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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合集18篇)

人事管理制度(合集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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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合集18篇)

篇1:人事管理制度

十三、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十五、參加非法組織者。

十六、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十七、其它違反法令、規則或規定情節嚴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條: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意外醫療保險,其自理。

第六十二條:公司為一般員工辦理意外醫療保險,其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條:公司可為員工臨時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內交通不便者),員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的規定,發給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第十五章資遣

第六十五條: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對員工予以資遣:

一、停業或轉讓時。

二、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拒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工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五、員工對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且無法在公司內部調整時。

第六十六條:員工資遣的先後順序:

一、歷年平均考績較低者。

二、工作效率較低者。

三、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第六十七條:員工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隨時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於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於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於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條:員工自行辭職或受處罰被除名聲,不按資遣處理。

第六十九條:員工資遣,按下列規定發給資遣費:

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發工資。

二、在公司連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二年者,發給其資遣當月的工資。

三、在公司連續工作二年以上未滿五年者,發給其資遣當月2倍的工資。

四、在公司連續工作五年以上者,發給其資遣當月3倍的工資。

五、若因公司虧損、破產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導致不能正常經營,資遣費的發給標準依臨時董事會研究制定的決定執行。

第十六章辭職

第七十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准後,辦理手續。並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七十一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第七十二條: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章生活與娛樂

第七十三條:公司向員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並有組織地開展一些娛樂活動,以滿足員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條:公司鼓勵員工自己解決住房問題,並適當向新員工提供住宿以減輕員工的實際困難。

第七十五條:員工租住公司住房時按實際價格交納房租、水電費、管理費及共它費用。

第七十六條: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務,將按實際價格向員工收取餐費。

第七十七條:公司反對員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員工加入打麻將之類的消磨意志的活動和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法規的活動。

第十八章安全與衞生

第七十八條:本公司各部門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衞生設施,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

第七十九條:員工應遵守公司有關安全及衞生各項規定,以保護公司和個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則

第八十條:有關辦法的制定:有關本公司員工的(1)考核(2)職位職級晉升(3)年終獎發放(4)榮譽(5)退休(6)撫卹(7)各種津貼給付等,其方法另行訂之。

第八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總經理辦。

第八十二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篇2:人事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規範企業人事作業程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説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必須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一定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同,而選擇適宜的招聘信息發佈渠道,如新聞媒體、網絡、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信息發出後,會收到應徵資料,經審核後,對合格應徵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接受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徵資料,歸檔一個月後銷燬,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徵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同,採取相宜筆試和麪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採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徵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複試。經複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後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管理人員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同,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權限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轉正後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徵,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並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籤,轉人事部門簽註意見後,呈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必須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並呈交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並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符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後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並處理好相關續後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於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並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曆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於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後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後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註明。

第三條、每週工作時間五天半,週一至週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週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准,交前台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必須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並經相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假期核准權限: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遲於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並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能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達到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提供人力資源信息與依據;

(三)、通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於個人資料檔案中,並予以登錄。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管理人員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接受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並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內容

(一)、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

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必須接受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接受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接受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並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採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複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閲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閲檔案的,必須有相關手續,並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查閲。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篇3: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範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並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後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僱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准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僱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僱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僱)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僱)用員工應本着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脱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於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僱)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僱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僱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後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瞭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僱)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准的指標內僱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准後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准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後,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准;未經核准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儘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託運費經及參觀遊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週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紮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後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週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紮休息7天;

4、女結紮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後結紮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後結紮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

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僱)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准聘(僱)用的領導批准後,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幹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後,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後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准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繫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僱)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僱)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調入的幹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繫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篇4: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篇5:人事管理制度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推薦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狀況,認真填寫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後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後,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係狀況表》,然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複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透過。

四、複試合格後,通知應聘人員一週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狀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後,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並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並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户口薄、原件和複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服務自願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並經人力資源審核後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係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職責: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後方能解除擔保職責;

六、擔保人應於員工離職半年後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職責,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並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狀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後,暫緩辦理,並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並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後,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理解,並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能夠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後,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狀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資料”和考核資料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狀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後一週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並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潛力及工作成效個性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能夠提前結束試用期,並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准。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能夠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准後,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採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資料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取區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於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後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並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資料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潛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後將學習的資料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理解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理解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並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後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後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理解培訓後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後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__。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__=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帶給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户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覆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覆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於協調,融入羣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羣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覆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八、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閒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閒書、玩遊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週五個半天工作日,每一天工作7小時(週六除外)

週一及週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週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並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工作幫手網fo__er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必須為______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職責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後,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______元/月、午餐補助______元/月、住房補助______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____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繫;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能夠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狀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狀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向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後備幹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思考後備幹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狀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______元,五年後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鑑定4、具有説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資料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推薦,並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貪污、盜竊、毆鬥、詐騙、索賄、受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職責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准,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准。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並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係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後,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於上述手續辦妥後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係調入公司的職員,應於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係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______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係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繫,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後,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篇6:人事管理制度

一、員工類別:

1、實習生:旅遊學校學生或者同類學生被酒店接受為實習生。實習期一般為6-10個月。酒店不與實習生簽訂勞動合同,只簽訂實習協議。實習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實習生在正式錄用時可免實習期。

2、臨時工:酒店可以根據需要聘用臨時工。臨時工的聘用期將按照酒店需要而定或與該工作同期結束。

3,、試用期員工:酒店按照試用期條件錄用的新員工。在試用期結束時需要經過考核,使用不合格者將不予錄用。部門經理可根據員工的工作情況和業務技能,提出延長或者縮短使用期(延長最長為3個月),若員工再達不到工作要求,工作將被終止。

4、正式員工:經過試用合格的將轉為正式員工。,享有正式員工的待遇。

5、特聘人員:酒店根據工作和發展需要,聘請經驗豐富的酒店高級管理人員和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員。特聘人員的面試和待遇由總經理批准及簽訂特聘協議。

二、合同期限/續簽合同

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試用期滿一般為2個月,合格後,試用期將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2、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前,根據員工具體表現,經部門經理審批報總辦核准。

三、員工招聘:

酒店所有員工招聘、解聘工作都由總辦負責(總經理辦公室簡稱總辦),並報總經理審批,其他部門及人員都無權辦理。

部門需增補人員,在部門編制內的報總辦,由總辦負責招聘。部門經理可參加面試,超出編制的應報總經理審批,批准後交總辦負責。

酒店員工招聘採用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方法。凡具有相關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或工作技能,身體健康的人員,均可向酒店諮詢和申請相關職位。

求職者到酒店求職,需提供有關證件,如:身份證,學歷證,技術等級證,健康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非市區人口)等。如實填寫《職位申請表》所列各欄目,並願意承擔《職位申請表》所列之責任。員工身份、地址、電話、婚姻關係等個人資料如有變動,應立即通知總辦,若因提供資料正確或者不詳造成個人損失,一概由其本人負責。

酒店錄用的員工,必須接受業務考核,資歷審查及體格檢查。身體健康條件合格的,經總辦和用人部門面試後,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合格後方可錄用。

員工聘用後需定期檢查身體,如發現患有不適宜服務工作的疾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在規定醫療期內痊癒的,經出示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有效證明後方可申請復職。不能痊癒的可終止聘用。

酒店所有人員一律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按工種不同)。期滿合格後,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或者延長試用期,用人部門或總辦有權根據員工的具體表現和業務能力情況延長或者縮短試用期,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但如實習期滿或者原從事酒店行業,富有工作經驗的,可免試用期。

四、新員工入店手續:

1、酒店錄用的員工,由總辦負責填寫《人事變動通知單》通知用人部門。

2、員工被酒店錄用後,需繳納崗前培訓費50和崗位培訓費300元。崗前培訓費概不退還。崗前培訓費,員工在酒店服務期滿一年(含試用期)以上辭職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全部崗位培訓費;服務期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50%;服務期滿三個月未滿半年的,在辦妥手續後,可退還其繳納的崗位培訓費得30%;服務氣未滿三個月或者未辦妥辭職手續的,崗位培訓費不予退還。

3、新員工如因經濟困難,未能一次性繳清崗位培訓費的,須向總辦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辦批准後從工資中扣除。但崗前培訓費必須入職前一次性繳清。所有費用均由財務部收取或扣發。

4、新員工入職前必須接受身體檢查,同時按照酒店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進行定期檢查,所有費用由個人支付。

5、新員工入職時,免費領取員工工號牌,更衣櫃鑰匙,《員工手冊》。如遺失損壞需繳納每項10元后方可補辦。工號牌如屬自然損壞,可以根據舊的更換新的工號牌。

6、新員工入職時,免費領取員工制服2套,制服一律不得穿戴出酒店。離職時應將乾淨的制服退還酒店,如有認為損壞,應照價賠償。

7、試用期員工不享受獎金待遇和任何假期。

五、員工辭職:

1、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有權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一週向酒店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辦理離店手續。

2、酒店員工在合同期內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酒店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所在部門經理和總辦批准後方可生效。主管或主管以上人員,須由總經理批准。

3、員工辭職申請經批准後,應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1)向所在部門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交清與工作有關的一切資料,錢財,帳目。事宜等;

(2)到財務部結清所有財務帳務;

(3)到保安部辦理手續;

(4)到總辦辦理《員工手冊》,員工宿舍,工號牌,制服等的退還手續。

4、員工辭職未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的,可以提前辦理離職手續,但要以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如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酒店有權要求其返回工作崗位,並責令其補償所造成的損失。

5、如屬在職培訓或外派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須參照培訓協議書賠償酒店所造成的損失。

6、一般員工辭職的由總辦批准,部門以上的管理人員,部門文員,技術工種,外聘人員辭職的由總經理批准。

7、按規定可退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的審批權限和辭職審批權限相一致。

六、解聘、辭退:

1、酒店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酒店崗位要求時,酒店有權給予辭退和不發放任何補償金。

2、員工在職期間如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及酒店其他規章制度的,按規定隨時無償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被勸退,開除者將不予任何補償金,如嚴重損壞酒店利益的,酒店將保留法律上追回損失的權利。

3、凡因觸犯國家法律被拘留或者判刑的`員工一律開除。

4、非因公受傷或患病的員工,在酒店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依然無法工作的,酒店將根據員工在酒店的工作年限,酌情發放補償金。

5、酒店因經營情況需要裁員時,總辦將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或增發30天的工資作為補償。

6、各部門給予員工辭退或者開除處分的,因填寫《處罰通知單》,並經被解聘辭退人員的確認簽字,説明理由報總辦,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7、由於酒店經營情況而需要裁員時被解聘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全部退還;由於違反《勞動合同》《員工手冊》或者酒店其他規章制度而被解聘或者開除的員工,崗位培訓費一律不予退還;崗位員工在試用期內由於不符合崗位要求被辭退的,酒店將根據員工的具體表現,酌情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崗位培訓費。

8、按規定可退還員工的崗位培訓費的審批權限和解聘,辭退審批權限相一致。

七、人事變動程序:

1、新員工試用期滿定級,降級,升級,調動工資的崗位級別都將隨人事而變動。

2、任何形式的變動,都要填寫《人事變動通知書》和《考情表》,經相關人員批准後,交總辦備案。

3、人事變動審批權限:員工定級初級以下,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審批;員工定級初以上,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總經理審批;越級定級、特殊工種定級,由部門經理、總辦主任、總經理審批。

篇7: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推薦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狀況,認真填寫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後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後,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係狀況表》,然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複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透過。

四、複試合格後,通知應聘人員一週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狀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後,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並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並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户口薄、原件和複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服務自願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並經人力資源審核後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係者,不能做擔保。

四、被擔保人如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擔保人應負賠償職責:

1、虧空公款或借用財物不還者

2、偷竊、丟失本公司資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義向外詐騙、招搖有確鑿證據者

4、故意毀壞本公司的設備或其它物品者;

5、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6、移交不清或棄職潛逃導致本公司受損害者

五、擔保人因故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經同意後方能解除擔保職責;

六、擔保人應於員工離職半年後而無未了事項時方能解除擔保職責,保證書自動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對保,並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第十八條

一、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公司,由公司統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狀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人力資源主管同意後,暫緩辦理,並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二、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換本人;

第十九條

一、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公司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並由人力資源部主管與其簽定《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二、辦理報到手續領取下列資料:

1、員工手冊

2、員工資料卡(填寫交行政中心)

3、辦公桌的鑰匙

第二十條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後,人力資源部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理解,並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職員試用

第二十二條新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

一、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職員考勤及休假、請假管理制度》能夠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

二、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的考核

一、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後,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狀況,實施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資料”和考核資料中的“自評部分”。

二、部門主管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狀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

四、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第二十四條轉正

用人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後一週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並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

第二十五條提前結束試用期:

一、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潛力及工作成效個性出色的新職員,試用部門主管能夠提前結束試用期,並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主管、總經理批准。

二、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部門能夠提前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職員轉正考核表》,經部門主管或人力資源部主管批准後,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或提前辭退試用職員。

第二十六條考核結果的評定

一、考核辦法採用項目評分發進行,考核資料分成優秀、良好、一般、差四個標準,每個標準限定一個最低分數,下一個標準的最低分數到該標準的最低區域為分數選取區間。

二、考核結果的評定標準:

1、考核結果95分以上提前轉正晉升工資;

2、考核結果85—94分按期轉正晉升工資;

3、考核結果75—84分按期轉正不予晉升工資;

4、考核結果60—74分延長試用期;

5、考核結果低於60分試用不合格,不擬聘用;

第七章職員錄用

第二十七條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人力資源部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部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第二十八條《職員聘用合同》按公司經營年度一年簽定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人力資源部。年中新進職員,轉正後聘用合同簽到公司經營年度終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八章職員培訓

第三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公司舉辦各種培訓並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IBM、CA、Lotus、微軟、培訓機構等舉行的各種培訓。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職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資料為:

1、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2、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4、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二、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的研究學習本職技能,各級主管應隨時施教,提高員工的潛力;

三、視業務的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後將學習的資料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理解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公司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IBM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理解培訓前應與公司簽訂協議;並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後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公司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後的服務期。

三、賠償標準條款:

乙方理解培訓後如未按照甲方服務期要求執行的,乙方應按服務逐月等份遞減的原則向甲方培訓補償費。培訓補償費繳納公式為:

培訓前服務年限為M1,培訓所花費用Y。

培訓後服務年限為M2,培訓補償費為X。

應服務期限為M3,年限以月份為單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三十三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帶給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信息產品。

三、牢記“用户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四、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五、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實行四小時答覆制(即所有上級安排的任務,均須在四小時內答覆工作進度)。

六、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七、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八、要善於協調,融入羣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羣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十、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三十四條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職員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職員應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請示上級,遵照指示辦理;

三、職員應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遵守四小時覆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八、職員務必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務必協同辦理,應遵從上級指揮,予以協助;

九、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十、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紀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對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節;

十二、執行員工手冊;

第三十五條工作時間八不準:

一、不準聊天、吵鬧;

二、不準無故離崗、串崗;

三、不準打私人電話閒聊天;

四、不準唱歌、聽音樂;

五、不準看閒書、玩遊戲;

六、不準上班時間接待親友或辦私事;

七、不準遲到、早退、曠工;

八、不準瀆職、失職,貽誤公務;

第十章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第三十六條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週五個半天工作日,每一天工作7小時(週六除外)

週一及週五:9:00---17:30工作11:45---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週六:9:00---12:00

第三十八條遲到、早退或曠工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從每月月初開始累計遲到(早退)按分鐘計算扣除當月工資,1分鐘扣除1元,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罰款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每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5。5天,連續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第三十九條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禁止讀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不允許聊天,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因公外出應請示主管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並交行政中心備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公司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5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第四十一條: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序做如下規定。

一、節假日:

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2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機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年假: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四十二條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務必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日,累計當月5。5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第四十三條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狀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工作幫手網foXer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第十一章工資待遇

第四十四條、職員待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薪資方案》執行。

一、職員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住房補助、呼機補助、午餐補助、銷售提成、獎金、福利等部分組成。

二、基本工資統必須為xxx元。

三、職務工資依照職員所在職務的素質要求、工作量與職責的輕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職員轉正後,福利補助包括呼機補助xxx元/月、午餐補助xxx元/月、住房補助xxx元/月。

五、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齡補助。

六、獎金:

1、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2、每月獎金和年終獎金按照《職員考核辦法(試行)》中的“獎金核發”部分執行。

七、全勤獎勵:全年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在年終一次性發放全勤獎。

第四十五條

一、職員工資發放日期: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9日發給(如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

二、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與人力資源部主管聯繫;

三、新進員工自報到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具體計算公式為:

(員工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本月的工作日總天數Х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條、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其中職員轉正考核按照本規定中第五章規定的辦法執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則按照《儀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三章人員調動與晉升

第四十七條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職員的工作崗位,職員也能夠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職員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狀況:

一、部門內部調動:是指職員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狀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職員部門之間調動: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十八條晉升制度:

一、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制定此辦法。

二、晉升分四種:1、職等職務同時升遷;2、職等上升、職務不變3、職務上升、職等不變4、與職務無關的資格晉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績一向在優秀者,再考察該職員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2、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3、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5具有較好的的適應性和潛力。

作為後備幹部儲備庫。

四、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思考後備幹部儲備庫。

五、晉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人事考核辦法(另行規定)和組織經營狀況,統一實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職員在平時人事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體現向業務人員傾斜。

(2)工齡工資:每在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增加xxx元,五年後不再增加。

六、晉升操作規程:

凡部門呈報晉升者,部門準備下列資料:1、《職員調動、晉升申報表》2、員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鑑定4、具有説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關材料

人力資源部則根據該表中調整的資料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十四章獎懲

第四十九條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推薦,並給公司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第五十條

公司對以下狀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貪污、盜竊、毆鬥、詐騙、索賄、受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職責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職責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八、竊取、泄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職責,公司有權起訴;

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資料。

第十五章離職與解聘

第五十一條職員要求調離本公司,應提前十五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准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五十二條公司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五十三條職員因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批准,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總經理批准。由人力資源部存檔,並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五十四條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係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後,均應向人力資源部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公司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於上述手續辦妥後再予發給。

第五十五條將人事關係調入公司的職員,應於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係調出。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按月收取存檔費(收費標準: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係調出的,公司將與有關單位聯繫,辦理退檔手續。

第五十六條由公司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後,人事部將其歸還職員。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條:

一、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狀況而定。

三、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工作休假:工齡滿一年,業績突出的員工,經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齡滿兩年,業績突出的員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狀況行政中心組織人員慰問。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能夠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篇8: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推薦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狀況,認真填寫後,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

篇9: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則: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管理權限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説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則: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於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景,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願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經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篇10: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人事作業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於試用、實習人員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或調整人員時,應先依據《員工異動申請表》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或辦理變動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麪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

試用人員

一、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身份證、人口流動證、健

康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二、填寫《員工個人資料表》

三、參加至少3天的.入廠培訓(人事部組織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狀況培訓及各部門組織的工作職責及技能培訓)

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不享受公司除全勤獎以外的其他獎金)期滿合格後,方得正式錄用。

第六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試用期滿,如考核不合格延長試用期或以辭退處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門主管提出申請,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簽定人事合同)轉為正式員工,建立人事檔案,享受績效獎等獎金及薪資的提升。

第七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三、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辦公室人員上班期間不得利用網絡聊天、玩遊戲以及做其他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利用辦公室電話撥打私人電話、不得在辦公室進餐。

四、愛護公物,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衞生;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公司、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並辦理《外出申請單》後方可離開。

六、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確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並經人事部審批,由人事部統計加班費或安排調休(除製造部/品質部的一線員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調休算外,其它各部門員工、主管、經理的超時加班一律不計加班薪資和調休。)

第十條、作息時間: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條:出勤要求

一、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二 、遲到早退扣款規則:1個月內最多允許5分鐘以內的遲到早退3次為免扣款,如每次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或免扣款次數超過3次後,每分鐘扣款2元。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7次者當缺勤1天計。

三、員工未經請假擅離崗位按曠工論處,曠工期間扣除其雙倍應發工資。連續曠工3日及月累計曠工5日者,視作自動離職。

第十二條:打卡要求:

1、員工正式上班後領取卡牌以計時,遲到、早退以卡牌為準。

2、卡牌要保存完好,卡紙上不允許私自亂塗亂畫,否則罰款10元。

3、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託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各罰款20元。

4、漏打卡時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批准,報人事部核准加蓋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罰款,如屬於個人行為忘打卡者,扣罰款2元/次。

篇11: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於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 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並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麪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後,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 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衞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後如有調整,以新公佈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託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採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後,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説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條: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的維持與發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第十八條: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資、獎金和補貼。

第十九條:月薪工資在次月15日前發放或存入員工在內部銀行的帳户。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員工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節:3天(農曆七年級、二、三)?勞動節:1天(五月一日) 國慶節:1天(十月一日)由於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於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條:一般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年時間後,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6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2天,最長15天。員工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第二十二條: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員工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員工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條: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第二十四條:春節休假或探親的員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第二十五條:對於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員工,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第六章請假

第二十六條:員工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定見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條:加班費的計算:一般員工加班工作時間記為員工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100%計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200%計算。

第二十八條: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第二十九條:員工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職(工)論處。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條: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員工出差,受派遣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出差的員工按規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並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第三十三條: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應及時向主管敍職,並按規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第九章培訓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同工的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第三十六條: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第三十七條:對於培訓中成績優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員工培訓登記卡》上,《員工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員工檔案內。

第三十九條:公司對員工在業餘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並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後的學歷等支持。

第十章調職

第四十條:公司基於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第四十一條:各部門主管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才職相稱”。

第四十二條: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後,限在一月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四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五條:明確職責,對於非本人工作職權範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第四十六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複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七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第四十八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並向上級領導彙報。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條:員工考核分為:

一、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准後正式錄用。

二、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製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製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條: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考核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第十三章獎懲

第五十二條:員工的獎勵分為以下三種:

一、嘉獎:由員工的直屬主管書面提出,部門經理批准,獎給不超過二百元的現金或紀念品

二、表彰: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批准,獎給不超過一千元的或紀念品,同時由總經理簽署表彰證書。

三、特別獎:由員工所在部門的經理書面提出,總經理及相關委員會評議後,總經理批准,並由人事部備案,每年公佈一次,員工除獎給一定額度的獎金和發給由公司總經理簽署的證書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晉升1—3級工資。

第五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嘉獎: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務者。

二、培訓考核,成績優秀者。

三、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四、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五、在艱苦條件下工作,足為楷模者。

六、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七、發現職責外的危機處理,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損害者。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對銷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進建議,經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三、遇有意外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因而減少損害者。

四、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五、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別獎:

一、兢兢業業,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者。

二、熱情為用户服務,經常得到用户書面表揚,為公司贏得很高信譽,成績突出者。

三、開發新客户,市場銷售成績顯著者。

四、對有其它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條:員工的懲罰分為五種:

一、罰款:由主管或有關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批准後執行。

二、批評:由員工的主管或有關人員書面提出,報部門備案。

三、記過:由員工所屬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准,報人事部執行,並下達通知,受記過者同時扣發當月獎金。

四、降級: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審核批准後報人事部執行。

五、除名:由員工所屬部門經理書面提出,主管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一、工作時間,擅自在公司推銷非本公司產品者。職責所需,經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時間,躺卧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個人過失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五、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六、不按規定穿着或佩帶規定上班者。

七、不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八、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場所喧譁、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十、對同事惡意辱罵或誣害、偽證,製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響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規定其它應處罰款或批評的行為。

第五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一、擅離職守,致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二、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四、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

五、一個月內曠工職(工)累計達二日者。

六、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範,影響公司聲譽者。

六、其它重大違反規定者。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級:

一、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同類業務或在其它兼職者,或在外兼營事務,影響本公司公務者。

二、一年中記過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於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

二、毆打同仁,或相互鬥毆者。

三、在公司內賭博者。

四、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

五、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塗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級二次者。

八、無故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累計達十二日者。

九、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篇12:人事管理制度

一、現在企業人事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及任用、員工培訓、工資與福利、績效考核與獎懲、考勤與休假、人事檔案、員工守則(或權利與義務)、勞動合同與卸職管理等。

二、在大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是企業發展、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內容,小企業一般就統歸在員工招聘的規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業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小企業主要沿用那種以人事工作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規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續、勞動合同的簽定與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體現、人事檔案管理等,如果企業的考勤制度和薪資制度獨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見××制度”等,如果沒有獨立成文也應該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節的設定形式。簡單明瞭的形式就是將每一項內容制訂為一章,每個具體事項制訂為一條。

下面是根據本人經驗列出的小企業人事制度基本提綱:

第一章:總則

宗旨、原則、主要負責部門及其職責。

第二章:員工招聘

招聘計劃的制定與落實,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審批、發佈;

應聘的接待與審查,面試負責部門、內容及錄用的決定、不予錄用的情形;

錄用手續、錄用後的試用期,試用期轉正的申請、考評與審批。

第三章:員工任用

根據領導批示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明確勞動合同中的崗位責任、保密條款;

崗位責任、任用期間的調(升)職。

第四章:員工培訓

培訓計劃、形式、內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績效考核

考核的標準、形式、期限、結果(獎懲)等。

第六章:薪資及待遇

企業或崗位基本薪資構成、等級標準;福利待遇、薪資的調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職管理

辭職、辭退、合同終止的勞動關係解除、資遣退職等辦理程序。

第九章:員工守則(可引用)

勞動紀律、職業道德、文明禮儀等行為規範 。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

員工個人人事檔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續中的文件歸檔管理等。

2.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三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適用,保持動態平衡。

第四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績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五條 公司涉及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員工招聘管理

第六條 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通過各種途徑面向社會招聘。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任用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説明書”為依據,採用面試和筆試兩種方式,依實際需要任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若需筆試,試卷由用人力資源部提供。

第八條 各崗位人員的派任,均依總公司統一調控為準則。

第九條 員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門需規範填寫《員工需求申請表》,並按要求通報相關領導審批,批准後交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選擇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併發布招聘信息。

3、人力資源部收集應聘人員的求職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以及其它有關業務資歷材料。

4、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用人部門或公司領導視情況參加,並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中填寫意見。

5、面試後兩天內,由人力資源部向合格的人才發出通知,並辦理報到手續。

6、經核定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日期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妥下列手續: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②填寫《員工檔案登記表》;

③交驗個人身份證、畢業證以及其它相關證件(如職稱證、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

④辦理經濟擔保。

第十條 擔 保

1、凡公司員工均須辦理擔保手續,擔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學歷證原件

②鄭州市固定房產複印件及該房產所有人書面擔保。

上述兩種形式,任選其中一種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能擔任保人。

3、擔保人所負一切擔保責任,決不因被擔保人的工作地點有所不同而藉口推脱。

4、公司於每年定期“對保”,並在認為必要時隨時辦理“對保”。

5、被擔保人離職一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虧欠公-款等情況,即向本人發還經濟擔保相關資料。

第三章 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協議。

第十二條 公司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均為一年。

第十三條 連續兩年與公司簽定勞動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繳納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

第十四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十五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説明者,即視為自動待崗(待崗期間無薪)。

第十六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繫到新工作部門時,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十八條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十九條 員工檔案是為每位員工建立的內部管理資料,包括員工的有關招聘、錄用、合同、考核、薪資、獎懲、培訓等材料,建立此檔案旨在方便內部管理。

第二十條 員工檔案自員工報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動態管理歸類,依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門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遞交人力資源部保管。若員工個人情況有變更,如:姓名、籍貫、文化程度、專業技能等,員工應以書面方式及時準確通報人力資源部,以便員工檔案內有關記錄得以相應更正。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應聘人中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檔案管理人員應隨時對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員工離職時,其檔案應以年度為單位歸入離職人員檔案,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三條 員工人事檔案的使用

1、員工人事檔案是為公司決策部門提供各種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據,併為人事統一分析提供資料。

2、查閲、借閲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檔案;查閲、借閲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閲(調閲)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

3、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閲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泄露檔案材料內容。

第二十四條 員工檔案僅供公司內部使用。

第五章 員工管理

第二十五條 凡屬公司的員工,公司對其擁有管理、調度和分配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服從公司安排是每個員工第一素質。

第二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員工自進入公司起,就應受到公司文化體系的教育、培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的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

第二十九條 員工應尊重和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經許可不得對外公佈;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義開展各種活動。

第三十條 員工在服務期間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事業,或兼任公司外的職務。

第三十一條 員工應盡忠職守,並保守業務上的一切機密。

第三十二條 員工應愛護一切公司財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公司。

第三十三條 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態度謙和,不亢不卑,並不得有驕傲滿足等損害公司名譽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秩序妨礙紀律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 所有員工須按公司規定積極參加公司會議及各項活動,期間違紀者按平時規定的3倍處罰。

第六章 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行政人員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若需調整作息時間則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條 考勤管理規定

1、公司考勤記錄實行打卡制,員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後兩次打卡,無論任何情況均需打卡;

2、公司嚴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發現者,第一次對雙方當事人各處以罰款50元,第二次對雙方各處以罰款200元,並各記大過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處以《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的內容為依據,不在由人力資源部填寫。

第三十八條 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未打卡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3、擅離職守: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且時間在半小時之內。

4、曠工: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半小時,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

第三十九條 考勤處罰

1、員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以後逐次累加10元;

2、一個月遲到、早退合計5次(含)以上者記大過一次,第一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200元,第二次被記行政大過者罰款1000元;

3、曠工半天(遲到半小時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計)扣1天半的工資;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

5、在一個月內曠工兩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辭退;

6、調休、出差、請假若在《出差、請假登記本》上無記錄,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後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出差、請假登記本》

第四十條 休假規定

1、除規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員工均應依本規定請假。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事先報主管批准,並按規定辦妥工作代理人,經審批後,方得離開,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屬上級告假,事後須在2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

3、假期已滿,但未銷假,又未續假者,也以曠工論。

4、批准權限:部門經理假期必須由總經理批准,員工3天(含)以內的假期由部門主管領導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一條 根據國家及公司的規定,請假分為以下幾種:

1、病假:員工本人因身體不適需要到醫院就醫,而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病假;年累計病假不超過10天(含)的,為半薪假,超過10天的為無薪假。病假必須向考勤員出示醫院相關證明,無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2、事假:員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崗工作的,視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如未滿一個工作日的,按鐘點計算。

3、婚假:員工或其親屬結婚可以申請婚假,婚假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證明申請。

①員工本人結婚的,婚假為 5天,晚婚者7天;

②員工子女結婚的,可請婚假2天;

4、產假:女方為無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帶薪假

5、喪假:有薪假

①員工父母,配偶喪之的,可請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喪之的可請假3天。

第四十二條 公司住外營銷人員每月可帶薪休假3天,但休假須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當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獎60元;累計6個月全勤獎者,可報銷所負責市場到鄭州往返車旅費,同時享受7天特別帶薪假。

第四十三條 國家法定節日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元旦(一天) 五一(三天) 國慶(三天) 春節(七天)共計14天

第四十四條 若因業務需要,本公司可臨時變更休假日或於休假日照常上班。

篇13:人事管理制度

為使醫院在醫療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立於不敗之地,使我院的人力資源得到充分開發、利用和及時補充,使人員的選配、使用、培訓與管理符合醫院的組織結構有效運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它包括以下內容:

招聘制度

醫院的招聘工作應體現計劃有序、公開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一、招聘計劃

(一)醫院根據中、長期發展的規劃和要求,結合自身的經營目標和管理職能,本着“精減高效”的原則,設置和增設必須的工作崗位,提出近期和中期的用工編制和用工計劃。

(二)辦公室根據用工計劃,以及各中心提出的人事增編申報表,擬定招聘計劃,報院長及總公司批准後,再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聘形式

(一)內部選拔:其目的是為了充分開發醫院內部的人力資源。

1、提升:為激勵員工奮發向上,不斷進取,當有重要崗位缺員時,首先在醫院內部符合條件的後備人員中挑選上報,經考核合格後可提升。

2、借調:通過借調的形式,對準備提拔的員工借調在擬聘崗位上進行試用,經考核合格後提升。

(二)外部多渠道招聘:其目的是為了廣納人才,充分吸引外部的人力資源。

1、在報紙上刊登招聘廣告;

2、通過網絡掌握人才信息或到人才市場,收集人才資料;

3、熟人推薦和職介所介紹;

4、日常人才資料的收集與儲存;

5、開專場招聘會。

三、招聘的原則

(一)“少而精”的原則:凡是招聘來的人員一定要充分發揮其作用,防止人浮於事。

(二)“寧缺勿濫”的原則:在無合適人選的前提下,一個崗位寧可暫缺,也不能濫竽充數。

(三)“公平競爭”的原則:只有公平競爭才能吸引真正人才,激勵人才,使才脱穎而出。

(四)“增人增效”的原則:無論是上新項目,還是添新設備而擴編招聘,一定要考慮能否增效。

四、招聘程序

醫院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程序:刊登招聘廣告→收集應聘者資料→填寫《應聘書》→審核應聘材料的真實性→根據需要招聘的崗位、人數和要求進行分類、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及考核內容→通知應聘者考試和麪試時間→組織相關人員參加考試和麪試→研究確定擬錄用的人員及試工時間→確定試用期及相應薪酬。

應聘者個人資料應包括:照片、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上崗證、個人簡歷及有關資料,辦公室驗原件留複印件。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素質要求

1、有愛崗敬業的精神;

2、有誠實負責的態度;

3、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4、有鑽研創新的能力;

5、有團結合作的意識;

6、有市場競爭的理念。

(二)各崗位要求

1、高層管理者: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有較豐富的管理工作經驗,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強的決策、組織、協調、指揮能力。

2、中層管理者: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較好的文字能力及表達能力,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學科帶頭人:本科以上學歷,副高以上職稱,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操作能力,有組織、指揮、協調能力。

4、各專業技術人員:醫生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相關職稱;護士要求中專或大專以上學歷及相關職稱,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能運用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從事本崗位、本專業工作。

5、其它:國中以上學歷,勝任本崗位工作。

六、招聘測試的內容

(一)心理測試:現場隨機提問,測試應聘者的智力水平和個性差異。

(二)知識測試:出題進行筆試,瞭解應聘者的專業水平、知識面及文字能力。

(三)模擬測試:假設應聘者擔任某崗位某職務的工作,如何處理所面臨的問題(含現場技術操作考核)。

(四)面試:與應聘者充分交流,瞭解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

篇14:人事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規範公司員工行為,創造一個秩序井然的管理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包括試用員工)。

三、辦公室管理制度

1.簽到

1.1員工必須親自簽到,由他人代簽,一經發現,按曠工論;

1.2員工簽到以簽到時間為準,發現有填寫不實者,按曠工論;

1.3遲到15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

1.4遲到15分鐘至一小時,每次罰款20元;

1.5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1.6對於曠工員工第一、二次,每次罰款50元以示警告,如發生第三次,則做勸退處理;

1.7未簽到,一次罰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者,須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時間

2.1早8點45分—晚17點30分(星期六午時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節假日除外);

2.3辦公室晚上20點30分關門。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

3.2《加班申請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3.3員工加班時應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儘早完成,以保證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員晚上20點30分以前必須離開辦公室。

4.請假

4.1員工因故不能在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應事先請假。

4.2假別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傷或其他生理原因請假,為病假。請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相關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論;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2事假

員工因個人私務原因請假,為事假。事假為無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過四天,全年不得超過15天,各部門經理應嚴格控制。

4.2.3婚假

員工因本人結婚請假,為婚假。婚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過10天,且不得分次請,婚假銷假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結婚證明。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4產假

女性員工因生育請假,為產假。產假為三個月,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

4.2.5喪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請假,為喪假。喪假准假天數根據路程遠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過7天。喪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70%。

4.2.6工傷假

員工因從事公司安排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發生意外受傷需要請假,為工傷假。工傷假期根據醫療期而定,工傷假為有薪假。

4.3請假程序

4.3.1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公司將予以辭退;

4.3.2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4.3.3員工請假需先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及行政部部經理審批;

4.3.4請假半天,經部門經理批准;請假一天,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批准;請假一天以上,經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總經理批准;

4.3.4《請假單》交行政部門備案;

4.3.5員工在外請假的,回公司一個工作日內須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備案。沒有請假單或假期到期沒有按時出勤者,有薪假按無薪假論,無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響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視其加班情景予以適當調整。

5.出差

5.1員工因公司事務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為出差。

5.2員工出差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一個工作日以內經部門經理審批;一個工作日以上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出差申請單》交行政部備案。

5.3如遇緊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回到公司後要在一個工作日內補交到行政部,沒有或超過一個工作日按事假計。

6.網絡管理

6.1員工在工作時間上網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玩遊戲等;

6.2不允許藉助公司名義登陸收費網站,一經發現,除費用自理外,公司要嚴肅處理;

6.3員工凡公司事務必須使用NAR統一郵箱,不得使用私人郵箱,並且公司郵箱管理員能夠瀏覽相關工作資料。

6.4下班後離開辦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關掉電腦。

7.行為舉止

7.1在辦公區要着裝整潔、得體,堅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準在公共辦公區吸煙、喝酒及大聲喧譁;

7.3堅持周圍環境衞生,不得隨意亂扔垃圾等雜物。

四、電腦的管理

1.公司為每台電腦進行編號、備案,每個人負責維護好自我的電腦;

2.電腦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維修、維護。

五、電話的管理

1.本公司的電話,主要是作為方便與外界溝通、方便開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動索取電話費清單,承擔私話費用。

2.員工打電話,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3.總機接外線電話時,電話鈴聲響不應超過兩次,要儘快接起;

4.總枱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____公司”當對方告知分機電話時,説“請稍等!”,如分機佔線,説“電話佔線,請稍後再打!”接聽內線電話的用語為:“您好,總枱!”,其他資料視情回答,總的要求是規範、簡潔、禮貌。

5.員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內線電話機,接聽電話時要輕拿輕放,出現故障要及時上報行政部維修;如果純粹個人因素導致電話機的損壞,要按價賠償。

六、宿舍管理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堅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辦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傳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統由宿舍長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3.1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堅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户。

3.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掉(尤其夜晚及風雨)。

4.本公司供給員工宿舍以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於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門:

5.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5.2留宿親友者。

5.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5.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並送醫院。

6.員工對所居住宿舍,要愛護公共設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7.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8.公司領導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有關指示。

9.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並呈報行政部議處:

9.1不服從舍監的監督、指揮者;

9.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9.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9.4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9.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9.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9.8有偷竊行為者;

10.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長或主管人員檢查。

七、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為了使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能夠規範、有序的進行,各個部門須在週五前將所需辦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購買;如有緊急需要,須經行政部經理同意後方可購買;

2.辦公室用品用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儉,杜絕浪費,禁止貪污,努力降低消耗、費用。

4.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部經理審批,購置大宗、高級辦公用品,必須報總經理批准後始得購置。

5.辦公人員領用辦公用品,必須按實際需要領用,親自籤領,不得代領。

八、辦公設備的管理

1.辦公設備登記、編號辦公設備購買後要在行政部登記,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使用部門、購買價格、預計使用年限、購買地等基本資料,同時由行政部進行編號備案。

2.辦公設備的使用

2.1公司員工使用辦公設備前要先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不允許在不瞭解的情景下隨便使用。

2.2公司員工在使用任何辦公設備時如果發現有任何問題,要隨時通知行政部維修,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2.3公司員工要注意維護好辦公設備,有惡意損壞者,一經發現和查處,要嚴肅處理。

3.辦公設備的維護、維修

3.1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或外來維護人員定期進行維護。

3.2辦公設備出現問題要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

3.3由於個人因素導致辦公設備的損壞,由個人負責維修費用。

九、費用報銷制度

1.報銷作業流程

1.1報銷人依據費用支出實際情景,在費用標準許可的範圍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將原始單據整齊、分類、有序地附在後面。經辦人必須在原始單據正面註明支出事由並簽字,招待費須註明招待對象、時間及經手人,並經部門主管簽字審核。

1.2報銷人員將部門主管簽字審核好的《費用報銷單》交給財務部,由費用會計審核單據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貼合公司費用報銷制度等),核實後在《費用報銷單》上註明“____金額貼合報銷規定”字樣並簽字,同時在原始單據上以“√”或“—”符號標明,以避免重複報銷。

1.3將財務審核後的憑證交公司總經理批審並簽字,註明“同意報支”字樣。

1.4出納員根據審批簽字後的《費用報銷單》,複核其原始單據的合格性及金額準確性等,複核無誤後方可辦理支付手續。如有誤時應請當事人重新填制《費用報銷單》,並將原《費用報銷單》予以作廢。

1.5出納員辦理完付款手續後,應立即在《費用報銷單》及相應附件上加蓋“款項付訖”章,以示該款項辦妥。

1.6出納人員對報銷金額不準、大小寫金額不符、金額塗改、手續不全或其他不貼合財務規定的報銷單據時,應拒絕付款;如發現有弄虛作假、多報、重報、慌報等現象時應及時報告財務主管,如經查實,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為集中報銷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時間不予報銷。説明:所有人員的費用報支必須先衝減其原有借支款,餘額再以現金補足。

3.費用標準

3.1差旅費

差旅費的報銷採取包乾補貼的辦法,具體報銷標準見下表:

(略)

備註:

3.1.1上述標準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補助標準:“市內交通費”為出差地的市內交通費,出差天數算頭不算尾。

3.1.2長途交通費採用實報實銷的辦法。所乘交通工具為硬卧火車或汽車,非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允許乘坐軟坐或飛機。

3.1.3各所在地市內出差,應乘坐公交車或地鐵,特殊情景須經本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出租車。

3.1.4差旅費的報銷以原始單據為依據,並列出明細單,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的前提下據實報銷,對低於標準部分,按50%予以返還(原則上必須有原始單據,否則必須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審批),對於超出標準部分,全部自行承擔。

3.1.5出國人員差旅費嚴格控制,先預算,由公司審核批准,嚴格按預算執行實報實銷。

3.2手機費

由公司配置手機的員工,手機費報銷的具體標準如下:

(略)

備註:

3.2.1以上所有手機費用盡限於經公司批准購置擁有手機的人員(上述費用標準中包含電話月租費);

3.2.2出國人員儘量節儉通話,以網絡信息交流為主,或在當地租號;二人同時出國,只能啟動一部手機。

3.2.3標準之內20%及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出國期間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車輛費

公司貨車費用實報實銷,由公司配備汽車的員工,除去因公的長途過路費及油費外,其他市內停車費、購油費等費用由個人承擔20%,違章罰款使用人自行承擔。

3.4交際應酬費

招待客户,每次招待費用不超過150元者(每月發生四次以內),由部門正經理審批同意,否則一律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能列支。

備註:凡招待費和交際費必須要有税務監製章的原始發票,發票上要填寫本部門名稱、時間、大小寫金額等。各種資料要合法、真實、準確。報銷時,發票上要有證明人簽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稱、招待費事由及招待地點,且在發票上註明招待地的電話號碼,不允許有白條報帳。

3.5購置費

凡購置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須向公司經理提出書面報告,經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3.6員工生日

本着熱烈、節儉、搞好氣氛為原則,每月一次,團體慶祝當月員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內,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4.補充説明

所有費用報支原則上要有正規發票,特殊情景下無正規發票,須單獨填寫《費用報銷單》。

十、員工社會福利

公司正式聘請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在合同期內,公司為其辦理以下保險:上海户籍,辦理“鎮保”保險;外地户籍,辦理綜合保險,相應費用由公司承擔,員工享受上海市“鎮保”、綜合保險規定的相應社會福利和公司規定的各種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05年1月10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

___年___月___日

篇15:人事管理制度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學公正、準確透明,經研究決定,在全院範圍內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管理,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適用範圍

我校全體在崗教職員工。

二、考勤時間

(一)教師每週三午時進行上下班簽到(退),重大活動日、節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具體簽到(退)時間為:

午時簽到:12:30-13:30。13:31-14:00為遲到,14:01-16:30為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二)教輔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教學系部實行坐班制的教職工,週一至週五實行上下班簽到(退)制度,重大活動日、節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具體簽到(退)時間如下:

上午簽到:8:40之前。8:41-9:10為遲到,9:11-11:40為曠工半天。

上午簽退:11:40-12:10。

午時簽到:13:15-13:30。13:31-14:00為遲到,14:01-16:30為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輪休上班的教職工,上班期間按照相應崗位的考勤時間簽到簽退。夜間上班的教職工增加一次夜班簽到考勤,考勤時間為21:30-22:00。

三、考勤地點

1.圖書館一樓大廳

2.坤元樓二樓大廳

3.尚德樓東側門廳

4.南平房辦公區西側

全體教職工按照考勤信息採集時選定的考勤地點進行定點考勤。

四、考勤管理規定

(一)考勤機是對教職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人臉識別考勤,必須本人親自簽到(退)。所有考勤記錄將記入考勤檔案,並作為年度考核指標之一。

(二)實行每一天四次簽到(退)制度,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職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未在規定時間內簽退視同曠工。

(三)嚴格執行病、事、婚、產、喪假、進修、公務出行等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制度,並按程序將請假條交組織人事處報備,請假條本部門需留存一份,作為核對考勤的憑證。教職工凡請假5天以內,經所在部門領導審批。凡請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還需請假者,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四)輪休人員調班需提前出具調班説明,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組織人事處,未出具調班説明或私自調班的,將以考勤記錄為依據,缺勤視同曠工。

(五)由於特殊原因導致班車延誤,或因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導致上班延誤,或因外來源理公務未能按時簽到(退)的,須於當日將情景説明報組織人事處,否則以考勤機記錄結果為準。

(六)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上班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為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上班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工作時間。由教職工本人自行選定哺乳時間,需提前向組織人事處報備。

(七)各部門考勤員負責做好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和各類請假材料的彙總工作,及時提交本部門教職工的請假、出行證明材料,每月填寫《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教職工考勤表》(附件一),並於月底將考勤表報組織人事處。組織人事處於每月月初將全體教職工考勤信息進行公示。各部門未能按時上報請假材料的,以考勤機的記錄結果為準。

(八)因特殊原因,導致考勤機未能記錄教職工當日考勤信息時,以當日監控錄像為準。

(九)考勤機及其附屬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負責防護,防止被盜或故意損壞。凡故意破壞考勤機者,按破壞公物處理。

五、缺勤管理規定

(一)當月遲到一次不計算,遲到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當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四次及以上的,扣發半月崗位津貼。

(二)當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內的,每曠工半天扣罰一日日均工資,曠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發全部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曠工五天以上的,學校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工資福利及補貼分配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版)》執行。

六、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篇16: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鑑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範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衞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XX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閲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籤批、審閲。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會籤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資料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能夠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範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範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閲可經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燬。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鑑(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十分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職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職責。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景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必須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景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週五午時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週或每一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週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資料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發佈《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構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資料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構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景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景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儘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資料並做好記錄,要關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堅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終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異常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複製、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燬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一樣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供給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職責,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儉,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必須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印、複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閲並籤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印、複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複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職責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堅持車輛衞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衞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衞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景,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職責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佈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一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一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職責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景,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衞職責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堅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範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貼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着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堅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衞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衞,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職責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衞措施的落實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職責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職責。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職責。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衞生,交接班時對門衞進行清掃,保證個人着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範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範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堅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一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一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堅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譁,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粧、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職責。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資料: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經過後,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理解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景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景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午時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後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景下員工每週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景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准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景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覆。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景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批准。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請假批准後,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並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餘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資料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後,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後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佔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餘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後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衞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衞生制度,節儉水、電,節儉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乾淨、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採購、勤採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景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並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堅持好宿舍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堅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並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景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回到,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儉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衞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資料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衞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髒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乾淨、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儉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必須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記功:

1.對於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提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儉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於負責,並措置得宜,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僱。

5.追究刑事職責。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景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衞生髒、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禮貌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景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卧睡覺者。

6.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景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景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僱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祕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職責。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職責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職責;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職責。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並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篇17:人事管理制度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錄用工作規範化、程序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一、員工錄用

1.員工錄用必須貫徹提高公司員工整體素質,充實基礎,堅持迴避制度。

2.調入(應聘)我公司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好、作風正派,願為公司發展貢獻力量;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須具有近期市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方可錄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員工,都需有深户人員擔保方可錄用。原則上擔保書要求擔保人親自到公司填寫,其條件是深圳市居民,滿25歲以上有穩定工作及收入,並預留身份證複印件,擔保書一式兩份,公司、擔保人各一份。

二、應屆畢業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應屆畢業生的入户手續由公司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原則上由畢業生預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後,其費用予以報銷。

三、深圳市外員工的調入

1.深圳市外員工調入需符合人事局規定的調入條件。

2.調入發生的費用由員工自理。

四、勞動合同的簽訂

1.公司招入的應屆畢業生,經考核合格者,原則上籤訂一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試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員工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可簽定試用合同),經試用期合格者視情況簽訂一年或兩年勞動合同,或簽訂公司與員工協商同意的勞動期限的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並於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經公司領導審批並考核合格者可續簽。

五、辦理暫住證的有關規定

1.經公司試用合格的員工給予辦理暫住證。

2.辦理暫住證所需費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滿離職、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因辦理暫住證所需全部費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員的離職、辭退、開除:

1.離職

員工主動要求離職或不再續簽合同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後,在辦妥物資、財務、證件、工作移交等有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開除處理,並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項,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關事宜給公司造成各種損失的權利。

2.辭退

根據《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公司有權辭退違法違章的員工並解除勞動合同。

3.開除

凡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有關規定或其行為為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者,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公司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由財務行政部門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七、保險

為保障公司員工的利益,解除員工的後顧之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失業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以下規定:

1.凡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均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直接發給員工個人。

2.員工保險費按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為繳費工資投保,該基數由公司財務行政部統一設定,員工須服從無異議。該基數應不低於深圳市關於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下限,也不得高於深圳市關於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繳費工資的上限。公司財務行政部並可按每年深圳市社會保險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繳費工資上下限調整幅度的基礎上對公司員工所在崗位的保險工資基數進行調整,員工亦須服從無異議。

3.員工個人繳交養老保險金比例按《深圳市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執行。

4.職工住房公積金以住房補貼的形式在職工當月薪水體現,其比例不低於《深圳市社會保險暫行規定》的計算標準。

5.對已離職、辭退、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的人員不再繳交各類保險。

6.因工作關係,凡調入公司的員工,養老保險金繳交時間從該員工轉正起開始繳交,如需補交入公司前或試用期(非正式錄用)的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繳交。

篇18:人事管理制度

為使醫院在醫療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立於不敗之地,使我院的人力資源得到充分開發、利用和及時補充,使人員的選配、使用、培訓與管理符合醫院的組織結構有效運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它包括以下內容:

招聘制度

醫院的招聘工作應體現計劃有序、公開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一、招聘計劃

(一)、醫院根據中、長期發展的規劃和要求,結合自身的經營目標和管理職能,本着“精減高效”的原則,設置和增設必須的工作崗位,提出近期和中期的用工編制和用工計劃。

(二)、辦公室根據用工計劃,以及各中心提出的人事增編申報表,擬定招聘計劃,報院長及總公司批准後,再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聘形式

(一)、內部選拔:其目的是為了充分開發醫院內部的人力資源。

1、提升:為激勵員工奮發向上,不斷進取,當有重要崗位缺員時,首先在醫院內部符合條件的後備人員中挑選上報,經考核合格後可提升。

2、借調:通過借調的形式,對準備提拔的員工借調在擬聘崗位上進行試用,經考核合格後提升。

(二)、外部多渠道招聘:其目的是為了廣納人才,充分吸引外部的人力資源。

1、在報紙上刊登招聘廣告;

2、通過網絡掌握人才信息或到人才市場,收集人才資料;

3、熟人推薦和職介所介紹;

4、日常人才資料的收集與儲存;

5、開專場招聘會。

三、招聘的原則

(一)“少而精”的原則:凡是招聘來的人員一定要充分發揮其作用,防止人浮於事。

(二)“寧缺勿濫”的原則:在無合適人選的前提下,一個崗位寧可暫缺,也不能濫竽充數。

(三)“公平競爭”的.原則:只有公平競爭才能吸引真正人才,激勵人才,使才脱穎而出。

(四)“增人增效”的原則:無論是上新項目,還是添新設備而擴編招聘,一定要考慮能否增效。

四、招聘程序

醫院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程序:刊登招聘廣告→收集應聘者資料→填寫《應聘書》→審核應聘材料的真實性→根據需要招聘的崗位、人數和要求進行分類、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及考核內容→通知應聘者考試和麪試時間→組織相關人員參加考試和麪試→研究確定擬錄用的人員及試工時間→確定試用期及相應薪酬。

應聘者個人資料應包括:照片、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上崗證、個人簡歷及有關資料,辦公室驗原件留複印件。

五、招聘條件

(一)基本素質要求

1、有愛崗敬業的精神;

2、有誠實負責的態度;

3、有紮實的專業知識;

4、有鑽研創新的能力;

5、有團結合作的意識;

6、有市場競爭的理念。

(二)各崗位要求

1、高層管理者: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有較豐富的管理工作經驗,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強的決策、組織、協調、指揮能力。

2、中層管理者: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較好的文字能力及表達能力,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學科帶頭人:本科以上學歷,副高以上職稱,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操作能力,有組織、指揮、協調能力。

4、各專業技術人員:醫生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及相關職稱;護士要求中專或大專以上學歷及相關職稱,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能運用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從事本崗位、本專業工作。

5、其它:國中以上學歷,勝任本崗位工作。

六、招聘測試的內容

(一)心理測試:現場隨機提問,測試應聘者的智力水平和個性差異。

(二)知識測試:出題進行筆試,瞭解應聘者的專業水平、知識面及文字能力。

(三)模擬測試:假設應聘者擔任某崗位某職務的工作,如何處理所面臨的問題(含現場技術操作考核)。

(四)面試:與應聘者充分交流,瞭解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

醫院錄用員工實行競爭上崗、崗前試用考核、聘用合同制管理。通過“雙向選擇,優存劣汰”為醫院的長期發展建立一支思想和業務素質優良的員工隊伍。

一、試用期管理

被錄用的員工接致電話通知或《錄用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單位報到,醫院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專長,安排其在相應的工作崗位試工或試用,並與其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試用期1-6個月不等(一般為三個月)。試用員工的考核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並填寫《新員工試用表》,根據試用期表現,決定提前或延遲轉正或辭退。延長試用期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

員工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填報《試用員工轉正考核表》並簽定《勞動合同》,實行聘用合同管理。

二、辭職與解聘

1、員工的辭職或解聘均應按勞動合同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2、辭職的員工應向所在科室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業務人員經醫務科,非業務人員由辦公室報院長批准,由人事科備案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並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

3、醫院所屬員工表現不好或不稱職,經下達《提醒通知書》後仍無改變需解聘,由科室負責人提出意見,經醫務科和人事科,報院長批准後,由人事科出具《員工辭退通知書》,方可解聘。

三、勞動合同的管理

1、合同的簽訂:員工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與公司總經理委託的醫院院長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聘用期為(1-3)年,合同期雙方無異議則順延。

2、合同的保管:醫院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勞動合同由人事科統一保管。

四、員工職級的任免和解聘應實行總公司統一管理和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五、員工的使用和調動,要樹立公司“一盤棋”的思想,在公正考核的基礎上,做到“用人如器,各取所需”。因工作需要,人事科在接到總公司人事調整及調動通知後,積極與相關單位配合,做好所調整調動員工的各項工作,讓員工以良好準備走向新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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