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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生產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生產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生產管理制度 篇一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並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優化;

5、負責場地、人員、設備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製造成本控制,制定並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數據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並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生產管理制度 篇二

1、所有產品必需按質量標準要求嚴格生產,保證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報告、糾正;

2、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能代替他人打卡;發現一次扣20元;

生產管理制度

3、不準遲到,早退,違者處罰1元/分鐘;

4、團結協作,友家互助!

5、做到文明生產,現場衞生責任到人,大鋸、補膠場、磨機周邊車間的衞生必須天天整理、整頓、清掃、清潔,ralph lauren polo boots;所用原料、工具、設備、設施必須指定存放位置;違者處罰50元/次;

即日起執行,polo mens shorts,各部門主管組長均需帶好頭,並嚴格按以上標準執法。

6、統一着裝,不準穿拖鞋上崗,違者罰款10元/次,未做滿三個月的扣服裝款40元;

7、嚴禁酒後上班,違者罰款20元/次;

8、所有公司員工都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9、員工必須按要求操作,服從公司的統一指揮和協調調度,對不服從指揮和安排的給予警告,罰款直到開除處分;

10、嚴禁曠工,曠工一天罰款三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處理;

11、不準打架鬥毆,違者無論什麼理由,均罰款200元/次,再根據實際後果作出賠償,開除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等決定;

為了提高本廠生產效益,保障生產的正常運行,使員工、公司的利益緊密一致,真正做到"安全、高效、節約、文明生產。特制定以下制度:

12、注意節約原材料,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降低生產成本,womens nike lunarglid,對刀頭、膠水、磨料等原材料的使用進行定額,量化管理。對超標準的原材料,經統計核實後,責成有關人員解釋原因並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

13、不準消極怠工,wholesale polo,違者處罰50元/次;

14、所有操作員工,必須堅守崗位,嚴禁串崗,漏崗,發現一次處罰20元;

15、簽定《勞動合同》;

16、愛護公共財物,操作中,粗心大意或違規操作的其損失及丟失必須賠償,賠償額為損失金額的7%--10%;

17、服從領導分配的其它工作。

18、包裝必須整齊,嚴格按包裝標準或客户要求進行包裝;

19、嚴格勢行《安全操作規程》,無視操作規程給廠裏帶來事故損失的,自負醫療費用並全額賠償損失板材的成本價格;

20、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為先的職業意識;

生產管理制度 篇三

1 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目標,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生產安全文明進行,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與獎勵、懲罰有機地結合起來,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產工作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梅縣富力項目部所有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管理。

3 考核依據

3.1 項目經理簽署《安全承諾》,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3.2 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並予以考核。

3.3 每名管理員與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3.4 管理員多崗位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具體內容隨之改變。

3.5 項目副經理負責安全考核與獎懲,重大安全責任事項的考核<>報項目經理審批。

3.6 各主管負責本各自片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績效考核,安全員負責監督。

4 實施細則

4.1 一般規定

4.1.1 項目部年終總結時,由各主管按照考核情況推薦,安全員按照獎懲細則審核,提出獎勵建議,報項目經理批准,給予獎勵。

4.1.2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者,由主管推薦,公司安全主任審議,項目經理批准給予獎勵。

4.1.3 發生安全事故後,由公司安全主任根據《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確責任,確定責任人,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責任片區、責任人、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4.1.4 所罰款項由財務科從被罰主管部門或個人獎金中扣除,不得攤入生產成本。對所罰款項,財務科應立專用户頭,列入暫存款--安全專款中,由財務科掌握用於安全生產工作。

4.1.5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事求是的進行獎懲,並接受全員監督。

4.1.6 安全員負責編制、修訂本制度,公司安全生產副經理和安全主任審核,項目經理批准後實施。

4.2 獎勵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分別給予精神表揚和/或物質獎勵。

4.2.1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和規定,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年終總結被評為優秀的片區和個人,各獎勵200元和100元。

4.2.2 對於安全技術規程執行得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有顯著成績的。片區和個人,各獎勵100元。

4.2.3 由於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獎勵100元。

4.2.4 為保證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主管審查,確有較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後,經實踐考核有效者,獎勵50元到500元。

4.2.5 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音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進項目的主要成員,獎勵50元。

4.2.6 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護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獎勵200元到20xx元。

4.2.7 及時制止違章和誤操作並轉危為安者,獎勵200元到1000元。

4.2.8 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獎勵50元。

4.3 處罰

安全生產處罰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經濟處罰:公司扣罰安全生產責任者的風險抵押金收入。

行政處罰: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檢討、停職檢查等。

刑事處罰: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按照國家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3.1 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的處罰

發生死亡或重傷事故,處以20xx元和500元的罰款,對責任片區班組進行通報批評,責任人予以責令檢討或停職檢查。

發生輕傷事故,要對責任片區班組和責任者給予警告,責任人予以責令檢討,並分別處以200元和50元的罰款。

對於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對責責任片區班組和責任者給予警告、通報批評。

4.3.2 違章違紀處罰

對在生產作業中,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的工人和管理人員,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檢討,並處以20元的罰款。

在生產作業中,未按本崗位操作規程操作,給予責令檢討、停職檢查,並處以50元的罰款。

對隨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體的班組和個人,給予停職檢查、解除勞動合同,並分別處以1000元和200元的罰款。

對生產區內機動車輛超速行駛,違章駕駛或違章乘車者,未造成事故者,給予警告、通報批評,並處以20元的罰款。

對施工現場安全通道不暢通的主管片區,給予警告處分,並處以100元的罰款。

對不按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進行工作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責令檢討、停職檢查,並處以200元和50元的罰款。

除上述情況外,對其它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可參照獎懲細則酌情處罰。

4.3.3 存在事故隱患的處罰

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給予處罰。

各種生產設備、儀器、儀表和生產場地的防護裝置、安全裝置、指示信號裝置要齊全、有效、可靠,對不符合要求的相關管理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處分。

對各種安全裝置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校驗的,給予警告處分。

經檢查認定為事故隱患,在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後,對在限期內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班組不能消除,但應制訂臨時安全措施而不制訂的;本班組不能消除,但應提出上報而未提出上報的班組,給予責令檢討、停職檢查、解除勞動合同,並處以500元的罰款。

4.3.4 加重處罰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加重處罰,具體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處罰方式包括對當事人罰款、停職檢查、解除勞動合同。

違章指揮,造成因工死亡、重傷、輕傷、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發生事故後仍不採取有效措施,不認真吸取教訓,致使事故重複發生的。

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故意拖延時間不報的。

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後不按期排除隱患或未採取有效措施而發生事故的。

對工作不負責任,因故發泄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對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按期實施又不採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對忽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設備、設施而造成事故的。

對設備長久失修,備用設備起不到備用作用,帶病運轉又不採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對違章設計、製造、安裝或不按設計方案施工造成事故的。

凡阻止、干擾、刁難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正常工作或無理取鬧、拒絕安全管理人員檢查的。

4.3.5 減免處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酌情減免處罰,具體減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本站☆)究決定。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傷亡事故的。

發生工傷事故屬於本項目部以外其它原因的。

對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治理措施,但限於技術水平,在限期內未達到規定的。

發生事故後,能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較好,能積極組織(配合)調查,認真進行事故分析,並能配合制訂防範措施的。

4.3.6 其他處罰

發生事故時,對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發生事故需賠償經濟損失的,其賠償金額由公司研究決定,賠償款應從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罰款後的剩餘部分,不應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直至逐月扣完。

5 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安全生產守則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職工必須加強法制觀念,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政策、法令、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加氯消毒殺菌崗位是有毒有害工種,操作人員操作時必須戴橡膠手套,並按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若不慎被藥液濺到身體,應立即用清水沖洗。

三、若有下地坑(深井)維修、檢查作業時,必須先打開相鄰聯繫井的井蓋,並採用通風機強力通風方可下坑(下井)作業。

四、檢查修理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掛停電警示牌。停電牌必須誰掛誰取,非工作人員嚴禁合閘。開關在合閘前要細心檢查,確認無人檢修時方準合閘。

五、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安全措施。

六、曝氣沉砂池、配水井、A/O池設有不鏽鋼防護欄杆,升降機吊裝位置欄杆有缺口,應用鋼絲繩或尼龍繩綁紮牢固。夜間上池面採水樣或打撈漂浮物時,應有另外一人做監護,池邊走廊上的救生圈要放置在明顯易取的地方。

七、高空作業必須紮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不準穿硬底鞋。嚴禁投擲工具、材料等物件。

八、變、配電室、鼓風機房、次氯酸鈉溶液儲存庫等要害部門,非本崗位人員未經批准嚴禁入內。

九、各種消防器材、工具應按消防規範設置齊全,不準隨便動用。安放地點周圍,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十、凡採水樣或維修(搶修)設備,手腳碰到過污水的,工作完成後應立即用洗手液或舒膚佳香皂清洗乾淨,進行有效的自我保護。

十一、任何崗位發生事故,應迅速逐級向上報告,講明事故情況並保護事故現場,以便進行周密的調查和認真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訓,有針對性地採取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重大事故發生要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二章 現場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每個設備維修工都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進行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勞動。所有工作安全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污水廠安全主要有墜落、消防、觸電等內容。

一、安全帶的使用

安全帶是設備維護操作工使用很廣泛的安全用具,無論登高還是人工清撈垃圾,都必須使用。

操作工人必須能熟練地系用安全帶,做到牢固、合身並會合理選擇牢固的保險點(安全帶掛鈎的定位點)。

安全帶的保養很重要。因為安全帶的主體是帆布製成的,如果安全帶受潮並被污染而沒有及時清洗曬乾,那麼帆布就會發黴直接影響到安全帶的牢度。

二、登高安全原則

登高作業中的“十不登”:

l 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深度近視眼者不登高。

l 迷霧、雷雨或6級以上大風時不登高。

l 沒有安全帽、安全帶時不登高。

l 夜間沒有足夠照明時不登高。

l 飲酒、精神不振或經醫院證明不宜登高者不登高。

l 腳手架、腳手板、梯子沒有防滑或不牢固時不登高。

l 穿了厚底皮鞋或攜帶笨重工具時不登高。

l 高樓頂部沒有固定防滑的措施不登高。

l 設備和構築物之間沒有安全跳板,高壓電線旁沒有遮攔時不登高。

l 石棉瓦、油氈屋面上無腳手架時不登高。

三、消防安全

消防常識

污水廠的火災可分為構築物着火與設備着火兩大類。這兩類火災會互相轉化。

構築物着火除一般由於設備着火引起外,還可能出現人為造成的意外火災,例如違章使用電爐、電熨斗等,故必須提高警惕加強防範。

污水廠內比較容易引起着火的是帶負荷的充油設備,如變壓器、少油斷路器、充油互感器;其次是運轉的電動機和運行條件惡劣的電氣設備,如電力電纜、損壞了的電力線路,它們因長時間的過載或短路電流引起的過熱都有引起着火的可能。

常用的消防器材

通常配備的滅火機有:乾粉滅火器,其特點和使用常識如下;

乾粉滅火器。乾粉滅火器是以二氧化碳為動力,將鋼瓶內乾粉壓出。乾粉滅火器適宜於撲救石油產品、油漆、有機溶劑火災,也適宜於撲救氣體火災和帶電的低壓火災。普通乾粉滅火器對撲救一般固體物質火災效果不顯著,火災之後還能復燃。

使用時,打開保險銷,拉動拉環,乾粉即可噴出。8kg乾粉滅火器的射程約5m,所以要接近火焰噴射;乾粉容易飄散,因此不宜逆風噴射。乾粉噴射時間較短,8kg乾粉只能噴射20s,所以,噴射前要選擇好噴射目標。

四、火警的應急處理方法

污水廠電氣設備故障,出現電火警時,常會中斷照明,出現爆炸、濃煙、火焰和電弧等,加之繼電保護裝置音響信號的動作,會使操作工人忘記應執行的緊急操作和正確的操作方法,或者失去判斷力,一時束手無策,甚至進行危險的操作。此時,應當冷靜而果斷地進行事故處理並實施救火工作。

(a)儘快把故障設備從線路上切除運行,其方法是:

l 應選擇距離故障設備最近的,有滅弧能力的斷路器或磁力起動器來切除故障設備。

l 如果熔斷器保險已斷或繼電保護使斷路器跳閘,則可以拉開熔斷器或斷路器前的隔離開關,並懸掛標示牌。

l 電動機或起動設備故障應儘可能斷開分斷路器,不要輕易斷開總斷路器或斷開變壓器。

l 只有當分路斷路器不起作用時,才能斷開上一級斷路器。

l 只有在開關或操作機構失效而故障迅速發展才允許用損壞設備的手段(如撬開、敲擊、剪斷等)來斷開故障設備,但必須保證執行人員的安全以及可靠地斷開設備。

(b)制止高聲叫喊、跑動和企圖盲目操作的混亂現象,穩定情緒。

(c)電話或派人報告有關領導,火災一時難以控制就必須打“119”告急。

(d)夜間發生事故會失去照明,利用一切可發光的物體(如手電筒、應急燈等)進行局部照明。

(e)集中精力,快速滅火。各類滅火機嚴格遵守滅火器操作方式和使用特點,不能隨便混用。如果在緊急情況下切斷着火設備的電源已屬不可能,必須在帶電情況下滅火時,執行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靴和手套。

(f)火災撲滅後,應按設備事故的事後處理要求,一一分析,彙報並迅速恢復被中斷的正常運行。

五、用電安全

安全用電是關係到每個人生命是重要課題。設備維修工必須嚴格遵循的守則。

① 相線必須進開關。相線進開關後,當開關處於分斷狀態時,用電器就不帶電,不但利於維修,而且減少觸電可能。

② 合理選擇照明電壓。一般照明燈具可用220V電壓供電;檢修照明燈選用36V供電;在潮濕、有導電灰塵、有腐蝕性氣體的情況下,則選用24V,12V,甚至6V的電壓來供照明燈具使用。設備檢修一般用24V作移動照明電源。

③ 合理選擇導線和熔斷器。因為導線不允許過大的電流通過,所以使用不同功率的負載要選用不同規格的導線。選用原則是:導線的額定允許電流比實際輸電的電流大些。

熔絲是作為電路的保護而廣泛使用的,要求在電路發生短路時能迅速熔斷,從而不讓強大的短路電流損壞用電設備,因此不能選額定電流大的熔絲來保護小電流電路,當然,也不能選用額定電流過小的熔絲來保護大電流電路,這會使電路無法正常工作。

導線和熔斷器的選用可參考《電工手冊》以獲得正確數據。

④ 電氣設備要有一定的絕緣電阻。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導電線圈間必須有一定的絕緣電阻,否則當人觸及正在工作的電氣設備(如電動機、電風扇等)的金屬外殼就會觸電。

通常要求固定低壓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不低於0.5MΩ,可移動的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還應更高一些。

⑤ 電氣設備的安裝要正確。電氣設備要根據安裝説明書進行安裝,帶電部分應有防護罩,高壓帶電更應使一般人無法靠近,必要時應加連鎖裝置以防觸電。

⑥ 採用各種保護用具。保護用具主要有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鉗、棒、墊等。

⑦ 正確使用移動電具。在使用手電鑽等移動電具時,其引線和插頭都必須完好無損,引線應採用堅韌的橡皮或塑料護套線,且不可有接頭,長度不宜超過5m。此外,其金屬外殼必須可靠接地。使用手電鑽等移動電具時必須戴絕緣手套,調換鑽頭時應拔下插頭。不得將220V作移動照明電源。

⑧ 電氣設備不帶電金屬外殼要有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裝置,為了保證人在接觸漏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時不造成電擊,通常採用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的安全措施。

l 保護接地。保護接地適用於1000V以上及電源中線不直接接地的1000V以下的電氣設備。這種方法是將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或構架,與大地之間作良好的金屬連接。通常採用深埋在地下的角鐵、鋼管做接地體,其接地電阻都不得大於4Ω。

l 保護接零。保護接零適用於三相四線制中線直接接地系統中的電氣設備。這種方法是將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金屬外殼或構架與供電系統的零線連接。照明用三眼插頭和三眼插座來給電器通電,以起到保護接零作用。

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還有很多,高壓操作與低壓操作都有規程所循。

六、維護工作安全規範

(a)、各崗位維修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生產實踐後方可上崗。

(b)、設備管理人員和維護檢修人員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和生產規程,特別要嚴防燃爆、觸電、中毒、滑跌、溺水等事故的發生。

(c)、設備檢修後恢復運行前檢查設備的潤滑、接電等情況,在做好運行準備後方可投入運行。

(d)、設備檢修後,檢修人員在啟閉電器開關時,按電工操作規程進行。

(e)、各種設備維修時必須斷電,並在開關處懸掛維修標誌牌後,方可進行維修。

(f)、污泥處理區域、脱水機房等地嚴禁煙火,並不得擅自明火作業,必須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開具動火許可證後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g)、雨天或冰雪天氣,及時清掃積水、積雪或冰,在構築物上巡視或操作時,注意防滑。

(h)、颱風或熱帶風暴期間,在構築物上巡視或操作時,必須有2人同時進行,並採取防範措施。

(i)、凡在對具有有害氣體或可燃氣體的構築物、容器或管渠進行放空清理和維修時要做好通風換氣、檢驗合格方可進行。如要動火,首先測定易燃氣體濃度,應將甲烷含量控制在5%以下。同時含氧量不得低於18%,如超過安全標準時,應強制通風換氣,確認容積內氣體符合安全標準後方可操作。如果有人要進入管、渠、井或容器內作業時,必須檢測有毒氣體濃度,符合《排水管道維護安全技術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有人監護;必要時佩帶防毒面具,同時佩帶保險繩並隨時與監護人聯繫。

(j)、清理設備及周圍環境衞生時,嚴禁擦拭設備運轉部位,沖洗水不得濺到電纜頭和電機帶電部位及潤滑部位。

(k)、設備維護人員及設備管理人員穿戴齊全勞保用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上班時嚴禁飲酒、穿拖鞋、高跟鞋及裙子。

(l)、起重設備每年定期檢查和維護一次,2年上報強檢1次,有專人負責操作,吊鈎下方嚴禁站人。

(m)、定期檢查構築物配置防護救生設施及用品。

(n)、具有有害氣體、易燃氣體、異味、粉塵和環境潮濕的構築物,必須通風。

(o)、有電氣設備的構築物和易燃易爆的場所,按有關規定檢查更換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齊全、有效、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安放地點和使用方法。

(p)、值班室、儀表控制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q)、設備維護人員及設備管理人員熟悉觸電的急救方法。

(r)、各種臨時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完畢後,立即拆除。

第三章 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一、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時,應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須經電氣負責人審批通過後,方可開始工作,現場停,送電,必須由組長或現場負責人發佈停電,驗電,恢復送電命令,其他人員不得指揮。

2、一般電氣設備檢修,不做帶電工作,必要時需得到有關部門允許,方可進行工作。

3、工作前,應將工作衣衣釦,袖口扣好,應使用絕緣工具(有絕緣柄的鋼絲鉗,手鋸,旋鑿等),且準備齊全檢查是否損壞,如有折裂和絕緣不良等現象應停止使用。

4、車間停電檢修與恢復電源試驗應按“泵站管理工安全操作規程”規定進行。

5、高壓電氣設備檢修時應按照高壓泵站操作規程中所規定各項停電和送電手續。

6、臨時工作接線必須有效可靠。

7、工作時應用驗電筆明確實無電,驗電筆在設備斷電前,應試驗是否良好。

8、如在配電間以外工作,應將配電間門鎖好,鑰匙由檢修負責人帶在身邊,不得亂放。

9、線路檢修時,在切斷電源開關處,要掛上“有人工作,不可合閘”牌,有鐵殼開關應拿下瓷插鉛絲,放在工具袋內。

10、一切待命檢修的帶電裸體,應設置防護欄,並應掛上警告牌。

11、高空作業時,應配戴安全帽,安全帶,並需要有一熟悉電氣人員進行地面監視。

二、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程

1、設備修理按?設備拆裝操作規程?執行。

2、使用電鑽戴好絕緣手套和鋪絕緣地毯。

3、在用油類清洗零件時,不能使用汽油,並注意周圍防火措施。

4、在用砂輪機時,要注意站立位置,磨削物件時,安放的角度要適當,並預先要檢查設置是否完好。

5、使用台鉗時,工件必須放穩紮牢。

6、高空作業要注意梯子安放穩固,並佩戴安全帶。

7、各種扳手要適合螺帽的尺寸,防止用力過猛滑倒傷人。

8、在鑽牀工件時,嚴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好工作帽,工件要用專用工具夾緊,不準用手拿工件操作。

9、大型工件吊裝要檢查起吊工具,吊索要紮好工件,下面不能站人,手腳也不能防在工件旁或工件下。

10、使用高空設備,要預先檢查設備是否良好,各種防護罩、網、儀表是否具備,並做好潤滑工作。

11、使用行燈必須絕緣良好,接電合理,以防漏電。

12、各種鋒利工具要安全使用,並保管好。

三、測量低壓電機絕緣電阻的安全操作規程

低壓電機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測量電機絕緣電阻

1、水泵電機跳閘後。

2、已停止運行七天以上。

3、電機維修後。

4、安裝新的電動機。

5、在雷雨雷電時嚴禁測試電阻。

測量絕緣電阻的操作順序:

1、被測電機必須處於靜止狀態。

2、拉開被測電機分空氣開關、刀開關,掛“禁止合閘,有人操作”警告牌。

3、測量前檢查被測電機、電纜頭確無電壓後,證實被測電機上無人工作後方可測試。

4、測量電機結束後,將被測電機設備對地放電。

以上工作必須有2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四、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在重點部位進行焊接時,必須嚴格遵守三級動火制度,填寫好工作票,明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落實措施後,方可動火作業。

2、操作前要戴好防護手套、面罩,並穿好防護工作衣和防護工作鞋及腳蓋,再進行檢查電焊機、電線等是否良好後,方可進行工作。

3、焊接工作地點五米範圍內,周圍不準堆放易燃物品。

4、電極把手必須牢固地夾住電焊條,在對面焊接時,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火花濺在頸項裏。

5、焊接過的工作物,在未冷卻前切勿拿在手中,焊接短接短小工作物價時,需要工具夾住,嚴禁用手扶,以免燙傷。

6、操作時,不得請不熟悉電焊技術知識和操作規程的容易私自作業,操作者須持有《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

7、操作完畢或暫離時,須切斷電源,做好安全標誌,以防造成燙傷或其它事故。

五、起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要按操作程序由組長明確分工,進行交底,在不許有人的範圍內禁止站人,操作工人所在範圍應有退路以防萬一。

2、吊裝開始前和每進行一個階段的吊裝之後應詳細檢查吊裝的設備、索具等是否有損傷和鬆動現象以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不弔重量不明的重大設備,嚴禁吊裝超重物資,起吊部件時,提升或下降要平穩,避免發生急動和衝擊現象。

4、起重物件在歇工時嚴禁懸在半空中,而應放下落地或用木塊擱好,保證繩索不長期處於受力狀態。

5、要嚴格按照工種起重機具、工具的特點來使用和保養。

6、起吊時先拉緊吊索稍停一下,詳細檢查繩索紮緊是否牢固,再進行起吊,降落時要慢,固定後再鬆脱吊索或吊鈎。

7、正在起吊的部件上不準站人,起吊的物件正下方及周圍不準有人。

六、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程

1、電動葫蘆應由專人使用,吊運物體前必須弄清物體重量,不得超荷,以常檢查吊鈎、鋼絲繩及制動狀況,安全附件完好狀態。

2、吊裝物體時,地面指揮發出信號方可起吊,起吊前應原地試吊一次,檢查其工作可靠性。但停車指令不論由認發出應即停車,查明停車原因,運行時發出信號,嚴禁運物從人頭頂運過。

3、不得把電動葫蘆作牽引式拖拉用。

4、鋼絲繩粗應與吊車負荷相適應,更換鋼絲繩應請有關部門驗審後方能使用。

5、吊運完畢後,應將吊鈎開到最高位置,將停妥後隨即關閉電源。

七、化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1、每一操作之前,首先了解操作程序和所用藥品儀器的性能,集中精力地按要求進行工作,避免發生事故。

2、化學藥品要有專人、專門管理,劇毒藥品應設專櫃,使用應作記錄。

3、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受陽光直射,應分別放置在背光乾燥的地方,應密閉遠離火源,妥善保存。

4、易燃易揮發性物品加熱時,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熱。

5、電器設備應有接地裝置,潮濕的手或物品不能接觸電閘。

6、化驗室不準吸煙,不得吃東西,不準用化驗器皿盛裝食物,火柴頭不得亂丟。

7、每個工作人員應掌握本室的總電源、水源位置,以便必要時採取緊急措施。

8、工作結束時,應對各種儀器的水、電、氣等進行關閉檢查。

9、化驗室應有滅火裝置,工作人員應掌握該滅火裝置的正確使用方法。

10、在線監測每次更換氮氣時應有專職人員操作,安裝完畢後必須用自來水檢查是否有漏氣現象。

八、NaClO3安全操作規程

1、每次操作必須戴上橡膠手套,操作完畢後用清水清洗橡膠手套並晾乾。

2、不小心皮膚碰到NaClO3溶液應馬上用自來水沖洗。

3、NaClO3溶液防止陽光直射,平時沒用時容器蓋要蓋好,防止揮發影響藥效。

生產管理制度 篇五

為進一步加強我們公司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的規定,對xx年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申請計劃:

1、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實際狀況,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要按不低於建築施工單位產值2%的比例提取,專項用於安全生產及安全教育培訓等方面。

2、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於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企業和項目有關管理人員的培訓和再教育費用;特種操作工人和一般工人的教育培訓;各類證照的年檢、換證工作等。

3、安全防護用品、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用途:用於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的時要及時向公司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

載處理,對達到使用年限的勞保產品根據規定進行更換;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和檢測費用,對不合格的或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進行換代升級的費用等。

4、安全生產管理的保障資金用途:企業和項目有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人員的辦公費用、工資;公司購買的保險合同的新簽訂和續約費用;公司對有關部門及人員的安全生產獎勵等。

生產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脱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序:

(1)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

1) 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 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 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

4) 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 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為:

1)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於國務院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3)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4) 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②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 事故報告單位。

(3) 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對於建設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① 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②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①項所列部門。

2) 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3)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4) 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

生產管理制度 篇七

一、總則

為了規範生產現場工作秩序,提高生產效率,保障產品質量、實現安全生產、特定製本管理制度、望生產部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二、範圍

適用於重慶首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管理、操作指引與行為規範。

三、員工守則

熱愛祖國,忠誠公司;敬業愛崗,勤奮工作;虛心好學,不斷進取;鑽研技術,勇於創新;遵紀守法,信守公德;信行一致,誠實信用;互尊互愛,禮待同事;修身養心,立足社會。

四、管理職責與人員培訓

4.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

4.2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應樹立牢固的質量意識,做到產品精益求精,質量銘記於心。

4.3要求全體員工樹立安全生產的高度責任感,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4培養和營造全體員工的團隊精神,做到服從管理、聽從安排、積極進取、敢於創新。

4.5提升工作效率,以互助、協同、激勵、獎懲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4.6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做到定崗、定置、定員工作。崗位異常及時發現,及時糾正。

4.7新產品加工及產品停產再加工前,由生產部組織班組長負責對生產前狀態檢查、操作人員培訓、並作好記錄。

4.8人員上崗前應對本崗位相關規定與技術要求進行培訓,做到培訓到位,認識到位。

五、設備購置、維護與保養

5.1根據生產需要購置新設備時,由生產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設備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各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購置並簽訂《設備購置合同》,新設備入廠後由生產班組組織協調安裝調試,機牀廠家需出具《設備驗收出廠檢驗報告》及《隨機附件明細表》。

5.2新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生產部應建立《設備管理台賬》並作好相應的《設備管理記錄》和《設備驗收記錄》,機牀上應註明設備編號及完好標識。

5.3重點設備應每月做一次一級保養及完好狀態進行檢查,並填寫《重點設備維護、一保及完好狀態檢查記錄表》。

5.4操作者開班前檢查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有無異響,檢查設備指示燈及油標是否正常,對有自動潤滑設備檢查油量是否充足、油壓是否正常,無自動潤滑系統設備應對機牀各需潤滑部位加油使各潤滑部位運轉靈活,空運行三分鐘後再進行產品加工。並填寫《設備日常點檢卡》。

5.5操作者每3個月對機牀電機及絲桿護罩進行拆卸清理積屑並對潤滑部位加油潤滑。

5.6機牀出現異常時,及時報告各班組長,需安排設備維修時由操作者填寫《設備故障請修單》報生產部同意後進行維修。設備維修後由班組長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檢修驗收單》並將資料報生產部存檔。

5.7生產部每年度編制《設備大修計劃》,設備大修後由生產班組負責組織驗收並填寫《設備檢修驗收單》維修廠家需出具《設備驗收出廠檢驗報告》。

六、材料及工、模、刀、量具的使用與管理

6.1材料管理

6.1.1批量產品的材料由庫房集中管理;操作者當班生產前到庫房領取,所領取材料應與圖紙資料相符,不使用材質不明確的材料;新產品試製加工所使用的或顧客提供的材料由班組長進行管理並作好標識區分;產品加工完成後剩餘材料作好標識交班組長或庫房集中存放管理。

6.2工裝、模具、刀具、量具及工具管理

6.2.1工裝、模具應有標識,一般工裝輔具應存放在指定位置;已定型批量產品工裝、模具應作好登記,並建立《工裝管理台賬》,首次加工產品或停產復工前應對工、模具進行精度檢測並填寫《工裝檢測、檢修記錄表》;檢測合格後由操作者配合檢驗人員開具《工裝驗收報告》及《合格證》存根聯交生產部保管以備查驗。

6.2.2班組長對生產現場工具進行登記,操作者使用時領用,使用完畢後歸還。

6.3刀具管理

6.3.1刀具本體及刀片由班組長進行登記發放,操作者採取以舊換新形式進行領用,換產品、換工位時應向班組長報告並作好交接;班組長對操作者所使用刀具進行產量統計以作獎懲依據。

6.3.2加工新產品或更換產品時,由於部分刀具尚未磨損,但因產品或工藝需要更換的,應將換下刀具或刀片交班組長統一回收管理。

6.4量具管理

6.4.1量具(通用量具和專用量具)由質量部門統一管理,一般通用量具如:帶表卡尺、外徑千分尺、螺紋千分尺、深度遊標卡尺,百分表等。由操作者領取後長期保管,每月20日―23日交質量部進行校對。專用量具操作者在產品加工前到質量部領取並登記,產品加工期間由操作者自行保管,使用期間根據質量部門通知進行校檢,因更換崗位或使用完畢後應交檢驗部門保存。

6.4.2新產品加工所使用的簡易量具由生產部門生產後交質量部檢驗合格後作好標識方可使用,使用完畢後由生產班組長統一管理並作好登記。

6.5工具管理

6.5.1為了減少和消除現場工具雜、亂現象,提高工作效率,要求現場不應出現長期不使用工具,使用人員使用完畢後及時將工具放回指定區域內。

6.5.2不得私自留存暫不使用工具,各班組定期安排人員對工具進行清點並分類擺放,下次使用時方便尋找。

七、產品的實現

7.1新產品加工

7.1.1新產品的加工以顧客提供的圖紙、驗收規範等資料為生產依據,由技術部門對圖紙資料有效性進行評估或對工藝進行編制後交生產部門登記,生產部門應編寫《生產計劃》然後分發到各班組,各班組長按照顧客或部門要求的生產進度安排生產,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保證顧客進度時,提前報告生產部長。

7.1.2操作者領到圖紙資料後,應認真閲讀圖紙資料所標識內容,如有理解不清的及時向班組長反映,弄明白後再進行加工。

7.1.3加工前應確認材料材質、規格、狀態與圖紙資料相符併合理選擇刀具、量具、進給量、進給速度。每道工序首件產品應交質量部門做首件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工序完成後操作者應填寫《新產品工序流轉卡》以作生產效率評定依據。

7.1.4操作者按管理部門或班組長核算的加工工時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後報班組長統計,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及時向班組長報告;對操作者加工合格的產品,檢驗部門檢測後對產品質量進行統計,並報生產部作績效考核依據。

7.2已定型產品加工

7.2.1已定型產品以技術部門編制的《加工工藝卡片》作為生產依據,生產部根據顧客提供採購合同安排生產。

7.2.2生產部下發《生產計劃》後,由班組長安排調整機牀、人員、工序。

7.2.3操作者到技術部門領取《加工工藝卡片》,到質量部門領取相關檢測器具。

7.2.4機牀調試完成後操作者對已加工首件產品按加工工藝卡片上的要求進行全尺寸及外觀檢查,確認合格後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並將首件產品隨記錄表一起交檢驗部門做首件鑑定,對鑑定過程中有尺寸不合格的須重新調整加工首件直至鑑定合格後方可繼續生產。

7.2.5對有關重尺寸工序,班組長鬚按三定(定人員、定設備、定工序)進行生產,對已加工產品關重尺寸作好記錄,以備查驗。

7.2.6操作者每班開班前應進行首件自檢,並將產品交檢驗人員複檢,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加工;加工過程中確需換人員,換刀具,換工裝夾具時須重新做首件鑑定並填寫《首件兩檢記錄表》。

7.2.7對批量產品加工,班組長根據加工實際情況下達日班產計劃,對提前完成計劃的超出部分零部件按核算單件價格按計件核算,作好記錄,以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操作者加工產品自檢合格後交下道工序加工或交質量部門檢驗,檢驗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超出廢品率以外的產品由質量部門統計,作獎懲依據。

生產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xxx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羣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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