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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精品多篇】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一

根據中共彭州市委組織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彭州市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辦法(試行)〉和〈彭州市機關中層幹部輪崗交流辦法(試行)〉的通知》(彭組通〔20**〕8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辦實際,現就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執行《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關文件,按照中共彭州市委組織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下發的《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辦法(試行)》,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羣眾公認、注重實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科學用人機制,激發全體幹部愛崗敬業、恪盡職守、開拓創新、奮發進取。

二、競爭原則

一是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二是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三是堅持羣眾公認,注重實效的原則;四是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五是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六是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順利進行,成立中層幹部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

組 長:段 毅

成 員:祝立躍 聶 軍 朱家林 陳 蓉

四、競爭中層幹部應具備的資格和條件

參加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和資格:

(一)必須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本單位在崗職工(其中旅遊大隊正副大隊長只限於執法大隊 10名同志報名);

(三)按規定的報名截止之月計算,競爭中層正職職位,應當任中層副職滿一年或任科員滿三年;

(四)按規定的截止報名之月計算,競爭中層領導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5週歲;現任中層幹部競爭相應職級的職位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新提拔擔任中層幹部的,一般應具有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現任中層幹部參與競爭上崗的,可適當放寬;

(六)參與競爭上崗的人員必須是近三年內年度考核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人員;

(七)符合任職迴避規定

(八)身體健康。

五、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實施辦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報批方案、公佈職位、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演講答辯、民主測評、()組織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報送備案”等十二個步驟進行。

(二)職位職數

全辦共計8箇中層幹部職位。分別是:辦公室主任、規劃建設科科長、風景名勝管理科科長、行政審批科科長、市場開發科科長、紀檢監察科科長、旅遊執法大隊隊長、副隊長。

六、實施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動員、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階段

1、在全辦幹部職工大會上宣佈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2、公佈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職位和職數;

3、公開報名,具備競爭中層幹部條件的每位同志可報兩個職位。報名時間:20**年2月6日至20**年2月7日

4、資格審查。20**年2月10日前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並向第七紀工委徵求黨風廉政意見後,確定競職者,及時通知競職者本人。

(二)演講答辯、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階段

1、演講答辯(佔總分值的60%)。2月中旬,組織演講答辯。參加人員以抽籤為序進行5分鐘演講,再進行5分鐘答辯。評委由風旅辦班子成員、一般幹部職工代表,並邀請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第七紀工委相關領導組成。考評小組以百分制標準評分:責任感與進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應變能力(15分)語言表達能力(10分),儀表舉止(5分)。

2、民主測評(佔總分值40%)。2月中旬,領導小組組織幹部職工對競職者進行民主測評。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20分)、工作能力(30分)、組織協調服務能力(20分),敬業精神(20分),廉潔自律(10分)等方面。

3、組織考察和討論決定。由領導小組根據競職者演講答辯成績和民主測評的意見,結合競職者平時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察,並召開風旅辦主任會議,聽取考察情況彙報,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務人選。

(三)任前公示、報送備案階段

1、任前公示。由領導小組按規定對擬任人選於2月下旬進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張榜形式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送備案。擬任人選公示期滿後,無影響任職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任職手續、完善任免資料,並按規定向組織、人社部門報送任免備案。

七、本實施意見由市風旅辦中層幹部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二

都江區實驗國小現有3個校區,128個教學班級,340多名教師。事業規模處於動態變化之中,其中新校區近兩年每年將增加9至12個班級,建樂校區每年增加1個班級,老校區每年縮減5個班級,總的趨勢是要經歷一個兩年左右的擴張期,這對學校班子建設、工作體制和管理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校區管理隊伍人手不足,力量偏弱,如新校區教導處缺數學和外語主任,老校區教導處缺語文、外語主任,建樂校區缺數學和外語主任,新校區和建樂校區都沒有專門的教育科研人員,此外,各校區技術裝備管理人員也匱乏。根據班子現狀,結合學校實際,構建一支數量適中、結構合理、分工明確、能力互補的領導班子,既有利於學校宏觀的統籌運作,又利於校區工作的落實推進。經學校研究並請示都江區教育局領導同意,擬通過公開競聘的辦法,選拔任用一批幹部,充實學校和校區領導班子,具體事項如下:

一、管理崗位設置:

1、老校區擬設教導處分管語文、外語、技能學科的副主任各1人,教科室副主任1人。

2、新校區擬設教導處分管數學、外語的副主任各1人,教科室副主任1人,技裝處副主任1人。

3、建樂校區擬設教導處分管語文、數學、外語的副主任各1人,教科室副主任1人,技裝處副主任1人。

4、學校擬提教導處主任1人,總務處主任1人,校長辦公室副主任1人,其中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從學校現有中層副職中產生。

二、任職條件:

1、師德形象好。愛事業、愛學校、愛學生,同事欣賞,學生愛戴,有奉獻精神,無不良嗜好和負面形象。

2、工作能力強。能做事,善做事,肯做事,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學術水平高。能教、會説、善寫,學歷本科以上,職稱一級教師以上。歡迎市、區級骨幹教師及教研組長、備課組長、高層次獲獎人員、對學校有突出貢獻人員積極參與競聘。

4、年富力強,性格陽光,樂於助人,謙和善良。

三、幹部選用程序:

1、教師根據學校擬定的任職條件自主報名,學校進行資格審核,組織符合條件的競聘者公開演説,由教師和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在聽取競聘演講的基礎上民主投票,教師投票和班子投票權重各佔50%。各校區教師競聘本校區崗位,三個校區的教師都可以競聘學校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和校長辦公室副主任職位,其中競聘教導主任和總務主任的必須是現任學校中層副職幹部。每個人只能報名競聘一個崗位,但競聘學校中層幹部落選的人員,可以通過補報名的方式再參與校區中層幹部的競聘。

2、學校校長室根據民主測評情況,確定初步人選。

3、根據幹部任命程序,需要考察的報請區教育局組織考察。

4、公示、任命。

四、日程安排:

1.4月27日在學校網站公佈《都江區實驗國小中層幹部及校區幹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2.4月28日上午8:00—29日下午5:00,符合條件且有意參加競聘的同志到校長室報名,報名時攜帶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書、職稱證書、骨幹稱號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填寫《幹部競聘報名登記表》,留下相關證件複印件備案。其中,競聘學校教導主任、總務主任、辦公室副主任的到王明亮校長處報名,競聘各校區幹部的到校區負責人處報名,老校區毛樂平校長,新校區李文會校長,建樂校區何正龍校長(楊生斌代)。

3.5月4日下午5:00,全體教師在新校區篤行樓二樓報告廳集中,聽取競聘學校教導主任、總務主任、辦公室副主任的同志的競聘演説,並組織教師民主投票測評。

4.5月4日晚7:00,組織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對競聘學校教導處主任、總務處主任、辦公室副主任的同志進行投票測評,彙總測評結果。

5.5月8日上午8:00—11:00,競聘學校中層幹部落選的同志,可以到各校區負責人處補報名參加校區幹部競聘。

6.5月11日下午5:20,各校區安排競聘校區相關管理崗位的同志進行競聘演説,並組織民主測評投票。

7.5月12日上午9:40,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對各校區競聘人員進行投票測評,彙總校區幹部測評結果。

8、校長室研究確認後上報競聘結果。

上述時間安排,若與上級工作安排或學校重點工作有衝突,將適時調整。

五、學校成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成員:z

六、競聘工作原則和注意事項:

1、學校鼓勵優秀中青年教師參與競聘,競聘恪守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競聘演講以及測評表格的順序按姓氏筆畫排列。

2、參與競聘的同志嚴禁違反組織原則,以任何形式拉票、賄選,一經查實取消競聘和任職資格。

3、學校領導幹部不得向任何人作私下承諾,不得發佈有傾向性的言論。

4、本方案的解釋權屬學校幹部競聘工作領導小組。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三

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進一步加大教育改革的步伐,解決國中師資相對富餘,國小師資相對匱乏的問題,根據上級教育部門相關文件精神,通過雙向選擇

合理配置資源,使人才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發揮效益。具體方案如下:

一、實施教職工聘任制的原則:

1、以編定崗、按需設崗、依法管理的原則。

根據中心學校核定的可聘數和學校工作的實際需要,設置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和考核辦法,實行競聘上崗。

2、“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學校根椐教職工的思想、身體、業務素質以及工作表現等情況,重在“德、能、勤、績”的綜合考評,堅持合理組合、優勢互補。

3、相對穩定的原則。

考慮到教師職業的特殊性,在實施聘任制時遵循“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本着“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的態度,遵循“認真負責、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擇崗原則,

二、教師任職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師德良好。

2、熱愛學校,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團結協作的精神。

3、具有正確的人才觀、教學觀、質量觀,能嚴格按照上級育人標準、教學標準、評價標準進行教育教學。

4、具有擬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教師資格、專業知識、工作能力、管理水平與職業道德。

5、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能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交給的任務,並努力把它做得最好。

三、成立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樊曉民 副組長:黨勝凱

成員:馮金城、杜 鋒、王增戰、忽曉娜

四、崗位設置(共53人)

1、領導崗位:6人

2、專業技術崗位:40人

語文 8人 數學 7人 英語 8人 物理 3人 化學 2人 政治 2人 歷史 1人 地理 2人 生物 2人 體育 2人 音樂 1人 美術 1人 環境 1人

3、工勤崗位:7人

五、聘任的程序:

1、中心學校聘任小組根據中國小辦學規模核定可聘教師及各學校崗位數,提出初步設崗方案。

2、召開教職工大會,學習、宣傳本次聘任工作原則和方法。

3、公示聘任崗位,教職工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意願,填寫《教師工作“雙向選擇”意向表》,聘任小組在教師自主選擇的基礎上進行初步定員。

(各老師填寫意向表時,選擇願承擔工作摺合課時應不低於國中教師平均周工作量12課時)

4、聘任小組根據教師師德、本學年每次考試的成績、平時的考勤、學生評價、以及平時學校交給的臨時性工作的完成情況,在校內擇優聘用。

5、在聘用時,當雙方選擇不一致,應相互協商,如教職工願意服從學校安排,應予聘用。在聘用期內,如確需要變更崗位時,必須經雙方同意。

當學校從有利於工作出發或因學校工作需要而要求教師變更崗位,原則上被聘用教職工應服從需要。

六、聘任時間及相關説明:

1、7月7日,學校公佈聘用結果,未聘用教師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工作。

2、本方案的解釋權為學校。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四

根據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和推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按照東人社字[20__]48號文件要求,制定我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競爭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醫療衞生方針和人才政策,充分調動職工的進取性和創造性,促進醫療衞生的改革與發展,全面提高醫療質量。

二、競聘原則

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貫徹以人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學人才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與本事,一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優先聘用。由競聘上崗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競聘、考核、管理,理解社會監督。

三、組織領導

在縣人力資源和保障局領導小組和衞生局的指導下,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特成立x人民醫院競聘上崗學術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實行迴避制度,本人、直系親屬或旁系

親屬迴避)。

四、競聘條件

1、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應具備《山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魯人發[20__]28號)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並貼合崗位的具體任職條件。

2、繼續教育必須貼合《泰安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19號)文件要求,聘用任期間每年應完成不少於10學分的繼續教育。

3、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必須是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

4、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本事考試合格的人員。

5、20__年以來,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而未被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採取競聘上崗。

五、競聘要求

1、能夠堅定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職責心,業務本事強,遵紀守法,團結同志,作風正派,醫德高尚,維護醫院團體利益。

3、任期內無醫療事故和重大醫療差錯發生。

六、競聘辦法

1、首先由競爭上崗人員進行述職,學術委員會當場打分。

2、這次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堅持把品德、知識、本事和業績作為衡量人才的主要標準,列為相關評分標準欄內。

七、嚴格競聘程序,規範運作

1、公佈方案;

2、公佈競聘的崗位名稱;

3、個人報名,澄清20__年至20__年未聘人員名單並上報個人材料;

4、單位聘用工作組織進行任職資格審查,對貼合崗位條件、參加競爭人員進行公示;

5、採取評議及考核等方式進行競爭;

6、具體方案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經過。

八、評分標準

綜合上述兩類所得分數即為最終分數,進行公示,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競聘。

1、學術委員會評議(滿分10分):由本人向全體應聘人員述職,對任期內德、能、績、勤情景做出簡明總結(時間不超過三分鐘),學術委員會根據述職,同時結合其平時工作表現、工作業績進行評議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數為學術委員會評議最終得分)

2、其它:

①、年度考核(最高分10分):以近五年來的年度考核結果累計計算,優秀為2分,合格為1分。

②、職務:院級10分、副院級8分、科主任(護士長)6分、副科主任(副護士長)4分、一般人員2分。

③、獲獎情景

a、綜合榮譽: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6分,單位先進工作者4分。(同一年度按最高榮譽為基數計算,其它榮譽按基數的一半進行核算,進行累加)備註:以政府行政部門頒發的榮譽為準。

b、發表論文:國級8分,省級6分,市級4分,縣級2分;第二作者分別為4分、3分、2分、1分。備註:所發表論文與自我本專業必須相符,有異議者以學術委員會評議決議為準。

c、科研成果、專利:國家級專利權人10分、第二人8分、第三人6分、第四人4分;省級專利權人8分、第二人6分、第三人4分、第四人2分。

獎勵時間界定:原職稱任職年限至20__年12月底。

榮譽、科研成果和發表論文須供給原始證書及公佈文件,否則不予認可。

④、工齡:每年4分(20__年減參工時間)

⑤、原職稱任職年限:每年2.5分。

⑥、學歷:本科5分、專科4分、中專2分。

⑦、評審時間

20__年取得擬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者,計10分。向前累計增加,每年增加10分。

九、有關規定及要求

1、全院職工對職稱評聘工作要從講正氣、講學習、講團結的高度出發,以主人翁的姿態進取參與,要以對組織、對工作、對同志、對自我高度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地評價參加競聘的每一個專業技術人員。

2、在評聘期間,必須嚴守紀律,嚴禁一切非正當活動,違者取消其聘任資格。

3、對不服從評聘結果、無理取鬧的人員按待崗處理,兩年內取消評聘資格。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五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調動中層幹部的工作進取性,根據《xx市教育局直屬中學中層領導幹部競聘上崗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學校中層幹部實行競聘上崗,並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人才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真正把工作本事強、有實幹精神、業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來,激發學校幹部隊伍活力,構建高素質幹部隊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促進我校教育實現健康和諧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注重實績、擇優聘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競聘採取民主推薦和麪試考察相結合、個人意願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競聘崗位設置情景

(一)要求參加競聘的崗位範圍:

根據《通知》規定,本次參加競聘的崗位範圍為:副校長(科級)、工會主席(科級)、教務主任(副科級)、德育主任(副科級)、團委書記(副科級)。其中xx年7月1日之後任職的學校中層領導幹部,因三年聘期未到,可不參與本次競聘。無職級和學校內設崗位的競聘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二)學校貼合競聘條件的崗位:

1、安全副校長1人(正科級)

2、教學副校長1人(正科級);

3、德育副校長1人(正科級);

4、工會主席1人(正科級);

5、德育處主任1人(副科級);

6、教務處主任1人(副科級);

7、團委書記1人(副科級)

四、報名範圍及條件

(一)報名範圍

學校貼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條件

1、敬業守法,政治堅定,甘於奉獻,羣眾公認度高。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決策、協調本事;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首次競聘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年齡一般應當在40歲以下;首次競聘正科級領導職務的,年齡應當在45歲以下。異常優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能夠適當放寬。

5、競聘正科級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科級職務兩年以上;競聘副科級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教師四年以上。

6、競聘正科級領導職務需具有中教一級以上任職資格,競聘教學副校長需具有中教高級任職資格,競聘德育副校長和德育主任必須是黨員。

7、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五、競聘程序

1、制定競聘方案,並報請市教育局審批;

2、教育局審批經過後在全校範圍內公佈競聘方案;

3、確定候選人

(1)教職工自願報名、也能夠由組織推薦或羣眾推薦;

(2)學校審核候選人資格,將貼合條件的競聘候選人上報市教育局審核;

(3)市教育局對上報的候選人進行資質審核,確定參加競聘的候選人。

4、組織競聘

被確定為各崗位的競聘候選人,撰寫競聘報告,提出個人對該崗位工作的認識和競聘崗位的工作設想等,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競聘述職。

5、民主測評

對競聘候選人在全校範圍內進行民主測評,信任度測評到達70%以上者,能夠作為崗位候選人上報市教育局;在民主測評中,學校校長和書記的測評票各佔測評結果總數的10%。

6、組織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組對候選人進行考察,書面徵求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綜合分析考察情景,擇優提出擬任人選的初步方案。

7、市教育局黨組討論決定,確定崗位人選。

8、任前公示。

9、任命及任職

對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由市教育局及學校辦理任命及任職手續。

若報名候選人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之比低於2:1,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能夠取消該崗位的競聘,改為組織選拔的方式進行選拔聘用,組織選拔的程序為:

1、民主推薦

組織選拔任用科級幹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推薦率到達60%以上的,直接確定為考察對象,不再進行民主測評;推薦率到達50%以上但不足60%的,須再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信任度到達70%以上的,能夠確定為考察對象;推薦率不足50%,但相對較高的,根據工作需要,能夠進行二次推薦,若沒有超過60%的,終止考察工作。

2.組織考察

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組對候選人進行考察,書面徵求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綜合分析考察情景,擇優提出擬任人選的初步方案。

3.市教育局黨組討論決定。

4.任前公示。

5.辦理任職手續。

六、競聘其他事項

1、為加強學校黨政工作的協調,完善學校黨總支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由黨總支書記兼任副校長,校長兼任黨總支副書記,學校1名副校長或工會主席兼任黨總支副書記。

2、無職級和學校自設崗位的競聘工作同時進行,並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信任度到達70%以上者,由學校黨總支會議研究決定任職,並將崗位人選花名冊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備案。

七、公開競聘工作時間安排

1、制定競聘實施方案

xx年3月10日,召開學校黨總支委員會,審議學校中層領導競聘工作實施方案,並報請市教育局批覆;

2、競聘方案公佈及宣傳動員

xx年5月7日,下發實施方案,在教職工中進行宣傳動員;

3、個人報名及羣眾推薦

xx年5月8日至11日,貼合條件願意參加競聘的教職工以書面形式報名,將擬競聘崗位報告交人事辦公室;

4、資質審核

xx年5月12日,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自願報名及推薦人員進行資質審核;

5、初步候選人名單上報

xx年5月13日,校長、書記共同向市教育局上報候選人名單;

6、市教育局對上報候選人進行資質審核;

7、組織競聘及信任度測評

xx年5月18日至24日,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組織全體教職工對候選人進行信任度測評。

8、市教育局考察、公示、批覆

市教育局對上報人選按程序進行考察、公示、批覆。

9、學校聘任

由學校按程序履行對上述人員的聘任手續。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競聘上崗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成立學校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梅xx

成員:曹xx

九、異常説明

報名時間截止到xx年5月11日(週一)午時19:00之前。

xx市第五中學

xx年5月7日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六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東營市事業單位崗位競聘上崗指導意見的通知》(東人社發〔20XX〕5號)和省、市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制定如下辦法:

一、指導思想

按照事業單位社會職能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建立與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適應不同類型人才成長規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優秀人才能脱穎而出的用人機制。

二、聘用原則

(一)按崗聘用、總量控制的原則。以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為基礎,按照核准的崗位設置數量、類別、等級總量控制。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

(三)先入軌、後規範的原則。實現事業單位崗位的全面聘用,專業技術崗位暫按各層級的最低等級聘用。

(四)以人為本、積極穩妥的原則。事業單位要以人為本,深入細緻地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推進崗位聘用工作,確保好事辦好。

三、聘用範圍和條件

(一)聘用範圍

1、納入崗位設置管理範圍的事業單位。

2、事業單位有下列情況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實行競聘上崗:

(1)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後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員調出或退休等自然減員出現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滿,需要重新確定擬聘人員的;

(4)根據幹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進行輪崗交流的;

(5)經批准調整了崗位設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競聘上崗的。

3、事業單位以下幾類崗位可暫不列入競聘上崗的範圍:

(1)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的崗位;

(2)因崗位任職條件特殊不宜公開競爭的崗位;

(3)其他任免機關認定不宜進行公開競爭的崗位。

4、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停職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暫不參加競聘上崗。

(二)聘用基本條件

1、事業單位崗位聘任基本條件:

(1)崗位設置方案已按幹部管理權限經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

(2)事業單位人員的崗位明確;

(3)制定科學的崗位競聘實施方案。

2、事業單位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1)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是: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④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高、中、初各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條件,由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本行業、本單位崗位需要、職責任務和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綜合確定。實行職業資格准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還應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競聘程序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成立聘用小組。聘用小組成員由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人事(政工)負責人及相關部門人員等5至7人組成,研究制定本單位的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單位的競聘上崗工作。

2、研究確定競聘方式。根據單位集體領導研究意見,經全體職工共同確定競聘方式。

3、制定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4、公佈競聘崗位。崗位名稱、任職條件、聘期和工資待遇等事項。

5、個人報名。

6、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查,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競聘人員進行公示。

7、組織競聘。採取答辯、測試或考核等方式進行競爭。

8、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競聘成績、推薦意見等,研究確定崗位擬聘人員。

9、公示擬聘人員,公示期一般不少於5天。

10、審核認定。公示期滿無異議,將崗位擬聘結果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管理崗位擬聘結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核備案。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七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加快培養和建設一支富有生機與活力,精通教育、善於管理的高素質學校領導幹部隊伍,促進學校各部門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二、組織領導

石嘴山市育才學校中層崗位競聘領導小組

組長:徐正林

組員:張忠華、王治安、不競聘的教師2人(待定)

三、擬聘行政崗位(3個)

(1)教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學校教務、教研、教師考勤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2)政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學校思想教育、法律、衞生、工會、團隊、安全、黨建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3)總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後勤服務、物品採購、學校財產管理、校園管理、文件檔案管理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四、選拔聘用原則

黨管幹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五、競聘的基本條件

1、具備合格學歷,5年以上教齡,其中在本校工作須滿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能經得起各種考驗。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夠以學校利益為重,凡事從學校利益出發,有強烈的主人翁意識和責任感。

3、能堅持原則,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開拓創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組織協調能力,能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工作積極主動,踏實肯幹,具有敬業精神和大局意識,能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4、熱愛教育事業,有較豐富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業務熟練,肯於上進,能自覺提高自身專業素養,在教育、教學工作中任勞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實績較為突出。

六、競聘對象

滿足競聘基本條件的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七、競聘程序

1、發佈公告(XX年8月27日)

在全校範圍公佈信息,公開競聘崗位。

2、民主推薦(XX年8月27日)

競爭上崗候選人的`產生按競爭的崗位、任職條件,採用民主推薦的方式:一是個人向領導小組自薦,二是羣眾向領導小組推薦,三是領導小組推薦。動員大會後,請符合條件和資格並且有意參加競聘的教師於8月27日12:00之前向學校申請並填寫《石嘴山市育才學校中層幹部申請表》(申請表領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長處)。

3、資格審查(XX年8月27日)

競聘領導小組負責對申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4、競職演講(XX年8月27日13:30)

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競聘者向全校教職工發表競職演講,演講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5、民主測評

競聘演講後,與會人員對競聘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佔60%。民主測評時,競聘者的直系親屬應迴避。

6、初擬人選

根據民主測評的結果,學校考評領導小組佔40%,確定擬聘人眩

7、聘前公示

在學校公示欄內進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滿,校長向聘用對象頒發聘書,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八、任期

1、競聘上崗的中層幹部任期為3年,從擬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滿,自行解職,如願繼續擔任學校中層幹部,學校可重新組織聘用,也可根據需要續聘。

2、聘任期內,允許中層幹部提出辭職,空缺崗位由校長提名,考核小組考核決定,但任期不順延,到本屆任期結束重新競聘。

九、待遇

1、優先接受各級各類培訓和參加各種學習。

2、中層幹部待遇期限從擬聘用之日起算,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經濟待遇。上級若有規定,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校長室提議,學校研究,對競聘上崗的中層幹部可以提出解聘。

(1)有意或無意過失,對學校造成重大損失或出現嚴重損害學校聲譽事件的。

(2)主觀上或客觀上無法適應崗位工作的。

(3)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不服從校長辦公會議、學校行政會議或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作出的決定的。

(4)違背師德或不能廉潔自律的。

十一、其它

1、應聘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後,若無上述“十”規定事項發生,學校不得隨意解聘中層幹部。在聘用期內,中層幹部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2、參加競聘的人員,可以提出自己所需要競聘的崗位,但要服從校長辦公會議所作的最後分工決定。

3、在新的中層幹部隊伍未產生之前,現崗位的中層幹部不得中斷相關的職責。在新的中層幹部崗位人選確定後,原任中層幹部必須認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續。

4、本辦法如有與上級文件不符的,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競聘上崗實施方案 篇八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機制,加快培養和建設一支富有生機與活力,精通教育、善於管理的高素質學校領導幹部隊伍,促進學校各部門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景,制定本方案。

二、組織領導

x市x學校中層崗位競聘領導小組

組長:x

組員:x不競聘的教師2人(待定)

三、擬聘行政崗位(3個)

(1)教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學校教務、教研、教師考勤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2)政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學校思想教育、法律、衞生、工會、團隊、安全、黨建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3)總務處主任(1名)(主要負責後勤服務、物品採購、學校財產管理、學校管理、文件檔案管理及學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四、選拔聘用原則

黨管幹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五、競聘的基本條件

1、具備合格學歷,5年以上教齡,其中在本校工作須滿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能經得起各種考驗。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夠以學校利益為重,凡事從學校利益出發,有強烈的主人翁意識和職責感。

3、能堅持原則,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職責感,有必須的開拓創新精神,有必須的工作組織協調本事,能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工作進取主動,踏實肯幹,具有敬業精神和大局意識,能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4、熱愛教育事業,有較豐富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業務熟練,肯於上進,能自覺提高自身專業素養,在教育、教學工作中任勞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實績較為突出。

六、競聘對象

滿足競聘基本條件的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七、競聘程序

1、發佈公告(x年8月27日)

在全校範圍公佈信息,公開竟聘崗位。

2、民主推薦(x年8月27日)

競爭上崗候選人的產生按競爭的崗位、任職條件,採用民主推薦的方式:一是個人向領導小組自薦,二是羣眾向領導小組推薦,三是領導小組推薦。動員大會後,請貼合條件和資格並且有意參加競聘的教師於8月27日12:00之前向學校申請並填寫《x市x學校中層幹部申請表》(申請表領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長處)。

3、資格審查(x年8月27日)

競聘領導小組負責對申聘者進行資格審查。

4、競職演講(x年8月27日13:30)

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競聘者向全校教職工發表競職演講,演講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5、民主測評

競聘演講後,與會人員對競聘人員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佔60%。民主測評時,競聘者的直系親屬應迴避。

6、初擬人選

根據民主測評的結果,學校考評領導小組佔40%,確定擬聘人選。

7、聘前公示

在學校公示欄內進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滿,校長向聘用對象頒發聘書,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八、任期

1、競聘上崗的中層幹部任期為3年,從擬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滿,自行解職,如願繼續擔任學校中層幹部,學校可重新組織聘用,也可根據需要續聘。

2、聘任期內,允許中層幹部提出辭職,空缺崗位由校長提名,考核小組考核決定,但任期不順延,到本屆任期結束重新競聘。

九、待遇

1、優先理解各級各類培訓和參加各種學習。

2、中層幹部待遇期限從擬聘用之日起算,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經濟待遇。上級若有規定,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經校長室提議,學校研究,對競聘上崗的中層幹部能夠提出解聘。

(1)有意或無意過失,對學校造成重大損失或出現嚴重損害學校聲譽事件的。

(2)主觀上或客觀上無法適應崗位工作的。

(3)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不服從校長辦公會議、學校行政會議或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作出的決定的。

(4)違背師德或不能廉潔自律的。

十一、其它

1、應聘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後,若無上述“十”規定事項發生,學校不得隨意解聘中層幹部。在聘用期內,中層幹部必須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2、參加競聘的人員,能夠提出自我所需要競聘的崗位,但要服從校長辦公會議所作的最終分工決定。

3、在新的中層幹部隊伍未產生之前,現崗位的中層幹部不得中斷相關的職責。在新的中層幹部崗位人選確定後,原任中層幹部必須認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續。

4、本辦法如有與上級文件不符的,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以上辦法解釋權在校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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