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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裝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工裝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工裝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工裝管理制度 篇一

為規範員工工裝管理,展示物業服務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裝配置標準

1、工裝按季節分為夏裝、春秋裝和冬裝;工裝按崗位分為行政類和工勤類。

2、主管以上崗位、辦公室、房管班、文化場館、大廈(設備人員除外)配發行政類工裝,其它崗位配發工勤類工裝。

3、各類工裝樣式

類別夏裝春秋裝冬裝其他

女工勤類天藍色半袖套裝天藍色長袖套裝天藍色長袖套裝

男工勤類天藍色半袖套裝天藍色長袖套裝天藍色長袖套裝

女行政類藏藍色套裙藏藍色西裝;白色襯衣

男行政類白色襯衣

藏藍色西褲藏藍色西裝領帶

注:各類各季工裝配置標準為2套。

二、着裝時間規定

1、春秋裝着裝時間為3月—5月和9月—11月;夏裝着裝時間為6月—8月;冬裝着裝時間為12月—次年2月。

2、着裝換季的具體日期由物業總公司根據實際天氣情況進行具體通知。

3、工作期間員工遇特殊情況需着便裝時,須得到經理的准許。

三、工裝費用管理

1、工裝費用由公司和個人各負擔50%。工作不滿3個月(以正式上崗時間為準)離職的,員工全額退還公司負擔的費用,工裝歸員工個人所有;工作滿3個月離職的,員工不再退還公司負擔的費用,工裝歸員工個人所有。

2、工勤類工裝帶有物業標識,員工離職時,由所屬辦公室將物業標識拆除。

3、秩序維護員的工裝管理以《秩序維護部工裝管理制度》為準,廚師工裝按集團《勞保用品管理辦法》執行。

四、工裝更新時限

類別夏裝春秋裝冬裝

女工勤類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男工勤類2套/3年2套/3年2套/3年

女行政類2套/3年2套/3年

男行政類2套/3年2套/3年

注:各類工裝在更新時限內,須注意節儉並保持潔淨,如損壞,由員工自費製作或購買。

五、工裝購配程序

1、員工正式上崗後,由員工所在部門辦公室負責統計,在當月15日前將工裝申請報物業總公司。

2、物業總公司根據當月工裝需求總量,確定配置方式和價格。

3、當月配置需求總量在30套以下的,各物業公司根據物業總公司確定的配置方式和價格,將費用列入下月工作計劃。批准後,由各物業公司自行配置。

4、成批次購買或更換,由物業總公司專項報批,批准後由物業總公司統一製作或購買。

5、各物業公司辦公室按物業總公司下發的《工裝統計台帳》格式,負責建立工裝登記台帳。

六、管理制度

1、員工工裝在配發前,須到庫房辦理入出庫手續。

2、員工着裝應整潔,不得敞口、挽衣袖、挽褲腿,不得歪斜或係扣不整;嚴禁敞胸露懷和工便裝混穿;上衣鈕釦繫到距領口的第二個鈕釦位置;着行政類工裝的人員上衣下襬不得外露,要搭配黑色或棕色皮鞋。

3、未經允許,員工着工裝時不準私自佩戴帽子、圍巾等其它飾物。

4、工勤類工裝嚴禁轉借公司以外人員。

5、因公差或外出辦事,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着便裝,但必須注意形象。

6、除參加集體活動以及臨時要求外,男行政類員工可以不扎領帶;

7、因工裝丟失、損壞等,必須在三日內提出申請,並限期備齊。

七、罰則

1、發現工勤類工裝外借,對工裝持有者處以200元處罰,對公司形象造成損壞的,對責任人予以重罰並辭退。

2、員工離職,工勤類工裝未收回或未拆除物業標識的,對所屬物業公司相關人員處以100~300元罰款,並限期追回。

3、發現不按規定着裝者,每次處以50~100元罰款,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工裝管理制度 篇二

公司各部門: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

規範員工統一着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着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

工裝配製説明

1、員工試工期滿後,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並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3、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採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採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後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第二條

着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着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着裝不嚴格要求,但着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須整潔、乾淨、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裏,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第三條

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着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並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裝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和目標

1.1目的

對設備、工裝進行維護、保養及使用管理等活動進行控制,確保設備、工裝處於完好狀態,並滿足工藝技術、產品質量的要求,

1.2目標

設備、工裝完好率100%、事故出現率為0,關鍵設備、工裝的cmk≥1.67。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本公司的設備/工裝的選型(設計)、外購、加工(外協加工)進廠驗收、安裝、調試、移交、日常維護與保養、預防/預測性維修、封存、報廢及其備件的管理控制。

3、引用標準與術語

3.1引用標準

本程序採用gb/t18305-20xx(idtiso/ts16949:20xx)、gb/t19001-20xx(idtiso9001:20xx)確立的術語和定義。

3.2應急計劃:組織制定的書面文件,確保在如公用設施中斷、勞動力短缺,關鍵設備故障和使用中退貨等緊急情況下滿足顧客要求。

3.3“四大標準”:維修技術標準、設備點檢標準、給油脂標準、維修作業標準

4、過程指標

設備綜合利用率=設備實際利用時間/需要利用時間×100%

監控部門:生產部

監控頻度:每半年一次

5、職責

5.1技術部負責提出設備、工裝的技術要求或設計;進行設備的選型、選點,並組織設備、工裝的進廠安裝、調試、驗收,負責建立、健全設備、工裝的檔案、資料;負責維修計劃的編制並組織實施。

5.2採購部負責採購、外委製造;

5.3設備、工裝的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範圍內設備、工裝的日常維護與保養;

5.5綜合部行政辦公室負責設備使用人員的培訓工作。

6、工作程序

6.1設備、工裝需求策劃

6.1.1新產品、過程所用檢測器具的策劃:apqp小組根掘《工廠、設施、設備策劃控制程序》及《先期質量策劃過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對所需的設備、工裝進行策劃,提出《設備、工裝需求清單》;

6.1.2已有過程、產品所增加設備工裝的策劃:過程評估小組、使用部門根扔:過程改進及產量要求,對所需的設備、工裝進行策劃,填寫《設備、工裝需求清單》。

6.2選型、採購

6.2.1採購部收集適合5.1.2所述要求的設備的相關信息及資料,提交技術部、生產部;

6.2.2生產部組織技術部、使用部門、財務部、採購部根據採購部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選型、選點,並制定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

6.2.3生產部根據選型結果填寫《設備請購單》,經主管副總審孩、總經理批准後交採購部,採購部負責與廠商簽訂合同採購進而進行採購。

6.3設備、工裝的安裝、調試、驗收

6.3.1設備或外委加工工裝到廠後,採購部及時通知綜合部部,並將設備放在指定地點;

6.3.2設備的開箱:由綜合部會同使用部門、採購部共同開箱驗收,按裝箱單逐一驗收清點,檢查合格證、説明書、零配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全,檢查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是否完好,填寫《設備進廠開箱驗收單》,嚴禁擅自開箱。設備的附件、專用工具由使用部門保管;備件、易損件由綜合部移交倉庫統一保管,技術資料、説明書原件由綜合部行政辦公室負責歸檔。開箱過程所發現的問題由採購部及時與廠商聯繫解決;

6.3.3設備的安裝:技術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內部安裝或聯繫外單位安裝:如合同規定由廠商安裝的按合同執行;

6.3.4驗收:安裝後,綜合部組織技術部、質保部、採購部、使用部門嚴格按照説明書及制定的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進行清洗、檢查、調試、空運轉、負荷實驗、試生產、精度檢驗等技術狀況的檢查與驗收,填寫《設備調試記錄》,合格後填寫《設備安裝竣工驗收證明書》交付設備使用部門;

6.3.5已驗收為不合格的設備、工裝,一律不得驗收、移交生產,並由主管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對不合格的設備、工裝做出處理意見,對於價值超萬元以上的設備、工裝,應形成報告,報總經理;

6.3.6對本公司內自制的設備、工裝,綜合部根據使用技術要求負責設計,並以各級責任簽字批准後,交生產部組織加工製造;加工完成後,由技術部參照6.3.4組織驗收,逐項檢定,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部門試用,並報綜合部行政辦公室備案。

6.4作業指導書編制與培訓

6.4.1技術部對每台設備編制設備操作指導書(作業指導書),確定設備的操作、設定、保及及預測性維護方法;

6.4.2綜合部行政辦公室組織對設備操作人員的進行培訓。

6.5設備、工裝使用、維護(修)、保養

6.5.1設備、工裝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或有相關專業知識,經考核合格後,取得設備操作證,方能上崗操作;

6.5.2設備(含工裝)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説明書及操作指導書的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維護、保養,同時在《設備點檢表》上做好記錄;

6.5.3對關鍵設備(工裝)實行定人、定機操作、維護及保養。各使用部門按行政辦公室的規定進行預測性維護保養;

6.5.4技術部在每季度第三個月的上旬編制全公司設備大檢查計劃,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會同各部門領導進行檢查,同時做好相應的記錄;

6.5.5技術部於每年1月編制下一年度的設備檢修計劃。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下發;

6.5.6技術部根據年度設備檢修計劃、設備運行情況、日常檢查中的問題及設備的維修記錄,在每月18日前編制下月的《設備、工裝預檢修計劃》,經生產部協調後,由維修人員按計劃執行,並在《設備、工裝維修保養記錄》上記錄。

6.6設備、工裝封存管理

6.6.1凡列為封存的設備、工裝,由使用部門填寫《設備、工裝啟用、封存審批單》,經生產部審核(行政辦公室備案),報主管副總審批後執行。

經批准封存的設備、工裝,由使用部門就地封存,並負責日常的維護和保管工作,行政辦公室列入大檢查計劃進行檢查;

6.6.2經封存的設備、工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啟用,未經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將封存設備、工裝上的配件拆件使用。

6.6.3當需要啟用封存設備、工裝時,由使用部門申請,經生產部審核,報主管副總審批准。設備啟封時,由使用部門配合技術部進行清洗、除油、試運行,證明性能良好後,方可交付使用;行政辦公室負責通知財務部提取資產折舊。

6.7.1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工裝,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技術部會同財務部、生產部及有關人員進行技術鑑定,作出報告,填寫《設備報廢審批單》報主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廢。技術部及時將《設備報廢審批單》轉交給財務部;

6.7.2經批准報廢的設備、工裝,需要更換、更新,或按技術方案需增購的設備按6.1執行。

6.8設備、工裝的事故及處理

6.8.1設備、工裝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產或嚴重影響使用效能的均為設備事故。事故發生後,操作者應立即停止作業,報告部門負責人;

6.8.2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門組織進行事故分析,採取糾正措施,並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將分析處理結果報綜合部;

6.8.3重大事故,使用部門應立即報綜合部,並保護現場,技術部與使用部門處同進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及處理意見,報主管副總經理。

6.9設備的日常維修

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操作者應立即通知設備維修人員(以電話或口頭方式),設備維修人員接到()通知後應立即組織維修,設備所在班組的班組長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主管審批後,交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結束且設備正常運轉後,方可正常使用

6.10備件、易損件管理

6.10.1技術部根據設備的特性和使用條件,編制《備件、易損件清單》,確定最低庫存量,將清單交庫房;

6.10.2庫房管理備件和易損件,當庫存量少於最低庫指標時,提出採購計劃交採購部採購。

6.11設備、工裝的標識

6.11.1設備、工裝在驗收正式交付生產使用部門後,技術部負責進行分類編號,填寫《設備台賬》、《工裝模具台帳》,標出重點、一般設備,作為設備數量及變化情況的總枱賬;

6.11.2制定設備(工裝)統一編號標牌,並固定在商標附近的明顯處,對重點設備還應有“重點”字樣;

6.11.3設備(工裝)台賬及標牌,不得塗改或丟失,設備(工裝)統一編號不得重複、挪換或交替;

6.11.4對工裝及工具,應按圖紙要求給予編號標識,並根據實際所處情況予以狀態標識(在用、維修、報廢)。

6.12設備資料

6.12.1設備的備件及圖紙的管理

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6.12.2設備技術資料及檔案的管理

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7、相關的文件和記錄

7.1相關的文件

7.1.1設備、工裝管理制度7.1.2工裝計劃保養規定

7.1.3新設計工裝驗證制度7.1.4設備、工裝事故管理條例

7.2相關的記錄

7.2.1設備、工裝需求清單7.2.2設備、工裝請購單

7.2.3設備、工裝進廠驗收單7.2.4設備安裝竣工驗收證明書

7.2.5設備、工裝調試記錄7.2.6備件、易損件清單

7.2.7設備台帳7.2.8工裝模具台帳

7.2.9特殊、重點、一般設備明細表

7.2.10閒置設備台帳

7.2.11設備點檢表7.2.12設備定期檢查記錄表

7.2.13設備故障分析處理單7.2.14設備能力調查記錄

7.2.15設備能力測定原始記錄7.2.16預測、預防性維護保養計劃

7.2.17設備故障登記台帳7.2.18設備故障統計分析

7.2.19設備、工裝啟用、封存審批單

7.2.20設備、工裝維修保養記錄7.2.21設備報廢審批單

7.2.22設備事故報告單7.2.23設備維修申請單

7.2.24工裝更改申請單7.2.25工裝狀況卡

工裝管理制度 篇四

為了加強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確保酒店員工按規定要求着裝上崗,以整潔的儀表儀容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根據標準化要求,經行政人事部研究決定,特制訂本酒店員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裝

1、前台配裝

冬季:藍黑西裝,白襯衣,小黑跟皮鞋(不準穿亮色鞋和休閒鞋)

夏季:t恤和黑藍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頭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藍色夾克,黑藍色褲子。

3、客房服務員冬季:米黃色上衣和深色褲子,小黑布鞋,頭花。

夏季:t恤休閒褲,小黑布鞋,頭花。

二、冬裝管理

1、新入職的員工如無合體的工服,自行準備,等試用期過後,將由單位配裝。

2、客房、工程、保安員工入職時到酒店領取各崗位統一制服,領用時工服如是舊的,員工離職時交回,如損壞或丟失,則按照工服折舊價格進行賠償。工裝發放時如果是酒店新購置的,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則工裝歸個人所有。如不滿一年,將會在離職時工資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員須需進行量體裁衣,工服由酒店統一配發。員工在入職後每月在工資中扣除100元,扣完為止。如員在離職時,工作滿一年,則工裝歸個人所有,酒店退還員工工裝費用。如員工未做滿一年,離職時工裝自己帶走,酒店不承擔費用。

4、所有員工在進入工作崗位時必須按要求着裝。

二、夏裝管理

所有員工在夏裝發放起之日,做滿三月後,工裝將歸個人所有,酒店承擔該費用。如未滿三個月離職個人將承擔該工裝費用。

工裝管理制度 篇五

服裝(工裝、工作服)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門:

為了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精神風貌,宣揚企業文化, 規範員工統一着裝,增強管理力度,現特對公司工作服的領用、着裝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第一條 工裝配製説明 1、員工試工期滿後,可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工作牌、工作裝,並做好登記記錄。

2、綜合辦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帳,應可明確追溯各部門人員領用時間、領用型號、領用數量等相關信息。

3、工作服預計使用期限為三年,在使用期限內如因人為損壞、丟失、污染再領,將承擔工作服的採購費用。

4、費用:所有員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統一採購,服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後從員工工資中扣除。所購買服裝的服裝費用公司將按規定比例返還。

5、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

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50%費用。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

被辭退時,收取服裝 70%費用。

第二條 着裝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根據不同季節統一着工作服。

2、辦公室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着裝不嚴格要求,但着裝要大方得體。

3、在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活動時,如表彰大會、員工大會、培訓、公司慶典等其它集體活動時全體員工必須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業形象,員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須整潔、乾淨、無異味。

5、男員工在穿夏秋裝工作服時,原則上統一將上衣底邊放置到褲腰邊裏,保持工作服的大方體得。

6、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並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

第三條 日常檢查及管理 1、各部門經理及組長日常對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行政綜合部負責對員工工作服的穿着進行監督和管理。

2、若發現員工沒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發現一次扣款50元,並責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將作辭退處理。

3、部門經理及組長應對所屬員工穿工作服的情況進行檢查、記錄,凡發現有員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沒有穿工作服者,相關部門經理及組長將負連帶責任,處以50元以上罰款。

4、工作服在該員工離職時必須收回,若沒有上交的員工,公司將從工資中扣除服裝費用(按實際價格扣除)。

以上規定從簽發之日起原規定不再執行。

XXXX熱力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5日 — END —

工裝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應

第一條 外購工具入庫前,由工具計劃員填寫入庫單,倉庫保管員核對工具的名稱、規格、數量與入庫單完全相符,外觀完好無損後,方可簽章驗收。如屬精密儀器和量具,由保管員請託計量室進行鑑定,取得入廠合格證後,方可驗收辦理入庫手續。

第二條 庫存工具應保證質量完好,帳物卡相符,並要定期盤點。如發生盈虧或報廢,造表報主管領導和財審部批准,年終進行一次性處理。

第三條 各單位不得隨意到外廠、外地採購和處理工具。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供應公司同意後,方能購置和處理,並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四條 工具發放實行以舊換新和按定額發放的辦法。發放業務只對各單位工具員,發放手續由工具庫負責辦理。

第五條 萬能量具憑計量室報廢單,由使用單位工具員到倉庫交舊換新辦理領用手續。因生產和工藝需要,車間的萬能量具需要補充時,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報供應公司和質量管理部門批准後,給予補充。

第六條貴重工具(金剛石、金剛石砂輪等)設專用卡片,需增補時,經供應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發放。使用單位必須珍惜愛護,嚴加保管。凡屬無故損壞或丟失,本人寫出損壞、丟失報告,單位簽署處理意見,辦理完賠償手續方可發放。

第七條 供應公司負責對全公司工具進行調配。工具計劃員協調各單位業務關係。

第八條 工具配備:機牀工按機台配備;鉗工、電工及其他工種按人員配備。學徒工不配備工具,與師傅合用一套;電工未取得操作證以前不配備工具。

第九條 公司內部人員調動,其工種不變者,辦理轉帳手續,工具可隨人帶走。如工種變動,工具一律退回原單位工具室。新工作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調入單位工具室重新按規定配備。

第十條 離廠人員應到工具室辦理工具移交手續,交清後工具員給予簽字證明。單位領導見工具員的證明後,方可在離廠手續單上簽字。不交或丟失工具者按丟失損壞賠償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各單位工具室必須建立健全“工具分類帳”和“個人專用工具帳”,及時將收入、發出、報廢的工具按帳面要求記帳。工具室庫存工具要做到帳、物、卡相符,擺放整齊有序,庫內要做到整潔衞生。工具員每年要對個人在用工具清點一次,及時辦理丟失賠償手續。供應部門每年對各單位工具室進行一次檢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裝的管理和供應

第十二條 自制工裝在生產過程中,必須貫徹自檢、互檢、專檢相結合的原則。專檢人員按照圖紙和加工工藝進行質量檢查,合格後由檢驗人員辦理合格證入庫。工裝須刻有圖號和製造日期。對於同種件號多種尺寸的零件應刻有尺寸標記。量具上應該有被測尺寸及工、檢、通、止等字樣。對於不易檢測的複雜模具可通過測模驗證,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三條 各車間對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裝,分別建立模、夾、輔、量具檔案,並要始終保持成套工裝完好,處於正常狀態。因長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裝,由使用單位將工裝送工具部門並且説明存在的問題,辦理好手續後,工具部門安排修理。

第十四條 成套模具因長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報廢的,使用單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門,工具部門安排計劃,備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條 凡精度高的標準件、量具等,使用單位應建立專門檔案,落實專人使用保管。對使用不當而造成報廢的,要追究使用單位的責任,並實行以舊換新。

第十六條 因圖紙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裝,可根據工裝的具體情況分別辦理手續。已領用出庫的由使用單位送修,庫內存放的。由保管員送修。

第十七條 因製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裝,領用單位送回工具部門,經檢驗員確認後由調度員安排修理,修理費由工具部門承擔。如使用單位生產急需,工具部門應予調換。

第十八條 工裝的供應實行按定額發放,若超過定額領用,使用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經有關部門確認後方予補發。

第十九條 凡新增加的工裝,必須提前向計劃部門報計劃,計劃部門根據需求批轉工具部門組織實施。工具部門接到圖紙後,將所需材料計劃報供應部門。供應部門應抓緊時間配齊材料。工具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具製造。

第二十條 工裝圖紙更改時,必須同時通知對在製品、庫存成品的處理意見。因更改圖紙而造成價值1萬元以上的產品報廢或5萬元以上的積壓時,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門簽署意見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獎懲的工裝原則上實行以舊換新。

第三章 工裝的使用技術要求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應加強在用工裝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裝台帳,做好收付記錄,保證工具室與工裝庫的發出帳相符。

第二十三條 嚴格工藝操作規程。新模具使用前,應認真對模,反覆檢查,反對盲目操作。杜絕違章作業和無故損壞工裝的現象。如出現無故損壞工裝的現象,責任單位應寫出分析處理報告,報管理部門審批。管理部門根據情節輕重酌情批覆,責任者應根據經濟損失責任制的有關規定承擔經濟損失。

第二十四條 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各單位在用工裝的週期鑑定,週期長短由質量管理部門根據各類工裝的使用頻數和損壞率確定。鑑定時單位應給予大力配合,檢查出超精度的工裝應立即停止使用,由車間送工具管理部門修理。

第二十五條 專用量具領回後,應送交檢定部門複驗,確定無誤後,方可交工序使用。檢定部門在複驗新量具的同時,還應鑑定工序中使用的同類量具,並根據精度的實際情況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證專檢人員與操作者的量具不發生矛盾。

第二十六條 工裝周檢表由檢定部門排出,檢定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周檢表所列週期,按時收檢量具和到機牀旁檢查夾具,保證在用工裝完好率達100%。

第二十七條 操作者應密切配合周檢人員按時進行工裝周檢,凡因周檢不及時而造成工裝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產品報廢,責任者應對此損失負有一定經濟責任。由所在單位提議,分管領導批准,給予責任者以批評教育和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應

第一條 外購工具入庫前,由工具計劃員填寫入庫單,倉庫保管員核對工具的名稱、規格、數量與入庫單完全相符,外觀完好無損後,方可簽章驗收。如屬精密儀器和量具,由保管員請託計量室進行鑑定,取得入廠合格證後,方可驗收辦理入庫手續。

第二條 庫存工具應保證質量完好,帳物卡相符,並要定期盤點。如發生盈虧或報廢,造表報主管領導和財審部批准,年終進行一次性處理。

第三條 各單位不得隨意到外廠、外地採購和處理工具。如有特殊情況,須經供應公司同意後,方能購置和處理,並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四條 工具發放實行以舊換新和按定額發放的辦法。發放業務只對各單位工具員,發放手續由工具庫負責辦理。

第五條 萬能量具憑計量室報廢單,由使用單位工具員到倉庫交舊換新辦理領用手續。因生產和工藝需要,車間的萬能量具需要補充時,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報供應公司和質量管理部門批准後,給予補充。

第六條貴重工具(金剛石、金剛石砂輪等)設專用卡片,需增補時,經供應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發放。使用單位必須珍惜愛護,嚴加保管。凡屬無故損壞或丟失,本人寫出損壞、丟失報告,單位簽署處理意見,辦理完賠償手續方可發放。

第七條 供應公司負責對全公司工具進行調配。工具計劃員協調各單位業務關係。

第八條 工具配備:機牀工按機台配備;鉗工、電工及其他工種按人員配備。學徒工不配備工具,與師傅合用一套;電工未取得操作證以前不配備工具。

第九條 公司內部人員調動,其工種不變者,辦理轉帳手續,工具可隨人帶走。如工種變動,工具一律退回原單位工具室。新工作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調入單位工具室重新按規定配備。

第十條 離廠人員應到工具室辦理工具移交手續,交清後工具員給予簽字證明。單位領導見工具員的證明後,方可在離廠手續單上簽字。不交或丟失工具者按丟失損壞賠償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各單位工具室必須建立健全“工具分類帳”和“個人專用工具帳”,及時將收入、發出、報廢的工具按帳面要求記帳。工具室庫存工具要做到帳、物、卡相符,擺放整齊有序,庫內要做到整潔衞生。工具員每年要對個人在用工具清點一次,及時辦理丟失賠償手續。供應部門每年對各單位工具室進行一次檢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裝的管理和供應

第十二條 自制工裝在生產過程中,必須貫徹自檢、互檢、專檢相結合的原則。專檢人員按照圖紙和加工工藝進行質量檢查,合格後由檢驗人員辦理合格證入庫。工裝須刻有圖號和製造日期。對於同種件號多種尺寸的零件應刻有尺寸標記。量具上應該有被測尺寸及工、檢、通、止等字樣。對於不易檢測的複雜模具可通過測模驗證,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三條 各車間對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裝,分別建立模、夾、輔、量具檔案,並要始終保持成套工裝完好,處於正常狀態。因長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裝,由使用單位將工裝送工具部門並且説明存在的問題,辦理好手續後,工具部門安排修理。

第十四條 成套模具因長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報廢的,使用單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門,工具部門安排計劃,備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條 凡精度高的標準件、量具等,使用單位應建立專門檔案,落實專人使用保管。對使用不當而造成報廢的,要追究使用單位的責任,並實行以舊換新。

第十六條 因圖紙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裝,可根據工裝的具體情況分別辦理手續。已領用出庫的由使用單位送修,庫內存放的由保管員送修。

第十七條 因製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裝,領用單位送回工具部門,經檢驗員確認後由調度員安排修理,修理費由工具部門承擔。如使用單位生產急需,工具部門應予調換。

第十八條 工裝的供應實行按定額發放,若超過定額領用,使用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經有關部門確認後方予補發。

第十九條 凡新增加的工裝,必須提前向計劃部門報計劃,計劃部門根據需求批轉工具部門組織實施。工具部門接到圖紙後,將所需材料計劃報供應部門。供應部門應抓緊時間配齊材料。工具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具製造。

第二十條 工裝圖紙更改時,必須同時通知對在製品、庫存成品的處理意見。因更改圖紙而造成價值1萬元以上的產品報廢或5萬元以上的積壓時,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門簽署意見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獎懲的工裝原則上實行以舊換新。

第三章 工裝的使用技術要求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應加強在用工裝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裝台帳,做好收付記錄,保證工具室與工裝庫的發出帳相符。

第二十三條 嚴格工藝操作規程。新模具使用前,應認真對模,反覆檢查,反對盲目操作。杜絕違章作業和無故損壞工裝的現象。如出現無故損壞工裝的現象,責任單位應寫出分析處理報告,報管理部門審批。管理部門根據情節輕重酌情批覆,責任者應根據經濟損失責任制的有關規定承擔經濟損失。

第二十四條 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各單位在用工裝的週期鑑定,週期長短由質量管理部門根據各類工裝的使用頻數和損壞率確定。鑑定時單位應給予大力配合,檢查出超精度的工裝應立即停止使用,由車間送工具管理部門修理。

第二十五條 專用量具領回後,應送交檢定部門複驗,確定無誤後,方可交工序使用。檢定部門在複驗新量具的同時,還應鑑定工序中使用的同類量具,並根據精度的實際情況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證專檢人員與操作者的量具不發生矛盾。

第二十六條 工裝周檢表由檢定部門排出,檢定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周檢表所列週期,按時收檢量具和到機牀旁檢查夾具,保證在用工裝完好率達100%。

第二十七條 操作者應密切配合周檢人員按時進行工裝周檢,凡因周檢不及時而造成工裝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產品報廢,責任者應對此損失負有一定經濟責任。由所在單位提議,分管領導批准,給予責任者以批評教育和一定的經濟處罰。

工裝管理制度 篇七

房地產經紀公司員工工裝管理規定

為規範、統一公司對外形象,公司為員工統一定製工作服裝,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須統一使用。具體規定如下:

一、公司負責提供統一工裝,所有員工須身着工裝並佩帶統一標識上班或參加公司活動。未穿工裝不得上班或參加公司活動,並罰款當事人每人每次50元。

二、公司員工須愛惜工裝,隨時保持工裝的整潔。員工在外清洗工裝應使用公休或倒休時間。

三、公司工裝是公司統一對外形象的工作用具,屬公司資產,所有權不在員工個人。員工離職時應將工裝交回公司,如帶走工裝應按原價向公司進行補償。

四、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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