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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院財務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衞生院財務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衞生院財務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鄉鎮衞生院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第一章 預算管理

第一條 衞生院年初要根據事業計劃和工作任務,結合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詳實編制年度收支計劃,提交全院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報縣衞生局彙總,縣財政局審核。

第二條 編制收支計劃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三條 衞生院必須嚴格執行年度收支計劃,不得隨意調整,如有較大調整,要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報衞生局備案。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政策、收費範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堅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亂收的原則。

第五條 各項收入必須堅持由衞生院財務收取,必須堅持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一分配,統一使用,任何個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費和截留,更不得私設小金庫及帳外帳。

第六條 加強收費票據的管理。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或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嚴禁使用自制票據或白紙條收費,嚴禁收費不開票。票據必須專人保管,要嚴格進行票據登記、繳銷制度。各種票據不得轉借,不準虛開、多開或套開金額,一經發現以上行為,將按《陝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暫行辦法》和黨紀政紀及法律法規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第七條 收費處要當日繳存各項收入,離金融機構較遠的單位,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1天,單位及個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八條 健全收入管理監督機制,收費處所報的各項收入,財務部門必須與各科室進行認真核對,杜絕收入不報、瞞報或少報的現象發生。

第三章 支出及成本費用管理

第九條 衞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費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方針政策、財政規章制度、財務制度、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等財經法規、紀律以及衞生院年度收支計劃。

第十條 各項支出必須憑合法的原始憑證報銷,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經濟業務的內容、單價、數量、金額、出示憑證單位公章、填制憑證人員姓名、經濟業務的用途、經辦人員簽名、實物類驗收人簽名等必備要素,並且必須堅持一支筆簽字審批制度,原始憑證要做到內容真實合法、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第十一條 單筆經濟業務支出在3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經院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在支出核算中,要嚴格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確保成本核算準確,真實反映衞生院的經營成果。

第十三條 對社控商品必須事先辦理社控手續,對需要政府採購的商品必須按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實行政府採購。具體採購項目及標準按禮泉縣政府採購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衞生院固定電話實報實銷,移動話費補助院長每月200元,副院長每月100元,實行包乾使用,每月由財務造冊發放,超支不補;其它管理人員話費標準由單位參照以上自定。

第十五條 各衞生院要按月足額提取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並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金,使職工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解除職工的後顧之憂。

第四章 基本建設的管理

第十六條 基本建設項目實行審批制,項目在立項前必須按有關規定報相關部門審批。

第十七條 項目一經確立,衞生院不得擅自改變建設項目,提高建設標準,擴大投資規模。

第十八條 30萬元以上基本建設項目要進行公開招標,3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有關程序和規定進行議標並報批。

第十九條 建設項目預、決算以及調整預算,衞生院財務主管人員必須參與,瞭解整個建設投資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同時履行單位財務監督職能。

第二十條 基本建設支出必須憑税務建安發票支付資金,不能憑工程承建方的材料、物資等票據支付;預付工程款及時記帳,不得置於出納處視為現金對待;項目資金要實行專人、專帳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第二十一條 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3個月之內,必須與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竣工決算,同時按規定做好交付資產的結轉工作。

第二十二條 購置單價在萬元以上的設備,必須對其可行性、必要性、效益性進行綜合評估,報縣衞生局審批,批准後方可購置。

第五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二十三條 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各衞生院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要設置“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第二十四條 現金的使用要嚴格遵守其使用範圍,庫存的備用現金不得超過三天的零星開支,加強防盜意識,確保現金的安全; 經常進行現金餘額清查盤點,如果發現帳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作出相應的帳務處理;現金不得以白紙條抵庫;現金帳户餘額,核對無誤後,會計與出納相互簽章認可。

第二十五條 銀行存款每月要與開户銀行進行逐筆核對,並填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妥善保存好銀行存款帳户的印鑑,印鑑必須嚴格實行分開管理,嚴禁一人統管;不得多頭開設銀行基本帳户,不得出借、轉讓銀行帳户,不得公款私存。

第二十六條 嚴禁衞生院為任何經濟組織和個人提供借款擔保,個人借款要及時償還,借款超過約定時間6個月不還者,按挪用公款處理。

第六章 藥品及材料、物資管理

第二十七條 建立健全藥品、材料、物資管理制度,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實行問責制;實物負責人不得由會計、出納及藥品會計兼任。

第二十八條 藥品管理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要經常進行查看清理,防止藥品過期失效、黴爛變質以及丟失破損;藥品計價一律實行零差率計價;藥品入庫必須嚴格驗收,出庫要辦理出庫手續,單位財務部門要按月、及時、正確處理藥品購進帳務,做到帳務準確,反映真實;藥房藥品的銷售收入要逐日與收費處進行核對,明晰各環節的責任;藥品庫存每季度必須盤點一次,升溢與虧損要及時查清原因,分清責任,並報院委會研究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批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做到帳帳、帳實相符。

第二十九條 加強對“庫存物資”、“低值易耗品”、“衞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要堅持“計劃採購,定額定量供應”的原則,根據業務的實際需要,確定儲備額,防止積壓;管理部門要分類建好明細台帳及消耗帳,並明晰管理人員的責任,妥善保管好各類物資與材料,防止毀損與丟失;每季度進行盤點並及時處理帳務,確保帳帳、帳實相符。

第七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條 固定資產起點:專業設備單價1500元以上,一般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資產;或單價不足以上起點,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一條 各衞生院要建立固定資產內部管理制度,明晰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責任。財務部門在進行新購固定資產帳務處理時,必須憑原始發票及附件、政府採購審批單(具備政府採購標準的)及院委會研究記錄方可入帳。上級單位配備的醫療設備及器械也要及時入帳。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產要實行“三帳一卡”管理,即:總帳、一級明細分類帳,二級明細分類帳(有條件的單位),建卡(台帳)。

第三十三條 固定資產要加強日常維護,大型貴重設備(萬元以上)實行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第三十四條 大型固定資產(5千元以上)轉讓、報廢,首先要呈報衞生局,由衞生局報國資局審批,經核批後,方可報廢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要每年進行全面清點、核實,盈虧要及時查清原因,分清責任,並報院委會研究審批,財務部門根據審批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做到帳帳、帳卡、帳實相符。

第八章 債權債務管理

第三十六條 衞生院應對不同性質的債權債務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所有債權債務必須進行明細分類核算,不得將同類進行合併處理。

第三十七條 對新的投資性舉債,事先院委會要進行可行性研究與分析,比較收益與成本,充分考慮衞生院的償債能力,不能盲目舉債,廣泛徵求全院職工意見和建議,制定方案報縣衞生局審批,經批准方可施行。

第三十八條 對以往的虧損、債務,單位要制定詳實可行的消赤減債計劃,分期逐步償還,確保落實到位。

第三十九條 各項債務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必須及時進行財務核算(含工程款),不得出現帳外債務,做到債務清,家底明。

第四十條 加強各種應收款項的管理,各衞生院要建立健全各項應收款項的管理制度。對“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的管理首先是嚴格控制“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的產生;再次就是對已產生的“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要及時催收,並經常核對餘額;對“應收醫療款”、“其他應收款”應實行擔保人負責制,做到誰擔保誰負責,有效控制壞帳的產生。

第九章 績效工資管理

第四十一條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要保障基層醫務人員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收入分配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傾斜;建立以崗位責任和績效為基礎、以服務數量和質量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和激勵制度,並將考核結果與實施績效工資制度、人員競聘上崗緊密結合。

第四十二條 鄉鎮衞生院實行全額工資,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基本工資部分和績效工資的基礎性部分按月發放,績效工資的獎勵性部分納入全員考核,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發放。

第十章 強農惠農資金管理

第四十三條 強農惠農資金主要包括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補助、村衞生室規範化建設資金、村醫補助等涉農項目資金。

第四十四條 各衞生院要切實加強強農惠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專款專用,及時發放,嚴禁截留、剋扣和挪用。

第十一章 車輛管理

第四十五條 各衞生院使用車輛應從工作實際出發,本着安全、節儉、高效的原則,儘量壓縮行政性公務用車。

第四十六條 自有車輛單位每月燃料費不得超過1000元。車輛維修應到指定的修理廠維修,費用由局計財股審核後實報實銷。

第四十七條 沒有車輛的單位下鄉租車費用每月不得超過2000元。

第十二章 審計管理

第四十八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設專兼職內審員,定期對單位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並提出建議。

第四十九條 加強對衞生院的審計監督,衞生局每年對鄉鎮衞生院進行一次審計,促進衞生院強化財務管理,規範運作。

第五十條 衞生院院長離任或調任,要進行責任審計,對院長進行任期審計評價。對違規的按有關政紀進行處分,違法的按有關法紀進行處理。

第五十一條 各衞生院要加強財務監督,重視各類信訪案件的調查,依法辦理各項業務,增強透明度。重視職工的呼聲,接受各級的監督。

第十三章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管理

第五十二條 各衞生院必須依法設置會計機構,安排合適的辦公場所,添置必備的辦公設備和用具,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會計主管要持證上崗,並按時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十三條 會計工作要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出納等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實物保管、收費等工作;建立會計機構內部監督機制,會計、出納、實物保管崗位要嚴格分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實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主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及實物保管。

第五十四條 衞生院的會計主管更換首先報主管局審批,會計主管調動要嚴格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第五十五條 會計人員必須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不得造假帳,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各單位必須按月核算,並於每季度次月5日前報送會計報表到縣衞生局計財股。

第五十六條 會計人員要及時將會計資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要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不得任意毀損會計檔案;借閲會計檔案,必須嚴格辦理借閲手續;銷燬巳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應由本單位會計機構提出銷燬意見,並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的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報縣衞生局、縣財政局進行監銷。

第十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各衞生院必須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第五十八條 衞生院負責人對本院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五十九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會計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六十條 衞生院負責人及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會計法》,《基層醫療衞生機構財務制度》以及各項財經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如有違反,按《會計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衞生院財務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作為經濟管理信息資源,反映經濟管理面貌的歷史資料作用,為單位合理組織業務經營及提高經濟效益提供有益的經濟數據參考資料。依據會計法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檔案分類

本制度所指的會計檔案是會計核算資料檔案,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軟件和會計數據存儲介質及其他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指合同、養老金繳納清冊、工資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原始始票據存檔等)等五大類,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

鄉鎮衞生院每月應對會計憑證進行整理裝訂成冊,年度結算後應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會計報表(會計報告)、工資冊、藥品與庫存物資的盤點清單、銀行對賬單與銀行餘額調節表及養老金繳納清冊等整理立卷、裝訂成冊並寫好案卷目錄和年度案卷説明,交會計檔案專櫃存放。

如進行電算化記賬,其電算化會計數據信息應及時備份並以磁帶、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進行保存,防止會計數據信息的丟失;並每月打印會計報表、科目彙總表、餘額發生額明細表、往來帳餘額表、銀行日記帳;年度終了後所有的電算化會計數據應打印輸出,以紙介質形式連同其它會計檔案、電腦磁盤一同保管。

為了便於檔案的統計、保管和查找利用,必須對所有的案卷進行排列和編號。並且在排列、編號上要儘量適應本單位會計檔案形成的特點和管理方式。鄉鎮衞生院的會計檔案按“年度—類別—保管期限分類排列法”,即把一個會計年度中所形成的會計檔案,分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大類。一個單位一年的會計檔案經過分類整理、裝訂、編號,然後都要登記案卷目錄。會計檔案案卷目錄是根據案卷內容和成分按一定次序編排的,用於檢索的案卷名冊,是揭示和介紹了會計檔案的內容,是一個基礎的檢索工具。會計檔案案卷目錄的項目主要有:序號、案卷號、案卷標題、起止日期、張數、保管期限、備註等。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

進庫檔案必須符合標準、妥善保管、專人負責、科學管理、存放整齊、排列有序、查找方便,並要做好防黴、防潮、防火、防盜。對磁介質檔案還要做好防磁工作,每年至少翻一次,不斷改善保管條件,並要定期組織檢查,確保檔案安全完整。

要認真做好會計檔案資料的利用,為領導決策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對查閲檔案要有嚴格的審批手續,凡內部各職能部門查閲,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外單位查閲須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嚴格按審批內容進行查閲,並辦理登記手續,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改、拆封和抽換等。借閲檔案歸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0天,超期應辦理延期手續,到期檔案管理人員應主動催收,並對收回的檔案認真檢查有無缺損等情況。

全套會計電算化系統文檔視同會計檔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該系統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後三年;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第一天算起,分為永久、定期。具體保管期限如下:

1、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分類賬)保管期限為15年;

2、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保管期限為25年;

3、會計月報表和其他應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保管5年;年度會計報表與財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保管期限為永久。

合併、撤銷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辦理移交手續,交接雙方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要將所管的會計檔案向接辦人移交清楚,並應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負責監交。

四、會計檔案的銷燬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單位檔案機構會同財務部門提出銷燬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單位負責人審查簽署意見後由會計、檔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其中未了債權、債務憑證、建設項目應抽出單獨立卷保管,直至債權、債務、建設項目結清為止。

衞生院財務管理制度 篇三

一、財務處工作制度

1、正確貫徹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和《醫院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辦法》等各項財經政策,加強會計核算和財務監督,嚴格財經紀律,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同一切貪污盜竊,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

2、嚴格執行國家對藥品作 價的規定和《雲南省非營利性醫療服務基準價格》等物價政策,合理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應抓緊收回。凡是預算外的,無計劃的開支應堅決杜絕。對於臨時必須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3、根據醫院事業發展計劃,正確及時編制年度和季度的財務計劃(預算),保證臨牀和科研經費的需要,辦理會計業務。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決算)。

4、加強醫院的經濟管理,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院領導提供有價值的財務分析資料,以便領導正確決策,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對外採購開支等一切會計事項,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如發票、賬單、收據等)。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後,方能以據報銷。凡白條子、三聯收據、自制收款收據等一律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出差或因公借支,須經院領導批准,任務完成後及時辦理結帳報銷手續。

6、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和債務,防止拖欠,減少呆帳。

7、財務部門應與有關科配合,定期對固定資產(房屋、設備、傢俱、藥品、器械等)和流動資產(藥品、低值易耗品、衞生材料等)等國家資財進行經常性的監督,及時清查庫存,防止浪費和積壓。

8、每日收入的現金要當日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的規定限額。出納和收費人員不得以長補短。如有差錯,由經手人詳細登記,每月集中討論,找出原因後報領導批示處理。

9、會計核算、原始憑證、帳本、工資清冊、財務報告、財務決算等,以及會計人員交接,均按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

10、加強住院費用管理,實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

二、財務管理規定

1、預算編制按照事業發展計劃,採取院領導、財務處、業務部門相結合的辦法。由財務科擬定醫院年度預算,經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報主管部門批准後,由財務處統一掌握執行。

2、收支預算要參考上年預算執行情況和對預算年度的預測編制。支出要量入為出,略有結餘。

3、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按照批准的預算和計劃所規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續,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4、購置大型、貴重儀器設備和大型修繕(拆改建)項目,要事先進行可行性論證和評議,提出可行性方案,經審計科審計後,報院領導審批,方可購買和實施。

5、在院長統一領導下,各項支出由財務處統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據批准的預算,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按制度規定及定額標準,實行指標控制。

6、各職能科室預算內開支,要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由財務處審核後執行。超預算或計劃外開支,有關科室要提出書面報告,交財務處審核後,由院長批准執行。

7、固定資產實行財務處負責總賬,管理部門負責明細賬,使用科室負責台賬(建卡)的三級賬卡制度。

8、低值易耗品實行“定額管理、定期核銷、科室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據各科室的實際消耗情況,核定消耗定額,按定額以舊換新。

9、藥品實行“金額管理、數量統計、實耗實銷”的管理辦法,合理核定藥庫和藥房儲備資金。

10、衞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計劃採購、定量定額供應”的管理辦法,科室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購買。

11、專項資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後用、量入為出、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的用途和開支範圍以及開支標準辦理。

12、凡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藥品、衞生材料等財產物資的購買,必須辦理入庫,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以購列支。

13、本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制度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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