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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校招生方案【通用多篇】

國中學校招生方案【通用多篇】

國中學校招生方案【通用多篇】

國中學校招生方案 篇一

一、指導思想

根據《義務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貫徹落實《市教委關於20__年天津市國中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津教委〔20__〕13號)以及《20__年河北區國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河北教發【20__】28號)的具體要求,制定《20__年匯森中學國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則

1、堅持規範招生原則,在河北區中招辦直接領導下,進行自主招生。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全區招生。

3、堅持雙向選擇原則,學生自願報名。

4、堅持擇優錄取原則,採取綜合素質測量、面談錄取方式進行招生。

三、招生對象具有天津市河北區學籍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四、招生人數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報考匯森中學的學生在國小學籍校領取《20__年河北區民辦國中招生報名表》,按填表説明填寫相關內容並粘貼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學籍校審核並在相應位置加蓋校章。

2、報名地點:天津市匯森中學(河北區幸福道27號)

3、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並蓋章的報名表及2份複印件;

②五、六年級所有能夠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資料複印件(複印件順序內容與報名表所填順序內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頁和學生本人頁的複印件(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還需攜帶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房屋租賃證明、務工證明、在本市的社保繳費憑證複印件)。

特別説明:

1、報名表要求字跡工整,填寫內容確保真實準確。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

2、複印材料恕不退還。

(二)審核

1、初審:學校對學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篩選,按照招生計劃1:2的比例遴選品學兼優的學生參加面談。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1:2的比例,則所有報名學生全部參加面談。

2、公佈面談名單: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國小反饋參加面談的學生名單。同時,家長可關注“天津市匯森中學招生”微信公眾平台查看結果。

3、核發《面談證》:6月24日下午13:30—16:30,進入面談的學生攜帶1張與報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還需攜帶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房屋租賃證明、務工證明、在本市的社保繳費憑證原件)、報名表所填內容相關資料的原件到學校驗證,核准無誤後領取《面談證》。

(三)面談

6月25日下午,參加面談的學生攜帶《面談證》並按《面談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學校參加面談。

(四)公佈錄取結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國小反饋經過區中招辦審核確認的錄取名單。同時,家長可關注“天津市匯森中學招生”微信公眾平台查看結果。

(五)交費註冊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費標準:8000元/生/學年)

六、工作保障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在河北區教育局中招辦的監督下進行,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國中學校招生方案 篇二

一、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意見,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健全和規範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入學制度和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2、在義務教育階段,為升六年級的學生可持續優質發展提供擇校機會,滿足部分學生擇校(明珠中學)的需求。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加強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與理解,一律實施網上報名。

二、招生辦法

根據《黃浦區國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關於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規定,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辦法為:

1、擇校學生於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網站《招聘招生》欄目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擇校報名學生來校面談時,家長偕學生本人帶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級第二學期,五年級第一學期《學生成長記錄冊》以及五年級第二學期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各壹本。

3、對報名學生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審閲。並於5月14、15日來校面談,擇優錄取。

4、拒收奧數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不進行學科考試。

三、招生計劃和範圍

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學校的實際狀況,20__年六年級擬招收四個班級160人。招生範圍為:本區在籍國小五年級學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區就讀在外區國小五年級學生。(已在就讀國小填寫過回户籍地就讀登記表)。

四、招生步驟

1、五月上旬向社會公佈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擇校學生在明珠中學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報名表。

3、面談時,報名學生提供國小五年級第二學期的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供老師參閲。

4、組織招生人員審閲報名學生提供材料,並提出初審意見。

5、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擇優錄取名單,於5月29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6、新生錄取名單上報黃浦區教育局中教科和黃浦區招生考試辦公室,並於七月初向有關單位領取新生材料。

五、加強對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招生工作計劃,確立招生工作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2、依法進行自主招生,學校向區教育局上報招生工作方案,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後進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門公佈學校教職工數、招生數、收費標準。學校接受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專項督查。

國中學校招生方案 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__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__〕1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__-20__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出台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合理劃分義務教育學校學區範圍,均衡配置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學區範圍內生源,緩解生源飽和學校的壓力,保障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轉户農民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促進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

二、工作原則

㈠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原則,為適齡少年兒童分配學位。

㈡堅持市、區協作,屬地管理原則。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市直學校學區內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工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招生工作。

㈢嚴格執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公辦不擇校、同城不借讀”“低齡不入學”的原則。

三、時間及地點

㈠國小新生入學。20__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做好適齡兒童入學情況摸底工作,並開展預報名。20__年8月下旬,城區國小新生正式報名,具體由各學校自行確定。國小新生入學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家長持就讀材料到學校報名。

㈡國中新生入學。

1、在城區國小就讀的畢業生,20__年5月將就讀證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班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驗檔錄取工作,20__年6月下發國中入學通知書。20__年9月1日,學生持通知書到校報名。

2、凡20__年12月31日以前學籍屬於市鐵路國小、新鋼一小、市西湖國小的畢業生,原則上採取直升的方式分別錄取至市九中、新鋼中學、市五中,即鐵路國小直升市九中;新鋼一小直升新鋼中學;西湖國小(北師大附校的生源除外)直升市五中。上述國小畢業生需在其他國中就讀的,按第1條辦理。

3、從外地市國小畢業或鄉(鎮)國小畢業後需轉入城區國中就讀的學生,於20__年8月15-25日持相關就讀證明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教育局103、104辦公室)辦理就讀手續。

㈢殘疾少年兒童入學。20__年6月30日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市殘聯做好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入學需求摸底工作。全市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入學為20__年9月1日。家長持户口簿、兒童預防接種卡、殘疾證(或醫院證明)、體檢證明等材料到市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按學區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名時家長按類別提供以下就讀證明材料:

1、在學區內有房產的須提供:户口簿、房產證(未辦理房產證的家庭出示購房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税務發票、銀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已購房證明)。非住宅房如商業用房、工業用房、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均不能作為入學依據。房產證發證時間或購房發票付款時間須在20__年8月25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須提供:户口簿、租房證明(20__年8月31日以前租住)、繳納煤氣水電相關費用的原始憑證(20__年1-3月)。

3、外來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户口簿、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_時間為20__年8月31日以前。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雙方)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資明細、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用工合同簽訂時間為20__年8月31日以前。

5、外籍員工、企業股權人(投資金額1000萬以上)、持有綠卡的企業家、外省商會副會長以上、高層次人才、軍人(含武警)、烈士等人員子女須分別提供:户口簿、商務局開具有關企業投資證明或人事部門開具的高層次人才證明或部隊證明、父(母)親軍官證、烈士證等材料。

6、城區拆遷户子女須提供:户口簿、拆遷證明材料,這類人員可選擇在原住所就近入學,也可在安置地就近入學。

另外,國小新生入學還須提供:兒童預防接種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有關材料證明年齡符合就讀要求。

五、錄取方式

若學區範圍內適齡少年兒童總量未超過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學校全部接納。若學區範圍內適齡少年兒童總量超過學校的招生計劃,則由學校按以下順序接收學生;超出計劃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就近分配學位。

第一類:父母房產(如果是多人持有產權份額,其父母房屋產權份額須高於51%)、學生户籍均在學區內。

第二類:學區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學生本人,且學生户籍在學區內。

第三類:(外)祖父母房產、户籍均在學區內,學生户籍報生在(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學生父母無房產。

第四類:學區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學生父母或學生本人,學生户籍不不在學區內。

第五類:學生父母無房產但租住在學區內的廉租房等公房內,且學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在學區內。

第六類:能提供用工合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材料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能提供本人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的經商人員隨遷子女。

第七類:其他情況。户籍在學區內的學生,根據學區劃片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轉户人員子女按我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執行。

市一中、市四中、市暨陽學校、市逸夫國小屬於超大校額學校,由於學位緊張,優先錄取上述的第一、二、三、四類生源,嚴格控制本市主城區內其他學校在籍學生轉入。

六、學區範圍

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市直學校招生範圍由市教育局提出,渝水區區屬學校的招生範圍由渝水區教體局提出,仙女湖區管委會所屬學校招生範圍由仙女湖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提出。具體劃片範圍詳見附件。

市教育局於20__年秋季改革“單校劃片”的方式,選取長青國小、明志國小、逸夫國小、渝水六小上述4所國小,以及新餘一中魁星閣校區、新餘三中、新餘五中、新餘九中上述4所中學試行“雙向學區”的學區劃分方法,即學校與學校的交接路段劃出一片區域屬於雙向學區,雙向學區內的適齡少年兒童可以在這兩所學校中任選一所入讀。

長青國小與渝水六小的雙向學區:贛西大道以北、仰天大道以南、勞動北路以西、寶鼎路以東。

明志國小與逸夫國小的雙向學區:鐵路以北、仙來西大道以南、五一北路以西、長林路以東。

新餘五中與新餘九中的雙向學區:白竹路以北、鐵路以南、長寧路以西、五一南路以東。

新餘三中與市一中魁星閣校區的雙向學區:解放西路以北、鐵路以南、勝利北路以西、勞動南路以東。

七、工作要求

㈠實行陽光招生。學校應通過多種渠道將招生政策、招生程序、錄取結果等信息向社會公佈。

㈡規範材料審核。在招生過程中無法認定的材料,由市教育局協調公安、房管等部門進行認定;如有必要,組織相關人員入户調查,確保入學資格真實有效。

㈢規範招生行為。嚴格執行《新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餘府辦發〔20__〕45號)精神,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各中國小不得受理任何單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擇校要求,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鈎的費用,不招收6週歲以下兒童(20__年8月31日以後出生)。市教育局監察室全程參與招生錄取的各個環節,受理羣眾投訴,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附件:略

國中學校招生方案 篇四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做好20__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__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的文件、政策等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和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着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王修明 嚴秋明 姚愛萍

成 員: 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 韓 英

下設辦公室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户口、年齡15週歲以下(20__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具有一定學習能力、不影響他人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以申請在我校隨班就讀。本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的,應同時到我校登記備案。

(二)我校施教區:

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商貿城屬張綱中學),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本施教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本校升學的,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__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報名登記。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揚辦發〔20__〕55號)文件要求開展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户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派位卡後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18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户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4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5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7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户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當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8日——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國小

(2)7月2日 雙語國小、建樂國小

(3)7月3日 上午實小、花園,下午鎮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5)、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户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__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範進行。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揚府發〔20__〕85號),確保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户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__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為施教區內租户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後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到實驗國中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複核及錄取審批工作中,對複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20__年七年級新生入學前不舉辦分班考試,力求實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額不超過省定標準。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相對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畢後,將施教區內學生和擇校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4、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將在校內公示並於開學後一週內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國中教育均衡發展,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是重要舉措。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__年會考時,熱點普通高中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按照各校會考參考人數(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定向分配給所有公辦和民辦國中學校。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3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20__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20__年參加會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均達到B及其以上等級的在升學時方可享受熱點高中指標生待遇;會考成績達C及其以上等級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__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20_年參加會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可能會計入升學總分,具體情況以文件為準。

20__年招收的七年級新生,在20__年會考時,將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宣傳,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

(三)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通知》(揚教發(〔20__〕44號)的要求,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進一步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

(四)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過程管理和責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強化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切實擔負起執行招生紀律、維護招生秩序的職責,加強招生監督管理,精心規範操作,確保執行招生政策不走樣,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加強招生過程管理,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切實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做好服務工作,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國中學校招生方案 篇五

根據《_市教育局關於20__年市區公辦國小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__】__號)和《__區教育局關於20__年公辦國小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__】82號)文件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_

副組長:_

組員:_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開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則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則

實行“屬地管理”和“就近入學”原則,面向三叉社區、景秀社區內招收適齡兒童入學,公開、公平、公正的組織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

1、入學年齡

年齡滿六週歲(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出生)

2、報名時間

20__年6月23日至24日。

3、報名辦法

(1)本學區常住户口的學齡兒童:

本學區常住户口的學齡兒童攜帶房產證、户口本、兒童預防接種卡原件及複印件報名登記。

(2)下列_市區户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在學區內,可在學校報名:

拆遷過渡家庭兒童入學,可憑拆遷過渡協議,報名登記,過渡期間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集體户口的兒童,如實際居住地在學區內,可在學校報名登記,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3)本學區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本學區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攜帶

①家庭户籍本、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②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校教育服務區範圍有效暫住證及房屋租賃證明(或房產證)(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複印件);

③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本人工商營業執照(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複印件);

④記載父母交納社會保險情況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或其他相關證明(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複印件)

⑤適齡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原件、複印件);報名登記。

4、錄取辦法

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户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後順序錄取:

(1)學齡兒童户口與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學區內;

(2)學齡兒童(自出生日起)與父母户口在本區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學區內;

(3)學齡兒童有_市區户籍,但不屬於上述兩類;

(4)學齡兒童無市區户籍,但符合本學區就讀條件。

三、日程安排

序號 時間 工作內容 備註

1 6月__-17日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 6月18日 學校張貼招生通告

3 6月22日下午 學校參與招生工作教師的政策培訓

4 6月23-24日 學校報名登記

4 6月23-29日 學校審核資料並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5 7月3日前 上交教育服務區內户籍兒童及符合借讀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各類登記名單

6 7月8日 發放第一批入學通知書

7 7月9-27日 調配特殊情況及符合借讀條件無法解決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8 8月5日 發放第二批入學通知書

9 8月25日(暫定) 一年級新生家長會 分班

10 8月31日前 班主任、任課教師家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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