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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調研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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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司法局工會工作調研報告

為使基層工會組織更好的為職工服務,按照市直機關工會的要求,市司法局對本局工會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羣團組織建設情況

按照市直工發〔2022〕6號文件《關於加強市直機關工、青、婦等羣團組織建設的通知》,市司法局認真強化組織機構建設,依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等規定和要求,強化本單位羣團組織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工作力量。

1、工會組織情況。市司法局建立了工會組織,配備了兼職的工會主席和副主席,負責局機關工會的全面工作,下級單位中也在職工較多的強制隔離戒毒所和公證處中建立了工會組織,配備了兼職的工會幹部。現司法局共建立工會組織3個,其中局機關工會1個,基層工會組織2個,各級工會幹部認真為職工服務,積極為職工排憂解難,辦好事辦實事,使工會組織真正成為職工之家。

2、團組織情況。市司法局28週歲以下職工共3人,集中在公證處,其中團員1名,黨員2名。為充分維護團員青年的基本利益 ,司法局配備了兼職的團支部書記,負責上級團組織部署工作的落實和為本單位團員服務。

二、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情況

工會經費是工會組織賴以生存的基礎,是工會開展活動、發揮作用的保障,為保障對工會經費管理使用,司法局按照牡工辦發〔2022〕3號文件精神,對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情況進行自查,保證工會經費全部用於職工正常福利待遇支出。一是嚴格管理。司法局工會經費管理能夠按照《工會法》的規定,做到嚴格管理,專款專用,除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勞動競賽經費等代管經費和正常的往來款項外,其他不屬於工會組織的所有經費或資金一律不納入工會經費賬户核算。二是合理支出。2022年的工會經費支出,主要是兩個方面支出,一方面是慰問困難職工和職工救助,另一方面是用於職工文體活動,做到了在嚴格按照規定管好、用好資金的同時,想方設法開源節流,保證整個工會工作及職工活動全面順利開展。

三、上半年工會工作開展情況

市司法局工會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和省總工市總工會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工會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以服務中心、服務職工為切入點,圍繞開展爭創'雪城工匠'系列活動,通過開展教育培訓、幫扶困難職工、強化工會自身建設等工作,提高工會組織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斷推進工會工作煥發新的生機和活力。

第一,認真組織,推進雪城工會卡落實工作。作為第二批會員信息採集和雪城工會卡發放單位,司法局工會為採取了四個步驟確保工作目標實現。一是達成共識。雪城工會卡作為一項工會會員福利卡,對機關單位來講落實存在一定的難度。一方面不需要通過工會卡發放福利和救助資金,另一方面職工對借記卡的認識存在誤區。為此,司法局工會首先在自身意識裏達成共識,充分理解並掌握雪城工會卡發放的意義和內涵,積極主動的去落實工作。二是爭取支持。在第一時間將牡工辦〔2022〕x號文件向局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彙報,闡明落實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爭取來自局黨組的支持和幫助,為推進工作落實打好基礎。三是廣泛宣傳。利用微信羣的方式將雪城工會卡的五大功能進行宣傳,並針對這職工存在的問題和疑問進行答疑解惑,使職工支持信息採集工作並自主自願的辦理雪城工會卡。四是完成採集。按照市總工會下發的《工會會員信息採集及雪城工會卡發放任務分解表》,司法局指導性任務是240張,經與市總工會具體負責此項工作部門領導溝通,同意司法局工會的工作安排,即分期分批的推進落實辦卡工作,並將首批在司法局開資並撥付經費的機關行政在編在崗和法援中心、函授站在編在崗人員共54人信息錄入完畢並上報,現正等待哈爾濱銀行審核開卡。

第二、努力推進,加大'雪城工匠'落實力度。為落實好'雪城工匠'爭創工作,司法局工會及時組織工作人員學習並領會相關文件精神,並根據方案內容結合本部門具體實際,抓好貫徹落實。一是層層落實工作。向基層工會轉發了《關於印發〈xx市總工會開展'雪城工匠'培育選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牡工發〔2022〕x號),督促所屬各級工會結合各自工作特點,有重點的挑選切合工作實際的創建內容,開展'雪城工匠'爭創活動。二是開展爭創活動。按照牡工辦發〔2022〕x號文件和〔2022〕xx號文件精神,在職工中廣泛徵集凸顯家鄉變化和工作、學習精彩瞬間的攝影作品,為參加'中國夢。家鄉情''工匠在我身邊'全市職工攝影比賽提供基本素材。截止到目前,已報送攝影作品3幅。同時組織2名職工報名參加市直機關工委組織的'雪城工匠'技能大賽的微型黨課活動,組織一名職工參加詩歌朗誦活動,組織2名職工參加間休廣播體操學習活動,並每天上午十點半組織職工集中做廣播體操,擴大'雪城工匠'爭創工作的受眾面,多方位引導職工樹立良好的職業精神。

第三、發揮職能,大力服務基層職工。全心全意為職工羣眾是工會組織的根本宗旨,司法局工會牢記服務職工的基本宗旨,在日常工作中從多角度出發抓好服務職工工作。一是推進'七五'普法。市司法局是全市'七五'普法的牽頭單位,司法局工會充分發揮職能優勢,與依法治市辦有效溝通,圍繞'七五'普法推進,着力提升法治宣傳教育成效。建立了'法律七進'普法自願者隊伍,年初以來,自願者服務隊已先後深入xx市消防支隊、xx市婦聯、西安區利民社區開展《法律援助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傳,發放法律服務自助服務宣傳單、連心卡、普法宣傳冊等資料300餘份。二是幫扶困難職工。按照市總工會的相關通知和要求,司法局工會在'兩節'期間深入開展了送温暖活動,通過走訪和排查,對局機關2名生活困難職工每人發放慰問金2000元,對直屬單位的4名困難職工每人發放慰問金500元。還對幫扶對象的7個困難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分成7個慰問小組,對幫扶對象的7户家庭上門走訪和慰問,除送去生活必需品和過節食品外,還將送技術、送政策、送關懷,幫助困難家庭增強戰勝貧困的信心和決心。還在'七一'期間慰問基層黨員4人,慰問困難黨員2人,慰問因公犧牲黨員1人。三是加強自身建設。把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服務職能作為重要工作擺上日程,局機關黨委增配1名工作人員,兼職工會工作,建立了司法局工會工作羣,各基層單位也明確1名專(兼)職工會工作人員,確保工作有人抓,任務有人領。四是廣泛選樹典型。結合推薦五一勞動獎章人選,在全局範圍內積極宣傳典型和選樹典型,通過召開職工大會、層層推薦,民主測評和按期公示等形式,向市總工會報送xx市五一勞動獎章人選,在職工中宣傳和弘揚了正能量,也為更好的開展工會工作夯實基礎。五是服務社會。今年6月是全國第16個安全生產月,市司法局協同海事局、公安局等單位共同組織了主題為'強化安全發展觀念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宣傳活動。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公證處的公證人員在活動現場進行了《安全生產法》及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常識解答,就廣大羣眾關注的有關安全生產的熱點、難點等問題進行了現場涉法答疑解惑。通過現場宣傳,有效普及了市民的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法律援助、公證等與市民安全相關的法律問題。進一步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識,強化法治觀念、樹立紅線警戒,起到了安全生產警示作用。

【第2篇】司法局社區有關矯正問題調研報告

我區社區改正工作自_____年5月正式開動以來,在區委、區當局和市法律局的直接帶領下,在各成員單位和社區各界的有力互助和大力大舉贊成下,各級社區改正構造克服堅苦、勇於摸索、斗膽實踐,創設性地展開工作,環繞社區改正工作的構造構建、典範運作、立異特點等方面到達預期的目標。社區改正工作正式開動以來,我區社區改正已經累計接管各種改正東西632名,其間,除7名改正東西按法則遷出外,經過議定社區改正構造的管控幫教,已有334名改正東西告成兑現依法按期清除改正,結束社區改正全進程;如今另有各種改正東西291名。下面從社區改正構造與職責、社區改正東西的適用範疇、社區改正履行方法等幾個方面,對社區改正工作進行介紹,並對社區改正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幾個題目進行探討。

1、甚麼是社區改正

社區改恰是與監禁改正相對的行刑方法,是指將符合社區改正前提的罪犯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度構造在相干社會集體和民間構造以及社會自願者的幫忙下,在判決、裁定或決議肯定的期限內,改正其犯罪心理和行動敗行,並增進其順利迴歸社會的非監禁科罰履行活動。社區改恰是自動利用各種社會資本、整和社會各方面氣力,對罪行較輕、主觀惡性較小、社會風險性不大的罪犯大略經過議定監禁改革、卻有改過表現、不致再風險社會的罪犯在社區改正中進行有針對性辦理、教誨和改革的工作,是鐺鐺代界各國科罰軌制成長趨勢。

2、社區改正構造與職責

根據《江蘇省社區改正工作履行細則(試行)》的關照,試點工作履行三級構造收集。即市、區(縣)、鄉鎮(街道)別離建立由黨委牽頭,公、檢、法、司、民政、工作和社會保險等部分構成的帶領小組,當真本地區社區改正的帶領和構造工作。構成“黨委聯合帶領,法律局構造履行,相干部分協作互助,法律所詳細履行”的改正工作系統體例。

根據法則,法律行政部分當真履行社區改正工作,構造氣力對改正東西進行教誨改正,和諧相干部分,構成相對美滿的構造系統,漸漸兑現社區改正工作的軌制化、典範化。公安部分踐諾法律付與的本能機能,與法律行政構造密切互助,做好改正東西的監督辦理。人民法院依法踐諾職責,加強對社區改正辦法的探討,訂定響應的辦法,贊成社區改正工作。人民查察院加強履行監督,()對社區改正工作中不符合法律的題目發起查察發起。民政部分盡力保險改正東西的根本餬口生涯,並把社區改正工作納入社區構築和社區辦理工作當中 ,教導居委會自動參加。工作和社會保險部分自動為改正東西提辦奇蹟培訓機遇,並救助保舉就業。

3、社區改正的履行

法律所要針對每一名改正東西建立專門的改正小組,指定責任人,並針對改正東西的詳細環境,訂定改正方案。法律所還要與有監護本領的改正東西嫡親屬或工作單位、居委會簽訂監督幫教和談,責令改正東西嚴厲服從法律標準和社區改正構造法則的報告請教、請銷假、搬家、參加相干活動等。對有工作本領的社區改正東西,要安排參加社區公益工作,展開多種式樣的教誨,包括認罪吃法、政策教誨、法律和操行典範等。根據改正東西的需求,聯合犯罪因為,心理類別,實際表現等制放心理改正方案,進行心理詢問指導,改正其犯罪意識。

總之,社區改正工作在_____區試點以來,獲得了階段性結果,緊張表如今以下幾個方面:建立了根本的教導思維,構建了較為完好的構造系統,建立了根本工作步隊,初步構成了法律工作機制,漸漸美滿了改正辦理軌制。改正東西整體狀況精良,社會結果日趨呈現。

4、社區改正工作中存在的幾個題目

(一)社區改正工作異國立法,是改正東西不好辦理的因為之一,特別剝權類改正東西不好辦理。

社區改恰是從國外鑑戒而來,如今中國還異國立法。對付改正東西而言,讓他們服從社區構造辦理、按時報到、按時交思維報告請教,有些改正東西能夠接納,有些改正東西不能接納。他們覺得本身不違法犯罪便可以了,憑甚麼要到社區構造去報到、去接納辦理。特別剝權類改正東西,根據法律法則,剝權緊張觸及以下幾個方面:不得享有推舉權、當推舉權;不得構造大略參加集會、遊行、請願、結社活動;不得接納采訪、發表演説;不得在境表裏公告、出版、發行有損國度聲譽、長處大略別的有社會風險性的談吐、冊本、音像成品等;不得擔當國度構造職務;不得擔當國有公司、企業、奇蹟單位和人民集體帶領職務。對付這些主刑已經履行終了的改正東西,這些權力與他們干係不大,是不是享有這些權力對他們而言無所謂。所以,如果他們不平從辦理,社區改正構造就異國更好的辦理方法,也異國響應的制裁辦法。

【第3篇】我市司法鑑定機構及管理現狀的調研報告

司法鑑定是廣大人民羣眾處理勞動爭議、醫療糾紛、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權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徑和手段,司法鑑定的公信力直接關係到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進而影響到廣大人民羣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和信念。

近年來,隨着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司法鑑定行業也不斷的發展壯大。行業的發展對(三)司法鑑定機構外部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一是司法鑑定的管理與使用之間存在脱節問題,司法鑑定的委託、取證、質證和採信制度之間缺乏必要的銜接。各訴訟參與機關之間協調配合不夠,尤其是審判機關和司法行政部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饋和工作協調機制。審判機關掌握司法鑑定機構的具體執業情況,如接受委託的數量、鑑定結論的採信率、出庭質證情況等,也比較瞭解司法鑑定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但它不是司法鑑定的行政管理機關,不能對司法鑑定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甚至行政處罰。而司法行政部門作為主管行政機關,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具體執業活動了解不夠,產生監督的空白點。另外,司法鑑定人出庭質證在經濟補償和人身安全方面還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類'以外的司法鑑定管理沒有跟上。根據國務院1998年給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門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門履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的職能。當時,司法鑑定機構的執業範圍遠遠超出了'三大類',比較多得涉及司法會計、資產評估、工程造價、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等範疇。《決定》出台後,有關規定不夠明確,'一部兩院'的協商機制一時難見成效,對這些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迫切需要研究解決。三是缺乏税務、勞動保障、技術監督等部門的支持。目前,有關司法鑑定機構的税率確定、組織代碼證領取、司法鑑定人員的落户、社會保障等問題,仍然不夠明確,還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於司法鑑定事業的發展。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主觀原因是認識上不統一。由於利益和立場的不同,以及《決定》部分內容表述模糊,相關司法解釋滯後,導致各相關部門對《決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讀,出現了認識上的混亂。比如説,偵查機關保留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屬不屬於《決定》所説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的對象,僅僅是指社會鑑定機構和鑑定人,還是包括了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對不涉及訴訟的事項,偵查機關的鑑定機構能不能進行鑑定,能不能收取費用?如果進行鑑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門的原意?各部門的理解各不相同,學術領域的爭論沒有停止。在不同認識基礎上出台的工作規範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矛盾和衝突。

(二)由於發展階段的限制導致了部分問題的存在。應當看到,從2022年至今,司法鑑定有法可依、規範發展只有短短的4年時間,要使司法鑑定工作達到一個較高的水平,要求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做到規範、有序,無疑不現實。我市司法鑑定機構雖然存在分佈不均等問題,但本着'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優化結構、有序發展'的方針,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進展,服務訴訟的作用進一步實現。但要求我市司法鑑定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相適應,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國都叫得響的權威司法鑑定機構,這應當是作為我們的一個發展目標。而在此過程中,既需要行政管理部門的努力,也需要法院、檢察院、公安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配合;既需要司法鑑定機構的積極爭取,也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創造良好的執業、生存環境。

(三)司法鑑定管理工作還跟不上形勢需要。從管理制度上看,在《決定》出台後,司法部相繼制定了《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等,省司法廳也完善了相關的管理制度,初步解決了比較迫切的幾個問題。但是,從工作實踐看,准入門檻過低,司法鑑定人的資格考試製度沒有全面推開;執業監管不嚴,有關監管和處罰規定比較籠統,操作性有待加強;初任培訓、繼續教育、資質管理等制度還需要建立健全。從管理力量上看,司法行政部門與公檢法系統相比,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具備相關執業知識和經歷的管理人員比較缺乏,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業務管理存在比較大的困難。

四、對加強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對建立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的認識。

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是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的重大決策,也是《決定》的核心內容。建立統一的司法鑑定管理體制,實現鑑定權與審判權、偵查權的分離,有利於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有利於促進當事人對鑑定活動的信任,有利於糾紛的最終、妥善解決。政法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改革的意義,自覺地貫徹好《決定》的規定和精神。為了落實改革要求,在中央有關部門沒有明確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鑑定人、鑑定機構的管理,應規範社會鑑定機構尤其是'三大類'以內機構。總體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社會鑑定機構、偵查機關管理內部鑑定機構、人民法院負責鑑定的委託、採信等工作的格局。至於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應結合我市實際加強政法各部門間的協調和溝通。

(二)逐步實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鑑定體制改革。

幾年來,在工作實踐中,對於因為國家立法滯後、缺乏統一性規範而帶來的種種困惑和無奈,我們深感切膚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順利推進,最好的路徑就是自上而下、整體推進。一項制度的改革,一個新體制的確立,需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學性的考慮,需要遵循統一性、規範性、可操作性的原則。而這是靠各地自行攻堅、以下促上的方式所無法達到的。在局部探索已經取得了較好效果,各地已經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的情況下,要逐步完成對這些探索、改革的成果進行總結、分析和完善,並予以確認或做出統一規定。否則,各地在一個涉及制度建設的問題上長期處於各行其是、各顯神通的狀態,必然會造成新的法制不統一和思想混亂,給後續改革增添新的矛盾和困難。

(三)站在制度建設的高度開展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管理體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點。從事司法鑑定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從司法鑑定事業的大局出發,站在司法鑑定制度建設的高度來對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對舊'湖泊'舉行清污和疏通,要將原來的'湖泊'變成'活水不斷、去污力強、清波盪漾、水質優良'。二是要培育和規範市場。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的司法鑑定因其特殊屬性長期處於比較封閉的狀態,沒有市場可言。但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司法鑑定應該遵循市場經濟統一、開放、自律的要求,對作為社會總資源有機組成部分的司法鑑定資源實行優化配置,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規範司法鑑定市場就成為司法鑑定管理義不容辭的職責。要培育市場,就要打破部門和行業限制,在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實現開放運作、資源共享;要讓那些符合統一的准入條件的'魚兒'都進入到'新湖泊'中。這樣,市場才有生機和活力;要規範和完善市場,就要改變過去那種無序紛爭的混亂局面,注重引導、規範運作、加強管理,剔出那些'害羣之魚',使整個市場從無序走向有序。這樣,市場才能在規範中不斷完善和發展。常説'水清則無魚',但司法鑑定的'魚'必須在'清水'中。

【第4篇】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調研報告

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不僅關係到人民羣眾對法治的信心和尊崇,事關和法律的全面實施,也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全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基本要求。淇縣人民法院圍繞影響和妨礙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突出問題進行深入調研,並在進一步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現報告如下:

當前,涉訴信訪可以説是各級人民法院談之色變的老大難問題。隨着人民羣眾的維權意識不斷覺醒,信訪、上訪人員也在不斷的增加。混跡在這些人員中的無理鬧訪、纏訪者,動輒舉條幅、呼口號公然詆譭法院裁判或法官聲譽。本次調研結果,也表明涉訴信訪問題是影響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最大屏障。

生效的法律文書不能得到有效地執行,不僅會影響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增加他們對法院裁判的不信任,還會損害司法的公信和權威。

近幾年來,全省法院系統開展了一系列措施,如庭審網絡直播、裁判文書上網、法院微博在線答疑等推行“陽光審判”。儘管這些舉措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仍不能滿足羣眾的要求,人們對法院印象還停留在“很神祕”的階段。

秉承法律精神和公平正義理念,賦予法官在一定範圍內的自由裁量權,是特定歷史時期的客觀需要,也是由法律的侷限性所決定的。但是由於這種自由裁量權過大,必然會為司法專橫和司法不公,提供温牀。

排除目前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和法律制度不完善、與政策相沖突等客觀因素外,個案的實體不公正、程序不規範和辦案效率低下,也是制約司法公信力的一個主要因素。

“官官相護,清官少”、“人不和天鬥,民不和官鬥”這種在歷史中存活若干年的糟粕法律思想仍然富有活力,甚至還發展演繹出了“大個帽兩頭翹”“有理無理,先送禮”等這樣的諺語,在社會上流行。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一項長期、系統、浩大的工程,不僅需要我們一代又一代的法院人為之不懈的努力和奮鬥,還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眾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想進一步擴大司法訴訟程序在處理各類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作用,那麼就必須設置涉法、涉訴信訪一次性終結機制,完善信訪流程管理,否則,司法公信力和權威性就無從談起。

人民法院必須切實轉變司法作風,以提高案件質效為抓手,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才能真正贏得公信。

在原有司法公開措施的基礎上,積極創新公開方式,擴大公民的司法參與度,保障司法的公開透明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目前,我國的普法宣傳還停留在“以案説法”、“漫畫説法”“法制標語”、“宣傳板塊”等一維宣傳的層面上,可以説是法官、法院的獨角戲,缺少互動性、及時性和靈動性,已經不能滿足現代法治宣傳的需求。建議在下一步的宣傳工作中能夠利用新型載體,融入現代精神,不斷創新宣傳載體,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1、建立法院新聞發言人制度。針對社會和公眾關注的熱點案件,積極進行迴應,解答疑問,尋求認同。

2、與新聞媒體、電台、電視台聯繫開辦“法官、法學專家、公眾大辯論”欄目,邀請知名法學家、社會學者、公眾代表,參與對爭議法條、熱點案件、典型案例進行大辯論,宣傳法律,解讀訴訟。

3、譜寫旋律優美、易於上口的法院歌、法官歌;拍攝以法院、法官為正面題材的電影、電視劇,務求立意新、情節引人;不斷吸收現代新聞炒作方法,應用於法制宣傳和樹立司法權威,從而努力達到司法有公信、法律受尊重、人人都守法的社會新氣象。

【第5篇】司法局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司法局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基本情況

(一)編制情況。

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政法專項編制314名,實有人數337人。事業編制104名,實有人數96名。全市司法行政局機關領導職數25名,實有領導數32名,佔總人數9.5%,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62名,佔總編制數38.8%。其中市司法局政法專項編制38人,實有人數44人;領導職數6名,實有領導數6名,佔總人數13.6%;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6名,實有14名,佔總人數32%;事業編制38名,實有人數28人。轄屬各縣(市、區)司法局5個,政法專項編制263人,實有人數293人;領導職數19名,實有領導數26名,佔總人數8.9%;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1名,實有領導數46名,佔總人數15.7%;事業編制66名,實有人數68人。

(二)基層司法所隊伍情況。

我市共設司法所96個,有建制83個,非建制13個,“立户定編”後,現有司法所編制173名,實際在崗人員163名,163名工作人員身份中大學本科22人,佔13.5%,大專76人,佔46.6%,中專高中65人,佔39.9%,其中法律專業68人,其他95人,35歲及以下81人,佔49%,36至45歲有35人,佔22%,46至55歲有38人,佔23.3%,56歲及以上的有9人,佔5.5%。總體年齡趨向年輕化。

(三)素質情況。

我市司法行政隊伍的年齡、文化及專業結構從總體上看基本合理。通過近年來的素質教育和開展各項專業培訓活動,隊伍的整體素質得到較大的提升。主要表現在:一是政治素質好。幹警認真學習政治理論,政治覺悟不斷提高,思想和行動自覺與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廉潔自律。廣大幹警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未發現有違法違紀的人和事;三是事業心和責任感不斷加強。絕大多數幹警紮實工作,積極奉獻;四是業務素質不斷提高。通過各種形式學習和培訓,隊伍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較大提高,能勝任本職工作,完成工作質量較好。

二、隊伍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機關隊伍存在的實際困難、問題和原因

1、司法行政幹警專業水平不夠高。司法行政部門肩負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管理、人民調解等與法律運用密切相關的工作職能,決定了我們隊伍必須是一支對法律掌握比較透徹的隊伍。由於多種原因,現隊伍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夠高的問題,不能滿足人們日益對法律服務的需求。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統一的國家司法考試影響着法律服務業人員的從業問題,部分縣(市、區)出現近幾年國家司法考試零過關現象,如揭西縣、惠來縣參加考試人員都未衝過門檻;二是人才外流嚴重,部分律師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多數調往外地;三是本地區經濟欠發達,難於吸引到外來優秀人才。

2、工作主動性有待提高。部分幹警沒有理清有為與有位、務虛與務實的關係,認為司法行政隊伍在政法系統中地位低、職能軟,缺乏一種以有為爭有位的思想基礎和爭創一流業績的工作幹勁,對待工作存在應付的現象,影響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3、司法行政人員缺編。在機構改革後,我市轄屬各縣(市、區)的司法行政編制存在缺編問題,如普寧市定編91名,機編部門重新核定為78名;揭西縣原定編69名,重新定編59名,且該縣律師所、公證處及公職律師事務所的編制長期得不到解決;其它縣(市、區)都存在編制少,很難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4、工作經費嚴重不足,人員待遇很低。地方財政十分困難,平時對司法行政工作投入經費極少。同時因本地區經濟欠發達,法律服務業務開展有限,單位微薄的收入只能維護日常主要工作運轉。各縣(市、區)司法行政人員的收入只有地方財政核撥的基本工資,單位福利補貼甚微。尤其基層司法所經費沒有保障業務經費,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線,很多工作下到基層確實很難順利進行,有時緊急開支還需先從工資中墊付。業務經費嚴重不足、人員福利待遇很低問題嚴重影響了隊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5、縣級司法局辦公樓房陳舊,面積小,辦公環境差,亟需改善。

(二)基層司法所存在的實際困難、問題。

1、基層司法所人員編制嚴重不足。“立户定編”使一大批非公務員被分流出司法所,我市有司法所96個,原有編制226名,重新核定的編制數後只有173名,平均每所不足2名。

2、基層法律服務隊伍弱化。我市是農業大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仍不可缺。近年來,因司法部沒有再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隨着人員的流動,導致我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數從收編前的300多人降至現在的153人,而且目前很多法律工作者已沒有執業證,有執業證的因使用陳舊等原因已無法年審了。

3、司法所人員調出頻繁。普寧市、惠來縣近年來招錄的司法所公務員中,絕大部分是鄰近揭陽市區人, 基層司法所僻遠,難安心工作,多數通過關係調走。至目前全市調出人員有44人,很大程度上影響基層司法所的穩定和業務的發展。

(三)人民調解工作存在主要困難、問題。

1、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有些部門和黨政的領導對人民調解工作重視支持不夠,往往説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很大程度上僅僅停留在文件、口頭上;人民調解工作還沒有引起社會的關注,形成共識和合力,制約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

2、人民調解組織有待進一步健全。部分調解組織不健全,人員不到位,有名無實,處於癱瘓或半癱瘓狀態,不能發揮調委會的作用。

3、調解隊伍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大多數調解員法律素質不高,對人民調解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學習瞭解不夠、不透,在調解中往往是憑經驗,方法簡單,無法做到依法依規進行調解。

4、人民調解工作經費投入不足,制約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由於地方財政弱,上級文件要求把人民調解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無法落實,經費嚴重受制約,人民調解員沒有工資待遇,正常的辦公經費無法保障,沒有建立激勵機制,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嚴重受挫。

5、鎮(街道)調解委員會沒有專職調解員。目前我市鎮(街道)級調委會無專職的調解員,加上現有司法所編制少,調解工作乏力。村(居)調委會實質上是與治保會“合一”,調解員都是兼職,且調解隊伍結構不合理,文化不高,年齡偏大,與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要求難以適應。

(四)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尚未在我市推開,開展此項工作需在編制、經費上加強保障。

三、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1、要加強政治思想教育。一是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宗旨教育,使廣大幹警增強羣眾觀念、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從思想上解決好“為誰執法、為誰掌權、為誰服務”的問題,進一步密切與人民羣眾的關係,真正地建立一支人民滿意的司法行政隊伍。二是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廉政、作風紀律、效能建設教育,樹立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職業形象,真正轉變機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

2、要強化業務素質培訓。教育培訓是提高隊伍素質的重要環節。要以提高幹部隊伍科學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為重點,積極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和專業知識培訓;要深化學習型機關創建活動,把法律知識、法律業務技能和科學文化知識培訓有機結合起來,培育一支知識複合型的隊伍。

3、要完善組織制度管理。一是制定各類人員崗位任職資格標準,創造有利於人盡其才的用人環境,完善崗位職責規範制度;二是健全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競爭激勵機制和監督機制,規範工作行為和工作程序;三是嚴格准入制度,完善人員進出口管理機制。實行年度綜合考評、考察制度,從理論和實務等方面對幹警素質進行測評、考察,對於不合格的人員要果斷地通過培訓輪崗、調離、辭退等多種渠道,優化隊伍素質;四是通過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等措施,優化部門內設機構之間的人員配置,選好配強中層幹部,力求達到最佳組合,提高工作效率。

4、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一是領導幹部要具備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要繼續加強和深化理論學習中心組的思想理論、作風建設,加強理論學習,奠定理論功底。二是領導幹部要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打鐵必先自身硬,強將手下無弱兵。只有不斷學習新知識,鞏固老知識,才能有效地指導法律工作,帶出一支業務精通的隊伍。三是領導幹部要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領導藝術。

5、要加強保障機制建設。提供有力的物質保障是強化隊伍建設的基礎,要努力爭取各級黨政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在人、財、物上給予充分保障;要加大對縣級司法局辦公樓房建設和辦公裝備投入,不斷改善工作條件和環境;堅決貫徹“從優待警”的政策,保證落實司法行政幹警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充分調動幹警的工作積極性,確保隊伍充滿朝氣和活力。

(二)加強基層司法所隊伍建設,促進跨越發展。

1、迅速增編。近年來,司法所職能不斷加強,常設與臨設機構越來越多,如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站、安置幫教工作站、矛盾糾紛排查辦、社區矯正站等,每所1-2人已經遠遠不能完成司法所所有工作,建議配置專職人員調解員、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一是按每所增設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計算,全市96個司法所需增配專職調解員96名;二是按每所增設2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計算,需增配社區矯正工作人員192名。據調查統計,我市有監外執行罪犯562名,隨着法制的不斷髮展和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且為減少司法資源和成本,裁判監外執行犯人將越來越多,社區矯正工作越來越重要,任務越來越繁重。因此,社區矯正管理隊伍只能加強,不能減弱。根據上述兩項增編計算,全市96個司法所初步需增加編制288名,平均每所增編3名。

2、擴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隊伍。建議換髮基層法律服務所執照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執業證,既擴大這支隊伍也解決部分新調入司法所人員的法律服務資格問題。

3、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調委會。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人民調解工作中起着承上啟下的作用,是紐帶和橋樑,不僅要指導村(居)調解工作,還要直接處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糾紛,協調處理跨鎮(街道)的糾紛,必須把調解組織覆蓋到各個鄉鎮(街道)。

(三)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

1、要提高認識,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開展規範化、標準化調委會創建活動,在穩定完善現有的人民調解網絡的基礎上,抓好基層調委會規範化建設。

2、建立健全調解組織。要加強鎮級調委會的人員、裝備建設;調整充實村(居)調解人員;要在上規模的企業建立調解委員會,解決勞資糾紛等。

3、加強培訓,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素質。因地制宜採取多種方式,對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培養和造就一支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羣眾威信高、熱愛調解工作的高素質調解隊伍。

4、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制度建設,建立完善的崗位職責、目標考核評比、獎勵等制度,編制切合基層作實際工作的調解程序模式,形成小冊子,製作統一的基層人民調解員工作證件,為基層人民調解員在進行調解時表明身份,有利於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

5、落實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一是建議將人民調解經費實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二是上級機關加大對人民調解經費落實的督查力度,保證人民調解經費到位;三是加強地方財政對人民調解經費的保障。

(四)社區矯正工作需解決的幾個問題。

1、更新觀念,重視社區矯正工作。要爭取各級黨政對此項工作的高度重視,儘快設立專門的領導機構,設立專門的辦事機構,把全市上下的矯正機構全面完善,使之成為網絡化。

2、建立一支與矯正工作相適應的高素質隊伍。要配齊各級社區矯正機構人員,把好矯正隊伍的進入關,把有一定文化、一定法律素質、有水平的人員招錄到矯正隊伍中來。同時組織隊伍進行培訓,使之成為一支強有力的隊伍。

3、司法行政部門要擺正位置,發揮其主導作用。社區矯正工作是由公檢法司聯合發文規定由司法行政牽頭,因此司法行政部門應主動做好協調工作,儘快建立各項工作制度,規範各種工作職責,使社區矯正工作朝健康、規範、高效方向運行。

4、解決經費保障。各級黨委政府和財政部門要高度認識社區矯正工作重要性,要將社區矯正工作經費列入每年地方財政預算,保障經費落到實處,逐步建立管理科學、經費保障有力的社區矯正體制。

【第6篇】司法救助存在問題調研報告範文

為了切實解決涉訴信訪案件申請執行人迫切需要解決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體現為民司法的宗旨,針對已進入執行程序,而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申請執行人,xxxx省金溪縣人民法院積極依靠各級黨委領導和政府支持,通過司法救助,緩解當事人燃眉之急。自2022年12月份以來,該院共對7案12人進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額28.3萬元,執結案件7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但是,實踐中,一部分申請執行人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又未得到司法救助生活陷入困頓,時常到法院及政府部門上訪、纏訪,降低執行效率,損害司法公信。筆者現從一案例簡要分析目前司法救助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

一、案件執行經過(江某某、徐某華、徐某風申請執行楊某某、黃某某僱員受害賠償糾紛一案)

2022年12月,被執行人黃某某將其自建房屋的牆體粉刷發包給被執行人楊某某承建,楊某某僱請徐某某與其一起粉刷牆體。同年12月11日,徐某某在從事僱傭工作中,不慎從腳手架上踩空摔跌至地上,經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同年12月16日,徐某某親屬江某某等三人向金溪縣人民法院起訴,2022年3月2日,該院判決楊某某、黃某某分別賠償江某某等三人各項損失66091.5元、15530.5元。2022年4月28日,江某某等三人向該院申請執行。

受理執行案件後,執行法官依法向楊某某、黃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因二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執行陷入僵局,江某某等三位申請執行人多次到該院及政府部門上訪。2022年至2022年間,執行法官陸續從被執行人黃某某賬户扣劃存款共計6200元。因被執行人楊某某家庭困難,其自身又患有心臟病,該院無法對其司法拘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楊某某便外出務工,無法找到其下落,江某某等三位申請執行人的賠償款未能得到全部執行,執行陷入困境。

面對執行困境,執行法官一方面積極向縣委、縣政府、政法委彙報執行進展和遇到的困難,爭取政府資金支持;另一方面,積極與江某某户籍所在地鎮政府、民政部門溝通協調,為江某某辦理低保,解決其燃眉之急。在執行法官的努力及省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1月17日,江某某等三人終於獲得了40000元救助款,並自願簽署停訪息訴協議及放棄部分債權承諾書,該案通過司法救助圓滿化解。

二、司法救助存在的問題

在司法實踐中發現,司法救助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問題:

1、救助範圍小。實施司法救助的案由狹窄,通常以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申請執行人為實施司法救助的對象,且要求賠償數額較大,其他類型的案件救助寥寥無幾。

2、救助金額有限。實踐中,法院按要求上報的案件需救助的數額很大,而最終獲批的只有3—5萬元,甚至更少。申請執行人由於賠償未能實際到位,往往在救助金用完後繼續上訪。

3、救助次數有限。司法救助通常都是由各級黨委、政府、政法委等牽頭髮起,由法院上報案件,每年開展司法救助的次數就一兩次。而法院受理的案件源源不斷,需要司法救助的案件不斷增加,現有的司法救助次數遠遠不能滿足於需要救助的人員。

4、救助金髮放週期長。通常情況下,開展司法救助由各級黨委、政府、政法委等發文至法院,由法院上報案件材料至救助機關審批,通過審批後,再由救助機關將救助金轉至被救助人所在政府的財政賬户或法院賬户,再由法院支付給被救助人。從救助文件下發至被救助人領取救助款,少則一兩個月,多則大半年,影響救助效率。

三、對司法救助的建議

1、擴大司法救助的範圍。司法實踐中只將賠償數額較大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作為司法救助的對象,部分數額較小且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未能得到有效救助,而實踐中數額較小且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的人身損害賠償執行案件大量存在,因未能得到執行,激化社會矛盾,影響司法公信。因此,應將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導致申請執行人生活困難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一律納入司法救助的對象,使更多的困難羣眾得到救助。

2、增加救助金額。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申請執行人,應根據申請執行標的全部或大部分進行救助,使困難羣眾的合法權益得以全部或基本實現,待法院執行到位後予以返還。

3、建立司法救助常態化機制。應由法院不定期向黨委、政府、政法委等部門申請司法救助,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覆,並開展司法救助。

4、縮短救助金的發放週期。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執行人,材料一經審核批准,救助金應在十個工作日內轉入專門賬户,並及時發放給申請執行人,使困難羣眾儘早享受司法救助的温暖。

5、設立司法救助基金組織。由政府主導,國家財政專門撥款,同時吸納社會捐款,以彌補司法救助基金的資金缺口。將司法救助作為由政府支持、社會幫扶的長期性社會公益事業,在政府主導的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力量。

【第7篇】司法局職能配置及機構設置調研報告

司法局職能配置及機構設置調研報告

一、職能配置及機構設置方面

1、滄源縣司法局內設有辦公室、政工科、宣傳科、基層科,局管理事業單位:公證處、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縣委、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依法治縣辦、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安置幫教辦、“12348”協調指揮中心,10個鄉(鎮)設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屬派出機構)。存在問題:內設機構沒有公證、律師管理機構。建議在機構設置上設置公證律師管理科。

2、縣編委核定我局人員編制:行政25人(其中局機關15人,司法所10人),工勤人員1人(駕駛員)、事業人員34人(其中:法律服務所28人,公證處2人,律師事務所3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司法局局機關設領導職數4人(一個局長,兩個副局長,一個依法治縣辦常務副主任),10個鄉(鎮)司法所設領導職數10人(司法所長)。存在問題是:人員編制嚴重不足,現司法所只有1所1人,工作難於開展。建議從上面一級一級下編制。

3、司法局的職能配置及實際履行情況、存在的問題、原因及相關建議,具體包括:

(1)我縣律師事務所現只有1名專職律師,案源少,業務拓展不開,而我縣公證處近年來充分發揮公證機關的職能作用,進一步拓展公證業務,把公證服務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公證業務進一步提升,為滄源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但由於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屬財政差額撥款單位,律師事務所要自苦20%的工資,公證處要自苦10%的工資。建議是否能考慮邊疆特困縣,把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改為公辦所、處。

(2)多年來,我縣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工作,通過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全縣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於我縣財政困難,法制宣傳經費無法列入財政預算,經費投入不足,所以法制宣傳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無法達到很好的效果。建議為了更好的開展法制宣傳工作,讓全縣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在經費上財政能否給予列入預算。

(3)依法治理、政府法律諮詢工作開展較好。

(4)對司法所業務指導工作上,由於經費嚴重不足,指導力度不夠。建議能否解決經費問題,從而加大對司法所業務工作的指導力度。

(5)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得一般,主要存在無工作經費、培訓經費、獎懲經費。建議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能否安排人民調解經費。

(6)我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開展較好,但存在無安置幫教工作經費。建議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能否安排安置幫教工作經費。

(7)我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開展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由於省廳、市局的培訓很少,而我局又無培訓經費,對基層法律服務所人員的業務培訓較少,所以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業務素質偏低,無法很好的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建議省廳、市局能否多組織多種形式的培訓,進一步提高基層法律工作者業務素質。

(8)我縣成立司法鑑定中心已有幾年,但工作難於開展,主要是收費較高,宣傳不夠。建議能否降低收費標準。

(9)人民陪審員工作開展情況較好。

(10)我縣還沒有開展社區矯正工作。

(11)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通過加大宣傳,工作開展較好,業務量有所提升。但由於上級補助的援助經費較少,而我縣又屬邊疆特困縣,援助成本較大,所以開展工作有一定的困難。建議能否考慮我縣的實際困難,在援助補助經費上給予傾斜。

4、在管理體制上,司法所屬我局的派出機構,現存在着受司法局和鄉(鎮)黨委、政府雙重管理,鄉(鎮)黨委政府用司法所的人去完成各種中心工作較多(三分之二以上時間),而本職工作無時間辦理,司法所人員學習業務時間較少,所以業務素質低,司法所工作難於開展。建議是否能夠理順體制,鄉(鎮)黨委政府少安排與司法所無關的工作。

5、司法行政現有的職能中,應進行內部整合,科學配置,進一步強化司法局的職能作用。

二、隊伍建設方面

1、我縣司法行政系統共有幹部職工53人(其中:局機關幹部職工16人,公證處2人,律師事務所1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10個鄉鎮司法所8人,司法所長全部享受副科級待遇,10個鄉鎮法律服務所25人)。其中:女幹部職工有20人,男幹部職工有33人;年齡層次:20歲至25歲5人,26歲至30歲7人,31歲至35歲17人,36歲至40歲5人,41歲至45歲8人,46歲至50歲9人,51歲以上2人;政治面貌:黨員27人;知識層次:本科4人,大專34人,中專、高中13人,國中2人;專業結構:法律專業29人,其它專業24人。主要存在年齡偏大,業務素質偏低,專業不對口的問題突出。

2、我局隊伍錄用方式、人員來源渠道、流動情況原來主要是通過每年我局按有編缺人情況,向人事局申請,人事局按每年全縣各部門招考情況,分給我局名額後,採取向社會公開招考的方式進行錄用,但現在經常出現政府安排,司法局不知的情況,以及存在照顧的現象等。

司法局職能配置及機構設置調研報告第2頁

就連所與所之間人員調整問題上,我局都沒有自主權。建議嚴格按規定考試進人,對現有工作人員調整問題上我局能有自主權。

3、我局隊伍培訓工作,因沒有培訓經費,多年來,我局一直採取以會代訓和局領導下到基層指導的方式進行培訓,由於業務培訓較少,全縣司法行政幹部職工整體業務素質普遍偏低。建議每年是否安排一點培訓經費,加大隊伍培訓工作力度。

4、我局隊伍獎懲工作主要圍繞我局制定的獎懲制度來進行。存在的問題是制度是定了,執行力還不夠嚴。建議要提高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還是要按制度辦事。

5、我局機關設有一個黨總支(鄉鎮各所黨員歸鄉鎮黨委管理),下設兩個支部(機關支部、離退休支部),共有24名黨員(其中:在職黨員13名,離退休黨員10名,家屬黨員1名),1名黨總支書記,2名黨支部書記,黨總支委員7人。平常局黨總支組織生活能正常開展,發展新黨員情況較好。在黨風廉政工作上,局領導和幹部職工能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牢記黨的宗旨,開拓進取,求真務實,兢兢業業,艱苦奮鬥,工作中做到了嚴格公正執法,在紛繁複雜的社會生活中,始終做到經得住誘惑,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腐蝕,一身正氣,一塵不染,充分展現司法行政工作人員的浩然正氣,昂揚鋭氣和蓬勃朝氣。

6、我局在作風建設方面主要把貫徹執行《雲南省公務員八條禁令》擺在重要議事日程來抓,進一步加強幹部職工的紀律和作風建設,對幹部職工中存在的各種違反紀律和紀律鬆馳的問題,認真分析產生的原因,提出治理和防範,切實加以糾正,進一步嚴肅黨紀政紀,確保政令暢通。存在問題是單位紀律時好時壞,幹部職工工作作風不夠踏實。建議嚴格要求,加強紀律。

7、我局隊伍建設方面存在進人關不嚴,整體業務素質偏低,無培訓經費,外出培訓機會少。建議嚴把進人關,加大培訓力度,加大培訓經費的投入。

三、設施裝備和經費保障方面

1、我局辦公業務用房情況:(1)我局1990年徵地2.47畝,佔地1.90畝,建築面積695.942㎡,其中:辦公用房是:299.16㎡,附屬面積396.782㎡。除去會議室等,人均辦公使用面積不到5㎡(辦公室少,現有幾個科室同在一個辦公室上班);(2)我局辦公用房於1991年4月6日開工,1992年9月3日俊工驗收使用,磚混結構,總投資為11多萬元(局辦公樓已被縣建設局鑑定為危房)。(3)我局屬於獨立辦公,具有獨立院落,但土地證、房產證目前還沒有辦理,因為土地當時屬於徵用、房產證也因1999年涉及到交費等各種原因未辦理。

2、我局辦公設備存在辦公設備比較陳舊、老化。建議各級政府加大投入,實現無紙化辦公。

3、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我們認為我局辦公業務用房及裝備、設施方面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局機關的辦公用房問題。建議把縣級司法局的辦公業務用房列入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計劃,來解決我局辦公用房緊張的局面。

4、在司法局和司法所經費保障問題上,由於我縣屬國家級特困縣,要求縣級按標準全部承擔經費保障,難度太大,所以各項經費得不到保障。建議能否採取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來保證。

【第8篇】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問題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着國家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深入開展,一大批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了有效查處,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發展,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整規工作的形勢仍不容樂觀,究其原因,都與法制不健全和執法不嚴有直接關係,特別是

【第9篇】在校生違法犯罪問題的專題調研報告--市司法局法制宣傳處

根據寧政法委電明發[xx]55號文通知,我局組織有關人員對六合區和棲霞區在校青少年的違法犯罪的情況進行調研,聽取了兩個區教育局、公安局、政法委、司法局、團委等部分領導的彙報,深入到六合區職業學校、六合區實驗國小、卸甲甸街道社區、棲霞區靖安鎮營防中學、營防中心國小、堯化中學、新港職業中學、伯樂中學進行了調研,發放教師、學生、家長調查問卷200餘份,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在校生違法犯罪的總體狀況 今年1---9月份,兩區共發生在校青少年涉案犯罪案件45起,涉案在校生46人,其中六合33起,棲霞12起,45起案件中屬於區屬學校的32起,涉案學生33人,受到刑罰處罰的有4人。從涉案性質來看,涉嫌盜竊的有25人,佔犯罪總數的54%,涉嫌尋釁滋事的10人,佔22%,涉嫌聚眾鬥毆的有6人佔13%,涉嫌xx、故意毀壞財物的有3人佔6。5%,涉嫌投毒的有2人佔4。3%。從學歷層次看:大專8人、佔17%,高中、職高22人佔48%,國中6人佔14%,國小10人佔21%,從年齡看,最大的23歲,最小的11週歲,其中11--15週歲的有17人佔23%,16--23歲有29人佔36%。 2、學校開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情況 學校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的主陣地,通過問卷調查可以看出兩區的中國小校在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中,領導是重視的,組織是健全的,制度是落實的,效果是明顯的,他們都能以法制宣傳教育為主線,以警校、庭校、軍校共建為手段,以豐富多彩的活動為載體,以培養良好行為規範為重點,以社會家庭教育為補充,切實做好預防和減少在校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工作。例如,六合區把抓住轉化後進生的工作作為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犯罪的關鍵,積極創造有利於後進生轉化的校園環境,多年來全區中國小都不分快慢班,針對後進生存在的問題,採取一幫一的方法,教師按人頭包教,學生由學優生和學困生結成對子,把轉化後進生工作分解到各處室,並列入教師的考核、獎懲中去,為提高教師的法律意識和師德水平,在教師中開展轉化一個後進生和培養一個優秀生同樣光榮的宣傳教育,開展閃光的標誌演講,師德標兵、十佳師德羣體評選等活動。 棲霞區把積極創建安全文明單位,安全文明校園作為預防和減少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活動載體,全區每個學校都成立了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把安全文明創建活動納入學校教育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學校內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違法犯罪案件的學校,在評審方面一票否決。 3、法制副校長工作開展情況 兩個區應配法制副校長的學校有110所,六合64所,棲霞46所,現已全部配齊,配備率達100%,各區都有法制副校長工作指導小組,每年定期召開會議研究佈置工作,制定工作計劃,並根據人員,學校調整情況及時推薦公、檢、法、司、政法部門的具有一定法律素質的幹部擔任,今年1--9月份六合區法制副校長,對在校學生進行了預防青少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450場次,組織了在校師生1800多人蔘加了現身説法現場會,協助配合學校幫教問題生150多名。棲霞區針對各學校的生源情況,配齊配足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課輔導員,制定了法制副校長的工作制度,規定每月要給在校生上法制課,不少於2課時,全年不低於24課時,入學後和放寒暑假前,必須對在校生進行2課時的法制教育,並要求法制副校長要參與學校的依法治校工作,做到五結合、四藉助:即法制教育與愛國主義教育、與中國小生的行為規範、與學校的中心活動、與思想道德教育相結合、與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相結合、教育中要藉助關工委等老同志的力量,藉助社區法律資源,藉助社區實踐場所,藉助社會公益活動。 4、家長學校開展情況 兩區都十分重視家長學校的建設,他們把辦好家長學校,指導家長進行正確的家庭教育作為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舉措,從調研情況看,家長學校開展卓有成效的有六合區實驗國小,棲霞伯樂中學。六合實驗國小同區關協、區婦聯等有關單位,聯名創辦家長學校,成立了家長學校委員會,作為家長學校的常設機構,制定了家長委員會章程,定期聽取學校的工作報告,召開家長會議,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評選和表彰好的家長,從家長學校成立幾年來,沒有發生一期學生違法犯罪的案件,伯樂中學將家長學校的建設和工作模式等作為課題來研究,讓家長在家長學校裏學做家長的科學、爭做科學的家長。今年1--9月他們開展了5期系列講座,如父母的教子藝術,加入世貿與我們的教育,樹立信心,爭取進步,孩子行為偏差產生的原因和干預,同時對雙差生還進行個案分析,找原因,挖根源,想方法,定措施,寫出了6個個案報告,從而提高了學校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 二、主要經驗和做法 1、強化管理,營造在校青少年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在學校教育中,嚴格管理,嚴格要求,營造一個好的氛圍,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手段,六合的職業中學和棲霞的新港職業學校,生源不是很好雙差生較多,有許多學生是考不上高中,直接入職校的,但是他們實施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幾年來未發生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事件。新港職業學校對在校生實行全天侯的半軍事化管理,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活動、語言、禮貌、禮節、儀表等各個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從晨練、早自習、上課、午休晚自習一日生活到升旗、廣播操、課間活動、衞生保潔,佩戴胸卡,具體活動都有明確的規範,從教室到宿舍,從餐廳到操場都有統一的要求,學校實行了百分制考核制度既考核班主任,又考核學生,並定期公佈各班的考核情況,與班主任,班級考評,學生的獎懲掛鈎。 學校實行了值日教師24小時值班制度,全面負責學生一日常規的管理、考核、新港中學的政教處主任,每天早6點鐘前到校,晚8點30後離校,遇有偶發事件或做學生的思想工作,常常深夜才能回家,但為了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工作幾年如一日毫無怨言。 2、重視維權,把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好青少年的維權工作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內在要求,雙差生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體,他們心理比較脆弱,一旦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極易走向極端,重視維護他們的權

益,堅持用愛心、熱心、信心、耐心、細心去感化他們,就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棲霞區靖安鎮在中國小校設立法制信箱,以溝通學生與學校、學生與家長、學生與法制校長、學生與學生之間的關係,及時發現事故苗頭及時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利,及時化解矛盾,減少和預防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調研中我們抽查了營防中學、營防中心國小的法制信箱中的有關學生信件,發現內容有四類:一是對法律的需求,即哪些做法是合法的,哪些做法是非法的,如中學生能否上網吧,父母能否打麻將;二是對違紀違法情況的反映,如反映校內外有些人以大欺小,敲詐錢財,小偷小摸等違紀違法行為;三是建議類,對學校、社會、家長提出的意見;四是心理類,青春期心理反映請求心理諮詢。靖安鎮利用青少年法制信箱,開展在校青少年的維權工作,作了一系列的規定,青少年法制信箱由公安局派出所同志開啟和信件的處理。收到信件後,及時整理分類,對違紀違法的由派出所出面協同學校負責幫教,對法律需求的,由法制副校長上法制課給予解答,對建議類移交有關部門認真解決,對心理類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心理諮詢活動。 3、注重社區教育,消滅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盲點。學生的寒暑假期間是學生引發違法犯罪的高發期,將社區教育與學校教育相結合,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措施,六合區卸甲甸社區為消滅盲點,注意整合社區法律資源,組織了公、檢、法、司,老幹部等人員成立自願者隊伍,在寒暑假期間對青少年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學校在學生放寒暑假前,下發社區法制實踐表,要求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參與社區的法制實踐,社區則根據不同年齡的學生特點,組織多種形式的法制實踐活動,如法制夏令營,參觀~所,庭審旁聽等,凡是參加活動的學生,都由社區填寫意見,蓋上社區章,開學時交學校審核。一張社區法制實踐表把社區教育和學校教育緊密的結合起來,消滅了在校生違法犯罪的盲點。 三、問題分析及對策 從調研情況來看,在校青少年犯罪數量逞逐年上升趨勢,形式上具有突發性和盲目性,以盜竊等侵財性犯罪為主,犯罪手段向團伙化、成人化智能化方面發展,其原因: 1、社會環境的影響,隨着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西方社會的垃圾、醜惡現象乘虛而入,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在社會上蔓延渲染~、兇殺、暴力的書刊音像製品充斥文化市場,黃、賭、毒和封建迷信及xx等社會醜陋現象屢禁不止,嚴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體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墮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學校教育的漏洞。當前,相當一部分學校只注重書本知識的教育,對學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夠,法制教育未納入中國小的教學計劃,教材缺乏課時不落實,師資力量薄弱,導致許多青少年缺乏正確的法制信念教育,不知何為違法,何為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識,頭腦中沒有辨別是非的標準,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談不上遵紀守法,這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而且許多學校將班級、學生三、六、九等的劃分,缺乏對後進生和差生的關懷和幫助,批評多鼓勵少,傷害了部分學生的自尊心和上進心,導致其自暴自棄、厭學、輟學,過早的流入社會。 3、家庭教育的誤區。近年來,我國的離婚率直線上升,家庭結構的殘缺,父愛和母愛的缺乏成為了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第一誘因。此處,即使家庭結構健全,教育方法的不當也會影響青少年的成長髮育。溺愛、放任等家庭教育的誤區,也會養成青少年貪圖享受、自私自利、專橫霸道的性格,一遇上不良習氣和壞人的引誘就容易走上邪路。 4、青少年自身素質不高,交友不慎,素質較低,分辨是非能力較差,其涉世的無知性、盲目性就很難應付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影響,經不起誘惑,很容易被別人拉攏、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義氣用事,不計後果等,從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針對在校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問題和起因可採取如下對策: 1、增強在校青少年的兩種意識 一是法律意識。青少年在違法犯罪時,表現出對一切危害行為和後果漠然無視,他們不計利害和後果,法律意識淡薄,往往犯罪不知罪,違法不懂法。因此,要注重法律知識的教育,要教育學生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遠離犯罪,通過學法、懂法來達到守法、用法、~的目的,使學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識。 二是責任意識。青少年做事往往不考慮後果,缺乏對社會和家庭的責任感,一旦犯罪,給社會和家庭造成嚴重危害。因此,要在培養青少年的責任意識上下功夫,要讓他們懂得自己是社會的一分子,家庭的一分子,自己的所作所為要符合中國小生行為規範、道德規範,使學生明白遵守常規的意義和重要性,做到自覺守紀、關心集體、孝敬父母,對家庭、社會有一種強烈的責任意識。 2、加強兩項教育 一是普法教育。學校要保證法制教育的四落實在當前還不能做到四落實的情況下,要把法制教育納入思想品德課教育中去。學校要充分發揮晨會、班會、隊會、黑板報、櫥窗等的作用,積極、持久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結合學校實際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法制教育活動,如法律知識競賽、法制宣傳手抄報、漫畫比賽、法制教育小品、演講比賽等,通過這些競賽,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受到啟迪。 二是幫扶轉化教育。學校、家長、社會要參與對問題學生的幫扶轉化教育,深入開展一幫一結對活動,完善問題學生的幫教網絡,以高度的責任感教育他們,以高尚的情感感化他們,提高轉化工作的實效,矯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防患於未然。 3、架設兩座橋樑 第一座橋樑由學校主動架設通向社區,通向家長的橋樑,學校要主動走出去,與家庭、社區有關部門聯繫,開辦家長學校,開辦社區法制學校,把學校的法制教育與家庭教育與社區的法制教育緊密結合起來。第二座橋樑由法制副校長牽頭銜接政法機關、社會與學校的橋樑,預防青少年犯罪,其工作範圍不僅僅侷限在學校,要向政法部門延伸,向社會延伸,學校法制副校長除參與學校教育工作,共同優化校園環境,還要組織政法部門、社會開闢第二課堂,讓學生親身感受法制教育。 4、構建三道防線 一是家庭教育防線。學生一天的活動時間,約三分之二在家裏,家庭是其活動的主要場所之一,現在的在校生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他們對家

長的依賴性特別強,所以,其父母的世界觀、思想意識、學識、氣質對子女都起着潛移默化的作用,他們的教育方式方法、經驗和能力等諸多因素更決定了家庭教育的質量。家長是子女的啟蒙老師,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孩子的第一位老師沒有當好,是少數學生素質不高的一個重要因素。為此,學校要重視家長學校的建設,辦好家長學校,通過家長學校提高家長的素質,教給他們正確的教育子女的方法。對家長進行法制教育,繼而由他們不斷地給子女灌輸守法意識,構建起家庭教育防線。 二是社區幫教防線。學校要充分挖掘社區法制教育資源,藉助關工委、退協等社區教育力量積極開展工作,與駐區部隊、公、檢、法、司的基層庭所建立軍校共建、警(庭)校共建的合作關係,採用走出去、請進來,設立警鐘長鳴宣傳欄,組織學生參觀少管所,開設模擬法庭等方式,使學生感受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 三是校園安全防線。加強學校周邊公共場所管理,狠抓校園周邊突出問題的整治,對校園周邊無證經營攤點,電子遊戲廳、歌舞廳、酒吧等經營場所,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嚴格禁止中國小生進網吧。 5、注重5種結合 一是法制教育與課堂教學相結合,課堂教育是對學生進行教育的最直接、最經常的途徑。我們要把法制教育納入學校整體教育之中,以思想品德課、政治課為主渠道,輔以時政課、校班會,把法制教育納入學校整體教育之中。 二是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相結合。五熱愛教育是學校德育教育的中心和永恆的主題,我們要把法制教育貫穿到五熱愛教育中去,利用三旗三校(隊旗、團旗、黨旗,少年團校、青年團校、學生黨校)活動,積極配合法制教育。 三是法制教育與日常行為規範教育相結合。守法與守紀密切相關,只有自覺守紀的人,才會自覺守法。因此法制教育要同中國小校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宣傳學習;行為規範的養成訓練;日常行為的綜合檢查結合起來。 四是法制教育與防差轉差工作相結合。要組織力量開展在校學生違法犯罪問題的專題調查,研究幫教措施,落實轉差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每個差生都有專人幫教,每個教師都有自己的幫教對象。 五是法制教育與社區教育相結合。社區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最有效的補充,社區要整合人力、物力資源,以法律進社區為載體,強化社區法律自願者隊伍,強化法治宣傳陣地,為在校青少年在社區的教育營造一個良好法治氛圍。 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是多種因素的綜合症,但只要我們採取綜合治理的辦法,分析清楚當代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特點和原因,對症下藥,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齊抓共管,形成全方位的法制教育網絡,牢固形成家庭、社區、學校多道防線,青少年的違法犯罪問題必將得到有效的控制。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青少年將會健康成長。

【第10篇】加強司法宣傳工作調研報告

加強司法宣傳工作調研報告

在生活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加強司法宣傳工作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宣傳是任何一個國家、一個政黨表達政治主張、維護自身政權的重要工具。由於我國幾千年的“人治”所帶來的影響,社會的法治和大眾的法治理念尚處在萌芽階段。如果我們不知曉或者不善於運用宣傳手段來表述自己的理念和傳遞法律的精神內核,那麼社會和公眾對於現行法律將盲目無從,隨之對法院的抱怨和對法官公正性的斥疑將應運而生,接踵而來的將是纏訴、上訪等問題所導致重複勞動的成倍增長。我們必須加大司法宣傳力度,才能實現公正與效率主旨。那麼,當前法院的司法宣傳工作存在哪些問題,怎樣才能加強司法宣傳工作,在本文中,筆者結合多年在基層法院的從事宣傳工作的經驗,作一些粗淺的探討,以供參考。

一、當前法院司法宣傳中存在的問題

(一)司法宣傳制度規範中的缺失。一是現有宣傳工作制度中僅有統一原則規定,具體報道的尺度範圍則由各法院自行掌握,這使法院宣傳工作因宣傳人員能力的.差別而在總體上呈現出不平衡狀態。二是為促進法院宣傳工作而訂立的考評機制,若不能合理設計考評方式方法、充分發揮引導幹警對司法宣傳的方向、內容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幹警很可能為爭先創優等因素刺激,片面追求上稿率,從而增加消息報道,減少深度報道;為迎合媒體和觀眾需要而增加個案報道,減少教育普法,結果可能反而使法院宣傳工作偏離宗旨,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

(二)司法宣傳內容的侷限性與狹隘化。由於新聞媒體在報道內容方面越來越重視觀眾需求和廣告客户的需要,而法院進行司法宣傳的眾多內容中,只有對各類典型案件的審理情況才可能吸引最大範圍的觀眾羣體關注,促使媒體進行採訪報道,這使法院司法宣傳的範圍和內容受到侷限,而逐漸變得狹隘。同時媒體還為了在有限版面內儘可能多地刊載廣告,不斷縮減其他版面,使得在司法宣傳報道中300字以下的消息報道日漸成為主流,而一些深度報道,尤其是與法院改革、建設有關的一些大型宣傳報道缺乏發表的場所,這與當前法院的宣傳總體趨勢和目標相背離。

(三)法院與新聞單位之間缺乏互動監督。法院有權有責對新聞報道的客觀真實性進行審查監督,它與新聞輿論監督在實踐中構成一種相互制衡的關係,但法院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比較滯後。部分法院宣傳工作未能及時適應媒體變化和新聞需要,並進行應對調整,從而影響了法院司法宣傳工作的力度。

二、加強法院司法宣傳工作的建議

(一)完善制度,規範進行法院司法宣傳工作。根據新聞宣傳具有的靈活性特徵,在制定統一的、自上而下的宣傳工作紀律進行規範管理的同時,各法院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上級部門在下達關於法院宣傳原則性規定的同時,可以標註説明或舉辦培訓班組織學習的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就相關問題達成共識;同時就現有考評機制中不合理部分進行修訂,以促進司法宣傳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

(二)重視司法宣傳的人才培養。從事宣傳工作的人都知道,這是一件辛苦活,需要具備綜合性的知識和能力,需要付出很多默默無聞的工作,犧牲很多休息和娛樂的時間。所以各法院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制定相應的獎勵辦法,鼓勵大家多做宣傳工作,並對宣傳工作突出的幹部加以提拔使用。

(三)努力提高法院司法宣傳工作的質量和層次。當前法院宣傳工作要順應政法新聞需求形勢,適時調整工作方法,樹立精品意識,加大報道的力度、深度和廣度,不斷提高法院宣傳報道的質量和層次。如在報道內容受限的不利條件下,法院可以案件審判為載體,深入淺出地闡釋法律的含義、理論和道理,同時結合審判工作、隊伍建設、法院改革作進一步的宣傳,從而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也可以在捕捉新聞點、遣詞用語、報道技巧等方面加以改進,滿足媒體報道和受眾心理需要,能夠為其所接納。

(四)法院應與新聞單位進行廣泛的聯繫合作。一方面法院應轉變被動的工作作風,主動與新聞單位聯絡,建立穩定的信任與合作關係。通過聯繫和交流,促進雙方對一段時期的政法新聞宣傳重點或某一方面問題達成共識,以把握好新聞宣傳尺度,充分發揮正面導向作用。還可通過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與新聞媒體聯合開設專欄報道等方式,經常性介紹法院的工作重點,發佈重大、典型案件的審理情況,組織好法院的重點報道和日常性的報道工作。另一方面,法院也要正確對待新聞輿論監督,對新聞單位的正確意見要認真聽取、及時糾正,從而促進法院司法宣傳工作向深層次發展。

【第11篇】2022關於縣司法行政隊伍嚴以修身建設調研報告

根據市局“關於開展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調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視,對全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概況

目前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共有人員61名(其中局機關工作人員21人、鄉鎮司法助理員16人、法律服務人員34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服人員)。現有律師所3個、法律服務所3個。近幾年來,我縣司法行政系統在上級領導部門的重視與支持下,按照新時期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目標,採取重學習、嚴制度、抓整建、造氛圍等措施,為打造一支政治上堅定、業務上精通、作風上優良、紀律上嚴明、執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隊伍作了不懈努力。具體來説,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加強學習,提升素質。幾年來,在司法行政幹部隊伍中,先後開展了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黨員先進性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守講樹”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大學習大討論等為主要內容的學習教育活動,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機關幹部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同時,在全體司法行政隊伍中還針對不同人員,開展了多種類型的業務練兵和學習培訓活動,使司法行政隊伍的業務水平、業務能力得到了不斷提升。

規範制度,苦練內功。我們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員”的指導思想,把建章立製作為加強隊伍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幾年來,在司法行政部門先後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設學習制度》、《司法行政幹警聯繫羣眾工作制度》、《律師參與涉法信訪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糾紛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認真做好了制度的廢、改、立工作,明確了完成時間和責任部門。通過建章立制,規範了司法行政隊伍的行為,使隊伍的紀律和作風都有了較大改善。

強化載體,鞏固成效。今年,按照省、市、縣委的重要精神,圍繞“守講樹”的具體要求,我局在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開展了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正風肅紀、爭做好乾警”活動開展的“回頭看”,在整頓中通過採取集中學習討論、查擺存在的問題、批評與自我批評等形式,邊整邊改,以整促改,達到了隊伍建設的目的。

營造氛圍,爭先創優。我們在重學習、嚴制度、抓整建三管齊下抓隊伍建設的同時,把學先進、比先進、趕先進、爭先進、創先進、促先進作為隊伍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通過表彰隊伍中湧現出來的各種先進性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引導作用,在隊伍中樹立弘揚正氣、愛崗敬業、克己奉公、無私奉獻、清正廉潔、服務為民、執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風,促進隊伍建設取得實效。

二、當前司法行政隊伍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及對策

雖然近幾年**縣在加強隊伍建設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縣司法行政隊伍中仍然存在着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在司法行政機關幹部隊伍中,部分幹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責任心不強、積極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思想,對本職工作缺乏應有的熱情。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由於有少數機關幹部本身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在隊伍建設中消極應付、敷衍塞責,或存在着“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不思進取;

2、在基層法律工作者隊伍中,有部分基層法律工作者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紀律不嚴、作風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時不能依法辦案,甚至存在着違法辦案的行為;有的對所代理的案子不負責任、不盡職守、消極應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標準收取代理費,或者對當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義索取財物;有的在辦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説話粗野、態度粗暴、不講文明,缺乏應有的道德修養。出現這些現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數基層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質、大局觀念、服務意識、業務水平、執業紀律等方面比較淡薄或欠缺,沒有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沒有遵守國家相關的政策、法律、職業道德、執業紀律。

3、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發展,律師隊伍中也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在:有的律師價值取向發生偏離,拜金主義嚴重,在辦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錢看、因錢辦案、為錢辦案、先給錢後辦案、不給錢不辦案、錢給少了亂辦案的現象;有的律師脱離組織的領導,一心賺錢,不講奉獻,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接受組織管理,在思想上、行動上遠離黨的組織;有的律師作風不整,認為“到不到辦公室無所謂,只要能辦到案、收到費、完成上繳就行了”;有的律師在辦案中不講政治、不顧大局,為幫當事人打贏官司不擇手段,甚至違法違紀也在所不惜。出現這些情況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師在思想上產生了錯誤認識,認為律師是自由職業,應當充分體現“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師受到不良思想的影響,出現了理想信念動搖、大局觀念淡薄、執業理念錯位,一味追求金錢,忽視經濟效益與政治效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4、在基層司法行政隊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現實問題,主要是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中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盡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沒人幹、有人沒事幹、有人不幹事”的局面,影響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職能的發揮。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員業務不精,有的鄉鎮司法所“天高皇帝遠”,形成不受鄉鎮管制,局機關又管不着的局面,因此,要解決這支隊伍目前存在的問題,就需要上下配合,把能幹事的、會幹事、想幹事的人,充實基層司法行政隊伍的力量,充分發揮好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另外加強社區矯正、人民調解等專業培訓,提高基層司法員的業務能力。

5、人員編制少,經費不足,出現無人乾和無錢幹問題,嚴重製約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

三、關於改進和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幾點探討

領導班子、機關公務員和法律工作者是縣級司法行政隊伍的三個重要分支。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就要根據這三支隊伍的不同特點,採取針對性強的不同措施,不斷提高三支隊伍的戰鬥力,從而實現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目標。

(一)按照“政治堅定、開拓創新、業務精湛、公正廉明、團結和諧”的要求,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一是貫徹民主集中制。領導班子的每位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要求,不搞“一言堂”,凡研究重大決策、幹部任免調動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均應採用集體討論、會議決定的方式,確保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另外,領導班子要堅持政務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向在職幹部、退休幹部和行風監督員通報全局重大事項,以此贏得全體幹部的支持。二是開展中心組理論學習。領導班子將開展學習,作為提高領導班子成員領導水平,帶領全體幹部開創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載體,不斷完善局中心組學習制度,展開有針對性地學習和討論,每次學習會都要確定一人作中心發言,另一名人作主評。同時將中心學習與建設學習型機關相結合,適時擴大參加學習對象範圍,安排中層幹部、一般幹部,或邀請退休幹部、外來幹部上課,不斷豐富中心組學習形式。三是實施談心談話制度。領導班子堅持“六必談”(鼓勁談、警誡談、安慰談、幫助談、廉政談、勉勵談)制度,經常主動地、經常性地找中層幹部、一般幹部和法律服務人員談心,以加強溝通、增進理解、增強信任,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每年每人找幹部談心不少於5人次。領導班子成員虛心聽取談話對象提出的好建議、好意見或好主意,盡力幫助談話對象解決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要求,加強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按照“一要幹活、二要乾淨”的要求,大力倡導真抓實幹、務求實效的作風,加強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為幹部打一劑“預防針”和“強心針”。嚴格約束履職行為,以鐵的紀律管理隊伍,切實解決好新形勢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樹立司法行政隊伍的良好形象。領導幹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幹好事、少幹錯事、不幹壞事,嚴格自律,要從紀律上加強約束,從制度上從嚴管理。要針對行政、執法、執業活動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的措施,進一步推進隊伍履職行為的規範化建設。

(三)按照“堅持信念、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要求,加強法律工作者隊伍建設。開展主題教育。結合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緊密聯繫本地實際,分別在公證員、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中開展集中教育整頓、辦案質量抽查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動,指導各法律服務機構不斷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明確服務內容,建立承諾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務質量,爭創文明單位,引導公證員介入經濟建設主戰場,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律師參與處理涉法信訪突出問題和羣體性事件,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羣眾工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拓農村法律服務領域,滿足廣大村民對法律服務的需求。

(四)要加大對司法行政幹部成長的關注力度,進一步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激發幹部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議縣委、縣政府加大對基層司法行政幹部的選拔任用力度和幹部的橫向交流力度。

同時,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獎勤罰懶,全面調動基層司法行政幹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一是用好領導幹部配備、非領導職務晉升等手段,向外輸送人才,一方面可以擴大司法行政機關影響力,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環境。二是努力爭取地方黨委、政府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加大對基層基礎建設的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司法行政幹部的工作條件和環境,進一步激發其幹好工作的熱情。三是營造濃厚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圍,宣揚新時期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激發廣大司法行政幹部的職業自豪感和事業心,解決基層司法行政幹部想幹事、要幹事、主動幹事的問題。在此基礎上,要配齊配強司法行政工作人員。隨着司法行政職能的不斷拓展,目前人員編制已不能適應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要求,建議請組織人事部門給予適當關注,同時建議組織部門禁止從司法行政部門借調司法幹警,解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有人幹事的問題。

【第12篇】司法所工作調研報告

為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為新區建設服務,我局領導帶領宣傳科、基層科、安置幫教科人員深入到全區13個鎮、鄉、街道、司法所、23個村(居)委會開展調研、檢查。通過聽取司法所長的工作彙報,鎮、鄉、街領導對司法所工作情況的介紹,與鎮、鄉、街領導交換意見,深深感到司法所在推動基層精神文明建設,為地方經濟建設保駕護航,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對進一步強化司法所工作有了明晰的認識。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方面,星甸鎮司法所開展“農民教育工程”活動,送法到農户,帶動了農民自覺遵守法律,自覺履行應盡的義務。盤城鎮開展“黨的政策、法律、科普知識、文明民謠”四入户活動,併成立專門隊伍,走村入户進行宣傳教育,解決羣眾亟待解決的問題。

鎮黨委、政府將此項活動列入年終目標考核。永寧鎮開展“我與父母同學法”活動,由鎮司法所出卷,發給中國小生,利用暑假期間,由學生和家長共同完成。沿江鎮對弱勢羣體宣傳法律,提供法律服務。永豐鄉舉辦機關幹部、村幹部、黨員培訓班,學習有關依法治鄉、依法治村等法律法規。珠江、永寧、石橋等鎮開展“送法進教堂”活動,對教徒進行法律宣傳教育。在安置幫教方面,頂山鎮設立“安置幫教基金”,對確有困難的“兩勞”釋放人員給予適當的幫助。泰山鎮同民政等有關部門聯繫,為生活困難的“兩勞”釋放人員申辦最低生活保障。浦口街道推行“三個一點”,即政府撥一點、單位支持一點、家庭補貼一點,對有殘疾或生活無着落的“兩勞”釋放人員給予經濟救濟補償。橋林鎮為無房居住的“兩勞”釋放人員建房並聯系安置工作。沿江鎮同南鋼、揚子等企業聯繫,為“兩勞”釋放人員設立過渡性安置基地。

烏江鎮每年召開二次幫教對象座談會,五年來,該鎮沒有發生重新犯罪現象。在基層調解方面,珠江、泰山兩鎮堅持每月一次調解主任例會,一次糾紛排查,共同討論疑難糾紛,對重大糾紛做到及時上報,及時調處,利用調解室採用模擬調解庭方式調解糾紛。盤城鎮以村、組幹部組成“四員”即宣傳員、調解員、安全員、信息員,定期定時開展活動,維護本鎮的安全和穩定。浦口街道將轄區48個單位、9個社區的調解組織劃分為三個片,分片管理,定期召開片長會議,分析社情,討論調解案件。頂山鎮規定重大疑難糾紛必須在基層調委會調處,如有上交,年終考核將對調委會扣分。司法所緊緊圍繞鄉、鎮、街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各項業務,尤其是在開展法制宣傳,促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排查調處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維護本地區社會穩定;幫教安置“兩勞”迴歸人員,預防重新犯罪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上半年共宣講法律47場次,受教育45985人次,直接調解糾紛86件,協助調委會調解糾紛68件,防止羣體性上訪14件,502人。

為基層政府提出司法建議11件,全部得到黨委政府的採納,安置“兩勞”釋放人數53人,安置率89。司法所工作得到了鄉、鎮、街領導和羣眾的肯定,得到了領導的重視和支持,辦公條件得到了進一步改善。

橋林鎮陸鎮長用“四圍繞、四抓”,即圍繞目標抓措施落實;圍繞中心抓職能發揮;圍繞教育抓疏導防範;圍繞自身抓素質提高,對司法所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這也是其他鄉、鎮、街黨委、政府對司法所的評價。通過調研、檢查,也發現司法所工作存在明顯不足,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工作的主動性還不夠。目前農村正處在一個發展轉折時期,但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安置幫教、基層調解、法律服務,特別是依法解決矛盾、化解糾紛的職能發揮都明顯不能適應形勢任務的要求,工作顯得被動應付。

2、工作的深入還不夠。有的司法所工作只停留在表層上,沒有紮實深入下去,村(居)委會包括單位、學校的基礎工作沒有做好;有些糾紛調解、安置幫教、依法治理、法制宣傳台帳不健全,明顯反映出工作不紮實、不深入,更談不上工作的創新。

3、工作信息還不夠暢通。司法所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很多特色和亮點,但沒有及時總結交流,使整體司法行政工作難以活躍,有聲有色。

4、司法所長的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司法所長負有帶領、發揮一個鄉、鎮、街範圍內的普法、治理、調解、“兩勞”、法律服務組織隊伍職能的職責,要更好地履行職責,必須進一步強化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專業技能。

隨着形勢的發展和任務的要求,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的職能作用,應着力加強以下工作。

首先,要進一步加強人民內部矛盾的調解、疏導,為社會穩定發揮更大的作用。應該把依法調解作為解決矛盾的一個切入點,採取聯合調解、調解庭調解或者依託調解中心進行調解等多種調解方式。應及時排查發現的問題苗頭,預防矛盾發生特別是對重大惡性的事件、羣體性上訪事件要定期排查,依靠黨政組織超前預防,及時處理。必須全面瞭解掌握本地區民間糾紛和人民內部矛盾的現狀及特點,把握矛盾的動態信息,分析矛盾產生的原因,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準確建議,及時開展治理,通過以上工作為黨委、政府排憂,為羣眾解難,發揮好“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其次,認真開展依法治理、法制宣傳工作。鄉、鎮、街都按區委政府要求制定了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司法所要行使好職能,抓好工作的督促、指導、檢查、總結。法制宣傳要分層次和重點,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把鄉、鎮、街和村、居、單位的領導作為重點對象,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增強權利、義務對等的法治觀念,努力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對於職工、農民、社區居民的普法教育,應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加以落實。要建立居民、村民、職工學法制度,培訓宣傳骨幹,有條件的可以建立普法志願者隊伍,通過普法教育使羣眾能夠依法維護正當權益,自覺履行法定義務。

再次,要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一要做到管理規範化。要對迴歸人員及時登記,成立幫教組織,準確掌握幫教對象的生活、家庭、思想等情況,與有關部門簽訂幫教協議,確定幫教組織方式,逐人建立台帳,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二是幫教經常化。刑釋解教人員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受到社會、家庭、環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幫教需要一個長期過程,只有循序漸進,經常地開展幫教活動,才能收到實效。

三要使安置市場化。要注意依靠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通過多渠道、多形式進行安置,讓社會都來關心這一特殊羣體。有條件的要建立過渡安置基地,籌集安置資金,申請社會“低保”,有效地推動安置幫教工作的開展,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第13篇】司法調研報告格式模板

調研報告的核心是實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觀事實。調研報告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調查,二是研究。為大家分享了司法調研報告範文,歡迎借鑑!

一、規範司法行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是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人民檢察院如何貫徹落實好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強司法規範化建設,着力提升辦案質量、隊伍素質和司法公信力,是當前面臨的重大而緊迫的課題。

第一,加強司法規範化建設,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司法水平往往反映出這個國家或地區的法治水平,關係到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形象。而司法辦案的規範化程度直接反映出司法的水平。因此,加強司法規範化建設,使廣大司法人員自覺把每一起案件辦成鐵案、精品案、和諧案,既是彰顯司法的公正高效權威的應有之義,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實需要。

第二,加強司法規範化建設,是有效應對社會轉型期複雜形勢變化,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必然要求。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矛盾凸顯。一方面,由於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社會結構深刻變動、思想觀念深刻變化,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並以勞資糾紛、拆遷衝突、金融犯罪等案件形式大量湧入司法機關;另一方面,國際敵對勢力不願意、不甘心中國的發展強大,他們熱衷炒作司法個案、製造各種事端無限放大人民內部矛盾。司法機關就必須審慎處理各類案件,通過大力加強司法規範化建設,提升司法行為的嚴格規範、理性文明程度,公正高效徹底地化解社會矛盾,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加強司法規範化建設,是強化隊伍素質,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公平正義是人民羣眾的強烈願望,更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隨着微博等互聯網工具的快速發展,原來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孕育、發酵才能在一定範圍內傳播的訊息,現在幾小時甚至幾分鐘就能舉國皆知,使一些偶發事件引起直接利益和非直接利益衝突,能夠迅速形成社會熱點問題,直接誘發社會公眾的習慣性質疑。面對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力度不斷加大、廣度不斷拓展的新形勢,必須要大力加強規範化建設,提升隊伍素質和司法能力,樹立司法的公信和權威,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打下堅實的組織基礎。

第四,加強司法規範化建設,是有效解決司法突出問題,滿足人民羣眾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隨着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推進,人民羣眾法律意識明顯增強,對司法工作有了更高的期待:不僅要求裁判結果公正,還要求訴訟過程的公開、便捷;不僅要求對司法活動的知情權,還期待對司法活動的主動參與和監督;不僅要求提供實體上的司法保障,還要求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務和環境。只有通過大力加強規範化建設,才能真正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二、規範司法行為的措施和成效

我院作為基層檢察院,自20_____年以來,在開展規範司法行為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1、自偵部門

在規範執法程序方面,20_____年以來,我院以辦案工作區的規範化建設為依託,建立了“檢警一體化”的辦案模式和“檢醫聯動”制度,完善了辦案用警審批制度、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安全陪護制度。結合相關法律及辦案紀律進行細化,制定了詳細的反貪辦案流程,從案件受理、初查方案制定、初查立案、偵查計劃、安全預案、偵查終結等各辦案環節進行細化處理,明確各環節的具體工作要求及標準。通過一系列辦案措施的推行確保了辦案安全,未發生任何辦案安全事故,有效推動了辦案工作合法有序的開展。多年來在我院辦理的自偵案件中無干警違法違紀的控告、申訴記錄,也沒有發生任何辦案程序違法的現象,幹警的執法規範和程序公正意識也得到提高。

在辦案制度建設方面,我院針對自偵案件辦理強化了監督和決策機制的建立,自偵案件自初查開始必須邀請紀檢組派員適時介入進行全程監督,發現苗頭傾向性問題、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重大複雜案件邀請偵監、公訴部門適時介入,分析取證方向、制定證據標準;為提高辦案質量,反貪局、反瀆局內部建立了案件審查機制,指定一名從事過公訴工作,經驗豐富的同志擔任案件審查工作,從案件辦理的各個流程、證據合法性等方面及時提出問題嚴把質量關,提高了案件質量;為確保自偵案件各環節工作的有序開展,建立並長期保持了局務會討論案件制度,一案一分析、一案一總結制度,對每件案件的辦理過程及時進行分析,結案後及時進行總結;為嚴把自偵案件“出口”關,還建立了自偵案件檢委會決定製度,自偵案件不論案值大小、案件簡繁,偵查終結必須經檢委會研究決定。通過嚴格執行辦案監督和決策機制,多年來我院所辦自偵案件無不起訴及無罪判決案件,辦案幹警的偵查能力,證據意識得到了強化。

2、偵查監督部門

(1)強化審查逮捕環節的監督職能,狠抓逮捕案件質量。在審查逮捕過程中認真履行審查逮捕和訴訟監督的職責,全面把握逮捕的三個條件,注意防止和克服“構罪即捕”的觀念,既嚴格審查犯罪事實證據,又注意審查“有逮捕必要性”的事實和證據。探索建立“逮捕必要性”證明制度,嚴格適用“逮捕必要性”條件。加強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和聽取律師意見的工作,對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案件堅決不予批捕。認真貫徹執行《人民檢察院辦理審查逮捕案件質量標準(試行)》,堅持逮捕案件質量分析制度。深化不批捕説理工作,提高釋法説理的質量和水平,規範説理文書格式。

(2)繼續深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偵查監督的各個辦案環節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把嚴格執法與執行刑事政策有機統一起來。對嚴重刑事犯罪要從嚴予以打擊,該批捕的堅決依法及時批捕;對輕微犯罪或有從寬情節的犯罪要寬緩處理,嚴格把握逮捕條件,慎用逮捕措施,努力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工作機制,簡化辦案流程,提高辦案效率。探索建立當事人達成和解刑事案件辦理機制和對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輕微的人員適當從寬處理的機制。

(3)堅持力度、質量、效率、效果相統一,大力加強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既要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執法不嚴、放縱犯罪的問題,又要監督糾正違法立案、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等執法違法、侵犯人權的問題。建立健全立案監督案件跟蹤監督機制,提高案件的偵結率、起訴率、有罪判決率和重刑率。繼續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網上銜接,信息共享”機制的建設,及時督促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3、公訴部門

(1)全面開展量刑建議工作,實現刑事審判權的制約。工作中,注意區分嚴重犯罪和輕微犯罪、被告人主觀惡性程度、是否具有法定、酌定量刑情節,並根據被告人犯罪的實際情況依法提出從寬、從嚴的具體量刑建議,全面實現公訴案件的刑事審判權的權力制約。

(2)繼續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刻領會“寬嚴相濟”的內涵,當寬則寬,當嚴則嚴,積極探索刑事司法改革的有效措施,大膽適用刑事和解制度辦案。對交通肇事案和故意傷害(輕傷)案啟用檢調對接機制,進行刑事和解,對被告人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會和諧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3)結合實際,制定了公訴見習制度。以公訴工作為抓手,以點帶面,以崗帶人,鼓勵本院其它部門的檢察幹警到公訴部門進行崗位見習、辦案見習,促進了檢察人才交流,提升了檢察幹警綜合業務能力,充分展現了檢察職業形象,全面提升了檢察隊伍的整體素質。

(4)採取多種措施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針對諸多刑事被害人由於種種原因無法得到賠償和救助,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的現狀,開闢救助被害人的公訴“陽光救護通道”,從而幫助特困刑事被害人緩解燃眉之急,維護了公平正義,彰顯了司法人文關懷,也搭建了一條警民情深的“愛心橋”。

4、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1)突出重點,加大對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訴力度

認真辦理民事行政申訴案件,把辦理抗訴案件和再審檢察建議案件有機結合起來,注重案件質量和效果,根據案件實際情況,選擇最佳的監督方式,切實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2)息訴服判,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

在辦理當事人申訴案件工作中,經審查認為不符合提請抗訴條件的,認真向申訴人宣傳法律,講明檢察機關不予抗訴的理由,做好勸導工作,引導申訴人息訴服判,自覺服從和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

(3)發揮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每年3月,都深入農村、社區、企業開展主題宣傳月活動。每次宣傳活動都深入漁門、永興、箐河、温泉、格薩拉等偏遠鄉鎮,與基層羣眾接觸,宣講法律,散發宣傳資料,教育和引導廣大農民羣眾樹立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鼓勵農民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農民羣眾提供有效的法律宣傳服務。

【第14篇】鄉鎮司法辦人民調解現狀調研報告

加強人員配備和業務指導,切實提高調解成功率。一是在鄉司法所增派專業工作人員指導村級調解工作的進行,形成業務上的聯繫。二是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吸納一批熱心公益事業、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懂政策、懂法律、文化程

在鄉綜治辦工作已經一年了,在與矛盾糾紛打交道的同時我們總是在不斷的思考和探索着提高調解效率,減少矛盾糾紛的方法,先就此談幾點淺薄的意見。

一、鄉基本情況

鄉素有“楚天茶葉第一鄉”和“山歌之鄉”的美譽,東鄰縣城,西接 ,南臨 ,北出 ,鄉政府機關所在地距縣城52公里。全鄉國土面積300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0587畝,轄15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114個村民小組、8067户、27614人,農村勞動力13605人,29個黨支部,1155名黨員,上年農民年均純收入2360元,屬典型的革命老區和土家族聚居區。全鄉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16個,其中,鄉人民調解委員會1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15個,有調解員112人,制度建設逐漸規範,“大調解”格局基本形成。xx年以來排查排查矛盾糾紛103起,調處成功76起。xx年以來排查矛盾糾紛85起,調處成功63起。矛盾糾紛的發生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造成不良影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危害影響經濟發展。

二、矛盾糾紛的特點和產生原因

根據 年對矛盾糾紛的統計來看,鄉矛盾糾紛大致分為由山林土地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由婚姻家庭鄰里等問題引發的糾紛、因修公路等基礎建設引發的矛盾糾紛三個大類,在矛盾總數中的比例接近2:1:2。其中,山林、土地糾紛往往是因為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時期山林、土地界段劃分不明確、重合,填寫過程中文字表述不準確等原因引起;婚姻家庭矛盾在家庭內部矛盾一般較小造成的社會影響不大,多數是因雞毛蒜皮的小事累積引起的;鄰里糾紛產生的原因較多,在家族式地區容易引起羣體性糾紛或暴力行為,社會影響較大;因修路等基礎建設產生的糾紛大多數涉及佔地、線路設計和補償等問題,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調解和處理好不僅極易影響農民自發修路的積極性,也是引發羣體性糾紛的原因之一。現在對糾紛化解的方式主要是人民調解,但由於社會文化多元化,矛盾糾紛多樣化,而調解成功率事實上只有70%左右,已經嚴重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因而矛盾糾紛的調處手段和調解方式的改進迫在眉睫。

三、現行人民調解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領導不夠重視,社會公眾認可度還不夠。一是硬件配備存在缺陷,雖然鄉已經實現上級規定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有人、有錢、有場地”,但是人員是由村幹部兼任,經費“實報實銷”具有不穩定性。新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十二條指出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為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辦公條件和必要的工作經費,但是在鄉居委會和大多數的村民委員經費依賴上級撥付,承擔人民調解經費只能是“拆東牆補西牆”,落不到實處。二是部分領導不夠重視,由於部分領導對調解工作認識不夠,認為只要不造成上訪就行了,造成調解工作只能依靠司法工作人員和村人民調解員單兵作戰,而司法所現在僅有一名工作人員,在調解工作上難免力不從心。三是宣傳力度不夠,很多羣眾不瞭解人民調解的優勢,在矛盾糾紛發生時容易採取私力救濟和直接提起訴訟,導致一些本來可以就地解決、就地化解的矛盾激化,甚至導致民轉刑案件發生。

(二)調解員綜合素質有待提高,工作熱情不夠。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現有的112名調解員中,45歲以上的超過70%,大部分人只有國小文化程度,調解時憑藉經驗居多,對政策和法律法規瞭解不夠,製作協議書有一定困難,調解案件時極易出現法律和政策漏洞,造成調解好的案件出現反覆。由於前期調解工作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農村調解員工作時不僅沒有相應的補助,而且是常常自己倒貼交通費用,使農村調解員對調解工作缺乏熱情,有着“幹不幹一個樣,幹好幹懷一個樣”,“不幹不打緊,幹了得罪人”的消極思想,嚴重影響了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調解員身兼數職,流動性大,不利於經驗的形成和推廣。由於村級調解組織成員大多數為村幹部兼任,他們不僅要調解矛盾糾紛,更要村裏村委會的各種事物,發生矛盾糾紛有疲於應付的現象,加上人員調整頻繁,導致整個隊伍不穩定,工作積極性差,好的經驗無法得到總結和推廣,制約了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

(四)鄉鎮調解工作缺乏經費,給我鄉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一是培訓力度受限。由於無專項人民調解員培訓經費,影響了人民調解員素質的提高。我鄉人民調解員除司法所人員外,多數是由村委會主任、委員兼任,沒有經過法律專業教育培訓,對人民調解業務不熟悉。培訓經費的不到位更使這個問題十分突出。目前對多數基層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一般是以會代訓方式進行,極少有系統學習法律知識的機會。二是制約了宣傳工作的開展。許多發生在農村因民間糾紛引發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羣體性事件,多為不懂法、不用法或無力承擔訴訟費用,自行採取各種“手段”解決所致。因此,利用人民調解這一羣眾性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調解民間糾紛正是當前農民所急需,維護地區社會和諧穩定、經濟發展、各項改革穩步推進所必須,而作為履行這些工作職能的人民調解組織卻因沒有專項工作經費,難以有效開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糾紛的調解質量和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第15篇】司法鑑定工作狀況調研報告

xx市面向社會服務司法鑑定機構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起來,司法鑑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現出積極探索、穩妥推進的新局面。但我市也存在着司法鑑定的運行機制較為混亂、司法鑑定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司法鑑定人員的管理機制不夠科學、合理等問題。為此,筆者根據工作經驗和體會,對發展我市司法鑑定事業提出了一些主要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司法鑑定;現狀;問題;對策

司法鑑定是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案件中的某些專門性問題,按訴訟法的規定,經當事人申請,司法機關決定,或司法機關主動決定,指派、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對專門性問題做出判斷結論的一種核實證據的活動。簡單地説,司法鑑定就是偵查、起訴、審判等訴訟活動中依法進行的鑑定。那麼什麼是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活動?除司法機關內部鑑定機構因業務需要而進行的無償司法鑑定活動之外的其他司法鑑定活動,均為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活動。

目前,司法鑑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現出積極探索、穩妥推進的新局面。現筆者就我市司法鑑定工作的發展及現狀、存在主要問題、完善對策建議作嘗試性的探討。

一、我市司法鑑定工作的發展和現狀

xx市面向社會服務司法鑑定工作同全省其他地市相比起步較晚、基礎薄弱、規模較小、管理相對滯後。受經濟大環境影響,我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數量少、規模小、項目不全、管理不規範。2022年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時期,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機構管理職能劃入市司法局,但當時沒有對司法鑑定管理工作予以正規化管理,所以在'三定'方案中沒有單獨設立司法鑑定管理科,而是由法制科兼管,為以後的規範化管理和司法鑑定事業發展留下了制約隱患。2022年前,我市只有2家面向社會服務司法鑑定機構:xx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司法鑑定所和黑龍江亞中xx分公司司法鑑定所。其中黑龍江亞中xx分公司司法鑑定所屬省司法鑑定管理處直管,對xx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司法鑑定所的管理實際也是名存實亡。

202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出台以後,隨着管理體制的進一步明確和省廳創新工作積極的影響,市司法局積極宣傳運作,我市的司法鑑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司法鑑定事業才如雨後春筍、蓬勃發展起來。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個種類、9家司法鑑定機構經省廳許可登記、取得司法鑑定執業資格。其中醫學類(法醫臨牀)4家;司法會計類2家;工程質量類1家;產權交易類2家。目前,還有2家醫學類機構已向省廳申報司法鑑定執業資格,待省廳審查許可。兩年來,我市司法鑑定機構數量和接受司法鑑定委託數量均翻了三番。司法鑑定管理工作也穩步加強。今年5月,xx市司法鑑定人協會成立,對面向社會服務司法鑑定的管理由單一的行政管理模式轉變為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雙管齊下的管理模式。雖然如此,無論是在司法鑑定機構數量和人員規模、業務開展上,還是在管理模式和工作力度上,我市目前在全省還是處於後幾位。

二、我市司法鑑定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 司法鑑定機構的部門設置和運行機制亟待規範

首先,當前我市除由司法行政部門管理的面向社會司法鑑定機構外,還存在一些鑑定機構或部門,有些是司法機構內部設置的,有些是行政機關的附屬單位,有些本身就是行政機關,公安、檢察及衞生、物價等部門對外服務的鑑定機構各級都有。只要機構成立,不管鑑定人員技術、條件是否合格、齊全,都可以掛牌營業,出具鑑定結論。這種行為和做法明顯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的規定。

另外,我市司法鑑定的運行機制也較為混亂。當前,尤其是公、檢、法等不同系統、不同層次的司法鑑定機構之間受理鑑定的範圍不明確,沒有一套科學完備的有關鑑定受理的統一制度。在司法實踐中,各系統、各層次的鑑定機構的鑑定受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隨意性、混亂性和重複性,也使得司法鑑定工作的秩序出現了混亂,容易對案件的起訴和審理產生負面的效應。

(二)司法鑑定從業人員素質、司法鑑定公信力還需加強

首先,由於法律對從事司法鑑定的機構和人員准入資格要求規定不夠嚴格,所以,受委託從事司法鑑定的社會專業鑑定組織儀器設備標準不等,鑑定人員水平也參差不齊,又因為缺乏嚴密的操作規則和監督制度,難以保證鑑定結論的客觀、公正。鑑定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司法鑑定整體水平不高。由於鑑定機構多而雜亂,難免鑑定人員中有濫竽充數者,特別是依附國家機關的庇護而生存的鑑定機構,其人員素質更令人堪憂,司法鑑定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很難形成鑑定人隊伍的專業化和職業化。

其次,一些鑑定單位或鑑定人為追求經濟利益,曲意迎合一些當事人或辦案人員的不合理要求,扭曲了司法鑑定的本意,使司法鑑定結論的公正性、客觀性大打折扣。同時,由於司法鑑定的費用是由當事人承擔,更因為辦案人員按司法鑑定結論就是辦錯了案,承辦人員也不負錯案責任,鑑定人員也缺乏責任追究,所以,有相當部門的辦案人員不是從案件是否確實需要的角度出發委託司法鑑定,而是動輒委託司法鑑定,過分依賴司法鑑定,結果存在造成一些案件久拖不決和資源的不必要浪費等弊端。

另外,由於公、檢、法、衞生、物價、勞動等部門都有自己或者聯繫的司法鑑定機構,所以,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自覺或不自覺地認為自家的'菩薩'靈。如一起傷害案,公安偵查鑑定為輕傷,檢察審查起訴鑑定為重傷,一審法院作有罪判決後,被告人不服上訴,二審法院鑑定為輕微傷作無罪判決。幾家弄得案件互相扯皮,當事人申請賠償又互相推諉,久拖不決,影響極壞。

(三)對司法鑑定人員的管理機制不夠科學、合理

一是司法鑑定人的權利、義務不明確。《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定:'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民事訴訟法》第72條、《行政訴訟法》第35條也有類似規定。當鑑定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如何有效地保護、鑑定人無故不履行義務時如何制裁均無法可依,影響了鑑定的法律權威。鑑定機構有權無責,隨意出具鑑定結論。由於對鑑定機構、鑑定人員缺乏法律約束,隨意出具鑑定結論也無相關制裁措施,使得少數鑑定人員收收人賄賂賂,出具偏袒一方的鑑定結論,這在財產評估中表現尤為突出,同一財產,不同機構出具的評估值有時竟會相差幾倍!

二是對鑑定人員沒有健全的培訓和考核晉升制度。健全和實施科學合理的培訓制度,是進行司法鑑定工作的基礎,而建立和完善科學的、系統的考核晉升制度,則是不斷提高鑑定人員技術水平,使鑑定事業不斷髮展的必要途徑。兩者互為聯繫,互為影響。幾年來,在技術職稱考核晉升的工作中還沒有形成一套科學的完整體系,晉升標準僅僅以學歷和工作年限為主要參考,客觀上形成了技術職稱晉升還是論資排輩,無水平高低、能力大小、貢獻多少之別,影響了鑑定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和進取精神。同時,司法鑑定管理人員及執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業務技能的提高還需依靠省司法廳或司法部組織辦班培訓,本市沒有師資力量和技術能力。而司法鑑定經費又得不到充分保障,所以省廳或司法部組織的培訓班有時也難以參加,司法鑑定的公信力則難以快速提高

(四)司法鑑定程序規定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

主要問題是對重新鑑定沒有具體規定。(1)是否需要重新鑑定無規定。一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不服,常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法院是否准予,沒有標準;(2)重新鑑定的機構如何選擇無規定。實踐中有時出現越申請重新鑑定,鑑定機構的級別卻越低的怪狀,而各鑑定機構出具的相互矛盾的鑑定結論又成為重新鑑定的動因;(3)重新鑑定的次數無限制。一方當事人認為鑑定結論於己不利,就申請重新鑑定,一案多鑑甚為普遍,因鑑定而花去一年半載屢見不鮮。多渠道、多層次的重複鑑定,不僅增大訴訟成本,加重當事人負擔,造成資源浪費,且經常出現鑑定結論相互矛盾的情況,法院對此無所適從,訴訟久拖不決。我市目前對此類問題也沒有明確具體的制度和規定.

三、發展我市司法鑑定事業的主要對策和幾點建議

(一)全面協調、切實解決司法鑑定機構的部門設置和運行機制不規範的問題

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政法[2022]2號文件精神,把司法鑑定業務統一交由在司法行政部門登記管理的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機構辦理,取締一切依附國家機關的庇護而生存的不合法的鑑定機構;公安、檢察、國家安全等各部門的鑑定機構或部門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託;取消法院委託鑑定的權限,法院只需保留審查當事人委託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是否在司法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的權限就可以了。這樣既符合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則,避免審判機關的'自審自委'行為導致法院與受委託機構產生利益關係,嚴重損害司法公正,又可以促進我市面向社會服務司法鑑定機構公平競爭,推進司法鑑定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整合力量、切實加強司法行政部門管理職能和力度

目前,除xx市外,全省各地市司法局均成立了專門的司法鑑定管理科,增加了專項編制,配備了專職人員,使司法鑑定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此外,司法鑑定業務經費在財政方面也沒有得到充分支持和保障。建議有關領導從長遠着眼、從大局出發、從速解決司法鑑定管理中人力、物力、財力上存在的問題,設立司法鑑定管理科,增加專項編制,配備專職人員,從而為推進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奠定基礎。

(三)嚴格把關、加強培訓教育,切實提高司法鑑定執業機構和人員業務素質和司法鑑定公信力

一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鑑定機構設備水平。今後我市要嚴把執業准入關,同時鼓勵我市有條件的鑑定機構加快鑑定設備的更新換代,更多地採用新產品、新設備開展鑑定工作。此外,要通過實驗室認證,形成高標準的司法鑑定機構和實驗室,改善行業的設備和技術條件,提高我市司法鑑定機構的資質水平和資信能力。二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鑑定機構人員技術水平。司法鑑定是一種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鑑定人是以專家身份提供證據,為了保障司法鑑定意見客觀、準確、公正,鑑定人必須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堅定的法律意識。據統計,在我市現有的司法鑑定人中,高級職稱的有26人,佔總數的47.3%,中級職稱以下的有14人,佔總數的25.5%。本科以上學歷的38人,佔總數的69.7%,大專以下的17人,佔總數的30.3%,可見提升司法鑑定人素質、提高鑑定技術水平,我們還要下更大的功夫,付出艱辛的努力。

(四)汲取經驗、轉變模式、加強司法鑑定機構和人員的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

首先,在健全完善'兩結合'管理體制的同時,至少應從以下八個方面加快構建我市司法鑑定基本制度框架。一是司法鑑定機構及司法鑑定人的准入制度;二是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名冊管理制度;三是司法鑑定執業類別規範管理制度;四是司法鑑定活動實施程序、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範制度;五是司法鑑定執業活動監督、檢查和評價制度;六是司法鑑定機構內部規範管理制度;七是司法鑑定收費管理制度;八是司法鑑定人繼續教育制度。

其次,要加強教育和監督管理。建立完善制度和機制,只是一個方面,更為重要的是要不折不扣地執行。當前從總體上看,全市司法鑑定人隊伍是好的,但也存在與公信力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所以凡是法律規定該管的,都要管住、管好。

再次,要切實發揮行業管理的職能作用。新成立的市司法鑑定人協會要加強司法鑑定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業務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要通過努力把司法鑑定人協會建設成為組織體系完善、規章制度健全、有作為、有威信的行業自律組織,為促進我市司法鑑定事業健康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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