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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調研情況報告

服務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調研情況報告

為進一步強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引領作用,促進全鄉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按照上級安排安排,組織業務幹部,就“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問題”,圍繞“如何服務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問題”,通過現場查看、聽取介紹、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對全鄉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服務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調研情況報告

一、全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現狀和特點 

(一)發展速度快。《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佈以來,全鄉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縣委、縣政府的重視和各業務部門的指導下,數量迅速增長。

(二)覆蓋領域廣泛17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遍佈全鄉4個行政村,覆蓋了農、林、牧、菜、農機等農業生產的各個領域。其中:種植業(棉花、蔬菜)2家,佔11.7%;林果業(苗木、紅棗)3家,佔17.6%;養殖業(牛羊、雞)8家,佔47%;農機、手工藝品2家,佔11.7%;其他2家,佔11.7%。

(三)資源利用好。我鄉農民專業合作社依託地域資源優勢,在帶動當地羣眾致富,特別是在引領貧困户脱貧上發揮了較好作用。如xx村依託自身區位優勢發展蔬菜、食用菌種植合作社;xxx村依託技能勞動力優勢發展農機合作社;xxx村和xxx村依靠產業基礎發展畜牧養殖合作社,大力託養貧困户牛羊進行分紅。

二、調研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跟蹤服務指導不到位,管理機制薄弱,運作不夠規範。對合作社在全鄉經濟發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認識不到位,缺乏跟蹤服務指導。一是管理不夠嚴格。部分合作社組織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決策不完善,會員權利、義務不明。部分合作社運作和管理隨意性大,理事會、監事會流於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辦事的現象。二是運行不規範。合作社與會員的聯結鬆散,利益關係不緊密,部分合作社靠個人信譽維持管理,服務停留在生產或銷售的個別環節上,沒有形成產供銷一體化。部分合作社僅註冊辦理營業執照,無生產、辦公場地,個別合作社甚至是有名無實的“空殼子”。對xxx村的xxx專業合作社指導服務不到位,未及時申報個人所得税月報表和增值税季度報表,致使該合作社被税務部門處罰。 

(二)統籌協調不到位,合作社發展水平不高,合作層次較低。作為分管領導,對全鄉合作社與合作社之間、合作社與社員之間的協調不到位,解決實質性問題不夠。一是社員人數少。截止目前,全鄉註冊登記合作社社員為116户,僅佔全鄉農民總户數的7.2%,大多數合作社是幾個、十幾個農户的鬆散式聯合。二是資產規模小。儘管全鄉合作社註冊資金達到680萬元,但由於部分社員採取以土地、牛羊等實物入股,實際可營運的資金較少。三是合作環節少。多數合作社合作項目少、內容單一,基本停留在產前的農資採購,產後農產品銷售等簡單環節,在產品倉儲、運輸以及“三品一標”創建等環節上還比較欠缺。在xxx村果xxx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過程中,統籌協調不到位,致使在農產品銷售過程中合作社未能很好的利用扶貧資金購置的加工設備。 

(三)市場競爭力弱,帶動能力不強。一是基地規模小。合作社經營意識不強,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設意識不強,力度不夠,加之自身條件所限,合作社的生產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務範圍窄。絕大多數合作社服務的範圍僅限於本村組的幾户、十幾户,跨鄉、跨縣發展的合作社還非常少,整體實力不強,規模效益不高。三是產業鏈條短。儘管我鄉農業特色產業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經營模式還是生產、銷售初級農產品,產業鏈短、附加值低,同質化嚴重,導致其抵抗風險的能力弱,對農民缺乏足夠的吸引力,帶動作用不強。

(四)對上爭取項目力度不夠、扶持力度較小,發展後勁不足。我作為分管領導,沒有積極與上級部門對接協調,在土地流轉、技術指導、項目扶持、信貸扶持等方面支持力度小。 我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參與者大部分是農民,經營管理能力、專業技術水平相對較低,難以適應規模化發展的需要;優質耕地資源短缺,合作社啟動資金和政策扶持資金不足,無法滿足合作社擴大再生產的需要;部分合作社小富即安,沒有發展壯大的強烈願望。

三、工作措施和今後努力的方向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黨中央治疆方略,堅持維護穩定和經濟發展兩手抓,守初心、擔使命,以嚴格的工作要求、紮實的工作作風抓好全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服務好更多的合作社社員和農民羣眾,為全鄉經濟發展添磚加瓦。

(一)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利用11月份全鄉農副產品銷售的有利時機,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帶動作用和意義,形成在農副產品銷售方面由合作社主導、多方參與、合作共贏的良好氛圍。一要強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知識、扶持政策、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蹟,形成濃厚的社會氛圍,讓廣大幹部羣眾認識合作社、積極創辦合作社。二要樹立典型。要積極開展示範社創建活動,通過擇優扶持、示範帶動,積極培育一批讓農民可看、可學的標杆和樣板,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辦社積極性。三要正面引導。積極引導有能力的組織和個人創辦合作社,鼓勵種養大户牽頭興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帶領創辦等形式,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創辦和領辦合作社。四要強化培訓。重點培養一批“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合作社領頭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規範內部運作,夯實發展基礎。制定實施方案,利用冬季農閒時間加強對全鄉合作社管理人員的集中培訓。一要建立健全組織管理機制。指導農民合作社規範組織形式,實行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明確“三會”的職責和權力,保證合作社組織內部運作的公開、公平。二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機制。嚴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規定,認真履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程序,確保合作社成員的主人翁地位和經濟利益。三要堅持發展與規範並重。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嚴格審批,從源頭上保證質量;要探索實行動態監測制度,嚴格監督財政扶持資金使用情況,整合規模小、同質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締沒有產業實體、運轉不規範、違規經營、套取扶持資金的合作社。

(三)加強引導扶持,規範管理服務。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沉下身子、廣泛聽取合作社、社員意見建議,切實為合作社的發展出謀劃策。一要加強管理,整合資源。通過摸索、徵求意見制定本鄉合作社管理和扶持辦法,明確信貸支持、土地流轉、招商引資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指導服務體系,協調和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二要加大扶持力度。在申報農業產業化、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業技術推廣等涉農項目時,要把合作社作為支持重點,優先安排項目資金和農業扶持資金。三要強化帶動能力。積極倡導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通過吸收更多農户入社,逐步建成一批規模大、特色顯的農產品生產基地,促進農產品深度開發。通過延長產業鏈,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使其成為名副其實的帶領農民創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四)加大營銷力度,加快農產品品牌建設積極引導合作社實行標準化生產,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和追溯制度,確保每個環節都有據可查,提高產品品質和質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品牌建設力度,規範使用無公害、綠色、有機等農業規範標識,培育知名品牌,提高產品在市場中的認知度和競爭力。要指導合作社在鞏固現有銷售渠道和營銷窗口的基礎上,通過參加喀交會、農博會、胡楊節等各類節會的形式,大力開展宣傳推介,開闢新的銷售渠道。要藉助逛巴扎電商平台,在互聯網+、網絡直銷等方面下功夫,積極拓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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