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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1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標準和程序,加強工作紀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規範和統一,特制定本規定,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第一章 處罰尺度

一、根據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對員工進行處罰,處罰分警告、記過、記大過,三次警告作記過一次,三次記過作記大過一次,記大過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公司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條款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係。

二、警告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將由人力資源部通過書面形式發放給該員工所在部門並公示,且在該員工人事檔案中存檔;員工立功後可通過功過相抵。

第二章 考勤管理規定

一、工作時間:

(一)標準工時制: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崗位,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時間一小時(12:00至13:00)。一週五天,8小時/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駐或出差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工作的,派駐人員或出差人員的考勤及工作時間按集團所屬成員公司相關規定執行,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集團所屬成員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據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二、指紋打卡制度

(一)指紋打卡是公司計算工資和考勤的依據,公司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制度,所有人員必須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長特批人員除外)

(二)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員工的日常考勤記錄。

(三)由於公司實行上下班交通車制度,由於交通車原因導致上班遲到的經核實後不計入遲到考核範圍。如員工上班打卡時間晚於公司班車到司時間10分鐘之後的,從第11分鐘開始計算遲到。

(四)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採集打卡指紋。

(五)上班忘記打卡或由於指紋打卡不成功原因,應於當日8點40前以公司座機向考勤負責人電話報到以便確認時間,並於當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由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8:40報到的,算作遲到。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補卡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六)當員工下班時忘記打卡需在次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補卡申請單》,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交人事考勤負責人備案。超過兩個工作日(不包括兩個工作日)提交申請的記警告一次。

(七)月累計超過三次補卡以上者,從第四次起,每補卡一次扣罰10元,並給予警告一次;未補卡的按曠工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

三、考勤扣罰

(一)凡未請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規定上班時間(8:30)後打卡者視為遲到;凡未請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規定下班時間(17:30)前打卡者視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為進餐及休息時間,以中午吃飯打卡時間計算,若在12: 00之前打卡進餐,以早退處理。

(三)13:00仍未到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視為遲到。中午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人力資源部及行政中心將在午間不定時進行抽查,若當月部門累計被查出3次,該部門將被以書面形式進行張貼通報。(遲到、早退以分鐘為單位進行計算)

(四)遲到:

1、公司根據員工遲到的時間及遲到次數對員工進行處罰:

月累計遲到早退20分鐘開始扣罰,21-30分鐘,罰款20元;

31-60分鐘,罰款40元;1-1.5小時,罰款60元;1.5-2小時罰款80元。

上述遲到除罰款外均給予警告一次。

累計超過2小時以上且半天以內按曠工半天計;超過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內按曠工一天計。

上述遲到除按曠工罰款外均給予記過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五次給予警告一次,超過五次者每遲到早退一次給予警告一次,累計三次警告則給予記過,累計三次記過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依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可通過OA系統查詢打卡記錄(公共文件櫃),考勤負責人不負責每次提醒。

(五)曠工:

未請假、請假未批准、假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曠工扣罰工資3倍,記過一次,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達到三次曠工記錄則記大過一次,並根據勞動法規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六)遲到、早退的罰款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

四、外勤管理(一日內外出)

(一)員工因公外出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

(二)因公外出辦事,當天來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須於2個工作日內在OA工作流中填寫《外出申請單》提交部門主管審批並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作為考勤依據,超過規定時間的每次扣罰10元;因外出沒打卡的,只需寫《外出申請單》,不需另外再寫《補卡單》。

五、加班管理

(一)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於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員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員工,除因特殊事由經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絕。

(二)加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若部門需要加班,部門負責人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註明加班事由、地點、預計加班時數及指定的加班人員,交由人力資源部確認。《加班申請單》不作為核算加班時間的依據,只作為部門主管申請加班的審批依據。

(三)加班後由員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統計單》,加班統計單要寫明實際加班起止時間、加班時數及加班原因,由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後在加班後兩個工作日內交人力資源部核准,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沒有在OA流程中填寫《加班申請單》、事後沒有遞交或延遲遞交(距加班日期超過3天者)《加班統計單》的,都不計入加班。

(四)員工在公司範圍內(含集團所屬成員公司)加班必須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時間以打卡記錄為準,做為計算加班的依據,未打卡須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提交部門經理審批並由人力資源部核准,加班補卡需計入當月補卡次數中按有關規定扣罰。

(五)員工在公司範圍外加班不能回來打卡的,須在加班後一個工作日內在OA系統中辦理補卡申請流程,由部門經理確認並由人力資源部核准,報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

(六)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應在工作時間內合理安排將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而需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

(八)加班應優先安排補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補休的,須算加班費。員工每月實際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後報人力資源部確認,如部門需要加班工時超過36小時以外的加班一律用於補休,補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補休應提前申請,如因員工個人原因未能及時提出補休申請,而已算給加班費的,公司將不再安排其補休。

(十)公司實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的人員進行公示接受公司全體員工監督。

(十一)加班補休由部門主管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安排,對於加班較多的部門,主管應該及時安排員工補休,以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益。

(十二)加班費的計算:員工工作日加班以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計付,加班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以基本工資為計算基數。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加班按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對於加班較多的部門或個人,公司將按照特殊政策為其計算加班費。

(十三)公司內享受業務提成的人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外拜訪客户、參加行業報告會、公司展會等業務拓展工作不計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費核算:若無特殊規定,月度加班時間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當事人聲明該法定日加班用以補休,則優先計算法定日加班費, 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時,而工作日或週末還有加班,則根據上班日期順序,從月初第次到月底將加班時間(不論工作日加班或週末加班)相加,直至與法定日(若存在)加班總數達36小時為止,作為加班費。

(十五)補休:若員工月度加班除去當月調休以及計算加班費後有剩餘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週末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將與過去存在的加班剩餘時間一起累計,如需調休,則優先從工作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工作日加班時數不夠扣除補休時數的,則第次從週末加班繼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應時數。

六、值班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值班的,員工不得拒絕。有常規值班安排的須於每月25日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門法定節假日值班必須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請,申請通過後並在人力資源部留底備案,無申請或沒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計算值班補貼。

(二)值班必須上下班打卡,以作為計算值班補貼的依據。

(三)週末值班補貼按50元/日計算。法定假日值班按?元/日計算。

(四)值班不用於補休。

第三章 請假、休假管理

一、請假程序

(一)公司員工請假一律須經直接上級主管批准,並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核准,必須在OA系統中辦理相關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況下可以採取電話請假方式,待主管回來後再補辦請假流程,不得越級請假,越級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未請假、請假未批准、假期期滿未續假而不上班、當班時間缺勤無合理解釋的(視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二)員工辦理請假手續需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並在OA工作流中填寫好請假單,依據請假時數報批權限,由相關領導批准生效,作為考勤統計的依據。

(三)部門主管請假所填寫的OA請假流程須報公司領導批准並交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二、事假

(一)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時間因私事外出等,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批准後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並在當月扣發相應工資和補貼。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以曠工論處。

(二)普通員工請假一天內的由部門主管批准,三天內的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五天內的由副總經理批准,超過五天的由董事長批准。

(三)部門負責人請假超過二天的由董事長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須附授權委託書,工作交接好後方可請假,並在請假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四)員工如經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將對其個人情況做出判斷以確定其是否勝任其職位。

三、病假

(一)工齡不滿1年,病假第一週內,薪金為日工資的4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30%、25%、20%。

(二)2工齡不滿3年且已滿1年,病假第一週內,薪金為日工資的55%;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0%、45%、40%。

(三)工齡已滿3年,病假第一週內,當日薪金為日工資60%;第二、三、四周內依次為55%、50%、45%。

(四)病假超過1個月的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

(五)申請病假工資需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合法病休建議書(蓋有醫療單位的`公章)及病歷,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如經常因病缺勤,公司將對其健康狀況做出判斷以確實其是否勝任其職位。未轉正員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四、休假管理

(一)國家法定節假日

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為了緩解員工工作壓力、鼓勵員工調節身心而設立的休假制度,帶薪年休假是對員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帶薪年休假天數按國家規定,員工在司累計工作在1個工作年度不滿1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個工作年度不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個工作年度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員工滿一個工作年度方可申請休年假,工作年度從員工入職之日起至工作滿一年之日為一工作年度。第二個工作年度為第一個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門根據工作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休假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門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個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連休兩年的年假。

3、以2007年1月1日為年假計算起點,2007年1月1日之後入職的,以該員工實際入職時間為計算起點。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積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職六個月及以上員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享受13天假期。申請婚假須持結婚證明書,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經總裁批准可延長。婚假必須於婚假十五天前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四)喪假: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給予喪假1天(外地員工不含路途天數,路途天數按省內來回1天,省外來回2天,路途特別遙遠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五)產假:128天,申請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小孩一週歲內母親每天有1小時的哺乳假。申請產假須提前三十天辦理請假手續,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續作業。

(六)陪產假:男同事的愛人生產,可享受3天的陪產假,申請陪產假須出具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

(七)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期間,發放全額的基本工資,按實際的休假天數扣除相應的績效工資及午餐補貼。

五、出差管理(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二)員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訓,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並提交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審批,作為考勤依據。

(三)部門主管出差必須事先在OA系統中填寫公務出差申請,報董事長批准並交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備案,其他手續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須每天以電話或郵件形式向部門主管彙報工作情況,部門主管對出差員工負有監督的責任。

(五)出差人員補貼參照《有限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執行。

六、考勤監督

1、所有出差人員若出差地點無打卡考勤設備或專門負責考勤人員,均以日報表或週報表作為考勤依據,

其餘如加班、外出、請假等此類情況需走OA流程,如未考勤打卡又無日報表週報表者又未見相關OA工作流程,以曠工論。具體見《日報表管理制度》

2、人力資源部在抽查中發現有員工曠工現象,將立即登記,作為本月工資計發的依據,並附在當月工資表上。

七、出勤查詢

人力資源部每月在OA系統中公佈考勤明細(公共文件櫃/考勤數據統計表),請各位員工自行查詢並補辦相關手續,人力資源部將不再行每日告知職責。

八、出勤獎勵

(一)考勤核算週期:考勤核算週期為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

(二)公司對全額出勤的員工給予全勤獎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全勤獎:

1、當月遲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計20分鐘以上;

2、當月補卡次數超過3次;

3、當月請假累計超過1小時或請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當月有曠工記錄。

(三)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總監、副總監級、經理、副經理150元/月;員工100元/月。

九、附則

所用相關人力資源流程須在有限公司OA系統中辦理。OA系統中無法辦理的流程,請自行到人力資源部人事專員處領取相關表格辦理流程。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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