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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與休息休假制度(精品多篇)

考勤與休息休假制度(精品多篇)

考勤與休息休假制度(精品多篇)

考勤與休息休假制度一、工作時間規定 篇一

員工工作時間:

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週日休息。

每日作息時間:

11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5月1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當日值日生必須在8:30前做好辦公室、走道、階梯、以及垃圾簍內的清潔工作。

休假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請休假程序,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於所有本公司員工。

三、請休假管理制度:

1、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於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如確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離單位較遠,確實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和交驗有關證明,否則無請假單而未出勤者均視為曠工;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於假期期滿前按規定向相關主管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

2、請假類別:請假分為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停薪留職9種,分為有薪假和無薪假兩種婚喪假,探親假為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況規定外均執行無薪假別。

3、請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4、為了保證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門請假單除交綜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門留存存根一份。

休假管理制度 篇三

一、年休假享受對象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服務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時間

員工根據在本單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時間:

1、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連續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連續工作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間,員工崗位工資全額計發,績效獎勵按出勤天數考核計發。

(二)員工在年休假期間的月度工作考核,無特殊情況視作考核合格,並作為年度考核依據。

(三)年休假期間,員工其他福利發放享受在崗員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據行業的生產、工作的特點和員工本人的具體情況,統籌安排員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產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產的`時期。

(三)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年休假,若員工放棄休假的,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按正常工作標準計發。若員工本人申請休假的,需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

五、其他規定

1、工作年限按員工入職之日起算。

年休假期間遇法定節假日,節假日不計算在年休假天數內。

3、員工可用年休假時間抵消病假、事假天數,請假期間工資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執行。

4、員工申請休假的需提前辦理申請手續,在每次休完規定休假天數後,按時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六、附則

本年休假制度只針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勤與休息休假制度三、請假制度 篇四

1、請假流程:

請短假(兩天以內的含兩天)

主管、組長、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長或副部長提出口頭申請(員工不在公司)或書面申請(員工已到公司),經過部長或副部長同意後,將簽字假條遞交行政部,否則一律當礦工處理。

請長假(兩天以上的)

主管、組長、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副總或總經理提出口頭申請(員工不在公司)或書面申請(員工已到公司),經過副總或總經理同意後,將簽字假條遞交行政部,,否則一律當礦工處理。

副部長及以上請假須向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負責人提出申請。

請假須知: 所有假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試用期員工請假延長試用期,延長時間同該員工請假天數。

試用期員工請假均不算工資。

2、請假類型規定:

事假、病假、工傷假、喪假、婚假、年假、產假七種

請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請病假: 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病假必須持醫生證明,無有效證明按事假處理;出據虛假證明按曠工處理;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請喪假:如員工之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幸逝世,可申請三天有薪慰唁假,假期內(三天)發放基本工資的'100%,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

請婚假:男女雙方達到結婚年齡並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依法領取結婚證明,除按規定的3天婚假外,晚婚者(男28週歲、女26週歲)增加婚假至5天(含週六週日),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的100%;超過天數按事假處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請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休假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時間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自覺按時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2、打卡次數: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員

1、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時打卡的人員(如市場人員、工程人員),由各部門經理提出免打卡人員名單,經公司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可實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員仍須報考勤報表,請假及其它登記手續仍執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種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員工看病須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前往。看病時間在半天以內的按病假處理。超過半天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則超過部分按事假處理,且半天以內的看病請假每月不超過兩次,超過兩次以上的部分如無指定醫院病休條按事假處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部門經理批准,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登記後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醫院急診證明)來不及請假的,可委託他人或電話請假,事後補交醫院證明書。

二、事假

1、職工因個人事務請假,按事假處理。請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到本部門考勤員處辦理請假登記後方可休假。

2、特殊情況(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來不及事先請假的,事後必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後應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銷假。未銷假又未為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三、婚、喪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一般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男25週歲,女23週歲)條件的婚假為七天。婚假必須在結婚年度內安排使用,可與休假或事假合併使用。

2、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三天,另給適當路程假。喪假應在喪亡之日左右一個月內使用。

3、員工請婚、喪假,可以按常規先辦理請假手續,然後在銷假時憑結婚證明或死亡證明予以確認,凡無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滿兩年以後懷孕、生育的女職工享受以下待遇:

產假為九十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產假十五天。

懷孕期間: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

2、對於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十五天;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規定執行。對於沒有生育指標的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按上述規定休假,休假期間待遇按事假處理。

3、女職工產假結束以後,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五、計劃生育假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休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准取宮內節育器的,休息1天。

3、輸精管結紮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紮的,休息21天。

六、汽車司機年審假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汽車司機每年給予三天的年審假,用於辦理其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外省司機給予適當路程假,但年審假最多不得超過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為12天(指淨佔工作時間,假期中如含節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增加實際假期天數)。

2、休假必須連續使用,如因工作原因無法安排連續休假者,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分兩次使用,但不得多於兩次。

3、計算休假的考核年度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年的職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淨佔工作時間);工作未滿一年的職工,從進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滿一個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者曠工累計超過3天者,則取消休假資格。

5、凡具有休假資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棄休假的員工,公司另外發給放棄休假等額工作,其計算公式為:放棄休假天數放棄休假工資額=×月度標準工資30。

注:月度標準工資是指放棄休假員工本人在發放休假工資年度元月份的標準工資。

6、為便於管理,員工休假時間由公司統一安排在每年的春節期間。放棄休假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資的發放辦法是由部門經理提供放棄休假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發放。

八、工傷

1、員工因工負傷休息,亦需持醫院“疾病休假證明書”,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考勤員登記後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由個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只須醫院證明及部門經理批准即可按病假處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傷,必須填寫“工傷報告”並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後上報總經理批准,才能按工傷處理(一切待遇不變),並將休假全部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4、因搶救國家或公司財產、救助他人而造成的工傷,除工資全部發放並計算有效工作時間外,三年內同步晉級。

九、停薪留職

1、凡在公司工作滿二年以上工作表現良好的員工脱產學習,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不滿兩年的只能辦辭職),學習結束後視公司發展情況給予適當安排。

2、不符合公司產假規定的女職工停薪留職,產假結束後,視公司發展需要,決定是否安排。

十、員工離職、辭職、停薪留職,均需填寫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後,方能離去。

十一、法定節假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1、元旦:休假1天(元月一日)。

2、春節:休

假3天(陰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3、勞動節:休假1天(五月一日)。

4、國慶節:休假2天(十月一日、二日)。

上述節日適逢每週公休日時,順延補假。

第三章 缺勤規定

一、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開始後未上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結束前下班者為早退。

2、當月遲到、早退合計三天者均以曠工半日處理。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擅離崗位或假滿未續假、未銷假者均以曠工處理。

2、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以曠工處理。

3、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七日者,予以辭退,不發任何辭退費用。

三、缺勤工資

1、員工請病假,發給標準工資的20%,計算公式為:標準工資×20%病假工資=×病假天數30(天)

2、員工請事假,扣去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計算公式為:標準工資應扣事假工資=×事假天數30(天)

3、符合國家及公司規定的產假,發給標準工資的40%,計算公式為:標準工資×40%產假工資=×產假天數30(天)

4、婚假、喪假、婚檢假、產檢假、汽車司機年審假、年休假及工傷假,工資照發。

5、病、事假等假期,其他各種補貼按天數扣發。

6、員工每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罰款50元;每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或當月遲到、早退(每次半小時以內)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日計算,除罰款以外,還扣發標準工資的30%。

第四章 請、銷假制度及審批權限

一、請、銷假制度

1、員工凡因病、事、婚、喪、產休假等需要請假的,都必須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休假期滿必須及時銷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2、凡三天以內(含三天)的請、銷假登記,在部門考勤員處辦理;三天以上的請、銷假,除在考勤員處登記外還需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病、事假期限

1、試用期員工病、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予以勸退。

2、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予以勸退(特殊情況,如:優秀人才、特殊人才或特殊貢獻者經總經理批准除外)。

三、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部門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經部門經理同意後,還必須報公司總經理核准後方能休假;部門經理休假無論天數多少,都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能休假。

第五章 加班制度

一、加班是指員工在完成額定工作之後,利用業餘時間完成領導額外安排的工作所需要的時間。

二、員工加班,必須事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計算加班。

三、凡是有加班的部門,必須於每月10日前填寫“加班統計及加班工資發放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加班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第六章 考勤及相關報表報送制度

一、員工每月2日以前必須將本人上月考勤卡交部門考勤員。

二、部門考勤員以考勤卡為出勤依據,填寫月考勤報表。

三、月考勤表經考勤員及部門經理簽字審核後,於每月10日前報人力資源部。

四、人力資源部以考勤表為依據核發工資,凡是未按時上報考勤表的部門,停發當月工資。待上報考勤表後予以補發。

五、報送考勤報表的同時,還需報送以下相關報表:

1、員工請假申請單

2、員工缺勤月統計表

3、工傷報告

4、加班申請單

5、加班統計及加班工資發放審批表

6、員工調動登記表

7、員工離職、自動離職、停薪留職登記表

第七章 工作紀律

一、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行為。

三、不得利用工作方便或業餘時間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相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四、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公司規定其他不得帶入生產、工作場所的物品進入公司工作場所。

五、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六、不得在生產、工作場所等禁煙區吸煙,吸煙必須到吸煙室。

七、不得利用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謠撞騙。

八、任何時候不得用公司電腦玩電子遊戲。

九、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做到八不:不聊天、不串崗、不吃東西、不高聲喧譁、不辦私事、不打私人電話、不會私客、不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誌。

考勤與休息休假制度二、考勤打卡制度 篇六

打卡制度:

員工上、下班必須按時打卡;

正常考勤打卡時間:

11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15~8:30 ,12:00~12:15 下午13:45~14:00,17:30~17:45 5月1日至10月30日:上午8:15~8:30 ,12:00~12:15 下午14:15~14:30,18:00~18:15 特殊情況:因上團、外出接送客人、外出攝影等,不能按時打卡者必須在“員工外出登記表”上做好相關登記。

考勤違紀制度: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2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2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

一月內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3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10天的作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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