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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管理制度

會議管理制度

目錄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篇:評審會議管理制度第二篇:某煤礦會議管理制度第三篇:辦公室會議管理制度第四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第五篇:企業會議管理制度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評審會議管理制度

評審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集團公司各類評審會議的工作效率,規範評審會議的組織工作和議事程序及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評審會議,是指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對重要計劃、規劃、方案、合同、制度等專題材料,組織有關人員、專家進行評估、論證或審定的會議。評審會議為不定期會議,通常以一案一會為原則。

第三條評審會議承辦部門負責會議方案的制訂和報批、會議通知的擬定、會議資料的整理及分發、會議記錄的整理、會議紀要的撰寫和報批以及會議審定事項的落實。

第四條 行政部負責會議通知和資料的發放,會議紀要的核稿、發放和歸檔。

第五條 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各公司,部門參照執行

第二章 會議類別與範圍

第六條 評審會議分為項目工程前期類、工程管理類、營銷策劃類、行政管

理類及其他類。

第七條 項目工程前期類評審會議內容包括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策劃書、規劃方案、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方案、建築設計方案、環境設計方案、綜合管線(道路)設計方案、智能化設計方案等。

第八條 工程管理類評審會議內容包括:標書擬定方案、施工方案、樁基施工方案、施工圖、重大設備造型、外裝飾方案(試樣)、“四新”技術應用及推廣方案等。

第九條 營銷策劃類評審會議內容包括:户型設計方案、廣告策劃方案、銷售方案、項目標識系統方案、定位協議、預售協議、銷售合同、定價(調價)方案、前期物管協議等。

第十條 行政管理類評審會議內容包括:企業發展規劃方案、各類重要合同(協議)、各類規章制度(規程)、重要會議(活動)方案等。

第十一條 上述各類未涉及,但需要進行評審的其他各類方案。

第三章 會議準備與召開

第十二條 召開評審會議前,應由承辦部門制定評審會議方案。方案內容包括:

(一)會議時間和地點;

(二)會議主持人;

(三)會議評審內容及議程;

(四)會議參加部門(人員)及擬邀請的專家和來賓;

(五)評審資料目錄;

(六)會務安排。

第十三條 承辦部門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原則上應於會議前3天將方案和會議評審資料送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須提前2天將會議通知及評審資料印發給與會人員。

第十四條 承辦部門要提前做好會議場所的安排與佈置,準備好演示板、書寫筆、投影設備、簽到冊等相關會議用品。

第十五條 與會人員必須進行簽到。承辦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會議記錄。

第十六條 會議發言和評審程序應按會議通知的議程進行,特殊情況可由主持人在會議開始時明確。會議程序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持人明確會議要求和目的;

(二)承辦部門負責人詳細彙報評審材料的基本內容,提出需要研討解決的中 心議題等;

(三)與會人員對評審材料提出建議、意見及理由;

(四)承辦部門應詳細解答與會人員提出的問題;

(五)主持人應對將要形成會議紀要的內容進行復述,對未能形成一致意見的議事內容提出複議要求,達成基本統一後作會議總結,並形成決議。

第十七條 會議對評審材料應充分討論,力求取得一致,當有較大意見分歧,

且暫時不能統一時,則由承辦部門會後對材料作進一步深化和修改,提交下一次評審會議重新討論。

第十八條凡是需要保密的評審資料,會議結束後由承辦部門負責收回

第四章 會議紀要及實施

第十九條 承辦部門負責安排人員整理會議記錄和撰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

力求全面、客觀、準確。由綜合管理部核稿,並送與會人員會籤後,報公司領導審定和簽發。

第二十條 會議簽到冊、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按《文書檔案管理辦法》進行歸檔。第二十一條 承辦部門及相關部門應根據會議紀要要求,切實做好各項落實工作。第二十二條因評審疏漏而使公司產生經濟損失或導致不良後果的,會議主持人及評審人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泄露或傳播不宜公開的會議內容和議定事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某煤礦會議管理制度

某煤礦會議管理制度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節 總 則

第一條 會議是實行行政管理的一種重要方法,是一種有組織有目的地把眾人聚集起來商討問題的公共活動方式。

第二條 開會的目的在於集思廣益,促進溝通,統一思想,提高行動能力,進而解決問題。

第三條 對會議加強管理,精簡數量,講求質量,才能提高會議的效率,真正達到會議的目的。

第四條 會議的召開應遵循精簡、效率、質量的原則。

第五條 為改進會風,提高會議質量,嚴格落實會議決議,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節 會議分類

第六條 根據xxx礦實際,會議歸納為五類:

(1)礦級會議,主要包括黨政聯席會、民主生活會、安全辦公會(礦務會)。

(2)全礦性會議,主要包括全礦幹部職工大會、全礦黨員大會、年度總結表彰大會、全礦科技大會、安全例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等。

(3)專業性會議,主要包括機電協調會、隱患排查會、生產計劃會、經濟活動分析會、調度會、調度協調會各類技術性專題會議等。

(4)基層會議,主要包括各科室、區隊、支部、班組組織召開的工作會(如科務會、區隊辦公會、支部會、班組會等)

(5)外部性會議,主要指集團公司及上級政府部門或兄弟單位等其他單位在運河礦召開的會議,如集團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在運河礦召開的年度總結會議、職工代表大會等;上級政府部門在運河礦召開的檢查性會議等;兄弟單位等其他單位在運河礦召開的現場會、報告會以及業務洽談會、座談會等。

第三節 會議組織

第七條 礦級會議

(1)黨政聯席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由礦長或黨委書記主持。召集單位為礦長辦公室。參加人員為礦級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其他需要參加的人員。會議地點在礦行政樓三樓會議室或二樓會議室。會議內容:研究需要黨政工領導共同商議的重大事項。會議時間控制在90min以內。

(2)民主生活會:半年召開1次。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集單位為政工科。參加人員為礦級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地點在礦行政樓三樓會議室。會議內容:查找班子及成員工作中的缺點和不足,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批評建議和整改措施。會議時間控制在90min以內。

(3)安全辦公會(礦務會):每月6日下午3點在礦行政樓二樓會議室召開。由礦長或礦長委派一名副礦長主持。召集單位為礦長辦公室。參加人員為礦助理以上領導及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調度中心、企管辦、勞動人事科、政工科、工會辦、礦辦等部門負責人。會議內容: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調度中心、工會辦等部門彙報上月任務完成情況,並提出需礦解決的問題,由會議主持人和其他礦分管領導給予解答。最後,由礦主要領導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會議時間控制在90min以由安全監察科負責會議記錄,並整理下發會議紀要。

第八條 全礦性會議

(1)年度總結表彰大會:每半年召開1次。由經營副礦長主持。召集單位為礦長辦公室。參加人員為全礦員工。會議地點在礦文教中心禮堂。會議內容:礦長做行政工作報告,總結年

度工作,表彰先進,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動員全礦幹部職工統一思想,團結一致,圍繞礦總體佈局紮實工作。會議時間控制在120min以內。

(2)職工代表大會:每年召開1次。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集單位為工會辦公室。參加人員為礦職工代表暨工會會員代表(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會議地點在礦文教中心禮堂。會議內容:礦長、工會主席分別做行政和工會工作報告。解答職工提案,審議通過重要事項。會議時間控制在200min以內(會議一般分為上午、下午兩個時間段進行,並根據需要設分會場)。

(3)安全例會:每月9日下午2點半在礦文教中心禮堂召開。由生產副礦長主持。召集單位為安全科,參加人員為礦全體員工及集團公司工程處人員。會議內容:安全副礦長總結上月安全工作,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並安排部署下步安全工作。宣讀贈掛安全紅黃旗決定。最後,礦主要領導講話,對安全工作提出強調意見。會議時間控制在60min以內。

(4)科技大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集單位為礦長辦公室。參加人員為礦全體員工。會議地點在礦文教中心禮堂。會議內容:礦長或分管礦長髮表講話,總結一段時期的科技工作,查找不足,總結經驗,提出加快科技創新和科技人才培養的意見,安排部署相應工作。表彰科技先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會議時間控制在60min以內。

(5)黨員大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集單位為政工科。參加人員為全礦黨員。會議地點在礦文教中心禮堂。會議內容:總結企業階段性黨建工作,總結經驗,改進不足,周密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會議時間控制在60min以內。

第九條 專業性會議

(1)機電協調會(隱患排查會):每月5日下午3點在礦調度會議室召開。由機電副礦長主持。召集單位為機電科。參加人員為八區一廠、工程處負責人和技術人員,生產職能科室負責人以及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等礦有關領導。會議內容:各區隊提出需解決的問題,由各分管領導給予解答,並安排有關部門處理。查找存在的安全隱患,並提出處理措施,安排有關部門處理。會議時間控制在90min以內。

(2)生產計劃會:每月26日下午3點在礦調度會議室召開。由生產副礦長主持,召集單位為礦長辦公室。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和礦助理以上領導。會議內容:生產科彙報本月生產任務完成情況,下達下月生產作業計劃。各部門提出完成任務需礦解決的問題,由生產副礦長給予解答,分管領導提出補充意見。最後,礦主要領導就下月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會議時間控制在90min以內。

(3)經濟活動分析會:每月16日下午2點半在礦行政樓二樓會議室召開。由經營副礦長主持。召集單位為財務科。參加人員為礦有關領導及生產、機電、企管、勞資、財務、審計、物資採購、物資管理、運銷等部門負責人。會議內容:分析月度企業經營活動,肯定好的經驗和做法;查找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並要求有關部門予以落實;預測並指導下一階段經營活動,降低成本,提高經濟運行質量。會議時間控制在90min以內。

(4)調度會:每天早8點在調度會議室召開。由調度室主任主持,召集單位為調度室。參加人員為礦助理以上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內容:彙報安全生產情況,通報生產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並安排有關部門予以落實。各區隊提出需礦解決問題,由礦分管領導安排職能部門解決。會議時間控制在15min以內。

第十條 基層會議

科務會(區隊辦公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由科長(區長)主持,會議地點在本單位會議室,參加人員為科室(區隊)全體成員。會議內容:安排佈置科內(區隊)事務,強調安全生產工作。 班前會:區隊、科室早、中、晚班等其他班次班前15min召開。由區隊、科室當天值班人員主持。參加人員為當班人員。地點在本單位會議室。會議內容:安排佈置當班安全生產工

作,強調安全注意事項。

第十一條 外部性會議

(1)集團公司在我礦召開的會議:根據需要確定會議場所。集團公司召開年度總結會議、職工代表大會等會議,由礦辦、政工、工會等部門配合集團公司,提供相應服務。集團公司在運河礦召開的業務性會議,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接待,礦辦提供相應服務。

(2)上級政府部門來礦檢查指導工作召開的會議,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接待,礦辦提供相應服務。

(3)兄弟單位或其他單位來礦參觀、洽談業務召開的會議,由相關業務部門接待,礦辦提供相應服務。

第四節 會議安排

第十二條 會議安排的原則:

(1)礦經常召開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規定的時間、內容、地點組織召開。如不能按計劃召開,會議召集單位應向有關領導説明情況,並另行通知與會人員。否則,處罰召集部門負責人50元/次。

(2)對於準備不充分、重複等沒必要召開的會議,礦長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相近、時間相似的會議,礦長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4)凡需多個單位參加的非例會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1天,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報礦辦彙總,由礦辦統一安排。各類簡短的臨時性會議,可由各部門自行組織,但不得與礦召開的會議有衝突。否則,處罰部門負責人50元/次。

(5)凡礦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新的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1天報請礦長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礦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的會議計劃。否則,處罰召集部門負責人50元/次。

(6)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礦統一安排,各部門會議不應安排在與礦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否則,處罰部門負責人50元/次。

第十三條 會議安排的程序。

較大型會議,由召集單位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報礦長辦公室,由礦辦受理安排,發出會議通知,佈置會議場所。

各類簡短的臨時性會議,可由召集部門利用調度會或電話等其他形式自行通知有關部門參與。

第五節 會前準備

第十四條 會議主持(召集)人和召集單位要做好充分的會前準備工作。

(1)合理確定與會者。提高會議效率,從確定與會者開始。把每一個與會者都當作一種“資源”,而不是一種“名分”。“資源”的利用按目的和需要而定。確定與會者的關鍵,不是看誰有資格參加,而是要弄清誰有必要參加。

確定與會者時,應考慮以下因素:①與會者是否對會議所要實現的目標負有主要或直接責任;②與會者是否與會後的行動直接相關;③與會者在中心議題方面是否具備專門的知識與經驗,是否有助於議題的深化;④與會者是否有能力或有權力達成一項決議;⑤與會者是否多餘或可無可有;⑥與會者是否能全身心投入會議;⑦與會者是否會妨礙會議總體成效,是否會造成對他人的心理壓力,影響他人發言的質量或真實性。

此外,必須有效地控制與會者人數,一般來説,與會者人數越多(如超過20人),則與會者的參與意識越弱,會議的質量也就越差,甚至有負面效應。所以,人數太多時,就應該設法分組討論或設分會場。

(2)選擇合適的開會時間。在會前準備時,必須考慮開會時間的選擇,確保全體與會者能夠按時出席、安心開會。

選擇開會時間應考慮下列因素:①會前調查,把握全體與會者方便的時間段,選擇與會者中

關鍵人物的最佳時間開會,確保關鍵人物集中精力開好會議;②恰當安排會議時間,避免與企業最重要的經營活動衝突,避免會議打亂企業工作的正常運行秩序;③保證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關鍵人物,能有充足的時間做出安排,不至於因出席會議而影響企業效益或效率;④力求開短會,在很短的時間內能集中精力,達到最大效果。議程如果太長,連續開會時間超過半天,就應設法分兩個時間段開會。

此外,還應該注意把握開會的時機,時效性很強的會議,要儘早安排;需要醖釀和深思熟慮的會議,可以拖後召開。

(3)選擇合適的會議地點。會議地點的物質條件、環境氛圍以及遠離日常工作場所,會潛在地影響每一個與會者的情緒,影響會議的質量。開會地點的選擇,還應考慮以下一些硬件條件:①會址考慮距離上的遠近以及路線上、交通上的方便,便於與會者能按時到會;②會場內外必須保持安靜,要有良好的通風和照明設施,以及室温調控裝置,以便與會者能夠長時間保持清醒頭腦,集中精力參與會議;③會場空間必須適宜,以平均每個與會者擁有2m2為宜。空間過大,冷冷清清,會議氣氛會受影響。空間過小,容易產生擁擠沉悶感,會議效果也會受到影響;④外出留宿開會必須考慮通訊聯繫的方便,考慮費用開支,考慮衣食起居的舒適等等。

(4)擬定議事日程。議程即會議的程序表,其中包括會議內容,討論事項,與會者姓名,各項事宜的時間分配,開會時間和地點等等。

議事日程一般由會議主席擬定。在擬定議程時必須考慮下列要點:①重要的或緊急的議案或事項,必須優先列在整個議事日程的前項;②必須合理分配各項議案或事項的時間。特別重要的事項,留出足夠的時間,必要時標出各議案的時間分配,以便會議主席及與會者控制時間;③每次會議議程不必太雜,內容不必太多,以提高會議的效率。必要時可以考慮分兩次會議,或分階段討論同一個議案;④議程的目的是為了提醒與會者注意,為開好會議早作準備。所以,議程應提前幾天交於每一位與會者。也可以把會議通知與議程同時通知與會者;⑤如果會議很重要或很複雜,在時間充足的情況下,可以事先要求與會者做相關準備,並指定時間提交與會者建議。歸納彙總的意見可以附在成文的議事日程上,送發全體與會者;⑥提前送發與議程有關的會議資料,以減少會議討論的時間;⑦會議持續2h以上者,應考慮在會議中間安排休息時間。並注意在會議結束後,留出一定的社交時間。

(5)會場佈置。會場佈置主要包括會場空問安排、會議座位安排,以及會議用品和設備的調配。會場空間安排以便於與會者進出和流動為前提,使整個會場格局緊湊和諧。會議座位安排應考慮會議的目的。會議的目的,有單向傳遞信息的,包括髮布新聞、下達指標、作報告、傳達精神等等;有多向討論問題,包括審議、決議等等;有雙向溝通交流,包括傳授知識、教育培訓、解釋某事、提問與答疑等等。

另外,會議用品及設備調配工作要細緻周到,要做好登記,便於統一管理。會議場所佈置應做到衞生、整潔;會標醒目、美觀,懸掛適當;座籤擺放位置適當,便於辨識;枱面插花要衞生清潔,色彩鮮豔,造型端莊;台前鮮花擺放有序,整齊、美觀,植物乾淨,無塵、無蟲口、無黃葉;音響設備、燈光保持完好。會議場所佈置完畢,應請礦長、黨委書記、工會主席審查驗收,合格後,應保持會場現狀至會議召開。

(6)會議通知。確定了會議的召開日期應及早印發會議通知單。通知內容包括會議地點、時間、出席人員、會議內容或議程等等。並且指示與會者儘早給予準確的答覆,或返還出席會議的回執,以便會務組統計出席者名單。會議通知單和出席會議情況報告表見附件。

(7)會前審核。會議的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後,必須做最後的審核,以免出現重大的疏漏。

第六節 會中事務

第十五條 會議召集單位要做好會議簽到、會場服務和會議記錄三個方面的工作。

(1)會議簽到。會議簽到一般可採取簿式簽到、證卡簽到、會議工作人員代為簽到、座次表簽到、電腦簽到等幾種方式。小型會議一般採取簿式簽到和工作人員代為簽到兩種方式。證卡簽到、座次表簽到和電腦簽到適用於大中型會議。

會議召集單位應根據會議類型,選擇合適的簽到方式,並安排專門服務人員負責簽到事宜。

(2)會場服務。會議召集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會場服務,做好座位引導、會議文件材料的分發、內外聯繫、會場秩序的維持、臨時交辦事項以及其他服務工作。

(3)會議記錄。會議召集單位要指定專人作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做好會議記錄,不僅要求記錄人員有認真、負責的態度,而且要求記錄人員有一定祕書工作的專業知識和實際訓練。會議記錄人員必須熟悉會議的情況,明確會議的宗旨和基本精神,否則會影響記錄人員對會議內容迅速地做出完整、準確的記錄,會議記錄表見附件。

會議簽到、會場服務和會議記錄不到位,造成會場混亂、無序,會議內容不能如實記錄,對召集部門負責人處罰50形次,對其他相關責任人處罰20元/次。

第七節 會後工作

第十六條 會後工作一般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整理會議記錄和撰寫會議簡報。二是會議內容總結、撰寫會議紀要、會議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會務經驗總結以及檢查催辦等。會議召集單位要安排專人逐步逐項做好,不要遺漏,也不要拖延。

(1)會議簡報。在整理會議記錄的基礎上,認真撰寫會議簡報。會議簡報要真實地反映會議情況,文字要簡練,篇幅要短小,選擇會議中的一些重要問題而不是記流水賬。編排會議簡報時,應編上整個會議的總順序h期,以便為以後的分類歸檔工作帶來方便。

(2)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的寫作要求“紀實”、“扼要”。所謂“紀實”就是忠於會議實際。祕書人員在撰寫會議紀要時不應將個人的主觀意見寫進去,這是撰寫會議紀要的基本原則。 所謂“扼要”,就是對會議基本精神的提煉和概括,既要反映會議討論的情況和企業領導的指示精神,又要做到綜合全面,條理清楚,有主有次,不能寫成會議記錄。

會議召集單位要在會後2天內編寫出會議簡報和會議紀要,經礦分管領導簽字後,發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3)檢查催辦。對會議形成的決議,會議召集單位要在會後2天內分送有關部門,並對決議的執行進行督促。會議召集單位不能及時分送會議決議,不能認真督促執行的,處罰部門負責人50元/次。承辦部門對會議決議落實不到位或超過規定期限的,處罰部門負責人50形次;拖而不辦者,處罰100形次。承辦單位不能按要求完成會議決議事項,應及時向會議召集人、召集單位説明情況,否則,處罰部門負責人50元/次。會議決定事項催辦通知單見附件。

第八節 會議紀律

第十七條 與會人員應準備好會議材料、發言內容等,準時出席。遲到者,一次處罰50元。 第十八條 不能出席者應事先向主持人請假,或委派他人代替參加。無故缺席會議者,一次處罰100元。

第十九條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通訊工具應關閉或保持靜音,發出響聲者,一次處罰50元。會場內吸煙、交頭接耳、隨意走動或無故離開會場者,一次處罰50元。

第二十條 與會人員發言內容要簡明扼要,不可長篇大論,不可打斷他人講話,不談與會議主題無關的事。否則,對違反規定者每次處罰20元。

第九節 會議室使用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使用會議室前向礦長辦公室提出申請,領取會議室鑰匙,不經礦長辦公室同意擅自使用者,每次處罰50元。會議期間應保持會議室清潔,愛護會議室設施,不準挪用會議室設施。損壞會議室設施者,照價賠償;挪用會議室設施者,每次處罰50元。

第十節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礦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篇:辦公室會議管理制度

經理辦公室會議管理制度

目的:為加強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及時討論各部門出現生產或業務問題,特制訂本制度。

1、時間:每週二早上8點40、每週一下午18點30。

2、地點:辦公樓二樓大會議室。

3、主持人:總經理。

4、參加人員:全體辦公室人員、車間領班及以上領導。

5、會議內容:上一週公司業務問題、財務問題、客户問題、供應商問題、產品問題、生產問題、品質問題、內部管理問題等。

6、會議紀律:

(1)會議開始後全體人員手機必須關機或調成靜音模式,會議進行中手機響者,罰當事人10元。

(2)會議進行時不能交頭接耳,若要發言可舉手。

(3)會議中途不能無故離開會議室。

(4)全體辦公室人員應在會議開始前5分鐘到達會議室。

(5)參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吸煙。

(6)因故不能參加會議需在前一天通知部門經理和管理部經理,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記。

7、會議記錄:管理部經理負責會議記錄。

8、總經理因故未能參加會議時,會提前通知與會人員,並由授權委託人主持會議。

第四篇: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東莞市盛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會議管理制度

公司會議精神倡導:

1, 主題明瞭

2, 語言言簡意賅

3, 會議過程應注意言語的表達,儘量客觀公正,面對會議過程中的爭吵和爭執,應本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不可會後有意為難,更不可在工作中有意爭鋒相對! 4, 會議召集者需提前準備書面會議稿件,註明會議各項議題,確保會議過程邏輯清晰,高效率傳達會議目標,同時可作為後期督促會議所交代工作及事項的依據。

5, 因人的專注力有限,故會議應儘量精短,避免造成與會者聽覺疲勞,以至會議效率低下。 6,關於會議內容涉及公司機密的文件或信息,與會人員應自覺做好保密工作,必要時需簽訂保密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中會議指的是,在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因縱向、橫向協調溝通的 需要,或者是針對公司運作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而召開的各種會議。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項會議,如公司領導工作例 會、總經理辦公會、公司產銷計劃會、部門例會、各種專項會議等。

第三條: 制訂本制度的目的是指導和規範公司經營管理會議的運作,目的在於改 進公司會風,提高會議質量,減少會議數量、縮短會議時間。

公司決策層如董事會和決策委員會等的會議按照公司章程和單項有關制度或條例執行。

第二章召開會議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四條: 會議的召開須遵循下面幾個基本原則:

1 一致性原則。公司的經營管理會議討論的原則或議題須同公司現行制度保持一致性,遵循制度所規定的準則或者同制度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其它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的考評制度、公司的報酬制度、公司的業務運作流程、公司的工作報告制度等以及其它制度和規章。2 流程化原則。對於特定的會議類型,制定相應的運作流程,按照一定的模式進行,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以便總經理對所有公司內部所召開的經營管理會議進行有效的指導和控制。3 有效性原則。每一次所召開的公司經營管理會議都應該達到的預定的效果,絕對不能“會而不議,議而不果”。在召集會議前,應通知與會者有關會議的議題、是否要求其發言等。每次會議只通知與會議議題有關的人員出席。

4 節約性原則。會議的召開應該遵循節約性原則,時間要安排得恰當有效。會議的主持人根據會議的內容以及重要程度將有關事項在會議召開之前界定好。主持人和發言人的時間也應有所限定。

5 求同存異原則。會議上應該允許不同意見的出現,要讓持有不同意見的人暢所欲言。關於一般的問題,可以採納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但對於事關重大或比較嚴肅的議題,則應採納智者的意見。

6 民主集中原則。會議討論議題,應本着集思廣益的原則,鼓勵與會者充分參與討論,由會議主持人將集體的意見集中在一起,形成會議共識。

7 會議備檔原則。對於會議過程中所出現的所有重要事情,特別是經營管理的一些原則問題的討論,都應該記錄下來,以備查閲,作為公司日後工作的參考資料。

第三章 :會前準備

第五條: 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六條 :會議召集人在會議召開5日前將會議的主題、地點、時間和對與會者的要求等下發或通知所有與會者。

第七條: 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在會議召開3日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記錄人根據會議通知和與會者的會前準備資料在會議召開2日前擬定《會議議程》交會議召集人審核。

第八條 :所有與會者都應該遵守公司的會議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為特殊原因不能完整地參加會議的與會者,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説明情況,並且將自己的觀點儘量用書面的形式轉達給會議召集人,由會議召集人代為表達。

第九條 :會議的基本人員應該包括:召集人,與會者,記錄員。會議原則上應由召集人主持,也可由召集人指定他人代為主持。

第四章會議組織及要求

第十條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第十一條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 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如,準備會議稿件,寫明會議事項安排,一邊後期跟進會議所交代的工作 。)

2,會議通知:召開會議可同過qq羣的,微信羣,及公司內線電話通知各與會人員,會議通知應註明與會人員名單,開會時間。與會人員應互相提醒傳達開會通知。

2 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説明。

3 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 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 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部門、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第十二條 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 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

2 準確、充分地表達自己的立場,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 會議討論過程中,與會者應注意文明用語。

4 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5 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6 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7 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第五篇: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會議管理制度

目的

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第一條 總則

為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範化和有序化,提高會議形式的行政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本着精減、有效、節儉原則運行。

第二條 會議類別

1、領導班子會議

(1)由經理本人發起的內部高層會議。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或相關議題的負責人。

(3)會議不定時召開,由經理本人或綜合辦發出通知,綜合辦負責收集和記錄會議議題。

(4)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各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會議決議。

2、經理辦公會

(1)經理辦公會是由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及相關的科室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月________。

(4)例會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3、科室例會

(1)科室例會是由各科室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原則上定為每週一次。

(3)例會時間由各科室根據科室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4、科室聯合會議

(1)科室聯合會議是由經理或各分管經理髮起召開的跨科室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5、其他會議管理

(1)綜合辦每月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給企業領導和各科室及有

關人員。

(2)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條 會議程序

1、會前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對定期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臨時出席或列席人員。

對不定期的重要會議,組織者應提供會議相關資料並上報申請,該資料包(來自好範 文網:)括:

(1)會議名稱、會議主旨和目標;

(2)會議時間、地點、議程、議項;

(3)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名單);

(4)會議財務(支出收入)預算、現有籌備情況及進展;

(5)(可能)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及要求、籌劃備時間進度表。

該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

2、會議通知

根據會議擬訂會議通知,並提前張貼或發送。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並作出相應安排。

3、會場準備

會議組織者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必要時要進行會場佈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會議記錄

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記錄方式最好為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第四條 會議秩序和紀律

1、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需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會議期間手機應調至靜音狀態,特別事情到會議室外接聽。

3、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4、凡是違反會議秩序者,會議主持人有權給予通報批評,由綜合管理部行專人監督執行。

5、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科室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6、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7、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原則

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由經理髮起、主持的領導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與會的綜合辦主任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2、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六條 會議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權限

(1)會議室由綜合辦負責管理,各科室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綜合辦申請,由綜合辦統籌安排。

(2)會議室衞生由綜合辦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衞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2、會議室設備管理

會議室相關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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