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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的文化禮儀風俗介紹多篇

傣族的文化禮儀風俗介紹多篇

傣族的文化禮儀風俗介紹多篇

傣族的形象服飾 篇一

女性

婦女傳統着窄袖短衣和筒裙。

西雙版納傣族婦女,着白色或緋色內衣,腰身細小,下襬寬,下着各色筒裙。

德宏芒市等地婦女,婚前着淺色大襟短衫,長褲,束小圍腰,婚後改着對襟短衫,黑色筒裙。

內地傣族婦女服裝與邊疆大體相同,但有地區性特點,往往因此被其他民族稱為“花腰傣”、“大袖傣”等。如玉溪市新平的傣族婦女用長達丈餘的特製花腰帶系筒裙,由此而得名“花腰傣”。她們的服裝以黑色、紅色基調為主,貼身的短褂長及上腰部,領口用細銀泡拼成上下交錯的菱形圖案,腰間裝飾長達五、六米的繡花腰帶,頭戴尖頂“雞樅”斗笠帽,帽沿上翹。

“花腰傣”獨具魅力的頭飾、服飾,與晉寧石寨山、江川李家山出土的滇國青銅器上的人物十分相似,有着椎髻、短襟衣、筒裙等共同特徵,證明了兩者之間的一脈相承。

男性

傣族男子着無領對襟或大襟小袖短衫,下着長管褲,冷天披毛氈,

多用白布或青布包頭。男子文身的習俗很普遍,既表示勇敢,又可以驅邪護身、裝飾身體。

男孩到11歲左右,即請人文身,文身的圖形大多以虎、豹、獅、龍、蛇、鷹為主。所文部位大多是四肢、胸腹、背部,一般文一條腿需兩天,文全身需七至八天。

傣族的起源介紹 篇二

遷徙説

其中影響最大的一種説法為“南下説”,該説法認為傣族源於川北陝南地區、阿爾泰山地區等中國北方或更遠的地方,在其他民族的驅逐下不斷南下,在遷徙的過程中,傣族一度停留在了雲南,並建立起了南詔王國,在忽必烈平大理以後,傣族被迫繼續南遷至雲南南部及東南亞一帶,該觀點由於研究的深入已被越來越多的學者所放棄。

其他還有起源於印度尼西亞羣島、兩廣雲貴地區等説法。

隨着對傣族民族文獻研究的深入,遷徙説得到了越來越多證據的支撐,如《本勐傣泐西雙邦》、《西賀勐龍》、《巴沙坦》等,這些文獻顯示傣族居住區的土著主要為拉瓦人、克木人、孟人、孔人等,傣族為後來遷徙進入的。

一些學者從語言學角度出發,提出了傣族先民曾與壯族先民在同一個地域生活的觀點,認為傣族是從廣西地區遷出的,但鄭曉雲認為由於不同族源的民族使用同一語言的原因有很多,這一研究方法並不能説明傣族的起源。

土著説

該觀點認為傣族自古以來就居住在紅河以西到伊洛瓦底江上游,沿至印度曼尼坡的弧形地帶,其形成是經濟文化發展的自然結果,並非遷徙的結果。但就傣族是何種土著居民演化而來則有不同説法,如黃惠焜認為傣族先民為古越人,陳呂範則認為傣族是由撣人演化而來。

其中以源於古越人影響最大,該説法認為漢文史籍中的“滇越”、“撣國”、“越裳”、“蓬國”等為傣族先民所建立的國家,但也有學者對該觀點提出了質疑,如:何平認為“滇越”、“撣國”、“越裳”、“蓬國”等與傣族先民沒有關係;鄭曉雲認為百越並不是一個民族,自然也沒有民族的沿襲性。

傣族的宗教文化 篇三

南傳上座部佛教

南傳上座部佛教,有史料可證的是約在7世紀中由緬甸傳入中國雲南地區。上座部佛教傳入雲南後,公元8世紀左右進入發展時期,10至15世紀進入鼎盛時期。最初經典只口耳相傳。約在11世紀前後,泰潤文書寫的佛經經緬甸傳入西雙版納,至傣文創制後始有刻寫貝葉經文。臨滄、普洱兩地的上座部佛教,傳入時間比西雙版納、德宏地區更晚。根據耿馬縣的史料記載,佛教傳入耿馬縣的時間是公元1473年,是從緬甸撣邦傳入的。上座部佛教傳入景谷的時間大約是17世紀中期。

南傳上座部佛教在雲南地區形成很多教派,按其名稱可分為潤、擺莊、多列、左祗四派。西雙版納的大龍、景洪、罕等傣族地區流行的上座部佛教屬於潤派,潤派是林居派,居住在山林中。僧人們帶來了傣潤文佛經,以後又建立塔寺,制訂僧制。此後,潤派佛教又傳入德宏、臨滄地區。此外,德宏、臨滄地區還有多列、左抵兩個派別,這兩派原為林居,傳入傣族地區後,改為村居,往往在村落或寨邊。另有擺莊派,流行於德宏及保山地區的傣族中,這一派是從緬甸瓦城傳入的。

由於小乘佛教主張男子在一生中要過一段脱離家庭的宗教生活,才能除苦積善,成為受教化的新人,成年後有社會地位,所以過去農村中佛寺很多,送子弟入寺為僧很普遍。特別是在西雙版納,未成年的男子幾乎都要過一段僧侶生活,識字唸經,然後還俗回家,有的就終身為僧。傣族的齋僧賧佛活動極為頻繁,且很虔誠。由於村寨各户有共同負擔寺院開支和僧侶生活的義務,加上其他宗教活動經費,約佔農户農業收入的1/5,成為農民的沉重負擔。新中國成立後,解除了不合理的宗教負擔。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境內的傣族社會在宗教觀念上出現了分化,老年人仍然按照宗教傳統進行着宗教活動,而青年人的宗教觀念則出現了明顯的淡化,其重要表現之一為很多家庭已不再送孩子進佛寺當和尚,中青年人普遍認為讀書比進寺更加重要。另一方面,青年人對於傳統的宗教活動和禮教並不反對。

原始宗教信仰

傣族還供奉自己村寨的社神,傣語稱“丟拉曼”,也稱“披曼”,是保護神,每年要祭祀兩次,栽秧前為祈求豐收,秋收後為謝恩,要集體殺牛或豬一頭,各家備貢品送入供奉社神的房內,待唸完祭詞後,大家共食。新加入社的成員,要用雞、酒和臘肉條供奉社神。在勐海等地屠宰祭牲仍保留着剽牛和食牛皮的風俗。元江、新平等地的傣族,普遍崇拜龍樹、龍神,元江江邊傣族每年農曆3月祭龍樹時,全村要殺紅牛,殺前在紅牛身上用白灰畫成花紋,還要在牛身上披紅綠布。同月還要殺豬祭“天公地母”,以求保佑牲畜平安。

傣族的風俗禁忌 篇四

1、勞作生活中的性別禁忌男人不能接觸女人專用的小鋤、農具、織機。男人忌諱從豬槽上跨過,否則會失去男人的魅力;女人忌諱接觸男人的武器、獵具,不能進入男人的會所。

婦女忌諱爬到房樑上取、放東西;忌諱將掃帚舉過男人的頭頂;忌諱從男人睡的枕頭上方走過。傣族有婦女不上宴席的習俗。

婦女忌諱上樓;必須上樓時,要示意男人避開,否則是不吉利的。傣族舊時中廳設的牀位也忌諱婦女坐卧。婦女忌諱在男人面前頻頻而過,婦女從長輩或男人面前走過時,要將裙子收攏在雙腿膝間,彎下腰輕步而過,嘴裏要不停地説着“蘇瑪,蘇瑪,(傣語音譯,即“對不起”的意思)”。

2、飲食禁忌過去,傣族在獲得豐收或捕獵到食物後必須先祭祀祖先神靈,感謝神明的保佑,然後再自己食用。

在待客飲食方面也有一些禁忌,不用白顏色的雞、水香菜、滑苔和螺螄四菜同時招待朋友,否則會有無形的障礙阻隔兩人交往,哪怕同在一個鄉村或城市,兩人也難以見到面,對待在他鄉工作的家人也存在這種飲食禁忌。

餐桌不能擺放在主樑下,否則衝撞主樑,對家神和居室不利。小孩子不能吃雞腳,吃了不會織布編籮籮;不能吃雞腰,吃了會斷牙齒,會肩疼頭痛;不能吃雞屁股,吃了嘴會長。蒸飯時,忌甑子發生聲音,否則是不吉利的預兆,要請人送鬼。

3、入宅禁忌

傣族禁忌坐門檻,認為門檻是人、鬼必經之道。

傣族都習慣住在樓上,而樓上卧室只有一塊隔板與客廳相分,卧室中沒有隔板分成小間,幾代人都住在裏面,用蚊帳分開,中間有一定間隔,分門進出,不是自家人(血親)不得進內室;同時忌諱外人窺看,因為會得罪“家神”。

過去的習俗規定,若男客人窺看了主人的卧室,就要做主人的上門女婿,或到主人家做三年苦工,若是女客人也要到主人家服役三年。因此,千萬不要因神祕感而窺看主人的卧室,雖然現在打破了過去的俗規,但窺看傣家卧室始終是不受歡迎的。外人不得在燈上點煙,否則認為抽走了“神光”。

4、清潔禁忌傣族是個愛美,愛乾淨的民族,對環境衞生也有一些禁忌。房裏的垃圾,過了中午不能往外倒;晚飯後掉下的飯菜不能掃,掃了認為不吉利。

火塘上面及整個房頂,不是十五、三十兩天不能掃,掃了認為不吉利。對村內外河水的使用法則是上游用水,禁止洗澡洗衣服,不能在三岔河口洗澡。忌諱在家裏剪指甲;忌諱外人蓬亂着頭髮進寨子。

5、服飾禁忌

(1)傣族衣冠忌穿着隨便,尤其忌反穿衣等。

穿着打扮方面,亦忌男女不辨,忌諱男穿女服,或者女着男裝。

縫補也有禁忌:衣物破了,需要立即縫補起來,否則不吉;縫補衣服時,忌諱穿在身上縫補;破褲子的布不能用來補上衣,補了運氣不好,做生意不賺錢,賣東西無人要;忌用白線補衣服,補了上山打獵時,會被別人當成馬鹿打。

(2)服飾放置的禁忌:禁忌在不適當的時候到不適當的地方晾曬,忌諱將婦女和小孩的衣物在夜間晾置在室外,恐怕賊星或沾染上鬼崇邪氣。

曬衣服時,上衣要曬在高處,褲子和裙子要曬在低處;男人所用的衣服、帽子或包頭巾,婦女禁忌跨過;男人忌諱從晾曬着的婦女的衣褲下走過,那樣如同女子從男人的頭上跨過,是男人的恥辱和不幸,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禁忌婦女的衣裙晾曬到過路的地方,人們路過的地方不能拉扯曬衣繩;禁忌婦女的衣裙曬得很高;忌諱從衣物上跨過或踏踩、弄壞衣物。忌用衣服當枕頭。

6、房屋禁忌傣族蓋房子的木料,禁忌有兩股叉,不然打雷會着火;有三股叉的木料只能砍二股,否則會有鬼。家內換了火塘一定要換樓梯,換了樓梯也一定要換火塘。樓梯只能做七級、九級的或十一級的,否則會病死。樓梯對面禁忌有橫樑,否則鬼會進房子。樓梯側面只能是空的,否則與召片領一樣了,要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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