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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投資方項目管理制度 篇一

一、項目組織原則

1、項目經理向公司總經理負責,主持本項目日常工作,履行項目部職責,接受公司上級領導和公司相關領導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2、項目部編制人員服從項目經理的管理。

3、項目部編制人員必須樹立正確觀念,各專業工長必須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堅持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

4、項目部管理人員編制統一由公司安排,根據工程需要增加人員報請工程部,並由總經辦負責調配。

二、工程項目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項目組織制度

①工程項目部實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領導下施工員負責制;

②工程項目部根據建設項目的規模需要,組建相應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員。

2、會議制度

①工程項目部根據在建項目質量、安全、進度等目標實行定期施工會議制度;

②)(積極參加建設方組織的工程例會及定期監理例會制度。

3、檢查制度

①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實行作業面日巡制,周小結、月大查制度。對於關

鍵部位及隱蔽工程一定要做到全面檢查,對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及方案解決。②項目管理人員要做到施工管理日誌天天寫時時記,特別要註明當日檢查事項及時間、結果。

4、項目經理、技術負責應定期對工程項目中施工質量、安全、進度問題及相應措施的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針對不同部位、不同季節、不同施工進度做好預測預控、為及時組織竣工工程初步驗收打好基礎。

三、工程項目部崗位責任制:

1、項目經理崗位責任制:

①建立項目管理班子,調集施工力量,組建響應的工程管理人員班子,組織編制作業計劃,下達施工任務;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協助制定項目目標、協調內外關係;

③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

④組織參與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組織項目施工審批所需資料;組織材料、構件、半成品訂貨、生產、儲運及材料,機具設備的租賃、進場、堆放等管理工作;

⑤根據材料預算,組織施工編制材料採購計劃,交由材料採購員瞭解市場價格後,由施工員審核、技術總負責複核,上報公司經批准後,方可選擇供貨單位訂貨。

2、技術總負責崗位職責制

①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技術、質量管理標準,促進施工現場綜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②參與定期的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③負責技術管理達標和文明施工管理;

④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參加圖紙會審,為預算、材料、財務提供會審資料;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施工方案,編制季節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編制重要質量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密切結合施工現場處理技術問題;

⑤參加現場生產例會,在會上報告施工情況和施工組織設計落實情況。

3、質量員崗位職責制

①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實施、驗證和改進,建立健全質檢相關制度;

②負責質量目標的分解和落實,參與制訂質量的年、季、月質量技術措施計劃;

③根據施工階段、施工分部、季節等變化,對工作進行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糾正及預防措施。

④定期彙總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質量動態和趨勢,對可能發生的偏離制定預防措施,並予以糾正;

4、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①施工員對項目部經理負責,合理規範施工現場,協調公眾交叉配合工作;

②認真熟悉圖紙,按照項目制定的月施工計劃編制周計劃,確保月計劃的順利完工;

③認真做好“三檢”和隱蔽驗收等簽證及記錄;

5、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①制定保證安全技術的措施計劃,監督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安全技術的監督檢查及措施落實,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負技術上的責任;②制定保證工程質量控制計劃,深入現場督促知道操作工藝,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把質量檢查驗收關對施工生產中的工程質量負指揮責任;

③認真執行施工組織設計,負責施工圖紙的審查和技術交底,對重點部位和隱蔽工程檢查、核對和驗收,防止發生錯誤;

④嚴格執行各項技術規程、操作工藝驗收規範及質量檢驗標準,記錄好施工日誌,監理技術檔案,保存全部原始資料和寫好施工技術總結;

⑤定期向上彙報施工中的技術質量狀況。

6、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①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②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協助制定並粗度制定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參與有關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和各種施工機械的安裝、施工驗收督促和指導電器線路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③阻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發生重大隱患時,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

7、資料員崗位責任制

①負責本項目部各項工程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②及時做好項目部技術資料和各種會議紀要的手機和分類整理,並督促相關施工人員及時做好資料的記錄;

③負責對上級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來往的文件進行整理分類以及分發;

④負責項目部工程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並向相關單位報檢。

四、工程部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①項目部文件資料(含甲方、建立及公司主管部門文件資料),必須在四小時內傳達到部門崗位人員,根據相應文件內容傳達到相關單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項目部負責簽訂的合同,必須確認合同方法律資格,經相關部門審查,報總經理審批簽署後,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據合同,圖紙由工程部統一發放,相關專業工程師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後交回工程部,以備存檔或滿足其它需要;

③設計院、甲方簽署的變更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專業工程師資料留做備份。

④專業工程師籤認的變更(通知)、簽證,由項目經理審查上報甲方籤認後,蓋技術專用章,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

⑤外購件發至工地由項目副經理和施工員簽收,單據交由資料員複印兩份,一份存檔,一份工施工員保管,原件及時送回公司存檔。

從單位發過來設備由施工員簽收,項目經理簽字確認。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員管,複印一份資料員存檔。

採購拉來的配件由施工員簽收打單據一式三份,一份採購帶回公司,一份施工員保管,另一份資料員存檔。

五、項目部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並簽到。工程開工後,除法定上班時間外,具體工作時間由項目經理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安排。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出任務單,獲准後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員工休假及事假要向副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兩天以內項目經理批准,三天以內分管副總批准,四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項目部經理休假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甲方有要求的同時需申報甲方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送總經辦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工作人員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後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時間時公司給予調休。如確實因為項目原因不能調休完的,公司在按所加班時間的50%給予相應的津貼,假期不累計到下一月。工作人員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各項目部加班人員要如實上報有效加班時間,不得謊報,項目負責人和考勤員要認真負責,對加班的員工進行監督,經查謊報加班時間的員工將扣除已經累計的加班時間。

7、現場項目部管理人員每工作滿三個月可休假一次,休假時間不得超過七天(包括往返時間),家屬在當地人員每月可休息3天,員工每個月可以休息3天。

8、項目經理在項目上時,實行不扣不補的休假方式,未經批准超假按曠工處理,按個人日平均工資的兩倍扣除。項目部除項目經理及副經理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員請假,按本人日平均工資扣除。

9、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10、項目部人員考勤及休假情況由副經理掌握,每月月底列冊上報公司辦公室。

六、項目部備用金的使用及管理:

1、工程項目部設立後,可經審批程序審批後,根據項目規模大小借支一定數額的備用金,由項目部出納(或兼任出納)保管。

2、項目部因公需要使用備用金可由當事人填寫借款單,經項目經理批准後向項目部出納借支,費用審批按審批程序簽名後向出納報賬。

3、項目出納根據備用金使用情況,持現場審批單證報項目部出納,按公司審批程序審批後向公司財務報回備用金額。

4、項目部一切資金使用開支的票據,必須有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由項目經理審批後報公司財務,按公司審批程序報賬。

七、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項目根據工作需要配備資料員,資料員應嚴格按城建檔案管理要求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編號、裝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週例會記錄、每月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他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於查閲。

7、借閲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閲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閲表,並及時歸還。

8、工程的竣工資料包括竣工圖原則上要求項目部要求隨工程進度製作,最遲不能超過完工日期半個月,確因人員配置原因而無法獨立完成時,可向技術部申請繪圖員協助。

八、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佩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除工種持證上崗,特除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巖物上隨意走動。

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項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每一個接線口只准接搭一組線路。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器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台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採取防範措施,並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十、施工現場保衞管理制度:

1、保衞人員必須必須忠於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項目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擋欄,圍欄等。儘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項目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項目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衞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衞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主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設備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或公司彙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設備、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資料員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閲。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設備出場,必須有項目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十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2、保衞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構成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並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彙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工人。

7、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於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製成作業指導書,並下發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並由班組長簽字接受。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後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十三、獎勵與處罰制度:

1、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改進施工工藝、流程,經實際驗證成果顯著的個人,給予相應物資獎勵,並及時上報公司通報表彰。

2、對工程施工過程不服從項目部領導工作安排、調配而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後果的將給予辭退處罰。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項目部有權對違規者處以50――100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

①不遵守崗位職責,不按時上班者;

②施工員及有關專職人員在管轄的工段內,如因管理和監督不力出現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及材料嚴重損失的;

③施工班組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

④屬於管理協調不當造成某段工作停滯及妨礙下道工序進行而影響整個工程進度的;

⑤施工班組不按要求下料,不聽勸阻嚴重浪費材料的;

⑥施工班組沒有做好完工清場,影響文明施工的;

⑦由於收集和整理資料不及時或工作不力而影響工程結算的;

⑧管理人員沒有充分理由遲遲不能完成領導交辦工作任務的;

⑨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物料、用具丟失的。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股權投資業務的安全運作和管理,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風險管理,規範投資行為,提高風險防範能力,有效防範和控制投資項目運作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制度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股權投資業務是指使用自有資金對境內企業進行的股權投資類業務。

第三條 風險控制原則

公司的風險控制應嚴格遵循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覆蓋股權投資業務的各項工作和各級人員,並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審慎性原則:內部風險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範各種風險,公司部門組織的構成、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範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

(3)獨立性原則:風險控制工作應保持高度的獨立性和權威性,並貫徹到業務的各具體環節;

(4)有效性原則:風險控制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規章,具有高度的權威性,成為所有員工嚴格遵守的行動指南;執行風險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員工不得擁有超越制度或違反規章的權力;

(5)適時性原則:應隨着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變化,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風險管理理念等內部環境的改變,以及公司業務的發展,及時對風險控制制度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

(6)防火牆原則:基金與公司之間在業務、人員、機構、辦公場所、資金、賬户、經營管理等方面嚴格分離、相互獨立,嚴格防範因風險傳遞及利益衝突給基金帶來的風險。

第二章 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第四條 風險控制組織體系

公司應根據股權投資業務流程和風險特徵,將風險控制工作納入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之中。公司的風險控制體系共分為五個層次: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的風險控制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控制部、業務部。

第五條 各層級的風險控制職責

董事會職責:

(1)審議批准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基本制度,決定風險控制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聽取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報告;

(2)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40%的股權投資項目;

(3)決定公司內部風險管理機構的設置;

(4)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董事會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其職責包括:

(1)組織擬訂公司的風險管理基本制度;

(2)對單筆投資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40%的,應當提交董事會審批的股權投資事項進行合規性審核;

(3)監督和評估風險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等。風險控制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

投資決策委員會職責:對單筆投資額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不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40%的股權投資項目的投資和退出作出決策。

風險控制部是公司內專職的風險管理部門,其職責包括:

(1)獨立於業務部開展風險控制、合規檢查、監督評價等工作;

(2)在項目決策過程中出具合規意見;

(3)對投資協議進行審核;

(4)在出現重大問題時及時向風險控制委員會報送相關專項報告。

業務部職責:具體負責項目開發、執行、退出過程中的風險控制。業務部負責人作為股權投資項目風險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風險控制執行工作,並負有及時報告、反饋項目投資過程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和風險問題的職責。一般情況下,項目組配備一名具有項目公司所屬行業相關背景的人員。

第六條 為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公司設立獨立於項目組的後台管理和監督部門。

綜合管理部負責股權投資項目的文檔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董事會和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會議籌備,以及相關會議資料的管理等。

財務部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財務核算和資金劃撥,為股權投資項目分別設置賬户、獨立核算、分賬管理。

第三章 風險控制流程

第七條 風險管理的業務流程由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控制和風險報告五個步驟組成,是制定風險管理戰略及防範措施的重要基礎。

第八條 風險識別指對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內部及外部風險的來源進行辨別。

第九條 風險測量是對風險的嚴重程度及發生概率進行科學合理的量化。

第十條 風險分析主要對風險的驅動因素進行歸因分析,並評估其影響,提出避險建議和措施。

第十一條 風險控制是對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制定風險防範和處理措施。 第十二條 風險報告是指業務部、風險控制部根據職責範圍和報告體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領導提交的與風險評估分析相關的報告。

第四章 風險識別與評估

第十三條 股權投資業務面臨政策風險、法律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合規風險等多種風險。

公司運營過程中,相關部門應當在職責範圍內對各種風險進行必要的識別、評估及分析,履行相關的風險控制職責。

第十四條 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項目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並且會影響項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實施,從而轉化為投資失敗風險。項目公司所屬行業的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税收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項目投資前後技術、市場、產品、客户發生不利變化,並導致項目公司偏離投資方案、估值整體下降,造成無法退出或虧損

第十五條 合規性風險

項目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對法律法規等理解有誤、故意違反則將出現合規風險;項目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的要求,對法律法規等理解有誤或故意違反則將出現合規風險。

第十六條 法律風險

與被投資方、合作方、項目管理人之間的合同協議存在缺失導致出現不利於我方的訴訟。

第十七條 操作風險

股權投資業務包括投資項目的選擇(即項目開發、初步審查、項目立項、盡職調查、投資決策、項目實施)、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項目退出等業務環節,在上述每個環節均存在操作風險。主要可以歸納為決策失誤、投資失控、員工內部欺詐、被投資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詐、盡職調查存在缺失、資金劃撥差錯、項目公司經營管理不善、項目跟蹤缺失、項目公司報告不暢等風險,其中,決策失誤、投資失控是重大風險。

第十八條 市場風險 由於股權投資業務從項目投資到投資退出往往要經歷宏觀經濟、項目所屬行業、產品市場、證券市場等的波動,導致項目公司估值、項目退出的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從而造成退出方案無法實施或投資目標無法實現的風險。其中,對以上市為退出方式的項目,證券市場整體下行的系統性風險是難以控制的。

第五章 風險控制

第一節 合規風險的控制 第十九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全面和重點分析和檢查,控制投資業務的合規性風險。

第二十條 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合規風險進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為保證股權投資業務合法、合規,制定、審查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

(二)制訂、審閲股權投資業務的相關合同、協議,確保合同的規範性和合

(三)監督股權投資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執行;

(四)確保股權投資業務投資決策服從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第二十一條 公司通過以下手段對投資項目進行事後控制。

(一)制定股權投資業務的合規檢查制度;

(二)對股權投資業務運作和內部管理的合規性進行檢查,並向公司通報;

(三)檢查相關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執行情況,確保資產管理業務遵守公司內部制度。

第二節 市場風險的控制 第二十二條 市場風險的控制措施主要體現在投資立項環節上。 第二十三條 公司制訂項目立項標準。立項標準應該參照國家產業發展規劃,符合公司關於投資範圍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業務部應當根據立項標準和投資範圍,對備選企業進行篩選形成項目池。項目人員應當在廣泛收集項目方提供的商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信息材料的基礎上,對入選項目池的項目進行初步評估和風險收益分析。符合立項條件的,根據公司規定申請立項審批。

第三節 法律風險的控制 第二十五條 風險控制部應當對公司簽定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書進行審核,防範法律風險。

第二十六條 在項目運作過程中,風險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專業支持。必要時,可申請引入外部中介機構提供法律服務,防範法律風險。

第四節 操作風險的控制 第二十七條 公司制定專門的項目管理和投資決策制度,明確項目投資的業務流程和具體要求。

第二十八條 為維護公司的權益,項目投資的範圍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不得將公司資產用於資金拆借、貸款、抵押融資或者對外擔保等用途;

(二)不得將公司資產用於可能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三)單筆投資額不得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股東審議;;

(四)單一投資股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40;

(五)不得將公司資產投資於股東或其控制的企業;;

(六)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約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投資;第二十九條盡職調查的風險控制;(1)公司建立盡職調查制度,規範盡職調查的工作內;(2)項目組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期間,項目負責人必須;(3)項目組應當對盡職調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4)項目組認為必要時提交股東會審議;

(四)單一投資股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的40%,如果突破40%,需提交股東審議;

(五)不得將公司資產投資於股東或其控制的企業;

(六)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約定禁止從事的其他投資; 第二十九條 盡職調查的風險控制

(1)公司建立盡職調查制度,規範盡職調查的工作內容。項目組在盡職調查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工作程序,記錄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形成相關報告。

(2)項目組開展盡職調查工作期間,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擬投資企業進行實地考察。

(3)項目組應當對盡職調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負責。 (4)項目組認為必要時,可申請聘請外部中介機構,參與或獨立進行調查工作。 第三十條 投資決策的風險控制

(1)投資決策委員會對項目投資或退出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獨立發表審核意見;

(2)投資決策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委派專人或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進駐現場進行獨立的盡職調查,提交獨立的調查報告

(3)公司股權投資業務的項目投資和項目退出必須經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單筆投資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40%的項目,應當經過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審議,並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提交股東審議。

第三十一條 項目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對已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機制。

(1)項目組負責項目投資後的跟蹤管理,具體包括:定期實地回訪項目公司;定期收集項目公司財務資料、行業發展情況、企業財務狀況;定期對項目公司進行重新估值;定期對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進行重新評估等。

(2)項目組負責每月度、每半年度完成項目公司一般估值工作和全面估值工作,編制《月度項目情況報告》和《項目股權價值評估報告》(每半年),並向主管領導提交估值報告。

第三十二條 公司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和應急處置機制,對投資項目重大風險事項的處置進行決策。項目組在跟蹤過程中發現公司在項目公司中的權益發生變動、或者項目公司的財務指標惡化、虧損等重大事項的,項目組應當及時報告。相關規則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條 公司建立項目退出審批機制,對項目退出進行決策。 當項目達到預期投資目標或出現重大緊急事項需要退出時,項目組根據具體情況,制定退出方案,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單筆投資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的30%,或者單一投資股權超過被投資公司總股本40%的股權投資項目,應當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審議。

退出方案未通過審議的,項目組應當研究並重新設計退出方案,直至項目實現退出。

第五節 其它環節的風險控制 第三十四條 對財務與資金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建立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制定規範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配備專職的財務核算人員。

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及要求使用資金、單獨開立銀行賬户,不得與母公司共用銀行賬户。

第三十五條 對人員管理的風險控制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當專職,不得在母公司擔任職務。 公司董事、監事、投資委員會成員存在由母公司人員兼任情況的,公司建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制,解決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

第三十六條 公司建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制,對公司與母公司之間的風險進行隔離,防範利益衝突,規範關聯交易。

第六章 風險控制報告

第三十七條 風險控制報告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性報告兩類。 第三十八條 風險控制部定期對公司業務運作、日常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風險評估與評價,在每年度4月底、8月底前向公司領導上報年度或半年度風險控制報告,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第三十九條 公司發生或可能重大事項的,風險控制部接到報告後,根據重大事項報告的相關規定向公司領導報送臨時性報告。

第四十條 風險控制報告中應明確風險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應對或補救措施等內容。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風險控制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投資方項目管理制度 篇三

一、制定和落實工地例會和人員管理制度

1、會議時間和參加人員:工地現場例會一般在每週五下午三點進行,由現場項目經理、付經理主持召開;參加人員有工地現場管理人員、監理、總包與各施工隊伍項目經理。

2、會議紀律:為了提高會議質量,解決實際問題,到會人員不得無辜請假;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撥接手機;不得交頭接耳開小會;保持會場肅靜。會議主持要言簡意賅,目的交待明確,把握好會議氣氛和質量,開短會。發言人發言要簡明扼要,不得跑題和宂長乏味。保證會議取得實效。

3、工地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按時出勤,明確個人職責,敬業愛崗。不得無辜不請假離開工地,實行工地管理人員全員考勤。員工工作業績有現場項目經理付經理負責考核和發放。

二、制定和落實設計變更制度

1、施工過程中,設計變更是無法避免的實際問題。根據領導意圖或者工程需要甲方應書面提出設計變更意向;

2、工地總工程師牽頭聯繫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變更;

3、變更費用等有甲方負責跟設計單位交涉商定、項目管理公司有義務和責任儘可能通過專業溝通為甲方節省資金,降低設計變更費用。

4、項目管理公司的總工程師負責審看圖紙,並對總包單位進行技術交底,總包單位負責將變更的圖紙分門別類分發給施工隊伍,並監督落實施工。

投資方項目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公司”或“公司”)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範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投資項目質量和效益,根據集團公司《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石油勘探、產能建設、xxxx地面建設工程(包括集油站、注水工程、管輸工程、變配電工程、信息化工程、油區道路、區隊建設)及廠區配套、職工住宅建設以及技術改造等項目的管理。

第三條投資項目管理是指從項目前期規劃與計劃、項目建議書及立項、可行性研究、工程設計、工程招投標、項目實施、驗收及項目後評價等階段的全過程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投資項目管理應當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制定統一的管理制度,明確統一的管理職責和權限。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公司黨政聯席會、總經理辦公會、相關職能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在投資項目管理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黨政聯席會是公司投資項目的決策管理機構,行使所有投資項目的決策管理權,負責審查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分批投資計劃。

(二)總經理辦公會是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投資項目方案編制和實施的組織機構,負責擬定公司年度投資計劃及重大投資項目方案,並提請黨政聯席會審定。

(三)公司項目評審領導小組是公司擬建項目前期設計方案監管機構,負責公司擬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審查工作。

(四)投資管理部是投資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年度投資計劃編制、下達、落實及調整工作,建立設計單位準入資源庫;負責項目建議書及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設計變更、項目實施過程跟蹤檢查管理、項目結算初審及其他重要事項的審查、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完成xxxx公司限上項目的預驗收、竣工驗收與後評價工作;負責限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審查意見備案工作;負責對投資項目管理中的責任追究與獎罰提出意見等。

(五)勘探部負責石油勘探項目建設所需資源的界定、資源配置、礦權獲取工作;負責組織年度勘探方案編制,並監督、指導其實施、驗收和效果評價。

(六)開發部負責xxxx開發方案編制;負責組織年度開發實施方案編制,並監督、指導其實施、驗收和效果評價;參與注水及相關工程建設規模、標準、工藝技術方案的專業審查工作。

(七)工程管理部負責限上項目的施工圖審查,負責組織項目進度、質量和成本管理工作;負責xxxx地面工程、配套建設等項目的工程監理管理工作;負責限上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批。參與項目投資調研決策及相關方案設計審查;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和後評價等工作。

(八)財務資產部負責組織項目資金的籌措與落實,工程財務決算;參與項目投資調研決策及相關方案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經濟評價等工作。

(九)工程造價管理中心負責估算、概算、預算、結算計價定額、指標及其他相關費用標準的制定;負責限上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概算、工程招標最高限價、概算調整審查。

(十)審計部負責項目資金到位與使用的監督、工程結(決)算審計,負責對初步設計、項目開工手續、施工圖預算、招標議標、項目合同簽訂及建設項目驗收程序等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

(十一)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公司限上項目的質量、安全、環保、節能和職業衞生專業範疇內的項目論證、立項、審批、檢查、驗收和投資控制的全過程管理;督促和指導所屬各單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開展投資項目“三同時”工作;參與限上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

(十二)物資裝備部負責設備購置專業範疇內的論證、檢查、驗收和投資控制的全過程管理。

(十三)科技與信息化管理部負責科研項目專業範疇內的項目(包括中試、示範項目及新技術推廣項目)論證、實施監督、指導、驗收和效果評價。

(十四)勘探開發技術研究中心負責勘探、開發、注水、油氣儲運等的投資項目相關技術研究論證;負責信息工程專業範疇內的項目論證、檢查、驗收和投資控制的管理。

(十五)生產運行部負責項目試生產、投運和達產達效標定工作,參與項目預驗收和竣工驗收等;負責輸變電工程、建設規模、標準和工藝技術方案的專業審查工作;負責鑽前費、鑽前轉徵費審核,參與鑽前費、鑽前轉徵費計劃落實。

(十六)招標辦負責指導、監督所屬各單位(部門)在授權範圍內組織項目招投標工作,包括工程、設備物資、設計、監理及其他服務的招標;組織監督招標文件資料的統計分析與建檔歸檔工作。

(十七)保衞部負責投資項目中與消防相關的佈局、設施、裝備、器材方案審查;協調項目建設的消防建審,參與項目預驗收工作。

(十八)法律事務部負責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爭議、糾紛申報處理等專業管理工作。

(十九)紀檢監察部負責對基建項目的招投標、實施、資金使用等進行監督,並對項目實施中的違紀行為提出處理建議。

(二十)檔案館負責監督、指導投資項目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二十一)公司所屬各單位是具體項目的實施單位,承擔項目建設方的職責,實行項目長負責制和工程項目質量終身負責制,負責編制、辦理需國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核准、備案項目所需的相關文件以及報批工作。完成公司下達的項目前期工作和施工建設任務。

第三章管理權限

第六條根據集團公司管理權限層級,投資項目分為限額以上項目和限額以下項目(簡稱“限上項目”和“限下項目”)。

(一)以下項目為集團公司限上項目:油、氣(頁巖氣)資源新區勘探項目;油、氣(頁巖氣)xxxx產能建設項目;投資在3500萬元以上(含3500萬元)的xxxx地面工程所屬集輸、注水、變配電工程、油區道路(新建、擴建)等項目;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投資在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科技項目、安全環保隱患治理、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項目;職工住宅建設、辦公、科研、培訓用房,職工文化、體育活動場所及食堂、倒班宿舍等非生產項目;未列入年度投資計劃新增的所有生產類投資項目。

(二)以下項目為xxxx公司限上項目:投資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3500萬元以下的xxxx地面工程所屬集輸、注水、變配電工程、油區道路等項目;投資在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技術改造項目;投資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科技項目、安全環保隱患治理、節能減排;200萬元以下的信息化建設項目。

(三)上述項目以外的投資項目均為限下項目。

以上投資項目管理限額,xxxx公司可以根據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的業務發展與管理需要予以調整。

第七條集團公司限上項目由集團公司負責審批和重要事項管理。

第八條xxxx公司限上項目由xxxx公司負責審批,項目所屬單位負責具體管理和現場實施。

第九條限下項目實行備案制(特殊要求的除外),由xxxx公司授權所屬各單位管理和實施。

第四章項目前期工作

第十條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項目現場開工報告等環節。

第十一條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應當確定投資方向和結構,明確重大投資項目、投資規模和投資效益預期。根據集團公司及xxxx公司相關戰略規劃,以每2-3年滾動編制,並建立xxxx公司投資項目儲備庫。經公司投資管理部綜合平衡,提請總經理辦公會審查、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後,上報集團公司列入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投資項目庫。

公司投資管理部每年以集團公司投資項目庫為基礎開展項目前期(在立項之前開展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以及評價)工作。未納入集團公司、xxxx公司前期工作計劃或本年度投資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組織立項審批。

第十二條項目建議書。根據集團公司和xxxx公司中長期業務發展規劃和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各項目建設單位提出項目建議書。集團公司限上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需報xxxx公司進行初步論證並提出意見,報集團公司批准;其他項目(不分xxxx公司限上項目和限下項目)由xxxx公司審查通過後,提請xxxx公司黨政聯席會審定,並在提交xxxx公司年度投資建議計劃時一同上報集團公司,作為集團公司備案和列入集團公司年度投資建議計劃的依據。

石油勘探、xxxx開發項目以勘探、開發部署方案、整體開發方案作為項目建議書。審查通過後的石油勘探、xxxx開發方案,列入集團公司、xxxx公司年度投資計劃後組織實施。

凡產品方案、技術方案、建設規模、建設投資等內容有重大變化或項目建議書批覆超過兩年以上未開展實質性工作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或取消。

第十三條可行性研究報告。是投資項目決策的主要依據,重點研究項目的原料供應、產品市場、方案優化、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論證項目的可行性。

項目建議書批准後,各項目實施單位即可委託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xxxx公司初步論證並提出初步論證意見報集團公司,xxxx公司限上項目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進行審批,限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項目建設單位審查,報xxxx公司備案。

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項目的項目效益標準及資本金比例:勘探、xxxx開發項目內部收益率達到12%以上,資本金比例為60%;內部配套的安全、環保、節能、信息化建設等項目,原則上內部收益率達到5%以上。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投資估算原則上應當控制在按本制度規定權限批准的項目建議書投資估算之內。超出批覆的項目建議書投資估算10%以上的,項目責任單位應當重新編制項目建議書並按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

按本制度規定權限批准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其投資主體、建設規模、場址選擇、工藝技術路線、產品方案、原材料方案、投資估算與經濟評價等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或批准超過兩年未開展實質性工作的,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或取消。

第十四條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是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工藝技術基礎上進行工程化的一個工程設計階段,是為確定項目所有的技術原則和技術方案,提高工程質量、控制工程投資、確保建設進度提供條件。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批准後,各項目建設單位即可進行初步設計編制。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初步設計報xxxx公司進行初步論證並提出初步論證意見報集團公司,xxxx公司限上項目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進行審批,限下項目初步設計由項目建設單位審查,報xxxx公司備案。初步設計未經批准,不得簽訂設備購置合同。若遇特殊情況,可以對引進訂貨部分先行審定。

對於超出設計批覆的建設規模、設計範圍和設計標準的內容,以及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技術方案、關鍵設備選型與選用、主要材料選用及設計變更、引進範圍變化、概算投資和經濟評價等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或批准超過兩年未開展實質性工作的,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或取消。

第十五條初步設計概算。是在項目初步設計階段對工程造價的概略計算。投資概算是項目投資控制的依據,經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即為項目計劃總投資,計劃總投資就是該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

初步設計投資概算原則上應當控制在按本制度規定權限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之內。超出批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10%以上的,項目責任單位應當重新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按本制度規定權限重新報批。

第十六條初步設計概算審查。審查重點是審查工程量是否真實反映工程內容,計價標準和概算編制方法是否符合規定。初步設計概算審查按照以下程序執行:

(一)集團公司限上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由集團公司依據有關專家對初步設計的審查意見進行復核,並提供書面確認意見,由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會同有關部門予以批覆。

(二)xxxx公司限上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由投資管理部會同財務資產部,根據有關專家對初步設計和概算的審查意見進行確認並提供書面意見,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進行審批。

(三)限下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由各項目責任單位預算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專家對初步設計和概算的審查意見進行確認並提供書面意見,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備案。

第十七條已批准的項目投資概算一般不得進行調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程序進行調整:

(一)超出原初步設計範圍的重大變更(如工藝技術路線、產品方案、設備選型、主材規格、項目選址、原材料方案和建設規模等內容發生變化的);

(二)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工程變動或費用增加的;

(三)因國家政策變化(主要包括定額、費用標準修訂、外匯匯率較大調整、貸款利率較大變動等)導致投資費用發生變化的;

(四)因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特別是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變動導致工程費用變化的。

第十八條投資概算的調整程序是:對於因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所引起的概算調整,應當先由建設單位內部預審,與原設計單位取得一致意見後編制變更報告,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重新審查,按本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進行審批。在未獲批准前不得實施投資調整方案。

第十九條施工圖設計。應當嚴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進行限額設計,施工圖預算應當嚴格控制在初步設計概算以內。

第二十條現場開工報告。已批准初步設計的投資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後,項目責任單位應當根據市場和資金情況,及時編制現場開工報告,按照管理權限審批通過後,適時啟動建設。投資項目應當具備的開工條件是:

(一)項目法人或委託法人已經設立,項目組織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健全,項目經理和管理機構成員已經到位,項目經理已經過培訓,具備承擔所任職工作的條件;

(二)項目的初步設計已批覆;

(三)項目資本金和其他建設資金已經落實,資金來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承諾手續完備;

(四)項目主體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簽訂;

(五)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已編制完成;

(六)項目主體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施工承包合同已簽訂;

(七)項目法人或委託法人與項目設計單位已簽訂設計圖紙交付協議;

(八)項目施工監理單位已通過招標選定;

(九)項目徵地、拆遷和施工場地“四通一平”(即供電、供水、運輸、通訊和場地平整)工作已經完成,有關外部配套生產條件已簽訂協議;

(十)項目建設需要的主要設備和材料已經訂貨,項目所需建築材料已落實來源和運輸條件,並已備好連續施工3個月的材料用量。需要進行招標採購的設備、材料,其招標組織機構落實,採購計劃與工程進度相銜接。

第二十一條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准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第二十二條現場開工報告審批程序是:

(一)集團公司限上項目開工前準備工作就緒後,由項目實施單位上報開工申請報告,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複核,報集團公司審批。

(二)xxxx公司限上項目開工申請報告由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審批。

(三)限下項目開工申請報告由基層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報xxxx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必須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相關歸口管理部門職能,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嚴禁任何單位超越程序和管理權限擅自審批項目,對xxxx生產急需建設的項目,可以加快工作節奏,但不能超越規定程序。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在xxxx公司設立的設計單位準入資源庫內選擇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通過招標程序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第五章年度投資計劃

第二十五條年度投資計劃是指為全面落實生產經營、經濟效益及業務發展目標而編制的勘探開發、工程建設、技措技改、科技、安全(含消防)、環保、節能、信息化、設備購置、股權和債權投資等計劃。

第二十六條年度綜合計劃按時間順序分為框架計劃、建議計劃、實施計劃和調整計劃。依照《綜合計劃與統計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列入年度實施計劃的條件是,項目已按規定審查程序獲得立項批准,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列入年度實施計劃。完成前期工作的項目應當視年度資金籌措及市場情況,按照效益擇優列入年度投資計劃。

第二十八條專項投資項目計劃(節能、科研技措、設備購置、輸變電工程、信息化工程)實行歸口集中管理。由各專業管理部門提出計劃意見,由投資管理部複審後,納入xxxx公司年度投資計劃。鑽前費、鑽前轉徵費由基層單位提出計劃,經生產運行部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報投資管理部複審後,納入xxxx公司年度投資計劃。

第六章項目實施管理

第二十九條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集團公司《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招投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xxxx公司招投標有關規定,對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主要設備、材料採購等進行招標。

第三十條推行工程項目監理制(包括石油勘探、xxxx開發項目)。投資項目必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監理機構進行工程監理,並嚴格執行工程監理規範。

第三十一條集團公司、xxxx公司限上項目實行項目長負責制。由項目長對項目策劃、建設實施、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投運的全過程負責。

第三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質量控制。與施工單位共同建立項目質量責任制和考核評價辦法,並按照以下要求嚴格控制工程質量。

(一)項目質量控制應當採取“計劃、執行、檢查、處理”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滿足工程項目設計和相關施工技術標準的要求;

(二)項目質量控制應當體現從工序、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到單位工程的分步控制,也應當體現從資源投入到工程完工的全過程控制;

(三)施工過程均應當按照要求進行自檢、互檢。隱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項工程未經檢驗或已檢驗定為不合格的,嚴禁轉入下道工序;分項工程完成後,必須經監理單位檢驗和認可。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加強項目過程控制。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嚴格遵守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通知建設單位和質量監督部門進行隱蔽工程驗收,並對本單位施工質量負責。

第三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項目成本控制。嚴格按照初步設計規定的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施工。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項目管理程序,杜絕先建後報、邊建邊報,擅自提高標準、增加內容,或擅自改變設計內容,降低建設標準,致使項目建成後其使用功能及安全無法滿足設計要求。同時與施工單位共同完成以下任務:

(一)對各分部工程、分項工程訂立成本控制目標和要求,落實到成本控制的責任者,並對成本控制措施、方法進行檢查和整改;

(二)堅持節約支出、全面控制、責權利相結合原則,採用目標管理的方法,對實際施工成本的發生過程進行有效控制;

(三)根據成本控制要求,做好施工採購和施工策劃。通過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合理利用和動態管理,有效控制實際成本。

第三十五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項目進度控制。項目進度控制應當以實現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最終目標。項目進度控制總目標可以按單位工程分解為交工分目標,也可以按承包的專業或施工階段分解為時間目標。

建設單位應當責成施工單位根據工藝、組織、搭接關係、起止時間、勞動力、材料、機械及其他保證性計劃等因素,綜合確定施工進度計劃和進度控制流程,明確項目建設的關鍵控制點。

當項目工程進度出現偏差時(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誤),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及時進行調整,並不斷預測未來進度狀況。

項目建設任務全部完成後,建設單位應當責成施工單位提交進度控制總結報告。

第三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基建項目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集團公司、xxxx公司有關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嚴肅安全事故處理。

(一)施工單位必須建立施工安全生產培訓制度。未經施工安全生產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專業性較強和處於危險環境的工程和工序,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及技術措施。

(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污染和危害,保護施工現場範圍內公共設施及毗鄰建築物的安全。

第三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加強項目檔案管理。投資項目包括前期、建設期和竣工驗收的所有技術文件、專項審批手續及批覆文件、各階段會議紀要和施工紀錄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彙總、編號、歸檔以及管理,由項目建設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並接受集團公司、xxxx公司相關檔案管理部門的監管。

第三十八條投資項目完成月報的統計報送截止日為每月25日。各單位應當於統計截止日前向xxxx公司報送項目投資完成情況並附簡要分析材料。

第三十九條項目實施過程中應當嚴格執行相關國家標準和施工規範。由各級工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協調,及時處理項目建設中的問題。

第七章項目驗收、投用與後評價

第四十條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月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核實工程進度和完成投資額,依據財務相關規定和要求,督促施工單位於次月10日前報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手續,為工程進度款支付和財務核算提供可靠依據。

第四十一條投資項目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依據國家、行業及集團公司《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辦法》進行竣工驗收。投資項目驗收按照預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步驟進行。

第四十二條項目預驗收是指項目基本建成,為使項目建成投用而進行的預先審查工作。

(一)對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在各單項驗收手續辦理完成後,由集團公司組織進行整體預驗收。

(二)對xxxx公司限上項目,在各單項驗收手續辦理完成後,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組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整體預驗收。

(三)限下項目及所有鑽前井場道路、油區道路、區隊建設由基層計劃部門組織驗收,並形成驗收報告,報公司投資管理部備案。

第四十三條需要預驗收的項目,應當先進行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衞生、壓力容器、防雷接地檢測、特種設備使用、工程質量評定等專項驗收,並在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各項專項驗收手續,獲得同意試生產的批覆。

第四十四條預驗收完成並由立項審批單位確認生產準備工作能適應試投產的需要後,方可開展試生產工作。

第四十五條項目試生產的規定如下:

(一)集團公司限上項目試生產工作由集團公司生產經營部負責組織,項目建設單位具體實施;

(二)xxxx公司限上項目試生產工作由xxxx公司生產運行部負責組織,投資管理、工程管理、安質、保衞等部門參與,項目建設單位具體實施;

(三)xxxx公司限下項目試生產工作由基層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建設單位應當成立專門的試生產組織機構,負責人員培訓、試生產方案編寫、操作規程制訂、原材料準備等工作。試生產階段所需的備品、備件等費用,除設計文件中列入的投資外,其餘均按照單項列入建設單位當年生產運行費用。

第四十六條投資項目必須達到以下要求後,方可實施竣工驗收:

(一)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建設任務已經實施完畢,達到設計要求並能夠正常投入使用;

(二)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報告,完成各項財務、物資以及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三)具有完整並經核定的工程竣工資料,並符合驗收規定;

(四)具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署確認的質量合格文件及質量監督部門的竣工驗收意見書;

(五)有消防、環保、人防、勞動安全衞生、檔案、水土保持等行政主管部門簽署的專項驗收合格文件;

(六)建設項目實際用地已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查;

(七)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齊全、完整,符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規定;

(八)生產性項目的主要工藝設備和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經標定能夠形成生產能力,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

第四十七條項目竣工驗收程序如下:

(一)對集團公司限上項目,竣工驗收由集團公司負責組織,建設單位負責準備各項所需材料,驗收完成後由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部下發項目竣工驗收結果通知書。

(二)對xxxx公司限上項目,竣工驗收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負責組織,建設單位負責準備各項所需材料,驗收完成後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下發項目竣工驗收結果通知書,同時報集團公司備案。

(三)對限下項目,竣工及所有鑽前井場道路、油區道路、區隊建設由基層計劃部門組織驗收,形成驗收報告,報公司投資管理部備案。

第四十八條項目後評價是指在項目建設完成並投入使用或運營一定時間後,對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審批文件的主要內容,與項目建成後所達到的實際效果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相應對策建議,以不斷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投資效益。根據需要,也可以針對項目建設的某一問題進行專題評價。

第四十九條集團公司下達的年度實施計劃中標定的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先由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預後評價,由xxxx公司編制預後評價報告並報集團公司審查。其他項目的後評價根據工作需要,由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完成。

第五十條開展後評價工作的項目應當從以下範圍中選擇:

(一)對xxxx公司發展、產業結構調整、做大做強有重大指導意義的項目;

(二)對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xxxx可持續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三)對優化xxxx公司資源配置和產業佈局、調整投資方向有重要作用的項目;

(四)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型投融資和運營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範意義的項目;

(五)xxxx公司認為需要開展後評價工作的項目。

第五十一條開展後評價工作的項目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前期工作、建設實施和運營效益等方面的文件資料完備;

(二)項目完工投產後經過審計部門審計和竣工驗收;

(三)項目正式投產運營1~3年。

第五十二條xxxx公司每年年初研究確定需要開展後評價工作的具體項目(包括項目的名稱、專業類別、詳略程度、實施單位),制定項目後評價年度計劃及費用,根據項目管理職責和權限,確定實施部門及單位。

第五十三條按照投資項目的專業類別和建設規模,以及後評價工作內容的廣度和深度,根據詳略程度不同分為簡化後評價和詳細後評價。

(一)簡化後評價由建設單位按照xxxx地面工程簡化後評價模版和格式編寫報告。

(二)詳細後評價由xxxx公司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諮詢機構承擔項目後評價任務,但不得委託參加過同一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實施工作的工程諮詢機構承擔該項目的後評價任務。

第五十四條對不能按期建成(超過設計工期1年以上)或建成後長期(1年以上)不能投產項目應當組織開展階段評價工作。

第五十五條xxxx公司建立後評價與新上項目掛鈎機制。所有新上項目應當有集團公司或xxxx公司後評價管理部門出具的意見,其中改擴建項目應當有對原項目的後評價報告,作為改擴建項目立項審批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財務和資金管理

第五十六條各級財務部門在項目開工前應當對項目資金籌措情況進行落實,審計部門應當對資金到位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十七條財務部門根據年度項目建設計劃籌措資金,工程管理部門根據項目建設合同和實際進度編制工程進度款資金計劃,財務部門按照計劃撥付工程進度款並監督使用,同時負責編報集團公司下達的年度實施計劃中標定的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有關財務報表。

第五十八條投資項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擠佔、挪用、置換或截留。

第五十九條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項目財務管理規定,建立專賬管理並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加強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六十條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及xxxx公司限上項目的工程最高限價由基層單位進行初審,xxxx公司財務資產部審核。限下項目工程最高限價由各單位審定。

第六十一條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工程結算由基層單位進行初審,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審核,審計部進行內部審計,對集團公司抽查審計的部分重點項目,需報集團公司組織審計。其他項目(xxxx公司限上項目和限下項目)由基層單位進行初審,xxxx公司投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審核,審計部組織審計。工程結算送審及審計時效性為項目驗收投用後12個月內完成,對送審工程總造價超過計劃總投資的,由基層單位予以書面説明,在剔除材料價格、政策性費用調整等合理因素外,仍然超計劃的建設項目,提請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

第六十二條集團公司限上項目工程竣工後,由基層單位財務部門編制財務決算報表,xxxx公司財務資產部審核,審計部進行審計,最後報集團公司組織審定。其他項目(xxxx公司限上項目和限下項目)由基層單位進行初審,xxxx公司財務資產部審核,審計部組織審計。

第九章責任追究與獎懲

第六十三條xxxx公司開展投資管理工作評優活動,對投資管理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集團公司《員工獎懲辦法》及其他規定進行處罰,並納入項目責任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的業績考核。

(一)未履行投資決策程序的計劃外投資項目,未經批准或授權對外投資;

(二)越權審批或者擅自立項;故意造成單項工程缺漏,擴大範圍“搞搭車”項目,弄虛作假;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或引進範圍、變更建設地點或內容;

(三)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

(四)故意拆分項目逃避審批;

(五)擅自開工建設,或未經批准提前開展設備訂貨;

(六)違反本制度規定或集團公司招標、合同、質量、HSE等有關規定;

(七)對投資項目未進行有效監管,發生損失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八)未按照規定造成投資損失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條合同相對方不按合同履行設計、監理、施工、採購、中介服務職責造成項目損失的,除追究其合同違約責任外,列入xxxx公司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參與集團公司及所屬單位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及商務談判。

第十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投資管理部負責解釋。

投資方項目管理制度 篇五

安全生產直接關係到每位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關係着企業的興旺和發達。為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制,構成網絡管理。

2、認真搞好新工人入場教育和操作、換崗及特殊工種培訓和教育,凡未經入場教育考核登記註冊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務必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嚴禁穿拖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現場明火作業務必持有用火證。

4、進入施工現場要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務必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施工現場嚴禁酒後上崗,高空作業需繫好安全帶,嚴禁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架、龍門架和運料的吊籠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

6、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有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臨邊的交通路段務必有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

7、特種作業人員務必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到達100%,嚴禁觸摸非本人操作的設備、電閘、閘門、開關等,拒絕違章作業。

8、現場使用機械、臨電要有設計方案,技術交底要詳細,驗收手續要齊全,重要設備設專人管理,維修設備務必拉閘、斷電。

9、大型機械、塔吊、電梯安裝要有設計和詳細交底,司機、信號工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服從信號工的統一指揮。

10、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安全設施、嚴禁他人隨意拆除和移動,拆除和移動安全設施、設備造成事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職責。

項目投資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穩健發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範圍另文規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略方針和長遠規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的主導方向及產業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並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項目分析內容包括:

1、市場狀況分析;

2、投資回報率;

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

4、投資流動性;

5、投資佔用時間;

6、投資管理難度;

7、税收優惠條件;

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

9、投資的預期成本;

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

11、投資的外部環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並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後,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下屬公司或公司投資部)提出項目建議,並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總部主管領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後認為可行的,應儘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覆,並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 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後,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後,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凡確定為二級單位實施的項目,由該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所簽定之合同,均視無效。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准。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並按本公司資金有償佔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四章 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四條 各投資項目應根據形式的不同,具體落實組織實施工作:

1、屬於公司全資項目,由總經理委派項目負責人及組織業務班子,進行項目的實施工作,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員工責任制、生產經營計劃、企業發展戰略以及具體的運作措施等。同時認真執行本公司有關投資管理、資金有償佔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規定,建立和健全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財務主管由公司總部委派,對本公司負責,並接受本公司的財務檢查,同時每月應以報表形式將本月經營運作情況上報公司總部。

2、屬於投資項目控股的,按全資投資項目進行組織實施;非控股的,則本着加快資金回收的原則,委派業務人員積極參與合作,展開工作,並通過董事會施加公司意圖和監控其經營管理,確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項目的運作與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的運作管理原則上由公司分管項目投資的副總經理及項目負責人負責。並由本公司採取總量控制、財務監督、業績考核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項目負責人對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六條 各項目在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及辦理完相關法定手續成為獨立法人進入正常運作後,屬公司全資項目或控股項目,納入公司全資及控股企業的統一管理;屬二級企業投資的項目,由二級企業進行管理。同時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統一協調和指導性管理。協調及指導性管理的內容包括:合併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控制;年度經濟責任目標的落實、檢查和考核;企業管理考評;經營班子的任免;例行或專項審計等。

第十七條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開發項目未列入會計報表合併的,應通過委派業務人員以投資者或股東身份積極參與合作和開展工作,並通過被投資企業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貫徹公司意圖,掌握瞭解被投資企業經營情況,維護公司權益;委派的業務人員應於每季度(最長不超過半年)向公司公司遞交被投資企業資產及經營情況的書面報告,年度應隨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相關資料。因故無委派人員的,由公司投資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進行必要的跟蹤管理。

第十八條 公司全資及控股項目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企業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業(未列入合併會計報表部分)的綜合協調管理的牽頭部門為公司投資部。

第十九條 對於貿易及證券投資項目則採用專門的投資程序和保障、監控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六章 項目的變更與結束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髮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後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公司總部審批核準。

第二十一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二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後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後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並以書面報告公司公司。屬全資及控股項目,由公司企管部負責彙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屬持股或合作項目由投資部負責彙總整理經公司統一審定後,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如有待決問題,項目負責人必須負責徹底清潔,不得久拖推諉。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於頒佈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和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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