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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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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一

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自頒佈實施至今,對規範事業單位會計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起着巨大的作用。但隨着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事業單位與市場的關係越來越密切,資金來源出現了多元化,資金運用出現了多方位,適用的會計環境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使得運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愈來愈顯示出不足及侷限性,需要不斷加以改進,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改變會計核算基礎,實行統一的權責發生制

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會計核算一般採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可採用權責發生制。”在收付實現制下,事業單位以現金實際收付作為收入和支出的依據,支出只包括以現金實際支付的部分,並不能反映那些當期已發生但尚未支付的債務,這部分債務成為“隱性債務”,不利於防範事業單位的財務風險。同時,事業單位經常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出現收支項目不配比情況,如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並非每年都會發生,而固定資產的使用損耗是逐年發生的。在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理的年度,根據收付實現制將修理費直接計入支出,造成當年支出增大,結餘減少。況且,實際工作中經營性業務和非經營性業務經常不易明確區分,這使得費用難以合理分攤,造成事業單位不能進行正確的成本和費用核算,這不僅不利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不利於財政資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使一部分國有資產價值得不到應有的補償,轉化為經營性業務的利潤或個人收入,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由此,需要對事業單位採用統一的權責發生制,接近於《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符合管理理念國際化和和會計制度統一化的發展趨勢。

二、改變固定資產核算方法,真實反映固定資產價值

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同時反映固定資產價值,且固定資產的賬面數額與固定基金賬面數額一致。但是,當購入舊固定資產時,固定資產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其淨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時,固定資產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隨着已付款額增加而增加;這都使得固定資產賬面餘額不等於固定基金數額,致使固定基金科目的設置失去了意義。同時,事業單位不按照固定資產原值和使用年限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由於不反映固定資產的減值,沒有反映其資產淨值,也就虛增了資產總量;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開展業務活動的成本不包括折舊費,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虛減了事業單位的成本支出。由此,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方式的改進可以借鑑現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設置“累計折舊”科目;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並列入資產負債表中,作為固定資產原值的減項,充分體現固定資產淨值。購置固定資產時,可直按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資產類科目;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借記“事業支出—折舊費”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當事業單位購置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或者建造工程類固定資產時,建議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先在“在建工程”中歸集相應的成本和支出,待安裝完畢或工程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時,再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賬户。

三、修購基金提取不合理,取消修購基金的計提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按照收入的比例提取修購基金時,借記“事業支出”,貸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目的是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但其提取的基數是收入而不是定資產餘額,這樣有的單位收入多,提取的修購基金就多,有的單位收入少,提取的修購基金就少,提取目的與提取基數兩者之間缺乏必然聯繫,而單位實際發生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費用與單位資產的狀況有着密切的關係。同時,單位定期進行定資產大修理、設備購置的經費也應在年度單位預算中根據需要安排,在費用實際發生時直接列入支出。至於對修購基金提取後什麼時候用、用多少會計制度中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助長了修購費用使用的盲目性、隨意性和浪費行為。另外,從積累基金角度看,提取修購基金實際上是對年終積累進行分割,是在結轉事業結餘之前按指定其用途先分割列支一塊出來,而事業基金本身就有調節年度預算收支平衡的作用,修購費用完全可以在年初預算安排出現缺門時動用事業基金進行彌補,沒有必要計提並單列修購基金。

四、接受捐贈的資產核算不當,需改變其核算方法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接受固定資產捐贈時,根據捐贈者提供的有關單據或按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及接受捐贈時發生的有關費用確認入賬價值,其會計分錄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接受非限定用途財物捐贈時,入賬的計價依據與固定資產相同,不同的是接受捐贈時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或“材料”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而其他收入是事業單位的一種收入,年末要將收入結餘轉入“事業結餘”科目,參與事業單位的結餘分配。可見,同樣是接受捐贈業務,處理方法卻存在差異,一個是將接受的捐贈計入淨資產,—個卻是計入單位收入,而對於事業單位接受限定用途財物捐贈的核算,現行制度又規定得不清晰,如果也將接受限定用途財物捐贈作為其他收入核算,這不僅不符合收入確認的標準,也違背了可比性原則。由此,這種處理方法不夠嚴密,不應將接受捐贈的非限定用途財物作為其他收入進行核算。事業單位在接受未限定用途的其他財物時,實質上是增加了事業單位的淨資產,比照企業單位接受的捐贈資產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的方法,建議事業單位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財物捐贈計入“事業基金”賬户,同樣,將限定用途的財物捐贈計入“專用基金”賬户,以便更好地規範相同會計業務的核算。

五、所得税帳務處理不妥,應調整其核算方法

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通過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應該在年終計算應交所得税,會計分錄為借:結餘分配—應交所得税,貸:應交税金—應交所得税,這種情況下,把所得税作為對事業單位收益的一種分配。而在企業會計制度中,所得税是企業為取得收入而發生的一項費用,會計分錄為借:所得税,貸:應交税金—應交所得税,這種所得税費用觀越來越得到業內人士的認可,也更接近於國際上的處理方式。應該説事業單位交納所得税也是一種支出而不是對收益的分配,會計處理應該與企業保持一致,即:增設“所得税”科目,年終計算應交所得税時,會計分錄同樣是借:所得税,貸:應交税金—應交所得税。

六、全面反映財務信息,增加現金流量報表

企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是權責發生制,金流量表作為企業管理部門編制現金預算的依據,已經成為企業的三大會計報表之一,其資產負債表提供事業單位一定時點財務狀況,是靜態財務信息,收入支出總表反映事業單位一定期間的財務成果,提供結餘的構成,是動態信息,二者都不能反映財務狀況變動的原因。現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期間現金流入流出的動態財務信息,表明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過程中現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説明了資產、負債、淨資產的變動原因,是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總表的補充和説明。而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基礎是收付實現制,而沒有規定編制現金流量表,隨着事業單位將核算基礎改為權責發生制,有必要編制現金流量表。通過編制現金流量表,可以動態地反映其未來的現金流量,預測其變化發展趨勢,可以評價事業單位投資和理財活動對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影響,有效地防範事業單位財務風險。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二

【摘要】隨着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為適應新時代的發展做出了相應的變革。原有會計制度上的會計基礎、要素確認、科目應用及報告披露等等進行改革和創新,形成新的會計制度。這使得會計制度更完善、更規範化,同時對會計人員提出了新的要求,提高會計核算能力及財務管理水平,以促進經濟的發展。在本文中,對如何完善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給出分析及建議,以形成更系統的會計制度。

【關鍵詞】完善;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建議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於20xx年初施行,施行效果有好有壞。我們只能客觀的分析制度施行以來獲得的成果及不足之處,對制度的不妥之處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揚長避短,已完善事業單位的新會計制度。

一、“存貨”科目的設置問題與解決方案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生活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在產品、半產品、產成品、商品以及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委託代銷商品等。在新制度中,事業單位在施行的業務項目或開展其他活動中,將耗用的材料或物料、包裝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確認的工具、設備、商品、動植物都計入“存貨”中進行計算。這不僅增加了“存貨”的數量和種類,同時使得“存貨”計算變得瑣碎複雜,給核算增加了難度。這種問題的特點是不難解決,但在與繁瑣和混亂,更不可推積,一旦推積,將會因為賬目的不清而出現魚龍混雜、偷樑換柱的現象,造成經濟的損失。例如,某事業單位中,在非獨立核算的的生產經營業務中,其“存貨”定義中的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作為“存貨”賬户中的二級科目建賬核算,但還在二級科目下進行分支,根據產品的種類,材料的性質、性能上進行劃分進行三級及以上的核算,這將導致問題的複雜化,可能會出現不同級別的工作人員面臨的是同一個問題,卻出現的多次解決,解決方案不同,工作人員之間出現協調問題,擾亂業務的正常運作,導致賬務的處理不善出現核算失誤、錯漏等問題。再者,新制度是規定隨買隨用的存貨不需要計入“存貨”之中。然而事業單位可能是偷工減料,對制度進行有意的誤解,在不需要計入“存貨”中的與必須計入“存貨”中進行偷懶,造成必須計入“存貨”中的並沒有真正的計入,而是記為直接支出賬目。在工作上的直接偷懶,將導致賬目的根源出現問題。基層的工作人員加大支出項目,這對於事業單位而言是致命性的損傷,不僅不利於事業單位支出的核算與分析,更是導致預算上的失誤,監控與管理制度大大降低。針對以上問題,根源是層次的處理不善及人員的監管力度不足。對於第一種情況,應將新制度“存貨”科目下各二級科目作為總賬科目,設置“原材料”“半成品”等為一級材料。同時兼顧“存貨”作為報表進行嚴格審核,將隨買隨用的存貨直接以支出的形式進行管理。事業單位的高管對會計人員加大監管力度,對其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以嚴格的制度規範其業務操作,制定嚴格賞罰分明的制度,杜絕會計人員的偷工減料,提高核算的能力,在業務上減少錯誤的產生。

二、非流動投資資產項目核算問題與解決方案

非流動資產是指不能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資、長期應收款、長期股權投資、工程物資、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在新制度中,事業單位針對以上的非流動資產設置相應的核算科目,目的在於清楚的對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進行明確核算,這有利於和流動資產進行明確劃分,對於資產的預算,項目的投入,工程的建設有良好的保障,大大提高了資金的投資使用率。新制度對於非流動資產的核算問題中,採取了各類資產與相應資產作為對應賬户處理的核算方法。簡單的説,事業單位中有多種業務需要處理,很多的工程種類,有自建的、正在改建的工程、擴大建設的工程且正在實行的工程等等,以上工程在進行結轉時,賬户做如下處理:借即事業支出:固定資產;貸即銀行存款:非流動資產基金—即固定資產。這就表示事業單位在進行工程建設時固定資產的增加即為固定資產佔用基金的增加;反之,若是: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貸:在建工程,則表明事業單位進行的工程業務中,在建工程減少,那麼在建工程佔用基金減少。這可以看出,事業單位非常注重資產與基金的問題。其原因分析為,《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對非流動資產基金中規定了兩個要點:1、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佔用的金額。2、本科目應當設置“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事業單位雖非常注重各類資產與其對應的資產基金相對應的關係,清晰明確了各類資金的來源渠道及其與之相關的使用情況,但總會顧此失彼,忽略了資金的變換關係,各類非流動資金有明確的來源,卻在使用的過程中為工程的需要而不斷變換。對於這種漏洞,事業單位可做如下處理:1、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是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新增的會計科目之一。同非流動資產相類似,科目核算管理和反應了事業單位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及相關的財務情況,但是應增加追蹤管理。這就要求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明確資金的來源的同時,還需注重追蹤資金的變換,明確資金的使用流程。這不僅使得資金的使用透明化,更是提高了資金的使用率,這對於事業單位的發展是極其有幫助的。2、在會計的賬目核算中明確實物的流通與相應使用資金的情況,如在建工程完成施工且交付使用之後,就及時變更為固定資產,相應的在建工程的佔用基金也立即轉變為固定資產的佔用基金,這就間接完成了資產就是資產,淨資產即淨資產,明確了資產的類別,使賬目的處理更為清晰。賬目處理就可變更為:借:固定資產;貸:在建工程。相應的,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事業單位可嘗試此種方法,並以此為例,在以固定資產進行投資時,或以無形資產進行投資時使用。這不僅提高工作人員的辦事效率,更是提高了經濟效益。簡單的例子分析為,某事業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擁有的著作權進行長期投資,且該著作權原價值為15萬元,但已攤銷了2萬元。故此,該事業單位的賬務處理應為:借:長期投資13萬,累計攤銷是2萬元;無形資產—著作權是15萬。同時,借: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13萬;貸: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13萬。如此,賬目的核算就清晰明瞭,逐漸形成一種規模,增強監督管理的力度,促進經濟的發展。

三、支出類科目的核算問題及解決方案

新制度中,在應收票據貼信息、期末外幣賬户彙總損益以及應付票據手續費這三項核算賬目中,規定的是採用“經營支出”或“事業支出”進行賬目的核算。但是,此舉方案與新準則、新制度中規定的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分別界定為事業活動和非獨立核算的經營活動產生的支出(或費用)產生了衝突。在事業單位中,貼現息、彙總損益、銀行手續費屬於佔用資金而產生的費用支出,但卻不是業務的經營活動,事業的活動中的產物。這就要求這三項的賬目核算應該計入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經營支出以外的支出項目,而不是計入經營支出或事業支出,明確的支出科目的劃分,進行明確的核算。改革後的方案明確為:應收票據貼現是,借:銀行存款,經營支出(貼現息);貸:應收票據,而是借:銀行存款,其他支出—利息支出(貼現息);貸:應收票據;期末核算匯兑損益時(以“銀行存款”外幣賬户調整進行分析),改革變通後是採取彙總損失:借:其他支出—匯兑損失;貸:銀行貸款,匯兑收益則為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收入—匯兑收益;在支付應付票據手續費時,變革借:經營支出(或事業支出);貸:銀行存款,而是借:其他支出—手續費;貸:銀行貸款。採取變革後的方案,上述三項支出核算問題可得到詳細的處理方案,減少衝突,避免事件的麻煩處理,會計人員的核算變得簡單明瞭,盡最大可能規避風險,是核算精益求精。這也是在考驗會計人員處理問題的能力,刺激事業單位的發展與變革。我國由市場的計劃經濟變為市場經濟,以適應經濟的發展速度,給予市場更多的自由,政府只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而不再是之前的大力干預,這是在扼殺市場的生命力,過多的干預反而使市場不能發揮其最大的作用。在事業單位中,同樣需要變革,有變革才有發展。事業單位需要不斷完善會計制度,以適應變化莫測的市場變化,同時制度在實施的過程中總會出現各種問題,事業單位應該在制度的進行中,及時作出總結,總結經驗,揚長避短,並針對弊端提出適宜的解決方案,而不是一昧的生搬硬套。同時,培訓合格的財務人員,減少在賬目中出現的錯誤,提高賬目核算的正確率,也是為資金的預算,項目的產出投出做好明確的規劃,結合市場的走向,國家的方針政策,規避風險,以適應當今社會的財政改革。

【參考文獻】

[1]崔偉.基於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的完善建議[J].財會月刊,20xx(13)

[2]黃紹軍.關於構建我國政府會計準則若干問題[J].財會通訊,20xx(09)

[3]趙麗娟.基於權債發生制的我國政府會計改革[J].常熟理工學院學報,20xx(11)。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三

預算會計作為政府與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在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管理和考核的過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國的預算會計是在1950年10月制訂並開始實行的,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歷了多次修訂和改革,現行的預算會計是在1997年進行重大改革以後,從1998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

1.我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體系的現狀與改革

1.1我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體系範圍存在的問題

我國預算會計體系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政府預算對資源的集中程度很髙,分配帶有濃厚的供給制色彩,這就是我國獨有的以預算收支為中心進行核算的預算會計體系。

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事業單位會計發生了顯着的變化,出現了許多新的特徵,主要有:事業單位除財政撥款外還有自己的事業收人;事業單位雖然以實現社會效益為宗旨,但卻具有一定的經營性,並實行經濟核算;事業單位雖然不提供物質產品,但向社會提供精神產品和勞務,它具有一定的生產性。

1.2國外政府會計體系的借鑑

美國政府的會計體系包括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是以與政府相關的各項經濟活動為核算對象,包括:①行政活動,即政府行政機構展開的政務活動;②權益活動,即政府舉辦各種國有企業的活動;③事業活動,即政府舉辦的國有學校、醫院等非營利組織的活動。由此可見美國的政府會計體系比我國預算會計體系適用範圍要寬,還包括了國有企業。

美國的非營利組織會計類似於我國的事業單位會計,非營利組織分為政府舉辦的非營利組織和民間舉辦的非營利組織。政府舉辦的非營利組織是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屬於政府會計體系;而民間舉辦的非營利組織則不屬於政府會計體系。美國將非營利組織區別對待,這種作法值得我們借鑑,當然各國有各國的具體國情,區分的標準當然可以各有不同。

1.3我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體系的改革建議

(1)事業單位會計應歸屬於預算會計體系,與行政單位一起合稱“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會計歷來分為營利性會計即企業會計和非營利性會計即預算會計兩大類,事業單位的非營利性性質足以讓事業單位會計歸屬於預算會計體系。

(2)事業單位會計不應再歸屬於預算會計體系,而應與企業會計一起合稱“企事業單位會計”。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根據事業單位也需要“自負盈虧”的事業單位的改革方案,從總體上來説,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指標將越來越重要。企業會計中的諸多一般原則如權責發生制原貝!1,配比原則等也將越來越多地可以適用於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會計也逐漸向企業會計靠攏,而不是向預算會計靠攏。

(3)事業單位會計既不應再歸屬於預算會計體系,也不應歸屬於企業會計體系,而應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會計體系。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事業單位以其不以營利為目的而區別於企業,又以其不具有社會管理職能而區別於政府。由此,事業單位會計需要核算的是收支結餘而不是利潤,是淨資產而不是所有者權益;與此同時,事業單位會計也需要採用資本保持概念,需要進行成本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基礎。另外,事業單位還存在着眾多不同的行業,例如髙等學校、體育館、電視台等等。事業單位行業之多及其狀況的複雜性不亞於企業,中國1997年制定發佈《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為滿足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特殊性的需要。

2.我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核算基礎的現狀與改革

2.1我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核算基礎的現狀

建國以來,我國預算會計長期以收付實現制度為會計核算基礎,它充分體現了國家預算管理這個重心。近幾年來,我國以預算管理為中心的財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使現行的主要以收付實現製為基礎的預算會計已經越來越難以滿足政府預算管理的要求,而權責發生制預算會計可以提供更為全面和準確的信息,因此,預算會計運用權責發生制,既是國際上政府會計改革的趨勢,更是適合我國深化財政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2.2我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核算基礎存在的問題

(1)不完整的事業單位預算會計信息無法為編制部門預算、實行零基預算提供準確的依據。長期以來,我國預算會計只注重財政資金的收支核算,對各單位佔用的長期資產關注不夠。例如:行政、事業單位正在建造的基建項目不在單位會計中反映,已人賬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只在固定資產報廢減少時才在賬簿中按賬面原價註銷,無法反映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虛列了資產的價值,難以為編制預算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

(2)無法進行準確的成本和費用的核算。我國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長期債務不預提利息,對無形資產不確認、不計量或在確認時一次性攤銷等,使得在不同會計期間成本高低懸殊,不能充分反映公共管理的相關成本,不能適應開展績效預算管理的需要。

2.3我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核算基礎的改革我國當前的預算會計核算基礎是收付實現制,另加少量修正的收付實現制、修正的權責發生制的格局。從未來發展看,由收付實現制向權責發生制過渡是必然的趨勢。這種轉換在操作上難度很大,但是權責發生制提供的信息量是收付實現制所達不到的。

我國當前還不具備權責發生制實施涉及到的許多基本條件,相對完全的權責發生制的實施可能還有一個相當長的過程。此種情況,我國可以借鑑加拿大的經驗,採取漸進式改革,具體來説,由收付實現制—修正的收付實現制—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權責發生制逐步推進。

這期間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的需要,對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採取不同程度的修正。

第一個步驟,可以考慮對以下幾個項目採用權責發生制。

(1)資產方面。對部分金融資產進行權責發生制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非金融(實物)資產只在需要安排支出時才加以反映,但是不進行資本化(即不提折舊、不攤銷)。比如説國債轉貸資金,已經確認但尚未收到的撥款或者補貼等。

(2)負債方面。對那些確認期內已發生,但預計今後期間才會實際收付現金的交易和事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對於這類應付款項按權責發生制反映。

第二個步驟,為了全面反映政府的資金運動,預算會計應更全面地採用權責發生制。

(1)資產方面。不僅對金融資產全面按照權責發生制反映,對於可確認並可計量的非金融資產也按照權責發生制反映,比如説固定資產,應對其購置成本進行資本化,在實際使用耗費時,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分攤固定資產成本。具體來説,對於單位各部門運轉過程中所耗費的固定資產成本,通過分期提取折舊的方法予以確認和核算。

(2)負債方面。應對所有可確認、可計量的負債項目按權責發生制反映。

我國要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共財政制度,加強預算管理,逐步引人權責發生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實行權責發生制對數據要求很高,難度也很大,作為發展中國家,當務之急是要摸清家底,結合項目預算時的上報工作,對政府的各類資源進行登記人賬,做好改革的基礎工作,以便在實行權責發生制改革時駕輕就熟,水到渠成。

3.結論

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是1998年開始正式實施的。本文在研究我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核算體系、核算基礎的現狀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還借鑑了國外政府會計體系的作法,採用對比分析方法,指出我國預算會計體系的範圍界定的原則。並且,認為我國應借鑑國外的經驗,建立政府會計體系。在預算會計核算基礎改革方面,提出了幾點我國可以借鑑的改革經驗。指出了我國由收付實現制向權責發生制過渡的總體方式是漸進式的設想,並提出轉變的兩個步驟和每個步驟應該轉換的項目。

事業單位預算會計改革是一個漫長且複雜的過程,不僅需要理論上的不斷豐富和完善,還要求多方面的協調配合,更需要宏觀制度保障。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使用説明 篇四

一、為了規範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下列事業單位除外:

(一)按規定執行《醫院會計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

(二)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對本制度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三、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

四、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採用收付實現制,但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核算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採用權責發生制。

五、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或相關財務制度的規定確定是否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按照本制度規定處理。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不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不設臵本制度規定的“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不考慮本制度其他科目説明中涉及的“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

六、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和支出。

七、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在不影響會計處理和編報財務報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明細科目。

(二)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閲賬目,實行會計信息化管理。事業單位不得打亂重編。

(三)事業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得只填列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八、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編報財務報表:

(一)事業單位的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及其附註構成。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業單位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月度和年度編制。

(三)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本制度規定編制並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事業單位不得違反本制度規定,隨意改變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報表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四)事業單位財務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五)事業單位財務報表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

九、事業單位會計機構設臵、會計人員配備、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檔案管理、內部控制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等規定執行。開展會計信息化工作的事業單位,還應按照財政部制定的相關會計信息化工作規範執行。

十、本制度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97 年 7 月 17 日財政部印發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財預字﹝1997﹞288 號) 同時廢止。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五

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自頒佈實施至今對規範事業單位會計行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起着巨大的用。但隨着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事業單位市場的關係越來越密切資金來源出現了多元化資金運用出現了多方位適用的會計環境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使得運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制度愈來愈顯示出不足及侷限性需要不斷加以改進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改變會計核算基礎實行統一的權責發生制

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規定:“會計核算一般採用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支業務核算可採用權責發生制。”在付實現制下事業單位以現金實際付為入和支出的依據支出只包括以現金實際支付的部分並不能反映那些當期已發生但尚未支付的債務部分債務成為“隱性債務”不利於防範事業單位的財務風險。同時事業單位經常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出現支項目不配比情況如固定資產的大修費並非每年都會發生而固定資產的使用損耗是逐年發生的。在對固定資產進行大修的年度根據付實現制將修費直接計入支出造成當年支出增大結餘減少。況且實際工中經營性業務和非經營性業務經常不易明確區分使得費用難以合分攤造成事業單位不能進行正確的成本和費用核算不僅不利於事業單位內部管不利於財政資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使一部分國有資產價值得不到應有的補償轉化為經營性業務的利潤或個人入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由此需要對事業單位採用統一的權責發生制接近於《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符合管念國際化和和會計制度統一化的發展趨勢。

二、改變固定資產核算方法真實反映固定資產價值

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同時反映固定資產價值且固定資產的賬面數額固定基金賬面數額一致。但是當購入舊固定資產時固定資產科目反映其值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其淨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時固定資產科目反映其值而固定基金科目隨着已付款額增加而增加;都使得固定資產賬面餘額不等於固定基金數額致使固定基金科目的設置失去了意義。同時事業單位不按照固定資產值和使用年限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由於不反映固定資產的減值沒有反映其資產淨值也就虛增了資產總量;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開展業務活動的成本不包括折舊費使得成本核算不完虛減了事業單位的成本支出。由此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核算方式的改進可以借鑑現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設置“累計折舊”科目;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並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為固定資產值的減項充分體現固定資產淨值。購置固定資產時可直按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資產類科目;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借記“事業支出—折舊費”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當事業單位購置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或建造工程類固定資產時建議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先在“在建工程”中歸相應的成本和支出待安裝完畢或工程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時再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賬户。

三、修購基金提取不合取消修購基金的計提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按照入的比例提取修購基金時借記“事業支出”貸記“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目的是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但其提取的基數是入而不是定資產餘額樣有的單位入多提取的修購基金就多有的單位入少提取的修購基金就少提取目的提取基數兩之間缺乏必然聯繫而單位實際發生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費用單位資產的狀況有着密切的關係。同時單位定期進行定資產大修、設備購置的經費也應在年度單位預算中根據需要安排在費用實際發生時直接列入支出。至於對修購基金提取後什麼時候用、用多少會計制度中並沒有出明確規定助長了修購費用使用的盲目性、隨意性和浪費行為。另外從積累基金角度看提取修購基金實際上是對年終積累進行分割是在結轉事業結餘之前按指定其用途先分割列支一塊出來而事業基金本身就有調節年度預算支平衡的用修購費用完全可以在年初預算安排出現缺門時動用事業基金進行彌補沒有必要計提並單列修購基金。

四、接受捐贈的資產核算不當需改變其核算方法

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接受固定資產捐贈時根據捐贈提供的有關單據或按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及接受捐贈時發生的有關費用確認入賬價值其會計分錄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固定基金”科目;接受非限定用途財物捐贈時入賬的計價依據固定資產相同不同的是接受捐贈時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或“材料”科目。貸記“其他入”科目而其他入是事業單位的一種入年末要將入結餘轉入“事業結餘”科目參事業單位的結餘分配。可見同樣是接受捐贈業務處方法卻存在差異一個是將接受的捐贈計入淨資產—個卻是計入單位入而對於事業單位接受限定用途財物捐贈的核算現行制度又規定得不清晰如果也將接受限定用途財物捐贈為其他入核算不僅不符合入確認的標準也違背了可比性則。由此種處方法不夠嚴密不應將接受捐贈的非限定用途財物為其他入進行核算。事業單位在接受未限定用途的其他財物時實質上是增加了事業單位的淨資產比照企業單位接受的捐贈資產計入所有權益“資本公積”的方法建議事業單位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財物捐贈計入“事業基金”賬户同樣將限定用途的財物捐贈計入“專用基金”賬户以便更好地規範相同會計業務的核算。

五、所得税帳務處不妥應調其核算方法

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規定事業單位通過經營活動取得的入應該在年終計算應交所得税會計分錄為借:結餘分配—應交所得税貸:應交税金—應交所得税種情況下把所得税為對事業單位益的一種分配。而在企業會計制度中所得税是企業為取得入而發生的一項費用會計分錄為借:所得税貸:應交税金—應交所得税種所得税費用觀越來越得到業內人士的認可也更接近於國際上的處方式。應該説事業單位交納所得税也是一種支出而不是對益的分配會計處應該企業保持一致即:增設“所得税”科目年終計算應交所得税時會計分錄同樣是借:所得税貸:應交税金—應交所得税。

六、全面反映財務信息增加現金流量報表

企業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是權責發生制金流量表為企業管部門編制現金預算的依據已經成為企業的三大會計報表之一其資產負債表提供事業單位一定時點財務狀況是靜態財務信息入支出總表反映事業單位一定期間的財務成果提供結餘的構成是動態信息二都不能反映財務狀況變動的因。現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期間現金流入流出的動態財務信息表明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過程中現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説明了資產、負債、淨資產的變動因是資產負債表和入支出總表的補充和説明。而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基礎是付實現制而沒有規定編制現金流量表隨着事業單位將核算基礎改為權責發生制有必要編制現金流量表。通過編制現金流量表可以動態地反映其未來的現金流量預測其變化發展趨勢可以評價事業單位投資和財活動對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影響有效地防範事業單位財務風險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六

1、本制度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實行獨立核算的國有建設單位,包括當年雖未安排基本建設投資,但有維護費撥款、基本建設結餘資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緩建單位。

凡是符合規定條件,並報主管財政機關審核批准,建設單位財務會計與生產企業財務會計已經合併的,不再執行本制度,應執行相應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在符合本制度統一要求的原則下,可以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對本制度作必要的補充,並報財政部備案。國務院主管部門根據本制度,對其直屬建設單位所作的補充規定,也應報財政部備案。

3、建設單位應根據本制度規定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補充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本制度規定的總帳科目,建設單位在不違反概(預)算和財務制度等規定,不影響會計核算的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增加、減少和合並,

對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建設單位在不違反財務制度規定和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閲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建設單位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建設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能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4、建設單位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説明,由本制度規定;建設單位內部管理需要的財務會計報表由建設單位自行規定。

基層建設單位會計報表報送時間,由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自行規定。

財務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建設單位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單位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5、建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表應報送當地財税機關、開户銀行和主管部門。其他需要報送的單位,由各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規定。

同時有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預算撥款的建設單位,應按項目隸屬關係將會計報表主送上級主管部門,並同時抄送撥出款項的其它部門。

國內合資建設的基建項目,應按項目隸屬關係將會計報表主送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送撥出款項的其他部分。各部門、各地區在彙編會計報表時,應分別彙總各自投資部分,所投資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和各項投資支出以及各種結餘資金,均按投資比例計算確定。中央主管部門對地方項目的補助性投資,劃轉預算的,由地方項目統一編報會計報表;不劃轉預算的,仍應由中央主管部門編報會計報表。

6、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篇七

摘要:事業單位想要解決資產流失的風險,就要加強單位資金的安全性,提升單位財務管理水平。並且對事業單位進行財務內部的控制和管理,可以使事業單位的職能有較好的發揮,增加事業單位的資金效用最大化。加強對財務管控方面的風險處理力度,不斷加強會計制度實施效率,保障事業單位的財務運行順利。本文分析了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進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建議。

關鍵詞:建議;思考;會計制度;事業單位

會計制度是事業單位中對財務工作進行管理和控制的核心關鍵,是事業單位實現全面管理控制的基礎工作,影響着事業單位在經濟的建設和未來的發展。事業單位對財務部門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保障單位資金順利地運行,提升單位的經濟效益。

一、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1、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很多的事業單位中,仍舊運用比較單一的收付實現制會計制度,這對普通的事業單位來説很容易造成財務核算失誤的問題。以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的情況來看,單一會計制度不能較好的體現事業單位實際的財務經營狀況,加重事業單位的財務風險。在進行財務核算時,事業單位需要對核算工作中各環節的業務實施科學的分析和整理,在進行項目編制時,對預算表進行合理的分析,檢測出單位容易出現的財務風險和問題。在實施管理項目時,事業單位需要根據有關要求和具體的步驟,實施嚴格的審查和分析工作,還需要建立有關計劃和具體的方案。在事業單位的實施項目結束後,要重視對項目結果進行分析和比較,尋找出之間的差異後作為最終的審核標準。但是在實施具體的業務時,許多事業單位並沒有嚴格的對財務進行管理和核算,在財務管理和監督的方法上沒有進行統一,沒有形成較為科學的計劃,這樣的情況下,會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更加複雜,阻礙了單位的穩定發展。

2、缺少嚴格的會計監督管理

事業單位在進行會計監管工作時,要建立專門的監督管理制度,但是很多事業單位在監管制度上並不完善。導致在進行實際的會計工作時容易出現問題時無法追究具體的責任,還有一些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人員無法滿足財務監督制度和崗位職責的規則。事業單位要時刻重視對企業內部財務的管理,還需要加強創建會計制度的意識,在進行財務工作的管理和實施具體的業務時,為了規避財務風險,事業單位需要不斷完善企業中的會計制度。如若沒有或缺乏對事業單位財務風險的管理意識,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就會極其複雜,沒辦法穩定運行,降低了企業對財務風險的解決效率。而且有許多事業單位,實施業務的辦理時,大多會對經濟風險問題存在忽視,因為受我國傳統思想的影響,並不熱衷於對企業中各項制度和管理方法進行創新改革。這樣事業單位就極容易出現資金上的風險,不利於事業單位提升經濟效益,阻礙了事業單位的發展。

3、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不完善

如今我國很多事業單位中都擁有了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但在具體的執行上還擁有較多的問題。很多事業單位存在着會計制度與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的情況,實施的效果不盡如人意,沒有實際的成效,無法滿足如今市場環境對企業的需求。因此導致事業單位容易在實際的執行任務時,出現無法預估的問題。這樣的情況下,會計工作人員在管理上干係重大,事業單位對會計工作人員專業技能上的要求也有了提升,需要對業務的執行規則進行必要的完善。這間接造成很多事業單位不能夠同時兼顧財務控制和會計制度上的管理工作,導致工作效率較低,容易發生各種問題。

二、改進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建議

1、完善事業單位的基金制度

我國事業單位需要不斷地完善基金制度,使單位專門的基金利用,得到一定的約束,保障國家資金的安全性。科學的完善事業單位基金制度,能夠使專業的基金運用到適合的項目中,也能夠防止出現會計核算上的失誤問題。在進行單位基金的設立時,可以借鑑和學習成功企業的制度,實現單位中財務報告的公開化,將單位中的收支費用、現金流通、會計制度等具體情況公開。這樣做既能夠滿足工作人員對信息數據的需求,還能夠是單位中工作人員對會計制度實施監督管理。

2、加強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水平

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方法比較單一,需要突破單一的收付實現制度,進行成本、支出、收入的完全核算,實現較好的收入成本比值,提升財務數據的可靠性和真實性。在實施具體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創新時,財務的核算工作非常重要,需要引起各單位的重視。會計制度的科學實施可以有利於事業單位未來的發展。但是想要實現這個目的,事業單位要預先進行財務管理工作以及各項業務的執行工作準備。對當前的具體狀況進行嚴密的分析和整理,根據相關規定和要求,實施嚴格的審查工作,還需要及時創建出科學的計劃,在項目結束之後進行差異性的分析和比較。重視對事業單位中流動資金的管理和規劃,保障各個職位的權責分明,將責任落實個人,遵守相關資金管理標準。

3、提升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的專業技能水平

在事業單位中,會計制度的創建和管理工作人員,直接影響着單位中財務管理工作的進行,所以事業單位要重視對會計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地加強會計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技能,這是提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運行效果的核心。如今我國的科技和經濟都在飛速發展,事業單位對財務上的管理越來越複雜,隨着科技化的到來,各類軟件得到了廣泛的運用,這也給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制度建立,帶來了機遇和挑戰。這種環境下對事業單位中財務工作人員的專業性有所加強。事業單位需要招聘高水平、高職業素養的複合型人才,加強會計制度的實施效率,提升單位的經濟效益,保障事業單位順利運行和發展。

4、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

由於我國的事業單位在進賬和出賬上都直接和國家有聯繫,相對較為穩定,許多事業單位在實施企業的財務管理時,存在傳統的思想,對財務的管理意識較弱,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這對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建設有着嚴重的影響。事業單位要關注對會計制度的不斷加強,定期開展企業內部的專業培訓工作,讓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得意順利地進行,加強管控的力度。還要使全體員工都儘量的參與進來,領導要做模範,帶動職工加強單位內會計制度的執行力度,提升財務管理水平,促進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獲取。

5、完善事業單位會計管理制度

想要事業單位中的會計制度能夠實現高效率,達到較高安全性,就需要完善事業單位內部的會計制度,這是事業單位順利運行的基礎。完善會計制度需要合理的運用到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以此當作基礎的參考憑據,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和業務的處理經驗實施綜合性的思考。在進行管理工作時,需要明確會計工作人員的職責,將責任落實到個人。而且要加強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從而較好的提升其工作效率,為後期的責任追究提供憑據。

結語

事業單位需要完善基金制度,貫徹落實會計管理制度,保障單位中財務管理人員和會計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技能水平。還要重視對職能的有效利用,盡最大可能去實現社會的利益。提升事業單位的總經濟效益,使事業單位可以更好地為社會未來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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