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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考勤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考勤機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考勤制度

(1)考勤週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後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週一至週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週六、週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准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並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塗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鑑於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於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並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准,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僱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准,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准。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准,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並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並在上班後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後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範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鬥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並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後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後餘額不低於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准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准。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准。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准。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准。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3、病假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説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説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説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閲讀,並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准,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xx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台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後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照其他規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5、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六、產假制度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規定的,按其他規定。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xx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xx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xx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xx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週歲),則再延長xx天,共計xx天帶薪假期。

5、女職工享有xx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不計發相應補貼及獎金。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xx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xx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主管領導簽字後,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説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兑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説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10至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次者,扣發全勤獎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台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彙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後經公司領導籤批後交財務部複核並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台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後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係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准後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衝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後,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註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並寫明調休情況後按審批權限逐級籤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准後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後。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週歲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後,如需續假,經批准後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考勤機管理制度 篇六

為規範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我院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信息採集

1、每位員工使用由辦公室統一製作的個人考勤卡,且該考勤卡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謹防丟失。如有丟失,請及時到辦公室進行掛失處理,以免造成考勤異常、漏打卡現象。

2、新入職員在辦理報到手續時由辦公室製作考勤卡並告知相關制度。

二、刷卡方法和注意事項

1、刷卡前請將帽子、圍巾、口罩等有可能遮擋臉部的物品拿掉,將卡放置在考勤機下半部分,待考勤機攝像頭燈點亮後,將臉部隊對準屏幕中央,確保眼睛出現在屏幕中間小方框。

2、考勤機語音提示“滴”,屏幕下方出現“刷卡完成”即為刷卡成功。

3、刷卡時要儘可能將臉部移動到屏幕最中間,不要有晃動、低頭、做鬼臉等動作。

4、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卡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刷卡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卡片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辦公室反映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6、辦公室負責定期的數據採集、備份並統計工作

三、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每天刷卡簽到時間為07:30、11:30、14:30、18:30四次。

2、早上7:30上班刷卡時間為07:00—07:30,且7:30—8:00打卡為遲到,超過8:00未打卡者視為曠工半天。

3、中午11:30下班刷卡時間為11:30—12:00,且11:00—11:30打卡為早退,11:00之前打卡者視為曠工半日。

4、下午14:30上班刷卡時間為14:00—14:30,且14:30—15:00之間打卡為遲到,超過15:00未打卡者視為曠工半天。

5、下午18:30下班刷卡時間為18:30—19:00。且18:00—18:30之間打卡為早退,18:00之前打卡者視為曠工半天。

6、職工外出辦理公務的,應到醫院刷卡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領導説明,過後由當事人憑上級領導簽字的《考勤異常證明條》到辦公室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7、院方各部領導和辦公室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與監督,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處理。

四。特殊情況考勤

1、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院方領導簽字批准,請假人員記為缺勤。

2、批准後的請假條需及時遞交辦公室;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必須在迴歸崗位後由本人填寫《請假條》,並讓院方領導簽字後遞交辦公室,無《請假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3、因公務無法執行刷指紋考勤的人員,必須在迴歸崗位後由本人填寫《考勤異常證明條》,並讓上級領導簽字後遞交辦公室,無《考勤異常證明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4、特殊時期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不參與考勤人員的名單及期限須由院方領導批示後通知辦公室。

5、因公務的情況下:遲到早退者需遞交《考勤異常證明條》,所有不遞交證明者視為無故缺勤。

五、遲到、早退、無故缺勤、曠工等處罰規定由院方另行通知。

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兩次,必須遞交院方審核後的請假條、《考勤異常證明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由簽到表替代考勤機進行考勤。

本制度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説明情況,並留存説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繫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鈎: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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