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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思想動態信息反饋制度

教職工思想動態信息反饋制度

第一條 建立完善教職工思想動態反饋機制,及時掌握教職工的思想動態,對提高教職工思想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防範各類事件的發生、保持教職工思想穩定、隊伍穩定和學校穩定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組織及時收集並向黨委、行政反饋教職工思想動態信息,是學校黨委、行政聯繫廣大教職工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學校黨委、行政及時掌握和分析教職工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種有效途徑。鑑於收集並反饋教職工思想動態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嚴肅性、穩定性、長期性,特制定本制度。

教職工思想動態信息反饋制度

第二條 建立信息聯絡員制度,搭建基層教職工溝通平台,蒐集教職工思想動態,形成教職工日常思想動態信息反饋網絡。信息彙集中心設立在學校工會。各部門信息員名單在學校工會備案。

第三條定期開展教職工思想動態調查,把握教職工思想動態,化事後發現為事前預防,本着實事求是、代表多數、傾向性與及時性的原則,確定我校教職工思想動態與信息收集反饋的內容主要包括:    

1、教職工在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中的各種傾向性言論、思想動態及各種代表性意見;    

2、對黨和國家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動的評論、反映;

3、對政府、學校大決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動以及對思想教育、生產研發、服務管理等工作的評論、反應等等; 

4、其他有收集價值的意見或建議。

第四條 學校教職工思想動態與信息的收集反饋以年級或處室為基本單位進行,堅持每月召開一次教職工思想動態與意見反饋分析會,各部門每月25日前把教職工最關心的、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傾向,書面上報學校工會。

第五條  對教職工思想動態分析實行“反映問題——解決方案——反饋意見——落實跟蹤”的閉環管理機制,以健全的信息溝通和反饋制度,實現溝通渠道的上通下達,推進問題的及時解決。

1、學校工會在部門上報的書面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歸納彙總,形成書面反饋意見,書面送達學校黨政有關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以便針對反饋的問題,採取必要的措施,進行相應的工作。  

2、學校工會要在信息反饋15日後30日內向所反饋的黨政有關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瞭解所反饋問題的解決措施和辦法,以及問題不能解決的原因。學校工會要將反饋問題的解決、落實辦法和結果,在中級教職工會議上進行反饋説明。     

3、學校工會在學校中高級教職工會議上發佈各部門每月書面情況通報,同時通報相關職能部門對反饋問題的解決、落實辦法和結果。     

第六條 為確保教職工思想動態收集反饋工作有據可查、信息準確、工作責任落實,由學校統一印製下發《山東省曹縣第一中學工會信息反饋表》,由各車間、部門組進行情況調查摸底、分析彙總、統一填寫和上報。     

第七條 對所屬教職工中重大或特急思想動態信息,各信息員應迅速將情況向學校黨委管理層彙報,不受每月上報一次的限制。     

第八條 每月由各年級、處室分析彙總、統一填寫、統一上報的《山東省曹縣第一中學工會信息反饋表》由學校工會統一裝訂保存,涉及具體人事、政策法規內容的原始卷宗應加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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