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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放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療放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醫療放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放射管理制度 篇一

一、為保障放射工作人員、病人的健康與安全,使醫用放射源更好地為人民的健康服務,根據國家頒佈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操作、管理醫用放射源的人員,就業前進行專業和輻射防護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者,方能從事該項工作。

三、一切放射源(如co-60等)投入使用前,須申報法定監測部門監測合格後,有關證件辦理齊全,方可使用。

四、工作人員必須正確應用防護知識,加強自身防護,正確使用設備,提高操作技術,減少射線照射。

五、工作人員應注重病人和家屬的防護,關鍵把握好醫用放射源使用的必須性、合理性,設備性能的有效性。

六、加強劑量監測及管理,一切治療設備經換源或大修後,必須重新檢測確認後,方可使用。工作人員應按規定接受個人劑量監測,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設立防火、防盜、防泄漏、防搶劫等安全措施,指定專人保管。

八、機房內外照射的水平滿足防護要求。

九、對於廢源,按照《放射源處理辦法》的規定,醫院委託中國核動力研究院按簽約合同處置。放射性同位素藥盒的廢品、廢物必須儲存十個半衰期後,再按規定處理。

放射管理制度 篇二

一、放射科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本科室的科學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醫療質量,杜絕醫患糾紛的發生,制訂以下工作制度。

各項X線檢查,須由臨牀醫師詳細填寫申請單,各種特殊造影檢查,應事先預約。

重要攝片,由醫師和技術員共同確定投照技術。特殊攝片和主要攝片,待觀察片子後方可囑病人離開。

重危或特殊造影的病人,務必由醫師攜帶急救藥品陪同檢查。

線診斷要密切結合臨牀。進修或實習醫生寫的診斷報告,應經上級醫師簽名。

線片是醫院工作的原始記錄,對醫療、教學、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線照片由放射科登記、刻錄光盤,統一保管。

每一天羣眾讀片,經常研究診斷和投照的技術。解決疑難問題,不斷提高工作質量。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做好防護工作。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並要妥善安排休假。

注意用電安全,嚴防差錯事故,X線機要指定專人保養,定期進行檢查。

二、X線攝影室工作制度

每日上班後影開機,開空調檢查患者之前,先將球管預熱,不許在未預熱的狀態下檢查患者,機器出現故障時,應記錄在案,維修狀況應記錄。

進行X線攝影檢查前,應仔細核對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科室,牀號,住院號,攝片部位,檢查號碼是否正確,嚴防錯號,重名重姓;應出去病人身上的金屬物、膏藥等物品,對檢查又不明之處應及時請示本科醫師或上級醫師或技師,或與臨牀醫生取得聯繫。

攝影操作時,應注意周圍有無障礙物及諸附件有無固定,危重患者或懷疑脊椎骨折的患者應有臨牀醫師陪同,協助移動患者和擺位,避免患者因攝影操作而加重病情發生意外。

重要攝片,由醫師和技術員共同確定投照技術。特殊攝片和主要攝片,待觀察片子後方可囑病人離開。

非本機器操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操作使用。

持續機房內的整潔,下班前及時關機,關燈及空調,並在機器復位後進行清潔衞生工作。

三、造影檢查制度

檢查醫師務必正確掌握造影檢查的適應症和禁忌症。

造影前告知患者可能發生的併發症及風險,徵得患者或家屬同意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使用碘劑造影前,務必進行碘過敏試驗,並注意有無過敏反應。

造影前,務必做好準備工作,並按照各項造影操作常規進行檢查。

造影時,應備有急救藥品和搶救需要用的器械並熟悉急救方法。一旦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應迅速對患者進行搶救處理,並請出有關能夠協助搶救的醫師。

造影后,應妥善交代注意事項。

四、綜合讀片制度

科主任或高年資醫師每一天組織全科醫生,進修醫生,實習醫生讀片。

由值班醫師事先準備挑選前一天中較為疑難的,典型的或具有科教好處的病片

讀片時由值班醫生彙報病例,作出初步印象,並提出需解決或存在的疑問。上級醫師進一步分析病例,綜合各種影像館和其他相關信息,相互印證,做出最終結論。

記錄讀片討論結果。

五、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影像設備均為價格昂貴、高精尖大型設備,是進行醫療檢查和穩定影像質量的基本條件,為此,設備的安全管理尤顯重要。

確保機房環境條件(温度、濕度)達標,貼合機器要求,清潔防塵措施落實。

實行專機專人負責制和機修崗位及機房崗位職責制,職責者負有維護保養機器之職責。

嚴格遵守機器操作規程,使用中遇有異常應立即切斷電源,切忌“帶病工作”,並立即向機修人員申報。

機修人員遇有機器故障申報應立即進行搶修,待確認故障排除後,方可交付使用,並對搶修狀況作書面記錄。

機修人員全面負責本科機器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機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電擊。

凡新安裝或經大修後的機器設備應按確定的技術參數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機器應定時作性能的狀態檢測。

六、放射科主任職責

在院級領導領導下,負責本科室的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制定並組織和實施本科工作計劃,實行對常規X線、CR與特殊造影的統一領導和管理,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根據本科任務和人員狀況進行科學分工,保證對患者進行及時診斷和治療。

定期主持羣眾閲片,實施科主任領導下的常規X線、和特殊造影的綜合讀片制度,審籤重要的診斷報告,參加臨牀會診和對疑難病例的診斷治療。經常檢查放射診斷、治療、投照質量。

經常和臨牀科室取得聯繫,徵求意見,改善工作。

學習,引進國內外先進醫療技術,開展科學研究,承擔教學任務,做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工作。

組織和領導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經常檢查防護狀況和設備使用與保養狀況。嚴防差錯事故,及時來源理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保障醫療安全。

制定本科人員輪換、值班、休假、參加學術活動及外出進修制度。

組織本科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業務培訓和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意

審籤本科藥品器材的請領與報銷

七、放射科主治醫師職責

在科主任領導下進行工作。

着重擔任疑難病例的診斷、治療,參加會診和教學科研工作。

主持每一天的羣眾閲片,審籤診斷報告單。

每年在專科內舉辦一次小講座,水平應高於住院醫生。

用心參加隨訪工作。加強與臨牀科室聯繫,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其它職責與放射醫師同。

八、放射技師(士)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及上級技師的指導下,擔負所分配的各項技術工作;

2、按照醫師的要求,負責進行x線投照、洗片、治療工作;

3、配合上級技師進行本科室機器安裝、檢修、保養、整理和清拭工作;

4、負責機器附件、藥品、膠片等物品的清領、保管及登記工作;

5、用心參加技術革新及科研工作。

九、登記室崗位職責

1、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門診、住院患者各項常規檢查及各種特殊檢查的登記、預約、劃價、編號和記帳工作。

2、負責向患者説明檢查前的準備要求和注意事項及檢查前的準備。

3、負責各種報告的登記、報送、歸檔工作。

4、負責全科醫療工作的統計並按月製成報表。

5、負責影像片的歸檔保管工作,嚴格執行影像片借閲制度規定。

十、安全防護管理與質量控制管理制度

(1)根據規定組織放射工作人員參加專業技術、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

(2)放射工作人員,工作時佩戴個人劑量元件並按規定參加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體檢。

(3)按規定對放射診療場所和診療設備進行防護與狀態檢測。

(4)嚴禁對妊娠婦女進行X線檢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婦女。

(5)對兒童進行X線檢查時,應儘量採用X線攝影檢查,照射面積適當,並採用短時間曝光的攝影技術。

(6)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後放射診療設備,請取得資質印證的服務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7)工作人員務必熟練掌握業務技術和射線防護知識,正確掌握適用範圍,合理使用X線診斷。

(8)在不影響診斷的前提下,應儘可能採用“高電壓、低電流、後過濾”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員在使用X線攝影時,應嚴格按所需要的投照部位調節照射野使有用線束限制在臨牀需要的範圍內並與成像器件相匹配。

(10)施行X線檢查時注意受檢者防護,對受檢者非投照部位,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攝影中除受檢者,其他人員應在機房外等候,對受檢者需要扶攜者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11)由蔡運錦負責監督管理。

十一、放射防護應急處理預案

根據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與防護條例》及《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的要求,為使本單位一旦發生放射診療事件時,能迅速採取必要和有效的應急響應行動,保護工作人員及公眾環境的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根據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與防護條例》及《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的要求,為使本單位一旦發生放射診療事件時,能迅速採取必要和有效的應急響應行動,保護工作人員及公眾環境的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十二、放射事件應急處理機構與職責

(一)醫院成立放射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放射事件的應急處理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應急處理電話: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及工作要求

1、定期組織對放射診療場所、設備和人員進行放射防護狀況的自查和監測,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並落實整改措施;

2、發生人員受超劑量照射事故,應啟動本預案;

3、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

4、負責向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報告事故狀況;

5、負責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具體方案的研究確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員受照時,要透過個人劑量計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員的受照劑量;

7、負責迅速安置超受照人員就醫,組織控制區內人員的撤離工作,並及時控制事故影響,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

二、放射性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的原則:

(一)迅速報告原則;

(二)主動搶救原則;

(三)生命第一的原則;

(四)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

(五)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

三、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通知該工作場所的相關人員離開,並及時上報衞生行政部門;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召集專業人員,根據具體狀況迅速制定事故處理方案;

(三)事故處理務必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在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和衞生防護人員的參與下進行。未取得防護檢測人員的允許不得進入事故區

(四)各種事故處理以後,務必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討論,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凡嚴重或重大的事故,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十三、x線攝影技術操作規程

一、x線機的使用原則

(1)瞭解機器的性能、規格、特點和各部件的使用及注意事項,熟悉機器的使用限度及其使用規格表。

(2)嚴格遵守操作規則,正確熟練地操作,以保證機器使用安全。

(3)在使用前,務必先調整電源電壓,使電源電壓表指針到達規定的指示範圍。外界電壓不可超過額定電壓的土10%,頻率波動範圍不可超過土1hz。

(4)在曝光過程中,不能夠臨時調節各種技術按鈕,以免損壞機器。

(5)在使用過程中,注意控制枱各儀表指示數值,注意傾聽電器部件工作時的聲音,若有異常,及時關機。

(6)在使用過程中,嚴防機件強烈震動,移動部件時,注意空間是否有障礙物;移動式x線機移動前應將x線管及各種旋鈕固定。

(7x線機如停機時間較長,需將球管預熱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x線機的一般操作步驟

(1)閉合外電源總開關。

(2)接通機器電源,調節電源調節器,使電源電壓指示針在標準位置上。

(3)檢查球管、牀中心x線片暗盒中心是否在一條直線上。

(4)根據檢查需要進行技術參數選取。

(5)根據需要選取曝光條件,注意先調節毫安值和曝光時間,再調節千伏值。

(6)以上各部件調節完畢,患者投照體位擺好,一切準備就緒,即可按下手閘進行曝光。

(7)工作結束,切斷機器電源和外電源,將機器恢復到原始狀態。

三、攝影原則

(1)有效焦點的選取:在不影響x線管超負荷的原則下,儘量採用小焦點攝影,以提高照片的清晰度。

(2)焦片距及肢片距的選取:攝影時應盡縮小肢片距,如肢體與IP板不能貼近時,應適當增加焦片距。

(3)中心線及斜射線的應用:在重點觀察的肢體或組織器官平行於IP板時,中心線垂直於IP板,與IP板不平行而成角度時衝心線應與肢體與IP板夾角的分角線垂直。傾斜中心線與利用斜射線可取得相同效果。

(4)呼氣與吸氣的應用:患者的呼吸動作對攝片質量有很大影響。根據不同的部位,可採用如下幾種屏氣方式。

1)平靜呼吸下屏氣:心臟、上臂、肩、肋骨、頸部及頭顱等部位,因呼吸時胸部肌肉牽拉,使以上部分發生顫動,故可予平靜呼吸下屏氣攝片。

2)深吸氣後屏氣:應用於肺部及隔上肋骨的攝影。可增加肺內含氣量,提高比較度,同時使隔肌下降,肺野暴露更廣泛。

3)深呼氣後屏氣:常用於腹部及隔下肋骨的攝影。呼氣後確肌上升,腹壁厚度減薄,影像較清晰。

4)緩慢連續呼吸:在曝光時患者作慢而淺的呼吸動作,使某些重疊的組織因呼吸而模糊而被攝部位可較清楚地顯示,如胸骨正位攝片。

5)平靜呼吸下屏氣:用於下肢、手及前臂、軀幹等部位攝片。

(5)濾線設備的應用:肢體厚度超過15cm或管電壓超過60kv時,一般需加濾過板、濾線器。

(6)肢體攝影時務必包括上下兩個關節或鄰近一端的關節。

(7)在同一張IP板上同時攝取兩個位置時,肢體同一端應放在IP板同一側。

四、x線攝影步驟

(1)閲讀檢查申請單:仔細閲讀申請單資料,認真核對患者姓名、年齡、性別,瞭解患者病史,明確投照部位和檢查目的。

(2)確定攝影位置:一般根據醫囑用常規位置投照,如遇特殊病例可根據患者的具體狀況加照其他位置,如切線位、軸位等。

(3)攝影前的準備:去掉一切影響x線穿透力的物質,如髮夾、金屬飾物、膏藥。有條件者換上專為患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放射診療工作的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障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患者和公眾的健康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機構。

本規定所稱放射診療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進行臨牀醫學診斷、治療和健康檢查的活動。

第三條 衞生部負責全國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放射診療工作按照診療風險和技術難易程度分為四類管理:

(一)放射治療;

(二)核醫學;

(三)介入放射學;

(四)X射線影像診斷。

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具備與其開展的放射診療工作相適應的條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衞生行政部門的放射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以下簡稱放射診療許可)。

第五條 醫療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證放射防護、安全與放射診療質量符合有關規定、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第二章執業條件

第六條 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經核准登記的醫學影像科診療科目;

(二)具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放射診療場所和配套設施;

(三)具有質量控制與安全防護專(兼)職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四)產生放射性廢氣、廢液、固體廢物的,具有確保放射性廢氣、廢物、固體廢物達標排放的處理能力或者可行的處理方案;

(五)具有放射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第七條 醫療機構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分別具有下列人員:

(一)開展放射治療工作的,應當具有:

1、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放射腫瘤醫師;

2、病理學、醫學影像學專業技術人員;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學物理人員;

4、放射治療技師和維修人員。

(二)開展核醫學工作的,應當具有:

1、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核醫學醫師;

2、病理學、醫學影像學專業技術人員;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技術人員或核醫學技師。

(三)開展介入放射學工作的,應當具有: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放射影像醫師;

2、放射影像技師;

3、相關內、外科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應當具有專業的放射影像醫師。

第八條 醫療機構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分別具有下列設備:

(一)開展放射治療工作的,至少有1台遠距離放射治療裝置,並具有模擬定位設備和相應的治療計劃系統等設備;

(二)開展核醫學工作的,具有核醫學設備及其他相關設備;

(三)開展介入放射學工作的,具有帶影像增強器的醫用診斷X射線機、數字減影裝置等設備;

(四)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有醫用診斷X射線機或CT機等設備。

第九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配備並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輻射檢測儀器和個人防護用品:

(一)放射治療場所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設置多重安全聯鎖系統、劑量監測系統、影像監控、對講裝置和固定式劑量監測報警裝置;配備放療劑量儀、劑量掃描裝置和個人劑量報警儀;

(二)開展核醫學工作的,設有專門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裝、注射、儲存場所,放射性廢物屏蔽設備和存放場所;配備活度計、放射性表面污染監測儀;

(三)介入放射學與其他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場所應當配備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和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

第十條 醫療機構應當對下列設備和場所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

(一)裝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廢物的設備、容器,設有電離輻射標誌;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廢物儲存場所,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及必要的文字説明;

(三)放射診療工作場所的入口處,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

(四)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應當按照有關標準的要求分為控制區、監督區,在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指示燈。

第三章放射診療的設置與批准

第十一條 醫療機構設置放射診療項目,應當按照其開展的'放射診療工作的類別,分別向相應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衞生審查、竣工驗收和設置放射診療項目申請:

(一)開展放射治療、核醫學工作的,向省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二)開展介入放射學工作的,向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三)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向縣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同時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的,向具有高類別審批權的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第十二條 新建、擴建、改建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醫療機構應當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向相應的衞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申請進行建設項目衞生審查。立體定向放射治療、質子治療、重離子治療、帶回旋加速器的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診斷等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衞生部指定的放射衞生技術機構出具的預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意見。

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預評價報告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核決定。經審核符合國家相關衞生標準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在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並向相應的衞生行政部門提交下列資料,申請進行衞生驗收:

(一)建設項目竣工衞生驗收申請;

(二)建設項目衞生審查資料;

(三)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護評價報告;

(四)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驗收報告。

立體定向放射治療、質子治療、重離子治療、帶回旋加速器的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診斷等放射診療建設項目,應當提交衞生部指定的放射衞生技術機構出具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意見和設備性能檢測報告。[2]

第十四條 醫療機構在開展放射診療工作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向相應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放射診療許可申請:

(一)放射診療許可申請表;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複印件);

(三)放射診療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複印件);

(四)放射診療設備清單;

(五)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第十五條 衞生行政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應當即時受理;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資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查決定,對合格的予以批准, 發給《放射診療許可證》;不予批准的,應當書面説明理由。

《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格式由衞生部統一規定(見附件)。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後,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衞生行政執業登記部門辦理相應診療科目登記手續。執業登記部門應根據許可情況,將醫學影像科核准到二級診療科目。

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或未進行診療科目登記的,不得開展放射診療工作。

第十七條 《放射診療許可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同時校驗,申請校驗時應當提交本週期有關放射診療設備性能與輻射工作場所的檢測報告、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健康監護資料和工作開展情況報告。

醫療機構變更放射診療項目的,應當向放射診療許可批准機關提出許可變更申請,並提交變更許可項目名稱、放射防護評價報告等資料;同時向衞生行政執業登記部門提出診療科目變更申請,提交變更登記項目及變更理由等資料。

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審查決定。未經批准不得變更。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門註銷放射診療許可,並登記存檔,予以公告:

(一)醫療機構申請註銷的;

(二)逾期不申請校驗或者擅自變更放射診療科目的;

(三)校驗或者辦理變更時不符合相關要求,且逾期不改進或者改進後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歇業或者停止診療科目連續1年以上的;

(五)被衞生行政部門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

第四章安全防護與質量保證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應當配備專(兼)職的管理人員,負責放射診療工作的質量保證和安全防護。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並落實放射診療和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二)定期組織對放射診療工作場所、設備和人員進行放射防護檢測、監測和檢查;

(三)組織本機構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接受專業技術、放射防護知識及有關規定的培訓和健康檢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五)記錄本機構發生的放射事件並及時報告衞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條 醫療機構的放射診療設備和檢測儀表,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後的設備,應當經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檢測機構對其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啟用;

(二)定期進行穩定性檢測、校正和維護保養,由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檢測機構每年至少進行1次狀態檢測;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驗或者校準用於放射防護和質量控制的檢測儀表;

(四)放射診療設備及其相關設備的技術指標和安全、防護性能,應當符合有關標準與要求。

不合格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放射診療設備不得購置、使用、轉讓和出租。

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放射性同位素儲存場所和防護設施進行放射防護檢測,保證輻射水平符合有關規定或者標準。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同庫儲存;儲存場所應當採取有效的防泄漏等措施,並安裝必要的報警裝置。

放射性同位素儲存場所應當有專人負責,有完善的存入、領取、歸還登記和檢查的制度,做到交接嚴格,檢查及時,賬目清楚,賬物相符,記錄資料完整。

第二十二條 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戴個人劑量計。

第二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定期進行專業及防護知識培訓,並分別建立個人劑量、職業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應當制定與本單位從事的放射診療項目相適應的質量保證方案,遵守質量保證監測規範。

第二十五條 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對患者和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應當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有明確的醫療目的,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並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第二十六條 醫療機構在實施放射診斷檢查前應當對不同檢查方法進行利弊分析,在保證診斷效果的前提下,優先採用對人體健康影響較小的診斷技術。

實施檢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執行檢查資料的登記、保存、提取和借閲制度,不得因資料管理、受檢者轉診等原因使受檢者接受不必要的重複照射;

(二)不得將核素顯像檢查和X射線胸部檢查列入對嬰幼兒及少年兒童體檢的常規檢查項目;

(三)對育齡婦女腹部或骨盆進行核素顯像檢查或X射線檢查前,應問明是否懷孕;非特殊需要,對受孕後8至15周的育齡婦女,不得進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檢查;

(四)應當儘量以胸部X射線攝影代替胸部熒光透視檢查;

(五)實施放射性藥物給藥和X射線照射操作時,應當禁止非受檢者進入操作現場;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員陪檢時,應當對陪檢者採取防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使用放射影像技術進行健康普查的,應當經過充分論證,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採取嚴格的質量控制措施。

第二十八條 開展放射治療的醫療機構,在對患者實施放射治療前,應當進行影像學、病理學及其他相關檢查,嚴格掌握放射治療的適應證。對確需進行放射治療的,應當制定科學的治療計劃,並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一)對體外遠距離放射治療,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在進入治療室前,應首先檢查操作控制枱的源位顯示,確認放射線束或放射源處於關閉位時,方可進入;

(二)對近距離放射治療,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使用專用工具拿取放射源,不得徒手操作;對接受敷貼治療的患者採取安全護理,防止放射源被患者帶走或丟失;

(三)在實施永久性籽粒插植治療時,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隨時清點所使用的放射性籽粒,防止在操作過程中遺失;放射性籽粒植入後,必須進行醫學影像學檢查,確認植入部位和放射性籽粒的數量;

(四)治療過程中,治療現場至少應有2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並密切注視治療裝置的顯示及病人情況,及時解決治療中出現的問題;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入治療場所;

(五)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放射治療操作規範、規程實施照射;不得擅自修改治療計劃;

(六)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驗證治療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偏離計劃現象時,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本科室負責人或者本機構負責醫療質量控制的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開展核醫學診療的醫療機構,應當遵守相應的操作規範、規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體、設備、工作場所和環境;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對接受體內放射性藥物診治的患者進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眾受到超過允許水平的照射。

第三十條 核醫學診療產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廢液及患者的放射性排出物應當單獨收集,與其他廢物、廢液分開存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醫療機構應當制定防範和處置放射事件的應急預案;發生放射事件後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和蔓延。

第三十二條 醫療機構發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如實記錄,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衞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一)診斷放射性藥物實際用量偏離處方劑量50%以上的;

(二)放射治療實際照射劑量偏離處方劑量25%以上的;

(三)人員誤照或誤用放射性藥物的;

(四)放射性同位素丟失、被盜和污染的;

(五)設備故障或人為失誤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本機構放射診療工作的管理,定期檢查放射診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的落實情況,保證放射診療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開展放射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等情況;

(二)放射診療規章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健康監護制度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放射事件調查處理和報告情況。

第三十五條 衞生行政部門的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被檢查的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阻礙、隱瞞。

第三十六條 衞生行政部門的執法人員或者衞生行政部門授權實施檢查、檢測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檢查時,應當保守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祕密和業務祕密。

第三十七條 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建立健全對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制度。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

(二)未辦理診療科目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校驗的;

(三) 未經批准擅自變更放射診療項目或者超出批准範圍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由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條 醫療機構違反建設項目衞生審查、竣工驗收有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醫療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 購置、使用不合格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放射診療設備的;

(二) 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的;

(三) 未按照規定對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及防護設施進行檢測和檢查的;

(四) 未按照規定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進行個人劑量監測、健康檢查、建立個人劑量和健康檔案的;

(五) 發生放射事件並造成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

(六) 發生放射事件未立即採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的;

(七) 違反本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條 衞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對不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發放《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或者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放射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放射治療:是指利用電離輻射的生物效應治療腫瘤等疾病的技術。

核醫學:是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診斷或治療疾病或進行醫學研究的技術。

介入放射學:是指在醫學影像系統監視引導下,經皮針穿刺或引入導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對管腔、血管等做成型、灌注、栓塞等,以診斷與治療疾病的技術。

X射線影像診斷:是指利用X射線的穿透等性質取得人體內器官與組織的影像信息以診斷疾病的技術。

第四十四條 已開展放射診療項目的醫療機構應當於2006年9月1日前按照本辦法規定,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放射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並重新核定醫學影像科診療科目。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衞生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23日發佈的《放射工作衞生防護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醫療放射管理制度 篇四

一、放射科組織管理制度

(一)實施放射科主任對放射科各個部門(包括普通x線診斷、ct、mri、介入治療等)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可分設副主任或組長協助科主任工作。

(二)住院醫師應實行不同影像學方法的輪轉學習、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學各種方法,以便發揮綜合診斷優勢。鼓勵高年資主治醫師按人體解剖系統分專業深入鑽研、培養成某一方面的專家。技術人員實施相對固定、定期輪轉,能夠掌握放射科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實現一專多能。

(三)全面抓好科室的各項質量管理和優質服務。科主任要全面管理好各崗位人員的工作,有計劃地安排好各級人員的專業培養和提高。

二、登記室管理制度

(一)根據疾病攝影要求和病人體形正確劃價,若對檢查有不明之處及時請示本科醫師或技師。

(二)嚴格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科室、牀號、住院號、攝片部位和收費標準等項目,並登記記錄或將所有資料輸入電腦。

(三)為首診病人編寫新號碼,為複診病人查找老號碼或按序列編號。

(四)對申請造影檢查患者,詳細交代檢查前準備事項。

(五)堅守崗位,主動、熱情、耐心接待前來檢查的患者,有問必答,樹立放射科良好的窗口形象。

三、資料存檔保管制度

(一)x線片、x線檢查申請單、報告單、存檔光盤等資料要保存15年。影像資料要雙備份保存。

(二)x線檢查資料要有專門儲藏場地,專人負責,保證資料完整,不得遺失、破損。

(三)即時查找,明確去向。

(四)每天整理、彙總、歸類。

(五)遇有借閲,要辦理好借片手續。定期催還,如遇遺失及時落實責任,作好記錄。

四、借片管理制度

(一)借取存檔片由登記室人員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借取。

(二)急診借片:根據急診室要求,急診病人拍片後,可先借片,後寫報告。

(三)平診借片:借片需由借片醫生開具借片條後至登記室借取;外借片需由借片人出具借條,留下借片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聯繫電話號碼。

五、x線攝影室管理制度

(一)每日上班後應先開機、開空調。檢查病人前先作球管預熱,不許在未預熱狀態下檢查病人。機器出現故障時,應記錄在案,維修情況也應記錄。

(二)進行x線檢查前,應仔細核對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科室、牀號、住院號、攝片部位和會診單,檢查號碼是否準確,嚴防錯號、重號和病人重名重姓。除去病人身上金屬物、膏藥等物品。對檢查有不明之處應及時請示本科醫生或上級技師,或與臨牀取得聯繫。

(三)攝影操作時注意周圍有無障礙物及諸附件有無固定。危重病人或懷疑脊椎骨折病人應有臨牀醫生陪同,協助移動病人和擺位,以免因攝影操作而加重病情,發生意外。

(四)病人檢查結束後,應填寫曝光條件、日期,特殊攝影應記錄攝影體位,最後簽名。

(五)按規定持證上崗。

(六)保持機房內整潔,下班前要及時關機、關燈及空調,並在機器復位後進行清潔衞生工作。

六、暗室管理制度

(一)每天早晨清潔暗室、洗片機、打印機,檢查自來水、紅燈,備足膠片

(二)檢查、清潔洗片機和打印機各部分結構,檢查運轉情況,包括循環、補液、顯影和乾燥温度。

(三)洗片機工作前先走廢片數張,並記錄走片時間是否正常。打印機每天工作前先reset,確定情況正常再進行日常工作,並裝滿膠片。

(四)定期檢查、清潔暗盒有無破損、污跡,並做好記錄。

(五)暗室工作人員應隨時關燈,非暗室工作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入內。

(六)下班前進行安全檢查,包括電源、水源、空調、洗片機和打印機等,並做好桌面衞生保潔工作。

七、ct室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工作期間不得在機房內喧譁,保持工作環境安靜。

(二)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吃零食,保持機房整潔。

(三)工作人員不得擅自使用機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

(四)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況發生。

(五)維持機房温度和濕度恆定,保證機器處於正常工作環境。

(六)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托架等ct室一切附屬設備應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七)護理人員應在每日工作結束前,對高壓注射器進行清理。

(八)技師、醫生、護理人員的工作應遵守操作規程。

(九)隨時做好對比劑過敏反應的搶救準備,定期檢查搶救藥品有無過期、搶救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十)應定期對機器做清潔、ct值校正等日常維護工作,並做好記錄。

(十一)所有病人資料應及時保存,防止丟失。

八、mri室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房,工作期間不得在機房內喧譁,保持工作環境安靜。

(二)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吃零食,保持機房整潔。

(三)工作人員不得使用機器做工作以外的病人,一經查處,嚴懲不怠。

(四)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情況發生(參照磁共振安全注意事項)。

(五)維持機房温度和濕度恆定,保證機器處於正常工作環境。

(六)工作人員應愛護公物,線圈等mr室一切附屬設備應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七)護理人員應在每日工作結束前,對高壓注射器進行清理。

(八)技師、醫生、護理人員的工作應遵守操作規程。

(九)隨時做好對比劑過敏反應的搶救準備,定期檢查搶救藥品有無過期、搶救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十)應定期對機器做清潔、勻場等日常維護工作,並做好記錄。

(十一)所有病人資料應及時保存,防止丟失。

九、dsa室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dsa機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持證上崗。

(三)技術操作參數,如造影程序、對比劑總量、每秒流量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操作,由技師記錄。

(四)dsa機未經操作人員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五)dsa機每週保養一次,做到乾淨、清潔、衞生。

(六)導管室按照無菌操作原則管理,嚴格執行相關管理條例,保持室內肅靜和整潔

(七)進入導管室見習、參觀人員,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在房間內不得隨意遊走和出入。

(八)入室人員均需戴口罩、帽子、穿白大衣、室內套鞋套或室內鞋。

十、綜合讀片制度

(一)設立專門的讀片室。

(二)每天上午科主任帶領全科醫生、進修、實習醫生進行讀片。

(三)值班醫師準備讀片內容,挑選疑難的、典型的或具有教學意義的病例,並收集這些病例的病史及各種影像檢查信息。

(四)讀片時值班醫師彙報病史,分析影像,得出初步結論,並提出需解決的或存在的疑問,上級醫師進一步分析病例,綜合各種影像信息,相互印證,做出最終結論。

(五)記錄疑難病例討論結果。

十一、疑難讀片討論制度

(一)定期舉行疑難讀片討論或每天綜合讀片時選取疑難病例,展開科室內討論。

(二)定期或不定期與相關科室聯合讀片。明確分工,專人負責各系統的讀片,準備讀片內容並負責聯繫相關科室的讀片。

(三)重大疑難介入手術病例多科室聯合讀片,制訂最佳手術方案,並報院領導批准。

(四)專人負責記錄疑難讀片結果。

十二、影像診斷手術隨訪制度

(一)明確分工專人負責各系統疾病的手術病例追查並作記錄,或每週安排人員負責手術病例的追查。

(二)登記疑難病例定期安排醫師進行手術或臨牀隨訪。

(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手術隨訪結果討論,每年至少6次。

(四)定期統計影像診斷的正確率。

十三、設備專人負責與維修保養制度

(一)設備專人負責制:每台設備由專人負責維修保養工作。

(二)設備定期維護(每三個月進行一次)

1、設備機械性能維護:配重塊安全檢查裝置,各機械限位裝置有效性檢查,各種運動運轉檢查,操作完整性檢查。

2、設備電氣性能維護:各種應急開關有效性檢查,透視曝光參數(kv、ma、mas)檢查。

3、劑量檢測:每六個月進行一次。

4、每日對ct、mri進行一次水模檢查。

(三)設備日常維護(每日進行)

1、每日開機後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有無提示錯誤等,如有必須先排除。

2、對於x線機和ct機開機前必先warm-up後才能工作。對於mri機,工作前先查看液氦和氦氣情況,檢查水冷機工作狀態。

3、每日工作完成後,需清洗機器上的髒物和血跡等。

十四、導管室消毒隔離制度

(一)執行《總則》和《手術室消毒隔離管理細則》。嚴格執行無菌操作的規程。

(二)專人負責管理,術前必須穿手術衣,戴口罩、防護眼罩和帽子,按外科手術洗手規程洗手。

(三)凡規定一次性使用的無菌醫療用品不可回收再用,一次性使用導管不得重複使用,醫用污染垃圾扔入黃色污物袋按規定統一處理。

(四)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的藥產品,其説明書未規定一次性使用的導管,應按規定行去污染、清洗、滅菌等程序處理。

(五)每次操作後做好終末消毒處理,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物體表面,每週大掃除一次,保持室內清潔乾燥。

(六)常規每天空氣消毒一次,必要時隨時消毒,並記錄在冊。每月空氣培養一次,如不合格時,應立即查明原因並消毒處理。

(七)每月監測:手指、空氣、消毒液、操作枱、醫用器材(燻蒸、浸泡)。

(八)保證新風機暢通。

十五、介入診療圍手術期臨牀管理制度

(一)術前準備

1、建立嚴格的病房會診制度,嚴格掌握介入診療的適應症和禁忌症。重大疑難介入手術實行主管領導審批制度。

2、對擬進行介入診療的患者,手術醫師術前制定完善的診療方案,並詳細向患者或家屬説明本次手術的目的、方法、風險,取得其同意後並簽署同意書。

3、術前1-3天作好相應的術前檢查,如心、肺、肝、腎功能,血常規、出凝血時間,對比劑過敏試驗、備皮、腸道準備、禁食等工作。做好導管室器械,醫療用品的消毒、滅菌準備。做好各類急救用藥,搶救措施的準備。

(二)術中操作

1、手術過程中,介入醫師嚴格遵守各項規範化介入診療操作原則與技術,如無菌操作原則,熟練輕柔的操作技術。

2、介入診療醫師對患者術中的生命體徵變化及其意義須十分了解,並掌握各類危急症的急救用藥和搶救措施。

3、對於重大手術或有嚴重心、肺合併症的患者實行介入診療術時應與相關臨牀專科醫師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手術。

(三)術後處理。

1、手術部位的包紮、壓迫止血。

2.24小時內密切觀察患者生命體徵的變化。

3、按法規、條例嚴格書寫相關病歷及診療護理記錄。

4、針對各類疾病實施介入治療術後的常規處理。

十六、機房管理及機器操作管理制度

(一)非本科醫技人員、嚴禁操作本科x光機、ct機、mri機、dsa機、洗片機等醫療設備及計算機。

(二)本科醫技人員必須先了解影像設備的使用常規,遵守操作規程,經培訓合格後,方可獨立使用影像設備。

(三)進修、實習人員必須在帶教老師指導下,操作機器。

(四)保持機房清潔衞生,每天上班時,必須清潔機房,清潔機器,發現故障及時與技術組聯繫,並向科室主任彙報。

(五)使用機器時,合上電源,開機後必須等待自檢顯示正常後,方可使用。機器使用完畢,嚴格按操作程序關機。

(六)曝光過程中,禁止改變任何參數,以防機器損壞。

(七)機器設備保養、維修工作由專人負責,每週保養維修一次,建立機器設備使用日誌及故障維修檔案並認真做好記錄。

(八)嚴格控制非工作人員進入機房控制室。

(九)機房內嚴禁吸煙。

十七、放射科放射線防護制度

(一)放射防護原則

在實施放射防護工作時,必須對利益、代價和效果進行權?,以求付出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防護效果。儘可能做到放射實踐的正當化、放射防護的最優化,保證個人所受輻射劑量不超過國家防護規定的相應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採取各種防護措施,使人體受照射劑量保持在可以合理達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護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員必須加強放射防護意識,具

有明確的針對工作人員和患者以及環境的輻射防護措施,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

2、機房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輻射防護的要求,並經有關專業輻射檢測部門檢測,達到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以保證周圍環境無輻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範,在保證檢查質量的前提下,儘量降低照射條件,減少患者的輻射劑量。

4、對受檢者的非檢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區)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5、懷孕婦女一般情況下禁止照射,因搶救生命等特殊情況必須行放射檢查時須經上級批准並徵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

6、儘量避免非受檢者進入操作現場,對因病情需要必須陪同患者進入機房的家屬須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7、放射工作者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定時參加體檢。工作中必須按規定佩帶個人輻射劑量檢測計,定時檢測並記錄入檔。禁止超劑量、長時間在輻射環境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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