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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研報告

勞動爭議調研報告

一、當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開展情況

勞動爭議調研報告

(一)穩步推進仲裁委員會建設

工業新區成立時間短,仲裁工作起步較晚,於2009年2月才成立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一年多來,我們不等不靠,努力配全配強幹部隊伍,工作人員從成立之初的1人,增加到目前的3人;不斷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制定了《仲裁員辦案守則》、《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10多項制度,對每項工作、每個工作環節實施精細化管理,以此規範幹部職工的言行和辦事程序。目前,工業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運行正常,在化解勞資糾紛,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二)不斷加強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

為保障調解仲裁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我們爭取到了管委大力支持,建立了實體化的辦案機構即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院現有專兼職工作人員3人,其中專職1人,兼職2人,持有仲裁資格證書的2人,學歷均在本科以上,業務素質和職業精神較好;經費保障方面,工作人員工資及日常工作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鑑於新區財力物力有限,建設了集仲裁院辦公室和仲裁庭於一體的辦公室,配置了電腦、打印機等設備,保證了調解仲裁案件的正常開展;仲裁院採取主被動相結合的方式,充分發揮調整勞動人事關係,解決勞資糾紛職能。一方面加強與勞動監察部門的合作,經常性到企業走訪,排查勞資糾紛隱患,及早化解矛盾。另一方面積極受理勞動仲裁案件,堅持“調解為主,仲裁輔助”的原則,採取調解、仲裁兩道關口,確保和諧解決各種勞動爭議。

(三)努力實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社會化“大調解”格局

將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重心主動下移,沉入基層,大力加強鎮、企業兩級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將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觸角延伸到田間地頭、車間工棚,建立了區、鎮、企業“三位一體”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網絡,形成了有基層平台調解、仲裁庭調解兩道防線層層把關的勞動爭議調解體系,真正實現了勞動爭議社會化“大調解”格局,將大量的勞動爭議化解在基層。鎮勞動爭議調解服務中心,各配備了一名專職一名兼職工作人員,建有專門的調解室,配置了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到目前已成功調解企業勞資糾紛36起。依託企業工會,建立了企業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為職工維權和勞動關係雙方自主協調解決勞動爭議提供了平台。目前全區建有企業勞動爭議調解機構50個,配備兼職調解員50人,今年以來化解勞資糾紛28起。

在工作中,我們還積極創新工作思路,不斷拓展調解面,加深調解力度,及早化解矛盾。一是建立勞動爭議預防處理機制,增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主動性。堅持“預防為主,調解為主”的工作思路,重視勞動爭議的源頭治理,將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與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經常性瞭解企業用工管理情況、工資支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勞資方面的不穩定因素,敦促企業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處理,減少勞動爭議案發率。二是開展聯合調解,形成調解工作的強大合力。積極探索建立以區仲裁委員會為主導,鎮調解服務中心為載體,企業調解組織共同參與的聯合調解工作機制,對案情複雜的案件,由區仲裁委員會負責召集鎮、企業調解人員組成聯合調解組,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聯合會診,及時解決勞動關係中矛盾最突出、職工和企業最關心、社會反映最強烈的社會矛盾問題。三是積極建立流動式調解工作機制。不拘泥於調解的具體流程,安排調解人員走進企業辦公室,深入職工家中,分別做好勞動爭議雙方的調解工作。

(四)高效公正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

本着“服務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的宗旨,我們及時受理、辦理仲裁案件,並將“公平公正”原則貫穿案件處理始終,有效化解了各類勞資糾紛案件。今年以來,共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48起,涉及勞動者65人,其中工傷案件19起、拖欠工資案件36起、欠繳社會保險費案件27起,結案46起,結案率達到95.8%,其中調解26起,調解率達到54%,勞資雙方滿意度達到100%,沒有發生一起不服上訴案件。從今年以來案件情況分析呈現出一下特點:

一是勞動密集型企業成為勞動爭議案件發生的重災區。這類企業用工量大、技術含量低、工作時間長,但是利潤很低、效益不好,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在支付工人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方面資金壓力大。另外,此類企業由於不需要很高的技術,職工流動性較大,使企業及職工個人在簽訂勞動合同及繳納社會保險方面缺乏主動性。拖欠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情況在此類企業屢屢發生,造成勞動爭議案件高企不下。今年以來,受理的48起案件中,有32起案件涉及到勞動密集型企業,佔總數的66.7%,涉及漁具、電子、機械加工等企業。

二是因拖欠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呈上升趨勢。今年以來,工業新區立案受理的案件中,拖欠工資和欠繳社會保險費案件分別佔案件總量的75%、56.25%,分別涉及勞動者涉及勞動者48人、36人。基層調解機構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工資、保險的案件所佔比例也高達68.5%。

三是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面臨的工作壓力增大。隨着基層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基層尤其是鎮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分流了大量勞動爭議案件,其地位和作用將越來越重要,面臨的工作壓力也會隨之增加。今年以來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成功調解勞資糾紛64起,其中鎮勞動爭議調解服務中心調解36起,佔總數的56.25%。

隨着駐區單位的進一步增多以及職工維權意識的進一步提高,勞動人事爭議也在悄然發生變化,呈現出“兩分化、羣體性”的發展態勢。

“兩分化”就是指勞動密集型企業與技術、資金密集型企業勞動爭議案件發生率呈高低兩極分化之勢。諸如電子、服裝、漁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本來就利潤薄弱,外加上越來越惡化的競爭環境,此類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持續低迷,拖欠工資、不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欠繳社會保險情況嚴重,越來越引起職工的不滿。諸如本區藍星玻璃、拓展纖維等技術密集型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良好,管理規範,勞動爭議案發率低。

“羣體性”就是指勞動爭議案件呈羣發、多發態勢。目前,本區企業在落實勞動保障工作方面做得遠遠不夠,拖欠工資、不繳保險、不支付加班費,勞動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違法行為普遍存在,違法項目多,涉及職工人數多。而新生代的職工受到了較好的教育,法律知識較豐富,維權意識普遍較強,容易發生羣體性、突發性事件。7月份全市就曾發生職工因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而集體上訪事件。另外,更應引起重視的是,本區部分老鎮辦企業職工,已經在企業工作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但一直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目前,這部分職工年齡偏大,已經或即將達到退休年齡,但退休待遇沒有着落。這些老職工辛苦了大半輩子,卻換來晚年生活沒有保障的結局,使他們對政府心懷不滿,情緒波動較大,處理不好,極易導致羣體性上訪事件、突發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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