管理機關申請資格審定;

(二)取得xx採購市場準入資格的供應商,能夠參加xx採購活動,能夠對招標、評標等有關規定提出質疑;

(三)供應商在採購活動中,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能夠在規定的時限內向xx採購管理機關提出書面投訴。

第六條:xx採購供應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如實向市xx採購管理辦公室帶給資格審查的有關資料;

(二)參加xx採購活動時,要及時帶給相關材料。需要交納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要按照規定足額交納;

(三)供應商中標後,要與採購機關簽訂採購合同,並按照合同的規定認真履約;

(四)按照市xx採購管理辦公室的要求定期帶給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採購管理辦公室對採購合同執行狀況的質詢和檢查。

第四章:xx採購供應商資格申請與審核

第七條:市級供應商的xx採購市場準入資格,由xx市xx採購管理辦公室審查批准。

第八條:供應商資格的審定程序

(一)帶給書面申請,並帶給下列資料:

1、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國税、地税)、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認定的代碼證正本及副本複印件;

2、銀行信用證明;

3、法定代表人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特許經營許可證、行業資質證、授權代理證原件及複印件;

5、擁有生產、經營或辦公場所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生產或經營範圍以及主要產品、商品目錄;

7、要求帶給上一年度和申請近期的財務報告;

8、公司簡況、業績、售後服務等;

9、有關資格審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採購管理辦公室組織資格審定小組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

(三)xx採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後向取得市場準入資格的供應商頒發《xx市xx採購供應商市場準入證書》。

第五章:供應商的變更和終止

第九條:市xx採購管理辦公室對供應商的市場準入資格每年審核一次。

第十條:供應商市場準入資格的適用範圍,原則上,經省級xx採購管理機關審定的供應商市場準入資格對市級有效,但要到市級xx採購管理辦公室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市xx採購管理辦公室要對取得市場準入資格的供應商履約和服務狀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並作為下一年度市場準入資格審核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供應商的違規處理

第十二條: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應商,市xx採購管理辦公室可給予取消市場準入資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場準入資格的處罰:

(一)帶給虛假材料,騙取供應商准入資格的;

(二)帶給虛假投標材料的;

(三)採用不正當手段詆譭、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四)與採購機關或者社會中介機構違規串通的;

(五)開標後與招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六)中標後,無正當理由不與採購機關簽訂採購合同的;

(七)向採購主管機構、採購機關、社會中介機構等行賄或者帶給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八)拒絕財政部門的檢查或者不如實反映狀況、帶給材料的;

(九)其他違反xx採購規定的情形;

(十)其他觸犯國家法律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2002年4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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