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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口計生委依法行政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縣人口計生委依法行政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縣人口計生委依法行政自查報告

縣人口計生委依法行政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縣人口計生委依法行政自查報告

2014年我縣人口計生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為戰略目標,緊緊圍繞縣委、政府的總體部署和工作重點,在縣法辦的精心指導下,緊密結合"六五"普法工作,着力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提升制度建設質量,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權力監督,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為推動**縣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科學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和法制保障。現將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注重隊伍建設

我委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與"六五"普法緊密結合,按照我縣"六五"普法的總體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指定了專門負責人,制定了工作計劃,不但注重宣傳教育,而且注重法制的實踐。我委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不管是在平時下鄉督查,還是開會安排工作,都要將依法行政工作作為主要內容,與人口和計劃生育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督導、同考核,將依法行政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委裏指定了一名同志作為"六五"普法的聯絡人員,負責相關的日常工作。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重視,隊伍強健,工作紮實,推動有力。

二、堅持學法用法,提升工作能力

一是認真開展"法治六進"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制訂了學習計劃,明確了學習重點,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學習。及時安排部署開法治進機關、進鄉村(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宗教場所的"法律六進"活動。在2014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中,我委向廣大羣眾宣傳人口計生法律法規並進行了義診活動,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結合人口文化建設,多渠道、多形式地廣泛宣傳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作為主要內容進行宣傳。三是充分發揮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基地人口學校等陣地的作用,定期對村(居)、組幹部和育齡羣眾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堅持落實好村級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培訓制度。四是結合全縣人口計生系統創建全國依法行政示範鄉鎮活動,集中精力做好創建活動,將法律法規的宣傳作為其中主要的衡量標準,要求經常開展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活動,羣眾對基本的人口計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知曉率達到90%以上。截止目前,全縣已有2個鄉鎮被獲得地區級依法行政示範鄉鎮稱號。五是年內領導班子組織全體幹部學法2次,並進行了法律知識水平測試,參考率達100%,平均成績均在80分以上。六是本年度共12期法制信息被自治區、地區、縣級網站採用。

三、執法主體、依據明確,執法程序規範

(一)貫徹落實各類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各類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

一是《人口法》和《**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有關婚假、產假、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休假規定得到了全面落實。全縣各級行政機關、各類企業和事業單位,全部按照《人口法》和《**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使育齡羣眾全面享受到了國家和自治區關於計劃生育休假的規定;二是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免費技術服務,在農村得到100%的全覆蓋,在流動人口中,在我縣務工的流動人口80%以上均享受到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免費技術服務。三是計劃生育家庭均享受到了國家出台的各類獎勵優惠政策,獎勵優惠政策覆蓋率達到95%以上。三是以關注計劃生育家庭為重點,深化"金山"惠民利民行動。全面落實國家、自治區、地區、縣級各類獎勵優惠政策,2014年完成了5547人(户)的資格確認工作,需落實各類獎勵優惠政策資金695.752萬元。其中:國家級獎勵對象5410人(户)671.088萬元(國快富384户115.2萬元,農村獎扶48人4.608萬元,國特扶7人1.014萬元,邊貧制度4594人551.28萬元);自治區獎勵對象130人(户)23.65萬元(區快富116户19.45萬元,城鎮家庭獎勵14人4.2萬元)。

(二)規範各類事項的辦理程序

嚴格按照"全面梳理、規範公開、網上運行、便民監督"的工作要求,遵循暢通服務渠道、方便羣眾辦事的原則,對《特殊生育服務證》、社會撫養費徵收等工作的審批程序、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時限、依據、流程等均在電子政務平台上進行了公示與辦理

1、《特殊生育服務證》發放情況:嚴格按照《**維吾爾自治區再生育審批管理辦法》由村(居)級收集資料,個人申請,鄉(鎮)級初審上報縣級人口計生部門,縣級人口計生部門根據上報的材料召開再生育領導小組審批會程序執行,由縣級再生育領導小組討論申報家庭的資格是否符合《**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家庭予以發放《特殊生育服務證》,對於不符合條件的家庭,要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申報家庭,同時將已審批通過的家庭申報材料上報地區人口計生委備案,本級對其全部申報材料進行歸檔。截止目前,我縣共為10個申報特殊生育的家庭進行了辦證,並在電子政務平台上進行了公示與辦理,無一例因不符合條件發證現象發生。

2、社會撫養費徵收情況:做好社會撫養費徵收和計生行政處罰工作,是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重要工作環節,也是依法維護人口計生工作秩序,確保人口計生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我縣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維吾爾自治區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序》相關征收標準和徵收程序及有關要求執行的。採取"專票專用、票款兩清"的管理辦法。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對所收取的社會撫養費及時足額上繳縣財政局非税收入專户。通過對我縣撫養費徵收管理情況的檢查來看沒有出現截留、挪用、貪污和私分社會撫養費的情況。本年共立案6起,均已結案,徵收總金額為16.6233萬元,所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全額上繳國庫。

(三)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

根據《自治區人口計生委關於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新人口辦發[2014]28號)和地區人口計生委《關於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通知》(阿地人口辦[2014]19號)工作要求,我縣對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評查。一是對社會撫養費案卷評查情況:本次將2014年以來至今進行了評查,2014年以來至今,共受理行政徵收案件10宗,徵收社會撫養費19.9641萬元,無一起因執法不當而引發的惡性案件和羣體性上訪案件發生。在案件的辦理中,準確把握計徵標準,執法文書規範,適用法律法規準確,做到徵收案卷一案一卷、專人負責、歸檔及時。二是對再生育案卷評查情況:2014年以來我縣受理再生育審批51個,本次全部進行了評查,行政執法主體合法,所引用行政執法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正確,行政執法事實清楚,申報材料齊全,定性準確,申報程序合法,運作程序規範,做出的行政許可是合法的,未出現因執法不當而引發的惡性案件和羣體性上訪案件發生。

四、推行政務公開,規範行政行為

推行政務公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的前提下,向羣眾廣泛公開各類文件信息,確保羣眾的知情權,調動羣眾參與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的積極性,自覺接收社會監督。通過電子政務平台、各鄉(鎮)一站式服務窗口、鄉村兩級設立規範的計劃生育政務公開欄、入户宣傳冊,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生育指標安排、優惠政策落實等羣眾關注的信息公之於眾,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羣眾監督。大力發揮"12356"陽光計生熱線作用,將"12356"陽光計生熱線作為與羣眾溝通交流的平台,加強與電信部門的聯繫協作,確保熱線的常期暢通和運行。在技術服務上方面堅持患者同意的不做,家屬不簽字的不做,思想不通的不做,無資質的不做的原則;在徵收社會撫養費上,根據實際情況做到"四緩收"(即春秋農忙時節緩收,家有危重病人緩收,家庭特別困難緩收,逢年過節時緩收),確保了計劃生育工作平穩發展,各項措施順利落實,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五、存在的問題與今後的努力方向

1、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自檢自查,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執法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特殊生育服務證》案卷管理需進一步規範;三是有利於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工作機制還有待進一步深化。四是生育的政策宣傳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

2、整改的措施

一是加強培訓力度,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二是今後《特殊生育服務證》案卷管理要嚴格按照地區人口計生委下發的標準進行歸類整理;三是因目前的計劃生育各類獎勵優惠政策各類繁多,基層工作壓力過大,應積極在工作中尋找科學的工作方式方法,規範操作流程;四是因近兩年來政策外生育的趨勢有所抬頭,應在生育政策宣傳方面加大力度。

以上報告,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二日

第二篇:縣人口計生委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和布克賽爾縣人口計生委二〇一四年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2014年,自治縣人口計生委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在政府法制辦的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開展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規範和監督了行政執法活動,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根據人事變動,縣人口計生委及時調整了依法行政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使行政執法責任制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和措施,同時縣人口計生委繼續將行政執法納入年初與各鄉鎮場、企業公司簽訂的考核責任書中,並繼續與各鄉鎮場、企業公司計生辦簽訂“行政執法責任書和廉政責任書”,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努力依法行政責任制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緊緊結合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實際,圍繞人口計劃生育總體目標,制定了具體的工作計劃, 於5月、9月委領導親自帶領業務骨幹深入各鄉鎮牧場的每一個村隊,深入到育齡羣眾的家中就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專項督查,以宣傳、發放調查問卷、徵求意見等形式廣泛徵求各族育齡羣眾的意見和需求,通過督查,我縣各基層計生幹部都能嚴格按照計劃生育“七不準”的標準做到依法行政、正確執法、文明執法,羣眾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二、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規範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

為進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結合工作實際,我委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實行持證上崗,推行服務承諾制度,設立了投訴(舉報、諮詢)電話、舉報箱,接受廣大羣眾的監督,切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財、管物。

三、進一步清理規範性文件,堅決做到按規定執行。1

我縣人口計生系統各級規範性文件均無越權做出亂收費、亂罰款等內容的規定,計劃生育系統也沒有亂收費、亂罰款的現象,所有工作均按“一法三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暫行辦法》為準則。

四、依法行政,正確履行職責。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晨會制,將學習納入到晨會中。認真組織計生幹部學習中央《決定》“計劃生育一法三規”和《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暫行辦法》,同時還認真學習《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家人口計生委關於進一步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學習政策法規,不斷提高了我縣計生幹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在“兩證”審批辦理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驗證等工作中,嚴格按照《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計劃生育行政執法程序》進行辦理,對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辦理。

五、嚴格落實計劃生育獎懲制度。

嚴格按照“一法三規”和《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公民落實獎勵優待政策,截止目前,兑現流動人口領證家庭保健費7户,2917元,確認2014年邊貧縣獎勵對象321户,國家少生快富工程項目户112户,自治區少生快富工程項目户25户,區內高校確認41人,考生加分對象113人,累計獎扶對象19名,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對象5人,對違反政策的公民嚴格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及行政處罰程序進行了嚴肅處理,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

六、實行政務公開、主動接受羣眾監督。

在系統內大力推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做到政務、財務公開化、透明化。一是是嚴格《生育服務證》發放制度,

實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制,將生育對象、獎勵扶助對象和少生快富對象名單等內容公開。二是及時聘請了退休幹部、老黨員、育齡羣眾為義務監督員,時時監督計生幹部的工作和行為,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七、做好羣眾信訪工作,認真抓好責任落實。

我委及時重新調整了信訪領導小組,配備了信訪專幹,專門負責接待、處理來信來訪工作。設立政策法規諮詢電話和舉報電話。按照新《信訪條例》有關規定,對羣眾舉報的案件和投訴進行了詳細登記,做到了“有投必查,有查必果”,並將調查結果答覆舉報人,做到了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答覆。

八、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不斷增大行政執法隊伍。 始終堅持計劃生育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目前,全縣共有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人員12人,其中1人為行政執法監督員。這11人均辦理了執法證。利用縣委黨校舉辦的各種培訓班,用蒙、漢、哈三種語言,向參加學習的人員講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知識,參加培訓人近數70多人,提高了縣、鄉、村三級幹部羣眾計生知曉率。

九、深入開展政風行風評議工作。

根據上級要求,以堅持服務中心、關注民生、改進作風、提高效能為主線,以圍繞解決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規範行政行為為重點,深入開展學習,健全“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定“,加強對幹部職工的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改善服務態度,優化辦事流程,嚴格辦事時限,通過向羣眾發放調查問卷、開展“三評”活動等多種形式,收集意見和建議,為下一步整改提供了可靠依據,努力建設為羣眾滿意的服務型部門。

和布克賽爾縣人口計生委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第三篇:人口計生委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人口計生委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人口計生委2014年依法行政

工作總結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我市緊緊圍繞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沁陽”的總體目標,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為主線,以落實責任為重點

,以創建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市為載體,以加大投入為保障,不斷強化各種措施,強力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較好地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指標。在今年全市組織的行風評議中,計生部門在72個部門中名列第7位。

(一)加強計劃生育隊伍建(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設,提高行政執法幹部素質。各鄉鎮(辦事處)計生辦配齊配強政策法規專職幹部,並加強對他們的政策業務培訓,做到持證上崗。今年年初,人口計生委組織各鄉鎮(辦事處)行政執法幹部進行了集中培訓;8月份,邀請焦作市人口計生委法制科馬科長等再次進行了培訓;11月份,人口計生委協助市政府法制科對全市的計生法制幹部進行了業務培訓和考核,有100餘人重新換髮了行政執法證。

(二)嚴格落實各項政策法規,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實行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各級簽訂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書,並將行政執法情況納入年度計生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市人大、市政府督查室、人口計生委等定期到各鄉鎮(辦事處)檢查督導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嚴肅查處違法違紀人員,今年共有3名計生執法幹部給予了黨政紀處分。

(三)規範執法程序和法律文書,做到一事一卷,內容齊全,格式正規,確保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年初,人口計生委與各鄉鎮(辦事處)簽訂了徵收社會撫養費授權委託書,11月份對全市計生徵收案卷進行評審,指出問題,限期整改,並對各鄉鎮(辦事處)案卷整改規範情況進行了全市通報。

(四)加大社會撫養費徵收力度。嚴格按程序辦案,依法徵收。積極和法院結合,加大對計劃生育非訴案件的強制執行力度,解決社會撫養費徵收不到位問題。2014年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到位率達到65以上,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

(五)紮實開展了黨員幹部違紀超生清查處理活動。通過發動、申報、公示、舉報、調查,全市共對政策外生育二孩的2014名幹部進行了認真審查、核實、處理,對534人徵收了社會撫養費,落實黨政紀處分96起,徵收社會撫養費138萬元,起到了教育幹部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受到了焦作市委的通報表彰。

(六)紮實開展行政執法規範化集中教育活動和亂收費亂罰款專項治理活動。成立了由市人口計生委黨組書記郭君玲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了《關於在全市開展計劃生育亂收費亂罰款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和《沁陽市人口計生系統行政執法規範化集中教育活動實施意見》,重點對全市計劃生育系統2014年元月以來的所有收費項目和行政行為進行了專項治理,全市有1100餘名計生幹部參加集中教育活動,共清查出違規押金12600元、亂收費92200元,活動中全部退還。

(七)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條件對再生育審批、非醫學需要的中期以上人工終止妊娠審批等進行辦理許可或審批;在羣眾辦理《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有關證件過程中沒有“搭車收費”、強迫羣眾參加學習、強迫羣眾交納押金、強迫羣眾回鄉康檢、推諉刁難等違法違紀現象。在辦理成人傷病殘和病殘兒鑑定中,嚴格按照程序,各負其責,把好關口,對各鄉鎮(辦事處)經初審上報的名單進行認真審核、鑑定,張榜公示等。2014年以來,審批的成殘365人,兒殘30人中均未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在為育齡夫婦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方面,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保證廣大育齡夫婦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技術服務和免費提供的避孕藥具。全面開展知情選擇,優質服務,使廣大育齡婦女在計生服務人員的科學指導下,瞭解計劃生育政策、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知識,並根據自身生理特點及生活方式,自主選擇適合於自身的避孕、節育方法。全年共免費為6500餘名育齡婦女實施了女扎、引流產、上取環、病發症等手術,為38765名育齡羣眾免費發放避孕藥具。

(八)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制定下發了《進一步規範人口和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方案》,在去年村村都有政務公開欄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了政務公開的內容,按照實用、醒目的原則,300個行政村由市統一設計、製作,設置瓷片形式政務公開欄,各鄉鎮(辦事處)印發了“建議卡”、“評議卡”、“反饋表”、“政務公開台賬”。進一步增強計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羣眾對計劃生育工作的監督力度,促進了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羣眾對計劃生育工作滿意程度進一步提高,在今年上半年組織的行風評議中,計生部門滿意率名例前茅。

一年來,我市的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雖然取得了較為明顯的

成績,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一)計生幹部素質參差不齊,部分人員思想觀念落後,責任心還不夠強,執行力較差,工作落實標準不夠高;(二)工作不夠“精”、“細”。(三)創新意識差。按照要求落實的人多,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的人少。

新的一年,我們將以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更加認真的工作態度,努力工作,埋頭苦幹,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做出我們應有

的貢獻!

第四篇:人口計生委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心得體會

通過近幾天的學習,使我對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也為我今後工作理清了思路,拓寬了視野,下面我就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淡淡自己的體會。

由於我國的計劃生育工作是在計劃體制下形成的,長期以來,帶有很強的計劃經濟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政府政策和地方條例進行調整控制,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約、“人治”管理為

主的運作模式。法制建設比較滯後,計劃生育工作往往依行政強制手段多,提供服務少;要求羣眾盡義務多,考慮羣眾的權益少;考慮政府行使的權力多,而考慮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少。隨着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加快,相關經濟領域改革的深化,原來的工作方式不能適應工作的開展,迫切需要加快人口和計劃生育立法的步伐,改變工作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法》)頒佈實施。《法》頒佈實施以來,它以國家的形式確立了人口與計生基本國策的地位,將具有特色綜合治理人口的成功經驗上升為國家的法律制度,把國家推行計劃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針、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為綜合治理人口問題,進一步做好人口與計生工作,特別是基層工作,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規範社會成員及集體在開展社會活動中做出各種實際行為的準則。人口與計生工作作為社會活動和政府行為的一部分,不僅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還關係着國家興衰、民族強盛與否的命運。特別是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面對的是廣大羣眾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舉一止與芸芸眾生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他們所應享受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計生工作人員手中。怎樣實現廣大羣眾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對等交換?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實現。因此,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工作具有三個必要性:

(一)具有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必要性。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依法管理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具體實踐;是新形勢下,順應潮流,與時俱進,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具體體現;是以人的為中心,強化人民服務的宗旨,全面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關鍵之所在。特別是《法》的頒佈實施,以及相對應的法律、法規的出台,順應了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客觀要求,依法行政,規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人口與計生工作的行政行為,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為構建以憲法為主線,以《法》為依據,以行政法規、地規為主體、以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計生工作法制體系,結束了長期以來主要依政府和地方性法規開展人口與計生工作的。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育工作,是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規範政府行政行為與規範公民生育行為,以及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的有機統一,進一步強化人民羣眾在人口與計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確立了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與計生工作直接體現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有利於穩定低生育水平,調動廣大人民羣眾參與人口與計生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人類進步,為人口與計生事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規範政府行政行為的必要性。一是必須正確認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與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三者之間的關係。克服“官貴民”的觀念,糾正認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強調法律對“民”的強制性的舊的、封建的觀點;克服“依習慣行政”的做法和觀念,認為有些做法過去就是這樣的,甚至效果不錯,現在也可以照舊這樣做。實際上,依法管理計劃生育不會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工作中依法辦事,既可以強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二是在計劃生育依法行政過程中,做出的行政行為必須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開。三是開展服務,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在維護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方面,從依法行政角度講,突出的就是要堅決執行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中的“七個不準”的規定。

(三)具有合理調整廣大育齡羣眾生育、節育行為的必要性。實行人口與計生依法管理是維護羣眾民主權利,保證政府依法行政,羣眾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計劃生育從根本上來説是符合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羣眾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羣眾既有按有關法律和政策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也有獲得晚婚晚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為國家的法律意志,從而更好地體現人民羣眾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力。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只有堅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實保障羣眾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權利,才能維護人民羣眾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

二、基層人口與計生依法行政之現狀

《法》頒佈實施以來,得到較好的貫徹落實,但是還有一些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由於地方經濟較落後,羣眾的思想沒有轉變,執法人員的素質不高、法制意識不強,致

第五篇:2014年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依法行政自查報告

2014年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及

收費情況的自查報告

根據上級要求,現將我鎮2014年度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堅持依法行政,結合我鎮落實計劃生育各項法律法規及《省條例》的實際,對全鎮營盤等6個村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打造“誠信計生、陽光計生”,真正體現以人為本,樹立為育齡羣眾服務的理念,全面實現羣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羣眾自治機制。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的重大意義,及時成立由鎮黨委書記、政府鎮長負總責,並建立健全主要領導聯片、黨委成員聯村、站辦所包村包户的工作新機制。年初,與各村簽定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堅持計生專幹月彙報例會、站辦所、村支書主任定期彙報工作制度等措施,確保計劃生育專項工作各項目標任務全面落實。

二、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1、抓好政策理論的學習。從思想上敲響警鐘,充分利用鎮村人口學校,及時將省市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政策予以傳達,不斷擴大宣傳面,並督促各村支部村委會和鎮屬單位負責人加強管理,杜絕在計劃生育工作中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2、抓好計劃生育宣傳資料、計生藥具的發放。向育齡婦女發放《免費優生健康檢查》、《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宣傳資料3000餘份。

3、抓好各類數據、資料的報送和信息平台的日常維護。按規定時間向縣計生局報送《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統計表》、《計劃生育報告單》等各類報表,做到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三、強化措施,建全制度

鎮黨委、政府堅持把人口計生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計生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評優評先的先決條件。每一名鎮黨委成員掛聯包抓一個村或一個單位協調解決計生工作。鎮黨委每季度召開一次計生工作專題會,對完成較好的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差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四、堅持依法行政,狠抓工作落實

全鎮共轄6個行政村,40個村民小組,總人口4085人,2014年全年出生人口11人,累計落實各類節育手術25例,徵收社會扶養費 0.8 萬的徵收任務。每季度將收社會扶養費上解鎮財政所,無坐收坐支、白條收費現象。兑現落實獨身子女保健費 1210元;計生獎勵扶助資金43200元37 人;特別扶助資金2400 元2人。統計、財務報表資料報送及時,數據準確。徵收程序規範,文書檔案健全,徵收台賬真實準確,按照“陽光計生”行為的要求,行政許可、行政處理、辦事程序、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辦事結果等人口計生政務公開規範。人口計生行政規範,全面落實計生行政告知制度,嚴格執行“七不準”、“十禁止”等條例,無弄虛作假呈報再生育、出假證明、亂收費、跨區域徵收社會扶養費等違紀現象。認真開展基層羣眾計生自治工作,規範《自治章程》、《協議》、《村規民約》,自治組織健全,活動開展良好,全面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特別扶助全面質量管理體系,確保享受人員無誤差,檔案資料規範,申報及時,計算準確。全年開展四次以上計生“三查”服務,組織實施

避孕節育優質服務、生殖保健、出生缺陷干預“三大工程”,全面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全面落實計生信防和穩定排查工作,無進京、赴省、到市到縣羣訪或集訪案件。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按照上級的有關要求,積極探索和實踐計劃生育工作的新路子,堅持以人為本,增強創新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把我鎮計劃生育工作不斷引向深入,為實現人口與經濟的協調有序發展,為創建和諧再創佳績。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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