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應急管理制度【多篇】

應急管理制度【多篇】

應急管理制度【多篇】

應急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有效預防和有序處置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預防為主,有效防範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認真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管理體制,及時有效地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等落實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實機制

(四)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同級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區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方案,並落實各自的職責和健全組織保障體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縣(區)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規定和事故級別設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一級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指導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有效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六)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對食品安全應急方案進行演練。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積極構建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七)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利用市場巡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12315行政執法網絡和相關部門情況通報、媒體報道等,及時瞭解各種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場動態情況。應當綜合分析利用各類信息,及時發現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苗頭。各相關職能機構應各負其責,互通情況。按照規定統一發布日常監管預警信息,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應急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食品安全突發問題,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信息的溝通、反饋和報告,立即將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通報同級衞生行政部門,同時抄報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並向突發問題波及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四、強化和創新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手段,切實做好物資和人員保障工作

(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運用無線網絡執法平台、移動查詢終端等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食品安全信息的聯網應用,有效開展網上預警防範和應急處置。逐步實現總局到基層工商所信息網絡五級貫通,並努力做到與同級相關行政部門的信息聯網,切實提高網絡信息互動效率,提高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十)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配備必要的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設施、裝備、物資。應當加強檢查,確保執法車輛、通訊設備、檢測設備等相關物資設備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適時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系統檢查,確保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夠及時有效妥善處置。

(十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確值班電話,落實值班人員,堅持領導幹部帶班,暢通通訊聯絡,及時有效受理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問題。

應急管理制度 篇二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

1、意識。

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5、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6、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1、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2、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

3、在記錄上簽名。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4、通知,若發現本部門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中心、部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上班時間不準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6、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3.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3.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3.3.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4.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4.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4.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4.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1.2.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1.3.宿舍內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2.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除食堂外,公司其餘地點一律杜絕明火。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衞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2.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2.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大過一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防爆炸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2.1.1.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1.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1.3.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2.1.4.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2.1.5.謊報火警;

2.1.6.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2.1.7.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説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2.1.8.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2.2.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2.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2.2.3.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2.2.4.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2.2.5.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2.2.6.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2.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2.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十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工廠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1、各組職責:

1.1.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

1.2.滅火行動組:在火災發生的初始階段,利用公司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1.3.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1.4.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指揮秩序及人員名單:

2.1.現場指揮長:

2.2.通訊聯絡組:

2.3.滅火行動組:

2.4.疏散引導組:

2.5.安全防護救護組:

應急管理制度 篇三

為加強預案的編制、修訂和管理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水平和處置潛力,按照應急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具體規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和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後恢復與重建措施等資料。

二、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村應急預案、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等構成。

三、鄉總體應急預案由鄉人民政府編制並印發實施,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專項應急預案由各相關部門牽頭組織編制,報鄉人民政府同意,以鄉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村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由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編制並印發實施,報鄉人民政府備案。

四、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各村、企事業單位根據鄉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狀況,開展必要的應急預案演練。

五、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各村要加強對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工作,根據面臨的突發事件形勢,對啟動應急預案處置效果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修訂意見,定期不定期開展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應急管理制度 篇四

安全事務管理(護衞員應急分隊管理規定)

為保證護衞員自由活動期間管理區域內具備一定的備勤力量,以增強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制定本規定。

一、各管理處每日7:00至22:00期間應建立護衞應急值班制度,並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二、護衞員編制總額20人以內的管理處護衞應急值班分隊編制人數為6人;護衞員編制總額20人以上的管理處護衞應急值班分隊編制人數為9人。

三、護衞應急值班分隊劃分為三個小組,由早、中、晚班各指定2至3名護衞員共同擔任,每班各為一組,每月輪換一次,每月的第一天為輪換日。

五、護衞應急值班分隊應確定分隊長一名(一般由中班領班擔任),組長三名(早、中、晚班各指定一名),並確定好通訊聯絡方式,遇有緊急情況,各應急小組迅速召集人員,分隊長及時進行組織指揮。

四、護衞應急值班分隊人員應特殊事由需外出的,須徵得護衞主管同意並提前確定好自己的替補隊員。應急值班人員辭工或休假的,管理處應及時予以補充。

六、護衞應急值班分隊值班表應置於中央控制室,便於隨時進行通訊聯絡。

七、護衞應急值班分隊須備好相應的應急器材,隨時準備處置突發性事件。各單位應每十天對應急值班分隊的快速反應能力或處置能力進行一次綜合檢驗,並填寫《緊急集合檢驗記錄表》。

應急管理制度 篇五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水管破裂、暴雨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廠區、辦公樓前廣場、公共區域、走道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排水管

一、應急準備

日常巡檢小組每半個月對全公司所有公共區域設施進行重點檢查,排除水災隱患點;

二、應急響應

1、如現場發生因漏水現象引起的水災,情況不是特別嚴重,未給公司造成實質的損失,但即將造成損失的,啟動B級救援程序,應由責任部門及時通知行政課和設備課,由責任部門主管組建現場控制小組,完成水災的控制和救援工作;

2、如水災發現時已經對給公司造成了損失,並且損失有繼續擴大的現象,則直接啟動A級救援程序,責任單位立即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總指揮,組織現場救災活動;

3、現場控制小組組長由責任部門主管承擔,負責抗災工作的指揮動作,設備的維修由設備課人員執行,廠房的維護由行政課人員協助完成;

4、安全疏散小組成員,負責保證現場人員的有序撤離,並對漏水場所的物品進行有序轉移,避免造成損失;

5、如因為天降暴雨而發生的水災,則由人力資源部主導,以最快速度通知工業安全組長及

總指揮,組建現場控制小組,組員由行政課員工及設備課員工組成;

6、現場控制小組組長組織人員對蓄水區域進行調查,分析蓄水原因,在最短時間內想出對策,保證公司的正常運營不受影響;

7、事故處理結束後,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經濟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水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應急管理制度 篇六

一、基本制度

1、開會不得遲到早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會場,每次都要簽到,三次遲到將做自動退社處理。

2、社團成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破壞學校的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其他同學舉報),將被退出社團。

3、未經團委允許,不得擅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會,擾亂學校秩序。

4、與各社團要保持友好關係,互相幫助,共同進步。

5、社團是為全校同學服務的。,各項活動應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成員故意分裂同學關係,有嚴重級別歧視的,將被退出社團。

7、社團組織活動期間,如有成員發生各種矛盾、衝突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將在社團考核中扣10分,情節嚴重的社員要報德育處給予處理。

8、活動前一週提交活動書面計劃,經團委審核後(大型活動須經團委領導批示)後方可實行,活動計劃一定要詳細周密,如場地,時間,物品申請,規模等,活動結束後上交工作總結並存檔。

9、所有活動應在課餘時間開展,如果有成員不經過批准擅自組織,社團考核扣5分。

二、財務制度:

1、各項財務支出必須詳細列表,並附上正式發票,以便成員審查帳目,經手人需簽字。

2、社團開展活動時所用的校設備以及公共設備必須及時、完好無損的送回原處,若有損壞或丟失由損害人承擔。

3、社團每次財務支出以後必須馬上將發票保存至負責人處。

4、嚴禁亂收費,會費使用不規範以及亂開發票的,一經審查核實,當事人將送至德育處給予處分並追究其責任,賠償社團所有開支。

三、補充

1、每個社員都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要對社團內的事情鞠躬盡瘁,全力以赴。

2、每個社員對社團的發展以及規劃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以及使命,有什麼好的建議可以上報社長,然後社長上報團委,一經錄用,給予獎分。

4、學期末,根據考核分數評選出優秀社團兩名,每個社團評出1―2名優秀社員。學校將統一頒獎。

應急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的

提高公司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及所屬各單位。

三、定義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司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應急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為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簡稱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四、管理職責

(一)公司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簡稱公司應急委)。

公司總經理任委員會主任,公司黨委書記任副主任,委員會成員由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總師、總助、副總師及辦公室、計劃發展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市場營銷部、發電集控中心、工程管理部、政策與法律部、審計與內控部、監察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門第一負責人組成。

(二)公司應急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佈預警、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狀況;

6、決定進入緊急狀態;

7、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

(三)公司應急委下設辦公室,應急委辦公室掛靠安全與環境保護監督部門。主要職責為:

1、處理公司應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建立公司應急管理體系、機制;

3、組織制定《五凌電力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及主要的專項預案;

4、對公司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5、組織開展危險源排查、安全檢查和應急救援演練。

(四)辦公室應急職責。

1、負責向政府及上級報告(彙報)應急工作狀況;

2、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修改和對外發布,理解公眾對突發事件狀況的諮詢;

3、負責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政府部門的關係;

4、負責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災等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和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組織制訂公司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5、組織公共安全事件處置及應急預案實施。

(五)計劃發展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重大環境事故應急處置協調。

(六)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生產技術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公司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指導各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發生時,負責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負責電力生產應急搶險隊伍的應急搶險調度;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事後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性質認定及職責人的處理;

5、應急狀態下特殊應急設備和其他物資的採購審批;

6、監督基層單位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七)市場營銷部門應急職責。

1、在發生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時,指揮、協調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2、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八)發電集控部門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2、負責水電廠防汛防颱應急處置和調查;

3、負責緊急狀況下水電廠應急搶險調度。

(九)工程管理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工程建設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發生時,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應急物資的準備。

(十)財務股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狀態下保證應急資金的正常使用。

(十一)企管法律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時,負責組建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發事件應急中通信的暢通。

(十二)人力資源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落實應急管理或應急搶險工作中作出貢獻的人員獎勵以及過失人員的處罰;

3、負責傷亡員工的工傷鑑定、理賠,撫卹金落實。

(十三)監察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四)政治工作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負責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和溝通協調;

3、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五)各電廠應急職責。

1、負責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培訓和演練;

2、負責電廠應急物資設備的配備、管理與維護,特殊狀況下,為相鄰電廠或其他電廠帶給必要的應急搶險物資設備;

3、應急事件發生時,負責本單位的應急搶險;

4、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5、必要時或相鄰單位有請求,參與相鄰單位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六)工程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所管轄的搶險隊組建與一般險情搶險調度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並指導所屬搶險隊各項管理工作;

3.用心參與應急搶險工作。

(十七)力源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應急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2.負責應急駕駛人員的管理以及培訓,應急狀況下可隨時調用;

3.負責應急狀況下的特殊物資設備和其他材料的採購與供應;

4.必要時按照調令,參與公司內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八)各單位參照公司本部的應急組織機構設置,成立各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設立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明確本單位各職能部門的應急職責。

(十九)公司本部和各單位務必針對所轄範圍內存在突發事件風險的現場,對現場應急工作進行細緻分工和準備,在各現場按需要成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應急搶險工作(含機動應急搶險)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後勤保障、穩定生產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處理期間及後續一個時期的生產穩定和職工隊伍穩定工作。

3、綜合協調工作組:負責與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聯繫,協調、高度各類應急資源。

4、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受傷人員採取及時的現場急救,聯繫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將傷員轉送醫院進行治療。

5、安全保衞組:負責建立突發事件現場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障救援行動、物資運輸和人羣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6、善後處理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扶、慰問和補償等工作。

7、事故調查組: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職責認定等工作。

(二十)公司本部24小時值班電話為公司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電話設公司梯調室xxx)。公司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有關領導彙報。

(二十一)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並把應急值班電話、應急委辦公室聯繫人、聯繫電話、應急委成員名單及常用通信聯繫方式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預案

(一)公司系統的應急預案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三類。

(二)綜合預案針對的是公司或下屬單位的整體,是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則的説明。綜合預案要從總體上闡述應急目標、應急原則、應急組織及職責、應急行動的整體思路等資料。

綜合預案在命名時稱為《××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公司務必制定1個公司級綜合預案,每個下屬單位務必制定1個本單位的綜合預案。

(三)專項預案針對的是較為典型的突發事件,例如設備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一個專項預案所針對的突發事件一般會存在於多個生產現場的,同一個專項預案能夠對多個工作現場的應急起到指導作用。

(四)現場預案是針對特定的具體場所,對應急救援中的各個方面做出具體的安排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司的各類型應急預案由相同要素構成,包括總則、單位概況、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和預案管理五個一級要素,每個一級要素包括若干二級要素。

1、總則的二級要素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與其他預案的關係、工作原則。

2、單位概況的二級要素包括應急資源概況、危險分析。

3、應急保障的二級要素包括機構與職責、物資與裝備、通信與信息、應急人員培訓、預案演練、員工教育、互相協議。

4、應急響應的二級要素包括接警與通知、指揮與控制、報告與公告、事態監測與評估、公共關係、應急人員安全、搶救、警戒與治安、人羣疏散與安置、醫療與衞生、現場恢復、應急結束。

5、預案管理的二級要素包括備案、維護和更新、制定與解釋部門、實施時間。

(六)應急預案務必透過評審後方可發佈使用,由各級應急委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管轄範圍內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七)當生產工藝、設備設施更新或組織機構調整時務必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開展突發事件演練後,相關部門根據發現的問題、不足,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六、應急隊伍建設

根據應急狀態以及搶險的需要,在堅持指揮靈便、反應迅速的總原則下,按照歸口負責、專業對口、就近聯動原則組建應急隊伍,成立公司、廠間、廠內三級應急搶險隊伍,分別參與公司層面應急搶險、電廠(籌建處)與電廠(籌建處)之間、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公司全體員工無條件參加應急搶險工作,鼓勵員工家屬作為義務志願者參與應急工作。

(一)廠內應急搶險隊伍,由電廠和工程公司駐廠項目部人員組成,主要進行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特殊狀況下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電廠的應急搶險工作。

(二)廠間應急搶險隊伍,由工程公司項目部人員以及相應電廠人員組成,主要參與所在電廠或相鄰電廠間的應急搶險工作,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項目的應急搶險工作。

(三)公司本部應急搶險隊,由公司本部以及工程公司本部、力源公司本部等幹部和員工組成,參與公司層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各類安全教育、安全培訓中務必包含突發事件應急方面的資料,使全體員工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和技能;對參與到現場應急的各類人員開展專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者方可參與現場應急。

(二)公司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公司下屬單位、各現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

(三)各單位、各部門務必按需要配合齊全的應急設備,建有完善的管理檔案並專人管理,及時維護更新。

(四)各類應急車輛要做好日常維護,保證處於可用狀態。突發事件應急中,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交通設備應優先滿足與應急有關的使用。

八、應急預警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公司或電廠發佈的預警(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個性重大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結合本單位實際狀況,做出如下處置:

(一)藍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部門用心進行應急處置,廠內應急搶險隊隨時參與搶險,所屬項目部搶險隊員待命。

(二)黃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以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進入預警狀態。

(三)橙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休假人員停止休假,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專業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應在20分鐘內集合前往搶險,公司應急搶險隊其他隊員進入預警狀態。

(四)紅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後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立即前往搶險,公司所有人員停止休假進入預警狀態,並做好隨時出發的一切準備,接到搶險調度命令後,應立即集合出發。

九、應急響應

(一)公司的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響應(下屬單位部門級)、Ⅲ級響應(下屬單位)、Ⅱ級響應(公司級)和Ⅰ級響應(公司級以及集團公司級)。

(二)Ⅳ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

1、事故已經或預期造成重傷1人及以上,或造成輕傷10人及以上;

2、設備故障已經為一類障礙者,或預期發生一般事故;

(三)Ⅲ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及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重傷事故、一般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較大事故;

3、火電煤炭總體庫存低於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於3天正常耗用量,預期電煤供應緊張形勢會很快緩解的。

(四)Ⅱ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事故、較大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重大事故;

3、火電運輸部門的問題而造成燃料供應異常,或煤炭總體庫存低於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於3天正常耗用量,已經或預期對整個公司的安全生產、經濟運行造成較大的影響的。

(五)Ⅰ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申請啟動集團公司相應的預案。

1、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較大污染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特大事故。

(六)公司的應急響應程序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過程。

1、接警:應急指揮部門或應急值班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警時,做好突發事件狀況和聯繫方式的記錄。

2、響應級別確定:應急指揮部門接到突發事件通報後,應立即根據突發事件的信息核實,依據響應級別的分級標準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並在公司信息平台上發佈相關信息。

3、應急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後,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4、救援行動:應急人員進入突發事件現場,用心開展人員救助、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上級應急機構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5、應急恢復:搶險行動結束後,進入應急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受影響區域的連續監測等。

6、應急結束:由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照程序宣佈應急結束。

(七)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Ⅰ、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公司對應的主管部門報警;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向突發事件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和主管部門報警;公司每個員工在發現緊急狀況時均有義務立即報警。報警時應説明以下資料:

1、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

2、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範圍、嚴重程度;

3、突發事件已經造成的影響和發展趨勢;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

5、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通信方式。

(八)發生到達公司Ⅳ級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場所的現場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單位的相關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公司級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

在未啟動應急預案時,突發事件現場人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應用心採取措施控制突發事件的發展,快速搶救受傷人員。

(九)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遵照“屬地為主”的原則,由突發事件單位的應急機構(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

(十)發生到達公司Ⅳ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現場負責人務必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突發事件單位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單位相關部門務必在接到事件報告後30分鐘內向公司報告,由事故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向事故單位所在地政府部門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公司相關部門向中電投集團公司報告,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向政府部門報告。

各單位對突發事件要及時、如實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十一)突發事件信息的對外發布務必經過審核和批准,保證發佈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及員工未經授權不得理解新聞媒體的採訪、對外發布突發事件信息或發表對突發事件的評論。

(十二)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務必持續通信暢通,將現場應急搶險狀況及時傳遞到應急指揮部門,應急信息的傳遞與接收務必有專人負責。

(十三)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注意保護突發事件現場,為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帶給保障。

十、監督管理

(一)公司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和單位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各單位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本單位各部門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

(二)監督、檢查的資料包括:

1、管理人員對事故應急工作的認識;

2、應急管理狀況;

3、應急預案的編制、更新狀況;

4、應急教育、培訓狀況;

5、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狀況。

(三)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擊貢獻的先進羣眾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狀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職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十一、其他

本規定由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應急管理制度 篇八

物業管理公司應急分隊小組職責:

1、安全委員會:對各種應急作出決策,由現場最高領導者宣佈。

2、總指揮:負責緊急事件的協調處理和總指揮,包括組織消防演習、消防安全、急救培訓等。

3、副指揮:全面協作總指揮。

4、消防監控中心:負責火災發生後的對內、對外聯絡,對業户進行緊急廣播引導疏散,迫降客梯,消防梯切換至消防狀態。

5、戰鬥小組:是應急分隊的主要成員,負責事故地帶的搶救和滅災工作。

6、疏散小組:負責疏散羣眾和轉移重要物資,隔離災區、保護現場、維持秩序、疏散交通等工作。

7、急救小組:負責搶救受傷人員。

8、設備設施保障組:負責設備設施的搶險和維護,為緊急事件的處理提供消防設施及動力保障。

9、後勤小組(包括儲備人員):清點人數、安撫疏散人員、財物點數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組織、調集工作。

應急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發佈,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羣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1ppy45.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