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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多篇【新版多篇】

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多篇【新版多篇】

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多篇【新版多篇】

精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範文(推薦 篇一

各鄉、鎮、街道,園區管委會,市直安委會成員單位:

今年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和關注下,各部門、各單位從講政治、顧大局、保穩定的高度出發,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充分認識做好節日和“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緊密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加大隱患整改力度,全面落實和紮實做好節日和“兩會”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了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平穩發展。但是,個別行業(領域)的事故總量仍然較大,必須引起我們高度重視。現將事故具體情

況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季度,全市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168起,死亡1人,受重傷3人,直接經濟損失38.04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增加86起,上升104.8%,死亡人數減少2人,下降67%,受重傷人數增加3人,上升300%,直接經濟損失增加27.36萬元,上升256%。

道路交通事故:共發生46起,死亡1人,受重傷3人,直接經濟損失0.74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減少21起,下降31%,死亡人數減少2人,下降67%,受重傷人數增加3人,上升300%,直接經濟損失減少1.31萬元,下降63%。

火災事故:共發生122起,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37.3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增加107起,上升713%,人員傷亡持平,直接經濟損失增加28.67萬元,上升332%。

其他行業無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各部門、各單位要清醒認識和把握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要立足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找準一季度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採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大力推動二季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生產安全,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進一步加大重點行業專項治理力度。要進一步加大

對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消防、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力度,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各類生產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一般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在道路交通方面,公安、交通等部門要重點抓好事故多發路段和事故黑點的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做好摩托車、客運、貨運車輛的安全監管,嚴禁酒後和疲勞駕駛、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在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大隊要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進一步規範公眾聚集場所和大中型企業消防設施建設,提高防火能力,扭轉火災事故高發的態勢。

(三)進一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要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人民羣眾和企業的生產安全、出行安全和生活安全意識,增強安全技能,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o20xx年x月x日

精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範文(推薦 篇二

為加強本項目2012年春節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做好本項目春節期間施工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建設主管部門及公司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的重要指示,並結合我項目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春節期間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適用於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列》等法律法規及建設主管部門關於2012年春節期間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相關文件要求。

項目值班人員需嚴格按照春節期間巡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巡查檢查,並如實填寫當日巡查檢查情況,如遇突發事故應遵循應急預案啟動快速反應,統一指揮,項目值班人員組織各班組留守人員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統一領導下,成立項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臨時指揮部;各只能部門值班人員分工合作,各施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措施。

成立項目春節期間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部。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當日值班領導擔任,成員由項目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值班人員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副總指揮:

質量部

物資部

水電組

技術部

機電組

安全部

專業救援作業隊

項目各職能部門值班人員

各施工班組留守人員

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加強動火作業點監控;

2、對各材料加工棚、倉庫、辦公區、生活區、食堂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3、檢查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以及漏電保護裝置自帶報警器裝置是否完好。

4、對現場材料加工棚、倉庫、配電房等區域在原有的基礎上再適當增加滅火器;

5、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私自做飯、嚴禁生火取暖或碘鎢燈取暖,禁止使用電爐及電熱水器等大功率用電器;

6、加強消防設施及設備的檢查,做好每日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7、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

8、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不得少於30m;

9、各類氣體分類存放,保持5米以上間隔距離,空瓶和有氣的氣瓶不得混放。

觸電預防措施

1、春節期間除生活區及值班室用電外,施工現場以及其餘用電均斷電;

2、生活區宿舍嚴禁私自接電及亂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3、春節期間定期檢查電路是否有雨水打濕而導電的情況、配電箱是否進水、現場機械設備電機用木模板進行覆蓋;

4、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

5、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6、檢查有觸電危險的場所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

7、檢查設備金屬外殼採取保護接地措施;

8、加強漏電保護裝置的檢查。

防中毒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和落實衞生安全制度。

1.食堂必須從正規渠道購買食物,堅決不買腐爛變質、

發黴、出蟲、摻雜及質量不新鮮的食物,確保食物無毒、無污染、無變質;

2.加強食堂安全保衞工作,非食堂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堂,非工作時間必須關好門窗,鎖好庫房;

3.食堂內嚴禁存放有毒物品;

4.每天供應的食品應留樣一份盛放在冰箱的冷藏櫃中,並保留24小時以備檢查。

2、防止食品污染。

1.嚴格區分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切配生熟食品的刀砧。盛放熟食的容器使用前應嚴格消毒;

2.炊事員工作前應用肥皂洗手,操作生食品後在操作熟食品必須洗手消毒;

3.加工專用刀、墩、抹布應嚴格消毒;

4.操作人員定期參加健康檢查,凡患有《食品衞生法》中規定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人員,應立即調離崗位;

5.炊事人員應穿戴潔淨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能對着食品咳嗽、打噴嚏,防止口腔細菌傳染;

6.新鮮食品及時加工,已燒好的熟食儘量避免長時間存放。原則上不留放熟食,易保存的食品也應進行低温保存。

3、室內需保持良好的通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防盜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出入施工現場及項目部辦公區制度,強化外來人員、車輛、物資出入管理。嚴防其攜帶槍、管制刀具、不明化學藥品進入;外來車輛出入前進行安全檢查,經相關領導同意才能進入;

2、外來施工人員又施工部或班組現場負責人帶領,憑出入證件;

3、非項目部管理人員或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操作間、食品儲藏室;

4、加強施工現場巡查工作,巡查人員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5、各職能部門安排好值班表24小時不間斷值班,做好準備執勤工作,確保消防設備、器材處於齊全完好狀態、人員疏散道路時刻保持暢通。

項目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

1、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班組、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部門、班組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後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制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並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班組保持通信流暢;

4、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境界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5、醫療衞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並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火災、爆炸事故現場應急措施

1、一般火災情況時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並迅速切斷電源,以免因電線短路而造成其它事故併發,如火勢嚴重需及時撥打

“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所在崗位等;

2、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3、氣焊中氧氣軟管着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着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4、緊急事故發生後,發現人應立即報警並報告指揮部負責人。各部門之間、各班組之間必須服從指揮、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疏通事發現場道路,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並疏散人羣至安全地帶;

6、在急救過程中,遇有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脱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7、安全員為緊急事務聯絡員,負責緊急事務的聯絡工作。事故處理結束後,安全員應填寫記錄,並召集相關人員研究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對策。

觸電事故現場應急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或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等方式使用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採用人工呼吸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食物中毒事故現場急救措施

1、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應立即將有中毒現象的人員送往醫院就診;

2、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衞生防疫部;

3、立即封存當日就餐的食物,取樣送指定醫療機構化驗;

4、項目部應急小組24小時值班,處理有關事件。

防盜應急措施

1、遇犯罪分子劫持人員,應保持鎮定,不要直視歹徒眼鏡,將雙手放在歹徒能看到的地方,表示聽話的樣子麻痺歹徒,待觀察或感覺到歹徒心裏有所放鬆時,伺機利用可用的通訊工具迅速向外界報警。如暫時無法脱身和報警,不要與歹徒發生衝突和有過激行為,避免激怒歹徒造成人身傷害。同時注意觀察歹徒的人力佈置以及歹徒的首領構成,儘量聽取歹徒的談話內容,等待公安人員救援。

2、如有人員僥倖未被劫持,在保護自身不暴露的情況下利用可用的通訊工具報警,同時上報指揮部。報警時儘量提供劫持人員的數量、裝備(有無武器)、劫持部位及被劫持人員數量、人員構成、劫持位置等重要因數,為公安部隊處置反劫持行動提供詳細的內容。

3、如被劫持人員受傷,首先不要與歹徒交流,傷者周圍人員儘量的利用身上的衣物或現場可用的東西進行簡單包紮,讓傷者保持體力。待現場情況基本穩定後,儘量用和藹的口氣與歹徒商量治傷。

應急工作相關聯單位聯繫電話:

序號

單位

電話

24小時服務電話

1

火災報警

119

公安報警

110

救護電話

120

金陽醫院

0851-7993821

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首先實行自救,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報警,尋求支援。

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組和水電組值班人員及各職能部門值班人員組成,義務消防救援隊由安保部門值班人員組成,值班負責人負責領導。

辦公區、生活區、現場材料加工處等主要地點適量增加滅

火器;指揮部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並留有司機電話,同時備有常備醫療急救用品;儲備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警示燈。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篇三

20xx年2月8日3時45分左右,酒店二樓中廚房洗碗間開關短路發生火災事故。由於公司是揭陽市防火重點單位,按公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和董事會領導要求,有必要對本起開關短路引起的火災事故予以認真調查、分析處理與經驗總結,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本次火災發生經過

20xx年2月8日凌晨3:45分監控中心值班保安員xx聽到不明爆炸聲響後馬上跑出來到門外查看,發現2樓中廚房有火光閃動並傳出爆炸聲,馬上告知後門崗保安員xx到2樓查看,同時呼叫其它崗位保安員趕到現場支援,並調出2樓所有監控對現場進行監控,及時致電當晚在酒店值班的保安部經理xx和保安部經理助理xx報告該情況。同一時間,PA部夜班值班員工xx在大堂東門處也發現了二樓廚房洗碗間傳出強烈電光及爆炸聲,馬上跑到大堂找大堂副理告知2樓發送火災,並與大堂副理及行李生及時趕往現場。

二、本次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

後門崗保安員袁仰川接到監控中心值班保安員蘇偉光告知後馬上提滅火器衝到二樓廚房,發現是洗碗間裏面配電箱着火,火勢已開始蔓延,其馬上打開滅火器衝進去滅火。大堂副理xxx及時通知酒店工程值班、值班經理及總經理,同時通知了在市區家裏的工程部經理xx和總監xx,工程郭經理和黃總監在第一時間接到大堂副理的通知後從家裏趕過來酒店。保安部李經理及陳助理也及時趕到現場指揮參加滅火。經過保安部李經理與3個屬下(xx、xx、xx)的。奮戰,

火災很快被滅掉,隨後工程黃總監與郭經理馬上對現場的電力設施進行檢查及搶修,為了能在廚房上班前恢復生產不影響客人用早餐,凌晨4:23分餐飲洗碗工xx、xx及PA部經理xx、領班xx、PA員xx提前來到現場處理衞生工作。

本起火災事故,保安部監控中心保安員xx及時發現,迅即告知保安員xx至現場處理,由於他們兩個人第一時間工作到位、處置有方,加上保安部xx、xx助理、保安員xx及時趕到協助,將險情做到迅即控制、有效排除,避免了一場有可能發生的重大火災,避免了公司的重大財產損失。

三、本次火災事故發生的原因

經工程部現場勘察,確認是為洗碗間的洗碗機配電箱開關短路起火造成本次火災事故。

事後經過了解,早在2月7日晚上20:19分,該洗碗間的洗碗機因故障停止運作,地哩部主管xx查看發現洗碗機的配電箱開關電閘顯示為“合”,後馬上致電工程值班要求前來現場檢查。20:26分,該洗碗機的配電箱發出兩聲類似鞭炮的聲響,地哩部主管xx得知後立即再次致電工程值班,並要求馬上派一名工程人員來現場檢查。20:27分,工程值班員xx到現場檢查,將漏電開關分閘後離開,缺乏電器安全使用知識,對該情況不夠重視,未及時上報故障實際情況,處置不當,未能將該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另外,火災發生時的工程夜班值班員xx接到大堂副理電話後態度不端正,未能主動趕到現場協助處理,在此提出批評。

四、處理

由工程部對此次火災事故中處置不當的相關值班人員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五、獎勵建議

對在火災事故中,責任心強,處警及時,表現出色,工作到位的有關人員獎勵建議如下:

1、對當值監控中心保安員xx(發現及時、上報及時、發出處置指令得當)獎勵人民幣400元整;對當值保安員xx(現場處置正確、及時)獎勵人民幣400元整;對當值保安員xx(責任心強、積極配合)獎勵人民幣200元;對當值PA員xx(責任心強、處置得當、積極配合)獎勵人民幣150元;對餐飲洗碗工xx、xx(責任心強、積極配合)各獎勵人民幣100元。

2、對保安部經理xx、保安部經理助理xx、大堂副理xx、工程部總監xx、工程部經理xx、PA部經理xx、PA部領班xx(責任心強、處置得當、積極配合)分別以予表揚。

六、整改措施(建議)

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全面開展用電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檢查,做到防微杜漸。

1、工程部開展地毯式用電安全大檢查;檢查情況均上報總經辦、董事會。

2、酒店各部門加強員工電器安全使用知識,重視用電安全。

3、工程部對酒店各區域加分區漏電開關,且在該漏電開關處粘貼好説明,清晰標註該漏電開關相對應的區域線路,以便發生火災或其它意外情況時可以讓員工及時拉閘斷電,做到有效的控制、避免事故的發生、加重。

4、工程部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培訓,完善急修處理程序。

xx大酒店

20xx年2月11日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篇四

一、關於事故的原因及責任

根據消防、公安等部門的勘察認定,本次事故是周惠、謝玉梅(鴻利泡沫坐墊廠員工),用發熱的脈烙絲切割海綿泡沫,由於將電壓由25伏調至125伏,致使脈烙絲温度過高起火燃燒導致火災。因此,事故是周惠、謝玉梅違章作業、違規操作造成的`。事故責任單位為鴻利泡沫坐墊廠,事故責任人為該廠負責人向永紅。周惠、謝玉梅負有直接責任。

二、關於經濟賠付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死者經濟賠付方為鴻利泡沫坐墊廠。該廠負責人向永紅承擔事故的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三、關於給予死者家屬的政府救助

據街道瞭解,鴻利泡沫坐墊廠規模不大,資產不多(1.2萬元),效益不好,可能經濟賠付能力有限,向永紅家也有一死一傷。街道向上級政府請示,本着救濟救急的人道主義精神,給予三位死者家屬適當的災難救助金,用於死者家屬的善後事情料理。

四、關於死者家屬的經濟賠付

死者家屬有向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求經濟賠付的權利。街道等相關政府部門可以協助死者家屬向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追討賠付。追討賠付不成,死者家屬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會後,街道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組各小組成員立即返回死傷者家屬住宿旅館開展工作。街道將認真掌握死傷者家屬情緒,及時上報事故善後處理信息,盡最大努力安撫死傷者家屬,維護轄區安全穩定。目前,死傷者家屬情緒穩定。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篇五

20xx年9月11日12時15分許,位於東莞市東城街道東城中路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發生電池爆燃,引發火災,過火面積約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據不完全統計,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為查清事故原因,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肅追究事故責任,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20xx年9月14日,東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東城街道辦事處黨委委員張建良任組長,東城安監分局局長任副組長,東城安監分局、東城派出所、東城消防大隊、東城監察室、東城總工會、城區供電分局、東城工商分局、東城質監站、東城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東城崗貝社區等單位組成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邀請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派人蔘加。事故調查組嚴格按照事故調查“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細緻地開展了調查工作。調查組通過走訪瞭解、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瞭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經過、人員傷亡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提出了對相關責任單位、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事故單位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註冊資本:人民幣壹拾萬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記地址:東莞市東城區主山賽格電子市場1E73號,經營範圍:電子產品、光電產品、日用百貨。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由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於20xx年5月3日出租給李少波(東莞賽格電子市場商鋪租賃合同NO:3#24-3),建築面積97平方米,用於經營電池、充電器產品。

2、事故單位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東莞市東城區主山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層,法定代表人:王豐森,註冊資金:人民幣壹仟萬元,成立時間:20xx年8月12日,經營範圍:物業管理、室內裝飾、水暖器材安裝、市場經營管理服務、自有物業租賃、銷售、電子產品及設備、辦公設備及器材。(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經營場所:東莞市東城街道崗貝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樓,負責人:龔梅,成立時間:20xx年8月6日,經營範圍:市場經營管理服務、自有物業租賃。(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事故相關單位關係

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屬於總公司,法人:王豐森,註冊住所:東莞市東城區主山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層,屬於總公司。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東城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屬於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的分公司,負責人:龔梅,註冊住所:東莞市東城街道崗貝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三樓。總公司與分公司註冊住所實屬一個位置,在同一住所辦公。

(三)事故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1、死者基本情況

李海娟,女,1996年出生,廣東省揭西人,身份證號碼:。是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員工,主要負責發貨、打單。

2、直接經濟損失及周邊影響

據初步估算,該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人民幣500萬元。事故燒燬電池、充電器一批;火災蔓延至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面鋪位,燒損99號、100號、101號商鋪電子產品一批;火災蔓延上方的住宅,燒損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201、301、302、401、501、601房內部分家電、傢俱、牀上用品等物品;燒燬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外牆空調一批。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救援、善後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09月11日12時15分,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員工李海娟在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工作時發現起火了,立即用電話向住在樓上的老闆娘羊化報告,説鋪裏着火了,叫人來救火。三名男員工立刻跑下樓,羊化因為帶着小孩,稍後趕到現場。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李漢鋒、容創偉、李淑林看到北面鋪位西北角位置貨架上的電池着火,他們馬上拿滅火器到門口,因為當時有電池連續發生爆燃,不敢進去滅火,李海娟因火勢太大不敢跑出大門。此時周邊的羣眾也發現火勢非常大,伴有爆燃,積極報警和參與救人,後因火勢越來越大,只能在外圍滅火。之後消防隊到場開展救援。最終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應急救援情況及評估

1、企業應急情況

20xx年09月11日12時15分許,東興花園小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發現火情,東莞市長久物業有限公司經理朝軍立即到達現場,安排員工和保安人員展開現場施救和疏散人羣工作,第一時間安排張軍、朝勇撥打119火警報警電話,報告火情及位置;總經理助理張軍及時致電崗貝社區主任葉灼坤,報告和説明火災情況。其餘到達現場的工程人員、員工、保安按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和以往組織的消防演習流程迅速開展滅火自救,搬送、鋪設水帶、連接消防栓、槍頭,往起火點噴水滅火。在消防隊趕到現場時,已經向火場噴了大量的。水,在消防隊到達接管現場後,全面展開滅火工作,期間,東莞市長久物業有限公司的員工和保安一直都在積極配合滅火救援、疏散人羣工作,希望儘快澆滅火災和降低損失。大約半小時後,起火點的火情基本得到控制。

2、政府部門現場救援情況

20xx年9月11日12時18分,東莞市公安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位於東莞市東城街道東城中路東興花園一民宅(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鋪位)着火。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東城專職消防隊、特勤一、莞城、南城、寮步中隊共18輛消防車,95名指戰員趕赴現場處置。全勤指揮部隨警出動。12時24分到達現場,12時45分控制火勢,13時15分火災撲滅。15時50分,清理火災現場過程中,發現1名死者。

事故發生後,東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郭向陽、東城街道黨委書記鄧濤等領導親臨事故現場指導事故處置工作,東城街道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醫院、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前往現場處理,並迅速成立事故處理工作組,開展事故處理工作。並呼籲受影響住户聽從現場指揮和物業安排,不要擅自返回居住樓,以免造成次生災害。

3、應急處置評估

經評估,本次事故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三)事故善後處理

事故發生後,東城街道成立了善後處置小組,各職能部門依照工作職責相互協調,配合展開工作。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與死者李海娟家屬聯繫溝通,積極做好相關善後處理工作,並做好與家屬的賠償協商,及時支付賠償金。

目前,火災燒損99號、100號、101號商鋪電子產品和火災蔓延至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上方住宅燒損的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201、301、302、401、501、601部分房間物品,以及火災燒燬東興花園名雅閣塔樓外牆空調等損失賠償工作,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正在通過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評估報告正在製作中。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為進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質和類型,事故調查組進行了調查詢問取證工作,對事故現場進行詳細的反覆勘查,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作為經營單位,未經同意及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致使鋰電池爆燃而引發火災。事故發生後,大量的鋰電池發生連環爆燃,火勢猛烈燃燒擴散,大火迅速封住逃生通道,並快速擴散到樓上的居住區域和周圍的建築。

(二)事故間接原因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2、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總公司是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物業出租方,承擔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責任。在管理中未發現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含有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

(三)相關部門責任履職情況

崗貝社區有專職安全巡查員8人,分為3個工作小組,負責轄區內55家企業的安全監管,並與每家企業每年都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社區書記、主任每年帶隊檢查不少於8次(每季度不少於兩次)。崗貝社區巡查員分別於20xx年6月6日、7月6日對事故發生單位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租用的賽格電子市場3層24區3號鋪位進行了2次消防安全檢查,現場為辦公室,沒有發現存放鋰電池,但均未能提供檢查記錄和有關映像記錄資料。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

(四)事故性質

事故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是一起大量違規存放在商鋪內的電池爆燃而引發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建議對東城街道“911”一般火災事故有關責任人及責任單位作出如下處理:

(一)事故責任認定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其作為經營單位,未經同意及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致使鋰電池爆燃而引發火災,造成一人死亡,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

2、李少波,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識淡薄,擅自在租用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未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

3、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物業出租方,承擔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責任。在管理中未發現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即東興花園24區名雅閣南一樓3號)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且該鋪位內的鋰電池部分為舊電池,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

4、王豐森,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管理總負責人,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5、張軍,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主要負責工程、消防安全,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6、東城街道崗貝社區,在平時巡查過程中未及時發現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承租的東莞市賽格電子市場內3層24區3號鋪位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

(二)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為吸取事故教訓,教育和懲戒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建議對此次事故責任人作如下處理:

1、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2、李少波。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李少波擅自在租用的商鋪非法設置貨架存放大量各種型號的鋰電池,未落實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時消除事故安全隱患,其行為涉嫌犯罪,建議由司法機關根據相關法律處理。

3、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4、王豐森,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建議由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5、張軍,未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建議東莞長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作出處理。

6、東城街道崗貝社區,存在安全監管不到位,建議由崗貝社區安全辦主任葉灼坤在街道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作深刻檢討。

7、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責任,如是否構成民事侵權等責任,建議當事各方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解決。

五、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為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切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東莞市格威電子有限公司作為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東莞市長久物業管理公司作為物業管理方,應深刻吸取“9.11”火災事故教訓,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漏補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要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加大監督監察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加大安全生產消防宣傳力度,狠抓事故預防基礎工作,全面提升全社會的安全意識;二是要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培訓取得實效;三是要加大監督監察力度,以鐵的手腕排查整治安全生產消防隱患,有效防範和遏制各類安全消防事故的發生。

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篇六

xx公安分局消防科: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xx學校茶爐房發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築,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一、學校概況

xxx學校位於xx區xx鎮xx村,學校始建於1974年,佔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校現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衞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於校園內國小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為同一建築體(食堂於20xx年已停業),磚混結構,平房、預製樓板,茶爐房建築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台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衞管理員xxx兼職。

二、事故經過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時左右,作業人員xxx將茶爐引燃,準備下午供住校學生用水,由於其本職工作主要是門衞管理,星期天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於是xxx引燃茶爐後,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衞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發現茶爐房窗户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衞管理員李xx,李聞訊後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xxx和保潔員餘xx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於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台救火車於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三、事故損失

茶爐房着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衞管理員李xx、文xx老師和保潔員餘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為磚混結構、預製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燬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築,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兼職司爐工李xx安全意識不夠,於9月2日上午將假暑期間學校維修課桌、凳子的一些費舊木材,做為生爐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爐房內引發的。9月12日上午,兼職司爐工李xx為了保證下午能按時供應熱水,上午10點左右用引火木材點燃茶爐,由於燒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衞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後,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衞室,茶爐房內無人監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生現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衞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誌郵件收發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於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xx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後,他為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管。

3、學校對後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後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現裏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時,李xx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才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xx的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五、事故教訓和今後的防範措施

儘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今後的防範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措施、規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後勤作業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精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範文(推薦 篇七

1.1危險分析

1.1.1現場的消防供電負荷等級和消防配電達不到規定要求,亂拉電氣線路,亂接電氣設備,或電氣線路嚴重老化等會造成火災危害。

1.1.2存在易燃易爆危險,未按規定設置防爆泄壓、防靜電設施和防爆電氣設備等。

1.1.3人員密集,極易造成因吸煙、玩火等造成的火災事故。

1.1.4生活附屬設施如食堂可能內含火爐、油炸鍋及蒸汽鍋等,這些熱源構成火災隱患。

1.1.5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和寬度及應急照明裝置的設置現場、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範要求;疏散指示標誌缺少、損壞或標識錯誤;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以及疏散開啟方向錯誤。

1.1.6部分現場將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封堵、鎖閉或佔用。

1.1.7部分生產現場或辦公場所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

1.1.8在安全出口附近亂堆雜物,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

1.2火災危害後果分析

1.2.1發生事故以後極易造成人身傷害後果。

1.2.2發生重大財產損失和建築物毀壞。

本預案指公司因電氣故障、吸煙、放火、自燃、雷擊等各種原因導致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3.1火災事故應急領導組

組長:公司經理

副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常務副組長)、副經理

成員:由公司辦公室、安全監察處、生產計劃處、工會和其他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3.2應急現場處置機構

應急領導組根據現場火災事故的具體情況下設現場處置機構:通訊聯絡組、消防治安組、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等。

3.3應急領導組職責

3.3.1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3.3.2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的相關機制,建立健全人員安全疏散網絡。

3.3.3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3.3.4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的配備以及應急救援經費的預算、使用、管理工作。

3.3.5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3.3.6緊急調動指揮小組和成員部門到現場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處理,傷員的搶救和救援物資的調配,以及傷員的運送等,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3.7當事故有可能發展到公司無力自救或已危害到周邊居民和部門的安全時,請求當地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應急救援行動。

3.3.8進行事故調查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3.4消防治安組組成及職責

由安全監察處負責,安全監察部處主任為消防治安組組長

3.4.1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支援其他應急救援組的工作,保護好現場。

3.4.2火災事故發生後,執行應急預案中治安防範等程序。

3.4.3設置事故現場的警戒線,維持現場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3.4.4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3.4.5保護受傷害人員和財產。

3.4.6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束令。

3.5搶險救災組組成及職責

由工會和發生事故的部門或相近的部門組成,工會主席為組長。

3.5.1實施搶險救災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

3.5.2採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3.5.3尋找受傷者並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3.5.4在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情況下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要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3.5.5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6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3.6.1對搶救出的傷員,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傷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感染等)。

3.6.2使重度受傷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3.6.3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傷者到其他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傷者。

3.7通訊聯絡組組成及職責

由經理辦負責,辦公室主任為該組組長。

3.4.1確保與指揮小組組長與各救援小組之間及與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3.4.2保持通訊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

3.4.3負責應急救援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3.8技術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由安全監察和生產計劃處組成,安全監察處主任為該組組長。

3.8.1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導搶險救災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3.8.3補充和完善實施過程中的應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

3.9後勤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經理辦、財務處、生產計劃處組成,經理辦主任為該組組長。

3.9.1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徵用。

3.9.2保障各組救援人員所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資的供應。

3.9.3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物資及設備。

4.1危險源監控

4.1.1緊急疏散設施預防

m2以上的工作現場安全出口不得少於兩個。安全出口的標誌明顯,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裝有疏散説明和圖案燈光疏散標誌。疏散説明和疏散標誌設在走道的轉彎處,間距不超過20m;

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和佔用,始終保持暢通。有足夠的緊急逃生和滅火救援出口、窗口。

疏散門(太平門)向外開啟,寬度不小於1.4m.。不得采用轉門、捲簾門、側拉門。疏散通道內設有應急照明燈,並保證照明20分鐘以上。疏散門處於良好狀態。

4.1.2電氣設備安全要求

電氣火災是工作現場火災的主要類型。工作現場的電氣設備由持證電工按照國家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的規定進行安裝,並定期檢查和維修。

工作現場內的電線,採用銅芯導線,所有電氣線路穿管保護,橫穿通道的導線採取固定保護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燈具表面温度較高,不能靠近可燃物,移動式的燈具採取橡膠套電纜,插頭和插座當保持接觸良好。

工作現場內使用燈具或其他電氣工具時,插座安裝在非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與導體保持10cm的距離,並安裝在絕緣材料上。

4.1.3消防設施預防

工作現場安裝室內外消防栓,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救生器材、設施、裝備。面積較大的工作現場,設置火災排煙設施。

消防器材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專人管理,定期堅持維修、更換,保證完整好用。

嚴禁在工作現場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工作現場在生產時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巡視,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使用明火和電氣器具的,採取防火措施,並由專人負責看護。

生產結束後,對現場要進行全面檢查,切斷電源和火源;確認安全後,填寫“清場檢查記錄”,並由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下班。

4.1.4重點安全控制點的監控網絡與防範措施

生產現場正在工作時,應當確定專人負責安全檢查、控制,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對重點安全控制點、設備的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實行監控責任制。

作業現場部門負責人:重點負責重點安全控制點的巡迴檢查內容。

作業現場安全員:負責對重點安全控制點和易發事故的部分進行日常檢查,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作業現場作業人員:加強對本崗位安全控制點的檢查,並做好記錄,詳細記錄重點安全控制點的情況。

重點安全控制點的隱患處理:在工作現場運行過程中,發現隱患情況時,要按防範措施程序及時消防隱患;如不能消除,則通知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及時採取措施消防隱患;如暫時有不能消除的隱患,則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

4.1.5初起火災應急的注意點

在報警的同時應首先斷絕可燃物,報警的方法有:電話、手機、大聲呼喊等;斷絕可燃物是要將附近可能成為造成火勢蔓延的物體移走。此外對於那些可能使火勢擴大,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也應當首先運走。

應儘量採用消防設施滅火,如缺乏相應設備,則可以採用簡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注意,對忌水物質不可用水撲救,可採用乾燥的砂、土撲救。

人身上着火千萬不可以奔跑,應先設法脱掉燃燒衣物,如果來不及,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滾。若有其他人在場,可用濕麻袋、毯子將人包起來,或者向人身上澆水,切不可用滅火器直接向人身上噴射。如果火勢較大,也可跳入水池、小河中,但這樣做對後來的燒傷治療不利。

4.2預警行動

4.2.1在生產過程中,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性評價和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防患於未然。

4.2.2在生產過程中,當發現火災安全隱患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與健康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內容,立即以口頭或書面材料通知有關部門立即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1報警與接警

5.1.1現場事故知情人→當地119、車間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當地安監局。

5.1.2發生火災事故的現場所屬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傷員,進行滅火自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現場負責人要立即通知配電室人員切斷事故現場的工作電源,啟動應急照明設備

5.1.4要打通所有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工作現場的人員。

5.1.5事故部門負責人接到報警後,要按照本部門制定的現場處置方案,立即啟動應急處理措施,通知各救援隊伍到位,組織救援,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5.1.6生產計劃處和安全監察處辦公室為接警常設機構,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如果一旦發生着火等情況時,值班人員要按照預案要求,採取得力措施進行處理。

5.2信息報告方式:

5.2.1口頭彙報方式:發生事故後,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車間級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進行口頭彙報。

5.2.2書面彙報方式:在初步瞭解事故情況後,應當在4個小時內,逐級以書面材料上報事故有關情況。

5.3信息報告內容: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人員要立即使用所有手段向公司安全部説明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初步確定的原因、事態發展情況、事故現場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情況,現場急救情況等。

5.4現場應急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醫療救治:當地120。

消防火警:當地119。

突發事件:當地110。

公司行政值班:

6.1響應分級:根據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公司將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定義為三個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6.1.1 i級響應:發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從業人員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和死亡共10人及以上或損失10萬元以上,進入i級應急狀態。

6.1.2 ii級響應:發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傷和死亡共3-10人,或損失5萬-10萬元,未構成重大人身事故者,進入ii級應急狀態。

6.1.3iii級響應:發生一般人身重傷及以下事故者,進入iii級應急狀態。

6.2響應程序

6.2.1i級響應程序:

車間發生或可能擴大為重特大火災事故時,車間在搶救的同時,立即上報公司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立即召開緊急會議,並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定和部署。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應急辦和五個應急處置小組應當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小組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公司決定進入i級應急狀態之後,接受上級部門領導,並視情況請求必要的支持和幫助,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6.2.2ii級響應程序:

事故部門在搶救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事故應急領導組和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關部門配合事故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進入ii級應急狀態之後,公司應急辦根據有關情況接受上級部門領導,開展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同時,進入企業內部事故調查程序。

6.2.3 iii級響應程序:

發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時,事故部門在應急處置的同時,應當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事故簡要情況。

公司應急辦接到有關事故簡要情況後,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現場情況、可能的後果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進入企業內部事故調查程序。

6.3處置措施

6.3.1緊急安全疏散措施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可能對工作現場的人員構成威脅,必須在應急領導組的統一指揮下,緊急疏散與事故應急援無關的人員。

可能威脅到工作現場周邊居民和相鄰部門人員的安全時,領導小組應立即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聯繫,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工作現場發生火災等任何緊急情況時,工作現場內的所有人員必須執行上述應急疏散行動。

警報發生後,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即到達指定負責區域,指導現場員工和外來顧客有序離開工作現場。在所有人員離開以後,檢查每個人負責的區域,在保證沒有任何無關人員滯留後再行離開。

事故警報發出後,所有員工應無條件立即關閉現場所有正在開啟的電氣設備,同時按照“事故部門現場緊急疏散示意圖”離開工作現場到指定地點集合。在發現有同事、外來人員受傷時,應首先判斷環境的安全性再進行救助。同時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統計應到人數及外來人員的數量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以便及時瞭解是否有人員滯留在現場內。

事故警報發生後,工作現場的司機、外來車輛的司機必須立即將各自的車輛駛離現場周圍的車場,以免阻礙外部組織救援車輛的通行。及時將生產現場的通道開至最大,同時指揮現場的人及車輛單向離開,並禁止再次進入,指揮外部救援車輛有序進入現場周圍。

6.3.2火災現場應急措施

在火災尚未擴大到不可控制之前,應使用移動式滅火器或現場其他各種消防設備、器材,撲滅初期火災、控制火源。

為防止火災危及相鄰設施,可採取以下保護措施。

a、對周圍設施及時採取冷卻保護措施;

b、迅速疏散受火威脅的物資;

c、救火時不要貿然開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撲滅因裝飾材料引起的火災時,要注意採取以下措施:

a、應針對現場的裝飾材料,選擇正確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來控制火災;

b、化學裝飾材料着火燃燒時,可能散發出二氧化碳、硫化氫、氯化氫、苯、甲苯、氰化氫等毒氣,會使人窒息或中毒死亡,要及時用噴霧狀水稀釋、溶解,將無關人員立即撤離至上風處的安全地點;

c、現場搶救人員必須穿好防護用品,戴好氧氣呼吸器,搶險後應立即淋浴更衣。

撲滅電氣火災時要採取以下對策措施:

a、電器或線路着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

b、不可直接用水和泡沫滅火劑撲滅電器火災,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c、如果是導線絕緣體和電器外殼等可燃材料着火時,可用濕棉被等覆蓋物封閉窒息滅火;

d、如只發現電器打火冒煙,要立即關機,拔下電源插頭或拉下總閘,斷電後,火即自行熄滅。

7.1外部可利用資源

工作現場發生火災事故,本部門搶險搶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邊地區安全時,工作現場所屬應急救援小組必須立即向上級和相鄰車間或部門通報,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的援助。當社會救援隊伍進入現場時,指揮小組應責成專人聯絡,進行引導,介紹事故情況並提供所需的資源。

7.2互助協議

為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活動,當應急力量與資源相對薄弱時,要與當地的醫院、急救中心、消防隊以及有關企業等臨近區域的外部救援力量簽訂互助協議,並做出相應安排,以便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

精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範文(推薦 篇八

為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糧食部門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糧食系統內部安全生產(消防)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處置。

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於未然。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消防)預防和強化安全管理作為中心,認真做到各項防範工作。

市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消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由市糧食局局長洪在龍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局長朱國成擔任,成員由管理監督科有關成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管理監督科,各所屬企業也相應成立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本系統企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定期開展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負責相關事故的報告,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按照安全生產(消防)發生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發生職工輕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

較大事故:凡發生職工重傷以下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發生職工死亡事故,火災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

(一)各企業要把安全生產(消防)責任層層落實分解,達到橫到邊,縱到底、到人。

(二)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產(消防)值班保衞制度、電器設備和機械管理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房屋設施維修養護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三)加強值班保衞工作,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及時通報值班訊息,做好記錄。

(四)強化門衞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倉庫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誌。

(五)做好安全用電,及時更換老化的。電線。電線路走向要規範,嚴禁私自亂拉亂接,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

(六)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證“拉得出、用得上”。

(七)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確保登高作業、機械作業、裝卸作業和藥劑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大檢查,在檢查中務必做到認真細緻,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講情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消除。

(九)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和自我防範能力。

1、所屬企業發生一般事故應在8小時內上報市糧食局。市糧食局在接到事故報告的後6小時內趕到事發地點,指導企業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2、所屬企業發生較大事故應在6小時內上報市局,市糧食局在接到報告後的5小時內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抗災搶險工作。

3、所屬企業發生重大事故應在1小時內上報市局,接報後市糧食局應到1小時內上報市安委會及市安監局,並快速趕到事發地,指導企業開展工作。並與市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

4、當事故發生時,企業安全管理員及單位負責人應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後首先應立即救護受傷者。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把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2)採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擴大,防止二次災害。

(3)保護事故現場,建立警戒線。撤離所有無關人員並禁止入內,需要時應斷絕交通。

所屬企業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預案,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

1、不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或市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要求實施本預案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2、對事故發生後採取瞞報、漏報、遲報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嚴肅行政處分。

3、由於失職、瀆職等原因致使事故發生的責任人、負有責任的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的。

2、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的且實施效果顯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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