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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細則【通用多篇】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細則【通用多篇】

幼兒園教師考勤管理規章制度細則【通用多篇】

教師請假制度 篇一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擬定以下教師請假暫行條例,望各位教師遵照執行。

一、事假:

1、教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師請假天數在規定期限內,績效考核只扣除獎勵分,超過規定天數,按績效考核辦法扣分,並與績效考核掛鈎。

2、教師請假要書面履行請假手續,校長簽字後,交教導處記錄並安排教師頂課等有關事宜。

3、教師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應由主管醫生出具病假證明。變相請病假,經查實按曠工處理,並責令作書面檢查。7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由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的由縣級醫院證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學校負責安排代課等事宜。

2、教師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發[1981]52號文件規定執行,並酌情扣發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

3、經查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後要求工作的,應由醫院出具健康證明。

三、曠課:

教師連續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

四、其他法定假期規定:

教職工的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其他時間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探親的,由教育局領導審批。

1、法定假期。婚、喪、產假在法定時間以內的假期,國家規定的工資獎金照發。學校內部的考核獎不享受,超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哺乳假人員,在假期內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計發。

2、事假。一月中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不足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

3、病假。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績效工資照發;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五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六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請假六天以上累計一個月以上(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六天以上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審批,超過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後,統一報縣人事局審批。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經審批後生效。

5、請病假應使用公立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週的,原則上應使用公立縣級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個月的,所在單位應派專人探視,並提供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探視情況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離崗三天之內,先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並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

7、請假期滿要續假的,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8、請假完畢應由學校負責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六、關於教師遲到、早退和中途離校的規定

1、遲到。晚於規定時間5分鐘的。計遲到一次。

2、因特殊情況,必須中途離校或早退的,一小時內,不記請假或礦工,超過一小時的必須請假,同時在離校前到教導處、值周組、門衞上做好記錄,記錄清原因、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否則按曠工論處。

3、學校行政對教師中途離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離校和早退者經查實按曠工記載,納入年終考核。

4、星期天下午門衞人員、班主任必須在學生進校時間前到校,例會請假的按半天請假時間計算。

説明:

1、以上計算請假時間,不扣除節假日。

2、本規定與上級文件有衝突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安樂河鎮中心國小

20xx年9月

幼兒園教師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全體教職工

(一)師德師風

1、為人師表,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遲到、早退一次扣2元;事假一次扣5元;病假一次扣2元;無故不參加一次扣10元;無故三次不參加年終考核降一等。進入校園要佩帶校徽,不得騎自行車,機動車速不超過20碼,車輛按指定地點整齊擺放等,一些基本要求教師必須首先做到,否則發現一次扣5元。

2、尊重家長,熱情接待家長來訪。與學生家長保持正常交往,不得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不得接受家長吃請或向家長提出不正當的要求。如有違反發現一次扣50元,年終考核降一等。嚴重影響學校名譽的,學校予以辭退。

3、尊重學生人格,深入細緻地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若發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發現一次扣20元並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按《學校管理條例》執行。確須承擔法律責任的則由當事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未經學校或園長室許可,不得隨意停學生的'課,隨意停學生課的每人次扣當事人10元,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嚴格執行收費制度。所有收費項目必須報經校長室會辦決定,未經校長室批准而收費的視作亂收費處理,除立即退還所收費用外,扣除當月全額津貼,並追究相關責任,年終考核降一等。凡徵定或統一選購資料,必須經校長室審批。未經校長室許可擅自訂購資料的,扣除當月全額津貼,並追究相關責任,年終考核降一等。

5、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含學校生育計劃安排)。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扣除全年獎金,並作相應紀律處分。

6、不得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50元,並必要時作出相應紀律處分。

7、全體教職工必須愛校如家,團結協作,不得鬧無原則糾紛,更不得在校內互相爭吵,若違反此項規定的每人次扣除當事人10元。

(二)工作常規

8、全體同志要服從分工,積極配合學校和部門工作,若拒不接受學校分工,按學校《管理條例》執行。

9、教師要積極參加學校的正常活動。學校組織的業務學習,遲到、早退、事假、無故缺席等,同政治學習要求。無故不參加集體備課或教研組安排活動的每次扣5元。三次無故不參加集體備課或教研活動安排的,年終考核降一等。根據學校安排的輔助工作,遲到、早退一次扣2元。

10、教師在上班期間不要隨意竄崗。更不得在班級集體活動時間內聊天。在辦公室內,不要大聲喧譁。教師不得在辦公室打撲克,玩遊戲等。上班期間,中午和晚上不得飲酒更不得酗酒,事關公務確需飲酒的須經校長室同意。上述各項發現一起,扣5元。

11、全體教師要保持教室整潔衞生,每天堅持打掃教室及衞生區的衞生,每天值班的教師負責檢查。若教室及衞生區衞生不到位,每次扣責任人2元。

12、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機關。若辦公室無人而燈開或電腦、空調、飲水機、衞生間水龍頭等未關,則扣班級教師2元。正常條件下夏季空調温度不低於26度,冬季不超過30度,且在幼兒起牀前十分鐘關機,違者一次扣2元。要按時關窗鎖門,若下班後班級及辦公室門未及時關鎖,扣班級教師2元;若節假日門未鎖,扣班級教師每人2元。所有教師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公物管理制度》,凡違反者,則按《公物管理制度》另行處理。

13、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安排幼兒一日生活,延時執行扣2元,無故不執行者, - 1 -

每次扣5元,每日放學後準備好第二天區域活動材料,不能正常開展區域活動,每次扣2元,年級組長連帶責任扣2元。

14、教師應用普通話組織幼兒的一日活動,否則學年考核降一等。所有教師都應學習先進的教育思想,掌握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充分利用現有電教器材,提高效益。上述情況,如有違反,每人次扣2元。

15、任教同年級同學科的老師,教學要做到進度、內容、要求、作業等基本統一,不得隨意加大作業量,增加學生的作業負擔,作業批改要及時認真,批改數量、質量必須符合學校規定,否則有一次扣2元

16、教師要深入鑽研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教師要堅持正常聽課,相互學習。每學期教師聽課不得少於20節,年級組長不少於30節,主任不少於40節。每少一節扣2元。每次公開課前要公佈通知,公開課後要組織評議。未公佈通知或未組織評議的每次扣年級組長5元。教師無故不參加公開課活動,每次扣5元。

17、教師上課、集會期間,應關掉所有通訊工具,嚴禁會客。若在課堂或會場上通訊工具未關而影響上課、會議秩序的,發現一次扣2元。若上課或集會接聽、打出手機或會客的,有一次扣當事人5元。

18、所有教職工應積極主動,保質保量地完成校長室及幼稚園布臵的各項任務(包括重大活動的準備與組織,以及各項臨時性,突擊性工作)。否則,有一項未完成的扣當事人10元,完成不及時或不能保證質量的,有一項扣當事人5元。

二、班主任

19、班主任要加強班級管理,加強對學生進行全方位教育,若班級學生中出現重大事件,班主任隱瞞不報告者,一經發現扣除當月班主任津貼。若因管理不力,致使學生出走、嚴重打架鬥毆,造成極壞影響的,每發生一起,扣除班主任當月津貼。

20、班主任要加強理論學習,提高班級管理的藝術水平。每週寫一篇觀察記錄或心得體會,差一次的扣2元。根據主題活動及季節的變化及時調整班級環境布臵,班級布臵缺乏科學性、趣味性、兒童化或有破損甚至影響校園形象的一次扣5元。

21、班主任要加強與學生家長交流學生在校、在家生活、學習等情況。學生在校犯錯誤,班主任需要與家長交換意見,必須親自與家長取得聯繫或家訪,不得要求學生自己帶家長。凡要請家長來校的必須經年級主任批准。否則發現一次扣除班主任津貼5元。

22、每班每月更換《家校互動園地》內容,遲換一次扣2元,

23、要深入到學生中去,關心和愛護學生,及時瞭解學生的身心健康。學生生病,班主任要及時安排到醫務室或送醫院治療,不得不聞不問。若因班主任失職致使學生身體出現重大問題,該班主任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責任。

24、班主任在接受新生時必須完備手續,若手續不完備就同意學生就讀的,扣除班主任當月津貼,並作書面檢查。不得私自為學生調班,如發現每人次扣10元。

25、班主任要教育學生節約水電,若光線正常不需要開燈而教室仍開燈的,則每次扣除班主任津貼2元。凡損壞公物的,按學校《公物管理制度》對班主任另行考核。

三、説明

26、所有扣款項目由管理人員直接作出書面通知交財務科,由財務科在當事人的當月津貼中扣除。

27、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長室另行制訂,並在相關範圍內公佈後予以執行。

28、本制度解釋權在校長室。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 篇三

1、老師不準打罵幼兒如發現打一次罰款元罵一次罰款元。

2、老師上班時間要穿着得體注意形象,不能留長指甲不能穿拖鞋。

3、老師要按時上下班,不要遲到或早退,如有則扣除本月獎金。

4、老師上班時間不準使用手機,要做好老師的職能。

5、老師每週要把教案提前做好,並公佈在告示欄裏,讓激隨時瞭解幼兒的學習狀況

6、老師每週一早上要給小朋友剪指甲,保證每一個幼兒乾淨衞生。

7、老師熱愛幼兒忠於職守。上班時做到精神集中,不離崗不打瞌睡,常巡視幼兒的睡眠狀況,冬天為幼兒蓋被,夏天為幼兒擦汗換衣,及時糾正幼兒不良睡姿。

8、老師瞭解幼兒體質狀況,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兒尿牀,要及時換衣換褥

幼兒園教師教學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每天按8節計,不足1節按1節計。

2、實行部門負責制,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准,校委會成員請假需經校長批准,教職工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批准。

3、原則上不準口頭請假、電話請假,託人請假。

4、教職工到校後如需外出,必須持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假條。

5、婚、喪假、產假、哺乳期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納入績效工資,每月獎勵1天假期,學期內私假累計不超過4天的不扣出勤獎。

2、遲到扣2元/次,私假扣20元/天。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監考、閲卷等)請假者,績效工資按照按雙倍扣罰。

5、教師出勤獎每月發放一次,請假部分從當月扣除,當月不足部分從下月扣除。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納入年度考核。

2、教職工每學期出勤滿分為10分,請假4天以內的不扣分。

3、遲到扣0.1分/次,私假扣0.3分/天,曠工一次扣10分。

4、學期內遲到次數、請假節數進行累計。

5、節假日加班、大型活動(運動會、監考、閲卷等)無請假者,根據實際情況獎勵出勤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

五、責任分工

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教職工的批假、記錄。

2、學校門衞負責遲到、離校、回校等記錄。

3、政教處負責統計、彙總和公佈。

六、幾項説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門衞出難題。

3、每週公佈一次出勤情況,每月、每學期進行彙總公佈。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請假條擅自出校門視為曠工。

5、班主任接送孩子,每天獎勵一節假,超出部分為私假。

教師請假制度 篇五

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規範學校管理,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服務於學生,特制訂姜山鎮中學教師請假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請假程序

1、請假2小時以內,自行調整好課務,到教務處請假,教務處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統計一次,作為學期結束考核的依據。

2、請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須向校長辦公室請假,持校長辦公室主任開出的回執與教務處、年級段排課聯繫處理相應課務。

3、教師參加學習培訓持通知書提前1天,持校長辦公室室回執與教務處聯繫,無特殊情況自行調整好課務,並將課務安排情況上報教務處及年級段。

4、教師會議請假或缺席2次作請事假半天處理。

5、一般情況下,教師應先請假經允許方可離校。特殊情況下可委託其他教師請假,但事後應立即按時間長短到相應部門補辦有關手續。

6、未請假而擅離學校工作崗位或委託他人請假但事後未補辦手續的按曠課處理。

二、有關法定假期處理意見

1、婚假:學校提倡教師婚禮在節假日舉行。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教學工作日內請假的,須向校長室請假,學校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超過規定日期按實際工作日作事假處理。

2、產假:國家規定的產假期內按國家規定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但不能再享受產假期間的獎勵性獎效工資。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實際工作日作事假處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個特殊階段,在不影響其他教師工作、休息的情況下,可在校內適當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響教學工作前提下,允許在工作時間內處理小孩的飲食問題,但時間應自覺控制。哺乳照顧期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計算)4、 喪假:三代以內直系血親亡故,允許請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處理;其他親屬亡故允許請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處理。

三、請假處理

1、教師在調好當天課務情況下,處理與本人有重大關係的突發事情,2小時內向教務處請假,經同意後,不扣全勤獎,根據請假次數期末考核時另行考慮。

2、教師半天以上請假需到校長辦公室請假,辦好手續,並與教務處、年級段聯繫。

3、教師請假病假三天以內,調好課務,不扣發全勤獎。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獎,超過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時結算。

4、教師無故不到校辦公,做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發當月全勤獎,並在期末考核中降一個等第。

5、曠課一節按每節30元在當月全勤獎中扣除。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 篇六

1.教師應按照《幼兒園教育綱要》要求,每學期制定工作計劃(班級計劃、學科計劃)。

2.教師值班時光必須使用普通話,進班之前做好各種準備(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觀摩公開課活動及其他教學恬動均要有計劃、有總結。

4.按時打掃衞生、堅持桌面、地面整潔。

5.獨立完成備課任務,備課本要書寫認真,字跡清楚。

6.按課程表上課,組織遊戲。

7.以鼓勵、表揚,正面教育為主,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8.午睡時不睡覺、不離崗、不談笑打鬧,高聲喊叫,不出現有損教師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兒精神,對幼兒細緻而寬鬆,隨時瞭解幼兒,如有不正常情景,隨時處理。

10.利用接送幼兒時光,向家長做好宣傳,適當説明幼兒一天在校生活、學習的情景。

11.要堅持儀容儀表整潔、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兒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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