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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概述】

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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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王文飛

(2020年10月)

根據縣政協2020年工作要點的安排,縣政協組織了部分縣政協委員及涉農部門相關人員對區內(縣外)、縣域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進行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域內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

(一)總體情況

西林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時間相對較晚,最初是2007年庫區移民在天生橋庫區水域成立的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之後沙糖桔種植大面積發展,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隨之快速發展起來。此外,精準扶貧大政策的推動,也是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的一個重要驅動因素。截至2019年末,西林縣共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409個,註冊登記409個。在全縣所有農民專業合作社中,以水果種植專業合作社為主,佔專業合作社個數90%以上;養殖專業合作社個數佔比相對明顯偏少,且正常運作的養殖專業合作社更少。

(二)本次調研對象情況

本次調研所選擇的調研對象,都是從全縣專業合作社名單中按種植、養殖類隨機選樣的專業合作社,共25家。這25家中:正常運行11家;創社模式:支部帶領型1家;能人帶動型9家;自願聯合型15家;行業類型:養殖型6家;服務型2家;種植型15家;種養型2家;投資方式:貸款2家;成員資金入股9家,其他的14家;營銷模式:已有產品的14家全部是自產自銷;管理建設:年召開社員大會9家;有會計核算9家;有固定辦公地點12家;對社員進行過培訓的11家;制定相應制度11家。

除了對我縣進行調研外,我們調研組還到武鳴區嘉沃農業專業合作社進行調研,嘉沃農業專業合作社是一家以沃柑火龍果為主,集種植金融及技術服務果品增值包裝及冷鏈於一體,配套農業觀光旅遊致力於打造“三產融合”、“沃柑全產業鏈”為主的大型農業專業合作社。嘉沃農業專業合作社依託氣候資源優勢,大力發展沃柑、火龍果的種植,主動探索金融與農業的融合模式,通過彙集金融企業、渠道商、農資廠家、科研機構、加工廠、冷鏈運輸、社員種植户等各方資源,構建完整的產業鏈。主要做法:一是出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方案,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做好合作社培育和發展工作。二是簡化工商登記手續。三是農業農村局定期開展負責人(法人)培訓,掌握合作的運作規律。四是加強對會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確保銷售額準,財務精。

二、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運作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本次的調研對象看,我縣當前已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一些不規範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合作社的產權安排不合理

合作社財產支配權包括財產佔有、支配和收益權。這次的調研對象中,成員資金入股只有9家,大部分 “成員”並沒有按照合作社章程出資,他們只是通過合作社採購農藥、化肥,或者銷售農產品給合作社,按照合作社法的規定,這些“成員”並不能真正成為合作社的成員,他們與合作社實質上就是買賣關係。如果沒有出資就不是合作社成員,也就不存在盈餘返還。合作社社員有的以林地入股後,仍按照分散經營的方式單家獨户作業管理,林地產權不歸屬於合作社,導致合作社無法統一生產作業,也不能以林地來抵押融資。

(二)合作社結構不規範

這25家合作社有16家一年甚至幾年都不召開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9家召開也是走形式,只有核心成員參加,重大事情如理事長的選舉、財務報告公開、盈餘分配方案等普通成員均不能參與,民主管理成為一句空話。另外,本次調查的專業合作社,大部分沒有制定合作社章程,或者已制定合作章程但未能按照合作章程進行管理和運作,除理事長(發起人)以外,沒有設立理事會、監事會,組織架構不符合標準,社員各自為戰。25家只有6家有正式固定的辦公地點,因此,合作社與成員的聯結鬆散,利益關係不緊密。

(三)資產核算建賬不健全

25家有9家聘請人員做賬,但都沒有嚴格按照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配備專業會計人員和進行賬務處理,財務監督審計根本談不上。在收益分配的處理上,25家合作社均沒有提取盈餘公積,也沒有為普通成員設置明細賬户登記股金和交易量(額),進而也沒有按交易量(額)給成員按股份返還盈餘。由於合作社內外部監督機制的不完善,每年享受國家扶持資金的合作社並沒有把國家補助計入專項基金,更沒有量化到普通成員的份額。合作社成立之初,大都未收取入社費,合作社也未能從經營收益中提取活動經費,負責人的經營管理服務活動都是義務勞動,甚至倒貼差旅、代辦和交通費用,導致合作社各項工作難以開展。由於合作社成立未收取入社費,多數為實物資產(林地)入股,合作社缺少活動經費,難以聘請專業的會計人員代為做賬,無法規範生產活動資金的收付管理。合作社社員購買農資、出售產品收入均未通過合作社賬户管理,各自收支,合作社賬户無法真實反映合作社的現金流量。

(四)產銷鏈脱接。我縣當前已成立的各專業合作社,事實上並不能有效地履行生產規劃、技術標準、操作監督和產品檢驗方面的管理職責,也不能做到要求每一個成員都要執行標準化生產流程,維護合作社對外簽訂的合同和承諾的產品質量標準。調研過程中,多數合作社反映,合作社負責人與廠家訂購肥料、農藥後,一些社員認為社長從中撈好處,非要自己另行採購不達標的低價肥和農藥。施肥、噴藥時令,也不服從要求,存在拖延時間的現象,結果導致合作社成員之間果品不一。另外,在銷售季節,合作社聯繫了銷售渠道,社員又不服從安排,為了早些多些出售,降低要求進行了採摘,以次充好,導致客商取消後續合同的履行,影響到合作社的聲譽。個別社員還參與散户違反合作社規定競相降價出售,致使產品價格難以統一。養殖合作社產品主要銷售還是以零售為主。25家中,有產品的14家的銷售渠道全部是自產自銷,沒有形成真正的產銷鏈接。

(五)金融貸款扶持有難度

所調查的合作社帶頭人和合作社社員均未得到銀行貸款支持的專業合作社共有7個。未能得到銀行信貸支持既有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合作社方面的原因。銀行方面的原因,一是銀行受理借款申請後不調查、不答覆、不作為,服務態度差導致未能借款;二是大型國有銀行貸款門檻高,貸款條件嚴苛,多數合作社難以符合貸款條件;三是銀行現有貸款產品不夠靈活,不能較好地適應合作社發展的需要。合作社方面的原因,一是合作社的性質決定合作社不需要貸款,例如八達鎮壩林村吉裝脱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其業務主要是為造林公司或個人造林大户提供勞務合作,無需週轉資金,無貸款需求;二是專業合作社帶頭人有一定的資金,不需要貸款,例如那佐鄉弄合村益友種養專業合作社;三是合作社自身沒有資產,缺少抵押物,也找不到合適的擔保人,無法申請貸款。加之我縣當前的農業保險服務發展困難,由於自然災害的不可預測以及災害評估難、保費貴等原因,保險公司不願受理,果農也不願意投保,合作社投保額為零,金融貸款扶持風險高,導致銀行惜貸怕貸。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對合作社的支持有待加強

除了少數成立比較早、發展比較快的果品類合作社能夠獲得政府支持,大部分合作社都依靠自己力量在發展,但由於資金籌集難等因素的限制,加上國家金融支持措施沒有落實到位,這些合作社面臨的困難重重。

(二)合作社理事長的自身素質

由於理事長在自身素質方面差異很大,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我縣合作社規範化程度的不一致。一是對合作社缺少認識,對合作社的發展沒有明確的目標;二是民主管理意識缺乏,成員只是徒有虛名,並沒有起到作用,理事長主導合作社,唱獨角戲;三是信心不足,責任心不強,成立合作社之後才發現組織經營管理困難重重,缺少管理經費,於是對合作社的發展前景失去了信心,沒有了責任心。

(三)對合作社規範化的重視程度不夠

我縣對於合作社的發展都持積極支持態度,從宏觀方面給合作社的誕生及發展創造了條件,但一些部門在追求合作社數量增長的同時,忽視了對合作社的規範化進行引導和管理,數量較多,但總體運行質量不高。

(四) 以經濟實體抵押登記存在困難

比如當前我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以沙糖桔林權確權工作未完全推進,很多果農未進行確權,未辦理林權證。與此同時,我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剛成立不久,林權、經營權抵押登記系統上線不及時,特別是沙糖桔抵押登記相關係統未上線,導致無法進行抵押登記,銀行發放以沙糖桔林權、經營權抵押的貸款尚存在困難。

四、幾點建議

(一)重視專業合作社的規範管理和建設。我縣當前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正處於初期發展階段,缺乏有效的指導和模範社可參照,因而在組織建設、章程制定、財務管理、操作流程、規範化管理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為此,政府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選擇一定數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細分水果種植類、養殖類、勞務輸出類等)進行專門指導,明確“三會”即社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職責和權力,保證合作社組織內部運作的公開、公平。同時,可以整合或撤銷“空殼社”,由要數量向要質量發展。

(二)健全合作社財政扶持資金的評估和監督機制

應該逐步建立合作社資信評估制度,財政扶持要預先進行科學評估,對經過評估後被認為具備發展潛力的合作社,政府可以提供財政支持,同時投入後要定期進行調研,避免有些合作社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幌子,套取國家的優惠政策與財政資金扶持 在鼓勵扶持合作社發展的同時也要完善監督機制,對財政扶持的資金進行必要的審計與稽查,增強財政支農資金安排、使用過程的透明度,自覺接受專業審計和羣眾監督,使財政扶持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規範合作社財務管理

遵循自願、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則,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服務,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財務管理體制。應依據原行業財務制度,結合自身的特點,制定本社的財務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和會計報表,定期向社員公佈財務狀況。

(四)引導合作社樹立品牌化意識

有效引導合作社樹立品牌意識,通過品牌優化達到產品優化,通過品牌競爭實現產品質量提升。相關服務窗口可以通過產品低農殘、生態綠色認證指導合作社規範化生產,以產品的綠色食品產地認證打響合作社聲譽,提高合作社的收益。

(五)積極推進和擴寬銷售渠道

要指導合作社在鞏固現有銷售渠道和營銷窗口的基礎上,通過參加如農產品交易會以及推介會和各種節會的形式,大力開展宣傳推介品牌產品,開闢新的銷售渠道。積極與電商平台對接,在互聯網+、網絡直銷等方面下功夫,積極拓展市場,政府應推廣“黨建+合作社+農户”” “超市+合作社+農户” “合作社+電商+農户”的模式,藉助合作社樹立的品牌,形成強有力的市場競爭力,實現穩定的產銷渠道合作。

(六)探索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折股量化、股權設置和股權管理

通過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資產進行折股量化、對合作社經濟組織成員配置股份、對資產股權加強管理,有效落實合作社經濟組織成員對經濟的收益權和分配權,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活動實行民主管理,推進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改革,實現資產保值、增值,讓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成員最大限度分享社會主義制度下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紅利。

(七)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建立示範專業合作社,使之在組織架構、制度建設、生產標準化管理、銷售與財務管理、效益分配等方面走向合規、健康、有效益、可持續發展之路,從而帶動其他合作社的發展。只有規範管理、有效益、可持續發展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才能夠有效化解和防範金融風險,得到金融部門的支持。一是為合作社提供貸款貼息政策。為合作社貸款提供財政貼息,貼息可以根據本縣財力提供全額貼息或者部分貼息,減輕合作社發展的還息壓力,與此同時,金融機構為合作社貸款出台優惠政策,適當降低貸款利率。在政府與金融機構共同支持下,合作社融資成本得以降低,從而促進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二是由經紀人、選果廠提供擔保。開創合作社與水果經紀人、選果廠簽訂訂單合同,銀行向合作社發放貸款,經紀人、選果廠提供保證擔保的“合作社+銀行+公司”模式,實現降低銀行貸款風險。三是為沙糖桔林權、經營權抵押登記提供條件。推進不動產登記中心的林權抵押,特別是沙糖桔林權(或者是經營權)抵押登記上線運行,給合作社融資提供方便,使林權、經營權轉化為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實現收益。

執筆人:王文飛 黃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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