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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警惕借“輿論”之手負面信息進行敲詐勒索

基層反映警惕借“輿論”之手負面信息進行敲詐勒索

隨着信息時代的到來,一些不法份子為牟取暴利,利用媒體機構、網站、自媒體等平台,打着“輿論監督”、“受害者”等旗號,惡意蒐集、編髮負面信息,向個人或企業索要“封口費”等進行敲詐。惡意蒐集、編髮負面信息進行敲詐行為,不僅直接損害受害者利益,還可能在社會中引發不安定因素,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亟需有力措施予以遏制、打擊。

基層反映警惕借“輿論”之手負面信息進行敲詐勒索

一是媒體平台監管缺失,曝光成敲詐重要“手段”。新媒體下,編髮信息且不論其真假,已是不費吹灰之力,這固然是對個人發聲的便利,但也為借網絡曝光、網絡謠言等負面信息進行不法行為提供“手段”在自媒體的創作場景,許多程序和監管路徑是缺失的,只要有一個真實的身份證件,就可以迅速在網絡上建立起平台,即使被封,也可以借他人證件“死灰復燃”。

二是重點對象的教育和監管不足。新聞記者、新媒體人和信訪專業户等是專兼職從事信息收集工作,為針對一特定事件進行深挖,往往能第一時間掌握一些負面信息,如果沒有守住底線,極有可能利用收集到的負面信息以曝光為要挾進行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受害者缺乏對抗底氣。無論文章、視頻所述真實性多少,大多數當事人或企業都會抱着“息事寧人”的態度,“花錢消災”,以免造成更大損失。無良自媒體人裹挾“網情民意”為自己粉飾,當事人恰恰買了他們的賬。有的受害企業方表示:上網搜索了一下,發現對方是個大V,有一大堆粉絲,“的確不好惹”,覺得自己抗爭下去會吃虧,索性出錢。另外相關的法制不夠充分健全,也是當事人寄希望於靠自媒體解決問題、“被爆料人”對自媒體出錢消災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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