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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局關於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調查研究實效的總結

國土資源局關於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調查研究實效的總結

國土資源關於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調查研究實效總結

國土資源局關於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調查研究實效的總結

 

一、基本情況

2005年6月,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我縣設立4個國土資源管理所(中心所),核定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5名,實行垂直管理,為縣國土資源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因我局行政編制核定人員只有6人,現實有人員7人,內設機構3個,分別為辦公室(地籍測繪股)、法規監察股(地質礦產股)、規劃與耕地保護股(土地利用股),但未核定編制。4個基層國土所均有自主產權獨立辦公場所,建築面積140-260平方米左右,公務車輛、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照相機等均合理配置,軟硬件設施基本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不斷完善管理體制,促進基層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到位

2005年在全縣鄉鎮機構改革中,我局審時度勢,準確把握省政府《關於做好省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的通知》有利時機,積極向縣委、縣政府彙報,大力宣傳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同時與編制、財政等部門協調溝通,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重視下,2005年6月,縣委、縣政府明確了各鄉鎮國土所人員編制由原來的鄉鎮管理上收縣人民政府管理,為縣國土資源局派出機構,實行人、財、物由縣局統一垂直管理,工資福利實行全額財政撥款,核定事業編制15名。通過不斷理順管理體制,強化了對基層所人員的任免、調配、管理等約束機制,徹底改變了基層所職能不到位,人員不穩定,機構不完善的工作狀況,主要工作職責有:國土資源政策法規宣傳、耕地保護、執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防治、建設用地管理、地籍調查(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首次、轉移登記等)、矛盾糾紛調處、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工作,還要承擔鄉鎮政府交待的如徵地、拆遷、扶貧等中心工作。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1、強化基層國土所長的選拔。基層國土所所長是基層國土所的核心領頭人,自2007年以來,我局先後組織了多輪股(所)長競爭上崗,局內設股室及基層負責人,一般工作人員全員參加競崗,建立起了競爭、激勵工作機制。通過演講、民主測評、考察、公示等競爭上崗程序,一批工作能力強、素質好的年青幹部走上了基層國土所的所長崗位,同時實行機關股室與基層國土所工作人員輪崗交流,改善了基層國土所人員結構,有力地推進了基層國土資源工作的開展。

2、提高基層國土資源人員素質。近年來,我局將教育培訓作為提高基層國土資源人員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認真堅持學習制度,狠抓學習效果落實,堅持每季度中層幹部工作彙報制度,及時學習傳達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決議及各項會議精神,讓每個幹部職工明確每個階段的工作重點和工作要求,理清思路,把握中心,在加強政治理論教育的同時,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參加在職教育,對獲得專業本科、大專等學歷的人員給予學費補助,使國土所的文化素質有了很大提高,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達85%以上。其次結合國土資源工作的新要求和工作人員在具體辦理業務中的薄弱點,積極組織人員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以點帶面,使基層所人員素質能夠適應不斷髮展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要求。

3、加強基礎建設,規範基層所管理。通過加強制度建設,規範內部管理,基層所在公文處理、票據管理、來信來訪、執法監察、勤政廉潔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較規範完整的內部管理。同時在開展國土資源標準化建設中,我局制定了每項業務在基層所辦理的工作規範與標準,有效地避免了基層國土資源工作中隨意行政、靠經驗行政的弊端。通過制度及規範化建設,基層國土所幹部職工行為進一步規範,事權責任進一步清楚,辦事程序進一步明晰,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一是執法合力有待加強。目前,我縣在動態巡查和拆違、控違過程中,鄉(鎮)及相關部門因利益衝突影響,有相互推諉、觀望現象,僅僅依靠基層所幾個人的執法力量是難以真正形成強有力的動態巡查執法力度,基層所面臨的工作壓力很大。

二是工作經費存在不足。雖然縣財政對在編人員的工作經費給予的保證,但聘用人員工作經費全靠縣局自籌解決,且隨着國家收費政策的調整,對涉土收費政策全部取消,縣局負擔比較重。

三是人員素質有待提高。近幾年,基層中心所幹部職工整體素質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從人員進入本身特點來看,基層所工作人員的政治理論素養、專業知識技能與新時期國土管理的要求仍有較大的差距。

四是管理教育有待加強。目前,基層所幹部職工雖然能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但工作的主動性、創新性、積極性還不夠高,工作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差一個樣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人的主觀能動性沒有盡最大限度發揮,在日常教育管理、個人考核方面仍需進一步加強與改進。

五是工作力量有待增強。一個基層所要負責少則1個,多則4個鄉(鎮)的國土資源業務工作,在具體工作過程中既要擔負農民個人建房審核、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執法監察等國土資源管理職能,同時,還要承擔鄉(鎮)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中心工作,工作範圍廣、所涉事情多、工作人員少,工作力量依然比較薄弱。

六是工作關係協調難。基層所既要協調縣局各股室,又要協調幾個鄉(鎮)黨委、政府和鄉直部門,但基層所自身行政級別低,工作協調實為不易,使許多問題難以及時有效解決,極大地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四、下一步工作建議

基層所建設是一項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是與國土部門“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職能融為一體的,因此,要建設成為“管理規範、服務高效、環境優美、設施配套、作風優良”的新型基層國土所,必須在以下幾個方面着力:

一要着力創新體制機制,力求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近年來,由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職能增加,任務加重,工作壓力更大了。現有人員很難適應體制改革後的工作需要,應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的支持,着力解決好任務重、編制緊、人員少、力量嚴重不足的問題,確保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基層國土所人員編制應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和鄉(鎮)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另外,因目前我縣基層國土所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沒有行政級別,從未來的發展形勢看,基層國土所應轉變機構性質,變為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同時,也應適當提高基層國土所的行政級別,升格為副科級職級。

二要着力細化職能職責,力求工作職能更加具體。根據部、省、市關於基層國土資源所職能職責的有關文件要求,以及我縣基層國土所近年來的實際履職情況,應進一步明確基層國土所在國土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基本農田保護、農民建房管理、農用地轉用、集體土地徵用、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地籍調查、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土地權屬糾紛調處、涉土信訪問題處理等方面的職能職責。同時也要對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明確,對基層所人員進行定崗定責,做到崗位明確,責任到人。

三要着力推進制度建設,力求工作管理更加規範。由辦公室牽頭,制定建立統一、規範、科學的基層國土所工作人員崗位職責、行為規範、工作目標及考核獎懲制度、公開辦事承諾制度、各項業務台賬制度、集體會審制度、執法巡查及辦案制度、聘請國土資源信息員制度、信訪制度、考勤制度、學習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廉政建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多渠道籌措資金,強化村、組級信息員工作制度,全面完善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組四級國土資源監管網絡。同時,應結合實際,科學設定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有關業務工作程序,促進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科學化。

四要着力推進國土文化建設,力求隊伍素質更加過硬。

國土資源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是提高基層國土所幹部隊伍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也是國土部門面臨的重大歷史使命。在推進國土文化建設的過程中,應積極引導基層國土所幹部職工正確認識和積極參與國土文化建設,不斷增強國土文化的影響力。同時要強化以工會、支部為載體,多形式、多途徑開展各類文體活動,豐富幹部職工文化生活,激發廣大基層國土所幹部職工工作的激情。

 

 

 

2018年6月22日

標籤: 實效 國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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