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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衞制度(精選多篇)

門衞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門衞制度

門衞制度(精選多篇)

1、門衞工作人員必須思想好、作風正派、原則性強、服從領導、有較強的責任心。

2、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對機關辦公樓以及院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3、門衞工作人員要堅持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崗、離崗。

4、值班期間不準聊天、下棋、打撲克,不準帶小孩在值班室玩耍。

5、門衞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和值班簽到制度。接待來客要熱情、禮貌、文明用語。進機關找人,先電話聯繫,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樓內。

6、對過往行人,特別是陌生人要有足夠的警惕,絕對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機關樓內。

7、工作時間不準青少年兒童進入樓內,星期天、節假日不準兒童進入樓內。

8、樓門要按時開門、落鎖。早6點開門,晚11點落鎖。

9、愛護公共財物和公共設施,經常保持大門內外、室內外清潔衞生。

第二篇:門衞制度

門衞制度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衞保安制度:

1、幼兒園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必須持證上崗。負責本園安全保衞工作,定時開鎖大門,鑰匙不能轉交他人,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維持園內正常工作秩序。夜間不許教職工友人逗留和住宿。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按時巡視檢查院落及重點部門,夜間應提高警惕,防盜、防破壞,遇到臨時暴風雨查看全園各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及時報告領導,與有關方面聯繫,防止事故發生。熟記火警、匪警、急救站等電話。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入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有關證件。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幼兒園,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幼兒教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4.衣着整齊,禮貌待人,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不擅離職守,嚴防幼兒個人跑出園門。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幼兒園,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6.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園或在園門口擺攤叫賣。

7.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同時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8.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9.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0.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7

第三篇:門衞制度

門衞制度

門衞的職責是保障全廠及職工的安全,預防全廠及職工的財產不被外來人員侵害。簽到更是為了全廠職工的人身安全,以下是結合本廠實際特定以下門衞制度及門衞簽到制度。

門衞制度

一、門衞必須堅守崗位,在崗時間不準喝酒睡覺,不準辦私事和外出,不得私自外出,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得擅離職守。

二、門衞負責收發報刊、信函,不得遺失。

三、門衞人員要熟悉本單位各部位的情況,掌握各有關部門的電話號碼,發現問題及時通話。

四、門衞人員應準時交接班,認真檢查交班前的情況,以便分清責任,做到上班不離崗,保證不空崗。

五、門衞人員應看好大門,要做到車輛進出隨時開關,保證24小時門衞不離人。

六、看好公司的重點部位,勤巡邏,勤檢查,夜間不準非值班人員進入財會室,微機室,檔案室等,不準非公司人員進入廠區。

七、對來訪公司人員要做到禮貌待人,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並報告治安隊長及廠長,經批准登記後方可進廠。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八、對來公司的陌生人和行跡可疑的人要詢問並向辦公室報告。

九、公司內嚴禁閒雜人員逗留,未經辦公室同意嚴禁外單位車輛存放。

十、公司員工或者外來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報經辦公室批准才予以放行。 十一、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衞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十二、公司員工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衞交驗。

十三、門衞應對外來車輛的車型,車號,顏色,進出時間和進出所運物品,進行查看和登記。

十四、門衞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自行車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十五、本公司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如發現應立即阻止並及時報告治安隊長及廠長。(如確需留宿,公司員工應先向治安隊長提出申請,治安隊長在核實事由及對方身份證件後,應要求留宿人員填寫姓名、留宿事由、留宿時間等基本資料並在留存身份證複印件後,可批准留宿。

批准留宿後,公司員工可持治安隊長出具的批准函偕外來人員在規定時間、規定宿舍內留宿。

批准函治安隊長應自留一份存檔,交申請人員兩份,由其提交門衞處一份、留宿宿舍管理人員處一份,如無批准函一律不得入住。)

十六、夜間當班,要提高警惕,大門按時上鎖,院內隨時巡視,如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值班室報告。

十七、遇事一視同仁,不怕報復,不私自處理有關違法事件.

十八、遵紀守法,不參與違法活動,不給犯罪,分子創造犯罪機會.

十九、熟悉職責範圍,明確責任,掌握安全常識,熟悉相關領導及火警、盜警電話,發現問題積極提供可靠線索.

二十、本制度報呈總經理核准,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第四篇:門衞制度

門衞制度

一、嚴格按照學校作息時間,提前十分鐘開門,離校十分鐘關門。

二、非學校人員進校,要登記。嚴禁歹徒、精神病患者進入校園。發現校門口有可疑人員要及時向學校彙報。

三、住校學生進出校門,要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

四、學校財產不準隨便出校門。

五、不準小販進校園搞銷售活動。

六、上課時間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七、禁止任何人員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

台頭中學

2014年9月

第五篇:各種門衞制度

駐校民警職責

一、接待學校及周圍羣眾、學校師生的報警,依法打擊處理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熱情為羣眾服務,積極解決羣眾緊急救助事項。

二、會同學校、家庭幫教育不良行為和違法違紀的青少年。

三、管理學校的居民户口、外來人口和用工單位及私房出租户。

四、廣泛收集學校內外的社情、民情和治安信息。

五、加強對學校周圍的娛樂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和整治。

六、積極組織開展羣防羣治、治安巡邏工作。

七、積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督促整改。

八、積極開展對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宣傳工作,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輔警保安工作職責

一、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學校及學校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工作;

二、負責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車輛進行登記查驗;

三、在學校和學校周邊組織開展治安巡邏和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各類隱患;

四、協助公安機關登記、管理學校外來暫住人口;

五、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要求,開展各種形式、多種載體的學校法制宣傳和治安教育工作,協助學校和公安機關做好對輕微違法學生的幫教工作;

六、及時收集、上報各類治安信息和不安定因素,及時化解學校內的各種矛盾糾紛;

七、維護上學放學高峯時段校門口的交通秩序,積極組織參與學校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

八、保護髮生在學校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並立即報告所屬地公安派出所或110指揮中心,同時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和查破案件工作;

九、積極參加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內公私財產和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

十、完成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它社會治安工作。

學校輔警、保安不得超越職權,不得行使執法權。

警務室工作制度

為加強“平安校園”建設,有效遏制涉校案件的發生,保障師生安全特制定校園警務室制度。

一、搭建工作平台。成立專門工作組織,分管校長任組長,警務人員任副組長,民警或學校具體分管教師為辦公室主任,具體工作成員主要由派出所駐校民警和校保衞人員組成,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羣策羣力維護校園安全。

二、健全工作制度。為了確保校園安全保衞工作落在實處,校園警務室要堅持開展“五個一”活動,即每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由辦公室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例會,進行一次工作通報、一次情況分析和一次深化整改,進一步規範校園的日常防範工作,全面提升校園治安綜合防範能力。工作留有痕跡,並通過健全工作制度,密切配合,抓好落實,確保做到“四個必報”,即責任不落實必報、隱患不查清必報,措施不到位必報、隱患不整改必報。

三、落實工作措施。警務室工作人員要定期研究校園治安的工作情況,及時掌握學校內外存在各類安保隱患和突發問題,書面向有關領導彙報,積極尋求解決措施。 警務室領導要熱情關心警務室人員的工作疾苦,積極支持他們的工作、學習與業務培訓等。

學校門衞制度

為創建 “平安校園”,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學校門衞制度如下:

1、每天早上6:30開門,晚上教師下自習後20分鐘關樓道門。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會客,外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校 。

3、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4、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閒雜人員進入校園。

5、學生在上課期間如有特殊情況,憑班主任批條到門衞處登記出門。

6、非本單位人員來校門衞要主動詢問、登記,不經允許不得讓其進入校園。

7、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採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並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8、嚴格執行校內物資出門查驗制度。未經相關人員許可,學校物資一律不得出校;嚴禁校外人員未經學校領導同意使用學校包括自來水、開水、電在內的一切財物。否則按瀆職處理,扣除門衞津貼。

9、凡違反門衞制度,不服從門衞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治安者送交總務處、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衞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衞應及時制止和處理並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校辦電話:0915-6581019

門衞值勤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維持好教育秩序,保護良好的學習環境,凡在門房值勤人員都遵守執行本制度。

一、門衞值勤人員負責學校大門安全工作。保持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按時開關學校大門,具體時間安排入下

早晨開門時間:6:30關門時間 7:20

中午放學開門時間:11:55關門時間 12:20

下午放學開門時間:16:45關門時間 17:00

説明:開門、關門時間指大門開關時間,後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開、關。

二、收發學校的報刊雜誌郵件等,急件和重要信件及時送到有關人員手中。

三、來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經過與有關人員內線電話聯繫同意後方可進入。

四、衣冠不整潔者;穿背心、拖鞋者不能進入學校。

五、學校有重大活動或有緊急事務時,服從應急指揮部指揮,關閉大門,暫停進出。

六、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由家長接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衞人員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七、家長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把物品送給學生時,門衞將物品登記,並聯系班主任老師來取。

八、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九、學校門衞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十、學校門衞人員對帶出學校的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十一、禁止校門前擺攤設點,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十二、禁止從事經營活動的人員進入校園;禁止把學校物品和廢紙賣給拾廢品的;禁止拾廢品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十三、節假日、放學後時間,未經學校領導事先同意,外來人員(包括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門衞查驗制度

1、門衞要嚴格執行門衞查驗制度。避免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學校正常秩序。

2、本校學生憑學生證進入校園,進校後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的簽字手續或家長陪伴,在門衞室登記後,方可出校門。

3、來校會客人員應當遵守會客時間並履行會客登記手續方可入校;來校辦事人員應當向門衞説明情況,登記後或經門衞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聯繫核准後方可入校。

4、上課期間,任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5、節假日和平日夜間,門衞對出入學校的人員及所攜帶的物品要嚴格盤查,注意發現可疑情況,確保校園安全。

6、對沒有證件,又無法核實其身份的,門衞有權禁止其入校。

7、嚴禁無關人員在值班室及周圍逗留、閒聊。

8、凡外來人員進入校園,須告知來訪事由及對象,經查實徵得對方同意,進行詳細登記,留下有效證件後,方可進入校園;嚴禁商販進入校園叫賣、推銷、收購,不允許非本校或與本校無關人員(包括小孩)進校閒逛、打球。

9、對違反門衞查驗制度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領導帶班制度

1、每日帶班領導和值周教師要24小時負責學校安全和各項事務的處理,帶班領導要分配好值周教師的工作,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2、在兩操及各項集會、放學、午休時,帶班領導、值周教師應提前到崗。任課教師負責在樓梯口組織學生安全有序上下樓梯。嚴防學生三餐時擁擠,防止踩踏事故發生。

3、在午休時,應督促學生按時入睡,督促宿舍管理員做好住宿生人數的檢查登記,嚴禁學生在午休時外出,嚴防學生逃學或其它不安全的事。

4、在午休晩休時必須及時檢查女生宿舍門口是否插好,是否鎖好宿舍樓道門,嚴防壞人入內。

5、做好重點部位的檢查和巡邏,檢查學校大門和後門是否及時上鎖。

6、學生放學後及時檢查教室、辦公室及功能教室是否關好門窗。

7、督促門衞對外來人員進行嚴格盤查,嚴防精神病人和酒瘋子及流浪人員入內。

8、每日督促打掃衞生,確保室內外整潔,重點巡查宿辦樓、操場、教學樓、廁所、清潔區、餐廳的清潔衞生。

9、督促檢查值周教師、門衞每天工作情況。

10、處理好當天的突發事件。

11、準確填寫值班日誌。

12、負責接待工作。

護校隊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敢於同涉及師生安全與擾亂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和事做鬥爭。

二、加強校園巡邏,發現校園內不安全的現象要及時制止並報告相關處室和領導。

三、開展校園安全宣傳工作,宣傳安全知識與防範技能,提高師生自我防範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根據形勢、季節的變化以及師生的實際情況,提醒師生做好安全防範。

四、發現攜帶管制刀具、危險器具、危爆物品進入校園,立即沒收。

五、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遇火災、地震、意外傷害等緊急情況時,要起到應急處理骨幹作用。

六、協助做好學校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

七、協同學校管理校園周邊環境,防止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園,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學校破壞搗亂。

值班巡邏制度

為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保證校園平安,嚴防不法分子進入校園進行破壞,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時間:

24小時輪班,夏季每天早上6:30換班,冬季每天早上8:00。值班地點:門衞室。

二、主要職責:

1.要求按時到崗,不遲到、中途不離崗、脱崗。

2.值班人員到崗後,與上一班值班員做好交接手續,移交值班記錄本,白天至少巡視校園五次;夜間巡視時間為:

20:00—21:00;22:00—23:00 ; 24:00—2:0 0;

3:30—4:30;5:30—6:30。

3.做好安全保衞工作,重點是防盜、防火。重點部位:教學樓、宿辦樓各功能部室、留守中心。

4.做好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並及時登記。

5.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發事件先要冷靜處理,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向學校領導報告。

三、值班安排:

星期一陳茂盛柯小華馮尚清

星期二汪安躍陳鈞馮尚清

星期三田萬生樂應平馮尚清

星期四吳先泓賈自強馮尚清

星期五胡建軍劉明軍馮尚清

四、重要電話:

報警電話:110119

紅衞派出所:0915-6581058

急救電話:120

校園治安領導小組

組長:陳茂盛(中心國小校長)

副組長:吳先泓(工會主席)

成員:汪安躍(教務主任)

田萬生(總務主任)

胡建軍(校委會成員)

羅厚珍(校委會成員幼兒園園長)

童玉剛(秋樹壩國小負責人)

朱雙先(南溝國小負責人)

文強(保安)

龔建林(保安)

中心校各班班主任

職責及分工:

1、校園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抓全鄉各學校的安全。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並監督落實。

2、校園安全領導副組長具體負責全鄉各學校的安全。

3、教務主任負責中心國小校園安全。

4、總務主任具體負責住宿生的校園安全。

5、各村校負責人具體負責本校校園安全。

6、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門衞室,由文強負責具體辦公。

紅衞中心國小護校隊

隊長:陳茂盛

副隊長:吳先泓

成員:潘佐華13891570255陳茂盛13891582822吳先泓13992512925汪安躍18991525870田萬生13679150267胡建軍18991565918

門衞:

羅厚珍13992508340賈自強15991193841柯小華18991525872樂應平15829856637馮尚清13(本站)772235171劉明軍13992531990蔡安明18791566916文強15191547304龔建林1512968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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