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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生產事故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生產事故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生產事故制度 篇一

為了建立有效的事故處理機制,做好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並採取有效預防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2、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遵守科學的原則

3、生產部是事故調查與處理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並主管、協調、監督各類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事故報告規定

(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當事者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和公司負責人,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阻礙或干預報告

(2)發生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現場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負責人和撥打119報警,同時採取應急措施

(3)發生人員重傷、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重大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社會影響較大的其他事故,公司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在1小時內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報告

(4)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簡要事故經過、傷亡人數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5)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的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當發生重大事故後,在政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人員沒到現場前,應當妥善保護現場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事故證據。確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的,應當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作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證物

(7)事故檔案管理

事故發生後,事故已調查清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了認定,並落實了整改措施,經事故調查小組同意,事故可以結案。結案後,主管部門應將事故資料全部歸入安全生產管理檔案,並填寫目錄以備查考。檔案資料應包含下列內容:

A、員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B、員工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C、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D、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説明資料

E、技術鑑定和實驗報告

F、物證、人證調查資料

G、事故責任人的自述材料

H、醫療部門對傷亡情況的報告

I、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J、受處分人員的檢查資料

K、事故調查分析會議記錄

L、有關本事故的通報及文件

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為了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範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管理。

3、管理職責

3.1安環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救護組織、現場勘察、上報公司領導,負責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以及出具公司級事故分析報告。

3.2公司辦公室(安保中心)負責廠內交通、火災事故現場的救護組織、現場勘察、上報公司領導、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以及出具公司級事故分析報告。

3.3企管部:保證救護車輛安排、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工傷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參與工傷事故現場的搶救及簡單處理。(人力中心)負責辦理員工投保、名單更新,受傷員工的就醫、轉院等醫療管理及出院後保險理賠、評殘、安置、復工的管理。

3.5事故單位負責本部門工傷員工的救護組織、現場保護、事故上報、救治費用墊付、後期治療借款手續辦理、工傷員工住院期間的陪護,負責輕傷及微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工傷事故

4.1工傷事故範圍

4.1.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b、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c、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d、患職業病的;

e、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g、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1.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

a、故意犯罪的;

b、醉酒或者吸毒的;

c、自殘或者自殺的。

5、事故等級劃分

本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參照國家頒佈實施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標準》和《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將事故等級分為五級:

5.1險肇事故:是指險些造成人員傷害,且造成或險些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事故。

5.2輕傷事故:是指損失工作日在105個法定工作日(一週按5個工作日計算)以下的傷害,但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5.2.1輕傷1級:表皮劃傷或肌肉挫(拉)傷、腫脹無骨折,休息日7天(含)以內,醫藥費5000元(含)以內;

5.2.2輕傷2級:因傷休息8-15天(含)以內,醫療費用10000元(含)以內;

5.2.3輕傷3級:因傷休息16-105工作日(含)以內,醫療費用10000元以上,夠不上重傷的傷害;

5.3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發生損失工作日在105個法定工作日以上(包括伴有輕傷)的傷害,無死亡的事故。

5.4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人的事故。

5.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傷害事故發生後,由事故發生單位會同安全環保部參照以上標準進行事故級別鑑定並考核。

6、事故報告

6.1.發生工傷事故後,事故責任單位必須立即搶救傷員,並運用各種快速方法分別向本單位領導、公司安環部報告,如需用車,直接向總裁辦申請。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體,應做好標記。

6.2.工傷事故現場,需經安環部勘察同意後方可撤消,如果認為有必要繼續保留現場,由事故單位劃出警戒區域,設置標誌,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6.3.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的分析、報告按如下規定進行。

6.3.1輕傷事故

由事故責任單位領導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參加人員:事故責任者(傷者住院,視情節需要可到醫院瞭解)、知情人、當事人、有關領導和安環員。在瞭解事故經過、分析原因後,有針對性地提出和落實整改負責人、整改具體措施和完成整改期限的事故整改計劃。分析出事故責任者(分為直接、間接責任者或分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提出考核處理意見。事故分析報告在事發後24小時內由責任單位報送安環部。

6.3.2重傷事故

由公司安環部或授權組織事故責任單位召開事故分析會,具體參加人員和會議程序與輕傷事故相同。事故分析報告在事發後48小時內由責任單位報送公司安環部。

6.3.3跨部門的事故

由公司安環部組織事故責任單位分別(或聯合)召開事故責任單位事故分析會議,事故處理報告由事故單位會同安環部編寫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4事故處理由公司安環部根據事故責任單位的事故報告,分別按輕、重傷情況報送公司主要領導批准結案。

6.5工亡事故按照事故上報程序報公司並立即上報各級政府機關(安監、公安、工會等)進行事故處理。

7、事故考核

7.1本處罰標準適用於:

7.1.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7.1.2所有進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單位,在我公司範圍內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7.2險肇事故:

7.2.1一般險肇事故,對事故單位領導、責任者處罰如下:責任單位廠(部)級領導考核500元;車間主任(副)考核400元;責任班長考核300元;責任者考核200-500元(根據責任大小)。

7.2.2重大險肇事故,對事故單位領導責任者的處罰如下:責任單位廠(部)級領導1000元;車間主任(副)扣罰800元;責任班長扣罰600元;責任者考核500-1000元(根據責任大小)。

7.3輕傷事故:

7.3.1輕傷一級:考核事故責任人50-1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安全員(班組長)1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200元,廠(部)級領導,300元。

7.3.2輕傷二級:考核事故責任人100-2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安全員(班組長)2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300元;廠(部)級領導500元。

7.3.3輕傷三級:考核事故責任人200-5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考核取較低金額);責任安全員(班組長)400元,車間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長)500-800元,廠(部)級領導800-1000元,

7.3.4工傷費用小於5000元的事故,可不計入年度工傷指標內。

7.3.5升級為重傷的:按重傷考核標準執行追加考核(補罰差額)。

7.4重傷事故

7.4.1重傷事故單位的直接責任者或主要責任者,考核500-1000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考核取較低金額)。

7.4.2考核重傷事故單位的直接領導責任者(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1000-20xx元。

7.4.3考核重傷事故單位的單位主管領導(廠、部長)責任者3000元。

7.4.4同一班組年度內發生1起以上重傷事故,責任班長撤職;同一車間,年度內發生2起重傷事故,車間主任降職、降薪。

7.4.5同一單位,月度內發生2起重傷事故,取消月度安全評比資格;

7.5工亡事故

7.5.1工亡事故單位直接責任者或主要責任者,考核1000-20xx元(根據責任大小、責任人與受害人同為一人的免於考核)。

7.5.2發生工亡事故的廠(部)直接領導責任者(班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考核20xx-3000元;

7.5.3發生工亡事故的廠主管領導責任者(廠、部長),考核5000元

7.5.4公司主管領導責任者按公司個人經濟責任制考核。

7.5.5對發生工亡事故的單位,取消年度安全先進評選資格。

7.5.6發生死亡事故,責任班長撤職並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停止其工作;車間主任(包括工段長)通報批評並試用3個月(按80%工資發放);同一車間年度內發生2起死亡事故,車間主任撤職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另行安排工作;主管副廠長、廠長降職、降薪。

7.5.7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承擔連帶管理責任,考核相關管理人員(部長、副部長、助理、科長、區域負責人)500-1000元。

7.6重大死亡事故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後,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責任人的考核及行政處分由董事會決定。

7.7火災事故的考核

按照火災事故損失的20-50%考核事故責任單位,並考核事故責任單位的主管領導、直接領導、安環員和責任人500-20xx元。

7.8工傷事故損失

即保險理賠後的差額部分,由責任單位全額承擔(可從各單位在獎金總額中提取的事故基金中列支)。

7.9對隱瞞事故不報單位的考核

7.9.1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單位每起按事故損失的20%考核(不包括事故考核處理);

7.9.2考核事故發生單位的直接領導和主管領導責任者500-1000元;

7.9.3事故處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級進行考核。

7.10廠外交通事故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按正常程序進行上報總裁辦,廠外交通事故(被認定為工傷的)不做工傷事故考核處理。

7.11對外包施工單位事故

外包施工單位在公司內部發生的事故,參照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處理,所發生的各類賠償、費用由外包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7.12發生事故,給公司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將加倍處罰責任單位。

8、此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22近期安全生產事故通報 篇三

立醫療衞生單位:

根據《晉安區衞生局關於實施20xx年衞生工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通知》(榕晉衞綜〔20xx〕156號)要求,我局組織相關專家組於20xx年1月4日-10日,遵循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各單位的目標管理績效工作進行系統考評,現將考核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成績

1、組織、黨建黨風、行風政風建設等綜合管理方面:各單位均能完善班子建設,落實領導分工,實行民主集中制度。認真開展各項黨務、政務公開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責任制,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全面完成省市區績效考核任務,基本完成各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制定績效考核方案,並按要求落實。財務核算較規範合理,財政收入基本做到專款專用。全年無發生重大醫療安全事故及羣體聚集性事件。無發生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兩非”條例。

2、醫療質量管理和公共衞生服務等業務方面:各醫療單位醫療核心制度和“三基三嚴”考核較上年有很大進步,基本做到依法執業。普遍建立了醫患溝通和投訴處理機制,嚴格落實首問、首診負責制。建立和完善醫院藥事管理組織,貫徹落實基本藥物制度,全面實施藥品零差率和網上採購制度。醫療服務收入逐年增長,門診人次數穩中有升。基層醫療單位均重視基本和重大公共衞生服務工作,在人員相對不足而工作數量和要求不斷提高的情況下,充分調動職工積極性,加班加點,確保各項公共衞生任務按時完成,羣眾滿意率較上年有大幅度提高。晉安區醫院醫療管理工作獲得上級好評,茶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獲市級示範衞生服務中心稱號,北峯山區三個衞生院在開展公共衞生服務方面形成自已的特色,各項考核得分較上半年均有大幅提高。

二、存在問題

1、組織機構管理。部分單位未落實班子會、院務會制度,同時未充分發揮職代會作用,檔案管理歸類不夠及時準確。個別單位績效考核方案形同虛設,沒有和職工的績效獎金掛勾。多數單位未建立耗材專用賬冊,或記錄不夠準確、完整。財政專項撥款和公共衞生經費還存在使用不當的現象。檢查中還發現個別單位非衞技人員從事衞技工作。

2、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及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有些單位“城鄉結對互助”活動未開展,個別單位未樹立本單位典型,部分單位信息報送不及時。個別單位無對外公開欄,或對內、外公開欄內容不全。有些單位未建立醫德檔案,無醫德考評制度及記錄。部分單位未公開行評整改承諾及整改時限,未召開羣眾徵求意見會,未組織行評代表明察暗訪,對存在的問題未提出處理意見。

3、綜治安全及計劃生育。少數醫療機構存在制度不完善、落實不到位現象。個別單位消防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多數單位未開展優生優育宣傳指導工作,部分單位未及時掌握單位育齡婦女生育、節育情況。

4、醫療質量管理。個別單位門急診管理不規範,疏於管理,存在醫療質量、門診人次數下降現象。基層醫療單位仍不夠重視醫療書寫,存在門診與出院病歷、處方等缺漏項目及書寫錯誤較多。大部分單位都沒有新藥審批引進制度。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山區衞生院均存在搶救設備不全或醫療設備閒置現象。部分單位對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方面不夠重視,無專人負責,未建立管理組織與工作制度,未開展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教育和分析。部分單位還沒完成規範化標識標牌建設,環境衞生較差。一卡通診療系統和新農合門診統籌支付已啟動,但成效不顯著。

5、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各基本醫療衞生單位均能完成50%電子建檔率,但檔案錯誤與缺項較多,使用率極低。多數單位未開展個性化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較低。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病管理進展不大,除日溪衞生院以外,其它單位體檢率均不達標,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範化管理率較低。婦兒保工作仍然是我區基本公共衞生工作中的弱項,孕婦早建卡率、系統管理率和新生兒訪視率、兒童系統管理率等離考核指標還有很大差距。全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均較低。

三、整改意見及考核結果的運用

1、整改建議。各單位要從本次考核結果中充分認識到本單位一年工作的成績和問題,對於好的做法,要保留下來並形成長效機制。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本着“以考核,促整改”的原則,進行補缺補漏,突破重點問題,彰顯工作成效。要加強管理,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具體整改措施落實到位。要早謀劃、早佈局,理清20xx年工作思路,制定詳實的工作計劃,要加強綜治、安全教育,定期自查,排查安全隱患;加強醫療質量服務,強化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加強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能力,擴大服務人羣,提高服務水平,確保羣眾真正享受到醫改帶來的實惠;要加大內部績效管理和工作考核力度。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大對全區基層醫療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監管力度。

2、考核結果運用。根據20xx年度各單位衞生工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結果(具體得分詳見附件),共評出2個考核總分在800分以上的優秀單位:晉安區醫院、茶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3個考核總分在750-800分的良好單位:晉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店鎮衞生院、象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4個考核總分在700-750分的及格單位:鼓山鎮衞生院、嶽峯鎮社區服務中心、壽山鄉中心衞生院、日溪鄉衞生院。2個考核總分低於700分的不合格單位:宦溪衞生院和王莊社區衞生服務中心。

各單位要根據此次考核結果,並參照《晉安區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衞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試行),嚴格按照考核等次,核定單位及其班子主要領導獎勵性績效獎金,班子其他成員參照執行。

年月日

安全生產事故的通報 篇四

20xx年6月18日公司發生叉車違規操作,將天然氣電器控制櫃損壞,現將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經過:

20xx年6月18日晚11時15分左右,機加工車間數控車牀工柏晨在打掃衞生時,由於鐵屑過多私自違規去天然氣爐控制站附近開叉車叉鐵框,在轉彎過程中碰到天然氣爐控制站附近的另一鐵框,隨即將天然氣控制站的電器控制櫃撞壞並移位,天然氣附屬管道輕微移位。

二、事故原因:

1、數控車牀工柏晨安全意識薄弱,違規操作特種設備叉車;

2、數控車牀工柏晨在發生事故後,沒有及時與車間主管彙報,存有僥倖心理;

3、天然氣爐控制站附近存在安全隱患。

三、事故性質:輕微事故

四、根據公司處理意見,通過調查核實,對此次事故作出如下處理:

1、機加工車間數控車工柏晨,負主要責任,考核200元。

2、機加工車間主任王炎,負領導責任,考核100元。

3、責成各車車間立即組織叉車工開展安全操作培訓,定人定車,並在日常工作中加強監管。此次事故,雖然是輕微事故,但充分暴露出我們的安全生產工作還存在眾多不足。安全生產任重而道遠,沒有一個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公司各項工作也將無法正常開展。時值夏季來臨,是事故高發季節,我們各車間與部門應清醒的認識到安全形勢的嚴峻性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安全教育、監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訓,全面提升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平穩,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濟南乾順重型機械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安全生產事故教育案例 篇五

某韓國獨資製鞋有限公司,20xx年7月22日至8月7日,接連出現3例含苯化學物及汽油中毒患者(經職業病醫院確診)。3名女性中毒者都是在該公司生產流水線上進行手工刷膠的操作工。

有關人員到工作現場調查確認:

(1)在長70 m,寬12 m的車間內,並列2條流水線,有近百名工人進行手工刷膠作業;

(2)車間內有硫化罐、烘乾箱、熱烤板等熱源,但無降温、通風設施,室温高達37.2℃;

(3)企業為追求利潤,不按要求使用溶劑汽油,改用價格較低、毒性較高的燃料汽油作為橡膠溶劑,使得配製的膠漿中的含苯化學物含量較高;

(4)所有容器(如汽油桶、亮光劑桶、膠漿桶及40多個膠漿盆等)全部敞口;

(5)操作工人沒有任何個人防護用品。

經現場檢測:車間空氣中苯和汽油濃度分別超過國家衞生標準2.42倍和2.49倍。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苯屬於____類職業病危害因素。

A.放射性物質B.粉塵C.物理因素D.化學物質

2、根據《職業病目錄》,汽油可能導致__________類職業病。

A.職業性眼病B.職業性皮膚病C.職業中毒D.職業性腫瘤

二、多項選擇題

3、根據《職業病目錄》,苯可能導致—一類職業病。

A.放射性B.職業性腫瘤C.職業中毒D.職業性眼病

4、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企業應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按照有關規定組織_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A.離崗時B.在崗期間C.上崗前D.退休時

三、簡答題

5、試分析為什麼該公司在不長時間內,會連續發生女刷膠工苯及汽油中毒事件?

6、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有哪些?

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篇六

一、總則

1、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3、傷亡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二、事故報告

1、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建委、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企業主管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該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4、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的調查

1、輕重、重傷事故,有企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公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企業所在地區縣建委、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3、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發生應採取措施的建議;

(4)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4、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企業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處理

1、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2、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者發生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採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與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在傷亡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與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在調查、處理傷亡事故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應當在九十日內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一百八十日。傷亡事故處理結案後,應當公開宣佈處理結果。

2022近期安全生產事故通報 篇七

局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好局8月24日安全生產推進會,8月27日至9月9日,由局紀委郭書記牽頭的安全督查組,採取查閲內業資料、現場抽問、座談等方式,對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進行了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情況

各單位都及時傳達市、縣和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成立了安全領導機構並進行具體責任分工,有檢查記錄、整改驗收資料完善歸檔。從檢查來看,總體效果明顯,反應迅速、人員到位、主動作為。工作突出的單位有縣運管所、縣路政大隊,工作遲緩的單位是航運公司。

二、存在問題

(一)縣運管所

1、對龍祥運輸公司、江陽車站查出的安全隱患,在規定限時內未整改完畢。

2、未建立安全隱患整改推進表。

(二)縣路政大隊

1、安全隱患排查里程樁號與整改、驗收資料不一致、軌跡體現不完整。

2、對新排查出的6處較大安全隱患未及時協調相關單位做好整治措施。

(三)縣養路段

1、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未形成完整的軌跡閉合。

2、安全管理人員對安全隱患整改現場檢查、指導較少。

3、內業資料歸檔不規範。

(四)縣海事處

1、對旅遊船舶安全隱患未及時協調相關單位做好整治措施。

2、安家壩、星光大橋建設施工未辦理水工許可證。

3、未建立安全隱患整改推進表。

4、內業資料建設有待提高。

(五)航運公司

1、安全會議未記錄傳達局安全推進會內容。

2、內業資料歸檔不規範,有待提高。

3、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足。

(六)運輸企業

1、平安運輸公司未建立安全隱患整改推進表。

2、騰達、巨川運輸公司未建立未建立安全隱患台帳,

安全隱患整改、驗收資料不完善(沒有影像資料體現)。

3、巴運集團159隊未建立安全隱患台帳和隱患整改推

進表。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深刻吸取“8.3”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 “一網雙線”安全監管責任制。

(一)進一步紮實抓好整改。各單位要針對督查中存在的問題,逐一梳理,建立台賬,制定細化方案,將責任細化分解到一線操作層面,逐一進行整改銷號,一時難以整治的隱患,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範措施,專人負責,限期整改,按時按質抓好整改,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二)進一步重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專職管理隊伍建設,選用素質高、責任心強、具有一定業務能力的精兵強將充實到安全管理崗位上去,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三)進一步完善內業資料。各單位要按照“四式”管理建好台賬,做到隱患排查、整治、驗收軌跡清晰,達到安全生產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各單位務必在20xx年9月20日前將整改落實情況書面報局安運股。聯繫電話:;下一步局督查組實地查看各單位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並進行通報,對整改不力、走過場、敷衍了事的單位啟動約談機制、嚴究其責。

交通運輸局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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