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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調研報告多篇

社會保險調研報告多篇

社會保險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範文及寫法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範文

xxx部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羣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農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於20xx年7月開始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居民應保人數為136萬人(其中新農保應保人數為132.6萬人,城居保應保人數為3.4萬人),已參保129.3萬人(其中新農保127.3萬人,城居保2萬人),參保率達95%,為32萬60週歲以上參保對象發放養老金,發放率達100%。經過努力我市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從養兒防老時代進入到制度養老時代。但跟一些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協組成課題組深入有關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為為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直2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並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

(二)主動作為,增強保障。

各縣(市、區)主動作為,基本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全省各級農保經辦機構編制問題的補充通知》(閩委編辦[2022]16號)精神,普遍增加縣、鄉農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長汀、武平、漳平、永定等縣市特事特辦,縮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縣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新增編制45人,新增鄉鎮新農保經辦人員133人。同時,確保農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為新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農保中心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縣(市、區)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幹參加省、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市、區)都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宣傳新農保政策。利用户外大型廣告牌、宣傳欄、橫幅標語進行宣傳;印製宣傳材料、宣傳年畫、發送短信息;在節假日期間開展諮詢活動,擺攤設點、編排文藝節目;通過電視滾動播放相關政策;發揮村幹部、黨員示範作用,帶頭參保,利用黨員遠程教育平台進行政策宣傳;各地舉辦基礎養老金髮放儀式,讓居民感受到實惠;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組織

了在線訪談、答記者問及記者追蹤等。同時,針對農民疑問多的家庭聯動機制政策專門在閩西日報、龍巖電視等媒體專欄進行宣傳和解釋答疑,有效地擴大了影響,為參保繳費奠定了基礎。

(五)建立機制,紮實推進。

1.完善政策體系框架,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在執行中央、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制定了激勵機制。武平對特困羣體,在新農保政策規定為其代繳不低於5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再補貼50%,實現政府全額補貼。上杭、長汀對特困羣體再補貼10%,減輕特困羣體繳費壓力。上杭、永定對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和計生對象中的手術併發症人員,縣政府為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2.做好合作金融機構的選擇,建立服務機制。根據省政府及省人社廳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制定出台了《關於選擇新農保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補充通知》(巖新農[2022]3、5號),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達到了公平競爭,便民服務的良好效果。據統計,全市 1813個村(居),安裝便利服務機具1731台,開通使用率達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險待遇。為提高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辦印發了《關於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指導意見》(龍政辦〔2022〕118號),除廈門外,我市在全省設區市率先全面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並建立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和喪葬金補助制度。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除武平、連城正在擬定提高保障標準外,其他縣(市、區)都已提高到70元,並建立了相應

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和喪葬金補助制度。

(六)強化責任,注重督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保險工作列入年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管理考核的內容,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上杭、新羅、長汀、永定還建立了成員單位與鄉鎮聯繫掛鈎制度,協助鄉鎮做好工作。此外,各縣還制定了不同獎懲措施對這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連城把新農保繳費參保率與年終財政分成掛鈎;武平、永定對宣傳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慢參保率不達標的鄉(鎮)、村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並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永定、漳平對排位後幾位的鄉鎮,縣(市)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長汀將各鄉(鎮)每天的參保繳費進度編髮短信進行通報;新羅將各鄉鎮的進度製作成紅、黃、綠色圖標每週進行通報。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人數多、人員分佈廣,工作極具長期性、複雜性。我市在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礎養老金待遇偏低。

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是以滿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為標準,除了福利國家其社會保障水平相對比較高外,大多數國家是以社會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決定的。20xx年,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為8234元,參保對象年人均領取養老金840元(每月70元),僅佔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2%。

(二)宣傳不夠到位,參保和續保工作有待加強。

許多居民對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還產生了一些誤解誤讀的情況。比如,實行家庭聯動機制被許多子女認為自己交的錢是為了讓父母領到養老金;年輕時不繳費,等到60歲時直接領取養老金;繳費標準每年只能繳100元等等。同時,對繳費不足15年的補繳政策以及養老金領取的當年仍需繳費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響覆蓋面和續保率,目前城鄉居民還有5%未參保,特別是41%的城鎮居民未落實,20xx年已參保的居民中,有28%出現斷保。

(三)服務工作相對滯後。

隨着養老保險的服務對象從城鎮向基層和農村延伸,數量眾多、分佈廣泛、流動頻繁,且民眾對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日趨多層次、人性化,要求相關制度銜接順暢、相關服務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台建設與形勢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跨區域、流動人口的養老保障亟待銜接,基層服務網點還需加快建設,工作人員還需進一步充實,目前一個工作人員要承擔3萬人的保險任務。

(四)集體補助難度較大。

國發[2022]32號、閩政[2022]26號明確規定,基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要求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從我市情況看,農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村財投入拮据,空殼村數量多,比例大,20xx年除上杭縣集體補助到位205.2萬外,其他縣(市、區)的集體補助難以落實。

三、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基層機構建設。

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於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為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儘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每人每月僅100元補貼)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一是要提高宣傳的針對性,特別要針對城鄉居民情況複雜,入户宣傳調查難的特點,在宣傳方式、宣傳內容、宣傳時機、宣傳對象上應有所側重,宣傳材料要簡明扼要、便於理解,宣傳方式要喜聞樂見、通俗易懂,重點要宣傳參加城鄉居民保的優惠政策,把政府補貼、補助的賬算清楚,讓羣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二是要加大宣傳經費投入,保證宣傳工作正常開展,對經濟較困難的鄉鎮,各縣(市、區)要給予專項宣傳經費保障。

(三)建立聯動機制。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涉及部門多,聯繫面廣,建立一個長效的聯動機制非常重要。建議由人社部門牽頭,相關的各部門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做好職能範圍的工作,加強各部門間的溝通、銜接、聯繫,定期召開各部門負責人交換意見會,及時研究

處理有關的問題和具體工作,使養老保險工作能高效率、高質量推進。

(四)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

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後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五保供養、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儘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願、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複參保、重複開户、重複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五)嚴格堅持自願參保繳費原則,避免出現強制參保繳費現象。

城鄉居民參保的根本原則是自願參保,但在下達任務時,往往習慣於提出一些指標要求,在執行中為了完成指標有可能造成強制參保、繳費現象發生,這不僅違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還會給政策的推進實施帶來負面影響。不應過於看重參保率,一些地方的參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務工人員多且聯繫不上、中青年人員相對較多(該類人員參保積極性相對低)

等。參保率只是一個參考指標,重要的是看羣眾對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羣眾對政策的實施是否積極擁護,有沒有意見,參保人員有沒有後悔,有沒有得到實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鞏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市現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除上杭外仍處於二元狀態,不利於制度的覆蓋、保險關係轉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與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不相適應。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加快解決好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統一繳費標準、統一繳費檔次、補助標準、統一發放標準的有關問題,努力提高城鄉一體化水平。二是堅持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作為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來抓。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對參保人員尤其是特殊羣體的補貼標準,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每年按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幅度或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讓保障對象更好地享受改革發展成果。市裏對各縣(市 、區)的工作情況和財政補貼情況進行年度考評,並將考評情況向社會公佈,接受城鄉居民監督。三是為滿足部分具有較高繳費能力羣眾的需求,建議在原有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加更高繳費檔次(如每年可繳2000元或1500元),以適應不同人羣的需要,在整體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實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的監督職責,加強制

度建設,制定完善城鄉居民社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公佈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寫法

考察歷史事實的調研報告格式

這類調研報告格式,通常是用於對某一歷史現象或某一歷史事件進行重新調查,用確鑿的事實,揭示歷史真相,作出正確的評價,以還歷史的本來面目。如為平反歷史冤假錯案所寫的調研報告,就屬於這種調研報告格式。這類調研報告格式的政策性和針對性較強,反映的事件往往也比較複雜。這類調研報告格式上,正文的內容一般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事實的本來面目;二是被歪曲的情況;三是糾正和處理的意見。在這類調研報告格式在寫作時,事實真相與被歪曲的情況相矛盾的地方,尤其要敍述清楚,要説明事實被歪曲的原因和有關的責任者。寫處理意見時,態度要明確,辦法要具體。如果問題正在處理和解決中,就要把進展情況寫出來;如果尚有阻力,就要把問題尖鋭地提出來,敦促有關部門儘快予以解決。

研究探討性的調研報告格式

這類調研報告格式,主要用於研究探討某項政策或工作,以統一認識,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當然,也可以用於在作出某項決策之前,進行可行性調研,這類調研報告格式的特點是具有較強的探索性和論證性。這類調研報告的寫作雖然取材廣泛,但總是針對某個現實問題,或者緊緊圍繞黨委與政府的中心工作展開,通過研究和分析大量系統的材料,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和途徑,有時還要與不同的意見展開商榷和爭鳴。這類調研報告格式上,標題大多數採用直述主旨的方式,當然也可以採用提問的方式作標題,如《打開寶島的金鑰匙在那裏?關於海南島開發建設的調查》,這種標題,如果運用得當,既可以準確反映主旨,又能對讀者產生較強的吸引力。其前言,一般是提出要探討、解決的問題及研究此問題的意義。如果對問題有不同的認識,則要把各方面的主張擺出來。研討性調研報告格式提出的往往是新觀點、新見解,所以在主體中,不僅事實材料要充足有力,而且還要進行充分的論證,必要時,還應對不正確的意見進行批駁。這就要求對這類調研報告格式上,把立論和駁論有機結合起來。但不管是立論,還是駁論,都要以事實材料為基礎,切記不要偏離到抽象或空洞的理論證明上去。此外,由於調研報告的目的是探討解決問題,所以應採取平和的、商榷的語氣,切忌冷嘲熱諷。這類調研報告上,結束語可採取歸納全文,強調主旨的方法,也可以採用提出需要進一步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來結尾。

調研報告格式調查附記

調查附記又稱為調查後記,雖然也是一種文體,但沒有獨立性,在調研報告格式上,它依附於原件而存在。在有些情況下,如果知情者所提供的材料比較具體實在,並能充分説明問題,這時便以原件為主,在原件後附上調查附記或後記,起證明情況的作用。一般調研報告的格式附記都比較簡短,在寫法上,往往首先是對原件所反映的問題表示明確的看法,並説明經過調查,原件完全屬實或基本屬實等。接着可以就其中某一關鍵問題作補充説明或有所強調。必要時也可以指出當事人或單位目前的認識和行動。由於原件所反映的問題,有可能與事件的發展情況不同,可能已圓滿解決,或正在解決,或尚未着手解決,因此,調研報告格式上,附記的結束語應針對不同的情況採用不同的寫法。

【第2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羣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農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於2022年7月開始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截止 2022年10月,全市居民應保人數為136萬人(其中“新農保”應保人數為132.6萬人,“城居保”應保人數為3.4萬人),已參保129.3萬人(其中“新農保”127.3萬人,“城居保”2萬人),參保率達95%,為32萬60週歲以上參保對象發放養老金,發放率達100%。經過努力我市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從“養兒防老”時代進入到制度養老時代。但跟一些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協組成課題組深入有關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為為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直2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並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

(二)主動作為,增強保障。

各縣(市、區)主動作為,基本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全省各級農保經辦機構編制問題的補充通知》(閩委編辦[2022]16號)精神,普遍增加縣、鄉農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長汀、武平、漳平、永定等縣市特事特辦,縮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縣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新增編制45人,新增鄉鎮“新農保”經辦人員133人。同時,確保農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為“新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農保中心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縣(市、區)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幹參加省、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市、區)都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宣傳新農保政策。利用户外大型廣告牌、宣傳欄、橫幅標語進行宣傳;印製宣傳材料、宣傳年畫、發送短信息;在節假日期間開展諮詢活動,擺攤設點、編排文藝節目;通過電視滾動播放相關政策;發揮村幹部、黨員示範作用,帶頭參保,利用黨員遠程教育平台進行政策宣傳;各地舉辦基礎養老金髮放儀式,讓居民感受到實惠;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組織了在線訪談、答記者問及記者追蹤等。同時,針對農民疑問多的“家庭聯動機制”政策專門在閩西日報、龍巖電視等媒體專欄進行宣傳和解釋答疑,有效地擴大了影響,為參保繳費奠定了基礎。

(五)建立機制,紮實推進。

1.完善政策體系框架,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在執行中央、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制定了激勵機制。武平對特困羣體,在新農保政策規定為其代繳不低於5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再補貼50%,實現政府全額補貼。上杭、長汀對特困羣體再補貼10%,減輕特困羣體繳費壓力。上杭、永定對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和計生對象中的手術併發症人員,縣政府為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2.做好合作金融機構的選擇,建立服務機制。根據省政府及省人社廳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制定出台了《關於選擇“新農保”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補充通知》(巖新農[2022]3、5號),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達到了公平競爭,便民服務的良好效果。據統計,全市 1813個村(居),安裝便利服務機具1731台,開通使用率達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險待遇。為提高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辦印發了《關於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指導意見》(龍政辦〔2022〕118號),除廈門外,我市在全省設區市率先全面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並建立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和喪葬金補助制度。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除武平、連城正在擬定提高保障標準外,其他縣(市、區)都已提高到70元,並建立了相應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和喪葬金補助制度。

(六)強化責任,注重督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保險工作列入年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管理考核的內容,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上杭、新羅、長汀、永定還建立了成員單位與鄉鎮聯繫掛鈎制度,協助鄉鎮做好工作。此外,各縣還制定了不同獎懲措施對這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連城把新農保繳費參保率與年終財政分成掛鈎;武平、永定對宣傳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慢參保率不達標的鄉(鎮)、村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並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永定、漳平對排位後幾位的鄉鎮,縣(市)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長汀將各鄉(鎮)每天的參保繳費進度編髮短信進行通報;新羅將各鄉鎮的進度製作成紅、黃、綠色圖標每週進行通報。

【第3篇】市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調研報告

為促進我市城鄉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工作健康發展,4-5月,市政協組織部分委員,會同市人社局、衞生局,深入達川區、xx縣、xx縣、經開區及市級有關部門,就全市社會養老和醫療保險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市社會養老、醫療保險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按照“廣覆蓋、促徵繳、強清欠、嚴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養老、醫療覆蓋範圍持續擴大,保障水平明顯提升,服務能力不斷增強,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民生保障。

(一)養老保險情況。截止2022年底,一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32.9萬人,當年基金總收入51.48億元(含中央財政轉移、當期徵繳及清欠),發放養老金46.24億元,人均月養老金1460元,當期結餘5.24億元,累計結餘28.43億元,去年核銷142家國有關閉破產企業欠繳的養老保險費3.31億元。二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252.3萬人,參保繳費145萬人,參保率87.6%;當年基金總收入8.79億元,發放養老金6.01億元,人均月養老金58元,當期結餘2.78億元,累計結餘8.13億元。

(二)醫療保險情況。一是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104.5萬人,參保率98%,其中,職工參保37.4萬人,城鎮居民參保67.1萬人;基金總收入9.84億元,支出醫療費10.15億元,當期赤字0.31億元,累計結餘10.9億元(其中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結餘8.96億元,主要是個人賬户結餘)。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覆蓋524萬人,參保率95%;2022年以來共籌集基金30.5億元,2022年共補償919萬人次,補償金額18.98億元,累計結餘2.2794億元。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方面。一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大。2022年,全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當期徵繳收入(含清欠)37.96億元,完成了省上下達任務,當期支付養老金46.24億元,支出缺口7.24億元。主要原因:第一,停產待改制企業欠費嚴重,據測算,全市停產待改制企業每年欠繳社會保險費高達1億元。第二,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供養比嚴重失衡,2022年全市供養比為1.15:1,低於全省1.81:1的平均水平。第三,連續10年上調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增大了基金支付壓力,僅2022年就多支付養老金4.5億元。第四,徵繳擴面難度大,部分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下非公有制企業為追求經濟效益,降低經營成本,不主動為職工投保;部分職工因收入低、負擔重、繳費年限長、不能及時享受等原因,參保積極性不高。二是被徵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匹配資金不到位。按照政策規定,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徵地農民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但由於“未徵先用、未補先用”現象突出,政府應匹配的養老保險統籌資金不到位,被徵地農民無法及時參保。以經開區為例,由於土地價格倒掛,被徵地農民社保安置費用缺口較大,無法保證其參加社會保險。據統計,截止2022底,經開區被徵地農民15000餘人,應匹配社會保障資金5.03億元,缺口3.22億元。由於經開區財政困難,經費無法解決,被徵地農民無法辦理參保,上訪不斷。三是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經費未落實到位。按中辦發〔2022〕16號和川委辦〔2022〕20號文件規定,同級財政應保障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專項經費。目前除xx市按退休人員每人每年8元的標準納入預算外,其它區縣均未落實到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基本沒有開展。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一是覆蓋面廣但實際參保繳費少,斷保現象突出。主要是因為保障水平低、無待遇調整機制、積累期長,城鄉居民參保積極性不高。如按繳費檔次3000元/年的標準,最低繳費年限15年計算,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時,可享受400/月元左右的養老金;如按最低繳費檔次100元/年的標準,最低繳費年限15年計算,到齡時僅能領取62/月元養老金,對青壯年沒有吸引力。二是財政投入不足。按照川編髮〔2022〕11號文件規定,對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平台的村級協辦員,可採取財政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多渠道解決其工作經費,但目前我市沒有落實。三是經辦人員嚴重不足。全市縣級經辦人員102人,與服務對象比為1:40000;鄉鎮經辦人員645人,其中431人為兼職人員,與服務對象比為1:6202,明顯制約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開展,也降低了為羣眾服務的質量。

(三)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方面。一是關閉、破產、改制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欠費突出。按規定,關閉、破產、改制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險費由財政一次性清算並代繳10年,但全市欠費嚴重,僅市本級欠費就高達2億元。二是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公佈滯後,影響繳費和報賬。按照規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不得低於上一年度全市社會平均工資,而該數據統計部門在每年5、6月才公佈,公佈前單位參保繳費和個人門診住院報賬均受到影響。三是居民醫保門診統籌費管理使用不規範。按照規定,城鎮居民雖沒有個人賬户,但可享用110元/年門診費用,如沒有使用又不能接轉。而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卻在年終違規採取突擊發放藥物或其它生活用品,衝抵當年門診費。由於所領藥品和物品有的不適用、有的價格高、有的臨近過期,羣眾對此意見大。四是醫療監管難。醫生開處方靈活性大,對用藥、用量難以管控,我市雖然實施了總額控制的醫保支付模式,但醫療機構接受程度不高,推進緩慢。

(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面。一是新農合基金支付壓力大。由於全市鄉鎮衞生院核定事業編制8319人,但實際在編只有6300多人,缺編嚴重,影響了鄉鎮衞生院正常業務工作的開展,再加上村衞生人員多數醫療水平不高,滿足不了羣眾就地就醫需求,不少病人向上級醫院流轉,增加了新農合基金支出壓力,減少了農民實際受惠額度。二是過度醫療現象較嚴重。一些基層醫療機構受利益驅動,對患者提供過度醫療服務,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現象突出。三是監管力量薄弱。7個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共有編制80個,市級沒有專門的新農合管理機構,只有一名兼職管理人員。由於人員不足,難以對新農合運行情況實施有效監管。

三、對策建議

(一)着力征繳擴面,進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徵繳擴面力度。嚴格執行《社會保險法》,實行城鄉一體化參保,鼓勵16週歲以上法定退休年齡以內的城鄉居民自主選擇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落實“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在核定的養老金基礎上每月增發2元基礎養老金,由市縣財政解決。建立協同聯動機制,相關部門加強配合、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加大徵收力度,確保各項保險費“應收盡收”。二是按時發放養老金。若上級財政基礎養老金未及時到位,各縣(市、區)財政應先行墊付,確保城鄉居民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三是保障必需經費。推行xx縣做法,督促各縣(市、區)根據參保服務對象人數,建立常態化的工作運行經費撥付機制。四是配足鄉鎮工作人員。落實川編髮〔2022〕11號文件關於服務對象1萬人以下,核定事業編制2名,服務對象超過1萬人的,增加1名編制的規定,確保工作有人抓。

(二)堅持政府主導,努力保障特殊羣體老有所養。一是解決被徵地農民社保問題。堅持由政府主導,部門齊抓共管,切實解決好各地因重點工程和園區建設等土地被徵農民的社保欠費問題,確保其及時參保。尤其要妥善解決經開區近10000名被徵地農民社保欠費問題,確保社會穩定。二是切實清理欠費。對改制破產企業掛賬處理的,政府要加大清欠力度,並繼續做好關閉破產企業欠繳保險費核銷,做到“改制完成一家,核銷一家”,積極爭取中央轉移支付向達州傾斜,減輕本地財政支付壓力。

(三)創新工作舉措,切實解決醫保突出問題。一是統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門診醫療費用管理。調整門診統籌費用支付方式和管理模式,設立城鎮居民門診卡,充分依託社區衞生服務機構,執行全市統一的待遇支付政策、經辦流程和報賬方式,嚴禁突擊發藥發物衝抵門診費行為。二是微調醫保政策,在上一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未發佈之前,醫保經辦機構可按上上年度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作為最低繳費基數,預收保險費,預付醫療費,以正常推進當年醫保工作,方便羣眾就醫和報賬。三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關閉、破產、改制企業人員參保認真審核,及時辦理參保手續,確保享受醫療待遇。四是強化基層衞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改革基層醫療衞生機構人事招考制度,積極引進醫療衞生技術人才,確保滿編運行。通過加強村級衞生人員醫療技術培訓指導,建立鄉鎮衞生院醫療人員聯繫村級衞生工作和定期開展巡診制度,不斷提升村級衞生服務水平。建立健全農村衞生服務網絡,方便羣眾就近就醫。

(四)提高醫療統籌管理水平,強化城鄉醫保監管。一是推進全市醫保信息系統一體化建設,實現全市醫保就醫結算“一卡通”。二是健全大病醫療制度。根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能力,在重點保障參保居民住院和門診醫療支出的基礎上,對城鎮居民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減輕羣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三是加快新農合與城鎮醫療保險政策整合和經辦管理統一步伐。實施歸口管理、資源共享、一卡結算,實現經辦機構、服務流程、政策體系、網絡平台“四個統一”。四是加大監管力度。各級醫保機構要採取服務協議、網絡監控、社會監督等形式,強化醫保基金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以總額控制、病種付費為主要內容的醫療付費辦法,健全對醫院、藥店的醫療服務監控機制,全面推行對住院、大病和門診的適時監控。

【第4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工作將於今年在省內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為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為促進該項工作的開展,筆者根據**實際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地處漢江上游,川陝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與重慶市毗鄰,北接漢陰漢濱、東連嵐皋、西與漢中鎮巴接壤。總面積2204平方公里,全縣轄25個鄉鎮,212個村(居)委會,1367個村小組,總人口339281人,全縣農業人口288290人,佔總人口數的84%,農村18週歲至60週歲之間的人數(不含在校生)154196人,佔總人口數的45%,60歲以上(含60歲)38000人,佔總人口數的11%。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全縣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3750人,佔農村適齡人口的2%。

二、農村居民繳費及財政補貼資金測算情況

1、18歲至60歲之間的農村居民,以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費率按10%、15%、20%、25%、30%分別為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據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農民生活消費水平,18至45歲年齡段費率按8%、46至59歲年齡段費率按10%比較合適。

2、新型農保財政補貼:我縣農村60歲以上居民人口為38000人,按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補貼,全年共需資金2280萬元;參保人員繳費補貼標準,按我縣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為繳費基數,年繳費額為216.7元,財政給予2%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43.34元,共需補貼668.28萬元,如財政給予2.5%、3%、3.5%、4%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貼分別為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補貼分別為835.35萬元、1002.42萬元、1169.49萬元、1336.57萬元。

以上兩項按照最低標準測算,縣財政全年共需補貼2948.28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測算存在以下問題:

1、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2%的標準按20%的參保率計算,全年需資金133.65萬元,按照我縣財政收入情況,縣財政無力全額承擔。

2、我縣60歲以上的(含60歲)農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規定本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財政每月補貼50元,需資金2280萬元/年,佔我縣20xx年財政收入的27%,縣財政更無力承擔。

3、目前我縣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尚未移交,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方面制約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陝政辦發[20xx]4號)文件要求,採取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組幹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失地農民、農村專業大户、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户(雙女户)等重點人羣率先參保,逐步向有經濟條件且有參保願望的農民擴展,不斷擴大農保覆蓋範圍。

2、落實農保人員編制,明確管理和經辦機構性質,統一農保機構名稱,落實工作經費。建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內設“農村社會保險股”,設置行政編制2-3名;設置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中心”,編制5-10名。

3、把宣傳發動作為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採取的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方式,使新型農保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一是通過“點對面”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縣有線電視開辦專題欄目,採取立體式的宣傳;二是採取“面對面”的宣傳方式,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新型農保政策宣傳和諮詢服務活動;三是實施“點對點”的宣傳方式,聘請有宣講能力的參保者或到期領取户作為新型農保政策義務宣講員。通過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實現新舊體制的順利過渡,為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良好的羣眾基礎。

4、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保基金管理辦法,農保機構要建立基金內審稽核制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要將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範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徵繳、支付、管理等進行定期檢查。同時還要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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