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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基層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基層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

基層社會治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當前,我市基層社會治理總體情況較好,但是與面臨日新月異的經濟社會發展變化,羣眾更加個性化、更加差異化的需求相比,在思想認識、治理能力、治理方式及幹部隊伍等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對基層社會治理的認識陳舊。雖然我們在化解矛盾、強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層治理仍然存在“社會治理就是社會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陳舊觀念,法治思維和創新意識不強。基層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資和經濟建設上,對基層社會治理的長期性、艱鉅性認識不夠,沒有準確把握經濟建設和社會治理領域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的規律性,沒有認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對策建議。

(二)基層基礎薄弱。縣級職能部門習慣性的將工作任務直接安排和轉嫁給基層組織,村(居)疲於應付上級安排的各項工作,自治功能難以發揮,聯繫服務羣眾“最後一公里”不到位。羣眾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平台單一,參與社會治理的主體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對基層治理滿意度、認可度不高。平安建設滿意度長期不高與日常政策宣傳不及時不到位、羣眾參與度不高密切相關。

(三)基層社會治理制度設計不夠系統化。隨着此次機構改革完成,縣級綜治部門被撤銷,綜治的聯動機制沒有有效銜接,社會治理仍側重政府主導,社會治理系統化不夠,制度設計整體性、全局性聯動不足。例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服務工作涉及公安、衞生、民政等多個部門,各相關部門對患者評定標準、統計口徑不統一,部門之間信息共享不及時,影響工作實效。在精準區分不同羣體尤其是弱勢羣體,提供精準管理與服務方面還較為欠缺,網格化管理的精準度不高,精細化水平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數據應用不夠深入。在流動人口、吸毒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特殊羣體,我們雖然對此類特殊人羣建立了信息系統,並及時採集錄入人員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運用信息數據指導服務管理實戰方面沒有形成良好機制,各類信息化系統還停留在信息收集的低端層面,深度開發應用不夠。基層治理長期處於一種“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被動模式,事後處置多、事前預防化解少,對一些基層矛盾、信訪問題,不少幹部信奉“擺平就是水平”,甚至採取“花錢買平安”方式解決,從源頭破解社會矛盾難題做得不夠好。

(四)幹部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基層從事政法綜治等社會治理的專職人員較少,甚至基層派出所人員都嚴重不足,接處警大部分由警輔人員完成,接處警質量不高,羣眾滿意度較低。基層網格員隊伍不穩定,專職網格員較少,專職人員待遇不明確,兼職人員往往一人任多職,年齡普遍偏大、知識結構明顯較低,僅能應付部分工作,對於創造性、精準性、差異化的服務難以提供。

二、關於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對策建議

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我們認真總結治理實踐經驗,以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為目標,在基層社會治理理念、體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斷提高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以人為本理念,推進基層治理平台轉型升級。要把人民羣眾的需求作為基層治理工作的出發點,全面提檔升級鄉鎮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綜治中心)、“幸福驛站”、村(社區)警務室等基層服務陣地,將政法、信訪、行政執法等社會治理力量相對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層社會治理的堅強堡壘。二加快提升“四位一體”建設的協同化水平。以“黨建引領、三治融合”的“四位一體”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為牽引,研究制定推進我市縣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實施舉措,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着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三是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勵各鎮(區、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貼合實際的基層治理模式,打響基層善治的邳州經驗、邳州品牌。

(二)不斷夯實基層基礎。一是不斷完善全民參與社會治理的體制機制。在黨建引領的總原則下,聚焦重點解決發展瓶頸問題,構建黨委統領、政府負責、部門參與的協同治理格局,推動社會治理向村、社區等基層“細胞”延伸。二是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到社會治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劃撥專項資金、籌集社會公益資金等方式,引導社會組織承接政府事務性工作和服務職能,積極參與和服務社會基層治理,優化治安政務服務。三是完善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依託“雪亮”工程,逐步將城管、交通、住建等重點行業、重點部位公共視頻監控接入110指揮和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網格化服務管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陽光信訪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視聯網建設,建立起“互聯網+社會治理”的“一網通管”格局,做到實戰中管用、基層幹部愛用、羣眾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駕馭全局治安能力。

(三)積極探索社會治理新模式。一是拓展“黨建+”模式,以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社區黨建要融合“網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網格、大黨建”基層黨建工作格局,探索“黨建+羣團”“ 黨建+社工”“ 黨建+網格員”等工作模式,採取“羣眾點單、社會組織接單、政府買單、第三方驗單”的公共服務模式,最大限度將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至基層社會治理的神經末梢。二是創新精準化服務模式,打通基層治理“最後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最多跑一次”目標。加強特殊人羣服務管理,對一般人羣、特殊人羣、重點人羣,精準分區分類服務管理。在扶貧、交通、醫療、教育、養老等羣眾關心關注的民生領域,創新方式方法,提供精準化社會服務,打通服務羣眾“最後一米”。三是實現技術智能化,以科技主導基層治理。科技從來都是基層社會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準確把握新時代基層社會治理的特點和規律,用智能化推動社會治理理念變革、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不斷提升網格化服務管理的科技含量,做大做強網格化聯動指揮平台,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四)強化投入保障。一是明確專項資金。要明確設立基層治理專項資金,採取項目資助、以獎代補等方式,激勵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撬動社會資金投入,建立健全社會治理專項資金申報審批、監督檢查機制,明確資金適用範圍、扶持方式、使用原則、法律責任等,通過政策導向和資金傾斜,激勵各方積極參與,提升社會治理質量和公共服務效益。二是壯大隊伍力量,凝聚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制定人才發展規劃,健全完善政法綜治隊伍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進修、崗位交流等培養機制,在糾紛調處、法律援助、特殊人羣矯正幫扶等社會治理重點領域建立專門性從業入門培訓課程。三是築牢基層基礎,推動基層治理重心下移。統籌推進網格化服務、心理疏導、糾紛調處、法律服務等基層服務治理陣地建設,打造規範化、標準化、數字化的共建共享基層治理平台,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最基層,使基層有職有權有物,更好地為羣眾提供服務和管理。

標籤: 基層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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