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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廠管理制度(精選多篇)

服裝廠管理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篇:服裝廠管理制度

服裝廠管理制度(精選多篇)

第一章總則服裝廠管理制度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 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 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 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 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 如果還無法解決, 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年, 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 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 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 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 辭職人員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時間發放。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 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 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 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 不得越級呈報, 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 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 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 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 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准, 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 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 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閲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 講衞生, 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衞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 嚴禁代人打卡或籤咭。(除加通宵卡鍾打不到除外, 可到辦公室籤咭)

13. 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 如果出現故障, 應立即切斷電源, 請機修工來修理或

2.主管, 不能私自亂動。

3.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 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 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4.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5.遵守財務制度, 不得侵佔和虧欠公款。

6.遵紀守法, 文明用語, 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7.嚴禁煙火, 不準在車間內抽煙: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 嚴禁留客住宿。

8.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 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 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9.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 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後果, 一切責任自負。

10. 保持車台整潔, 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台、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11. 所有工序均要清楚上自己的工號。 不籤工號者, 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 如有自行塗改, 故意製造亂飛, 將作嚴肅處理。 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一章僱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 並經審查核定才得僱用, 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 試用期間, 經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 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 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 新進員工經核准僱用後, 應於接到通知後, 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 並繳驗下列資料: 4-1. 人事資料卡。

4-2. 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 侵佔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 擅自越權處理事務, 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 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6.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 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 終止勞動契約。

7-1. 歇業或轉讓時。

7-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 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 從業人員對於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員工欲終止契約時, 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 並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 未經組長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 到12:00

中午2:0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2:00 (加班)

3.遲到

2-1. 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 上班時間開始後十五分鐘以後遲到者工者, 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早退

3-1. 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 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請假

4-1.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 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 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 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採取先勞動後領工資, 每月發給。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 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 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津貼。

4-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 全勤獎:(i) 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 全月沒請假會發給$30.-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 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 年底有年終獎, 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工作獎金: 如計件後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 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 若生產於$700-$1000者, 將按工資10%提成, 而生產值於$1000以上者, 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請假

1.婚假: 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 並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 本廠會支付一週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 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 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 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 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 可辦停薪留職, 但經勞資部門特准者不在此限。

4.喪假: 員工依本列規定, 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 可得有薪工資。

5.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 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6.員工請假時, 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敍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並附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手續, 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7.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 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 並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8.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 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 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 薪金照發。

9.在加班趕貨期間, 員工若須請假, 必須經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去, 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衞生, 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 節約用水用電, 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牀鋪要保持整潔, 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嚴禁明火, 嚴禁倒水, 不得掛濕衣服, 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 廠區內嚴禁聚賭, 打架, 不得男女同宿

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後勤安排好牀位後, 不得亂搬牀位, 宿舍的鐵牀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 12:00 後不得進出廠門, 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 不可1人獨佔一個房間。

1.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 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 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 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 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 搬離宿舍。

2.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 由於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3.注意安全, 在廠區範圍內嚴禁坐欄杆。

4.廠區範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第二篇:服裝廠管理制度

服裝廠管理制度,指服裝廠裏的職位分工責任等。包括總經理(控股人)、責任經理(操作者)、廠長(直接對生產的管理)、開發部經理(如果是設計部門,設設計總兼等職位)、採購部經理、營銷部門經理、財政部經理。有的廠還有後勤部門,管理食堂清潔等。 編輯本段詳細釋義 一、均衡生產,調度有序

⒈配合公司,根據厂部下達的生產任務指標,結合本部的生產實力,具體組織生產計劃的實施工作。

⒉負責實施上級下達的生產任務指標,貫徹落實致員工。

⒊制定和執行現場作業標準及工藝流程,從而使生產的產品,按照客户的需要進行,保證進度和質量。

⒋實現全面均衡有節奏的同步生產,使最終的生產便於包裝及裝箱。

二、產品質量控制有力

⒈工廠接到訂單後,先組織技術部門人員,分析該款標準樣衣的工藝特點,並打版制標準樣衣。

⒉對標準樣衣的各個部位協商制定質量標準,制定工藝流程。

⒊新款上線前務必督促有關現場管理員製作產前樣、對一線生產員工縫製輔導到位,要求管理人員、質檢人員進行巡檢和半成品抽檢。

⒋嚴格要求並督促各組員工按工藝標準進行縫製,並及時向業務部門提供大貨樣。⒌各款在上線生產前即將生產時,有關現場管理人員應組織車間員工開生產例會或早會,對該款做詳細的説明,並將技術部提供的樣衣、工藝單及質量標準標準書面通知,公佈於眾。

⒍車間主任必須組織督促各現場管理員將質量問題解決於車位之上,處理於成品之前,以保降低成品的返工率,從而保證產品質量。

三、原輔材料,供應及時

⒈必需及時追蹤正下單的原輔材料,如有需上報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處理。⒉組織車間各有關人員做好一切產前準備工作:如生產設備的配置,有關人員的調配,有關工具的搭配等。

⒊配合技術部準備好有關需用的定位板、實樣板等各類生產前的必備用品,使每款上線,都井井有條,臨陣不亂。

四、紀律嚴明、考核嚴格

⒈嚴格執行厂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守管理制度,對違反本廠管理制度人員,視情節輕重,按規章制度有關條款予以處罰。

⒉督促每位員工準時上下班,做好車間有關人員的考勤制度。

⒊對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事實為根據。

五、設備完好,運轉正常

⒈督促各組員工負責保養好各自的機台設備,做到“誰使用—誰保管—誰使用”。⒉督促有關人員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檢修、調整、維護和保養。

⒊督促各組員工每天上班清潔機台,檢查自用設備是否完好,發現異常及時通知

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以保機台運作正常。

六、安全第一,消除隱患

⒈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⒉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等方面的宣傳工作。

⒊嚴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種進入生產車間,車間內杜絕吸煙。

⒋車間主任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關人員檢查車間每個角落,做好安全檢查工作。⒌下班後督促各有關人員清理車間所有人員,關閉車間所有電路,關閉好大門。⒍督促每位員工養成人離機關的習慣,並提醒有關人員定期安檢。

七、堆放整齊,文明生產

做到:裁片不落地,衣框不亂放;

衣角不掉地,成品不亂堆;

散線不亂拋,斷針不亂丟;

補片一換一,輔料次換優;

食物不進車間,雜物不放衣框;

機台保持清潔,場地整潔衞生。

⒈平車、凳子、框子及有關工具、設備定放置,排放整齊,不準隨意擺放、挪動

或調換。

⒉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嚴禁帶入車間。

⒊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齊,不可隨意捆綁,不能落地,次品隔離並加以標

識,防止機器漏油造成污漬,對不同扎號的半成品或裁片分開,以免造成色差。

⒋保證生產現場的環境衞生清潔,督促有關人員每天打掃生產現場,督促各組員

工保持環境衞生。

⒌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擦洗門窗、現場地面及各生產備用工具。

八、原始記錄,齊、準、快、明

⒈做好日常事物記錄,車間的人事記錄,登記好員工名單,對每單貨的投產日期

及結束日期、生產員工等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妥善保管。

⒉現場管理人員保管好所有的生產資料,每天彙總《生產日報表》、《質檢記錄》,

及各項報告按時上報廠長處。

⒊落實有關呈上的報告及《生產日報表》、《質檢記錄》是否準確實際和在看板上

公示。

⒋每天下班前處理好當天的日常事務。.

⒌負責車間生產數量收發一致,及時處理好車間與各有關部門的交接手續。

九、士氣高漲,協調一致

⒈帶頭遵守厂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制度的規則上可以適當加入一些激勵機制,

以達到充分發揮員工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這個目的,使之為公司更好的服務。⒉調動車間生產員工的緊迫感,採取有效措施提高生產工作氣氛,使生產線員工士氣高漲。

⒊協調各班組的生產分配恰到好處。根據有關人員的縫製技術,結合各方面因素,

進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⒋督促各組長完成當日的生產計劃指標,並保持每當位員工的持續運作。

⒌督促質檢員處理完當日交到驗收室的成品,填寫每日《檢驗記錄》,督促發料

員統計好當日發到車間的裁片,彙總、反饋給厂部。

十、服務現場,以理服人

⒈負責及時處理好有關人員出現在生產線上的問題。

⒉在操作過程中,加入適當的感情成分,使員工感覺到大家庭的温暖,為員工解

決一些生活上的問題,如住宿、飲食等,使之為公司更好的服務。

⒊操作過程中難免出現各種糾紛,有關人員務必恰當的處理好內部的人際關係,

如有無法處理或較為嚴重的事情,及時反饋到厂部解決,切勿在生產現場與其發生衝突,造成負面影響。

⒋負責維護好本車間的現場生產秩序,使生產有條不紊。

第三篇:服裝廠管理制度

服裝廠管理制度

為了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本着多勞多得的原則,便於更好的管理,特規定如下:

一、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在工作過程中必須按管理人員的要求去做,未按要求去做的,必須返工,給服裝廠造成損失的,須按價賠償。

二、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工作時間,早上:8:30分上班,中午休息半小時(注:住廠里人員)晚上加班到22時(注:旺季另行通知),遲到或早退者,罰款5元。

三、全體員工必須遵守請假制度,如有事必須提前請假,如未請假,無故不來者,按曠工處理,罰款10元。

四、員工工資發放規定:每月月底關帳,次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如有員工辭職者須提前15天申請,辭職前必須完成本崗位工作,如未完成者,扣除工資100元,員工辭職後,另半月工資在下月領取。

五、全體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須按規定安全生產,人離車關,如發現未按規定者罰款5元。

六、員工在工作中,不得打電話聊天或玩手機,如違規罰款5元。 全體員工必須按照以上規定嚴格執行,望大家團結一心,使服裝廠更上一個台階。

規定從即日起執行2014年6月20日

第四篇:服裝廠管理制度之辭職

服裝廠管理制度之辭職、辭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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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辭職規定

一、因種種原因不能繼續在公同工作而產生辭職意願,需公司提出辭職申請。

二、辭職者按公司規定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屬部門主管遞交《辭職申請書》要求內容具體、實事求事,寫清辭職原因、理由,履行辭職審批程序。

三、辭職審批程序:

1、普通員工;組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廠長

2、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部門主管——廠長——總經理

四、辭職者經上述程序審批完畢後,將審批好的《辭職申請書》交廠長報總經理備案,自批准日起到招進同等職位新員工為止到公司辦理相關離廠手續。

五、因特殊情況如:結婚、參軍、喪事及發生緊急意外事故可考慮提前辦離廠手續。

六、未履行完公司規定工作承諾期限(注;所有進廠員工工作承諾期限均為一年,進廠時有約定期限和因重病不能工作者除外)申請辭職者工資結算80%

七、沒有充分的辭職理由申請辭職,除履行上述程序辦理外,工資結算60%。

八、認真履行公司規定工作承諾,完成承諾者工資結算100%。並且享受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

九、編造理由、矇騙公司領導申請辭職者,如被查出,不予辦理辭職手續,如產生無理取鬧、消極怠工、騸動是非行為公司將給予違紀開除之處罰。

第二節辭退規定

一、辭職因種種原因達不到公司工作要求標準,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二、一般構成辭退原因的條件如下:

1. 不能認真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者。

2. 操作水平不過關,經技術培訓仍達不到標準者。

3. 工作消極,做事不專心,不團結同事,沒有上進心,無法與他人溝通者

4. 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耍老油條作風者。

5. 在試用期不能適應本崗位工作被辭退的員工,按試用期工資100%結算

(注:試用期為一個月)。

三. 被辭退者由部門主管填報辭退通知書,寫清辭退原因,上報廠長或總經理

備案後執行辭退決定。

四. 被辭退者經調查在日常工作中如沒給公司帶來直接經濟損失者,工資結算工資80%,如經調查有對公司造成損失者(視情節輕重)工資結算60-70%。

第五篇:服裝廠管理制度之獎懲制度

服裝廠管理制度之獎懲制度

第一節 勞動現場管理制度獎懲條例

第一條:上班時必須配帶廠牌,違者按廠規處罰。

第二條. 嚴禁任何時候在車間吸煙,(本文來自本站:)違者,一次罰款20元,屢教不改者,加倍重處。

第三條:嚴禁在上班時間在車間打罵、喧譁,違者,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罰款5元。

第四條:不服從車間主管工作安排調動或頂撞領導,對抗管理制度,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或罰款10元/次和辭退本崗位工作調換其它崗位工作的處罰。

第五條:有意組織煽動,影響本車間工作順利進行而造成停工,分別按以下款項處罰。

第一款:情節較輕但有悔改之意者,處罰20元,留崗察看,以觀後效。

第二款:情節嚴重,態度惡習劣又列悔改之意,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開除出廠,工資不予結算之處罰。

第六條:對報復毆打管理人員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按以下款項處罰。

第一款:造成輕傷並有悔改之意者,處罰款200元/次,並負責賠償其受害者的醫療費和誤工費。

第二款:造成重傷或致殘並且無悔改之意者,處罰500元/次,並負責受害者的醫療費和誤工費。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和開除出廠之處罰。

第七條:下班時未關專用機台、風扇照明電源和窗户者,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罰款5元。

第八條:本車間員工在工作中實行互相監督,如發現成品丟失,分別按以下款項處理。

第一款:積極舉報偷盜者,給予舉報人嚴格保密,經查屬實獎勵罰款數額的一半。

第二款:查出偷盜當事人追回贓物,並通報全公司,視其悔過表現分別處罰50—100元和開除廠,工資不予結算之處罰。

第九條:專機組人員,若因人為因素沒有按照製造單製作要求標準進行操作,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特別是定位,打孔用錯輔料)不能返工者,視其數量多少,分別給予警告處罰款10元/次。

第十條:剪線組員工,若因人為剪破成品不能返工經多次警告無悔改者,處罰款5元或按其成本價賠償之處罰。

第十一條:若因燙工人為因素,造成產品整燙後成批返工,視其數量多少,分別處以當事人罰款10元/次。

第十二條:燒線員工,若因人為燒破成品不能返工經多次警告無悔改者,處罰款5元或按其成本價賠償之處罰

第十三條:總檢人員必須對成品的所有工序進行全面仔細檢查。嚴禁不合格品流入包裝組,若流入包裝組後出現過多不合格品和客户反饋,總檢人員嚴重失職,並處罰款20元/次

第十四條:在包裝組人員必須對產品的包裝流程工序認真負責,嚴格按照制單要求標準進行操作。有下列情形之一分別給予處罰。

第一款:嚴禁吊掛牌和包裝的款號、規格、顏色與實物不符合,造成混款、混色、混碼亂裝,一經查出,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將追究包裝組集體責任,處罰款每人10元/次。

第二款:任何時候,包裝好的成品,必須分類堆放,嚴禁混款、混色、混碼堆放.否則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處罰款每人5元/次。

第三款:每款包裝之前,必須用不乾膠帶,將成品裏外線頭清理乾淨,若造成客户抱怨,翻箱返工,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處罰款每5元/次。 第十五條:配箱、裝箱員工必須按照製造單裝箱色碼配比要求進行裝箱,有下列情形之一分別給予處罰:

第一款;未經允許,嚴禁混亂裝箱,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處罰款每人10元/次。

第二款:裝箱數量準確率要求100%,若有多裝、少裝,一經查出,處罰款每人20元/次。

第十六條:在所有工序中若因人為因素造成其中一道工序返工,由該工序當事人負責其它工序返工,工資從當事人工資扣除。

第十七條:歡迎對本車間工作提出良好建儀,若提出的建議能提高工作效率,使本車間的產、質跨上一個新台階,獎現金50元/次。 第十八條:保持車間清潔,按衞生值日當天下班前,把車間打掃乾淨,違者,一、二次警告並且補掃一次,經多次教育無悔改者處罰5元/次。

第十九條:每月評選出先進員工和先進工作者,每人獎現金30元/次。

第二節 考勤處罰標準

1、每遲到或早退5-10分鐘,罰款1元;遲到或早退10-20分鐘,罰款5元;

遲到或早退20-30分鐘,罰款1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1

天論處,計件員工若因趕貨同樣按此款執行。

2、無論請假時間天數長短如到期限仍未返廠又未繼假者,嚴格按曠工處理。

3、無故曠工者,第一天罰款60元;第二天罰款120元;第三天給予嚴重違紀自動離廠之處罰,工資不予結算。

4. 脱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或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自己無關的事,視其情節輕重,處罰款5—20元。

5. 公事外出及臨時工作調動不能正常打卡者,應於事後憑部門主管證明批條上報廠長籤卡生效,超過一天未籤卡視為無效。按每空1格,罰款5元。

6. 每月累計遲到5次以上,罰款10元。

第三節 開除處罰規定

1. 職工因嚴重違犯國家法律及公司規章制度,公司給嚴重開除之外處罰。

2. 構成開除處罰的基本因素一般如下;

(1). 嚴重違犯國家法律,參與或直接搞違法亂紀活動。

(2). 內外勾結偷盜公司財產、工友財產。

(3). 因工作嚴重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4). 無故對抗公司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經批評教育不加以改正。

(5). 偽造事實,矇騙領導,攻擊他人,破壞團結,經批批評教育不加以改正。

(6). 參與聚眾賭博活動,罰款警告後屢教不改。

(7). 參與惡性打架事件且將他人打傷、致殘、致死。

(8). 嚴重違犯勞動生產安全操作規程造成重大損失。

(9). 故意嚴重破壞公物,破壞消防設備、器材、機台、設備等破壞活動。

(10).組織煽動員工鬧罷工事件者。

(11).因吸煙或使用明火而引起火災者。

(12).對管理人員和本車間員工採取威脅手段者。

3、凡構成以上行為者,經多方調查屬實給予立即開除之嚴重外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視損失程度給予賠償,特別嚴重的行為移交政府司法部門依法懲處。 員工保底工資規定

一、保底員工上、下班時間與月薪人員同等對待,實行車間考勤表考勤。

二、保底員工所做的每道工序全部實行計件制。

三、若保底員工中有一部分員工工資超出保底工資超其餘部分未達到保底資的員工不享受工資

四、不服從工作按排,經多次教育不悔改者和違規超過5次上者不享受保底工資。

員工借款規定

一. 新進員工在未發工資之前以每月基本生活費300元借款,但不能夠超出所做工資總數。

二. 計件員工所發工資在300元以上者,公司不再借生活費。

三. 固定工資員工每月藉資不能超過500元。

四. 如有特殊情況急需大額藉資的員工,必需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藉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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