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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社會治理創新做法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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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市社會治理創新做法的調研報告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神經末梢”,治國安邦重在基層。為提升基層治理能力,促進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推進“三微治理”體系,有效整合社會治理力量,提升基層矛盾調處化解能力。按照主題教育工作要求,我深入鎮街、村居一線,實地走訪,廣泛接觸各級黨政幹部、羣眾,對推進“三微治理”工作進行了深度瞭解和認真分析,形成報告。

一、工作現狀及成效

(一)基本情況

1、“微網格”體系逐步拓展。

堅持“規模適度、管理方便、功能齊全、區劃完整”的原則,在原有777個網格的基礎上,科學研判分析,重新劃分基礎網格1001個,配備了1002名專兼職網格員,其中專職網格員332人,兼職網格員670人。各鎮街結合轄區實際,又進一步劃細劃小網格。如*街道立足人口密集、流動性強的情況,在市級劃分的254個網格的基礎上,繼續劃小劃細為587個網格。網格劃細後,縮小了服務半徑,責任區劃更加明確合理,服務能力和質量明顯提升。

2、“微治理”機制持續加強。

①“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建設運行情況

市級高標準建成了“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採取常駐、輪駐和隨駐模式,整合29個部門調解力量,組建涉法涉訴、勞資糾紛、涉未成年人調解、輿情處置等10個行業調解專班,使疑難重大矛盾問題得到“一站式”調處化解。建立了*市“一站式”矛調工作流程,強化政法牽頭的會商研判機制、跟蹤督辦機制、反饋問效機制,並利用數字政法模式,設計運行了“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線上平台小程序,使每件案子辦理全過程透明監管。鎮級全部建成“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率先在全省推行鎮級“一站式”矛調中心機構實體化運行。根據各鎮實際情況,落實6至12名編制數量,形成日常矛盾調處專職隊伍。村級廣泛推廣“矛盾糾紛調解會”,由支部主持,將每週(或隨時)通過網格排查等發現的羣眾訴求進行集中會商調處。建立村級矛盾糾紛調解人才庫,吸納1890餘人作為村級矛調力量。把矛盾糾紛調解會開展成效列入對鎮街平安建設考核要點,確保大量矛盾糾紛在“家門口”解決,有效提升一線基層矛盾糾紛發現和化解能力。

②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化解情況

主題教育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專項整治活動中梳理出的69件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已全部化解,是*市首個化解率達100%的縣市區。

3、“微服務”成效日益凸顯。

各鎮街結合自身實際,開展了各具特色的“微服務”。針對生活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日常訴求,組織網格員開展幫辦代辦服務,提升羣眾滿意度。在防汛期間,組織網格員針對特殊人羣尤其是獨居老人進行入户提醒對轄區內危舊房屋和自建房低窪易澇地塊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易內澇的地塊提前進行疏通處置。彙總信訪、市民熱線等民生訴求數據分析,以治未病服務先行,創建“時令清單治未病”工作法。通過開展各項“微服務”,全市“市民熱線”工單數量下降,其中*鎮同比下降22%,*鎮同比下降16.88%,*鎮同比下降12.71%。

(二)工作措施

1、精細劃分“微網格”,提升基層治理質效。

一是在原有網格基礎上,逐一科學研判服務轄區、面積、人口、工作者隊伍現狀等因素,進一步劃細劃小工作單元,將基礎網格從777個劃分為1001個。吸收統籌公益崗、鄉賢、法律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建立1002人的專兼職網格員隊伍。通過劃細劃小服務單元,使各網格工作進一步務實高效運轉,服務質效進一步提升。二是推進“人房關聯”,集中利用3個月的時間,在全市範圍內完成逐户走訪調查,將每家住户信息詳細登記並錄入系統,建立起完備的網格內“人房關聯”信息數據系統。三是聚焦項目建設、產業發展、鄉村振興等全市重點工作,結合實際情況設置重點工作網格、產業專屬網格等;依託工作網格,創建“查、分、評、聯、效”化解城市更新領域矛盾糾紛五步工作法、預防化解企業勞資糾紛“三端閉環”工作法等有針對性的工作方式,確保重點工作穩步推進、特色產業健康發展,網格化成為創新社會治理的有效工作模式。

2、協同推進“微治理”,匯聚多元共治力量。

一是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市級高標準建成“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採取常駐、輪駐和隨駐模式,整合29個部門調解力量,使疑難重大矛盾問題得到“一站式”調處化解。建立“一站式”矛調工作流程,強化政法牽頭的會商研判、跟蹤督辦、反饋問效機制,利用大數據平台,設計並運行了“一站式”矛盾糾紛化解線上平台小程序,使每件案子辦理全過程透明監管。鎮級全部建成“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率先在全省推行鎮級“一站式”矛調中心機構實體化運行。村級廣泛建立“矛盾糾紛調解會”,建立村級矛盾糾紛調解人才庫,吸納1890餘人作為村級矛調力量,有效提升一線基層矛盾糾紛發現和化解能力。全市各級“一站式”矛調機制建立後,市鎮村三級化解矛盾糾紛6401件。

二是建立平安指數分析研判機制。建立*市首個縣級平安指數體系,設置政治安全、社會治安、社會穩定、公安安全、網路安全、社會治理、社情民意等一級指標7個,細化包含二級指標39個,三級指標77個,將基層16個鎮街和22個部門的平安建設工作數據化。通過建立平安指數,客觀反映平安治理狀況和平安建設成效,有效提升了公眾對平安狀況的知曉率,切實督促指導基層有的放矢地改進工作方式,補齊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效能。堅持每月召開例會,分析研判工作現狀、找出問題短板,落實工作重點和舉措,形成平安指數分析情況通報,作為推動工作的重要參考。督促各鎮街專門分析研判通報情況,立説立改。建立月、季度、半年、全年的約談會商和掛牌督辦機制。對存在區域性問題的鎮街開展約談,督促其整改,對長期工作不到位的實行掛牌督辦,使社會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更加科學化。

三是建立涉法涉訴及各類信訪積案化解攻堅常態機制。以“三個肯定有”的思維常態化推進“揭榜掛帥”化解信訪積案機制。今年以來,自行梳理出的224件信訪“骨頭案”“釘子案”,已妥善化解222件,一大批陳年積案和重複信訪問題得到有效化解。成立聯合打擊治理專班,對借信訪之名纏鬧、以訪施壓謀求不當利益的堅決依法打擊。目前已治安拘留72人,刑事拘留10人,極大地震懾了無理信訪、纏訪鬧訪、以訪施壓的行為,信訪形勢發生明顯改善。

四是健全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治理服務機制。創新建立“星期五法治服務日”制度。全市每週五以政法委、法學會牽頭組織,固定開展法律下基層活動。依託首席法律諮詢專家團隊,以“法律進商會”為抓手,開展“法智護航 助企發展”一幫一活動,建立法律助企工作室,常態化開展企業法治體檢活動。今年以來,走訪、調研市場主體530家,幫助解決企業管理、規範合同、勞動爭議、知識產權等問題740個。紮實推進執行難問題解決。針對執行難這個影響法律權威、產生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較多的頑瘴痼疾,政法牽頭創新建立了打擊拒執罪聯席會議機制,創造性地設置了公安提前介入的環節,解決了法院執行過程中“找人難、查物難”的短板。今年以來,拘傳256人,執行到位金額70065萬元,執行完畢結案1078件,有效化解了“執行難”問題,一批多年因執行不到位產生的信訪積案也得以化解。深度優化行政執法監督。堅持依法依規,將全市39個有執法權的單位、749名行政執法人員納入行政執法監督管理體系。開展“重複檢查、多頭執法、隨意處罰”專項攻堅行動,糾正不規範行政執法行為11起,執法不規範、執法粗暴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重複檢查數量明顯下降,工作方式進一步優化。

3、深度拓展“微服務”,放大綜合治理效應。

一是開展精準化服務。以人房關聯信息系統為基礎,緊盯脱貧享受政策户、殘疾人、留守兒童、孤寡老人、社區矯正人員、涉穩重點人員等特殊羣體,建立並開展了各類針對不同羣體的精準化服務。二是開展特色化服務。各鎮街結合自身實際和羣眾訴求,開展了各具特色的“微服務”。比如,針對生活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日常訴求,組織網格員開展幫辦代辦服務。在防汛期間,組織網格員針對特殊人羣尤其是獨居老人進行入户提醒,全面排查危舊房屋和自建房,對存在易內澇的地塊提前疏通處置。三是全面推進時令清單“治未病”。各鎮全面彙總信訪、市民熱線等民生訴求數據並分析規律,以治未病服務先行,創建“時令清單治未病”工作法。開展涉農矛盾遍訪、幹部大接訪,廣泛收集各類矛盾問題,融合近兩年為民辦實事、市民熱線等轉辦自辦的羣眾訴求,彙總建立“問題庫”。對問題庫進行數據分析,找出季節性、規律性的共性問題,按矛盾發生位置、時間,分析出矛盾熱點領域、熱點網格和頻發時間,找出問題發生的癥結。根據農村生產生活時令特點,按時間順序,排列各類季節性矛盾,分析每個矛盾的最佳治理時段,按治理時間順序形成網格治理“時令清單”。未雨綢繆,提前化解矛盾風險隱患。四是持續推動法治關愛未成年人。建立政法牽頭,各相關部門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聯盟,完善《*市未成年人保護聯盟框架書》制度支撐。探索成立*市首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研究會,培養未成年人保護法治研究工作人才50餘名。高質量建成*市未成年人保護研學基地,制定涵蓋全市中國小的研學計劃表,每週二、四組織全市中國小生開展研學,現已組織研學1.6萬餘人次。開展少年模擬法庭劇本殺、交通安全沉浸式教育課等活動,已在各中國小巡迴舉辦,使學生在過程中沉浸體會,學法、懂法、依法抵制侵害。

(三)工作成效

1、矛盾調解機制更加完善。在全市推廣“上聯下調”工作機制,各鎮街重大問題向上及時報告,聯動多部門成立專班協調推進問題解決;向下及時對接,聯繫轄區村居、社區、企業等多方主體,主動深入一線與羣眾共商共議,大大提高民生問題解決效率。全市各級“一站式”矛調機制建立後,市鎮村三級化解矛盾糾紛6401件,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2、網格化服務管理更加精細。立足實際,將“三微治理”融入到城市更新、鄉村振興等工作中,提升“網格調解”質效。緊盯羣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彙總梳理,找出其中的規律性,靠前一步,將隱患消除在萌芽時期,提升羣眾滿意度。如*街道在*街片區徵收改造項目中,設立了拆遷片區機動網格,劃分6個微網格。邀請首席法律諮詢專家*團隊進駐拆遷指揮部,全流程提供法律服務。組建由機關幹部、網格員、調解員、首席法律諮詢專家團隊成員組成的工作團隊,深入一線,同步推進政策宣講、矛盾排查、糾紛化解、重點户摸排等工作,僅用21天完成近600户居民徵收工作,實現了“無動盪徵收、無上行矛盾”,“零零尾”、“零爭議”。

3、羣眾參與氛圍更加濃厚。相信羣眾、發動羣眾、組織羣眾、依靠羣眾是“楓橋經驗”始終不變的根基和本色。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今年以來,市鎮村三級共動員吸納羣眾等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調解1950餘人。如*街道建立了羣眾廣泛參與的“眾評眾議”制度,積極引導涉及項目建設的轄區居民、羣眾代表廣泛參與到重大項目實施過程中,讓羣眾積極參與解決羣眾自己的事。在寬闊液壓企業項目徵地過程中,街道創新工作方法,將被徵地居民代表納入工作組,與工作人員同入户、同丈量、同推進、同講解,順利完成徵地工作。

4、法治營商環境更加優化。我市擁有比較雄厚的產業基礎,形成了比較完備的工業體系、特色產業集羣,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不斷增強的市場活力也衍生了大量涉企矛盾糾紛。全市聚焦涉企矛盾糾紛,創新機制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如*鎮聚焦軸承產業集聚區這一主導地位,針對轄區軸承小微企業多、從業人員多、涉企糾紛多的現狀,創新建立預防化解企業勞資糾紛“三端閉環”工作法,依託鎮“一站式”矛調中心和軸承產業服務中心,聯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市直部門,組建“法律服務團隊”,建立專業調解為民、行業調處利企、精準法律服務3個專班,幫助企業將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到最低。今年以來,解決勞資糾紛、買賣糾紛329件,審查合同169份,成功挽回因合同漏洞造成的損失676萬餘元。涉企業訴訟率同比下降50%,涉企“12345市民熱線”數量同比減少近半。預防化解企業勞資糾紛“三端閉環”工作法被評為*省“楓橋經驗”工作法。*鎮針對轄區畜牧養殖、菌菇種植等農業產業特點,將“工作專班制”嵌入“三微治理”工作,建立鄉村振興產業專班,按照務實管用原則,將鄉村獸醫*、致富能手*、菌菇大王*等產業骨幹力量納入專班團隊,依託其專業優勢和社會地位,推動涉企各項矛盾糾紛妥善化解。目前,已妥善化解問題21個。

5、信訪積案化解更加高效。將“揭榜掛帥”化解信訪積案與“三微治理”工作緊密結合,在全力解決上訪老户訴求的同時,及時關注其個人及家庭情況,幫助解決生活困難,雙管齊下,促進上訪老户思想轉變,案結事了。今年以來,自行梳理出的224件信訪“骨頭案”“釘子案”,已妥善化解222件,一大批陳年積案和重複信訪問題得到有效化解。與此同時,對借信訪之名纏鬧、以訪施壓謀求不當利益的依法打擊。對82人進行了打擊處理,信訪形勢發生明顯改善。如*鎮信訪老户張某某、因不滿判決形成了長達41年的上訪積案。*鎮運用“三微治理”工作機制,組織網格員動態摸排,及時瞭解其思想動態,並針對其實際困難全力幫扶,為其辦理各類惠民待遇、新建房屋,逐漸化解了其信訪思想,最終達到“事心雙解”。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各級黨組織樹立統籌觀念,推動形成大治理格局不夠。在減少矛盾、化解矛盾,促進和諧、助力發展方面,沒有用系統觀念、大治理觀念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去研究,沒有構建一個大治理平台,沒有建立一個大的社會治理體系。

(二)基層黨組織對社會治理的重視程度不高。對社會治理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規和先進經驗做法學習研究不夠,對推動本轄區社會治理工作的特色方式方法缺乏足夠的謀劃和思考,對一些突出民生問題,還不能很好的運用社會治理的手段去化解,沒有找到核心有效的辦法解決根本問題。

(三)社會力量的整合還不夠。目前的工作僅僅依靠鎮街、部門的主要領導同志和分管領導同志去推進,橫向上沒有整合吸納足夠的社會力量參與到社會治理工作中,沒有形成全民參與社會治理工作的合力。如,基層調解人才庫專業化水平還不高,調解人才還欠缺。

(四)“一站式”矛調中心吸納矛盾糾紛的效能還需進一步加大。缺乏有效的宣傳引導,辦實事、解難題的現實説服力還需加快提升,以實際化解矛盾糾紛、為民解難的實效贏得羣眾新人依賴的工作還需全力加強。

(五)基層網格化隊伍較為薄弱。當前,全市共有網格員1002名,其中專職網格員332人,兼職網格員670人。專職網格員主要來源於復退軍人公益崗,文化水平低,年齡大,工作積極性不高。全市專兼職網格員中,中專及以上學歷的僅佔25.7%,40歲以下的僅佔21.7%。且網格員待遇不高,專職網格員每月2277元,兼職網格員每月300元,且缺乏其他的物質獎勵。與其他縣市區相比,我市網格員待遇是比較低的,很難激發網格員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導致部分網格員工作懈怠。

(六)法治化治理的氛圍還不濃厚。基層人民調解員隊伍年齡結構、人才結構不合理、專業化法治人才還比較匱乏。法律顧問、法律專家參與社會治理的機制、平台有待進一步完善,法治賦能“三微”治理、助力營商環境的作用有待提升。

(七)數字政法建設基礎投入欠賬大。需進一步對標先進地區,全面加快提升數字政法建設水平,使各項工作提升科技質效。

三、下步工作打算

接下來,將繼續突出實戰、實用、實效,努力推動“三微治理”體系建設做實做細做出成效,確保各類矛盾糾紛“一站式”化解,羣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一)加強政法機關自身建設。抓好工作機制創新謀劃,抓實基礎工作指導落實,在抓穩定、促和諧方面發揮領導作用,構建大治理格局,服務全市高質量發展。

(二)壓實鎮街主體責任,積極探索實踐並抓實各項重點工作。進一步理順和配強鎮街、部門社會治理工作者隊伍,按照工作需要及機構改革要求,抓好乾部選配。部門分管負責職能更加明確,部門間協同聯動機制更加完善。鎮街以“一站式”矛調中心為依託,建立專兼職工作隊伍,健全資源力量整合的聯動機制,領導村(社區)建強“網格+”工作運行機制,實現市、鎮、村上下一體,高效聯動的社會治理體系。

(三)強化隊伍建設,提升團隊專業水平。建強網格員隊伍。持續更新優化網格員隊伍,提升網格員待遇,定期組織開展網格員培訓,提升網格員工作能力和水平。建強基層矛調隊伍。充實矛盾糾紛調解人才庫,組建問題調解攻堅專班,積極吸納社會各界人才和羣眾參與到矛盾調解中,提升調解的説服力、影響力。建強維穩處突隊伍。常態化開展應急演練,結合實際開展模擬警情處置,嚴格落實“1、3、5分鐘”快速反應機制,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建強法治宣傳隊伍。完善普法講師團、法律顧問團隊的服務管理,推動實現制度化規範化。充分發揮“鄉村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帶動羣眾親法、學法、用法,強化法律權威地位,推動矛盾糾紛依法化解、依法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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