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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簡單(精品多篇)

新版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簡單(精品多篇)

新版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簡單(精品多篇)

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簡單 篇一

為加強對公司員工工裝有效管理,規範員工着裝行為,保持良好精神風貌,特制定本辦法。

1、男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兩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女裝包括西服一件,長褲一條,裙裝一條,長袖襯衫兩件,短袖襯衫兩件;

2、工作裝領用:由集團辦公室填寫《工作裝領用登記表》,員工憑登記表簽字、領取工作裝。

1、夏季着裝規範(5月1日至9月30日)男員工:着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着襯衫、長褲(短裙)深色皮鞋。

2、秋冬季着裝規範(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男員工:着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鞋襪;女員工:着西服、長袖襯衫、長褲、深色皮鞋。

3、具體換裝時間由集團辦公室統一通知。

1、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着裝規範,上班時週一至週五(8:00-12:00、14:00-18:00),統一着工作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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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各項會議、活動及集體培訓學習、外出參觀培訓、會議時須按要求着工作裝。

3、工作裝應保持平整整潔。

1、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不着工作裝的,罰款200元。

2、公司大型集體活動不按規定要求着裝的,罰款200元。

3、不按規範配套着裝的,罰款100元;

1、工齡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不收取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2、工齡未滿兩年的員工,離職時按如下標準折算:員工承擔費用=工裝總額÷工裝使用期限月數(24個月)×剩餘使用時限月數。(備註:小於10天的不計月數,大於10天(含10天)小於20天的按半月計,大於20天(含20天)的按整月計,扣除折舊費用後,服裝歸個人所有;

3、新入職已訂做工作裝的員工,工作裝費用分兩次逐月先從工資中扣繳,工齡滿兩年後予以退還工作裝費用,服裝歸個人所有。

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簡單 篇二

公司各部門: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

規範員工統一着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着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工裝配製説明

1、員工試工期滿後,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並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3、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採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採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後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着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着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着裝不嚴格要求,但着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須整潔、乾淨、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裏,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着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並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服管理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簡單 篇三

一、員工着裝要求

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着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着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注意儀容儀表,穿着整潔、得體、大方。

3、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企業徽章。

4、着工作服時,應搭配與工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並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

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脱線現象。

二、工作服配製説明

1、員工入公司後,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後,發放工作服。

2、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①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②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③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三、處罰措施

1、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2、工作時間不着工作服者,視為當天缺崗,並扣罰當日日工資。

3、工作時間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罰款2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3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該部門負責人罰款100元。

5、罰款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6、員工損壞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補發,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規定由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五、本規定開始執行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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