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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縣誌願服務開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全縣誌願服務開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全縣誌願服務開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是志願服務獲得發展動力的不竭源泉。志願服務失去了社會力量的支援和參與,就會變成無源之水、無根之木,難以獲得可持續性發展。但在當前的志願服務發展過程中,很多地方就出現了社會力量參與疲軟的問題。為深入研究這一問題,本課題選取浙江省X縣的志願服務發展作為研究對象,分析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並嘗試探討動員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的路徑與對策。在探討這一問題之前,需要對“社會力量”這一概念有所界定。在志願服務領域,社會力量指能夠參與和作用於志願服務發展的基本單元,主要包括羣眾及以之為基礎的社會組織(志願者組織),在一定程度上也包括企業。企業作為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更多體現在激勵志願者、贊助和捐贈志願者組織方面,對志願服務發展具有一定的助推作用,但並非社會力量的主體。

一、X縣誌願服務社會力量參與不足的現狀

近年來,X縣誌願服務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羣眾主動地加入各類志願服務組織,“奉獻、互助、友愛、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得到廣泛傳播。與此同時,志願服務社會力量參與不足的問題卻在掣肘着志願服務的進一步發展。

(一)X志願服務的總體現狀

近年來,隨着志願服務越來越為社會所需要、認可和各級政府、各個部門對志願服務工作的重視,並將之納入考核,X的志願服務工作獲得了一定發展。

1.志願者、志願組織快速發展。X志願者註冊管理基於團省委開發的“志願匯APP”系統。截至2023年5月,在“志願匯APP”上註冊的X志願者共有X萬人,佔X常住人口的X%,各類志願服務組織數X個,志願服務總信用時數(累計時長)X萬小時。X縣誌願者協會於2004年成立,掛靠團X縣委,於2023年3月換屆更名為X縣誌願服務聯合會,下轄團體會員X名,是X縣誌願服務的主要協調組織。2019年9月,掛牌成立X縣誌願服務指導中心,面積達X平方米,入駐志願服務組織X家。同時,各級黨政部門、社會團體、組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也越來越多地參與到志願服務中來。目前大到各類大型活動,小到社區服務,都可以見到志願者的身影。

2.志願服務品牌多樣化。品牌多樣的原因在於牽涉部門眾多。在X志願者的管理工作上,縣級牽涉的部門有組織部、文明辦、民政局、縣傳媒中心、縣婦聯、團縣委、縣工會、縣殘聯等多個部門。在這些部門的鼓勵、帶動下,一些其他行政部門也成立了自己的志願服務組織,如衞生健康局、生態環境分局。牽涉部門多,每個部門在組織志願服務中又都致力於打造具有本部門特色的志願服務品牌,由此產生許多志願服務品牌,如組織部的“先鋒善行”,婦聯的“巾幗志願者”,衞生健康局的“愛在善醫”。

3.建立志願服務激勵機制。2020年10月,X縣出台了《X縣誌願服務禮遇十條(修訂版)》(以下簡稱“禮遇十條”)。“禮遇十條”規定志願者服務時長累計滿X小時、X小時、X小時、X小時、X小時,可以分別認定為一至五星志願者,並享受包括公眾責任保險、禮品禮物、免費公交、免費體檢、新居民積分等眾多禮遇措施。另外,團X縣委聯合縣文明辦等部門每年度評定優秀志願者,還聯合X農商銀行發佈X志願者專項貸款—“志願貸”,為有融資需求的志願者提供金融支持。累計在“志願匯APP”信用時數(服務時長)滿X小時以上的志願者可以享受基準利率的貸款,產品發佈一個月即授信超過X筆,金額超X萬元。

4.幹部志願、黨員志願蓬勃發展。參與黨員志願服務逐漸成為黨組織對每個黨員的一項基本要求。基於此,在縣委組織部的領導下,X縣的黨員志願服務獲得了較好的發展。與此同時,近年來,為了彌補五水共治、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文明城市創建等中心工作中志願服務力量的不足,彰顯全民參與的氛圍,許多機關幹部、村(社區)幹部也被調動起來,連同黨員志願者一起成為活躍在X大街小巷中志願者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志願服務社會力量參與不足的體現

儘管X志願服務在志願者註冊數量、志願者組織、志願服務品牌、志願者激勵機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發展,但依然難掩志願服務社會力量參與疲軟的現實。一項針對X志願者的問卷調查就顯示,X%的志願者認為X志願服務發展存在羣眾參與少、社會氛圍不夠的問題。具體來看,社會力量參與不足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志願者註冊數量龐大,但很多志願者並沒有轉化成為志願活動的力量,只是作為數字存在於信息系統中。“志願匯APP”顯示,截至2023年5月,其總信用時數達X萬,但平均到X萬註冊志願者,每個志願者平均僅有X個志願服務信用時數。由此可見,志願者活躍率較低。二是志願者組織快速發展,但民間志願者組織較少。數據顯示,X縣誌願服務組織中超過九成為黨政機關、村(社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三是幹部志願、黨員志願風風火火,但普通羣眾參與冷冷清清。幹部志願、黨員志願蓬勃發展的背景,一定程度上是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不足,為彌補志願服務的空缺,幹部和黨員作為比較容易被組織、動員的羣體,在需要的時候便被廣泛動員起來。因此,幹部志願、黨員志願是有組織參與,帶有很強的非自願性。對很多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黨員、幹部來説,更像是工作本身的一部分,也就造成這些志願者參與的時間、項目比較固定,缺乏靈活性和自主性,容易被羣眾誤認為是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做的工作。

二、動員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的路徑

在縣域社會的志願服務發展中,各個地方影響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的因素可能千差萬別,但某些重要影響因素卻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種普遍性源自產生這種結果的結構在各個地方是一致的。而課題對X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不足的原因分析,也更傾向於對一般性、普遍性、結構性因素的分析。過度行政化、形式主義等因素在各個地方都具有相同的結構基礎。在制約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的幾個主要因素中,過度行政化是其中的關鍵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從各個層面影響着志願服務整體的發展,也影響着其他幾個因素的作用程度。因此,探討動員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的路徑問題,首先就要分析志願服務過度行政化產生的邏輯及可能的解決之道。而後才能以此為基礎,探討如何解決其他具體問題。

(一)志願服務過度行政化的深層邏輯與治理

志願服務過度行政化問題的產生在根本上是與政府的治理能力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如同前文所述,用行政力量推動志願服務發展,開展志願活動服務於行政,這是志願服務過度行政化的重要特徵。這其中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政府為什麼讓志願活動服務於行政?二是用行政力量推動志願服務發展的邊界在哪裏?政府為什麼讓志願活動服務於行政?這實質上與社會轉型中社會結構持續分化、利益多元化有關,也與政府的治理方式有關。與現代工業社會相比,傳統農業社會的結構分化和羣體間的利益分化相對不明顯,政府治理相對簡單,甚至不需要分工複雜的專業化的組織體系也能進行有效的治理。但隨着工業化的推進,社會結構開始處於持續的分化之中,原子化的趨勢愈發明顯。這事實上意味着羣體間利益的多元化越來越明顯。政府再也不能採用粗放的治理方式,具有針對性的精細化治理成為有效治理的必然選擇。精細化的治理除了依託政府自身基於分工的專業化之外,也需要引導和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治理。這即是在某些領域政府需要與社會共治。但政府走向與社會合作共治的過程是一個相對緩慢的過程,並非一蹴而就。在這個過程中,政府的治理理念需要發生深刻的轉變,社會力量需要發展壯大。當前,我國的很多地方正處於轉變的過程之中。政府意識到了引進社會力量參與治理的重要性,但自身的治理理念還沒有發生足夠深刻的轉變,社會力量的發育程度也不足以支撐起這種共治。在此情形下,一旦政府在某些領域特別需要社會力量參與,但社會力量參與又不足時,只好依靠傳統的動員模式,動員“體制內”的工作人員充當社會力量參與進來,這是對傳統路徑的依賴。

用行政力量推動志願服務發展本身並無不妥。在社會力量還處於發展壯大的過程中,行政力量對志願服務發展的規範、引導甚至是一種必備條件。但這種行政力量的作用要有一個適當的邊界。這個邊界的核心即是政府要避免把志願服務作為服務於自身行政工作的一個手段或工具,而應以志願服務本身相對獨立的、客觀的發展為中心進行規範和引導。在具體的層面上:首先,政府的治理理念要發生深刻變革,規避一刀切、全體出動的動員模式,尋求專業化、法治化的治理方式。其次,政府對志願服務工作的治理方式要發生轉變。不能採用行政的方式動員“體制內”工作人員充當志願者、忽視民間志願者組織的發展,而要致力於培育公民志願精神、培養民間志願者組織、涵養志願氛圍和文化,增強志願服務可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最後,政府要引導志願服務貼近羣眾生活,服務社會需要。用社會的力量服務於社會。這樣既能幫助政府減輕負擔,也可以滿足羣眾需求。

(二)暢通社會力量參與渠道

暢通志願者參與渠道才能讓社會力量快速參與進來。針對志願者參與渠道存在的問題,需要在不同的層面上採取針對性的措施。

首先,要充分利用“志願匯APP”平台。過去許多志願者在“志願匯APP”完成註冊,想參加志願服務,但發現無法報名。為了暢通志願者參與渠道,“志願匯APP”的線上報名功能應開放使用。同時加強宣傳,讓更多的志願者組織瞭解並通過“志願匯”平台發佈志願活動,讓更多潛在的志願者瞭解這一參與渠道。

其次,要培育和發展民間志願者組織。民間志願者組織在組織志願者參與志願活動上更具效率,方式也更為靈活。通過民間志願者組織的發展,能夠有效增加志願者的參與渠道,減少當前主要通過行政組織、安排的方式開展活動。

最後,就是要減少形式主義,紮實工作作風。無論是婦聯、團委,還是工會,都具有獨特的優勢組織特定的志願者羣體參與志願活動。過去這些部門開展志願服務的過程中,常習慣藉助村(社區)幹部力量來開展,錯失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的良好時機。為增加社會力量參與渠道,婦聯、團委、工會等羣團組織應更多依靠自身力量發展志願者隊伍、發佈志願活動項目、組織志願活動。這不僅有利於暢通志願者參與渠道,也能為志願服務工作提供一定的示範,有助於志願服務整體水平的提升。最後,要充分發揮和提升村(社區)的組織作用。問卷調查顯示69.96%的志願者有通過村(社區)組織參加志願活動的經歷。一方面,這是因為很多“體制內”的志願者聯掛村(社區),會通過村(社區)參加志願活動。另一方面,村(社區)最為接近羣眾,宣傳、動員羣眾也最為便利。總之,村(社區)是社會力量參與志願服務的重要渠道。它既有利於將志願活動對轄區居民廣而告之,志願活動也更容易貼近羣眾生活需要。需要強調的是,村(社區)組織的志願活動應以對下滿足羣眾需求為導向,而不能以滿足上級部門要求為導向。只有這樣,村(社區)的志願服務發展才會更具生命力。

(三)完善管理制度,增加經費保障

健全完善志願服務發展的各項保障機制、管理制度,有助於為志願服務的發展提供製度、機制保障。

首先,要完善志願者激勵機制。一是在既有獎勵規定的基礎上,合理設置星級志願者認證標準,降低激勵門檻。星級志願者認證“志願服務時間按年度累計”可改為“註冊後服務時間累計”,既增強了合理性、科學性,也提升了管理的便利性。二是要增加激勵來源。除了政府的政策性激勵,如志願服務時間摺合新居民積分、高星級志願者在崗位招聘中可優先錄用,還可以鼓勵更多的企業參與對星級志願者的激勵,如景區門票、飯店對不同星級的志願者採取不同程度的打折優惠。三是升級激勵方式。為充分激發志願者榮譽感,可以鼓勵企業在激勵中,不僅給予星級志願者本人打折優惠,也給予星級志願者的同行家人、朋友一定優惠。

其次,要健全志願者、志願者組織各項管理制度。一是可以圍繞註冊志願者管理,制定《註冊志願者管理辦法》。明確註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註冊程序、日常管理與服務和志願者監督、志願者身份註銷等。二是圍繞志願者培訓,制定《志願者培訓管理制度》。明確志願者培訓的基本要求、培訓的種類、培訓的基本制度,以及對各級組織開展培訓是否到位的監督檢查。三是圍繞星級志願者資質認證,制定《星級志願者資質認證管理辦法》。明確星級志願者資質認證的機構、標準、程序與監督。四是圍繞優秀志願者資質認證,制定《優秀志願者資質認證管理辦法》。明確優秀志願者資質認證的機構、標準、程序與監督。五是圍繞志願者組織管理,制定《志願者協會團體會員組織管理辦法》。明確會員組織的種類、入會的基本要求、入會所需材料、入會程序、會員組織的權利與義務、會員組織的監督管理等。六是圍繞志願服務需求申請,制定《志願服務需求申請管理辦法》。明確志願者組織提出志願服務需求申請的時間、基本條件、為使用志願服務需提供的必要支持與保障、監督管理等。

再者,要完善意外保障機制和糾紛化解機制。在意外保障上,要完善志願者意外保險機制。當前,在“志願匯APP”上註冊的志願者都可以免費領取相應的意外保險。但也存在一些村(社區)志願者參與志願活動,並未在“志願匯APP”平台註冊的情況。而且村(社區)的組織者也並不知道“志願匯APP”有這一保障功能。因此有必要將相應功能作進一步宣傳、推廣。在矛盾糾紛化解上,要建立道德仲裁和糾紛調解機制。大量的志願者參與志願活動,在這一過程中難免發生一些意外侵權和糾紛事件。這就需要提前制定相應仲裁、調解機制,為日後問題的解決預先提供可行方案。

除了完善志願服務發展的各項保障機制、管理制度,增加志願者組織的經費保障是另一個關鍵。在經費保障上,除了可以爭取財政對志願服務發展的支持外,還可以設立專項基金、通過各種方式鼓勵激勵企業贊助。

(四)以幹部志願、黨員志願帶動社會志願

來自“體制內”的志願者已然是當前志願者隊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全摒棄這些志願者,單純去尋求社會力量的參與,既不現實,也會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更好的方式在於:首先,要增強幹部、黨員志願者參與志願活動的靈活性,讓志願活動更貼近羣眾生活,激發這些志願者的積極性,培養志願精神,把這些“體制內”志願者化作真正社會力量的組成部分。其次,可以鼓勵幹部、黨員志願者自主參與志願活動,甚至帶頭髮起志願活動。通過機制創新,鼓勵幹部、黨員志願者自主參與各級志願者組織發佈的志願活動項目。增強幹部、黨員志願者參與志願活動的時間、項目靈活性。鼓勵幹部、黨員志願者結合自身特長與羣眾需要,帶頭建立各種切實為人民羣眾所需要的志願服務團隊。通過幹部帶羣眾、黨員帶羣眾,營造志願氛圍,挖掘潛在社會力量參與,增強志願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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