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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審計局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縣審計局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一年來,高陵縣審計局依法行政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貫徹“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二十字方針,以實施精品審計工程為契機,進一步規範審計執法行為,加大審計執法力度,截止2011年11月底,我局完成了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7項,固定資產投資審計47項。審計違規金額53014萬元,管理不規範金額51萬元。應上繳財政資金22萬元,已上繳財政22萬元。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合理化建議8條,被審計單位採納8條。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報送金額7082.64萬元,審計造價6774.24萬元,核減投資額308.40萬元。審減率4.35%。充分發揮了審計部門在推進依法行政,懲治社會腐敗,維護經濟秩序和構建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

縣審計局依法行政工作總結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新形勢的需要和上級審計部門的要求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對原有的一些制度進行補充修定,進一步加強內部約束機制,把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確定為審計機關審計法制工作的切入點,切實做好依法審計工作。

二、加強審計人員對新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認識和理解,推進依法審計進程,規範審計行為,提高審計監督效能。

組織了全體審計人員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對新審計法實施條例進行逐章逐條的認真學習,重點對照《審計法》、“新、舊條例”的差別,全面理解、掌握“新條例”修訂的主要背景和意義、新規定主要變化及條款等內容,深刻領會了修訂後實施條例的精神實質,充分認識了修訂的重要意義。使之更好地指導實際工作,充分發揮審計工作在縣我經濟社會中的“免疫系統”功能。

三、加強審計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一)依法決策方面

我局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領導體系;能夠按規定程序制定規範性文件。對制定的規範性文件能夠及時備案,並且每隔兩年進行一次清理,廢止和失效的規範性文件目錄。

(二)行政執法方面

1、對新出台或新修訂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設定有自由裁量權幅度的行政處罰及時分解細化執行標準並向社會公佈;2、按要求對行政許可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進行梳理,依法規範審批辦理程序;3、認真執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執行標準。全年沒有發生重大行政處罰案件;4、嚴格執行行政執法檢查審核備案制度,全年沒有違規檢查的情況發生;5、我局全年沒有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或者徵用、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執法行為發生;6、實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按照縣法制辦要求,對每次迎檢和上報事項都進行了歸納整理,專人管理。7、嚴格落實依法行政評議考核制度和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審計局制定了《審計質量責任追究辦法》,辦法對各環節應負責任表述明確,出現問題追究責任處理界定清楚。全年沒有出現審計質量問題。8、我局執法人員能依法申領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證件管理檔案規範、材料齊全,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審驗工作。

(三)行政複議和訴訟方面

我局建立健全行政複議應訴制度。全年沒有發生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

(四)學習培訓和定期報告方面

我局按規定書面報告依法行政每季度工作台帳和季度、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及時向縣政府法制辦報送有關法制工作動態和工作信息。落實領導幹部集體學法制度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制度、及時組織學習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縣級審計機關沒有複議權,對我局審計結論有異議可以申請政府裁決或到市審計局複議或訴訟。我們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嚴格審計程序,強化審計質量,加強審計項目複核制度,建立了行政複議應訴制度。

(五)行政執法投訴方面

我局由專人負責行政執法投訴工作,並公開了投訴電話(029-86912426)。全年未發生行政執法投訴案件、沒有被投訴的錯案或違法不當行為。

四、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

按照高依法行政發【2011】4號文件要求,我局全面開展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組織學習傳達了文件精神,並就全面貫徹落實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作出具體部署。嚴格按縣《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圍繞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制定了審計處罰的標準,並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促使審計幹部更好地依法行政,正確行使審計執法權。

五、審計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況

(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11年我局對縣財政、地税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專項資金以及地方税收徵管情況、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完成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7個。9月份,我局將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分別向縣政府、縣人大作了審計結果和審計工作報告,得到縣人大領導和縣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縣政府主要領導召開專題會議,要求相關部門對報告中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和專項審計情況

我們按照全年工作計劃安排,完成了對衞生局、民政局、公安局、園區管委會等14個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同時積極開展了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和惠民政策資金落實情況的審計,完成了義務教育政府投入及教育費附加徵收、使用情況專項調查、廉租房建設資金籌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全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審計等7個專項審計調查。在審計過程中,我們發現和糾正了專項資金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27條,並及時上報審計結果,促進被審計單位規範管理和使用專項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三)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2011年,根據《審計法》和《高陵縣審計局關於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辦法》,我局受縣委組織部的委託,對鄉鎮和部門9名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對領導任職期間做了審計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建議,加強了對領導幹部權力制約和監督,為縣委管理、評價和考核使用幹部提供了依據。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情況

我局始終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審計,服務大局, 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方針,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和縣政府關於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的有關規定,在建立健全投資內控制度,增強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積極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了發揮審計的監督職能。2011年,我局先後對高陵縣通遠鎮污水處理站建設項目竣工結算、高陵縣涇渭北路街景改造工程竣工決算工程等98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進行了工程結算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報送造價1.38億元,審計造價1.29億元,核減造價889萬元。有效地遏制了施工單位在竣工結算中高估冒算等違紀違規問題,維護了國家建設項目投資的真實性和安全性。

(五)績效審計開展情況

2011年以提高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資效益為目標,為審查、評價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分配、撥付、管理和使用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我局對高陵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2010年度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進行了審計。從審計的結果看,高陵縣2010年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財政資金到位率100%,資金的撥付、管理和使用基本真實、合規、合法,能夠按照批准的項目和規定用途使用項目資金,且效果明顯,修建了一批事關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和增收的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促進高陵縣農業農村的發展。通過有針對性地加大對羣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資金的審計監督,實現了保民生、保穩定、促發展的工作目標,為促進我縣新農村做出了貢獻。(請幫助宣傳好範文sss網)

2012年,我們將繼續 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的領導下,克服困難,知難而進,確保全年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推進審計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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